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一册
《在一的立场上站立并尽功用》
第六章 信仰、敎训之风和真实
读经:以弗所书四章三至四节,十三至十五节。
今天在基督教里的光景很混乱,也很复杂。大部分的基督徒对召会一的立场即使有些看见,也看见得很少。甚至在那些看见一点召会立场的人中间,愿意付代价照着圣经启示而实行召会生活的人也不多。因此,基督的身体四分五裂,召会也没有正确的彰显。我们若想要在这混乱当中实行召会生活,就必须清楚保罗在以弗所四章一至十六节所揭示的四件事:“那灵的一”(3),“信仰上……的一”(13),“一切教训之风”(14),和“持守着真实”(15)。在本章,我们要来看信仰上的一、教训之风、和持守着真实这件事。
信仰
我们也许以为信仰和道理的教训是相同的。然而,这二者并不相同。清楚保罗在以弗所四章十三节所说信仰之意义的基督徒不多。在新约里,“信(或信仰)”(faith)一辞至少有两个意义。第一个意义是主观的意义。主观的“信”与我们相信的行为有关。按照这意义,有在主里的信(faith in the Lord)就是相信主(believe in the Lord)。
“信仰”的第二个意义是客观的意义。客观的信仰是指我们所相信的对象,也就是我们所相信的事物。几乎所有的基督徒都熟悉“信”是相信的行为,但认识信仰第二个意义的基督徒并不多。然而,新约满了信仰客观方面的经文。犹大书三节说,“亲爱的,我尽心竭力要写信给你们,论到我们共享之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那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竭力争辩。”提后四章七节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赛程我已经跑尽了,当守的信仰我已经守住了。”这两节经文所提到的信仰,不是相信的行为,乃是客观的信仰,指我们所相信的事。同样的,以弗所四章十三节里“信仰上……的一”这辞所提到的信仰,也是客观的信仰。我们该注意,保罗在五节所写的“一信”,不是客观的信仰,乃是主观的信,也就是我们相信的能力。这节说,“一主,一信,一浸。”我们知道这里的信是主观的,原因是这节里信和浸的顺序——我们首先相信,然后我们受浸。因此,在以弗所四章里,我们看见信(信仰)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我在本章中的负担,是要交通客观的信仰是什么、以及不是什么;j我们若要认识客观的信仰,就必须认识我们基督徒相信的是什么。客观信仰的主要项目是我们所必须相信而藉以得救的事物。我得救后的那几年,我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由童女所生。我也相信祂藉着在十字架上的死所完成救赎的工作、祂的复活、和祂的升天。然而,除了为着我得救必要的事物以外,我还相信许多其他的事物,就如水浸、灾后被提、时代的真理等。我得救后的头几年,若知道什么人不是藉着水浸的方式受浸,我就不与他有交通。任何人若质疑我被提的信仰,我就与他争辩。除了这些小事,我还相信许多其他次要的点,就如蒙头、洗脚和主日(与所谓的安息日相对)。因此,虽然我信仰的主要项目是基督的身位和工作,但我还相信许多附加的次要的点。于是我就在这些次要的点上,与许多别的信徒有了分歧。
信仰的项目是什么?信仰的项目只是与我们救恩有关的项目——换句话说,只是与基督的身位和工作有关的项目,包括基督是神的儿子,由童女所生,为救赎我们而死,第三天复活,升天,并且作为那灵降下。其他的点都与我们的救恩无关。因此,我们是否相信附加的点并不重要。我们是否相信水浸、灾后被提、或任何其他这类的事,并不影响我们的救恩。只要我们相信以上所提的基要项目,我们就得救了。我们若不相信这些项目,就失丧了。与我们救恩有关的这些基要项目,构成了信仰。所有其余的点都不是信仰的一部分,只是道理的教训。今天我所严格持守的信仰,只是与基督的身位和救赎工作有关的项目。我们必须相信那些项目。无论我们是否相信其他的点或道理,都没有差别,这些与我们的救恩无关。我们对于这些次要的点所采取的立场,与我们的救恩无关,这事实证明这些点不是信仰的项目。信仰只包括与我们救恩有关的事物,也就是关于基督的身位和工作的项目。
藉着持守基督作真实并长到祂这元首里面,达到信仰上的一
以弗所四章十三节告诉我们,我们需要达到信仰上的一。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信仰上的一是我们需要达到的。我成为信徒时,相信信仰的项目。然而,我也相信许多其他的事物。有一天,我遇见一位在主里亲爱的弟兄。我第一次遇见他时,问他是否信主。当我们发现对方是信徒时,都很高兴,并见证我们是弟兄。我们的谈话若停在那里就好极了。然而,我追问他对于受浸的看法。他回答说洒水就够了。我告诉他,我认为水浸是必要的。然后我们又开始辩论被提的事。我们越谈,越发现我们的不同。至终,我们彼此问:“你参加什么会?”我告诉他,我是南浸信会:5,我的家人三代都是南浸信会的教友。然后他告诉我,他去长老会——他坚持长老会比我的南浸信会好。最后,我们发现我们是何等的不同。虽然我们两人都是信徒,却彼此争论而分开。把我们分开的,是我们在信仰以外所持守的点。
当我们持守信仰时,我们就有一;当我们专注于附加的事时,我们就分裂。以弗所四章十三至十四节说得很清楚。信仰的一使我们众人成为一,道理的教训之风把我们吹离一。甚至正确的教训也能把我们吹离。比如,水浸、蒙头、和主日的道理教训是对的,但这些能成为风,把我们吹离基督和祂的身体。我们若坚持水浸、蒙头、和其他合乎圣经却非基要的点,就会被吹离基督与召会。
在三节所说的一,是那灵的一,也就是在实际上神圣生命的一;十三节所说的一,是在实行上我们生活中的一。我们在实际上已经有了神圣生命的一,我们只需要持守这一。但我们需要往前,直到我们在实行上达到生活中的一。这方面的一,包括两件事:信仰,以及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信仰不是指我们信的行动,乃是指我们所信之事,就如基督神圣的身位,以及祂为我们的救恩所成就的救赎工作,如犹大书三节,提后四章七节,提前六章二十一节所启示的。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乃是对关于神儿子之启示的领略,是为着我们的经历。我们越在生命中长大,就越固守信仰,持定对基督的领略,也越抛弃一切引起分裂,次要且较低的道理观念。然后我们就要达到或达成这实行上的一,也就是说,我们要达到长成的人,达到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
所以,信仰的一与那灵的一相对,是我们需要达到的。我们藉着长大达到这一。我们众人都在主里长大时,自然而然就不再坚持不属基督徒基本信仰的教训,并逐渐达到信仰上的一。那时一切分裂我们的事物就没有了,我们就在信仰上是一。
以弗所四章说到信仰、教训之风和真实。“真实”的意思是“实际”。真实既是实际,就与道理不同。犹太教只有预表、预言、教训和律法。这些事物与基督分开时,就是空洞的,没有实际。预表、预言、甚至律法的实际,乃是基督(约十四6)。律法说,“要爱邻舍。”(太二二39)。我们若没有基督,就没有凭以真实爱人的那种爱。因此,基督是旧约里一切正面事物的实际(路二四27,44,约五39)。我们说基督是真实(实际),就是这个意思(十四6)。犹太信徒有许多对的、好的、合乎圣经的教训,他们信主时把这些带进召会里。然而,这些教训成为教训之风,将信徒吹离基督和作祂身体的召会。信徒因着这些道理的教训而漂离,结果就不能达到信仰上的一。
今天基督徒很像古时的犹太信徒。虽然我们许多人不是犹太人,却被基督以外的许多道理所灌输。至少我们受教导要持守一些合乎圣经的好事。那些,物无论多么美好且合乎圣经,终究不是基督自己。这样的事物使基督徒分开并分裂,并且形成公会的基础。因着有不同的教训,结果产生持守关于受浸之特别教训的浸信会、强调长老治会的长老会、和许多强调其他各种教训的公会。这证明不同的教训制造分裂。所有的真信徒,无论名称是什么,在信仰上是相同的。我们若放下不同的教训,就会达到信仰上的一。
作为信徒,我们不该专注于道理的教训,乃该持守基督作实际,并长到祂这元首里面(弗四S)。然后我们从祂有所领受,以供应身体其他的肢体。结果,身体就得扩增,并且被建造(2)。持守基督作真实不仅是正路,也是完成基督身体之建造惟一的路。我们需要在凡事上长到元首基督里面,使道理教训之风不能再把我们吹离。
一是在信仰上,不是在道理上
我们的一不是在于各种不同的道理教训,乃是在于我们所相信那使我们得救的信仰。这信仰是我们独一的“信条”。我们越注意那些不属于信仰的道理教训,就越分裂。道理的教训是今天弟兄会中间有那么多分裂的原因。弟兄会开始于一八二八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他们开始才不过约九十年,就分裂成至少一百五十个团体。今天弟兄会中间有更多的分裂。我知道在美国的某个城市里,就至少有六个不同的弟兄会聚会。弟兄会中间的分裂,主要是由于许多派别想要为道理的教训争辩。
在历史上,弟兄会中间只要在教训上出现些微的不同,他们的聚集就分裂了。弟兄会中间第一次主要的分裂,是发生在达秘(John Nelson Darby)和牛顿(Benjamin Newton)之间。牛顿弟兄与达秘弟兄分开,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达秘相信灾前被提,而牛顿说,按照圣经,召会在大灾难期间仍然在地上,并且直到大灾难之后才会被提。这两位弟兄之间分裂的第二个原因,是达秘定罪牛顿持守关于基督身位的不正确教训。因着道理上的不同,这两位弟兄就分开,弟兄会也分裂了。
我告诉你们这事,意思不是我们不该学习合乎圣经的教训。相反的,我们甚至需要认识圣经的一切细节。然而,我们不该坚持任何非基要的教训到一个地步,使其成为共同信仰的一部分。水浸完全合乎圣经,若是可能,我们总该实行。然而,我们不该把水浸当成信仰的一部分。有些弟兄若坚持洒水礼,我们该告诉他们:“弟兄们,你们若有平安实行洒水礼,我们不会与你们争论。”我们能这样说,因为我们都有相同的信仰。虽然在道理的教训上我们也许不同,在信仰上我们却是一。我们只该持守信仰,而将道理的教训留在次要的地位上。这是我们持守一的惟一之灌。一个人若不坚持蒙头,我们不该说他是异端,因为蒙头不是信仰的一项。然而,他若相信主耶稣不是神的儿子,他就是异端,我们不该与他交通(约贰9~10)。
我们都必须记住信仰与道理教训之风的不同,以及道理教训与真实的不同。信仰包括我们所必须相信以得救的那些项目。道理教训是次要的项目,与我们的救恩无关,因此不是信仰的一部分。真实乃是基督自己作实际。我们需要达到信仰上的一,并持守基督为真实。我们绝不可坚持任何非基要的道理教训,使其成为信仰的一部分。我们若这样作,会形成宗派或公会,因而在圣徒中间制造更多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