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赏析

主要我事奉祂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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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一

主呼召欣然答应

祂吩咐传扬福音

一、主要我事奉祂的所在,未必是远隔重洋,未必是在高山的巉崖,或在危险的异乡;但是祂若微声召我去我不知道的地区,爱主,我必欣然答应不犹预,要我何去,我就去。

(副) 爱主,要我何去,我就去,无论平地或山河;要我去说何语,我就说何语,要我如何就如何。

这首诗歌是十九世纪时为着一次在美国浸信会的复兴聚会所谱的,第一节歌词是由加拿大的玛丽布朗姊妹(Mary Haughton Brown,1856~1918年)所写。玛丽姊妹是个教师,在美国朱伊特城的学校教了将近二十年的书,并在当地浸信会中教授主日学。第二、三节是美国查尔斯皮尔弟兄(Charles Edward Prior,1856~1927年)所写。他从小就喜爱音乐,四岁时全家搬到朱伊特城,十四岁开始在公理会司琴。后来他来到浸信会服事,带领青少年合唱团,并开始创作福音歌曲和教堂音乐。

祂若微声召我去,我必欣然答应不犹预

第一节:“主要我事奉祂的所在,未必是远隔重洋;未必是在高山的巉崖,或在危险的异乡;但是祂若微声召我去我不知道的地区,爱主,我必欣然答应不犹预,要我何去,我就去。”十九世纪开始,有许多更正教差会被兴起,陆续差遣数以百计的传教士到异教国家传福音,例如我们熟知的马礼逊弟兄(Robert Morrison,1782~1834年)、戴德生弟兄(James Hudson Taylor,1832~1905年)弟兄,先后从英国来到中国。因着这许多传教士答应主的呼召,才使许多中国人能听见福音并得救。从本诗可见,作者对到海外传福音的呼召的回应。她已预备好自己,这是她的奉献祷告:不论何往,即使是与家乡远隔数千公里的国家,甚至是有赔上自己性命危险的异乡,只要主呼召她,为着这位她所爱的主,她必欣然答应不犹预,照着神的旨意,要她何去她就去。我们对主爱的多少,关系我们能答应主呼召的程度。爱得多,就能出更多的代价,并且更不在乎要出多少代价。

主耶稣在太14说:“这国度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在可十六15主对门徒说:“你们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之物传扬福音。”在太19主也亲自吩咐:“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在使徒行传,我们便看见门徒们分散在各处,照着主的吩咐,传神的话为福音(徒八4),使全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遍处的召会得平安,人数就繁增了(九31)。为着神国度的福音,许多门徒遭受逼迫甚至殉道,如保罗和司提反;为着成就神永远的经纶,他们都完全献上自己。

跟随主无论何往

事奉祂不论何处

二、也许今天就有神恩言,是主要我去呼喊;也许现在罪恶途径间,有人要我去追还;救主,你若亲自来带领,道路虽然暗无光,我的声音要响应你的佳音,要我怎讲,我就讲。

三、在这世界广大禾田间,总有我的一寸土,我能够花费此生余年,为着我的受死主;我将自己交托你手里,知道你爱我深刻,我要从我心里顺服你旨意,要我如何,就如何。

我的声音要响应你的佳音,要我怎讲我就讲

第二节:“也许今天就有神恩言,是主要我去呼喊;也许现在罪恶途径间,有人要我去追还;救主,你若亲自来带领,道路虽然暗无光,我的声音要响应你的佳音,要我怎讲,我就讲。”从主的话可知,如今这末后的世代正处于黑夜已深的光景(罗十三12),人陷在自己的罪恶中却不自知。路一78~79:“因我们神怜悯的心肠,叫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把我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主就是世界的光,跟从祂的就绝不在黑暗里行,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八12)。然而人要得着这个救恩,就必须先听见神的福音。保罗在罗一14说:“无论对希利尼人还是对化外人,无论对智慧人还是对愚拙人,我都是欠债的。”我们都需要还人福音的债,成为传福音报喜信的人(罗十15),叫人从黑暗转入光中,从撒但权下转向神(徒二六18)。这节首两句说:“也许‘今天’……主要我去……;也许现在……”我们并不是等到日后有了主特别的呼召才去传扬,乃是今天就预备好要与主配合。作者有一个渴慕,能够照着从神所领受的启示,放胆讲说神的话,作基督的奴仆,讨神的喜悦(加一10)。

在这世界广大禾田间,总有我的一寸土

主耶稣在约四说:“看哪,我告诉你们,举目向田观看,庄稼已经发白,可以收割了。”到了第三节作者有一个心志:“在这世界广大禾田间,总有我的一寸土,我能够花费此生余年,为着我的受死主;”全地都是主的禾场,都有主所要收割的庄稼。因着爱主,我们愿意摆上自己来事奉祂,不论是在哪个地方。希望我们有一天都可以像保罗一样的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赛程我已经跑尽了,当守的信仰我已经守住了。”(提后四7)作者最后说:“我将自己交托你手里,知道你爱我深刻,我要从我心里顺服你旨意,要我如何,就如何。”他愿意将自己的主权交出来,没有自己的定意。从这里可以看见作者被主爱困迫,向主有个绝对顺服的心。与第一节外面未知的环境相较,作者在这里有一个安息,安息在主的旨意中,将自己完全的交托给主。主知道那里是我们该事奉祂的所在,愿我们都能如副歌所说的,作个羔羊无论往哪里去都跟随的人:“爱主,要我何去,我就去,无论平地或山河;要我去说何语,我就说何语,要我如何,就如何。”(完) 黄爱信 2014.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