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的四个要点
光的本质
第一,是关于光的本质。五1~6的中心是爱,说到我们要在爱里行事为人。八至十四节的总题是光,说到我们要在光中行事为人;其中甚至提到我们就是光(弗五8 ),这样的说法所注重的不是外面的行为,乃是里面的性质。得救之前,我们里面的本质是黑暗本身;得救之后,我们蒙了重生,有了神的生命,里面就有另一个本质,就是光的本身。我们说过,黑暗就是撒但,光就是神。我们从前是黑暗,(弗五8 ;)意思是,我们里面的本质就是撒但。照样,我们如今是光,意思是,我们里面的本质就是神。这一段先给我们看见里面本质的问题,然后才提起外面行为和生活的问题,说到我们行事为人要像光的儿女。我们要先看见我们里面的本质是光,然后才注意我们外面的生活;我们外面的生活,该是里面光的本质所活出来的。
就着我们里面的本质来说,我们就是光;就着我们外面的行事为人来说,我们该有光所结的果子。因此,保罗说到行事为人要像光的儿女之后,立刻插进一段话,说明光的果子是在于一切的善、义和真实。
光的果子
第二,是关于光的果子,就是善、义和真实(五9);这乃是指在光中所活出的生活。加五22~23 说到那灵的果子有九项,其中只有一项与这里所列的相同─善(加拉太书那里译为“良善”);其他八项不包括这里的另两项─义和真实。保罗论到光的果子时,为什么只提到这三项?其中必有深意。
善,重在事情的性质。事情的性质有善和恶的分别。譬如,恨的性质是恶,爱的性质是善;打人的性质是恶,助人的性质是善;抢劫的性质是恶,施舍的性质是善。因此在这里,善是重在事情的性质。
义,重在与别人的关系以及事情的手续。我们在与别人的关系以及在处理事情的手续上,有正当与不正当、合理与不合理、合法与不合法的分别;这就是义或不义的问题。不是我的东西而我拿来用,这不是善或恶的问题,乃是义或不义的问题。不该我说的话而我说了,这不是善或恶的问题,乃是义或不义的问题。譬如,有一位弟兄把两件毛衣寄放在我家里,刚好有两位弟兄到我家来,天气很冷,我体谅他们,就拿那两件毛衣给他们穿。我作这事的性质是善,但在手续上不义,因为毛衣不是我的,我不能作主。因此,义是说到在事情上与各面的关系是否合理、合法并正当。
真实(实际),重在事情里有神显出来,或者说有神的成分在其中。如果一件事在性质上是善的,在手续上是义的,但若其中没有神的成分显出来,那就是虚的,是不真实地,是没有实际的。世人说到事情是否真实,是指那件事是真的或是假的;但圣经说到事情是否真实(实际),乃是说其中有没有神。按照神的命定,宇宙中一切人事物的关系里,都该有神的成分,否则就是不真实地,就是没有实际的。譬如,顺从父母必须在主里(弗六1 ),也就是要有神的成分在其中;这样的顺从父母才是圣经所说的真实(实际)。中国人说夫唱妇随,表面上与圣经所说的妻子服从丈夫(五22 )相符,却可能仅仅是善的和义的,却不是真实(实际)的;圣经所说的妻子服从丈夫,里面要有神的成分,那种服从丈夫不仅是善、是义,同时还是真实。
我们在光中生活而有的行为,第一,其性质必定是善;第二,其手续并与各方面的关系必定是义;第三,其中必定有神的成分彰显出来,这就是真实。有人也许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光的果子只有这三项,为什么不包括那灵的果子中的其他重要项目,就如第一项的“爱”(加五22 ,参西三14 )。爱固然是善,但爱不一定就是义。再以拿毛衣给弟兄穿这事为例来说明。我若看见弟兄受冻了却不理不睬,这是恶;但若因乐善好施拿毛衣给弟兄穿,这是善。这是第一重考验。再者,我若是慷他人之慨,拿别人的毛衣给那位弟兄穿,这是不义;反之,我拿自己的毛衣给弟兄穿,这样,我爱心的行为才是义。这是第二重的考验,通过了,才使我不作个滥好人。最后,我还要问这更深刻的问题:我作这事是为着自己或是为着神?是在我自己里面作的,还是有神的成分在其中?是叫人摸着神,还是摸着我?是要显扬自己,要讨好那位弟兄,好得他的称赞和夸耀,还是能叫神得彰显?这是第三重考验。这考验通过了,这事才是真实;否则,从神的眼光来看,这事乃是虚假、虚妄,因为其中没有神,没有神的成分。
光的果子这三重考验,你不能加上一点,也不能减去一点。这是三重很厉害的考验,并且一重比一重更严,第三重是最严的。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事,若能通过这三重考验,就能稳当的说,那必定是出于光,是出于神在我们里面的本质,也就是从神里面所活出来的;若不能通过其中的任何一重考验,那就不是在光中的行事。千万不要把使徒保罗在弗五9 的话当作平常,轻率的读过,或将其仅仅当作教训;这关于光之果子的话不是教训,乃是原则。只要用这三点考查我们的行事,就知道我们在那里,以及我们所作的事是源自那里。光的果子是在于一切的善、义和真实:性质是好的,手续是合法的,而目的是为着使神在其中有地位并得显明。
每一处地方召会、每一位圣徒,都该认识光的果子是在于善、义和真实。在召会生活中,甚至为主说话也要以此来考验。为主说话本身是善事(林前十四3 ,31 ),但若在不适当的时候说,这是不义(参29~30);若在适当的时候说,但在你的说话里,神没有多少地位,反而满了自己的成分,为着显扬自己的学问、道理、口才、知识和经历,好使你的己得着彰显。这样,你的说话虽是善、是义,却不是真实。
我愿意从我的经历来说明,如何能得着对圣经正确的解释。我要见证,领会主的话需要有两面的配合:一面需要有真理的知识,另一面需要有生命的经历。对于这三重考验,从前我不明白其中的意义,但多年来我有这经历。我常查问自己,我作这件事与人有益处么?接着我再查问:我这样作合法么?合理么?正当么?然后我也查问:我这样作是为着自己,还是为着神?是凭着自己,还是凭着神?
在没有明白弗五9 之前,圣灵早已把我带进这节经文的经历里;有一天我再读到光所结的果子是在于善、义和真实,就领悟这乃是说到光的原则。然后我追问为什么光的果子不是两项,也不是四项,而是三项?我再查考这三个辞的意义,同时也查问这三者的次序:为什么不把真实摆在最前面,而把善摆在最前面?为什么把真实摆在最后?这样查问并研读,再根据我的经历来思想,至终我对光的果子就有清楚而彻底的领悟。我看见我们所作的每一件事,首先必须对别人有益处,这就是善,是指事情的性质。事情的性质是好的还不够,我们还要查问事情的手续合法不合法?正当不正当?与各方面的关系对不对?
慕勒乔治(George Muller)查问一件事是否为神的旨意时,不仅问那件事是否神所喜悦的,还问那件事是否神要他在此时、此地作的。这是义的问题。神若要你在暗中送东西给人,你在明处送,这是不义;神要你送东西给人时不要透露自己的名字,你却透露了,这是不义;神要你在某个时候把东西送给人,你早送晚送都是不义。一件事是义或不义,必须从神的眼光看、从人的眼光看、从道德的眼光看、也从律法的眼光看;一切不合理、不正当、不合法的事,都是不义。因此,与事情有关的时间、地点、对象等,都牵涉到义或不义。最后我们还必须查问这件事是否出于神?是否凭着神?是否归于神?这是关于一件事在神面前是否真实,是否有实际的问题,这也是我们生活中每件事最根本的问题。
当我们有了生命的经历作基础,再来读弗五9 时,就觉得主的话何等宝贵。圣灵今天带我们所经历的,与从前带领使徒所写的圣经是一样的。也许从前我们读这话时没有这样的领悟,或者读了不在意;但我们的经历就是如此。等到有一天我们再读到这话,我们先根据其字义来查考,再比对我们的经历,这时我们就能正确的领悟而融会贯通。这才是正确的读经,正确的明白圣经。
光的责备
第三,是关于光的责备。以弗所书特别提到光的责备,保罗在这里似乎是把责备视为光的化身。因此,这里所说的责备不是小事,乃是重大的事。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我们需要恩典、真实(实际)、爱和光,还需要责备。五章十三和十四节说到,我们若要活在光中,就必须接受责备;这两节必须合在一起看。十三节上半说,“一切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了。”这是说,责备就等于光的显明(光照)。十三节下半又加上一句话说,“因为凡将事显明的,就是光。”这样,这节的光确定是指责备说的;因此,责备就是光照。十四节进一步说,“睡着的人哪,要起来,要从死人中站起来,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因此,13所提责备的光照,就是基督的光照。
主的话真是奥妙。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我才懂得十三和十四节的意思:圣徒中间出于爱和圣灵的责备,就是光照,而借着那种责备所临到人的光照,乃是基督的光照。按照上下文,14的睡着和死,是指前文所提的错误造成的;也就是指人有了黑暗之事、有了黑暗无果子的行为。那些有这样错误的人,要像睡着的人一样起来,也就是要从死人中站起来;这意思是,要接受责备;而这样接受责备,乃是接受基督的光照。
如果一位弟兄或姊妹在黑暗里生活,这时,一面说他是在黑暗里,在错误里;另一面说他是睡着的,而这睡着就是属灵的死亡。就生命来说,他睡着了─生命的作用暂停了;就灵性来说,他死了。现在他受责备,就是蒙光照,好重新得到生命的光,而从睡着中醒起来,并从死亡中活过来。按照圣经,责备能叫人醒过来。唯有借着责备,才能唤醒一个一直犯罪、一直落在错误里的人,就是睡着的人,也是在死亡中的人。这样的人若肯接受责备,基督就要光照他们,使他们醒过来,从死人中站起来。
我们应当盼望神给我们恩典,叫我们中间有这种责备。前一篇信息提到圣灵的管治;我们说到神愿意用圣灵的膏油涂抹在我们里面作工(约壹二27 ),但许多时候我们不顺从,神只好用圣灵的管治在我们身上作工。圣灵的管治,乃是我们生活中与光照有关的事。以弗所五章这一段说到基督徒需要的生活,其中一项乃是需要有一种光照─这种光照就是责备。
这些话分量极重,盼望你们不轻看这话。我们个人的生活里需要责备,召会生活里需要责备。请记得,这封书信乃是写给在很高属灵水平上的召会;在这样高水平的召会生活中,还需要责备,就是光照的责备。许多时候,圣灵的膏油涂抹还不够,还需要圣灵的管治。许多时候,里面的光还不够,还需要外面的责备。在前一篇信息里我说过,我们喜欢从里面而来直接的光,而不喜欢从外面、从责备而来非直接的光。然而五章这段话里先说我们是光(弗五8 ),然后就转而说我们需要责备(11 )。以弗所书的确说到这一种责备─就是光照,而这光照就是基督的光照。
十四节的话虽不是直接引自旧约的话,却是根据旧约的话。赛五九9~10 说,“因此公平远离我们,公义追不上我们;我们指望亮光,却是黑暗;指望光明,却行在幽暗中。我们摸索墙壁,好像瞎子;我们摸索,如同无目之人;我们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肥壮人中,就像死人一般。”这是说到以色列人中间没有公平、公义,没有亮光,而行在黑暗里。到了六十1~2就说,“兴起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经升起照耀你。看哪,黑暗要遮盖大地,幽暗要遮盖众民;耶和华却要升起照耀你,祂的荣耀要显在你身上。”我们把这两处经文合起来读,就看见以赛亚六十章所说耶和华对以色列人的光照,差不多就是以弗所五章所说基督对我们的光照。
光的活出
第四,是关于光的活出。使徒劝勉我们要效法是爱与光的神,好活出神。当我们用以弗所书的眼光来看召会,就知道信徒乃是在诸天界里,是属天的(二6 ),而他们今天在地上,乃是像天上的人来到地上,暂时在这里活出神的生活来。所以他们的生活,乃是从神的爱和光这源头所活出来像神的生活,其表现乃是神的恩典和实际。四至五章关于信徒生活之劝勉的话,总结起来就是:信徒今天在地上要效法神,从祂的爱和光里活出一种生活来,这种生活的表现乃是恩典和实际,这也就是那是爱与光的神在他们的生活里活出来。
要仔细留意怎样行事为人,要像有智慧的人
现在我们要从五15起继续往前查读使徒关于生活细节的劝勉。十五节上半说,“你们要仔细留意怎样行事为人。”在原文里,15开头有“所以”一辞,指明以下的话是承先启后的。要仔细留意怎样行事为人,乃是指要根据前文四25至五14所说的行事为人。十五节下半说,“不要像不智慧的人,乃要像有智慧的人。”不智慧的人就是愚昧的人、糊里糊涂的人。我们行事为人不要像愚昧、糊涂的人,乃要像有智慧的人。
要赎回光阴,因为日子邪恶
十六节上半说,“要赎回光阴。”光阴一辞,按照原文,也可译为机会,时机。这话是接续前一节的话,指明行事为人要像有智慧的人,第一件事,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乃是要赎回光阴。这意思是,即使你照着四至五章的劝勉,在行事为人上正确了,但你若把时间、机会都丢弃了,你还是个愚昧、不智慧的人。在行事为人上正确是一件事,能够抓住机会是另一件事;你也许在生活上很正确,却失去了时间和机会。譬如,一位弟兄也许在召会中行事为人都是正确的,受到弟兄姊妹的称赞。但我若有以弗所书的光,就还要问说,这位弟兄如何使用他的时间?他若是失去时间、机会,就是愚昧人,是不智慧的人。智慧人,就好像在前方的战士一样,是争取时间并抓住机会的人,而不是糊里糊涂的人。使徒这话真是厉害;在关于我们生活的事上,他真是面面顾到。
关于光阴,中国人说要爱惜光阴;而使徒在这节说要赎回光阴。我信保罗用“赎回”这辞有两面的意思。一面,因着我们是堕落失丧的人,所以在我们身上的时间和机会也是“堕落失丧”的。譬如,一个人堕落在罪恶当中,就着他这人来说,他是堕落的;就着他的时间来说,他的时间也随着他而在“堕落”中。我们这人和时间是无法分开的;我们是在时间里,时间是挂在我们身上。我们睡了八小时,时间也跟着我们“睡了”八小时;我们在电影院里坐了三小时,时间也跟着我们“坐了”三小时。我们堕落失丧在罪恶中有多久,我们的时间“堕落失丧”就有多久。这样看来,一个人要赎回光阴,就要先赎回他这个人;没有一个不彻底蒙神救赎的人能把他的光阴赎回来的。
比方说,有的弟兄喜欢闲谈。闲谈是人的天性里堕落的东西;一个人留在闲谈里,不仅他本人堕落在其中,他的时间也随着闲谈而堕落失丧了。现在他要如何把时间挽回来,不叫它继续堕落失丧,把他的光阴赎回来?路乃是他这个人要被赎回,脱离闲谈。一个人蒙了救赎、蒙了拯救时,他的时间就随着他蒙救赎、蒙拯救。这就是赎回光阴的意思。
另一面,赎回的字义是买回;这是出代价的事。因此,要赎回光阴、赎回时机,就需要出代价。我们要作智慧的人,头一点就要把光阴、机会赎回来;而要赎回光阴,基本上就是我们这人要付代价,使自己蒙拯救,脱离堕落的事。
为什么需要赎回光阴?“因为日子邪恶。”(弗五16 下)在我们的日子里,有许多事都是邪恶的;那些邪恶的事把我们的时间一点一滴的消耗掉、荒废掉。比方说,学生们在学校读书,如果校规很好、很严,学生行为端正,不需要人劝就会用功读书。如果校规很松,同学们中间读书风气不好,并且经常胡作非为。这样,如果家长嘱咐学生说,要爱惜光阴,用功读书,就必须胜过学校不好的读书风气;但如果家长要他们赎回光阴,意思就是他们还必须胜过学校里邪恶的事。今天每个日子都是邪恶的,其中有许多邪恶的事,把我们这人和时间都浪费了;我们要赎回光阴,就要胜过每日临到我们那些邪恶的事。
不要作愚昧人,却要明白什么是主的旨意
十七节说,“所以不要作愚昧人,却要明白什么是主的旨意。”这节的愚昧人就是十五节所提不智慧的人。这进一步给我们看见,只有在主的旨意里,我们才能赎回光阴。我们用在主的旨意上的时间有多少,给主赎回来的时间就有多少。十五、十六、和十七节是紧紧相连的;我们若明白主的旨意,并活在其中,那就是作智慧的人,就能赎回光阴。
不要醉酒,醉酒使人放荡,乃要在灵里被充满
十八节上半说,“不要醉酒,醉酒使人放荡。”保罗在这里特别提起醉酒这件事;他在以弗所书里,真是面面俱到。在堕落人类的生活里,醉酒也是一个大问题;因此保罗没有忽略这事;他说,不要醉酒,醉酒使人放荡。酒用得正当─不醉酒,就不会使人放荡。有人说主耶稣也许喝过酒(约二1~11 );保罗甚至鼓励提摩太稍微用点酒,因他胃口不清,屡次患病(提前五23 )。无论如何,圣经并没有禁止人喝酒,但劝戒人不要醉酒。为着稳当起见,我们还是不要喝酒,免得醉酒;因为醉酒容易使人放荡。放荡包括浪费的意思;醉酒使我们这人和时间都浪费了。
弗五18 下半说,“乃要在灵里被充满。”这与醉酒相对。十八节的意思是,我们不该爱喝酒,以致喝酒过多而醉酒;醉酒使我们的生活放荡无羁,叫我们这人和我们的时间浪费了。反之,我们该爱主,渴慕主的灵,多喝那灵,使我们在灵里被充满。
用诗章、颂辞、灵歌,彼此对说,从心中向主歌唱、颂咏
十九节说,“用诗章、颂辞、灵歌,彼此对说,从心中向主歌唱、颂咏。”我们在灵里被充满,就能过这里所说的生活。换句话说,在灵里被充满的表显,乃是满了向主歌唱、颂咏和彼此对说。用诗章、颂辞、灵歌,彼此对说,就是你唱给我听,我唱给你听,你说给我听,我说给你听。这指明诗章、颂辞、灵歌,不仅为着唱,也为着说。我们这样用诗章、颂辞、灵歌,又唱又说,就在灵里被充满,而从心中向主歌唱、颂咏。
凡事要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里,时常感谢神与父
二十节说,“凡事要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里,时常感谢神与父。”在灵里被充满,不仅使我们颂赞主,也使我们感谢神与父。今天神与我们有双重的关系─一面祂是创造我们的神,另一面祂是生我们的父。因此,临到我们身上的事,有些是照着神和我们的关系,有些是照着父和我们的关系。换句话说,神对待我们,有些事是以神的身分,有些事是以父的身分。因此,我们向祂表达感谢,有时是感谢祂作我们的神,有时是感谢祂作我们的父。譬如,你生了一场病,后来得医治了。这时你是感谢父,还是感谢神?你是感谢神。再譬如,你到日月潭观看美丽的风景,你在那里是敬拜神,还是敬拜父?敬拜神。这样,你在何时,在什么事上感谢父?最好感谢父的时候乃是在擘饼之后;因为那时我们与神的关系特别是在于子与父的关系─我们是众子,跟随长子一同到父面前敬拜祂。
为什么保罗把神摆在前头,把父摆在后头?按着我们与神发生关系的时间来说,祂先是创造我们的神,后是生我们的父。不仅如此,祂为着对付我们,在我们身上所安排发生的许多事,都是在神创造的范围之内。因此,无论从那一面说,我们要把神摆在前头,把父摆在后头。我们遇到的事,有的是神眷顾我们,有的是父眷顾我们。因此,我们要学习感谢神也要学习感谢父。
在主耶稣基督的名里,就是与主联合;只有与主联合才能在祂的名里。这指明在凡事上,我们要在祂里面,与祂联合着来感谢神与父。
凭着敬畏基督,彼此服从
二十一节说,“凭着敬畏基督,彼此服从。”保罗在此加上这句话,因为我们要在灵里被充满,而赞美主并感谢神与父,这是向着神一面的生活;但我们这些人在地上还有向着人一面的生活。在向着人一面的生活里,最近的人际关系乃是夫妻和儿女。因此,保罗以“凭着敬畏基督,彼此服从”这句话,来引进底下所要说的关于妻子服从丈夫的事。请记得,在灵里被充满的人,一面向着主、向着神与父要赞美感谢;另一面向着周围的亲人要彼此服从;而这服从是凭着敬畏基督而有的。
简单的说,保罗在这段劝勉我们的话里,首先指出世人的生活里,最叫人放荡的乃是醉酒,因此基督徒不该醉酒。反之,基督徒的生活,该是在灵里被充满的生活。在灵里被充满的生活有两面:一面是向着主、向着神与父,一面是向着四围的亲人。向着主、向着神与父,我们该赞美感谢;向着人,我们该彼此服从,而这服从是借着基督生发出来的。
二十一节结束于彼此服从,这指明我们与周围的人之间的关系,从这里就引进另一段落,那是我们在下一篇要查读的。我们若把四25到五21所提到,有关生活之劝勉的一切要点找出来,然后比对圣经里关于属灵生活的所有重要事物,就会发现圣经中关于属灵生活的要项,差不多都包括在这一段里了。
讲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