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〇问
当我们看见十字架的光,治死自己的肉体时,如果那个死是苦的,是不是没有真的死了?若是真的死了,是不是该像保罗那样,不觉得苦?
 
答:
十字架对人来说,人若真正看见大光,就必定不苦;但以人的眼光来看,的确相当苦。和受恩姊妹写了一首诗歌:“虽然心可伤痛,愿灵仍赞颂。”(诗歌二八二首)我们则是倒过来说,虽然灵可赞颂,但我们的心却伤痛。我们的头脑里认为,十字架的经历虽然是死、是结束,但其过程仍然是苦。在我们的经历中,也的确有死的痛苦。同时,圣经里也存在着一种矛盾,一面有基督十字架的钉死,一面有靠着圣灵的治死。
在我们的经历里,治死己是根据我们看见与基督“同死”。只有看见同死的人,才有在经历里的杀死。林后四10耶稣的“治死”,即杀死、致死,就是十字架的死所发生出来的功用,天天来杀死。这个天天杀死,就是罗马八章的治死(罗八13),也就是歌罗西三章的治死(西三5)。这个治死,是根据杀死所发生出来的功效而有的;所以治死、杀死、死,都是一件事 (《关于擘饼聚会与生命追求的指引》一六〇页)。
参读:《关于擘饼聚会与生命追求的指引》第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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