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如果我们出门,要经过许多聚会,不是有一定的目的地在那里长住的,那我们的介绍信,就不必交给当地的弟兄们保存,只要给他看一看,仍然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就是了。如果有一个弟兄,他喜欢到我们所有的聚会中去看一下(大约有一百多个聚会),那么介绍信就不必指明是给那一个地方的。比方说,他到那地的时候,刚好是主日,又是聚会的时间,他进去到桌子面前,没有工夫与他们谈话,他就可以把那介绍信放在桌子上,坐下,就没有问题了。如果他们相信他,就没有问题,如果他们不相信他,他就可拆开来看。聚会完了之后,他仍然可以把信拿回来。第二天往别的地方去好了。这样,我们的介绍信,有点像政府所发出的护照似的(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五册,七四至七五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五册,通问汇刊(卷一),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