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一题
相信
 
诗歌:251
得救的证实与快乐─借恩得救
 
一切我所有,无非是接受;全是恩所赐,在我信之后;所以不自夸,也不自尊,我是一个罪人蒙主恩!
 
我是个罪人蒙主恩!我是个罪人蒙主恩!这是我身分,荣耀归给神,我是个罪人蒙主恩!
 
从前我愚昧,罪恶辖我心,使我的脚步完全远离神;今被主寻回,能不欢欣?现今是个罪人蒙主恩!
 
流泪有何用,功行有何效?若非神怜悯,灭亡怎能逃?前我因有罪,不敢近神,现今是个罪人蒙主恩!
 
我爱我救主,心中乐欢腾,我这蒙恩人不能不说明;让我再说明─用尽声音─我是一个罪人蒙主恩!
 
读经:
约一12 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
罗十9 就是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人中复活,就必得救。
在那灵的圣别和人的悔改之后,接着就是人的相信。没有一个真实地相信,前面是没有悔改的。同样,也没有一个真实地悔改,后面是没有相信的。有相信,就证明有悔改;有悔改,就必定有相信。此二者是紧紧相联,不能有此无彼,或无此有彼的。
 
相信的意义
世人所说的悔改,和圣经所说的悔改,二者的意思是不同的。照样,人所说的相信,和圣经所说的相信,二者的意义也是两样的。人所说的信,不过是赞成并承认。但圣经所说的信,是超过这些的。
 
接受
圣经所说的相信第一乃是接受。约一12说,“凡接受他(主耶稣)的,就是信他名的人。”这表明,接受就是信。所以相信,不只是赞成,不只是承认,更是接受。一个人光是赞成福音的道,赞成主耶稣替人受死,替人赎罪,还不能算作相信。就是他承认福音,承认主耶稣的救赎,也不能算作相信。相信虽然包括赞成和承认,但相信的本身却是接受。赞成的,不一定是接受的;承认的,也不一定是接受的。但接受的,却一定是赞成的,也一定是承认的。所以必须是接受,才是相信。人必须用他的心把基督接受到他里面,作他的救主,这才是真实地相信。
基督是太初就有的话,话就是神(约一1),也是真光,来到世间,要照亮一切的人(约一9)。如今祂在复活里,成了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所以人能借着相信接受祂,将这是话,是神,又是光者接受到他们里面,与他们联合为一。
 
信入
相信不仅是接受,也是信入(约一12三15~1636)。接受是把基督接受到自己里面,让祂调进来;信入是进入基督里面,与祂联合。一个真正相信主耶稣的人,就是一个因信进入祂里面,与祂联合的人。所以圣经说,一个得救的人,是在基督里的(林后五17)。
 
心里相信
人相信的第一个举动乃是心里相信。人若心里信神叫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就得着称义(罗十9~10)。圣经没有叫人信主耶稣的死,只叫人信祂的复活。因为祂的死,是人所共认的,但祂的复活,若没有圣灵的启示,就没有人能信。祂的死,是在客观方面代替人赎了罪;祂的复活,是在主观方面赐给人生命,叫人与祂联合。若没有主观方面的联合,客观方面的代替就与人无关。所以人必须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得与祂联合,才能得着客观方面的代替而得救。不然,所信的必是枉然,自己仍在罪里(林前十五1417)。所以当初使徒们传福音,特别传主的复活,作主复活的见证(徒一22二32三15四33)。
保罗在罗十10指明,人心里相信,就得着称义。所以,心里相信神叫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结果,乃是得着称义,就是得着神将祂的义算为信祂之人的义。
 
口里承认
人相信的第二个举动乃是口里承认。人若口里承认主耶稣,就得着救恩(罗十9~10)。人相信,不只要心里相信神叫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也要在人面前口里承认主耶稣。因此人要因信得救,就需承认主耶稣,呼求祂的名,结果乃是得着救恩(罗十13)。神造人乃是将人造成适合于盛装祂的器皿(创一26~27罗九23)。所以人既是一个有口的器皿,就该大大的张口,好得着基督(诗八一10)。人要得救,就需要呼求主名。当人呼求祂的时候,人就得着基督作救恩,有分并享受祂的丰富。所以人有一颗心,能相信神叫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好信入祂,得与祂联合;人也有一个口,能呼求主耶稣,好接受祂,并得着祂的救恩和丰富。
 
信是接受神新约经纶的钥匙
在信徒里面这宝贵的信,就是由神所赐,借着圣灵作能力,基督作元素,信徒所分得的信,乃是接受神新约经纶(提前一4)的钥匙。这就像神借着天使与摩西(加三19)赐给以色列人外面的律法,是旧约经纶的钥匙,用以看守神的选民,好达到即将显示的信,并作训蒙的师傅,引他们到基督那里,使他们得以因信称义(加三23~26)。同样,神赐给信徒宝贵的信,是神新约经纶的钥匙,开启一切关乎生命和敬虔的事。信徒可以因信得与神圣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享受神一切的所是,并得以在神圣性情的发展里,借着神的美德,尽享其丰富,至终达到神的荣耀 (《真理课程》六七至六九、七九至八一、八四页)。
参读:《真理课程一级》第三十三十一课;《圣经要道》第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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