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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约翰一书一章五至七节。
我们已经看见,信徒与神在生命里的关系是牢不可破的,但他们与神的交通却能中断。这就是说,我们与神生命的关系是无条件的,而我们与神的交通是有条件的。神圣交通的第一个条件是认罪(约壹一5~二2)。与这第一个条件有关的,乃是住在是光的神里面、在神圣的光中行、以及实行神圣的真理这几件事。在本篇信息里,我们要接着看神儿子耶稣之血的洗净。
为耶稣的血所洗净
使徒约翰在一章七节说,“但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在这节里,我们看见我们在光中行,但神是在光中,因为祂就是光。当我们在光中行,这光就是神自己,我们就共同享受三一神,也共同有分于祂的定旨。
我们活在神圣的光中,就在这光的光照之下,这光按着神的神圣性情,并借着在我们里面神的性情,暴露我们一切的罪、过犯、失败和缺点,这些都是与祂纯洁的光、完全的爱、绝对的圣、以及超凡的义抵触的。这时,我们就在蒙了光照的良心里,觉得需要主耶稣救赎之血的洗净,这血便在我们的良心里洗净我们一切的罪,使我们与神并彼此之间的交通得以维持。我们与神的关系是牢不可破的,但我们与神的交通可能会中断。前者属乎生命,后者虽然也属乎生命,却是基于我们的生活。前者是无条件的,后者是有条件的。这有条件者,就是我们与神的关系,需要靠着主的血不断的洗净才能维持。
约翰在七节说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原文这动词“洗净”的时态为现在进行式,指明神儿子耶稣的血一直继续不断的洗净我们。这里的洗净是指主的血在我们良心里实时的洗净。在神面前,主救赎的血已经一次永远的洗净了我们(来九12,14),这洗净的功效在神面前持续到永远,无须重复。然而每当我们与神交通,良心蒙了神圣之光的光照,我们就必须在我们的良心里,一再的实时应用主的血常时的洗净。这实时的洗净是由母牛的灰调作除污秽之水的洁净所预表(民十九2~10)。
约翰在七节特别说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新约说到单数的罪,也说到复数的罪。单数的罪通常是指内住的罪,是罗马五章十二节至八章十三节所对付的。复数的罪是指罪的行为,即内住之罪的果子,是罗马一章十八节至五章十一节所对付的。然而,约壹一章七节里单数的罪,连同形容词“一切的,”不是指内住的罪,乃是指我们重生后所犯的每一个罪,这罪玷污我们原先被洗净的良心,在我们与神的交通中,需要主的血将其洗净。
当我们在神圣的交通里,我们就在光中;当我们在光中,我们就被光所暴露。神圣的光比x光强多了。这光把我们这人里面凡是不对的地方都暴露出来。我们在光中行,并在光中实行实际时,这光就照在我们里面,照在我们身上,并照透我们。我们被这照耀所暴露,就看见我们在许多事上都不对。我们可能看见我们在思想、情感、动机和意图上是不对的。我们也可能看见,我们与某些弟兄姊妹是不对的。因着我们这样被暴露,我们的良心就被定罪。为要对付我们良心里这样的定罪,我们需要主血的洗净。乃是当我们在交通里并在光中,我们才看见自己的失败、错误、过犯、不纯洁的动机、以及邪恶的意图。但就在这个时候,主耶稣的血洗净我们每一个罪。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原文“洗净”这动词的时态指明,我们在光中行,并与神有交通、也彼此有交通时,耶稣的血就持续、不停的洗净我们。
祂儿子耶稣
使徒约翰在一章七节说到“祂儿子耶稣的血,”这是很有意义的。“耶稣”这名是指流出救赎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祂儿子”这名称是指使救赎的血永远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因此祂儿子耶稣的血指明,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适当的血,为要救赎神堕落的造物,有神圣的保证为其永远的功效,这功效在空间上是普及各处的,在时间上是永远长存的。
约翰也用“祂儿子耶稣”这名称,预防关于主身位的异端。有一派异端坚持主的神性,否认祂的人性。“耶稣”这名称是人的名字,预防了这一派的异端。另一派异端坚持主的人性,否认祂的神性。“祂儿子”这神格的名称,乃是对这派异端的抗毒剂。
新约中没有别的经节用“祂儿子耶稣”这说法。我们刚才指出,耶稣这名是指主的人性,“祂儿子”这名称是指祂的神性。耶稣是真人,真正的人;耶稣的血是真人的血。我们既是人,就需要被人的血所救赎。在旧约中,赎罪的血是牲畜的血,那是基督之血的预表。然而,牲畜的血实际上不能救赎我们,因为我们是人,不是牲畜。我们是人,就需要耶稣有效的血,真正人的血。
“祂儿子”这辞所指明主的神性,乃是保证,担保耶稣之血的功效永远长存。主的人性使祂有资格,流血以救赎我们。祂的神性确保这救赎之血的能力有功效。祂的神性永远保证耶稣洁净之血的功效。
我们已经看过,约翰写这封书信的时候,有一些关于基督身位的异端。有一种异端教训说,耶稣是神圣的,但祂没有人性。另一种不同的异端教训宣称,耶稣是人,但祂不是神圣的。约翰用“祂儿子耶稣的血”这一短句,同时为我们预防了两种异端。“耶稣的血”指明耶稣是真正的人;“祂儿子”指明祂是神圣的。我们借以得洗净的血,乃是一位奇妙人物的血,祂有人性,也有神性。
一个循环
在一章一至七节,我们看见在我们属灵生活中有一个循环,由四件要紧的事物形成——永远的生命、永远生命的交通、神圣的光、以及神儿子耶稣的血。永远的生命产生永远生命的交通:永远生命的交通带进神圣的光,神圣的光增加对神儿子耶稣之血的需要,使我们更多得着永远的生命。我们越多得着永远的生命,这生命所带给我们神圣生命的交通就越多。我们越多享受神圣生命的交通,所得着神圣的光就越多。我们越多得着神圣的光,就越有分于耶稣之血的洗净。这样的循环,在神圣生命的成长上带我们往前,直到我们生命成熟。
光与黑暗相对
约翰在一章五至七节用了五个重要的辞:光、真理、黑暗、谎话、罪。光是神彰显的素质。我们可以说,光是彰显出来的神。当我们在这光中行,真理就会表明出来,因为真理是光的流出。光是真理的源头,而真理是光的流出,结果。所以,当我们住在神圣的光中,并在光中行,我们就实行真理。
谎话是撒但的素质,而黑暗是撒但素质的彰显。这黑暗与罪有关。这就是这几节里说到光、黑暗和罪的原因。我们若不在光中,就必定在黑暗里。当我们在黑暗里,我们就为谎话所欺骗,谎话乃是撒但的素质。不仅如此,谎话和黑暗既与罪有关,我们也就跟罪有所牵连。
让我们记住:光是神彰显的素质,而真理是这光的流出;谎话是撒但的素质,黑暗是这素质的彰显,这黑暗又与罪有关。当我们在光中,我们就实行真理;但当我们不在光中,我们就在黑暗里。当我们在黑暗里,我们就被欺骗,并在一种与罪有关的情形里。
当我们在光中,我们就会被暴露,并看见自己的罪。然后我们需要认自己的罪。我们认自己的罪时,神儿子耶稣的血就自然且不断的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当我们在黑暗里,我们就在罪中。不仅如此,当我们在罪中,我们与神的交通就中断了。但我们若被光暴露,并认自己的罪,我们的罪就会被洗去,我们与神中断了的交通就会得恢复。
对废弃道德律论者之异端的抗毒剂
约壹一章六节可视为对废弃道德律论者这异端教训的抗毒剂。废弃道德律论者Antinomian )一辞,原文由二字组成:anti,意对抗; nomos,意法律。废弃道德律论者就是那些反对法律,不顾法律的人。在约翰的时代,废弃道德律论者教导人脱离道德律的约束,说一个人可以活在罪中,而仍然与神有交通。
在一章六节,约翰针对废弃道德律论者的异端教训,给信徒预防注射。约翰在这里说,“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按照这一节,我们不能与神有交通,同时又在黑暗里行。撒但的黑暗与神圣的光相对;而撒但的谎话与神圣的真理相对。神圣的真理如何是神圣之光的彰显,撒但的谎话也如何是撒但黑暗的彰显。我们若说,我们与那是光之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我们就是说谎话,就是在撒但黑暗的彰显里,不在神圣之光的彰显里实行真理了。
保罗在加拉太五章十三节说,“弟兄们,你们蒙召原是为得自由;只是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肉体的机会……。”保罗在此告诉我们不要误用我们的自由。保罗在加拉太五章一节说,“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住,不要再受奴役的轭挟制。”然后在十三节,保罗接着指出我们不该滥用我们的自由。虽然我们脱离了律法奴役的轭,但我们仍需要合乎道德。这与那说在恩典之下的人无须守道德律的异端教训相对。
废弃道德律论者宣称,即使我们活在罪中,我们仍然与神有交通。约翰写一章六节来驳斥这错误的教训。按照约翰的话,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我们就走了废弃道德律论者的路。约翰清楚指明,为要与神有交通,我们需要向神认罪,来对付我们的罪,使我们可以蒙神儿子耶稣的血洗净。
主的血两种的洗净
按照约翰在一章七节的话,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实际上,主血的洗净有两种。第一,在神面前,救赎的血已经一次永远的洗净了我们(来九12,14),这洗净持续到永远。第二种洗净是主的血在我们良心里实时、常时的洗净。一面,主的血在神面前洗去我们的罪性与罪行:另一面,同样的血在我们良心里洗去我们的罪性与罪行。按照旧约中的预表,祭牲的血被带进帐幕里,洒在至圣所里神的面前。这表征在神面前一次永远的洗净我们的罪性与罪行。主血实时、常时的洗净,是由母牛的灰调作除污秽之水的洁净所预表的。一章七节的洗净,不是在神前永远的洗净,乃是在我们良心里继续不断的洗净。我们活在光中时,就不断被耶稣的血所洗净。
我们已经指出,在一章一至七节里有四件事——永远的生命、永远生命的交通、神圣的光、耶稣的血——形成一个循环,是我们在属灵生活里所该经历的。首先我们有永远的生命,在这生命里我们有交通。交通带进光,在光的照耀下我们经历到血的洗净。然后血带给我们更多的生命;随着更多的生命,我们就有更多的交通。然后随着更多的交通,我们就有更多的光,更多血的洗净。这个生命、交通、光、血的循环一再的重复,我们就在生命里长大,直到成熟。
约翰一书 一5至6,一7及注3至注5
壹 神圣生命的交通 一1~二11
三 神圣交通的条件 一5~二11
1 认罪 一5~二2
1:5 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祂所听见,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1:6 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1:7 但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3祂儿子耶稣的血也5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注3】 “耶稣”这名是指流出救赎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祂儿子”这名称是指使救赎的血永远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因此祂儿子耶稣的血指明,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适当的血,为要救赎神堕落的造物,有神圣的保证为其永远的功效,这功效在空间上是普及各处的,在时间上是永远长存的。
约翰也用“祂儿子耶稣”这名称,预防关于主身位的异端。有一派异端坚持主的神性,否认祂的人性。“耶稣”这名称是人的名字,预防了这一派的异端。另一派异端坚持主的人性,否认祂的神性。“祂儿子”这神格的名称,乃是对这一派异端的抗毒剂。
【注5】 原文这动词的时态为现在式,指继续进行的行动,指明神儿子耶稣的血一直继续不断的洗净我们。这里的洗净是指主的血在我们良心里即时的洗净。在神面前,主救赎的血已经一次永远的洗净了我们(来九12,14),这洗净的功效在神面前持续到永远,无需重复。然而每当我们与神交通,良心蒙了神圣之光的光照,我们就必须在我们的良心里,一再的即时应用主的血常时的洗净。这即时的洗净是由母牛的灰调作除污秽之水的洁净所预表(民十九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