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周 以色列人没有王,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
纲目
肆 我们需要蒙拯救脱离不法,不作行不法的人,并借着顺从事奉神的原则,行神眼中看为正的事─多二14,太七21~23:
一 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乃是不法─士二一25:
1 “罪就是不法”;所以不法就是罪,或者反过来说,罪就是不法─约壹三4:
a 在约壹三章四节,“不法”(或,没有律法)是指没有或不在神管治人的原则之下。─引用经文
b 犯罪即没有律法,违犯律法。
c 在神面前,罪就是人任性、任意行事,随己意而行并背叛神的权柄。
d 不法就是不承认神的权柄,不服神的权柄。
e 行不法就是在神管治人的原则以外,不在这原则之下过生活;现今的时代,乃是充满不法,充满背叛。
f 不法不只是背叛权柄,也是行事如同没有律法。
2 基督要洁净我们,归祂自己成为独特的子民,作祂特有的产业,就为我们舍了自己,赎我们脱离一切的不法─多二14。
二 “不是每一个对我说,主啊,主啊的人,都能进诸天的国,唯独实行我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
1 呼求主够叫我们得救,但要进诸天的国,还需要实行天父的旨意─罗十13,十二2,太十二50,弗五17,西一9。
2 进诸天的国,既然还要实行天父的旨意,就显然与借着重生进神的国不同─约三3、5:
a 进神的国是借着神圣生命的出生─一12~13,三5~6。
b 进诸天的国是借着神圣生命的生活─太七21,十二50。
三 主耶稣斥责那些在祂的名里预言过,赶鬼过,并行过许多异能的人,因为他们这些“行不法的人”作那些事,是出于他们自己,不是因顺服神的旨意而作─七23:
1 宇宙中有两个原则:一是神权柄的原则,一是撒但背叛的原则─徒一7,赛十四13~14:
a 我们不能一面事奉神,一面又走背叛的路;我们必须脱离不法的原则,不走背叛的路─太二八18,犹11。
b 事奉神的对面就是权柄;权柄的问题若没有好好解决,就在事奉上,各种样的难处都会发生。
2 愿主保守我们的事奉,乃是在服从神的权柄与父的旨意的原则里─徒一7,太七21,十二50。
晨兴喂养
太七21~23 不是每一个对我说,主啊,主啊的人,都能进诸天的国,唯独实行我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许多人要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在你的名里预言过,在你的名里赶鬼过,并在你的名里行过许多异能么?那时,我要向他们宣告: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行不法的人,离开我去吧。
马太七章二十一节说,“不是每一个对我说,主啊,主啊的人,都能进诸天的国,唯独实行我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这不是指今天诸天之国的实际,乃是指将来国度的实现。我们要进诸天的国,需要作两件事:呼求主,并实行天父的旨意。呼求主够叫我们得救(罗十13),但要进诸天的国,还需要实行天父的旨意。因此,不是每一个说主啊,主啊的人,都能进诸天的国,唯独那些呼求主,且实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进诸天的国,既然还要实行天父的旨意,就显然与借着重生进神的国不同(约三3、5)。进神的国是借着神圣生命的出生,进诸天的国是借着神圣生命的生活(马太福音生命读经,三三六页)。
信息选读
在马太七章二十一节,主不是说,“你们……父”,乃是说,“我……父。”这里主似乎说,“我是人子,是神子,我一直实行我父的旨意。你们也是神的儿子,是我的弟兄。因此,你们必须是我的同伴,并走我所走的路。……你们是我的弟兄、我的同伴、我的同伙。你们和我走同样的路,实行同样的旨意。你们照着我父的旨意与我同活。”……要实行父的旨意,我们需要走狭路。……我们的父有一个旨意要成就,但这旨意只能借着祂的生命才能成就。我们需要活在天父的生命里,并且凭着这生命而活。这种生活乃是为着实行父的旨意。
主从来不称许那些在祂的名里,却不照着天父的旨意(21)预言、赶鬼并行许多异能的人(22)。主不否认他们作了那些事,但祂认为那些事是不法的,因为不是照着天父的旨意作的,与神圣的旨意不一致。主似乎说,“你们在我的名里预言过,在我的名里赶鬼过,并在我的名里行过许多异能,但我从来不认可你们作那些事。我从来不称许你们,因为你们不法地作那一切的事。你们在己里,在自己的欲望里,照着自己的心意,不照着我父的旨意作那些事。”因此,他们即使在主的名里作了那些事,也不能进诸天的国,却要“离开”主,就是在来世被拒于国度的实现之外,不能得国度的赏赐。
无论哪一种赛跑,跑者必须跑在正确的跑道上。你也许跑得比别人快,但你若跑出你跑道的线外,你就不被承认了。这种赛跑会被视为不法。你必须在跑道上赛跑,这就是说,你必须跑在狭路上。今天许多基督教工人的工作,不受属天跑道的约束。在他们自己眼中,他们在主的名里,并为着主作了许多的事。然而,在主眼中,他们的工作是一种过犯,违犯了属天的跑道。因此他们的工作是不法。……在主的恢复里,有限制的跑道,我们奔跑时必须受限制。我们若跑在跑道上,没有跑出去,我们就要蒙主称许(马太福音生命读经,三三六至三四○页)。
参读: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四篇;圣经要道,第二十五至二十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