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篇
利未记的预表(二五)取利的条例与奴仆的条例
 
取利的条例
 
弟兄穷乏要帮补他
利二五35~38说到该如何对待贫穷缺乏的弟兄。三十五节说,“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像对外人和寄居的一样,使他可以在你那里生活。”弟兄渐渐贫穷缺乏,乃是预表信徒在灵性上贫穷败落了。我们若遇到这种情形的弟兄,就要帮补他,使他能继续和我们同在。他虽然败落,但我们必须维持他,使他能和我们一直同在,不至失去。这说出神的恩典和怜悯,眷顾我们到何等地步。人虽然可以败落,但神要祂的子民维持这败落的人。人可以失去对基督的享受,甚至穷乏到卖掉自己的房子,但神还是要旁边的弟兄们尽力帮补维持这穷乏的人,使他能留在弟兄们中间。因此他虽然败落,也不至于完全离开众圣徒,而失去与众圣徒的交通。这并不是借着神来维持,乃是借着所有圣徒来维持这败落的弟兄。
 
借钱不可取利
三十七节上半说,“你借银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息。”银钱乃是一种资本,可以作买卖生利,在新约圣经中用以指一种恩赐,可以从事属灵的活动。例如,太二五14~30说到一个主人按着他奴仆们各人的才干,给他们银子去作买卖。所以,利未记这里的意思是说,弟兄在恩赐上穷乏或败落时,我们要帮助他从事一些活动。比方,召会要传福音时,可以带领、扶持、或鼓励他带亲友来听福音。这就是借钱给他,帮助他在事奉上作买卖,从事一些活动而显出恩赐。我们虽然帮助弟兄,但是不可向他取利,不可盼望从他得好处,或希望他有所回报。
 
借粮不可多要
利二五37下半说,“借粮食给他,也不可要他多还。”粮食是为着人的供应和需要,所以借粮就是给穷乏弟兄生命的供应。然而,在供应时不可要他多还。按这条例,以色列人若借给弟兄一年的粮,就不能盼望他偿还时,不只还一年的粮,还多加二升。今天我们在给弟兄供应时,常常不知不觉里面都有个存心,盼望他能多还我们。比方,你对弟兄有爱心,就盼望他能更多的爱你。你对弟兄谦卑,弟兄若不比你谦卑,你就觉得他骄傲。你爱他,他若爱得不比你多,你就觉得他爱心不够。这就是借粮食给他,向他多要。在召会中,我们要维持贫穷弟兄在我们中间一直有交通,我们只可以借给他,不可以盼望向他多要;给他供应,不必盼望回报的比你给的更多,甚至也不必盼望他有所回报。
对于穷乏的弟兄,我们一面要帮助他在事奉上运用他的恩赐,一面也要供应他属灵的粮食。然而,无论是在恩赐上帮助,或是在属灵粮食上供应他,都不可向他多要。我们必须守住这原则,尽所能的扶持穷乏有需要的圣徒,使他们能与我们同在,一直留在召会的交通里。弟兄虽然可能败落,我们却不可任其失去,必须给他生命粮食的供应,也帮助他在事奉上有力量运用他的恩赐。这样就能保守这位败落的弟兄不至从我们身旁落下,而失去他和召会之间的交通。
 
奴仆的条例
三十九至五十五节说到弟兄穷乏到一个地步,不仅卖了自己的地和房子,甚至穷到一个地步,连自己都卖了,对于这样的弟兄,当如何解决他的问题。
 
不可把卖身的弟兄当作奴仆,只可当作雇工
三十九至四十节说,“你的弟兄若在你那里渐渐穷乏,将自己卖给你,不可叫他作奴仆服事你。他在你那里要像雇工和寄居的一样。”对于穷乏而卖身的弟兄,第一,我们不可把他当作奴仆,只可把他当作雇工。这在预表上属灵的意思是:一个弟兄穷到一个地步,在灵性上亏欠你,甚至亏欠你太多,这个亏欠就叫他落到你的手中,等于把他自己出卖到你手中。遇到这种情形,我们很容易把这亏欠的弟兄当作奴仆。然而我们必须知道,他是弟兄,不是奴仆,不能因为他亏欠我们,就把他当作奴仆,仍要视他为弟兄。退一步而言,我们只能把他看作雇工。看作雇工的属灵意思是把他看作是帮助我们、成全我们的人。所有亏欠我们的弟兄,不要把他扣在手里当作奴仆,要在主里把他看作是一个替我们作工的人,也许在某一点上,我们需要他的帮助与成全。
比方,我们的忍耐需要被成全,我们的宽容也需要被成全。若没有一个弟兄亏欠我们,我们永远不会了解什么是忍耐和宽容。因此,神为我们安排这样一个得罪人、亏欠人的弟兄,来成全我们的忍耐和宽容。所以,我们不该把他看作奴仆,只可看他是雇工,是来帮我们作事,成全我们事工的。换句话说,所有得罪我们的弟兄,都不该把他扣在手中当作奴仆,而该把他们看作成全我们的人。
 
到了禧年,卖身的弟兄和他的儿女要离开,归回本家
四十至四十一节说,“他在你那里要像雇工和寄居的一样,服事你直到禧年。那时他和他儿女要离开你,一同出去归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业那里去。”禧年的原则非常深、非常细、也非常广,可以应用在许多方面以及许多人身上。这里的应用是:当有位弟兄得罪你,亏欠你,你就把他当作你的雇工,甚至是奴仆。然而有一天,当你得着复兴,禧年来到时,你就从这个得罪中出来了;你能让这位得罪你的弟兄离开你,放下他对你所有的亏欠和得罪。每当你得着复兴时,都是禧年临到你。没有一个复兴的弟兄会不释放得罪他的弟兄。也许你从前并没把得罪你的弟兄当作奴仆,但你可能还是觉得他是你的雇工,总觉得他对你有亏欠,所以不肯放过他。虽然你承认这亏欠的弟兄在成全你的事上是益处,但因着他对你有亏欠,就算不把他当奴仆,也看他是个雇工。然而当有一天,召会得复兴,你在其中也得了复兴。这就是禧年来到。又或者召会没有复兴,但你自己在主面前有了转机,那也是小范围的禧年临到你。那时,你就能宣告说,所有亏欠你的人,你都能赦免并放过他。
 
不可严严地辖管弟兄
在42~43,神说,“因为他们是我的仆人,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不可卖为奴仆。不可严严地辖管他,只要敬畏你的神。”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是神从埃及地领出来、救出来的,唯有神是他们的主人;所以他们不可卖为奴仆,也不可受人严严地辖管。这意思是,召会中所有的弟兄都是神所救赎的,是神的奴仆,不管他们怎样亏待你我,我们都不可以严严地辖管他们。要知道,他们是弟兄,不是奴仆,他们和我们同样蒙了救赎;尽管他们有了最严重的失败,我们还得承认他们是神的奴仆,我们没有地位和资格严严地辖管他们。
 
只可买四周列国的人,或寄居的外邦人为奴仆
四十四至四十五节说,“至于你的奴仆、婢女,要从你四围的国中买。那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和他们的家属,在你们地上所生的,你们也可以从其中买人;他们要作你们的产业。”属神的子民对待弟兄和外人是不同的;外人可以买来作奴仆,但弟兄绝对不可以。神嘱咐我们,不能对待弟兄像对待外邦人一样,弟兄和外邦人是完全不同的。
 
弟兄若将自己卖给外人,他的近亲可以将他赎回,或是他自己渐渐富足也可以赎回
四十七至五十节说,“在你那里的外人或寄居的,若渐渐富足,你的弟兄在他那里却渐渐穷乏,将自己卖给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家族,卖了以后,可以将他赎回;无论是他的兄弟、或伯叔、伯叔的儿子、本家的近亲,都可以赎他;他自己若渐渐富足,也可以自赎。他要和买主计算,从卖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卖的价值要照着年数的多少计算。”这与赎地的原则一样。卖身为奴的弟兄可以自己赎回,或是由他至近的亲属为他赎回。这至近的亲属乃是预表基督。然而,无论是至近的亲属来赎,还是他自己赎,都得按着到禧年的价值,付出该有足够的赎价。若是出不起赎价,就只好等禧年来到。
 
若是卖身的弟兄不接受近亲的赎回,自己也没有力量来赎回,等到禧年的时候,他和他的儿女可以白白的得着释放,自由的出去
五十四节说,卖身的弟兄“若不这样被赎,到了禧年,他就要和他的儿女一同出去”。蒙神拣选的子民虽然弃绝了神所给他的救赎,并且自己也无力来赎,但是到禧年的时候,这些人还是能得着自由。从这些原则,我们看见其中基本的思想,就是神的恩典是何等深广、透彻又细致。然而,在二十五章有一个问题是极为严肃的,就是凡卖城内的房屋,一年内要赎回(29~30)。房屋预表召会生活。这是在一切问题中最严肃的。要当心召会生活问题,因为一不注意,就会失去赎回的机会。
<< 第三二篇 >>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