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因素四:基督的身体和地方召会中的权柄
纲目
壹 神是至高的权柄;祂有一切的权柄─罗九21~22:
一 神的权柄实在就是神的本身;权柄是出自于神自己的所是─启二二1。
二 所有的权柄─属灵的、地位的和行政的─都是来自于神─林后十8,十三10,约十九10~11,创九6。
三 认识权柄是里面的开启,不是外面的教导─徒二二6~16。
四 主耶稣是一个在权柄之下的人;祂降卑自己,行父的旨意,顺从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太八9,约四34,六38,腓二7~8。
五 主在神性里为神的独生子,已经有管理万有的权柄;然而,祂在人性里为人子,作属天之国的王,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是在祂复活之后赐给祂的─太二八18。
六 神所高举的耶稣现今作为地上君王的元首,乃是所有掌权者的元首;祂是神圣行政里至高的元首,以完成神永远的计划─徒二23、36,五31,启一5。
七 在基督的升天里,神使祂成为召会身体独一的头,并使祂就职作宇宙的头;全宇宙的头乃是耶稣─西一18,徒二36,弗一22~23。
晨兴喂养
太二八18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
弗一22 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并使祂向着召会作万有的头。
基督的元首权柄在旧约中尚未完全得建立,因为祂还没有成为肉体。在旧约时,基督只是神的儿子,还不是人的儿子。这点很重要。基督要得着完满的元首权柄,祂需要二性:神性和人性。祂若仅仅是神,就还不够资格作头。祂要作头,就必须是神又是人。……按照人的观念,基督是神,就已经够资格作宇宙的头。然而照着神的经纶,神在祂的行政中,不会仅仅作为神来施行审判。行传十七章三十一节说,“祂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祂已叫这人从死人中复活,供万人作可信的凭据。”(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二册,八一七页)
信息选读
在积极一面,神需要一个行政,来执行祂永远的定旨;在消极一面,神需要有管治,来对付祂的仇敌和所有邪恶的权势。……因为神是造物者,撒但是受造者,所以神绝不会降低祂的身份,直接对付撒但。……神需要人来完成祂永远的定旨,并对付祂的仇敌。因此,在基督成为人之前,祂的元首权柄尚未完全得完成,尚未完全得建立。
借着成为肉体,基督就不再只是神的儿子,祂也成为人的儿子。如今祂有两种元素:神圣的元素和人性的元素。基督要在神的行政中作万有的头,就需要有神性和人性,并完成两件事。基督要顾到神的两项需要,祂需要完成神永远的定旨,并击败神的仇敌。基督借着死在十字架上,一面成就了神的定旨;另一面也击败了撒但,在十字架上废除了死的能力(来二14)。因此,基督成就了一切。借着成为肉体,祂取得人性的元素;借着钉十字架,祂成就神的定旨,并且击败、废除神的仇敌。
基督在坟墓里安息三日之后复活,然后升上诸天。在升天里,祂正式就职,得着全宇宙中完满的元首权柄。神使基督在三层天上向着召会作万有的头。基督也是各人的头(林前十一3上)。
基督升天之前,祂的元首权柄尚未完全得建立,因为祂需要成为人,钉十字架,以成就神永远的定旨,并击败、废除神的仇敌。这个真理是在圣经里,但我们若没有光,就无法看见。因为人的心思只能懂道理,所以我们需要属天的光、从天上来的异象和启示,好看见真理的异象。我们需要一再重复这个真理,直到我们里面的眼睛得开,能够看见。一旦基督借着成为肉体取得人性,又借着钉十字架成就神永远的定旨,并击败、废除神的仇敌,祂就在元素上和成就上够资格作万有的头。因此,在基督的升天里,神使祂正式就职,为着神的行政得着管治万有的宇宙元首权柄。今天基督的元首权柄已经完全得着建立(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二册,八一七至八一九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一册,权柄与顺服(上编),第九至十篇;权柄与顺服(下编),第一至九篇;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七十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