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生命之律与生命的光
读经:罗八2来八10十16耶三一33结三六23~28罗八29腓二8约一4八12诗三六9一一九105130林后四6三16
 
 
生命之律
我们虽然在前一课已说到生命之律,但还必须花更多时间在这题目上,因为生命之律对我们生命的经历非常重要。我们若对生命之律没有清楚的认识,就可能努力作一个好基督徒,却没有生命的能力;或者什么也不作,只等着神为我们作一切。
 
 
生命之律的定义
罗八2“生命之灵的律”这辞在圣经里只用过一次。然而,其他经节也有启示,如来八10十16耶三一33结三六25~28。我们里面的生命之律开始于重生。重生就是将神的生命接受到我们的灵里;这生命有其生命的律。
律就是自然的法则,不变的常规。生命之律,就是某种生命所具有的自然特性,和自有、自动的功能;生命越高,生命的律也越高。因此,神圣生命之律,乃是神的生命所具自然的特性,和自有、自动的功能,而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所以神生命的律也是最高的。这最高的生命之律,乃是这神圣生命的功能与作用。这功能与作用乃是自有的、自发的、自然的并自动的。
任何种类的生命,无论是植物、动物、人类或神圣的生命,都有其功能。没有功能的东西,必定不是生命。以桃树为例,其功能就是开花、结桃子。照样,狗有吠叫的功能,猫有捉老鼠的功能。每一种生命都有其自动、与生俱来的功能,这与生俱来的功能就是该种生命的律。结桃子是桃树的律。农夫不必教导它说,“小桃树,你要知道,我希望你结桃子,不要结别的东西。”桃树若会说话,必定会说,“先生,你回家休息吧。你不必教导我。岂不知我桃树的生命里,有结桃子的律么?我桃树的生命里有个律,叫我结不出别的果子,只叫我结桃子,也就是你所要的果子。”照样,猫会捉老鼠,因为猫的生命里有捉老鼠的律;狗会吠叫,因为狗的生命里有吠叫的律。生命之律是什么?就是神圣生命里那自有、自动的功能。神圣的生命是活的、主动的、积极进取的。这生命是一直行动的,而这生命的行动乃是照其自动的生命之律而发挥功能的。
我们必须记得,这生命是一个人位─三一神,这律也是一样。生命之灵的律乃是三一神在我们里面作工、运行、行动并膏抹;祂就是这律。
 
 
生命之律的功能
生命之律不是在我们里面规律我们,告诉我们什么能作,什么不能作。相反的,它主要的功能是要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罗八2,)并要将我们模成基督的形像,(29,)好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彰显神一切的所是。因着我们每天都为罪的律所奴役,就需要从中得释放,蒙拯救。我们成为基督徒之前,没有办法释放自己;我们越努力不犯罪,罪的律就越活跃。然而作为基督徒,当我们的灵起作用时,生命之律就释放我们脱离罪的律。对付消极的事物是生命之律一面的功能。在积极一面,生命之律改变我们的形状,就是将我们模成基督的形像;祂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一15。)当我们每天转向我们的灵,那灵就变化我们的所是。我们以前可能不顺从父母,但基督顺从父;(腓二8;)我们一旦认识到我们的不顺从,就必须向主悔改,求祂赦免。然后我们就该继续祷告,并停留在灵里。生命之律自然会在我们里面运行,将基督所有的元素加到我们里面。这元素之一就是服从。借着这运行,我们就被变化成为祂的形像。
 
 
神的心意借着生命之律得以完成
生命之律是我们从神我们的父那里得到的美妙礼物;它将在我们里面作出神所要成就的一切。
神不仅是我们的神,也是我们的父。因此,祂渴望在生命之律里作我们的神。我们不仅是神所造的,也是祂的儿女。因此,祂渴望我们在生命之律里作祂的子民。祂不愿意只照着外面字句的律法,作我们的神;祂愿意照着内里的生命之律,作我们的父。遵守外面字句的律法,根本不能满足神的心意。我们照着里面生命之律而活,才能使祂欢喜。祂也不愿我们只是祂的受造之物,而没有祂的生命,乃愿我们作祂的儿女,有祂的生命。因此,祂要我们在生命之律里,作祂的子民,不是照着外面字句的律法而活,乃是照着里面生命之律而活。不论祂和我们,或是我们和祂的关系,都该维系于生命之律。字句的律法没有别的,只有死。生命之律没有死,只有生命。唯有生命才能满足神的心意。
赞美主,我们已经有了新生,就是神圣的出生。这新生没有任何弱点;只有带着神圣性情和神圣之律的神圣生命,才能改变我们的形状,将我们模成基督的形像。但这形状的改变需要生命的长大,因为生命之律只有在生命长大时才起作用。
生命之律不是规正我们,使我们脱离罪,因它不是在罪的范围里,乃是在神圣生命的范围里,其中没有罪、世界、肉体,也没有己。当生命长大,其生命之律就起作用,主要不是来规律或改正我们,而是来改变我们的形状,将我们模成神长子的形像。至终,因着生命之律的功能,我们都要成为神成熟的儿子,神也要得着祂宇宙、团体的彰显。
 
 
生命的光
约一4告诉我们:“生命在祂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在八12,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绝不在黑暗里行,必要得着生命的光。”我们看见,光与生命大有关系。
 
 
生命是出于光
全本圣经都给我们看见,生命是从光照来的。光进来,生命就跟着进来;光在那里,生命就在那里;光有多少,生命就有多少。创世记一至二章说到,当神复造的工作还未开始的时候,地上全是荒凉、黑暗,也就是满了死亡,因为黑暗就是死亡的表号。因此,神第一步的工作,就是吩咐要有光。光来了,就消除属黑暗的死亡,而开始带进生命来。所以生命是跟着光来的,是从光开始的。
整本圣经有一条线,是一直把生命与光说在一起的。那里有光,那里就有生命。这是圣经中的一个大原则。诗三六9说,“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这话也清楚说出生命与光的关系。生命总是跟着光的,只有光才能产生生命。
 
 
光在神的话里
生命既是在于光,光又是在于什么?从圣经看,光乃是在于神的话。这也是圣经中的一个大原则。诗篇一百十九篇一百零五节说,“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一百三十节又说,“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这些都给我们看见,光是在于神的话。所以我们要得着光,就必须得着神的话。我们什么时候得着神的话,什么时候就得着光。我们所以没有光,就是因为我们缺少神的话。
我们在此所说神的话,不是指着写在圣经中的话,乃是指着圣灵在我们里面向我们所说的话。圣经乃是神写的话,这是不错的,但这些话还不过是呆板的字句,并没有光照的能力,还不能作我们的光。乃是等到圣灵把圣经的话重新向我们启示,给我们解开,为我们点活的时候,这些话才有光照的能力,才能作我们的光。
 
 
光是生命里面的感觉
在旧造里,神吩咐光从外面照进来,但在新造里,神自己已经照在我们心里。(林后四6。)我们所说的光,不是指我们外面的光,乃是说到神作为光,在我们里面光照。这光实际上就是生命的感觉。
我们自己里面的所是,与神的所是大不相同。祂爱,我们却恨;祂是神圣的,我们却是属世的;祂是义的,我们却是不义的。祂暴露我们的所是并不是祂的所是;这就是里面生命的感觉。例如,你也许会说一些话指责或取笑你的兄弟。主不会这样说,但你肉体中罪的律使你这么说。你可能马上就觉得这么说是不对的。那感觉就是光,就是里面生命的感觉。你现在要怎么作?你所能作的就是说,“哦,主耶稣,赦免我。那不是你所说的话。以你自己充满我。”当你照着这光向主祷告,祂会赦免你,洁净你并在你里面长大,好使你模成基督的形像。
 
 
蒙光照的路
第一,我们必须想要这光的照耀。神既已在我们里面,就一直在照耀,我们若不要这照耀,就会忽视它或反驳它。但我们若同意并接受这照耀,我们就蒙光照。
第二,我们要向主敞开并转向祂。三16说,“他们的心几时转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我们呼求主,祷告或读祂的话,就转向祂,也必定有祂的光照。如果我们的心被其他事物所岔开,我们就落到黑暗里,可能会作一些违背主的事,而不能彰显祂。
第三,我们不能反驳光。我们越反驳,就越在黑暗里,被死的感觉充满。如果主让你看见你与母亲起争论,那时你不要说是母亲太过分,只要接受这光而悔改。然后主就会赦免你,并在你里面长大。
我们若借着这光经历生命,就能在一切事上长到基督里,神也能借着我们得彰显。
 
问答
1
 
请给生命之律一个简短的定义。
2
 
请说明生命之律的功能。
3
 
光的作用是什么?
4
 
你能找到更多讲到生命与光的经节么?
5
 
我们如何借着光经历生命?你能讲讲个人的经历么?
 
参读
1
 
《希伯来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七篇
2
 
《生命的认识》第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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