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一册

《认识并经历神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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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凭着将十字架应用于魂生命而认识调和的灵

我们已清楚看见,作我们生命的神乃是灵(约四24)并且祂作为那灵就在我们的灵里。因此,我们必须操练我们的灵接触祂,好学习认识祂是那灵。因为神是灵,我们就必须在我们的灵里敬拜祂。根据保罗在罗马一章九节和七章六节的话,我们也需要在我们的灵里事奉神。为要在我们的灵里敬拜、事奉神,我们就必须认识我们的灵。认识我们的肉身和魂,相对而言比较容易;但要认识我们的灵却不简单。我们可能不太了解我们有灵。在心思里知道我们有灵这事实并不困难,但重要的是我们要有内里的知觉,而不是仅仅在心思里认识我们有灵。我们在说话、工作或研读时,里面深处需要有一种活的领悟,就是我们的灵,我们内里最深的部分,正在运行活动。我们里面有灵的这个事实,对我们不该只是一个道理。我们里面需要感觉到,有一个东西比心思更深,正在我们里面运行、活动并作工。

藉着魂的破碎而分开魂与灵

我们在前一章看见,为了要认识调和的灵并分辨灵与魂,路乃是留意我们灵里的感觉。在本章我们需要来看,为了要认识我们的灵,路乃是藉着十字架,凭着将十字架应用于我们的魂生命。凭着十字架在我们魂生命上的作工,我们灵里的感觉、感受、知觉就能被显明。

希伯来四章十二节是整本圣经中一处独特的经节;这节说,“因为神的话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锋利,能以刺入、甚至剖开魂与灵,骨节与骨髓,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按照本节,神的话刺入我们的所是,分开我们的魂与灵,正如一把两刃的剑刺入、剖开骨节与骨髓。骨髓可比喻为灵,骨节可比喻为魂。骨髓怎样隐藏在骨节里,灵也照样隐藏在魂里。我们的魂很强,像骨头一样;我们的灵是隐藏的,像骨髓一样。我们的魂显于外,但我们的灵却隐藏、、受限制、被遮藏于内。我们如果不仔细,可能不会察觉到我们有灵的这个事实。首先,我们需要领悟我们有灵,这灵就隐藏在我们的魂里,然后我们需要经历魂与灵的分开。

隐藏在骨头里的骨髓,能藉着利剑刺入并剖开骨头而取出。要使骨髓显露出来,剑就必须刺入骨头,使骨头破裂。从骨头里取出骨髓的方法,就是压破骨头,使骨头破裂。这是十字架作工于魂的一幅图画。我们刚硬的魂必须被神活而有功效的话刺入并破碎。我们之所以难以认识我们的灵,原因就在于我们的魂太强了。我们或许觉得我们的魂是软弱的。然而,我们的魂实际上非常强。因此,我们的魂需要被破碎。

拒绝我们的魂以显明我们的灵

在新约里,主耶稣数次告诉我们,我们的魂生命必须被治死。在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主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爱惜自己魂生命的,就丧失魂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魂生命的,就要保守魂生命归入永远的生命。”二十五节译为“魂生命”的辞,就是希腊文的psuche,朴宿克,意即“魂”;在此是指魂的生命,就是魂生命。照着主的话,我们不应当爱惜自己的魂生命,反倒应当恨恶它、丧失它。我们将这段经文与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比较,就可以看见,丧失魂生命就是否认己,并将魂生命置于十字架上治死。实际来说,意思就是我们需要将魂放在一边,拒绝魂。魂是由心思、情感、意志组成的。因此,拒绝魂的意思就是拒绝心思、情感和意志。我们拒绝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时,就是将我们的魂置于十字架上,意即将其治死。当我们拒绝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并将我们魂中一切内里的各部分都摆在十字架上治死,我们就会立即领悟,我们里面有另一个部分——我们的灵。当我们打碎一根骨头时,骨头里的骨髓就露出来了。照样,当我们拒绝我们的魂而藉此破碎我们的魂,我们的灵就立即显明出来。为使我们认识我们的灵,我们需要学习拒绝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我们拒绝魂,里面的灵就会得着显明。

我们需要将这原则应用在所有的事上。我们是人,所以有魂,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多年来,我们已经习惯照着我们的魂生命而活。结果,我们的魂非常强盛。假设我们要供应主的话;这时,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就自动(甚至不自觉的)变得相当活跃。我们需要学习一件事——拒绝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我们不应当信靠这些。反之,此刻我们应当将十字架应用于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我们若是这样作,我们的灵就会显明;灵里的感觉、感受、和知觉也会得显明。我们就可以照着灵里的感觉,供应神的话。我们这样作就是在灵里事奉。

我们在日常生活的每一方面,都需要学习拒绝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我们若是这么作,就会清楚感觉在我们里面深处,有个东西与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有别;那就是我们的灵。然而,我们的灵只能藉着十字架破碎我们的魂而得显明。我们的难处是我们很少拒绝心思、情感和意志。若是要去作罪恶的事,我们或许会拒绝我们的魂;但在日常生活一切寻常的活动上,我们几乎都是靠着魂而活。若有人冒犯了我们,我们的情感很容易就被激怒。即使我们可能意识到,我们需要拒绝情感里消极的感觉,我们也很可能不愿意这么作。相反的,我们也许很愿意任由我们的情感被激怒。我们越思想冒犯我们的人,我们的情绪就越在我们里面焚烧。至终,我们可能运用意志,决定作些属肉体的事加以报复。那时,我们的魂就与肉体合作,甚至落在肉体的辖制之下。因此,我们可能不仅是属魂的,更是属肉体的。因着我们领悟,这样属肉体的行为会使主的名蒙受羞辱,我们或许决定克制自己,并拒绝情感中消极的感觉。然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作寻常的事上,鲜少操练拒绝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也不会治死我们的魂生命。

凡我们所作的,无论好坏,我们都需要学习一直拒绝心思、情感和意志,也就是拒绝我们的魂、己,并治死魂生命。如果我们实行这事,就会看见我们的灵显明出来。我们需要将其建立为属灵的习惯,直到我们习以为常。这样,我们就容易自动的拒绝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每当我们想要作什么事,或有什么事临到我们,我们都会自动拒绝我们的己。我们会运用我们的灵,而非运用心思、情感和意志。藉着拒绝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一面我们就让灵有机会显明,另一面我们就预备好运用我们的灵。我们若这样实行,就容易认识我们的灵。我再说,要认识我们的灵,路乃是经历十字架的作工犹如一把两刃的利剑,刺入我们的所是,破碎我们的魂,并剖开我们的魂与灵。

在我们的灵里事奉神

使徒保罗在罗马一章九节写道:“我在祂儿子的福音上,在我灵里所事奉的神。”在这节中,保罗强调他是在他的灵里事奉神。许多信徒以为,他们应当在圣灵里事奉神,但少有人有这样的观念,就是需要在我们人的灵里事奉神。

在七章六节,保罗说,“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不在字句的旧样里。”这里的“灵”必定是指我们的灵,并不直接指圣灵。这再次证明,在事奉主的事上,我们必须知道如何在我们的灵里事奉。许多亲爱的基督徒不知道如何在他们的灵里事奉主,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灵与魂之间的不同。有些基督教教师甚至将灵与魂视为相同。这种不准确的教训,将许多混乱带进主的儿女中间。今天,’并没有很多基督徒知道任何关于分辨人的灵与魂的事。这是许多基督徒的事奉既软弱又缺少生命的一个原因。

我们在我们的灵里事奉神,意思就是我们在对神的事奉中拒绝我们的魂。大数的扫罗在被主拯救之前,他事奉神是在他的魂里——在他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里。他这个人有刚强的个性和意志,为神和他祖宗的传统大发热心(徒二二3,加一14,腓三6)。藉着主的救恩(徒九1~S),扫罗的灵得重生,基督被启示在他的灵里(加一15~16),圣灵开始住在他的灵里。至终他得知,他需要藉着接触这一位活的神,就是那灵,好在他的灵里来事奉神。他领悟他对神的事奉不是持守他祖宗的传统,或按照犹太教的规条而行。扫罗得救以前,他对神的事奉是出于魂、在魂里、并藉着魂;他得救之后,开始事奉活神;而这位神乃是灵,就居住在扫罗的灵里。

当我们事奉神,必须使自己安静。这就是说,我们需要使我们的魂——心思、意志和情感——安静下来。我们需要领悟,我们正在事奉的这位活神,乃是居住在我们灵里的活灵。因此,我们需要使全人安静下来,让我们的灵得以显明。然后,我们需要随从我们的灵来接触神。这是正确的新约事奉。我们来到一个聚会中,不应当在魂中,以大数扫罗的方式来事奉。我们不该照我们所认识、所以为合式的方式而行。这是在魂里事奉神。在这种事奉里,没有应用十字架。我们不该以为,十字架只对付魂有罪的一面;十字架也对付魂良善的一面。事实上,十字架对付我们整个魂。因此,当我们来到聚会中,必须学习拒绝我们的魂,使我们自己安静下来,好让我们的灵得以显明。然后我们需要学习,如何领会我们灵里的感觉、感受,并随从这感觉,与这感觉合作。我们若是学会作这些事,就是在我们的灵里事奉神。

我再说,我们都必须将十字架应用于我们的魂,好使我们能认识我们的灵,并且在我们的灵里事奉神。我们需要向主敞开自己并祷告,这样我们就能清楚这些事,被带过这个属灵的关口,从魂里转移到灵里;我们也会从在魂里事奉主,转移到在灵的新样里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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