第七章
士师记
 
书名
  本书所以命名为士师记,因为它记载神先后兴起许多位士师来治理祂的百姓,并拯救他们脱离仇敌的手。
 
 
士师
 
自从约书亚死后,一直到扫罗作王止,这段时期可称为士师时期。在这时期内,以色列人因为不能驱尽灭尽留在迦南地的七族,必然的结果就是:渐渐离弃神,随从外邦的风俗,与外邦人通婚,又拜别神。所以神照着祂以前多次警告的话,把他们交在外邦人手中。可是他们一有悔改,神就俯允他们的祷告,借着士师拯救他们。几乎这是本书中特有的公式:离弃神─被交于外邦人的手─悔改─得拯救─离弃神。这样循环的重复有七次之多。
 
本书中所提的士师有十三位:俄陀聂(三9)、以笏(三15)、珊迦(三31)、底波拉(四4)、巴拉(四6)、基甸(六12)、陀拉(十2)、睚珥(十3)、耶弗他(十二7)、以比赞(十二8)、以伦(十二11)、押顿(十二14)、参孙(十五20)。亚比米勒并不是神所兴起的士师,他是一个篡位的恶霸。此外,在士师时期中还有其他的士师,只是在本书中没有提名,以利(撒上四18)、撒母耳(七13)、约珥和亚比亚(八2)都是例子。
 
 
著者
  本书著者不详。可是在末几章中有四次这么说,“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十七6,十八1,十九1,二一25)因此可以断定本书是在以色列人有了君王以后所写的,可能是列在末后的一个士师先知撒母耳所写的。许多的解经家都有同样的说法。
 
 
时间和地点
 
本书内容所包括的时间约有三百零五年,自主前一四二五年起,至主前一一二〇年止。整个的士师时期约有四百五十年,正像行传十三章二十节所记:“此后,给他们设立士师,约有四百五十年,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时候。”
 
每件事都是发生在迦南地。
 
 
性质
 
本书是一卷惨痛的历史,记载以色列人取得迦南地为业之后,屡次得罪神,屡次亡国。民数记是一卷惨痛的书,述说以色列人因罪飘流旷野四十年;可是本书是一卷更惨痛的书,述说他们的失败,不只是四十年,甚至是十倍于四十年。
 
本书也是一卷黑暗的历史,记载以色列人中背叛神、拜偶像、内战、支派间的对立和争执,“各人任意而行,”(十七6,二一25)淫乱、污秽、残酷的杀戮…种种恶行。可以说,这时期是以色列历史中最黑暗的一段。
 
 
几处可注意之点
 
本书有下列几件特出的事:(一)它的叙述有两个起头(一1,二6),(二)一个最老、最著名的比喻(九8~15),(三)一首最伟大、最雄壮的战歌(五),(四)圣经中唯一的女士师(四),(五)第一个拜偶像的祭司(十八30)。
 
本书内容的次序,并不是按照时间的先后编排的。按理似乎二章六至九节在先,然后是一章、二章一至五节、十至十三节,再后是十七章至二十一章,最后是二章十四节至十六章。但它是按照这样的次序编写的:(一)以色列人信赖神,(二)以色列人离弃神,(三)以色列人遭遇的结果。
 
神兴起的士师,有的出身贫寒微小(六15),有的是女子(四4)…但耶和华的灵一降在他们身上(三10,六34,十一29,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他们就胜过强盛的仇敌,作了以色列人的拯救者。这就是:“万军之耶和华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亚四6)
 
士师记的内容与今天教会很有关系。如果教会不让基督作王,信徒各人任意而行,如果教会远离神,事奉偶像,如果教会分门别类,以宗派代替合一…她的结果必和当初的以色列人相同。
 
随从基甸的本有三万二千人,只因惧怕胆怯,二万二千人被淘汰了(士七3),又因放松懈怠,不能儆醒,九千七百人被淘汰了(七8)。信徒也极可能在一件小事上构不上主的标准而被淘汰了。
 
参孙每次的失败,都是在大得胜、大成功之后。他从小就是一个拿细耳人,可是拿细耳人的禁例,条条都被他破坏无遗─离俗归耶和华,他偏亲近妓女;不可喝清酒、浓酒、葡萄汁,他偏到葡萄园里去;不可剃头,他偏把长头发的秘密告诉人;不可挨近死尸,他偏在死狮之内取蜜。他是顶勇敢去战胜仇敌,他却是顶软弱去对付自己。他的结局是何等的惨!


  然而他在那背道和不信的时代中,对神始终有信心,所以他仍列入信心的见证人中(来十一32)。
 
初读圣经者对于耶弗他许愿献女儿作燔祭的事(士十一29~40),非常怀疑。这么一位爱神、敬畏神的少女,如何可以让她活活焚烧当作燔祭?如果我们把上下文仔细读几遍,再参考其他有关的圣经节,我们会看出这事的真相是这样:
1
 
耶弗他的愿是:“…无论什么东西,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或者我必将它献上为燔祭。”(照原文另译)他的意思是:如果神将仇敌交在他手里,又使他平安回来,无论什么东西─包括家属、奴仆、牛羊等─从他家门口出来,就必定归给耶和华,或者他必将那东西献作燔祭。他的愿包括两部分,是交替的,一部分是把那东西归给耶和华,一部分是献上作燔祭。和合本译作“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那个“也”字原文为“Vau”,可以译作“和”、“或者”、“否则”等辞。耶弗他还愿是依照他许愿的第一部分,将他女儿归给耶和华,并没有烧她作燔祭。
2
 
以人经火作燔祭,这是神所憎恶的,也是严禁的(利十八21,二十2~5,申十二31,十八10)。神曾要求亚伯拉罕献以撒作燔祭,乃是要试验亚伯拉罕是否因着神这么一个无理且和祂自己性情矛盾的要求而不顺服神。亚伯拉罕还是顺服,正当他要献以撒作燔祭的时候,神就立刻禁止他。
3
 
耶弗他是明白律法书的人,也是有神的灵的人(士十一15~27,29),也是被列为信心的见证人(来十一32),他绝不可能犯这么大的罪,把他女儿残杀献祭。如果他真要将女儿献作燔祭,神在两月之间绝不会缄默不禁止他。
4
 
耶弗他看见他的女儿,心中愁苦、作难,并不是因为要把她献为燔祭,乃是因为她“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士十一34)如果他把她归给耶和华“终为处女”,他就成为绝嗣无后的人了。
5
 
耶弗他没有可能把他女儿献作燔祭,因为燔祭的祭牲必须是公的(利一3,10,创二二13);同时也没有一个祭坛、没有一个祭司可以容任他作这一件事。
6
 
士师记十一章三十九节也特意明说耶弗他如何“照所许的愿向她行”,就是他使他的女儿从此“终身没有亲近男子”。
 
 
信息
 
本书说明人叛离神的倾向,就如以色列人蒙神大能的拯救出了埃及,又蒙祂奇妙的带领进了迦南,可是他们还会远离背叛神。
 
本书也说明神的公义,有罪必讨。
 
本书也说明神的恩典和信实,只须以色列人真心悔改,向神呼求,神就垂听他们的祷告,拯救他们脱离仇敌的手,甚至七次背叛,七次被奴役,七次悔改,七次蒙拯救。
 
 
钥字和钥节
 
钥字:“拯救。”(二18)
 
钥节:
1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二一25)
2
 
“离弃了领他们出埃及地的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去叩拜别神,就是四围列国的神,惹耶和华发怒。并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巴力和亚斯他录。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抢夺他们的人手中;又将他们付与四围仇敌的手中,甚至他们在仇敌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他们无论往何处去,耶和华都以灾祸攻击他们,正如耶和华所说的话,又如耶和华向他们所起的誓;他们便极其困苦。耶和华兴起士师,士师就拯救他们脱离抢夺他们人的手。”(二12~16)
 
 
分析
  本书可分成三大段:序言、堕落史、附录。
 
 
序言─信赖神(一章至二章五节)
  以色列开始良好,仰望神,信赖神,可惜没有继续下去。
 
求问神(一1~2)。
 
犹大开始攻取拈阄所得之地(一3~4)。
 
亚多尼比色的被俘(一5~7)。
 
许多零星的胜利(一8~36)。
 
神在波金的责备和警告(二1~5)。
 
 
堕落史─离弃神(二章六节至十六章)
  以色列人开始堕落,离弃神。二章六至二十三节是以色列人堕落史的摘要。前后共有七次背叛,七次受奴役;当他们悔改向神呼吁时,神就兴起士师拯救他们。所有的经过,可以列表如左:
 
 
附录(十七章至二十一章)
 
宗教的混乱(十七~十八)。
 
道德的混乱(十九)。
 
支派间的混乱(二十~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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