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因素四:基督的身体和地方召会中的权柄
纲目
肆 在召会中,神的权柄由使徒和长老所彰显并代表─十二28,彼前五1~3:
一 神分派长老和使徒在召会中作权柄─林前十二28,徒十四23。
二 使徒和长老在他们自己里面并没有权柄,他们只有站在元首的权柄底下时,才有权柄;他们是代表元首的权柄而在召会中执行权柄。
三 神为着显明祂在召会中的权柄,就在各地方召会中设立长老来代表祂的权柄─23节,多一5:
1 在宇宙召会里有使徒的职分,这职分赋与使徒地位和权利,为着地方召会的行政设立长老─林前十二28,徒十四23,多一5。
2 在使徒选立长老时,圣灵与他们是一;使徒选立长老是照着圣灵的引导─徒二十28。
3 长老的权柄是为着代表并彰显神的权柄─彼前五1~3。
4 长老作监督,主要的责任不是辖管,乃是牧养,给群羊(就是神的召会)周全柔细的照顾─徒二十28。
5 关于长老职分,合乎圣经的原则总是有多位长老;因着长老职分是多数的,就没有固定的领头人,并且能顾到、保守并尊重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十四23,多一5。
6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要信从那些带领我们的,且要服从(来十三17);我们若不能服从神所设立的代表权柄,就不能服从神。─引用经文
晨兴喂养
林前十二28 神在召会中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申言者,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帮助的,治理的,说各种方言的。
徒二十28 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召会,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
在宇宙召会里只有一种职分—使徒的职分。保罗在罗马一章五节说到这职分,他说他领受了“恩典和使徒的职分,为祂的名在万国中使人顺从信仰”。
只有使徒有地位和权利,在地方召会里设立长老。看见这点对我们是很重要的,这样我们才会弃绝宗教阶级制度和任何的组织。在新约里我们看见神建立和实行召会的路。神的路是在宇宙召会里有一个使徒的职分,这职分赋与使徒地位和权利,为着地方召会的行政设立长老(新约总论第七册,一三四至一三五页)。
信息选读
行传十四章二十三节告诉我们,使徒“在各召会中为他们选立了长老”。保罗在提多书一章五节说,“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我所未办完的事办理妥当,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我们要强调一个事实,就是这里的“各城”,比较行传十四章二十三节的“各召会”,指明地方召会行政的界限就是该召会所在的城,并且一城只该有一个召会。……在各城设立长老就是在各召会中设立长老。
在召会中某些弟兄是作长老的。在头一个地方召会,耶路撒冷的召会中(徒八1),有长老们照管召会的行政(十一30,十五2、4、6、22,十六4,二一18)。后来,每一个召会都设立了长老,所以有在以弗所召会的长老(二十17)。新约启示长老不是由会众选举出来的,乃是使徒照着他们生命成熟的程度而设立的,并且受使徒嘱咐在召会中要顾到带领和牧养的事。
长老也背负着牧养地方召会的负担。地方召会就像一群羊,长老乃是群羊的牧人,照管群羊的情形并应付需要。
在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保罗嘱咐以弗所的长老要“牧养神的召会”。长老作监督,主要的责任不是辖管,乃是牧养,给群羊(就是神的召会)周全柔细的照顾。
照着彼前五章二节,长老不是辖管者,而是牧人。牧养是对群羊所施合式的照顾。群羊需要受到照顾、保护,被带领前往正确的方向,并被带到一个有吃有喝的地方。这就是牧养。
彼得在二节并不是叫长老牧养自己的群羊,他乃是嘱咐他们牧养神的群羊。……所以,长老不该以为他们在召会中领头,召会就是属于他们的。……召会称为基督的召会、神的召会和众圣徒的召会(罗十六16,林前一2,十四34);但召会不是使徒或长老的召会。召会是由众圣徒组成的,所以是众圣徒的召会。召会是基督所赎回的,所以是基督的召会。召会是神所重生的,所以是神的召会(新约总论第七册,一三五至一三六、一四○至一四一页)。
参读:召会的组织,第二、四、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