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样,我们可说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照着肉体得了什么?
2 倘若亚伯拉罕是本于行为得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
3 原来经上说什么?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4 作工的得工价,不是照着恩典,乃是照着所该得者算的。
5 唯有不作工,只信靠那称不虔者为义之神的,他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6 正如大卫也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为有福的:
7 “不法得赦免,罪得遮盖的人,是有福的。
8 主绝不算为有罪的人,是有福的。”
9 如此,这称为有福的福是单加给受割礼的人,还是也加给未受割礼的人?因我们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10 是怎么算的?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还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时那信之义的印记,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照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之信的脚踪而行的人。
13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或他的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借着律法,乃是借着信的义。
14 若是本于律法的,才得为后嗣,信就成了虚空,应许也就失效了。
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于信,为要照着恩,使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本于律法的,也归给那本于亚伯拉罕之信的。
17 亚伯拉罕在他所信那叫死人复活,又称无为有的神面前,是我们众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仍靠指望而信,就得以照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的话,作多国的父。
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也已断绝,他的信还是不软弱,
20 总没有因不信而疑惑神的应许,反倒因信得着加力,将荣耀归与神,
21 且满心确信,神所应许的,祂也必能作成;
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23 算为他的义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就是为我们这些信靠那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人写的。
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我们的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