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在日常行事上需要的生活(五)
读经:弗五6~14
在本篇信息,我们接着来看弗五6~14。在前面的一小段,一至五节里,保罗末了以基督和神的国作为警戒,来鼓励并提醒接受他劝勉的人。他结束这段落时似乎说,你们若不照着我的劝勉,过这一种像神的生活,将来你们就不能有分于基督和神荣耀的国。这段话的总纲乃是要效法神;而要效法神就要在爱里行事,因为神是在爱里对待人。我们这些有了神生命和性情的人,要效法神,在爱里行事,不能有分于那出自撒但的淫乱、污秽和贪婪。我们必须活在爱里,好叫与我们接触的人,不受到出自撒但之事物的任何影响。如果我们有分于出自撒但的事物,我们在基督和神那圣别、荣耀的国里就得不到基业。这就是前面一小段的主要意义。
 
不要让人用虚空的话欺骗你们
从六节开始是新的段落;在六节上半保罗劝我们说,“不要让人用虚空的话欺骗你们。”这“虚空的话”有两种意义:第一,凡不能叫人摸着神、不以神为中心、没有神在其中作实际的话,就是虚空的话。我们从四章下半读到这里,就知道使徒保罗要我们看见,我们生活里一切的真实、实际,乃是神自己。我们思想里的实际必须是神,我们话语里的实际必须是神,我们整个生活里的实际都必须是神。人的话语若不以神为中心,若没有神作其中的实际,那就是虚空的话。第二,虚空的话就是无根无据的话。许多人喜欢说些无根无据、捕风捉影、来源不准不纯、道听途说、人云亦云、凭空传说的话;这一类的话,无论是关于个人、召会或工作的事,都是这里所说虚空的话。
这两类虚空的话,都是欺骗人的;欺骗的意思是要把人从正路上岔出去。神造了亚当和夏娃,要他们在神面前有正当地用处;然而,撒但来用一种不准确的话,就是一种虚空的话,把他们骗去,离开了他们正当地用处(创三1~7)。保罗在弗五1~5劝勉的话里,要我们效法神,跟从基督,活出祂的生命,活出真理(实际);这是正路。在六节他说,我们不要被人用虚空的话所欺骗,以致从这正路上岔出去。
六节下半说,“因这些事,神的忿怒正临到那悖逆之子。”这里的悖逆之子,重在指世人。这意思是,外邦人,就是悖逆之子,因着他们的心思是虚妄的(弗四17),喜欢说虚空的话,叫人离开正路,有一天神的忿怒要临到他们。当然这话所指的也包括信徒。这指明有的信徒虽然蒙了神的悦纳(徒十35罗十五16),成了悦纳之子,但到今天他们在话语上仍像外邦人一样,好说虚空的话,叫人偏离正路。他们既然在这事上与那悖逆之子一样,神的忿怒也要临到他们。
 
不要与他们同伙
弗五7说,“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
 
你们从前是黑暗
八节上半说,“你们从前是黑暗。”这说出我们的本性、本质就是黑暗。我们原来没有得救时,不仅是黑暗的,甚至就是黑暗本身。约壹一5说,神就是光。因着黑暗与光相对,黑暗就与神相对。因此,人堕落之后,未得救前,人的里面充满了撒但;撒但的本性、性质─撒但的黑暗,就调在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本性、性质。从那时起,我们里面就没有一点神的光,我们里面完全是黑暗,黑暗充满了我们全人。所以,我们不仅是在黑暗里,是黑暗的,并且就是黑暗。
 
如今在主里面乃是光
弗五8中段说,“但如今在主里面乃是光。”如今我们是光,因为我们是在主里面;我们有了主,主进到我们里面,叫我们的性质改变了。因着主就是光,主一进到我们里面,主的性情也进到我们里面;我们里面就变质了。原来我们的性质是黑暗,现在我们的性质成为光;原来是黑暗调在我们里面,现在是光调在我们里面。主进到我们里面,就把光的性质分给我们;我们不仅是光明的,并且就是光,因为我们有了光的性质调在我们里面。所以在福音书里,一面说主是世界的光(约八12),另一面说我们是世上的光(太五14);因为在我们相信主、接受主时,祂就进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里面的成分,使我们里面有了祂的性质而成为光。
弗五2说,我们要在爱里行事为人;八节说,我们在主里面乃是光;这指明基督徒生活的两大原则乃是爱与光。新约清楚地说到,爱与光都是神。约壹四8说,神就是爱;一5说,神就是光;神是爱也是光。如今我们蒙祂所爱,成了蒙爱的儿女,要在地上效法祂;而祂就是爱,又是光,因此,我们应当活在爱和光里,也就是把爱和光活出来。我们可以把这三句话特别标出来:“要效法神;”(弗五1)“要在爱里行事为人;”(2)“在主里面乃是光。”(8)效法神的生活,就是要在爱里行事为人,并要在主里作光。
保罗在弗四25~32的劝勉里,提到恩典和实际(真理)(弗四293225);然后在五1~21里,提到爱和光(弗五28~913)。四25提到说实话(真理、实际),29提到说建造人的好话,好将恩典供给听见的人。说实话就是在我们的话里把神说出来;将恩典供应给听见的人,就是使人从所听见的话里得着神。在四章那段关于生活细节的劝勉里我们看见,圣徒们中间的谈话该是实际和恩典─说的人该是说实际,使听的人得着恩典。这意思是,我们的说话里要有神,好叫听话的摸着神自己。只有神自己才是人所需要的实际和恩典,也只有神能使人得供应、得建造。所以我们彼此交通时所说出来的,该是神自己。我们说出去的是叫神显出来,所以是实际;我们说给人听的是叫人得着神,所以是恩典。
到了五章就不再提起恩典和实际了,而改题爱和光。四25~32那段劝勉的话,乃是以恩典和实际为基本结构,五1~21这段劝勉的话,乃是以爱和光为基本结构。在四25~32里,主体是恩典和实际;在五1~21里,主体是爱与光。我们读经时若这样仔细考查(参徒十七11),就会发现神话语的奥妙。
现在我们要问,为什么以弗所四章那段话以恩典和实际作主体,而五章这段话以爱和光作主体?前一段是说,我们已经脱去了旧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在那实际的义和圣中所创造的(弗四2224);同时,我们乃是在新人里,照着那在耶稣身上显出来的真理(实际)过真理的生活。这意思是,我们既是新造的人,就该活出一种新人的生活来,而这新人就是神显出来进到人里面,也就是神调在人里面。新人的生活,就是四福音所记载耶稣在地上活出来的光景;这光景乃是恩典和实际都在祂身上显出来,而叫人能在祂身上看见神,得着神。这就是约一17~18所说的:“恩典和实际都是借着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
原来神在天上,有一天祂显在地上,名叫耶稣。神是爱,又是光;爱显出来是恩典,光显出来是实际(参下图)。耶稣是神在地上的显出,成为恩典和实际。爱显出来就是恩,恩藏回去就是爱。譬如,你里面对我有一种爱,这爱是里面的故事,这爱如何能显出来?乃是借着恩。因此,恩是从爱显出来的。藏在神里面是爱,显到我们身上来就是恩。爱和光是藏在神里面的,是神的本质─神就是爱,也是光;而恩典和实际是神在主耶稣身上活出来。以弗所四章所说新人的生活,乃是神在耶稣身上显出来的光景,祂进到我们里面,再从我们活出来。因此,新人的生活就是恩典和实际的生活。
五章说到效法神的生活。效法神,不仅是我们在外面活出恩典和实际,更是在里面活在爱和光里,也就是活在神的本质里。四章以恩典和实际作主体,因四章说我们要活出新人来,而新人乃是神显出来─就是恩典和实际。五章以爱和光作主体,因五章说我们要效法神,要活在神的本质里,而神的本质就是爱和光。
四章是说我们要活出恩典和实际,五章是说我们要效法神,活在爱和光中;这就是说,我们若追本溯源到神里面,就碰着爱和光。我们不仅要活出恩典和实际,还要追本溯源到神里面,就是到爱和光里面;我们要从爱和光这源头里活出恩典和实际。换句话说,不在爱里的人,不可能活出恩典;不在光里的人,不可能活出实际。四章说活出新人,就是活出在耶稣身上的恩典和实际;五章说效法神,就是活在爱和光里。我们是效法神的人,就是在祂里面的人,有祂的性情、性质─爱和光,因此我们就在爱里,也在光中行事;我们乃是这样在爱里并在光中效法神。我们要活在神里面,就是活在爱和光里面,因为神就是爱,也是光。这是保罗的思路。
表面看,保罗在这两段里的话,与一般劝勉人弃恶从善差不多;但读到其中深处时,就要觉得他的劝勉和一般的劝勉不同。我们也能劝人不要说谎话或败坏的话(参弗四2529),但劝勉里不会包括恩典和实际在其中。我们也能劝弟兄不要淫乱、污秽或贪婪,但劝勉里不会以爱和光作主体。所以我们来读保罗的话时,光读表面劝勉的话不够,还要从劝勉的话里找出主体。我们若把这两段话读通读透了,就能说四章末了一段的话乃是说,我们要活出恩典和实际;而五章头一段的话乃是说,我们要活在爱和光里。
有人问:“爱与恩典的关系很清楚;光成为实际(真理),这其中的关系就不清楚了。此外,主耶稣没有说到祂是爱,但说到祂是光(约八12九5)。这如何解释?”这问题不容易回答。我们说爱显出来就是恩典,这逻辑比较浅显,所以很容易领会。然而,光照出来就是实际,这思路比较深,的确不容易领会。我们可以举例,说明光照出来就是真理。假使现在是半夜,没有太阳也没有月光,我们大家在这房间里,无法看清彼此是谁,长什么样子,穿什么衣服,也不清楚里面的物件和摆设。在这样的光景里,我们就没有“真理”(真实、事实);只有糊涂、模糊。你若把电灯打开,光一照亮这房间,一切真实的光景就都显出来,我们对其中的一切就都清楚了。这就是说,我们对这房间有了“真理”(真实、事实)。照样,神的光没有照在我们身上之先,我们这些人一生中,在对待配偶、儿女、父母,以及其他千百样的事上,都是模糊不清的。当神作为光,照进我们里面,一切的真实(实际)都显出来了;我们就知道该如何作人、夫妻该如何相处、父母与儿女该有怎样的关系。这样,我们就有了“真理”。因此,光照的结果就是真理,就如爱的结果是恩典一样。
我们也说过,真理不仅是指神显出来,更是指神调在我们里面。我们在与一切人事物的关系上,若没有神的光照进来,没有神调到我们里面,就都是模糊的、不正确的。然而,当神的光照在我们里面,神调到我们里面,一切就都正确了。
为什么主从来没有说到祂是爱,却说到祂是光?(约八12九5。)圣经说到神是爱,也是光(约壹四8一5),但没有说到主耶稣是爱,只说到主耶稣是光。要明白这事,我们要反过来问说,圣经说到主耶稣是光,也说到主耶稣是实际(真理),但没有说到祂是爱,也没有说到祂是恩典。为什么?首先我们要看见神是爱,神是光;而恩典和实际都是借着耶稣基督来的(约一17)。约翰福音说到主耶稣是实际(十四6),又说到祂是世界的光(八12九5),是人的光(一4)。这说法和约翰一书不同。约翰一书说,神就是光(约壹一5);但约翰福音不是直接说主耶稣就是光,乃说祂是世界的光,又说祂是人的光。说“神就是光”,与说“主是世界的光,是人的光”,两者意义有所不同。比方,仅仅说“光”,与说“这屋子的光”,两者有所不同。“光”是概括的称呼;而“这屋子的光”是指照到这屋子里的光。照样,光在神里面时,就是光;光照到人里面,就成了人的光,光照到世上(世人),就成了世界的光。
说主是世界的光,相当于说祂是真理(实际)。光是指着在神里面的光;人的光是指照在人里面的光。约翰一书所说的光,是原来的光;约翰福音所说的光就是真理(实际),因为祂是照在世上的光,是显在人中间而照到人里面的光,不是在神里面的光。主是世界的光,是人的光;而神自己就是光,是那没有显出来的光,是那不能靠近的光(提前六16)。主那照到人里面的光、照到世上的光,就是实际。
此外,为什么主不说祂是爱,也不说祂是恩典?这相当难解。我们先比较爱和光。虽然爱和光都是神的所是、神的本质,但比较来说,神爱的本质是在神里面的,是抽象的;神光的本质却是照出来的,是人看得见的。爱是内在的,光是外显的。我们常说爱是神的心,心是在神里面的;而光是神显在外面的。提前六16说,神是住在不能靠近的光中,这证明光是祂外面的东西。因此,爱是神内在的本质,光是神外显的本质。主耶稣到地上来,是神内在的本质重,还是神外显的本质重?是神内里的事为主,还是神外显的事为主?很明显的,祂到地上来,主要是神外显的事,不是神内里的事。约一18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祂是神的外形,这指明祂到地上来是神外显的故事,所以说祂是实际,却不说祂是恩典;说祂是照到人中间那世界的光,却不说祂是临到人中间的爱。因此,圣经只说祂是光─世界的光、是实际;却不说祂是爱、是恩典。因为光与实际都是外显的事,而爱与恩典都是内里的事。当然祂到地上来,是为叫人得着恩典,也是为叫人摸着神的爱。只是圣经不说祂就是恩典,也不说祂就是爱,因为祂来地上主要是神外显的问题。这样解说是最合逻辑的,并且非常有圣经的根据。
 
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
弗五8先说我们“在主里面乃是光”,然后说我们“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要领会这点,就要回头参照一节的话:“你们要效法神,好像蒙爱的儿女一样。”这两节都说到儿女,同样指有神生命和性情的人;而神就是光,所以他们就是光的儿女,自然就有光的生命和性情,要过光的生活。效法神就是把神的性情活出来。按照这一节,效法神就是把神是光的性情和性质活出来。我们里面光的性质成为我们的生活,这生活就是像神的生活,这也就是效法神。
 
光的果子是在于一切的善、义和真实
九节说,“光的果子是在于一切的善、义和真实。”光是外显的,但也是里面的源头;因此,它能结出果子─光所显出来的,乃是善、义和真实。善是没有不好,义是没有不合理,真实是没有虚假。凡从神那光的性情所活出来的果子,没有不好、不合理或虚假的,都是善、义和真实的。因此,光的果子是在于一切的善、义和真实。
 
要验证何为主所喜悦的
十节说,“要验证何为主所喜悦的。”这节的话是紧接着八节的。八节说,行事为人要像光的儿女;十节接着说,要验证何为主所喜悦的。这意思是,要验证什么是与神的性情相合的;主所喜悦的,就是合于祂性情的。八节既说,我们行事为人要像光的儿女,因此以原则来说,主所喜悦的,就是光的果子─一切的善、义和真实;这些都合于主的性情。我们怎能说,主所喜悦的就是光的果子?因为十一节说到与光相对的事:“不要有分于黑暗无果子的行为,倒要责备。”这证明十节所说,验证主所喜悦的事还是论到光的问题。我们不该断章取义;根据上下文,10的验证主所喜悦的事,必是说到要活出光的果子的生活。
 
不要有分于黑暗无果子的行为,倒要责备
十一节上半说,“不要有分于黑暗无果子的行为。”黑暗无果子的行为,就是一切不善、不义或不真的─一切与光相对的事物;这些事物都是在黑暗那一面的,是虚妄无果子的。无果子,意思是那些出于黑暗的行为,在神面前都算不得数,是虚妄、虚空的。我们不该以为一件坏事只是一件事情而已;神说那样的事是虚空的,是黑暗无果子的行为。我们不要有分于那些黑暗无果子的行为。
十一节下半说,“倒要责备。”责备,或作,揭发。这里说,倒要责备,指明圣徒虽是光的儿女,但可能有人还有黑暗无果子的行为。十一节说,我们不仅不要有分于黑暗无果子的行为,倒要责备。召会若是刚强的,召会中不仅没有人有分于黑暗无果子的行为,反而会对这些事加以责备。今天在主的召会里,很不容易看见责备的事。你只听见称赞,甚至奉承的话,很少听见责备的话;因为一责备,就可能出事情。今天许多基督徒都像政客,对别人当面奉承,却背地批评。我们要学习,如果想要在背后说一位弟兄的错,就该当面告诉他。当面把人的错告诉他,就是责备他。有人也许说,责备别人是没有爱心的行为;遮盖别人的错才是爱心的表现(彼前四8)。这样的爱,恐怕需要加以考量。假定我作错事,你公开的揭发张扬,这当然不是爱;但你若单独对我说真话,指出我的错,这就是这里所说的责备。
 
他们所行隐密的事,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
十二节说,“因为他们所行隐密的事,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黑暗无果子的行为,需要加以责备,乃因那些行为是隐密的事,是可耻的;我们不该容让那些事存留在召会和圣徒当中。
 
一切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了;因为凡将事显明的,就是光
十三节说,“一切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了;因为凡将事显明的,就是光。”这节还是说到光,指明那些有黑暗无果子之行为的人,落到黑暗里;加以责备乃是把他们再带回到光里。责备乃是光的恢复;责备不是目的,将人带回到光中才是目的。
 
睡着的人哪,要起来,要从死人中站起来,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十四节说,“所以祂说,睡着的人哪,要起来,要从死人中站起来,基督就要光照你了。”这节非常难懂。为何突然说到这句话?保罗在前面说,若有弟兄有了黑暗无果子的行为而落在黑暗里,你要加以责备,就是将他恢复到光中,因为一切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了。接着在这节保罗说,“睡着的人哪,要起来,要从死人中站起来,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十三节说到人的责备就是光照;但十四节却说到基督的光照。到底是人责备的光照,还是基督的光照?按上下文来看,在正常的情形中,一位弟兄或姊妹的责备该是基督的光照;真实地责备就是基督的光照。
再者,13说到被光显明,14说到从死人中站起来。这意思是,被光显明就是从死人中站起来。在黑暗里的人就是在死亡中的人,只有在光中的人才是从死人中站起来的。不仅如此,这节开头不是说死了的人,乃是说睡着的人。这意思是,那些行在黑暗中,有黑暗无果子之行为的人,以灵性来说,是睡着的;他们不仅是在黑暗里,他们乃是睡着的。因此,责备不仅是恢复光,也是恢复生命。站起来就是活过来,活过来就是生命的恢复。请记得,在黑暗里就是睡着了,光的恢复就是生命的恢复,而人的责备就是基督的光照。
八至十四节的要义如下:我们从前是黑暗,如今有了神的生命,而神是光,所以我们也就有了光的性质,而成为光─我们在主里乃是光,因此该像光的儿女,过效法神的生活。光所活出的,就是光的果子─善、义和真实;这些乃是主所喜悦的,是合于神性质的。我们作为光的儿女,要效法神,就要验证什么是主所喜悦的;主所喜悦的就是善、义和真实。与善、义和真实相对的─不善、不义或不真的事,乃是黑暗无果子的行为。有这黑暗无果子行为的人,不仅是在黑暗里,也在灵性上是睡着的,是死了的。他们一面失去光,一面失去生命。我们对这样的事要加以责备;这责备就是使人恢复光,并且这责备在他们身上就是基督的光照,使他们恢复生命,而从死人中站起来。
关于这段话还有一个要点:十一节所说的是主动的,是我们责备人;十四节所说的是被动的,是我们被责备。前者劝勉说,“不要有分于黑暗无果子的行为,倒要责备;”(弗五11)后者说,“睡着的人哪,要起来,要从死人中站起来,基督就要光照你了。”(14)从主动改变为被动,乃因前者的重点是在于我们怎样责备,后者的重点是在于责备的结果─论到怎样受责备。这意思是,我们不仅要学习如何作一个责备的人,也要学习如何作一个受责备的人。
我们应当祷告说,“主啊,我需要你的光照。但我知道,我不仅需要你直接的光照,我还需要另一种光照,就是借着弟兄姊妹的责备,而临到我身上的光照。所以主啊,求你为我安排几位弟兄姊妹,能够看清我,并且能向我说真话。我知道从他们而来的责备就是你的光照。我觉得我不够活,我麻木了,也许在我身上还有黑暗无果子的事物或行为,是我自己没有看见或不觉得的。主,求你安排弟兄姊妹对我黑暗的情形有看见、有感觉,并且使他们有胆量、有恩典对我说真话,把我这光景揭发出来。”
我们每一位,特别是青年的弟兄姊妹,都该有这样的祷告。我们从经历知道,许多时候我们要在属灵上帮助人,最怕的就是碰着不肯接受责备的人。有的人就像蜗牛,你不去碰他时,他无所顾忌;但你才向他说一句话,他全人就缩回去了。好些弟兄姊妹,你不能摸他们,不能对他们说一句责备的话,也不能对他们说一句真话。这样的人必定是关闭的,是在黑暗里,是睡着的,且是在死里,无法站起来。凡是没有光、下沉、麻木、没有感觉、不灵活、不明亮、不新鲜的人,都是缺少责备的人。
基督直接的光照与弟兄姊妹责备的光照,那一种更厉害?弟兄姊妹的责备更强、更厉害。但问题是,人因着骄傲,就只愿接受里面的光照,不肯接受外面的责备;因此才会以为里面的光照是较重的。有几个人能在弟兄姊妹的责备跟前落泪,如同在圣灵的光照底下哭泣呢?为什么我们会骄傲不肯受人责备?因为在人面前,人总要维护自己作人的“宝座”、作人的“架子”;但圣灵在里面的责备不涉及人的宝座、人的架子。因此人容易接受圣灵的责备,却不容易接受人的责备。
圣灵里面的光照如同吃药丸;人的责备之外面的光照如同打针,重一点如同开刀。我们身上若有毒瘤,就非要开刀不可;但多数人只喜欢吃药,不喜欢开刀。我们喜欢个人向主祷告,让圣灵光照;以为身上的“毒瘤”最好是能这样轻易的除掉。人因着骄傲,总不愿意接受别人的责备,以“开刀”的方式,除掉身上的“毒瘤”。虽然如此,我们不该把以弗所书这里关于责备的地位降低了。
在整本圣经里,只有这里说到光就是责备,责备就是光。我们论到光的信息常说到四种光:第一,神的光(约壹一5),第二,圣经的光(彼后一19),第三,弟兄姊妹的光(太五14),第四,召会作为圣所的光(参诗七三17)。在此我们必须加上第五种光:责备的光。我们需要看见,保罗在以弗所五章一直论到光,着重的说到,我们要得着基督的光照,就非接受人的责备不可。我们该在主面前忧伤痛悔,因为我们缺少责备。在我们中间,圣经真理的光很多,弟兄姊妹的光很多,神圣所的光也很多,但我们中间缺少责备的光。
以弗所五章所说的光,和其他地方所说的光有所不同,因为其他地方所说的光都有几分理论的性质;但以弗所五章所说的光乃是实际,因为上下文是论到实际的生活。这里所提的光,乃是实际生活中所需要的光,不是指客观上神的光、圣经的光、弟兄姊妹的光、或召会圣所的光,而是为着召会生活中实际需要之责备的光。
我们不可断章取义,将十四节这句话分开来看,因为这句话乃是六至十四节这段话的结语。这段论到在光中行事为人的话劝勉我们:若有黑暗的事,要加以责备;责备乃是一种光;光怎样能显明东西,责备也能把人显明出来。十四节似乎是对受责备的人这样说的:“你这睡着的人,你这死了的人,要接受责备,要清醒过来;接受责备,就是接受基督的光照。”弟兄姊妹的责备,乃是基督的光临到你,就是基督临到你。你这在黑暗里睡着的人、生命停滞的人,现在要醒起来,基督就要光照你了。这责备要恢复你,把你带回到光中。
爱的对面是淫乱、污秽和贪婪,光的对面是黑暗。在爱里行事的人,就不能再去摸淫乱、污秽或贪婪的事;在光里行事的人,就不能再在黑暗里。活在爱和光里,就是活在神里面。我们要效法神,活出神儿女的生活,就必须活在爱和光里;当我们从爱与光中活出一种生活,这种生活就显为恩典和实际。四章是对付生活的表现,因此重在恩典和实际;五章乃是对付生活的源头,因此重在爱和光。
讲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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