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在每一个聚会中,主自然会兴起为祂作工的人。他们并没有如今公会“正式”的委任,却有神自己的差遣。信徒应当顺服这样的人,是圣经所教训的。他们的工作,乃是按着肢体的关系和恩赐,并非因着人世的派立和名称。犯罪的弟兄应当受劝勉、警告、而终至革除。若是革除,他的罪必须如林前五11 者方可。凡是属乎神的儿女要有交通者,就不论其知识如何,都当接受(罗十四1 ,十五7 )。为患病者的涂油祷告(雅五14~15 ),以及其他种种的工作,都是应当因着主作的(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二〇九至二一〇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问答(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