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神颁赐律法给祂所拣选的人,目的是要他们成为祂的佳偶─出二十6,申六5,太二二35~38,可十二28~30:
一 神领祂的百姓出埃及,又将律法颁赐给他们,乃是追求他们,向他们求婚,并寻求得着他们的情爱。
二 耶利米二章二节,三十一章三十二节,和以西结十六章八节指明,在神的山借着颁赐律法所立的约(出二四7~8,三四27~28),乃是婚约;借此,神聘以色列人归祂自己(参林后十一2):─引用经文
1 “你去向耶路撒冷人的耳中喊叫,说,耶和华如此说,你幼年的恩爱,新婚的爱情,你怎样在旷野,在未曾耕种之地跟随我,我都记得”─耶二2。
2 “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是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三一32。
3 “我从你旁边经过,看见了你;那正是你动爱情的时候。我便展开衣襟搭在你身上,遮盖你的赤体;又向你起誓,与你结盟,你就归于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结十六8。
三 以西结十六章八节和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二节都用约这个字,指在出埃及二十章所颁赐的律法;神颁赐律法时,聘以色列人归祂自己,以色列人便与神订了婚;这就是耶利米二章二节所说“新婚的爱情”。─引用经文
四 神颁赐律法的目标,是要使祂的选民与祂成为一,就如妻子与她的丈夫成为一;然后律法要将神的本质分赐到他们里面,引他们到神里面,并且使他们在生命和性情上与神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