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
三节说,“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神所以赐给我们生命之灵的律,是因为律法有所不能。律法不能,是因着人肉体的缘故。律法本身是无可指摘的,但律法不过是字句,里面没有灵和生命,所以不能给人力量。人若倚靠律法,就不能盼望从律法得着能力,人自己必须有能力。然而人自己,或人的肉体,却是软弱的。七章给我们看见,人的肉体是何等软弱。因着人的肉体是软弱的,律法就无能为力,不能作什么。所以,律法和肉体合起来并不能成就什么。
既然如此,神就差来了自己的儿子,以解决人的难处,就是人的肉体和人肉体里的罪。神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叫祂成为罪之肉体的样式。从样式上看,祂有罪的肉体,然而祂只有罪之肉体的样式而已,里面并没有罪的内容,祂里面的性质是没有罪的。这就是民二一9 里挂在杆上的铜蛇所预表的。铜蛇和杆下咬人的毒蛇形状相同,但里面没有蛇毒;外面形状相同,但里面性质不同。主耶稣成为肉体,从外表看,祂和我们一样,然而祂只有肉体的样式,没有肉体里的罪。祂不仅里面没有罪,并且是不知罪的(林后五21 ),祂和罪丝毫不发生关系。
罗马七章给我们看见,我们的难处就是我们的肉体里有罪,罪是住在我们里面活的东西。神要彻底拯救我们,就必须解决我们里面的罪。主耶稣是带着肉体被钉在十字架上,就使肉体受了审判并被定罪。主在肉体的样式里,穿着肉体到十字架上时,也把肉体里的罪带到十字架上。所以,肉体受了审判,肉体里的罪也就受了审判;肉体被钉死,肉体里的罪也就被钉死。在七至八章里,肉体和肉体里的罪是分不开的。说到罪时,就说到肉体,说到肉体时,就说到罪;因为罪住在肉体里,罪和肉体是二而一了。如此,肉体和肉体里的罪在十字架上就都受了对付。
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
八4说,“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我们若把肉体摆在一边,像神将其摆在死地一样,并且凭生命之灵的律活在神面前,律法要求的义就能成就在我们身上。虽然我们不必遵守律法,也无意遵守律法,但我们生活行动所产生的结果,却有律法所要求的义,实现并成就在我们身上。
生命的灵在我们里面所带领我们的,远超过律法在外面所要求的。例如,律法要求人不可偷盗,但生命的灵更带领我们,叫我们没有贪心。我们若要求一棵已死的树结果子,这个要求不管用,但这树里面若有生命,那生命就会叫树结出饱满甜美的果子。生命的灵在我们里面也是这样。虽然我们有生命的灵,不需要遵守律法的要求,但我们只要拒绝、定罪、审判肉体,并活在生命的灵里,我们的生活就必定合乎律法的要求;律法义的要求,自然会成就在我们身上。
得救的人应当认识肉体并认识灵
一个没有得救的人只有心思里为善的律和身体里犯罪的律。为善的律在他的个格里,在他的理智里;犯罪的律在他的肉体里。他里面虽然有受造的灵,却没有神的灵在其中。不仅如此,他受造的灵因着亚当犯罪的缘故已经死了,失去功能,不能活动了。当他听见神的律法时,他虽然愿意遵守,但罪的律和他争战,把他掳去,他就作了失败的人。然而,一个得救的人有生命的灵进到他的灵里,他里面就有了三个律:肉体的律、心思的律和灵的律。他应当认识肉体并认识灵,知道他的肉体是无能的,是软弱的,并且是有罪的;然而,这一切神已经在十字架上解决了。现在他的灵里有神生命的灵,这灵是刚强、光明、圣别的。在消极方面,他要弃绝、否认肉体;在积极方面,他要倚靠圣灵,紧紧跟随圣灵而行。
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
我们不该倚靠肉体,而该把肉体摆在一边,并且把自己交给圣灵。在道理上这很容易领会,但在运用上我们也许还有难处。因此,我们需要用几个实例来说明。假定有一天我祷告,将所有的罪都认清楚了,接着就进到与神的交通中,里面满了安息。忽然有个念头说,我出去若碰见一个我不喜欢的人,我有可能藐视、批评他,我要如何胜过这罪?当我这样一想,并思考该怎么应付,就会失去安息。这样一来,我原先祷告和神交通时,是在生命的灵里;而现在撒但来把我引入歧途,我就落到律法里,也就落在肉体里了。许多得救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
刚得救的人也可能有这经历。假定一个人听见福音,受了感动,就悔改向神祷告。他起头祷告,不过是认罪而已,但他越认罪,越觉得自己有罪,于是越彻底认罪。有这样经历的人都知道,越认罪,里面就越舒服,心情就越愉快,里面就越光明。这时,他已经进到生命的灵里,觉得自己和主是面对面在交通,那平安、喜乐、光明、新鲜,是人的言语无法形容的。但他刚祷告完,那恶者就来提醒他,叫他想起从前打牌的朋友明天要来找他,若不去,三缺一怎么办?他想,作了基督徒,不能再打牌了,他就求神,明天牌友若来找他,他定意不去,并且求神帮助他。许多初蒙恩的人都承认这祷告是好的,许多传道人由于不认识生命的路,也鼓励人这样祷告。这祷告虽好,却是错的。所有这种的祷告都难蒙神垂听。有的人不以为然的说,他这样祷告得着垂听,神帮他的忙,他很坚决的拒绝了他的朋友。但实际上,不是神帮他的忙,而是他的意志帮了他的忙;帮了一次、两次、三次,就像用手托住诗歌本,使它不至落下。他说,是神听了他的祷告,他一祷告就灵。然而,可能一开始还灵,过不久就不大灵了。再过几个小时,这祷告就完全不灵了,神也不来帮忙,他也打瞌睡了,他的手就下垂了。就像手虽能托住诗歌本,但诗歌本最终还是掉下来了;照样,他这周能够胜过牌友的邀约,但下一周牌友又来了,他的意志逐渐软弱,里面就冲动,而跟着朋友走了。
他认罪祷告时,得着生命的灵,也进到生命的灵里,但他一祷告完,撒但就来提醒他:打牌的事怎么办?这样一来,他马上就从生命的灵里出来,到了律法跟前,因而立志为善说,从今以后不再打牌。他也许知道自己是软弱的,就祷告求神帮忙;但此路不通。神帮忙,乃是把我们的肉体钉在十字架上。真实地救恩是在灵里,不是在肉体里;神不怕我们跌倒,祂任凭我们跌倒,直到我们认识自己的肉体,知道肉体不可靠,我们就活在灵里了;那时神就真的帮忙,因为生命的灵在我们里面,是真实的。
不仅初得救的人有这经历,当我们得着复兴时,也有这光景。我们从前也许是个马虎的基督徒,现在借着复兴,与神有很好的交通祷告,就进到生命的灵里。与神交通实在好,但刚祷告完,撒但就来了,叫我们想到某件事该怎么办,某件事要怎样应付。这样一想,马上就把我们带到律法跟前,我们就从生命的灵里出去,又回到肉体里。
拒绝撒但的提议,跟随生命的灵而行
当我们祷告和神交通,摸着生命的灵时,我们不需要考虑以后怎么办。我们不必相信外面的环境,也不必管撒但在我们思想里对外面环境的提议,我们应该拒绝撒但的提议,并且转向主,赞美主。我们知道我们的肉体里没有良善,我们的肉体里住着罪;我们更知道,这肉体和这罪已在十字架上受审判并被定罪了,所以现在我们不相信、不理会、不听从这些提议。我们也知道,生命的灵在我们里面,这生命的灵是刚强、圣别、光明、有大能的。这灵是神的化身,就是神自己在我们里面;我们和神交通,敬拜祂,赞美祂,并活在祂里面,就简单跟随这生命的灵而行。我们只活在神里面,别的不管,就是这么简单;越是生命的东西,就越简单,这是宇宙中的定理,是神莫大的恩典。阳光和空气是人的需要,但都非常简单。两千年来,摸着这生命之路的人,就停下自己,什么都不作。我们越停下自己,就必定越圣别,这就是得胜的路。
需要认识并实行罗马八章里生命的路
罗马八章一面是要我们看见,我们的肉体是什么性质,什么估价,什么地位,我们对待它的态度是什么。肉体没有良善,是无能的,只配被定罪,被摆在死地,我们该弃绝并否认它,把它摆在一边。另一面,生命的灵在我们里面,是刚强、有大能的。我们的拯救乃在于这生命的灵,不在于我们意志的定意或努力。
今天最大的难处,就是人对肉体缺少正确的看见。宗教人士以为人需要劝勉,需要栽培;以为人只不过是软弱而已,需要神来帮助;这是错误的观念。我们所需要的,乃是神进到我们里面。祂是生命的灵在我们里面,这灵是活的,是有大能的,是圣别、光明、良善、公义的。我们要认识祂,敬拜祂,赞美祂,把自己交给祂,跟随祂,并活在祂里面;这就是得胜和圣别的路。当我们在祷告中进到与神的交通里,就该在交通里安息,在交通里感谢、赞美、称颂,不要去管撒但所给我们的一切思想,那些都是出于无底坑的,都是叫我们回头看自己,把我们摆在律法之下,叫我们离开恩典。我们该时刻否认己,活在生命的灵里。这样,我们就是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生命之灵而行的人。盼望我们都蒙拯救,认识生命的路,并被带到这生命的路里。
多年来,罗马八章的真理好像被埋没了,以致多数基督徒都没有找着真正得胜的路。但现今神已向我们释放了罗马八章的光,并且越照越明;这是主莫大的恩典。盼望神用这章圣经向祂的众召会说话,叫许多渴慕祂的人,认识这条生命的路,好在今时代得着主真实地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