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大陆呼喊派、常受主派、东方闪电和全能神异端邪教
 
 
所谓的“呼喊派”
 
 
打击“呼喊派”的运动
一九八三年六月间,中国中央政府向全国发出通告,要严厉打击并坚决取缔反动组织“呼喊派”。据政府发出的通告所称,“呼喊派”是一打着宗教旗号进行非法活动的反动组织。他们狂呼乱叫、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他们煽动狂热,危害公民生命安全;他们残害人命,造谣惑众,骗奸妇女。
 
 
运动的扩大化
然而,这场打击所谓“呼喊派”的运动,从一开始就明显扩大化执行。政府的通告一发出,各地公安机关就开始逮捕凡呼喊主耶稣名字的人。
 
 
判定“呼喊派”的标准
政府的通告是一回事,各地的具体执行又是另一回事。到底什么是判定“呼喊派”的标准?各地不尽相同,但大体是按以下两个标准:一是呼求主耶稣的名,另一是阅读李常受的著作(其实李常受和地方召会根本与呼喊派毫无关连,详见本书第二七至三七页。)。
 
 
打击运动导致的结果
一些信主年日较久,年长而老练者,因圣经真理的装备较好,原本是在召会中担负牧养、照顾之责。当这批在召会中的“长老”被关押之后,各地弟兄姊妹就变得群羊无牧。正像保罗在徒二十章,警告以弗所召会的话,“我离开以后,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你们中间,不爱惜羊群。就是你们中间,也必有人起来,说悖谬的话,要勾引门徒跟从他们。”(29~30)保罗这话完全应验。在河南地区,各种异端邪说、邪教团体及各种怪诞奇异的现象陆续发生。
 
 
“常受主派”的缘起及演变
 
 
程有的异端邪说:拜“父”的缘起
常受主派发起于河南,源自一人名叫程有。他原属基督教路德会,一九八〇年,地方召会在鲁山县兴起后,他就和当地聚会处的信徒有接触。这人一直很有野心,想作头却没机会。直到一九八三年因打击“呼喊派”运动,当地召会带头弟兄们都被捕入狱,他的野心就此显明。
一九八七年初,程有宣称作了一梦,指从神那里得了大启示,说,“神已膏他作‘中华大地之父’。”但这样的说法,立即遭到同工弟兄们的断然拒绝。碰壁之后,他还不死心,自己跑到安阳市召集其他各地的负责人。在聚会中,他先声称自己是鲁山召会来的同工,接续前面弟兄传扬国度的福音,然后,就开始传讲他从梦中所得,所谓他是“中华大地之父”这项“大启示”。他称那次聚会是“认父的聚会”。在那次聚会中,叶县有一位蓝强石积极表态,接受程有为父,程有就立他为“河南省的父”。蓝强石又在河南省的各县、市、乡、都设立所谓的“父”。但当地召会的圣徒,完全不接受他们的作法。
此后,他们就要求信徒都要向自己乡的父祷告,乡的父向县的父祷告,县的父再向省的父祷告;省的父再向程有祷告,程有才能向天上的父祷告。他们的说法是,天上的父太远、看不见,向地上的父祷告最方便。
 
 
从“作父”到“作王”
以后,程有、蓝强石等人又自称是人子,是二次降临的耶稣,是隐密降临的基督,是国度的门,若不通过他们,就不能进国度,他们就是天国的王,可以有权柄行异能。因此在他们的聚会中,当场就有人向他们下拜,称他们为主为王。
 
 
从“作父、作王”到拜“常受主”、“常受王”
到一九八八年,少数跟从程有、蓝强石的人又改头换面,把他们所称的“父”、“王”都转嫁到李常受的身上,已往称程有等人为主、为父、为王的,现在改称李常受为主、为王、为父,于是就有所谓的“常受主”、“常受王”的称号。此后他们在聚会中,把诗篇一百五十篇的“你们要赞美耶和华”都改成“你们要赞美常受王”。他们又把祷告改为奉常受主的名祷告,在为人施浸的时候,奉常受主的名为人施浸。
 
 
李常受对“常受主派”的回应
一九八八年,台湾有位基督徒回河南某地探亲,参加当地的一个聚会,不料正是“常受主派”的聚会,亲耳听到他们的异端邪说,目睹他们愚昧无知的作法。回台湾后,就写了一篇文章登在香港一分基督教刊物上。该刊物的主编正是李常受的老朋友。这位主编寄了一分刊物给李常受。李常受看了有关的报导,难以置信的说,“人那能如此愚昧?也许是有人在造谣攻击。”
一九八九年,河南有位弟兄来美访问,在感恩节期间见到李常受弟兄,将河南出现异端的来龙去脉详细讲给他听。李常受弟兄这才确知,中国国内真有此等事情发生。这位弟兄进一步指出,这个异端、邪说的出现,在河南迷惑了不少人,尤其是初信者。为了挽回受迷惑的弟兄姊妹,也为了维护中国大陆其他正统的教会,他请李常受弟兄用录音的方式,通过电台广播,亲自阐明事实真相,把正确的信息释放出去,陈明敬拜人的错误。这样,一面可以挽回无知的受迷惑者,一面也可以澄清事实。
李常受弟兄知道详情后,极为关心,一面积极为中国基督徒祷告,一面寻找解决的方法。一九九一年夏季训练一结束,他就特地录制了一卷录音带。该录音带的全部内容如下: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得到确实地消息说,你们在那里把我当神敬拜,称我为主,称我为王。这话我实在觉得极不妥当。照着圣经的教训,你们绝不可把人当作神来敬拜。
“在圣经中,徒十四11~18说,“群众看见保罗所作的事,就用吕高尼的话高声说,有神成了人形,降到我们这里来了。于是称巴拿巴为丢斯,称保罗为希耳米,因为他是带头说话的。有城外丢斯庙的祭司,带着牛和花圈,来到门口,想要和群众一同献祭。巴拿巴、保罗二使徒听见,就撕开衣服,冲进群众中间,喊着说,诸位,为什么作这事?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转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活神。祂在已过的世代,容让万国各行其道,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快乐。二人说了这些话,才勉强拦住群众不向他们献祭。”
“所以圣经在这里清楚地给我们看见,即使是那样把恩典带给人的使徒们,人若把他们当作神来拜,使徒们也是万万不许可,禁止拦阻他们的。因此我借着这一点的话语,请求你们把这件事完全停下来。绝不可以把人当作神来拜,或称他为主、为王,这实在是等于拜偶像,更是亵渎神、得罪神的。我再次请求你们接受这一点的话,把这事完全停下来,不可以再作了。并请你们也为此费神转告,也许别处也有这种情形,务必请他们也停下来。这样,在神面前有一个改过,才能讨神的喜悦。但愿神恩待你们,祝福你们,我也在此多多谢谢你们。”(一九九一年夏季,李常受弟兄录制)
 
 
“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的异端传单
河南“常受主派”异端,后来在安徽省产生一个变种,就是所谓“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该组织的成立,是以安徽省肖县的王永民为首。一九九五年四月,该组织在全国许多城市散发反政府异端传单。该传单的标题非常骇人听闻、危言耸听─“爆炸新闻、震惊世界─告中国十三亿人民书”,落款为“宇宙中心美国洛杉矶执事站,中华大陆地方教会执事分站”。
该传单内容低级庸俗、异端邪恶,并且完全违背圣经、违背基督徒的信仰。该异端传单竟将人说成是羔羊、主、基督、生命、道路、世界的光。这不仅是对神的亵渎,也是对圣经的诋毁。该传单在倾向上明显是反政府的,与社会善良风俗相违背,更与我们基督徒的信仰和教训完全背道而驰。不幸的是,这个异端也造成地方召会莫大的困扰。
 
 
“东方闪电”与“全能神教”的由来
说到“东方闪电”与“全能神教”的由来,不得不提到赵维山。赵维山原籍黑龙江省阿城市永原乡。一九八六年,他与河南省呼喊派信徒交往频繁。一九九二年,阿城市警方接到永原乡村民反应,抗议有人聚会扰民,聚会时拉着窗帘,但音响震动,经常到半夜。当地公安对他们进行教育限制,过了几天还是不改,甚至更加恶化。赵维山说,常受主的灵已落在他身上。聚会时,他坐在前面,每人每次都必须跪在他面前,让他按手在他们头上祷告、传输灵。他每次聚会都不许人开灯。无论男女,谁跪的时间长,谁就是向他忠心的。信徒的亲属和不信者极反对这样的聚会。但赵维山说,谁敢反对,说他们长短,他就要叫神让他们不得好死,家破人亡。邻居因他们扰民而报警,警方趁他们聚会时堵住门口,令他们开灯。在混乱之时,只有赵维山一人从后面小窗脱逃成功,聚会家庭的夫妇同赵维山组织的骨干被拘留教育。
但在这段期间,赵维山回到聚会家庭,将他们的女儿领走。赵维山开始说,那女孩是女基督降临,只有他自己能接近女基督。他自命大祭司,只有大祭司独自一人能接近照顾女基督。他说,他冒着生命危险和各种谣言保护女基督。女基督要降临快速如东方闪电,并要亲自向他说到末后的大灾难预言。他要将这些内容整理出版,以顶替圣经,凡女基督所说的话都要实现。他还说因为神是全能的神。基督头一次来是男的,第二次回来是女的,这就是所谓东方闪电、全能神、女基督的由来。
赵维山背离信仰,弃绝圣经,道德败坏,是个道地的异端。他说中国共产党是启示录里的大红龙,女基督要将共产党这条大红龙从天上摔到地上,从地上赶到火湖里。因为大红龙掌权给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全世界的共党国家都要灭绝。女基督要把中国大红龙的尾巴踩在脚下。他的跟随者疯狂的向他们原本的熟人推广女基督来临的邪恶教训,很多初信者或年龄较大的信徒,在圣经知识不足的情况下就上当受骗。
赵维山等人的手段恶劣,常利用帮贫、色诱、找工作、介绍婚姻对象等迷惑信徒,最后导致信徒中很多青年女性、家庭妇女离家出走。有的离婚,有的一去不回,将家中所有的钱带走后失踪;有的则是卖房、卖牲畜之后失踪,给正确的召会生活和信徒家庭带来很大破坏。他们最常用的诡计如下:
1
 
把人骗去后,他们安排自己人装被鬼附,让骗来的人赶鬼,越赶越凶。他们有人出来说这鬼是他们带来的,威胁骗来的人并大打出手。而后他们出来用女基督赶鬼,装鬼附的人就好了,他们就说耶稣的名已经过时了,女基督早已来临,如此骗得很多人。
2
 
把一个鸡蛋写上女基督的名字,偷着放到别人家里,说女基督来找他,他家有福了。
3
 
把写字的纸条放进鱼肚子里给别的信徒送去,说女基督寻找他们。
4
 
抓一个鸽子腿上绑着布条,带着字,夜间给骗来的人,说女基督已来临。
5
 
趁信徒家女人不在,用女色勾引男人,破坏很多家庭。
6
 
他们找有基督徒的地方,等天黑找信徒家,用女孩卖物品的苦肉计欺骗娶不起媳妇的男人,不论年龄,当晚结婚,几天后将男人带走。
7
 
他们用自己比较好的男人信徒,说是博士,工作好,家里有人当大官,骗走很多信徒家的女孩和妇人,有的至今未归,音讯皆无。
8
 
撒谎是他们诡诈的作为,说是全能神给他们的智慧。
9
 
他们送录音机和磁带,强要别的信徒接受,不接受女基督的就不得好死。
10
 
凡进入东方闪电的人必须与女基督起誓,若背叛不信,不是孩子死,就是全家灭亡,还签有书面字据。
赵维山写了八本书,书名虽不一样,内容却都一样。每书不到四百页。发布最多的地方是东北和河南,其他各地也有。这八本书的书名是:
1
 
救主早已重归
2
 
圣灵的五步作工
3
 
闪电从东方开始
4
 
审判从神家起首
5
 
女基督隐秘的作工
6
 
女基督最新说话
7
 
世界末日的审判─灭绝大红龙(共产党)
8
 
末日大灾难的来临
因赵维山“东方闪电”和“全能神教”活动而受害最多的是“小群”(聚会处)的信徒,因为“东方闪电”常拿着“小群”(聚会处)的恢复本圣经、李常受的书籍,和自用材料作掩盖,伤害信徒,散布异端教训,反对政府并残害信徒。
 
 
李常受按照圣经的教导,有关呼求主名的实行
“呼求主名”的实行不是任何基督徒个人的新发明,也不是新约的新作法,乃是开始于旧约的第一卷书─创世记(创四26),开始于人类的第三代─以挪士,并贯穿整本圣经的。圣经中直接教导信徒 “呼求主名”的经节有七十处之多,其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在诗篇中,诗人们更是提到 “呼求主名”达三百三十次之多。李常受只是从圣经中看到了这一简单易行、接触主的方法,将其恢复并付诸实行而已。
在使徒行传里,彼得引用旧约约珥书(二32)上预言基督的一句话,“那时,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徒二21)所以,一个真正得救之基督徒的明显表现就是呼求主名。在原文,呼求是由“在…上”和“(按名)呼叫”所组成(call upon......)。虽然因着中国文化,我们使用“求告”比用“呼求”、“呼叫”或“呼喊”更“文明”些,但原文确实是“呼求”、“呼叫”或“呼喊”的意思。虽然圣经中没有规定呼求的“声量分贝”,但 “呼求主名”总是以发声呼叫为定义,甚至像司提反殉道时大声的呼喊一样(徒七59~60)。这样的呼求显然是因人、因地、因时、因环境、因需要、因心情、因情形…等而定。甚至,有一些基督徒只是默默的、不出声的呼求,虽然这不是圣经中的普遍指示,但仍是“呼求”的一种形式,只是从心里呼求,未发声而已。
早期的信徒在各处都呼求主名(林前一2)。对不信的人,尤其是对逼迫基督徒的人,呼求主名成了基督信徒普遍的记号(徒九1421)。司提反遭逼迫,被犹太人用石头击打时,曾呼求主名(七59),这必定使逼迫他的扫罗印象深刻(58~60二二20)。然后,不信主耶稣基督的扫罗以他们的呼求为记号,到处逼迫那些呼求主名的人(九1421)。等到他被主得着以后,那把他带进基督身体交通里的亚拿尼亚,立刻嘱咐他要呼求着主的名受浸(二二16),向人表明他也成了这样呼求主名的人。保罗在提后二22对提摩太所说的话,指明早期所有寻求主的人都呼求主名(参钦定英文译本:call on the Lord)。毫无疑问,他是一个这样实行的人,因为他嘱咐他的青年同工提摩太要照样作,使提摩太能和他一样享受主。
不但圣经的第一卷书创世记记载了呼求主名的开始,在整本圣经的最后一卷书启示录的末了,使徒约翰还在呼求主名:“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二二20。)呼求主名的声音回荡在整本圣经里,从始至终贯穿在圣经里,成了信徒和神接触最直截了当的方法。
可见,呼求主名对一个基督徒来说是最基本的得救标志,是对主名的一个承认。呼求主名对一个得救的基督徒来说,基本到一个程度,如同呼吸一样。人几时停止了呼吸,生命也就随之停止;照样,一个基督徒几时停止了呼求主名,他的灵命成长必然受到拦阻,以致有些基督徒的行事为人,反而成了基督十字架的仇敌。人的呼吸可以是一般呼吸,也可以是深呼吸;同样的,呼求主的名可以是低声,也可以是高声。
 
 
关于其定性
 
 
“小群”(聚会处)与所谓“呼喊派”在真理和实行上的不同之处
1
 
“小群”(聚会处)是接受倪柝声、李常受所教导完整齐备、不偏不倚之圣经教训与实行的正统基督徒信仰团体。
2
 
“呼喊派”乃是指一班对圣经教训认识不清,也从未真正愿意接受李常受率领的众弟兄姊妹们之属灵帮助,误入极端,以致实行偏差,沦为扰乱社会秩序之极少数极端和狂热分子。
 
 
关于圣经观
1
 
“小群”(聚会处)的教训均以圣经为独一无二的标准。倪柝声说,“圣经是我们独一无二的标准。”(注1)李常受说,“圣经乃是神吩咐人写的话(出三四27),是神的灵借着人说的话,是神的话借着人的口说出来(撒下二三2),是人被圣灵感动所说出的话(可十二36)。旧约是神吩咐申言者所说的话(耶一7);…新约,有的是神在主耶稣里面所说的话(约十四10),有的是圣灵指教使徒们所写的话(林前二13)。圣灵指教使徒所写的话,是像旧约圣经一样神圣(彼后三15~16)。所以全部圣经都是出于神的话语,逐字逐句,一撇一画(太五18),都是神所默示的,人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启二二18~19)。”(注2)
2
 
“呼喊派”对于圣经权威刻意制造误解,误引信徒可以不必遵守圣经教训。
 
 
关于基要的信仰
1
 
“小群”(聚会处)以整本圣经为信仰的独一标准,但认同、接受使徒信经、奈西亚信经的全部内容。李常受认为,“按我的研究和查考,〔古教父们在使徒信经〕所摆出的每一点都是对的,并且相当深入而透彻。…根据使徒信经为决断,订定了所谓的奈西亚信经…。”(注3)
2
 
“呼喊派”未能接受整本圣经的纯正真理为信仰的独一标准,对三一神缺乏正确领会,排斥三一神信仰,也不认识基督的身位─是完整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的真理。
 
 
关于三一神的信仰
1
 
“小群”(聚会处)接受关于三一神完整的启示,相信神只有一位,但同时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并且这三者是自己过的永远至将来的永远同时共存,彼此内住。一面神是绝对独一的,一面祂却有父、子、灵的分别。李常受的教训中有强调“一”的一面,也有强调“三”的一面。在传统神学中,只接受“一”的一面就变成形态论(Modalism),只接受“三”的一面就变成三神论(注4)。
李常受的教训,一面指出神只有一位,所以按照其素质,三者乃是“一”。故此,“我〔子〕与父原是一,”(约十30)子的名称为“永远的父”(赛九6),并且“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但是,李常受的教训同时指出,神是清清楚楚的有父、子、灵之分别。“父是起源者,制定了神圣的经纶(弗一9~10三9提前一4下);子完成了父所制定的神圣经纶(约五19八28);灵将子所完成的应用在神的选民身上(十六13)。即使如此,祂们在经纶的三一里仍然是和谐一致的(十30十七2123)。父在天上说到子,子在地上站在水里,灵如同鸽子在空中飞翔(太三16~17)。…父在已过的永远里,在创立世界以前就拣选了信徒,子在时间里救赎了他们,灵在他们相信子以后印涂他们(弗一46~713)。在圣经里这样的话,有力地证明父、子、灵在经纶上乃是三。因此,神的选民有分于三一神所作成的,并享受三一神的工作和三一神自己,使他们得着满足。”(注5)
2
 
“呼喊派”对三一论的观点失去平衡,过分强调“一”的一面,而落在形态论异端中。形态论强调父成为子,再没有父;子成为灵,再没有子。故此,父、子、灵不可能同时存在。
 
 
关于基督的身位
1
 
“小群”(聚会处)持守基督的神人二性。一面高举基督是完整的神、创造主,一面也承认基督是完全的人、是受造者。李常受说,“基督是神,祂是创造者;然而,基督是人,有分于受造的血肉之体(来二14上)。”(注6)
2
 
“呼喊派”因对基督身位的认识失去平衡,过分强调基督是受造者的一面,而漠视了基督也是创造者的一面。他们忽略了李常受在其著作中,一再重复宣称基督也是至高的神、创造的主宰的话语。
3
 
“呼喊派”因过分强调基督人性一面的教训,不慎否定了基督神性一面的教训。因其对李常受关于基督身位之平衡教训认识不清,误入极端。
 
 
关于基督的肉体
1
 
“小群”(聚会处)绝对坚持基督的无罪性。祂的神性固然无罪,祂的人性也是无罪的。在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察不出诡诈(赛五三9)。林后五21,称基督为“那不知罪的”。李常受于新约圣经恢复本,约八3解中说到主耶稣是唯一无罪的、是唯一有资格赦免罪的,也是唯一能叫人从罪得释放的。在十一节注解中又说,“只有主耶稣是没有罪的,只有祂有资格定这妇人的罪。”于罗八3第三注他说,“祂〔基督〕只有肉体的样式,没有肉体的罪。…基督虽然没有肉体里的罪,却仍是在肉体里被钉死(西一22彼前三18)。如此,就把与肉体相联有关的撒但,连同撒但身上所挂着的世界,一并都在十字架上审判了(约十二31十六11)。”
2
 
“呼喊派”断章取义的引用李常受教训中的一些话语,宣称在基督的身体里有撒但的性情(罪)住着,造成李常受教训支持此等谬论之错觉。人堕落之后,撒但性情进入人性,使人甚至成为“魔鬼的儿女”(约壹三10)。李常受曾用“老鼠笼”比喻堕落的肉体,而以“老鼠”比喻撒但(注7)。“呼喊派”中少数人根据这点,宣称既然人的肉体是“老鼠笼”,基督又取了肉体(约一14)。故此,基督的肉体就必定也是“老鼠笼”,是装撒但的地方,此为对李常受教训的严重误解。李常受从未说基督的肉体有罪,“小群”(聚会处)也从来不相信基督有罪论,这是“呼喊派”极端分子对真理认识偏差所导致的结果。
 
 
关于宣扬世界末日
1
 
“小群”(聚会处)根据圣经并历代信徒和信经所持守的,相信耶稣基督将会第二次降临地上,建立诸天之国,结束这世代。但圣经教训清楚指出,这不等于信徒要离开世界,弃绝社会,放弃社会责任。相反的,圣经教训信徒要殷勤工作,努力生产,过正常社会生活,作正当公民。李常受在讲解马太二十四章时说,“主耶稣说这话的确有明确的目的。祂要给我们看见,当我们等候祂来,并期望被提时,我们必须在每天的职责上非常忠信。我们需要尽力种田,尽力推磨。我们需要正确平衡的为人生活,不是奉献自己作属灵的事,而期望别人照顾的修士生活。那要被提的,乃是在田里工作的弟兄,以及在磨坊推磨的姊妹。”(注8)
2
 
“呼喊派”中极端分子宣称:“今天就是末世的末期,主耶稣要来了,世界要毁灭了,不要耕种,不要建造房屋,不要嫁娶。”借此不事生产,不服政府,放弃正当生活,整天等待世界毁灭,末日来临。
3
 
“小群”(聚会处)与所谓“呼喊派”极端分子的分别乃是,“小群”(聚会处)对社会、家庭生活、社会责任、公民责任,态度是负责、肯定的,而不是否定的,是参与的,而不是逃避的。
 
 
关于理智
1
 
“小群”(聚会处)认为,神为人创造了心思、情感、意志,是要人运用的。神需要人运用他的头脑、心思来明白神的事。但神除了为人创造心思之外,还为人造了一个灵。祂的心意不仅是要人运用他的心思,也要人运用他的灵。光是运用心思、理智并不能叫人明白神,必须用心思也用灵。李常受说,“读经要先用我们心思的悟性,读懂用人的语文所记述的经文,明了它的意义。…西三16弗一17,这两节圣经所说的,意思都是我们需要用智慧,领会神在圣经中所启示属神之事的话。…我们用心思中的悟性,读懂圣经的字面,就要用我们灵中的这种智慧,领略其中的真理。”当然,除了心思之外,信徒需用灵来读经。“当运用我们的灵,借着祷告,把经文中的真理,接受到我们全人的最深处,就是我们的灵中。…使所领略的真理,能融化在我们的灵中,成为我们生命的供应,或作我们属灵经历的根据。”(注9)
2
 
“呼喊派”误解李常受教训,过分高举运用灵的一面,甚至否定运用心思的一面,认为信徒不用头脑,单用灵,要抛弃理智知识,因而误入极端。因此,目前最重要的是,“呼喊派”盗用李常受和“小群”教会的名义,以“灵”为名义,其实完全显示其与李常受完全相反的本质!因为在李常受的信仰见证中,“灵”与“心思、理智”不是互相冲突和矛盾的,而是作为一个基督徒基本的认知结构。李常受的神学术语具有深奥的人类学、心理学和哲学含义,不是“呼喊派”曲解和肤浅化之后那样荒谬和无知。
 
 
关于知识
1
 
“小群”(聚会处)对知识与灵命并重。认为圣徒一面需要加强知识,一面需要追求灵命。李常受一面教训人要追求灵命,不能仅仅追求知识;另一面他亦鼓励信徒,特别是青年人,要好好求学追求知识:“你们是年轻人,必须利用时间求学。虽然主可能在几年内回来,但你还需要读书。”他说,“我们虽有知识,却不因知识骄傲,也不被知识充满,反而是倒空的。若是这样,我们就能明白圣经。”(注10)
2
 
“呼喊派”因盗用、误会、甚至曲解李常受的教训,过分强调知识与神对立,而造成排斥知识之实行上的偏差。真实地情况是:李常受本人和召会中的许多成员,一生都在勤奋学习各种知识和学问;在世界各地担当大学教授、院士和工程师,甚至大法官和银行家等的人实在比比皆是。李常受本人从未倡导反智、狭隘和蒙昧主义的人生观。他特别重视神创造万有,包括秩序、法律、伦理、孝道、忠诚等等,这些基督徒的基本美德。唯有异端邪教,才会以极端属灵的辞语,给其成员洗脑,并鼓励人与世隔绝。地方召会的弟兄姊妹,不但热爱生命,孝敬父母,诚信守法,善良勤勉,其中也有富有学问的学者,和知识层次极高的成员。因此,强调知识和神对立,绝对不是李常受的主张,也不是召会弟兄姊妹能接受的主张。
3
 
“呼喊派”不应过分强调所谓灵命追求,而落入反理智、反知识的极端。不当的过分偏重片面教训的实行,失去平衡,误入歧途。
 
 
关于道德
1
 
“小群”(聚会处)在道德问题上最为执着,坚决反对、拒绝并禁止任何不道德的行为。所有“小群”(聚会处),都要向圣经所启示之更高道德标准负责。“小群”(聚会处)中之信徒,贞守婚姻,视为神圣,尊重家庭,重视道德。所有犯道德罪恶的,不光法律上要受制裁,在召会中也会受对付。李常受说,“我们得救之后,必须过一种比旧律法的道德标准更高的生活。绝不要因为我们不是借着遵行律法得救的,就以为我们可以自由、松散、随便、甚至不道德了。不要因为神不是照着律法的原则,乃是照着信仰的原则对待我们,我们就不该留意律法的诫命了。…我再说,我们得救之后,需要过一种远高于旧律法标准的生活。我们的标准必须高于律法的要求。”(注11)在全球六大洲,许多“小群”(聚会处)的信徒,在政府部门、公司行号,都获称赞、受奖励、被表扬。
2
 
“呼喊派”中的不肖人士宣讲反道德的谬论,甚至造谣惑众,这是所有“小群”信徒同声谴责的。
 
十一
 
关于文化
1
 
“小群”(聚会处)肯定文化的正面价值。李常受说,“我们的人性生活大都是由文化组成的。就着人来说,文化非常好,每一个社会都是借着文化而蒙保守并得以维持的。人如果没有文化,警察局和法庭的工作就要多得多了。目前,警察局和法庭的工作是补社会文化的不足。当人不照着文化正当行事时,警察就来干涉。每一个国家、社会、团体,都是借着文化、法律和警察而蒙保守的。”又说,“小孩子必须照着文化的标准来养育。他们在达到接受基督的适当年龄之前,必须先在文化上得着建立。小孩子越照着文化受训练,对他们就越好。必须训练小孩子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姊妹,对邻舍举止合宜,在学校作好学生,遵守所有的法规,并且尊敬师长和长辈。因为小孩子太年幼,无法照着基督行事,所以他们必须受教导,照着文化行事。如果没有文化,我们就会成为野蛮人。文化的用途可以比作圣经里律法的功用。律法是神颁布的。罗七12说,‘律法是圣的,诫命也是圣的、义的并善的。’律法正确的作用,乃是看守神的选民,直等基督来到。…文化应当用来看守小孩子,直到他们能接受基督,并且照着基督而活。小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借着文化得蒙保守。…因此,神借着父母用文化来看守儿女,直到他们接受主的时候来到。看见文化这种正当地用途是很重要的。”(注12)
2
 
“呼喊派”中的极端分子宣称文化是基督的仇敌,若要为基督作刚强的见证人,就必须抛弃文化。此亦为失去平衡之偏差领会,导致信徒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遭到破坏。若干别有用心人士借此趁机煽动闹事、打倒文化、消灭传统,甚至有扰乱与暴动行为,为善良社会带来不安。
 
十二
 
关于公民身心健康
1
 
“小群”(聚会处)虽有 “呼求主名”之实行,但绝非盲目、无理智的呐喊。“小群”(聚会处)信徒,珍惜健康、热爱生命、肯定人生、追求道德、孝顺父母、敬师睦邻,在全世界各地均为标准的社会善良公民。显而易见,“呼喊派”盗用了不少“小群”召会的专业辞语,给社会和政府造成了一时的假象,但本质上,与属于基督教纯正信仰的“小群”召会完全不一样。
2
 
“呼喊派”刻意抛弃理智,无谓喊叫,实行上的偏差为别有用心人士借机煽动,引致信徒思想混乱、失常,损害公民身心健康。
 
十三
 
关于社会秩序
1
 
“小群”(聚会处)以教导圣经真理为主,循规蹈矩,端正作人。所有聚会都有品行正派、信仰纯正的负责人主理,信徒虽然都有自由发表各自的心得和见解,但不是混乱的,乃是有次序的。若有不守规矩的人在会中作乱,作长老的会加以劝戒和禁止。信徒不得在社会上闹事,包括参加非法游行示威、非法罢工静坐等违法反抗政府或社会之行动,更不能从事任何反政府、反社会的运动和组织。
2
 
“呼喊派”中少数人利用信徒盲目信仰的热忱,煽动信徒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十四
 
关于国家
1
 
“小群”(聚会处)是一奉公守法团体,所有信徒均明确接受圣经教导要顺服神安排的代表权柄。这些代表权柄包括政府、国家,在任何情况下,信徒不得从事任何抵抗政府、反对政府的事。相反的,在不违反信仰的大前提下,信徒当积极为政权祷告。
2
 
“呼喊派”领头人真理认识不清,过分宣扬不当思想及言论,刻意造成人民与政府、社会对立,甚至于对抗的局面,实属不幸。我们相信如同所有的异端邪教中大部分成员都是受到蒙蔽和欺骗的受害者一样,“呼喊派”中的绝大部分跟从成员也是普通的社会底层人员,是受害者。
综观以上十四点,可见“小群”(聚会处),与所谓“呼喊派”中少数人,无论在教义上或在实行上都有基本的不同。故此,“小群”(聚会处)不是“呼喊派”,所谓“呼喊派”中少数人也绝不能代表“小群”(聚会处)。“小群”(聚会处)定罪“呼喊派”中少数人在信仰与实行上的偏差,以及扰乱社会治安之狂举;“呼喊派”中少数人虽口称跟从李常受的著作及文字上的教导,但实质乃违反台湾福音书房出版品中所传达的异象、使命、立场与目标。今天大体接受纯正 “呼求主名”实行的信徒,并不接受“呼喊派”的行为。
“小群”(聚会处)的所有信徒,多年来严守正统信仰,奉公守法、爱国爱民、追求公义、制造和平,与世界各地所有正统基督徒同为神的儿女,同作基督身体上的肢体。他们在各地虽然彼此没有组织上的联结,但维持神圣生命的交通,并在各地作正面积极的见证,使神得着荣耀。
1
 
倪柝声,基督徒报卷一第一期发刊辞,1925。
2
 
李常受,《真理课程一级》卷一,台湾福音书房,2008,台湾十九版,六页。
3
 
李常受,神的启示和异象,台湾福音书房,1998,台湾初版,四五至四六页。
4
 
李常受,主恢复中应有的认识,台湾福音书房,1981,台湾初版,九四至九五页。
5
 
李常受,约翰福音结晶读经,台湾福音书房,2000,台湾初版,三〇至三一页。
6
 
李常受,新约圣经恢复本,西一15注2,台湾福音书房,1995,台湾七版,八九八页。
7
 
李常受,约翰福音生命读经(一),台湾福音书房,2006,台湾修订六版,一二八页。
8
 
李常受,马太福音生命读经(四),台湾福音书房,2006,台湾修订六版,八一七页。
9
 
李常受,生命课程卷一,台湾福音书房,2008,台湾修订十六版,三五至三六页。
10
 
李常受,创世记生命读经(五),台湾福音书房,2009,台湾修订一版,一三二二、一三二四页。
11
 
李常受,马太福音生命读经(二),台湾福音书房,2006,台湾修订六版,二五六至二五七页。
12
 
李常受,歌罗西书生命读经(三),台湾福音书房,2004,台湾修订四版,五二六至五二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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