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二

1 祭司乃是绝对为着神,完全被神据有的人,他的生活为人乃是完全为着神的;他在每一方面、在每一种情形下的独一兴趣就是神─彼前二5、9,启一6,五9~10。

2 点灯的人乃是被神据有、被神浸透、且绝对为神而活的人─出二七21:

a 凡这样的人在圣所里所说和所作的就是点灯;他所有的行动都是灯的照亮。

b 当圣别的祭司在召会的聚会中说话时,灯光就上升,圣所也就满了光─林前十四19,太五15~16,可四21。

三 圣所里的光不是天然的光,也不是人造的光,乃是神圣的光,圣别的光,真光,就是神自己─约一9,约壹一5,启二一23~24上:

周二晨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