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三问
加拉太六章二节说,“你们的重担要彼此担当,这样就完全满足了基督的律法。”我们该如何并以何种态度彼此担当重担?什么是基督的律法和其满足?
 
答:
假如你问结桃子的桃树说,“请你告诉我,结桃子的意义是什么?”桃树如果能说话,也许会回答你:“我不明白如何结桃子,但我知道如何从土壤、水、风和空气,并从阳光得着多种供应,凭此而活。只要我凭这一切而活,自然就结出桃子。”关于彼此担当重担的这节经文,是在加拉太第六章,不是在第一章。在一章,基督启示在我们里面(加一15~16);在二章,基督活在我们里面(加二20);在三章,基督是我们的衣服(加三27);在四章,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加四19);在五章,我们不与基督隔绝(加五4~6)。这若是我们的光景,我们必定会结那灵的果子。
五22~23说到单数的果子,不是说到复数的果子。这两节所提到的,不该视为九种果子,乃是一种果子的九方面。那灵的果子第一方面是爱,最后一方面是节制。我们对别人必须一直有爱;对自己必须一直有节制。基督作生命有许多方面,而这些方面乃是我们所经历之基督的涌流。当我们经历并享受基督,祂就涌流出自己;这涌流就是果子。基督是生命之流的泉源。我们若住在祂里面,并让祂住在我们里面,从我们里面就会有生命的涌流,就是那灵的果子,其中爱是第一方面。
在六章,基督的律法乃是爱的律法,由生命之灵的律将其实化(罗八2)。这爱的律使我们能彼此担当重担。然后在加拉太书末了,使徒告诉我们,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乃是作新造(加六15)。属人的道德和不道德,属人的善与恶,都无关紧要。这些都无效能,要紧的乃是作新造。新造乃是人与基督调和,也就是人有基督启示在他里面,活在他里面,作他的衣服遮盖他,成形在他里面,并且在他里面作生命的泉源。我再重复一次,行善或作恶在神面前都无效能。这些都算不得什么;我们所需要的,乃是借着与基督调和而产生的新造。这是我们所该有的正确地位和光景 (《完成神永远定旨的生活》五七至五九页)。
参读:《完成神永远定旨的生活》第四章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