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虽然律法已经在神的山上颁布,律法及其条例还需要制定成约─出二四1~8:
一 神永远的定旨是要得着一班人,作祂的配偶、祂的彰显和祂的居所;为要成就这定旨,神必须将祂自己分赐到祂的选民里面,并将祂自己作到他们里面:
1 从起初,神的心意就不是要人遵守诫命,或叫人为祂作事;照样,以色列人被带到神的山,神的心意也不是要赐给他们一长串神的诫命,要求他们履行。
2 祂的心意乃是要把祂的百姓带到祂的同在里,使祂可以向他们启示祂自己,并借着对他们说话,将祂自己分赐到他们里面─参三四28~29。
3 然而,神的百姓不明白祂的心意;他们天然、堕落和宗教的观念,以为神要他们为祂作一些事,并自认为有能力作这些事─十九8,二四3、7。
4 他们的观念既是这样,神就需要赐他们诫命,制定律法(旧约),给他们看见祂的要求是何等高超,而他们对于履行这些要求是何等无能─罗八3、7~8。
二 在新约里,我们靠生命之灵的律内里的运行,照着调和的灵而行,律法义的要求就自然且不知不觉地成就在我们身上─4、2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