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我们能断定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在祂气断的那一刻。因为基督在气断以前,是作赎罪的工夫,是替我们担当罪,是为我们受死。如果我们与祂同钉是在那个时候,那就是说,我们也有分于祂的赎罪,我们也作救主了,这岂不是一个大错。
有人说,“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一共有六个钟头,不是一下子就死的,所以我们与主同死也得有六个钟头。”如果这样说,就我们也有分于主的赎罪了。绝无此事。我们与主同死,是在主气断的那一刻。受苦的是主个人,效力都是我们的。我们感谢赞美神!(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二十册,九九至一〇〇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二十册,《福音问题》第三十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