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基督是律法(即神的见证)的实际;神的见证表征基督,神的具体化身(二9),是神所是之活的描绘:─引用经文
1 律法是神的十句话,将神启示给祂的百姓;照样,基督是神的话,将神启示给我们─约一1、14。
2 我们不该想要从外面遵守律法,乃该让基督从我们里面活出来,使我们能成为神的见证,就是神彰显的扩展和扩大─罗八4。
五 遵守律法的实际乃是活神并彰显神;这样的生活,就是在神永远经纶里的生活,乃是神人的生活,是凭耶稣基督之灵全备的供应,不断地否认己,钉十字架,而活那是神见证之基督的生活,使神得着扩大并扩展的彰显─太十六24,加二20,腓一19~21上,罗八4。
贰 律法有两面─字句的一面和那灵的一面:“那字句杀死人,那灵却叫人活”─林后三6,参诗一一九50:
一 我们来就近律法的态度,若只是关切字句的诫命,我们所有的就是律法在杀死人的字句这一面:
1 律法在我们的经历中是积极的或是消极的,在于我们的心接受律法的情形─参出十九8~9,二十18~19。
2 我们到律法这里来,若不在爱里寻求神,反而把律法与活的神这生命的源头分开(参约五39~40),那原本为要带进生命,本身却不能赐生命的律法(加三21),对我们就成为定罪和杀死的元素。─引用经文
二 然而,我们若将律法的每一部分─所有的诫命、规条、律例、训辞和判语,当作我们所爱之神呼出的话(提后三16),我们就会有律法赐生命之灵的这一面:─引用经文
1 我们若爱神,谦卑自己,把律法当作神活的话,借以接触祂并住在祂里面,律法就要成为管道,借此将神圣的生命和本质传输给我们,作我们的供应和滋养。
2 我们借着律法作为神的话,得着神本质的注入,就在生命、性情和彰显上与神成为一,并自然而然过彰显神且符合祂律法的生活─罗八4,腓一21上,约六57、63。
叁 律法有两面的功用:
一 在消极一面,律法暴露人的罪(罗三20,五20,七7~8),叫罪人服在神面前(三19);律法也将神所拣选的人看守在其监管之下,使他们可以被带到基督面前(加三23~24)。─引用经文
二 在积极一面,律法是神活的见证,其功用是将活神供应给寻求祂的人(诗一一九2、88),也是神活的话,其功用是将神自己作为生命和光,分赐到那些爱律法的人里面(25、116、130)。─引用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