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在生命中作王(二)
 
纲目
 
借着洋溢之恩并洋溢之义的恩赐──罗五17下:
 
过身体的生活──十二~十三章:
1
 
为神的怜恤所夺取──十二1上。
2
 
将我们的身体献上,当作活祭──1节下:
 
是圣别的。
 
是讨神喜悦的,也是我们合理的事奉。
3
 
不模仿这世代──2节上。
4
 
借着心思的更新而变化──2节中。
5
 
验证何为神的旨意,这旨意乃是:
 
美好的。
 
可喜悦的。
 
纯全的──2节下。
6
 
不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3节上。
7
 
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适度──3节下。
8
 
承认我们在一个身体上有好些肢体,但肢体不都有一样的功用──4节。
9
 
认识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是一个身体,并且各个互相作肢体,照着所赐给我们的恩典,得了不同的恩赐──5~8节:
 
作申言者,照着信心的程度申言──6节。
 
作执事和女执事,在各自特别的服事上,忠于服事──7节上。
 
作教师,在教导上忠于教导──7节下。
 
作劝勉者,在劝勉上忠于劝勉──8节上。
 
作分授者,单纯的分授──8节中。
 
作带领者,殷勤的带领──8节下。
 
作怜悯人者,甘心乐意的施怜悯──8节末。
10
 
活出最高美德的生活──9~21节:
 
爱人不可假冒──9节上。
 
恶要厌弃,善要贴近──9节下。
 
爱弟兄,要彼此亲热──10节上。
 
恭敬人,要互相争先──10节下。
 
殷勤不可懒惰──11节上。
 
要灵里火热,常常服事主──11节下。
 
在指望中要喜乐──12节上。
 
在患难中要忍耐──12节中。
 
在祷告上要坚定持续──12节下。
 
在圣徒缺乏上要有交通──13节上。
 
待客要追寻机会──13节下。
 
逼迫我们的,要为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14节。
 
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15节。
 
要彼此思念相同的事──16节上。
 
不要思念高傲的事,倒要俯就卑微的人──16节中。
 
不要自以为精明──16节下。
 
不要以恶报恶──17节上。
 
要准备在众人面前作善美的事──17节下。
 
若是可能,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18节。
 
不要为自己伸冤,宁可给神的忿怒留地步;因为伸冤在神,祂必报应──19节。
 
我们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20节。
 
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21节。
11
 
服从权柄──十三1~7:
 
承认神对一切掌权的有主宰的权柄──1~6节。
 
凡人当得的,就给他们:当得税的,就给他上税;当得捐的,就给他纳捐;当惧怕的,就惧怕他;当尊敬的,就尊敬他──7节。
12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唯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要爱邻舍如同自己──8~10节。
13
 
在白昼过儆醒的生活──11~14节:
 
要睡醒过来──11~12节上。
 
脱去黑暗的行为,穿上光的兵器──12节下。
 
行事为人要端正得体,好像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纵欲淫荡,不可争竞嫉妒──13节。
 
要穿上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打算,去放纵私欲──14节。


 
 
过身体的生活
在罗马十二至十三章中所提的每一项,都是为着过身体的生活。每一项都要求我们受神圣生命的管治。所有这些项目都是小的事情,但唯有当我们受神圣生命的管治时,我们才能作到这些事。

  将我们的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十二1),乃是在生命中作王的事。若不是在生命中作王,没有人能将自己的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当我们在生命中作王时,我们就不模仿这世代,反倒借着心思的更新而变化,验证何为神的旨意(2)。

  当我们受神圣生命的控制,我们必然会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适度(3下)。我们对自己的看法,像一匹野马一样;但借着在生命中作王,我们的看法就受到约束。

  执事和女执事,常常不站在正确的地位。这意思是说,他们不受神圣生命的管治。当他们受神圣生命的管治时,他们就会在各自特别的服事上,忠于服事(7上)。

  当我们在神圣生命的管治下,我们就能教导、劝勉、单纯的分授、殷勤的带领、并甘心乐意的施怜悯(7下~8)。照样,当我们是一个在神圣生命管治下的人,我们就会在恭敬人的事上,互相争先(10下)。

  十二章九至二十一节这一段,是说到为着基督身体的生活,活出最高美德的生活。我们必须看见,凭我们自己,我们永远无法实行这些美德。我们唯有借着在生命中作王,才能为着基督身体的生活,过这种最高美德的生活。我们若核对我们的召会生活,就会发现,我们几乎在每一点上都有缺欠。十五节说,“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别人喜乐的时候,我们可能嫉妒;别人哀哭的时候,我们可能藐视他们。除非我们是在神圣生命的管治下,否则我们不可能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我们天然的生命是作不到的,但借着在神圣生命的管治之下过生活,我们就能有这些美德,而过身体的生活。我们要看见身体生活得建造,成为实行上的实际,就必须在生命中作王;而在实行上,在生命中作王就是在神圣生命的管治之下。

  神的意愿是要得着身体的生活。罗马十三章给我们看见,一个在身体生活中的人所活出之生命的另外一些方面。我们已经看见,我们凭自己是无法过这种生活的。唯有活在神圣生命的管治下,我们才能成为这种人。我们必须服从一切的权柄,看见他们乃是在神主宰的安排下所设立的。不仅如此,我们必须凡事都不亏欠人,唯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且要爱邻舍如同自己。最后,我们必须“在白昼”过儆醒的生活(罗十三13)。我们在生命中作王的一个果效,乃是睡醒过来,儆醒留意,不被这世代所迷惑而沉睡。我们必须是那些不为肉体打算,不放纵私欲的人,乃要睡醒过来,好像在白昼,穿上主耶稣基督作我们的第二件衣服(诗四五13~14),活出祂作我们主观的义,并且显大祂。

  神完整的救恩是要我们凭神洋溢之恩(神自己作我们生机救恩的全足供应),并洋溢之义的恩赐(神法理的救赎实际的应用在我们身上),在生命中作王。当我们都在生命中作王,在神圣生命的管治下生活,结果就有真实、实际的身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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