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赏析

惊人恩典!何等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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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事信息摘录

我们熟悉“惊人恩典”这首诗歌。这虽是一首好诗,却没有说到三一神作我们的分,给我们享受。作者写这首诗歌时,主的子民当中对神经历上的认识还没有达到这点。甚至近在五十年以前,基督徒也还没有领会,恩典就是我们所经历并享受的三一神。但我们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就认识到恩典远超仅仅不配得的恩惠。恩典乃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父、子、灵——给我们经历并享受。(腓立比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二篇)

诗歌简介

这首诗是约翰牛顿(John Newton 一七二五——一八〇七)在一七七五年写的。

牛顿生于英国伦敦,在世的日子八十二年。父亲是西班牙人,从事航海事业。母亲为英国人,是一位爱主的姊妹;她深切盼望牛顿能受更多的教育,将来好事奉神,所以时常在主面前屈膝为他祷告。牛顿四岁的时候,便能识字,并会背诵一些经节和诗歌。可惜,母亲因操劳成疾,死于肺病。然而主却记念了她的祷告,三十年以后,得以应验。

母亲被主接去的那年,牛顿才七岁,求学不过两年,十岁时,便随着父亲过着航海的生活,不久染上水手们的放荡恶习,贪财狂傲,性情凶暴,吃喝嫖赌,无所不为。然而他还未完全将母亲在主里的教导遗忘,偶而醒悟时,也感觉罪恶深重,便读圣经,学习禁食。曾有一次,连着三个月素食,由此可见他心里也渴慕认识神:可惜当时没有人引导他,未几,他又堕入了歧途。

一七四二年,他厌烦了水手生活,便在非洲贩卖黑奴。后来闹出乱子,反被拘禁在非洲作了奴隶之仆,过了几年非人的生活,至为悲惨。

直到一七四八年春天,得了释放,乘船返家。在归途的大海中,忽遇狂风大浪,正在千钧一发之际,他突然醒悟过来,向那位久所遗忘的神呼求。乐意施恩的主垂听了他恳切的求告,拯救他免于死亡。那一天,他真正的遇见了神。

悔改蒙恩以后,他的生活、行为,都有极大的改变,几次的祷告中,都被神那无比的爱深深抓住,以致愿意献上自己,终身作主耶稣的见证人,神也成全了他的心愿;等到他放下职业事奉主时,年已三十九岁。“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将你救赎。”(申十五15)一直是牛顿一生最宝爱的经节。

牛顿所写的诗歌,不下数百首,每首都深深的摸着人的深处。

赏析一

“惊人恩典”这首诗是约翰牛顿在一七七五年所写的。这首著名的诗歌,说出那“奇异的恩典”,如何得着蒙恩之罪人的一生。

约翰牛顿生于英国伦敦,父亲是西班牙人;母亲是英国人,是一位爱主的姊妹,她深切盼望牛顿能受好的教育,将来能事奉神,为此,她常在主面前曲膝祷告。

牛顿七岁那年母亲被主接去,十岁时便随父亲过航海的生活。少年的牛顿,沾染了水手们的恶习,恣意放荡、无所不为。然而他母亲幼年时在主里的教导,让他时感罪恶深重。

后来,他在非洲贩卖黑奴的时候被捕,成为奴隶之仆,过了几年非常悲惨的生活。一七四八年他得到释放,于是乘船返家。

在归途的旅程中,忽然遭遇狂风巨浪,正在千钧一发、命在旦夕之际,翻腾的大海,使他沉睡的灵苏醒过来,于是他向神呼求。

乐意施恩典的主,垂听了他恳切的祷告,不只拯救他的肉身免于死亡,更使他的灵得着了重生。那一天,他是真正的遇见了神。

牛顿悔改蒙恩之后,生活、行为有了极大的改变,而且被神那无比的爱所得着,因此愿意献上自己,做主耶稣基督的见证人。他放下职业事奉主时,年已三十九岁。

牛顿在地上一共度过了八十二载客旅的生涯,他一生最宝爱的经节,就是申命记第十五15: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将你救赎。

这首诗歌实在是约翰牛顿一生的写照!然而,每一个真正蒙恩的罪人,又何尝不是如此认识自己过犯罪愆,以及神救恩的宝贵呢!

诗歌第一节说到,神的恩典令人惊奇,且是如此甘甜,竟来拯救罪人如我。称我为“无赖”实不为过,因确知自己是人中罪魁!

一个失落、瞎眼、不要神的罪人,竟能被寻见,并且蒙神开启心眼,这样的救恩真不知道要从何说起。

当人远离神,随意妄行的时候,临渊履薄仍不知危惧。直等到醒悟过来,回顾已过的足迹,方才知道自己曾堕落到何等境地!

主应许我们永远不再失落,诗篇第十八35说,神的救恩要做我们的盾牌;我们的一生一世,必有恩典慈爱随着我们。

主是公义的日头,祂所预定的人就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主要保守我们走义人的道路,越过越明直到日午!

在我们相信接受基督耶稣做救主的时候,恩典的神带着生命的丰盛,临到了我们,并要与我们永远同住,借着不断生命的分赐,至终使我们与祂一样一式!

亲爱的圣徒们哪!我们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正在过去,唯独实行神旨意的,永远长存。让我们站住蒙恩之罪人的地位,在祂面前作一个唱诗赞美的人!

赏析二

这首诗歌乃是约翰牛顿(John Newton)所写。他的母亲是一位爱主的姊妹,时常屈膝在主面前,为她的儿子约翰牛顿祷告。可惜积劳成疾,在牛顿七岁时,他母亲便被主接去了。之后,牛顿随从父亲成了水手,并且染上了许多不良嗜好。有时醒悟过来,便读圣经,深感罪恶深重,也学习禁食。因为一直没有得着帮助,所以又堕入歧途。之后厌烦了水手的生活便到非洲贩卖黑奴,不幸遇到乱子,却被拘禁在非洲成了奴隶之仆。六年后,搭船回家,途中遇见大浪。心生害怕,便悔改转向主。蒙恩得救后,几次祷告都被主的爱深深得着,因而献上自己,作主荣耀的见证人。他每每读到申十五15:“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救赎了你”,便想起在非洲的经历,颂赞这位全般恩典的神,对他一生的带领及供备。

诗歌的第一节正是描述牛顿他三十九岁以前的光景,在神主宰的安排下,终于遇见了神。“前曾失落,今被寻见!前盲,今不摸索。”见证神的行政是为着把人带到对三一神完满的享受里。

第三节看见主已应许向我们施恩,祂话就是保证。彼后一3~4:“神的神能,借着我们充分认识那用祂自己的荣耀和美德呼召我们的,已将一切关于生命和敬虔的事赐给我们。借这荣耀和美德,祂已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叫你们既逃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借着这些应许,得有分于神的性情。”这就是神话的保证。在召会生活中难免会有磨擦,但借着主的话把我们更多的调在一起,在复活里彼此配搭建造。因此保罗把以弗所的圣徒交托在神恩典的话中;这话能建造我们,叫我们在一切圣别的人中得着基业(徒二十32)。

在第四节作者说:“当我见主万年之后,仍像太阳照耀,比我开始赞美时候,赞美仍不减少。”可想而知,主在他身上的恩典必随着年日、环境、苦难而不断增加;主把恩典繁增的归给他。

早期西教士在中国传福音时,非常艰难,受尽误会、反对、逼迫。当时中国人非常藐视西教士,称他们作“洋鬼子”。甚至小孩子看到西教士,就会向他们丢石头。当时有一位西教士,受到孩子们的欺负,丝毫不反抗,反而连连道谢。这不是神迹,也不是能力,乃是神恩典的活出。乃是这样的恩典,赢得了中国这块异教之地。最终,这样的生活能得着人的心。即使是最硬着颈项的拜偶像者,至终也不能否认,在这些人里面有一种特别的东西,是他们一生中从未见过的。这就是恩典。

我们如何能像彼得那样颂赞三一神呢?就必须享受并经历这全般恩典的神,使我们能成为神诸般恩典的好管家,向人供应恩典。至终在新耶路撒冷,我们更是恩典的展示。陈顺兴

赏析三

这首诗写于1775年,作者是约翰牛顿(John Newton,1725~1807)。他写了二百八十首诗歌,这首是代表之作,可说是他的自传。虽历时二百多年,然这首诗歌仍是脍炙人口,因他所经历之主恩典的工作乃是历代圣徒们所共鸣的。

第一节首句:“惊人恩典!何等甘甜,来救无赖如我!”诗歌一开始就赞叹恩典是惊人的,也就是异乎寻常、了不起的。圣经中“恩典”一词并不等同“恩惠”,非指一些物质的好处。恩典乃是神来成为人,经过人性生活、钉死、复活,成为赐生命之灵,进到相信祂的人里面,作他们的生命和一切,给他们享受。我们可以对照诗歌248首第三节:“何能大于恩典!祂是神来人间,祂是神在肉身显现,是神在我里面。”在此清楚说出恩典就是“祂”,就是进到我们灵里面的神。阿利路亚!恩典就是神,就是在我们灵里的神。保罗在每封书信的末了都用恩典的同在作为祝福,如:加六18:“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与你们的灵同在。”腓四:“愿主耶稣基督的恩与你们的灵同在。”提后四:“愿主与你的灵同在。愿恩典与你们同在。”头二处经文明白的说出恩典是与我们的灵同在。而第三处,提后四:“愿“主”与你的灵同在。愿“恩典”与你同在。”这上半节的“主”等于下半节的“恩典”,恩典就是在我们灵中的主耶稣。当我们这样的认识了恩典,岂不也要像约翰牛顿一样惊呼说:“惊人恩典!异乎寻常的恩典!了不起的恩典!神啊,我是不配的人,你竟来进入我的灵里作我全备、够用的恩典,阿利路亚!”

神的恩典是惊人的恩典,何等甘甜的恩典,来救谁呢?竟来救“无赖”如我!约翰牛顿在此诗中形容自己是“无赖”,保罗在提前一15则形容自己是“罪魁”。牛顿为什么说自己是“无赖”呢?这是他蒙了主光照的结果,也与他的生平有关:约翰牛顿生于英国伦敦,母亲是英国人,是一位爱主的姊妹。牛顿自幼随母熟诵经文及圣诗。她深盼牛顿能受更多的教育将来好事奉神,所以常在主前屈膝。他的父亲是西班牙人,从事航海事业,不像他母亲的敬虔。牛顿七岁时,他母亲因病去世,留下他给不太敬虔的父亲照顾。父亲因长年航海事业对他谈不上什么关心爱护。尔后父亲再婚,继母不信主,又生了三个小孩,无暇顾到牛顿,家中也无人再谈到对基督信仰的事。牛顿背叛的性情逐渐养成。在寄宿学校求学不过两年,因受不了严格管理就中辍了,父亲只好把他带在身边去航海。他又从水手们学会了放荡的生活习惯,染上了不少恶习;酗酒赌钱,说粗言秽语,不遵从上司的指令,并常在船上闹事。结果,那些水手也忍受不了他,要与他保持距离,甚而轻视他。可见他当时为人多坏。然而他还未完全将母亲在主里的教导遗忘,偶而醒悟时也感罪恶深重,便读圣经、禁食。但不久又误入歧途,无力自拔。

1744年约翰牛顿被强制征兵,成为英国皇家海军,逃役又被捕回。他在海军被“囚禁”六个月后,船长因病逝世,他就说服新船长让他转到贩卖奴隶的商船服务。他足迹遍及四海,德行日益堕落,吃喝嫖赌,奸诈欺骗,无所不为。这艘船的船主是葡萄牙人,来到南非东岸一个小岛后,纳了一个女黑奴作情妇,并把他交给她使唤。他因得罪她,便遭到极不堪的苦待,她给他最恶劣的食物,甚至任他挨饿。看在其他身上有锁链的黑奴眼中,他的光景比他们还可怜,他们甚至同情他是“奴隶中的奴隶”。他在非洲过了几年非人的生活,幸而他在英伦的父亲听到这消息后,就差人前往营救。

1748年一月获释。在前往英伦的航程中,他在船主的书架上拿了肯培多马(Thomas a Kempis)所写的《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来看,被深深打动。这天半夜他被大浪击打船身的巨声惊醒。船舱浸满了水,每个人忙于抢救,甚而有船员大叫:“我们快要下沉啦!”在混乱的刹那,他脑海浮现三处经文像是针对他说的:箴一~、来六4~6及彼后二20。他想到自己多次离弃神,不禁担心自己如彼后二20所说:“倘若他们因认识主和救主耶稣基督,得以逃脱世上的污秽,却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开始真正畏惧神。这时船长极度绝望,再度嘲讽他是约拿,说这场灾祸全因他而起,声称只要把他抛落大海,一切就会恢复正常。神及时彰显恩慈,就在人人气馁之际,巨风把船吹到爱尔兰附近一个小岛。他在大海中经历了神的奇妙作为,最后平安脱险。那一天他真实遇见了神。

第一节后半:“前曾失落,今被寻见!前盲,今不摸索!”(I once was lost, but now am found, Was blind, but now I see.)恩典在我们身上的工作是不断在进行的。牛顿大难不死,之后当了船长,继续奴隶交易六年,但神不放弃他。1755年大病后,他放弃航海。在神安排下,他遇见乔治怀特腓(GeorgeWhitefield,1714~1770),并随他认真研读拉丁文及希伯来文圣经,我相信这是他能成为主合用器皿的转捩点。人会仅满意于脱离患难而停顿,神却要完全得着我们而成为祂的彰显。“失落、盲目”和“被寻回、不摸索”有其程度上的讲究。此诗写于他大难不死后的二十多年后,当他更认识神、被神更深得着时,比对过往光景,更感从前是失落、盲目的。相信你我经过恩典的工作一段年日后,回顾已往,再唱这节会更有共鸣。许多年后牛顿说:“只有神的恩典,才可能且可以接受像我这样一个无理、亵渎、又做过奴隶交易的人,并使我转变……”

接着第二节说:“恩典教导我心惧怕,又将惧怕除掉;恩典在我初信刹那,显为何等可宝。”神是光,当神临到牛顿时就是恩典临及他,照明他真实的光景,使他开始畏惧神。良心是人灵的功能之一,代表神在人里面裁定是非对错。人堕落后,灵就死了,失去功能(弗二1),良心的感觉也迟钝了。但当人回转接触神时,是生命之灵的神就来点活人的灵,良心的感觉就变敏锐了;以前不觉得是不对的,现在发现那是罪,因而知罪自责(约十六8)。良心也告知人,犯罪是得罪神的,得面对神公义的审判,因而带进对公义、圣别、荣耀之神的惧怕。

有句闽南谚语说:“瞎眼的人不怕枪。”不是他真的不怕,而是因眼瞎看不见而不知道枪可怕。记得第一次三加召会的聚会后回到学校宿舍,我自己到楼顶阳台呼求主名、祷告。突然有一句圣徒之前告诉我的话浮上脑海:“你回去祷告,如果察觉自己有什么罪,你就要认罪。”我自言自语的回应说:“可是我不知道要认什么罪?”刹那间,就像录影带倒带般,主将我初中时有一次和母亲呕气的情形显给我看。那事已被我遗忘,得救后我为此曾向母亲认罪,她说她也忘了。可是在人看为极小的过错,在神那里却有罪案。有一个严肃的声音问我:“你还说你不知道要认什么罪吗?”我的良心责备我。认过这个罪,又想到认另一个罪。这是我第一次领受恩典的教导,祂引导我心对我所犯的罪感到惧怕;但在认罪后,我经历了赦罪的平安。虽然经过几十分钟的认罪祷告,外在看来什么也没发生,我的肉眼也没见到神,我却感觉到神和我是很亲近并且真实的。主耶稣为世人、为我的罪而上十字架是那么实在;祂确实是爱我!恩典教导我心惧怕,但认罪后又将我引进神的爱里,把我的惧怕除掉。恩典的工作,在我初信刹那,显为何等可宝!

第三节:“主已应许向我施恩,祂话就是保证;祂要作我盾牌、永分,带我经过此生。”祂作盾牌,是为抵挡罪、世界、撒但、肉体等这些消极的事物;祂作永分,是为积极的成为我们的享受。人蒙神光照而悔改后,还必须享受神作恩典、作永分,才能胜过消极事物。牛顿虽在大难中经历了神的拯救,但真正有力量脱离罪恶的生活,却是在他多年大量接触了神的话语之后。神的话并其中所包含的应许,使他彻底回转,进而享受神作他的永分,也作他的盾牌抵挡消极的事物。1757年当他请求担任牧师,却被人认为不学无术而拒不受理。直到经过伦敦主教的详细考验,才发现他并非不学无术;他精通拉丁文及希腊文,并且满腹经纶。1764年他开始在圣公会担任牧师,也终身致力于反对蓄奴制度。他同时也是诗人。一次准备讲道用的讲章,讲的是代上十七16~17,他深感自己像大卫般,虽算不得什么,却蒙神拯救,因而写出这首诗歌。1817年,高龄九十二岁的约翰牛顿逝世。他为自己写了墓志铭:“约翰牛顿,一个犯罪作恶、不信神的人,曾在非洲作奴隶之仆。但借着救主耶稣基督丰盛的怜悯得蒙保守并赦免,指派宣传福音。”他曾交代,除此墓碑之外,其他的纪念物都不要。但他所写的圣诗比任何纪念物都具不朽的价值,除了247首,还有数首流传于世。

第四节:“当我见主万年之后,仍像太阳照耀,比我开始赞美时候,赞美仍不减少。”这里“仍像太阳照耀”是对照第一节的恩典。约翰牛顿已去见主了,但恩典仍像太阳照耀,照耀在牛顿日后的世代。有朝一日我们也要面见亲爱的救主,那时对恩典的赞美还要远胜于今世。让我们一起高声赞美:“阿利路亚!恩典!”(完)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