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篇
利未记的预表(二九)许愿奉献(三)房屋与田地的奉献
本篇信息我们要继续来看第三和第四种的许愿奉献,就是房屋的奉献,以及田地的奉献。
 
房屋的奉献
 
由祭司估定价值
利二七14说,“人若奉献房屋,归耶和华为圣,房屋是好是坏,祭司要估定价值;祭司怎样估定,就要以怎样为定。”人的奉献是由摩西来估价(1~2),当人贫穷软弱时就要找祭司估价(8),若要断定牲畜洁净或不洁净,也是由祭司来分辨(11~12)。关于房屋的奉献找祭司估价,是非常有讲究的。我们要一直记得,房屋的许愿乃是关乎召会的问题。
利未记里三次提到房屋,都与召会有关。一次是房屋中有麻风(十四33~57),一次是房屋出卖后赎回的问题(二五29~30),末了一次是许愿奉献房屋的事(二七14~15)。当我们来读关于许愿把房屋奉献给神这段圣经时,我们的思路必须非常柔细,来看其中的转折。房屋的奉献,其实是预表在召会问题上需要有奉献。在已过的年日,有许多爱主的弟兄姊妹在许多事上都有奉献,什么都可以摆在神面前,但是独有在房屋上,就是在召会问题上,却不肯奉献,不愿意处理。这就是说在召会问题上,他们不愿许愿,不肯到神面前有奉献,让神悦纳,让神决断。他们把这问题留在自己手里,对召会问题不敢、也不肯有所奉献。
有一位相当爱主的弟兄,很有恩赐,在某方面也很为主所用。在关于召会这问题上,他曾和我有所辩论。我告诉他,“不必和我辩论这问题,请你在这问题上寻求主,在主面前作个决定的奉献,告诉主:你没有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定规,自己的盼望,就像蒙召时一样,把自己献给主。”他一听就笑了,他说,“李弟兄你真聪明,但并不是你这么一说,就能说动我,要我为此奉献,定意走这条路。”这就是他这所房子不肯许愿,在召会问题上不肯奉献。因为只要他一奉献,他就知道他所有的房子,可能从根基到顶部都要拆毁。他一奉献就知道,他那所房子该不该有,所以他别的都可以奉献,但这个问题不能奉献;这就是奉献房子在预表上的意思。关于召会的问题,要求是高的,其代价往往不是人能出得起的。
在房子的问题上,一开头就是由祭司断定,不是由摩西估价。这是我们自己办不了的,只有祭司有办法。我们需要祭司的恩典为我们估价。可以说,没有一个问题要我们在主面前出代价,超过召会这个问题,在我们身上,什么代价都没有召会这问题要求得厉害。所以不是摩西估价,而是祭司估价。这事不是在一个讲律法的摩西手里,乃是在一个拿着祭物献祭的祭司手里。这里不是讲律法的估价,而是献祭的祭司估价。我们要相信,无论祭司的估价多高,恩典总是有办法。
与召会有关的奉献,是神子民住处的问题,在这问题上,你我总得有一个奉献。我们若真的奉献,估价的不是摩西,乃是祭司亚伦;不是手里拿着律法的那位,而是手中带着祭物、带着赎罪的血、带着馨香的香,进到神面前的一位。我们不必怕神的要求太高,要付的代价太大。我们应该相信,我们的大祭司基督,已经替我们估了价,祂定规有办法;祂所估的价,总是我们出得起的。赞美主,在与召会有关的奉献上,估价的乃是祭司。
 
若要赎回房屋,就要在所估定的价银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二七15说,“奉献房屋的人,若要赎回房屋,就要在你所估定的价银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旧归他。”这一点很难懂,我们的思路必须非常柔细。就着房屋预表召会的立场说,你既把房屋奉献了,就是把召会问题奉献了。这个房屋经过估价,请想想看,你需不需要赎回?你若不赎回,你要住到那里呢?这里的思路就是要你赎回。
这个赎回是叫你有可住的地方。请记得,你要有一个赎回可住的地方,代价相当高,要照着估价外加上五分之一。从文中前后的意思看,你在召会问题上有了奉献之后,在主面前接受祂的一个估价,你就得出这个代价。换句话说,你在召会问题上有了奉献,主会让你知道,祂所要的是一个什么价值的召会,你必须出这个代价,住到那样价值的召会里,作你的居所和住处。你若不出这个代价,房屋虽然奉献了,你却没有地方住。这意思是说,你在召会问题上要有奉献,要出代价。你的召会这所房屋,要摆在主面前,让祂估价;是照着祂的估价,不是照着你的估价。主估价有了断定之后,你就要出代价,得着主所断定的这所房屋,作你的居所,作你的召会。
总结来说,第一,在召会的问题上要奉献,第二,要出代价。这个代价是祭司,是主所估定的。你若不出代价赎回,你在召会问题上就没有着落,意思是你没有房屋,没有召会可安家。
 
田地的奉献
田地是指基督作我们的享受,许愿把田地奉献给神,预表连基督作我们的享受都得奉献。我们若是在这件事疏忽了,就会出问题。我们不仅在房屋,在召会问题上要奉献,就是在田地,在享受基督的丰富上,也要奉献。正如以撒是神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然而亚伯拉罕还是得将以撒奉献给神(创十七19二一1~3二二1~2)。没有一件事是我们可以在神面前紧握不放的,我们需要一再的把我们身上的、手中的,都带到神面前,一再的奉献。
利二七16~25,有关奉献田地的估价有以下几点原则。
 
按撒种多少估价
十六节说,“人若将承受为业的几分田地奉献给耶和华,你要按这田地撒种多少估定价值,若撒大麦一贺梅珥,要估定价银五十舍客勒。”这是按田地撒种的多少估价,若撒种多,估价就高;撒种少,估价就低。再者,估价是以大麦作根据。在所有的作物中,最早熟的是大麦。五旬节所献上的一捆初熟的庄稼,就是大麦;所以,大麦是指复活的基督。这意思是,所撒的大麦多,价值就高,意即里面的基督多,价值就高。田地价值的估算,乃是照着能容纳基督多少估算的。基督成分多的估价就高,基督成分少的估价就低。
接着又说到一贺梅珥,估定银价五十舍客勒。在以色列的量器中,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一俄梅珥(出十六36),十俄梅珥等于一伊法,而一百伊法是一贺梅珥。田地能种下一贺梅珥大麦,就是一百伊法大麦,可以估算为五十舍客勒。贺梅珥是一个很大的单位。神要以色列人所献的素祭,乃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利六20),最高的是十分之三(民二八12)。一贺梅珥是量大的单位,指基督的量是大的、丰满的。这给我们看见,田地的估价是照着基督最大的度量估算的。
 
照着距离禧年到来的年数来估价
利二七17~18说,“他若从禧年将田地奉献,就要以你所估定的价为定。倘若他在禧年以后将田地奉献,祭司就要按着到下一个禧年所剩余的年数给他计算价银,将你所估定的价减低。”田地要照着距离禧年到来的年数估算价值。距离禧年到来近的,价值就低;距离禧年到来远的,价值就高。这仍是以基督成分的多少来估算。为什么距离禧年到来远的价值就高?因为所生产的大麦多。距离禧年到来近的价值就低,因为所生产的大麦少。
关于田地的估价,第一,要看能种下去的有多少;第二,要看能出产的有多少。以距离禧年到来的年数计算,就是计算能出产的有多少;这含示基督扩增的展望。所以,这里的估价一面是看能容纳基督有多少,另一面是能产生基督有多少。第一点是在于基督,第二点还是在于基督。
 
分别为圣的田地,奉献的人若要赎回,要在所估的价银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十九节说,“将田地奉献的人,若一定要赎回田地,就要在你所估的价银以外加上五分之一,田地就可以归还与他。”这和赎回房屋一样,都要再另外加上五分之一。按属天的原则说,将田地奉献的人若必须赎回,就要出代价。这意思是,无论是关乎召会生活或享受基督,都需要出代价。代价出得不够,我们的享受就有问题。
 
若不赎回或卖给别人,就再不能赎回了,要永远归神
二十至二十一节说,“他若不赎回那田地,或是将田地卖给别人,就再不能赎回了。但到了禧年,那田地出买主手的时候,就要归耶和华为圣,和永献的田地一样,要归祭司为业。”奉献田地的人若是不赎回或卖给别人,就再不能赎回了;这和没有奉献的地不同。没有奉献的地,卖给别人可以赎回;但奉献的地,自己若不赎回,而把它卖给别人,是不能赎回的。到了禧年的时候,这田地要从买主手里出来,但是不归给那业主,而是归给神,和永献的田地一样。
地与享受基督有关。赎地的意思是,你若在基督的享受上有奉献,神也有了估价,你就要立刻出代价赎回来。如果你不肯出代价取回,等于你把这个出卖了;你在这件事上,就会永远受亏损,无法补偿。换言之,这东西会永远离开你,永远卖断了。所以,读这预表时,我们要受警戒,无论是召会问题或享受基督的问题,我们若没有正确的奉献,就会受亏损。
 
所买的田地若要奉献给神,祭司要将所估的价值计算到禧年,以所估的价银为圣归给神;到了禧年,那田地要归给卖主
二十二至二十四节说,“他若将所买的一块田地,不是承受为业的,奉献给耶和华,祭司就要将你所估的价值给他计算到禧年。当日,他要以你所估的价银为圣,归给耶和华。到了禧年,那田地要归给卖主,就是那承受为业的原主。”这是另一个讲究。比方,有人把他所承受的地卖给我,我买了之后,把这地献给神。祭司就要估价,从我献的这天起,直到禧年,有多少价银,但我不要这个价银,而是把这价银献上,归神为圣。到禧年的时候,我买的这地,还得归给原来卖给我的人。这是因为虽然我奉献了,但他没有奉献,所以禧年未到以前,这一段价银由得我作主奉献,那地永远的产权,我却不能作主,还是原业主作主。因为他没有奉献,所以还是他的。
以属灵的经历说,譬如甲弟兄是原业主,他对基督某方面的享受有所经历,你可以从他那里暂时买过来用。然而请记得,那些永远是他的,你没有办法把他的经历买来,算作你的;那不是你的产业,而是他的产业。他可以给你帮助,好像暂时卖给你,算作你的;但神从没有承认是你的,神只承认一段,是从你用的那个时候算起,直到禧年的这一段是你的。因为这一段里面,你出了代价,可以算作你的,你可以献给神。然而,那个经历完全是甲弟兄的,就还是归他的。田地的奉献乃是关乎享受基督的问题。你可以从已往那些享受基督之人,如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盖恩夫人(Madame Guyn)等的经历得着帮助,而有你自己的享受。但请记得,他们的经历永远是他们的,永远不会算作你的产业。算作你产业的,只有你出代价的那部分;你出了多少代价,就有多少部分算是你的。
 
奉献的条例
二十六至三十三节是说到一些奉献的条例。
 
牲畜中头生的属于耶和华,谁也不可再奉献
二十六节说,“唯独牲畜中头生的,无论是牛是羊,既属于耶和华,谁也不可再奉献,因为这是耶和华的。”这表征我们不可奉献任何原本属于神之物。头生的是属于神的,我们没有权利奉献。
 
所献不洁净的牲畜,要按祭司所估定的价值加上五分之一赎回,或按祭司所估定的价值卖了
二十七节说,“若是从不洁净的牲畜中奉献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价值加上五分之一赎回;若不赎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价值卖了。”这表征我们所献给神的,即使是不洁净的,经过祭司估价,可按所估的价值加上五分之一赎回或卖了。这意思是,我们奉献的动机,在神面前仍有若干价值。
 
永远的奉献
二十八节说,“但一切永献的,就是人从他所有永献给耶和华的,无论是人,是牲畜,或是他承受为业的田地,都不可卖,也不可赎。凡永献的,都是归耶和华为至圣的。”从前面的那些奉献,可以看见人的奉献是何等的软弱。前面所提的奉献,都不是永远的奉献,而是暂时、软弱、残缺、不完全的,但神还是接受了。永远的奉献,无论是人、牲畜或田地,都不可卖、不可赎,要永远归给神。这才是刚强、绝对的奉献。
暂时的奉献和永远的奉献有何不同?比方,有的弟兄姊妹在事奉神的事上,表面看是奉献了,但事实上,他们只是偷偷的、暂时的奉献。神知道这种情形,因此这样的人到了一个时候就会“退役”,从事奉神的事上退下来。然而有的人,可能是少数人,他们在神面前的奉献是永远的。有的人能退役,有的人不能退役,这是经历的话。有的人当初在神面前的奉献,就隐藏着条件说,“我的奉献到了什么时候,遇到什么情形,有什么事故时,请神允许我退役。”这是暂时的奉献,在时间上是不完全的。然而有的人是永远的奉献,不会退役;所以是不可卖,也不可赎的。永远的奉献乃是完全的。
 
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必要被处死
二十九节说,“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必要被处死。”甚至连奉献的是当灭的,神都没有明显拒绝,而是嘱咐说,“不可赎,必要被处死。”神没有拒绝,而是不准许人再把那当毁灭的赎回去,必要处决、毁灭,不能再归还。这样的描写,说出神如何渴望人的奉献,并悦纳人的奉献。
 
十分之一的不可许愿奉献
三十至三十三节说,“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或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耶和华为圣的。人若要赎这十分之一的什么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凡牛群羊群中,一切从牧人杖下经过的,每第十只,就是十分之一,要归耶和华为圣。不可问是好是坏,也不可替换;若一定要替换,替换的与本来的都要成为圣别,不可赎回。”田地出产的十分之一,就如头生的一样,是属神的,人不应当拿原本就是属神的献给神。如果要赎回这十分之一,人就要在这个价值上加五分之一。出生的牛、羊,每第十只都要归给神,那也是十分之一。这些归给神的牛、羊不问好坏,都不可以更换。若要更换,所更换的和本来的那只,都要成为圣别归给神,不可赎回。这意思是,人一旦献上给神的一切,全都算数,连换的也都要归给神。
这乃是补充的条例,告诉我们什么是不可奉献的。原本属神的物,因为原来就是神的,所以不可拿来奉献;人只能奉献产权在自己手中的。然而,即使人的奉献有多么不周全,神都悦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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