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赏析

哦主耶稣,每想到你

« D141 »

诗歌简介

这首诗是李常受弟兄早期所写的。擘饼聚会开始时多从“主恩”“主爱”先赞美,及至赞美到高潮,众人的心都被主自己所吸引,就会有人提这首诗,这首诗确是满了感觉,早期在众召会中爱主的青年都喜欢唱这首诗,直到今日许多青年人仍爱唱此诗,足证此诗经得起时间考验,确是一首好诗。

赏析一

看完了第171首(写于十二世纪,中古黑暗时期的诗歌。);接着我们来看诗歌141首。这一首诗歌的第一节与伯尔纳的171首第一节非常相似:

“哦主耶稣,每想到你,我心便觉甘甜;深愿我能立刻被提,到你可爱身边

与171首比较一下,这位作者可能唱了伯尔纳的诗歌有感而发,他也在每一次想念主耶稣时,心中便感觉非常的甘甜。但是这首诗歌的感觉是更往前了,怎么说呢?伯尔纳是盼望能亲眼看见主就够了,而这一首诗歌的作者却盼望能被提,到主可爱的身边,就在主的身旁,非常亲近,没有一点距离。要看见主,我们可以远远的望,就好像彼得在主耶稣被捕之后,远远地跟着,偷偷的渗入人群,在大祭司的院子中远远的看着主。彼得虽然看见了主,但是他与主之间还是有相当的距离。可是141首的作者希望能被提,就在主的身边,没有任何的距离。您说,这两首诗的作者与主之间的关系哪一个比较亲呢?哪一首诗的意境较高呢?

第二和第三节更讲出了主自己对作者的吸引:

“世上并无一个妙音,能把你恩尽唱;人间也无一颗情心,能把你爱全享。”

“但那最使我心欢喜,尚非你爱、你恩;乃是你的可爱自己,最满我情、我心。”

第二节真是词情佳美,满了对比的词句:“世上”对“人间”、“妙音”对“情心”、“你恩”对“你爱”、“尽唱”对“全享”。第三节里的“你爱、你恩”又与“我情、我心”相对。这一节真是诗意盎然。哦!主的恩是要我们用美妙的声音来唱的,可是世上找不到这么一个妙音,能把主的恩唱个透彻。主的爱是需要我们用情爱的心来领略、来享受的,然而人间哪儿能找到这么一颗情心,能完全容纳主的爱呢?这里与伯尔纳弟兄的171首第二节也很相似,那首说,“无口能唱,无心能思,也无记性……”这里是说,“世上并无一个妙音,能……尽唱;人间也无一颗情心,能……全享。”“妙音”与“情心”似乎比“口”、比“心”、比“记性”更有诗意,也更有感觉。这里提到了主的爱与恩,虽然没有伯尔纳所列举的希望、喜乐、善良、仁德,但主的爱与恩不就包括了这些,还涵盖了更多、更多方面吗?所以从这几处来看,这两位作者对主的经历与感受之程度似乎不相上下,描述的方面也各有强调之处。

可是当我们看见这首诗的第三节,我们就可以看出高下了。141首的作者说,虽然我享受了你的恩与爱,但这还不是最让我的心欢喜满意之处,是你那可爱的自己最满我情我心。喔!是主的自己,不是祂所给的任何事物,甚至主的恩与爱,都不能与主的自己相比,能真正满足我们的爱情,能叫我们的心满意,不再他求。

171首对主耶稣的认识非常的正确,美好,但是还在主所为我们作的、所给的这一个境界。141首却已经超越了这个境界,不在主所作的、所给的范围里,乃是专注于主耶稣自己。我们若打一个比方,171首好像一个少女,在她成长过程中,需要许多方面的供应,需要主来作光、作活水;当她跌倒失脚时,也有主来扶持与安慰,这是主来对她施仁慈、给盼望。但是当这少女有了这许多的供应与扶持,长成一个识得情、懂得爱的适婚女子时,她的注意力就不在这些供应与扶持上了,她的目光就会转移到她所爱的良人身上,完全被她所爱的新郎吸引了,只有他才能满足她的情意与心怀。所以,我们可以说171首好像是一个成长中的少女,到了141首,这个少女长成为一个预备好,待嫁的新娘了。

这个成熟女子在第四节唱出她对所爱良人的称赞:

“你比美者还要更美,你比甜者更甜;你外,在天我心何归?在地我心何恋?”

这个世界有许多美好的东西与人物,但是主耶稣,你比所有美者还要更美。在人间也有许多令我们觉得甘甜满足的事物,但是主耶稣,你比所有这些事物更令我们觉得甘甜。这位女子完全满足于主,被主自己所吸引,再也没有一件事,或物能转变她的心,能使她爱恋的了。诗人亚萨所说过的一句话最能符合她此时的心情,就是“除你之外,在天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诗七十三25)。这首诗歌唱到了这里,我们可以感觉出作者对主完全的满足,完全的享受与安息,不再变动了。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这首歌的副歌:

“主,你如一棵美丽凤仙,显在山野葡萄园间,殊姿超群,秀色独艳,我心依依恋恋。”

爱美的女子总喜欢摘采美丽的花,插在头发上,或别在衣襟,使自己更美丽,更漂亮。这首诗的作者引用旧约圣经雅歌中的描述,女子被她良人的爱所迷醉了,怎么看,都觉得她的良人太美丽,太吸引人,叫她目不转睛的盯着欣赏,于是就将她的良人比作一株凤仙花,鹤立鸡群,凸显在一片山野葡萄园间(一14)。我们晓得,葡萄是不开花的,所以葡萄园里一律是浓浓的青绿;但是凤仙花就不同了,它的颜色鲜艳,灿烂夺目,古代女子喜欢采来装扮自己。试想,在一片青绿的葡萄园里,突然看见一朵美丽鲜艳的凤仙花,迎风摇曳,姿态迷人,那秀丽的色彩,那特殊的美姿,与遍洒山野的浓绿相比,的确是超群,的确是艳丽,四围的一切都将无可伦比。这朵殊姿超群,秀色独艳的凤仙花超越其他一切。主自己就如这朵凤仙花,是这么的美,这么的迷人,我的全心都依附在祂身上,怎么样也舍不得分离,就是片刻也不行。这时女子的爱情热切,升到热恋的境界,就在这种依依恋恋,难舍难分的景况中,我们沉醉了,我们也满足了。

这首诗歌是李常受弟兄在一九四〇到五〇年代根据另外一位弟兄在一九二九年所写的一首诗改写的,改写之后,味道更香醇,意境与感受都比十二世纪时所写的要高得多,浓得很。我们感谢主,在这八百年中,祂给我们真理的启示与生命的经历,都一直往前,越来越高,也越来越深,且都集聚在主耶稣身上。当我们更认识真理,生命更成熟,对主的爱情也就越浓,越热。妙哉,这两首诗歌不只给我们生命成长上的帮助,也能帮助我们发表我们内心对主的爱意与恋情。

主,你如一棵美丽凤仙,显在山野葡萄园间,

殊姿超群,秀色独艳,我心依依恋恋。

阿们。(比较) 王生台

赏析二

思想主满觉甘甜

对准祂全享丰富

一 哦主耶稣,每想到你,我心便觉甘甜;深愿我能立刻被提,到你可爱身边!

二 世上并无一个妙音,能把你恩尽唱;人间也无一个情心,能把你爱全享。

三 但那最使我心欢喜,尚非你爱、你恩;乃是你的可爱自己,最满我情、我心。

“哦,主耶稣!”是基督徒最常有的祷告。常常在呼求主名时,我就觉得心里很甘甜,与主很近,也就容易哼起与“哦,主耶稣!”有关的诗歌。这些日子,常有一首诗歌盘旋在脑中,也哼在嘴边,就是D141“赞美主——祂的美丽”。

第一节是诗人对主人位的珍赏与爱慕。他一想到主就觉得甘甜,这好比热恋中的情人一般,一想到对方,心就觉得甜甜的、暖暖的,而且这种爱是还会“回甘”的爱。另一面,这也说出他和主的关系是相当亲密、私下、个人的,好像主只属于他一个人一样。在第一节的结束,诗人渴慕主到一个地步,他深愿立刻被提到主可爱身边。在他眼中只有主,好像没有其他人、事、物是重要的,若是可以,他愿“立刻”被提到主那里。这也说出他所一直期待、盼望的,就是到可爱的主那边。

第二节的感觉延续着第一节。因诗人沉浸在主的爱里、渴慕到主那里去,他就如同雅歌里的书拉密女一般,开始述说起她良人的可爱、宝贵,他说:“世上并无一个妙音,能把你恩尽唱。”人们总喜欢在对他所爱者表达爱意时唱起情歌;借着唱一首又一首的情歌,诉说着彼此之间那种浓厚、细腻又澎湃的爱情故事。诗人接着说:“人间也无一个情心,能把你爱全享。”这指明主的爱是享受不尽的,无论多爱主的心都不能全享。诗人在这里的意思是,他在世上找不到一首歌、找不到一个音能把主的恩、主的爱完全唱出来。在人间他也找不到一个心能全享主的爱,因为主的爱、主的恩太丰富、太辽阔了;祂的爱是最阔、最长、最高、最深的爱!无论我们的情形是高还是低,我们对主的爱是多还是少,主对着我们的爱和恩都是永恒、不曾改变的。因为耶稣基督,从昨日、今日、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8)。

因主的爱这样满足他的心,诗人到了第三节便有一种告白。因着主的恩和祂的爱,主的确把一些物质的、属灵的东西赐给了他,但他仿佛正坦白的告诉主:“主啊,为着你的恩、你的爱,我感谢你。但主啊,我最宝爱的是你的自己;因若不是你自己,一切就都失去意义了!”诗人在这首诗歌里一直对准基督,他以基督为他的中心和普及,以基督那甜美的人位为他所最珍贵的、最宝贝的。

享主丰富追测不尽

依祂深爱历久不变

到了最后一节,诗人再一次称赞主的美丽、主的爱、主的甘甜,并再次赞叹主并坚定他与主之间的爱约:“你比美者还要更美,你比甜者更甜。”没有什么能比主更美、更甜了,因祂就是美的实际、甜的实际。当我们看过祂的美丽,就觉得宇宙间其他的一切都变成了黑白;当我们尝过祂的丰美,就觉得一切都失了味。末了,诗人根据诗七三5写下此诗的结语:“你外,在天我心何归?在地我心何恋?”这句不仅表达了在他的世界里,主的美丽、主的自己是最宝贝的,更借着“天”和“地”说出在全宇宙中只有主是他所爱慕的,一切都不重要,只要有主就够了。

副歌也是相当甜美:“主,你如一棵美丽凤仙,显在山野葡萄园间,殊姿超群、秀色独艳,我心依依恋恋。”我们可以想像,在一整片青绿的山野葡萄园间只有一棵红色的美丽凤仙——那一棵凤仙是何等抢眼且特殊!主对诗人就是如此的特别、富有吸引,也就是这样对主的珍赏使诗人的一生能完全被主所得着!进一步的说,这一棵凤仙夺取了他的眼目,其他的就都看不见了(万事、万物)。又或者说,主这一棵凤仙太美丽了,所以诗人一看见便着迷了,只能停在这里,且用他的一生不断地珍赏、陶醉并称赞。从最后一句“我心依依恋恋”可感觉到主的爱对诗人是历久不变、越陈越香、越久越新鲜、越久越甜的,令他还一直停留在对主的爱的享受里。对此他不仅没有一丝怠倦、陈旧,而且更加沉浸在主深深的爱里。

约在1950年初,李常受弟兄于台湾写下这首诗歌。在这前一年因着政局的变动,倪柝声弟兄打发李常受弟兄来台湾,1952年倪弟兄就被捕入监。1949年八月一日李弟兄在台北正式开工,当时召会人数不超过五十人。

来到异地,在生活上有许多都需要适应,而召会人数却相当稀少,在工作上一切也都必须从头开始。但李弟兄并没有一点消极的感觉,从这首诗歌可见,他与主是那样的亲密,没有惧怕,也没有消极,因他知道有主就够了。这样一位与主亲密的同工,就在这样享受主的氛围里开始了主在台湾和全地的工作。1951年,他开始在台湾训练全时间服事者。1950到1961年间,他每年均用三至四个月前往马尼拉,牧养照顾菲律宾众召会。1962年受主引导到美国开工,至此,主恢复的见证从华语世界拓展至英语世界。至1984年底,全球六大洲遍布了主恢复地方召会的见证。

我信李弟兄在往后主恢复不断扩展的期间,他实在也丰富地经历了主的恩、主的爱,但他心里最渴想的一直都还是主那甜美的自己,因只有主自己才能最满他心、最满他意。所以在他重病离世前,他仍在向主说:“你是多么迷人,多么吸引人。主,活在这地上若没有你,实在就是枉然。主,我爱你,我实在爱你。……你是如此真实,你的丰富追测不尽。……你富有吸引,极其迷人。……阿利路亚。我爱祂。”(完) 蔡以琳 201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