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二问
歌罗西十五节的“宁法…家里的教会”和十六节的“老底嘉的教会”有什么关系?
 
答:
十五节是问安,16是说到读信。十五节是问安老底嘉弟兄们,就是在宁法家中的教会。到了十六节,保罗就自然而然的,丝毫不加以解释,明确的告诉在歌罗西的弟兄们,15他所问安的老底嘉弟兄们,就是在宁法家中聚会的教会,就是老底嘉的教会。现在要他们读他所致歌罗西的书信。两地相离只十二哩。你把这两节仔细读,你就看见,15在老底嘉的宁法家中的教会,就是十六节在老底嘉的教会。彼得就是矶法,矶法就是彼得。二者可交换用。这里也是这样。
(四)腓利门书一节、二节:“写信给…腓利门…亚腓亚…亚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会。”腓利门是住在歌罗西的信徒。他是保罗的同工。歌罗西的教会就是在他家里聚会。所以在这里说,“在你家的教会,”就是指在歌罗西的教会说的。这是历史。
提阿多利德曾说,一直到第五世纪,人游览歌罗西的时候,常把腓利门的家当作古迹胜地。是游览歌罗西必须游览的地方之一。因为当日歌罗西的教会,乃是在这个家里聚会。
腓利门家里的教会,就是歌罗西的教会。歌罗西的教会,就是在腓利门家里的教会。所以,圣经中的教会,都是以地方为单位的,家并不能成为教会的单位。
我们已经看见了新约四次说到家的教会,到底它们的意义是什么。现在要从另一面来看,到底家是不是教会范围的单位。我不知道,你们明白不明白什么叫作“范围的单位。”比方说,我们称东西的时候,我们是以斤为单位。但是斤是“重量的单位。”我们量东西的时候,是以尺为单位。但是尺是“长度的单位。”斤是重量的单位,尺是长度的单位,家是否教会范围的单位呢?我在别的地方已经说过,教会范围的单位,乃是一个城,或者一个地方。这个是有神的教训的。为什么地方或城能作单位呢?
因为: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都是地方。在每一地方都有一个教会。现在问题是:神如果不是以地方为教会范围的单位,就这七个地方,不应有七个教会。就地方虽有七个,教会不过只有一个。换言之,虽然以地方而言,乃是七个地方;但在这七个地方所有的教会(因为不是以地方为范围),就不能是七个教会。但是,神在圣经中是说,地方是七个,教会也是七个。是亚西亚的七个教会,不是亚西亚的一个教会。是众教会,不是教会。是ekklesiais,不是ekklesia。是churches,不是church。不只在地上是七个不同的教会,而且在圣所里,在主的面前,乃是七个不同的金灯台。是七个,不是一个。所以,明显的,无可疑惑的,人应当顺服的,就是神是以地方为教会范围的单位。
这是说,教会乃是以地方为单位。既成了单位,就把二个以上的单位加在一起的时候,就必定不能是一个,必定是二个以上的众教会了。所以,我们在圣经中有“犹太地(省)…的众教会,”(帖前二14,另译)也有“加拉太(省)的众教会。”(林前十六1)因为一个省乃是许多的“地方”合成的。教会是以地方为单位的,所以地方一多数,教会就也多数了。
现在让我再说,那么家可以成为教会的单位么?答这句话,思想要非常清楚,不然,就会错误。我们必须明白:圣经中所说的“家,”和今日提倡家的教会的“家”的不同。圣经教训的“家,”乃是该地教会聚会所在的地方。所以,某人家中的教会,也就是某地方的教会。在亚居拉家的教会,就是罗马的教会。在宁法家的教会,也就是老底嘉的教会。在腓利门家的教会,也就是歌罗西的教会。
今日呢?人的教训乃是罗马一个地方,可以有二个教会,一个在街上,一个在家里的。歌罗西可以有三个教会,一个在街上,二个在家里的。所以,人的教训乃是家的教会就是比地方范围还小的教会。就是同一地方可以有许多教会。利用圣经有这个“家”字,以为圣经的教会单位不是以地方为限制的,乃是以家为限制的、为范围的。所以,你们要注意,圣经所说的“家,”和有的人所说的“家,”完全不一样。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到底圣经有否比“地方”更小的教会范围的单位?人说有,神说没有。
这个问题很容易答应。我们已经看见了罗马只有一个教会,歌罗西只有一个教会,而启示录明说老底嘉也只有一个教会。“在老底嘉的教会”这辞是单数的,而代表她在天上的金灯台也只有一个。
最明显的就是在当时人数最多的教会乃是在耶路撒冷。所有读经的人都知道,当日在耶路撒冷聚会乃是分家聚会的。圣经的话乃是“在殿里,且在家中,”(徒二46)而这“家”字不是一个家。“在殿里,在家里,”(徒五42)而这“家”字也不是一个家。后来,彼得出监到马利亚的“家”(徒十二12)去,也就是这么多“家”当中的一个。现在问题是:这样的家,能否成为一个教会范围的单位。历史给我们看见,当时的教会中,耶路撒冷人数最多,家的聚会也最多。如果神有意思,以家为教会单位,就耶路撒冷是最适合条件的地方,最可作榜样的所在。如果,在人多家多的耶路撒冷,神没有将家当作教会的范围,就我们知道其他的地方,更没有以家为教会范围的事实了。
还有,我们要从圣经里找断案、找凭据时,我们不只要注意我们的存心如何,并且我们也要注意这样的道理,到底要引神的儿女走到什么地方,要有什么结局。
比方:有的人说,圣经里没有不许基督徒吃鸦片的话。他说,如果你说基督徒不可吃鸦片,就请你从圣经中拿出凭据来。不错,圣经上是没有不许吃鸦片的明文。但是,我们要注意讲这话的人,到底给神的儿女有什么结果。除了叫人往世界里去放纵情欲以外,没有其他的结果。又如受浸,有人以为受浸也对,受洗也可以,也讲了许多理由。但这些理由的结局,就是告诉我们说,人可以改变神的话。照样,如果有人说,除了地方性的教会以外,还可以有家里的教会。我们也要问:讲这些话,到底有什么结局?除了在一个地方之内,人的肉体可以自由,破坏教会的合一,带领神的儿女走上分门别类的路之外,还有其他的结局么?如果一个地方还可以有“家”教会,每一个“家”教会,都各自为政,而还以为在属灵上是合一的,这岂非自欺?如果维持这个说法,就所谓“家”教会的地方,宗派不知道要增加到多少。现在所谓的某会某会,最多一个地方也不过有几个或十几个。如果“家”教会是合乎圣经的话,那一个地方可以有几十几百的教会了。这个,岂是一个奉献爱主的人所盼望的呢?(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九册,二〇三至二〇七、二一四至二一五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九册,执事报、复刊敞开的门(卷一),第二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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