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
《基督的启示与召会的实际》
第十二篇 召会的出现乃是一地一会
圣经中所提到召会的范围
马太十八章十五至二十节说到,“再者,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间指出他的过错。他若听你,你就得着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见证人的口,句句都可定准。他若不听他们,就告诉召会;他若连召会也不听,就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我又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若有两个人在地上,在他们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谐一致,他们无论求什么,都必从我在诸天之上的父,得着成全。因为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被聚集到我的名里,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这里说到,若有两三个人聚集在主的名里,那里就有主在他们中间;但这两三个人并不是召会。因为十六至十七节给我们看见,这两三个人若是有问题,有难处不能解决,他们还是需要告诉召会,由召会处理。
行传八章一节说,“就在那日,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地。”这里说到耶路撒冷的“召会”,原文是单数的,指明这是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并不是在耶路撒冷的众召会。
再者,十三章一节说,“在安提阿当地的召会中,有几位申言者和教师,就是巴拿巴和称呼尼结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与分封王希律同养的马念,并扫罗。”此处提到的安提阿召会也是单数的,不是说在安提阿的众召会,这指明在这一个地方只有一个召会。
林前一章二节,保罗“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召会,就是给在基督耶稣里被圣别,蒙召的圣徒,同着所有在各处呼求我们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祂是他们的,也是我们的”。这里所用的召会,也是单数的,说出在哥林多的召会是一个召会,不是众召会。
启示录一章十一节说,“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寄给那七个召会:给以弗所、给士每拿、给别迦摩、给推雅推喇、给撒狄、给非拉铁非、给老底嘉。”这里的书信是写给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等七个召会;在这七个城里有七个召会,指明在每个城里只有一个召会。
召会的出现乃是一地一会
我们都知道召会的实际乃是基督,是基督和我们调在一起。现在我们要来看召会的实现,或者说召会的出现是如何。在宇宙中有召会,而召会到底是怎样出现的呢?简单的说,按着新约的启示,召会的出现乃是在一个地方有一个召会。从以上经节,我们看见在耶路撒冷有一个召会,在安提阿有一个召会,在哥林多又有一个召会,在亚西亚那七个城里,每一个城里都有一个召会;一地一会,一城一会。这是因为召会在宇宙间是独一的;在这整个宇宙间只有一个召会,所以召会不论在那里出现,也应该只有一个。
一地若出现两个召会,就证明分裂
以美国这个国家在国外的领事馆为例,今天不管你到一个小城市,或者到一个像东京那样的大城市,一个城市里最多只有一个美国领事馆。即使你走遍全世界,无论到那一城,那一市,那里最多只有一个美国领事馆;因为这不在乎人多或人少,而是在于在这个地上,在这个宇宙间,只有一个美国。
我对美国历史虽然懂得不多,但也稍微知道一点。在美国南北战争时,设在维吉尼亚州里奇蒙市(Richmond)的南方政府,曾有意在英国伦敦再设一个领事馆。英国政府因着自身的利益,有意接受。当时美国的北方政府,早在伦敦设有一个领事馆。南北双方因着战争的缘故,南方政府想在伦敦另设一个美国领事馆。那时若是在伦敦有两个美国领事馆,一个代表北方政府,一个代表南方政府,那就证明美国分裂了。
同样的原则,召会在宇宙间只有一个;无论在任何地方,召会的出现都该只有一个。如果召会在一个地方的出现多过一个,那就证明召会分裂了。若是因为东京市太大,美国领事馆必须分在二十八个地方办事,那么这二十八个办事处,仍是属于一个美国领事馆。这好比一家大银行在一个城里,有许多分行,但仍是一个银行。
召会在一地,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聚会,但仍是一个召会
若是一个地方太大,召会可以在许多不同的地方聚会;就如同行传二章所记载耶路撒冷的召会一样(46~47)。当日圣徒们是在各家聚会,但在各家的聚会,并不是一家一个召会;他们仍是一个召会。如同今天我们在台北,虽然主日早上分在几个会所聚会,另外还有祷告聚会分在数十个分家聚会,但仍是一个召会,行政是一个,见证是一个。因着在宇宙间,召会只有一个,所以无论在任何地方,召会的出现也是一个。这就是召会的路,这也是召会的立场。召会的路乃是以一地一会为原则,一个地方只有一个召会;若不然,召会就分裂了。
即使召会有缺欠,也要维持合一,不另设召会
若是有对美国夫妇到了东京,他们到东京的美国领事馆办事,正好看见一个办事员在睡觉,另一个态度又很不客气,所以他们非常不高兴,就到外面另设一个美国领事馆;即使他们的服务周到,态度热切,比原来的领事馆好得太多,原来的领事馆依然是合法的领事馆。在这种情形下,他们即使对原来的领事馆不满,也不能随便挂起牌子,自设一个领事馆。他们应该写信到美国华府,去告发这种情形。这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
原来的领事馆里的办事人员即使千错万错,你也不能再另设一个领事馆。因为你这样作,无论你服务怎样周到,结果仍像旧约所说的押沙龙一样,想要得取人心,背叛自己的父亲大卫王。况且你并没有地位再设一个领事馆,因为惟有一个领事馆,才能维持美国的合一,维持一个见证。
召会分裂的原因,多是因为真理的见地不同
今天在地上,主的召会堕落到如此分裂的地步,大都是因着真理的见地不同。例如浸信会的产生,是因为有一班圣徒,看见圣经中受浸的真理,认为受浸就是埋葬,所以主张一定要浸到水里。主耶稣受浸时,就是下到水里,再从水里上来;因此,他们认为主的受浸应该是我们的榜样。然而另有一班爱主、事奉主的人,他们在受浸的事上,认为只要用水洒就表示受浸了。还有一班人是注重属灵意义的,认为水浸不重要,重要的乃是灵浸,就主张人得救是因着灵浸,所以水浸可以免了。这种种的说法,就带进不同的派别。
浸信会的人,根据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所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他们认为,这是主所托付给他们的伟大使命。这伟大使命包含两件事:一是传福音,一是给人施浸。因此,他们成立了浸信会,并以此为他们的信仰。我们绝对承认,一个相信主的人应该到水里受浸。然而,因着这个观点而成立一个会,就不应该;因为这就形成了一个宗派。
信徒中间,对于受浸的事,可能有许多不同的意见。可能有人主张,要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给人施浸;另有人主张,要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人施浸;还有人说,这两派都不完全,应该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给人施浸,使他归于圣父、圣子、圣灵的名里,这样才完全。不仅如此,论到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人施浸,有人认为要浸三次,也有人认为只要浸一次。有的人是对仰着受浸或立着受浸有争论;有的人是对受浸的水应该用咸水或淡水,用冷水或热水有争论。然而我们要谨慎,不可落入这类的争论中,以致落入圈套,产生派别,使召会分而又分。
回到圣经,不落入道理的争论,而照着主接纳
关于这些事,我们实在应该回到圣经,看圣经是如何说的。罗马十四章说到两件事;一是说到吃肉与吃素的事,一是说到守日的问题。保罗虽然在真理上知道,在新约的恩典时代,已经没有吃荤、吃素的分别,也不必特别守什么日子;然而,他没有说那一个是对的,那一个是不对的。保罗乃是说,吃肉的不要轻视不吃的;吃蔬菜的也不要审判吃肉的。你若是要守安息日,或是守那一个节期,也不要论断那不守的;不守的人,也不要轻看守的。
保罗的态度非常明确,他说,“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吃的人是向主吃的,因为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向主不吃的,他也感谢神。因为我们没有一个人向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向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向主活;若死了,是向主死。”(6~8)。保罗的意思是,不要为这些事争辩,凡事要照着主彼此接纳;彼此接纳就是不分裂。至于那些浸礼、守安息日、吃荤或吃素等,都不是我们的信仰,不过是道理上的意见。
达到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
“信仰”本是一个好名词,却常被基督徒误用;在和合本圣经里,“信仰”大都被翻作“真道”,因而与“真理”一辞混淆了。其实“信仰”在希腊文是和“信心”同一个字。这字有两个意思,一是指人里头相信的功能,就是信心;一是指人所相信的目的物,就是信仰。然而,和合本圣经翻作“真道”,就难免害意。
基督徒的信仰是受浸或受洗吗?不是。因为受浸也罢,受洗也罢,都不影响一个人得救。凡影响得救的,就叫作信仰,不影响人得救的,并不是信仰。无论你是受浸或洒水,都能得救;不管你是躺着或趴着,是在冷水或热水中,是在海水或河水里受浸,你都能得救。不管你是浸一次或浸三次,也都能得救。因为这些全数不是信仰的事,而是道理和意见。
以弗所四章十三至十四节说,“直到我们众人都达到了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达到了长成的人,……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为波浪漂来漂去,并为一切教训之风所摇荡,这教训是在于人的欺骗手法,在于将人引入错谬系统的诡诈作为。”这里说到,我们要达到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举例来说,一家有三个兄弟都得救了,三人进了不同的学校,也参加了不同的基督徒团体。三兄弟都得救了,却因着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受教导,等到暑假回家时,三个人天天为着不同的教训争论。其实,他们的信仰都是相同的,只是他们所得的道理和教训不同,就起了相当的争执。这问题要如何解决呢?这就如前面经节所说,我们需要达到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不要以为我们信主越久,道理懂得越多就越好。我们会因着不同的道理,而意见不同,就起了争执。所以,我们必须得着正确的帮助,不是在道理上的,乃是在生命上的。若是这三兄弟都在生命上长进,这些不同的道理就自然而然没有了。
长到元首基督里,不注重外面的仪式而造成分立
十五节接着说,“惟在爱里持守着真实,我们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长到祂,就是元首基督里面。”前面说到信仰上的一,这里说到在爱里持守着真实。真实是什么?真实就是基督,就是实际。我们若是在一切事上长到元首基督里面,许多的道理就不需要了;我们所需要的乃是信仰。若是你长进到元首里面,就只有信仰,而没有道理了;若是我长进到元首里面,我也不重道理,而只有信仰了;结果大家都在信仰上,并在对神儿子的认识上达到一。
信仰就是主耶稣,祂是神的儿子,是话成为肉体,成了一个人,名叫耶稣,活在地上三十三年半,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又从死里复活了。今天祂乃是在复活的生命里,等候要进到人里面。你相信这个就得救,你不信这个就不能得救;因为这点点都关系到你的得救。所有的基督徒,不管你是怎么受浸的,在这个信仰上都是相同的。所以,千万不要注意那些外面的仪式;一注意那些外面的,就会造成分门别类。
神命定以色列人只有一个敬拜中心,以维持神子民的合一
今天,在召会中有正确的灵恩是需要的,但若是因此而成立另一个会,那就是个宗派。面对这个各宗派分立紊乱的时代,我们该怎么作呢?这需要我们回头看旧约的预表。在申命记十二、十四至十六章,神多次嘱咐以色列人,进了迦南之后,不能够随他们所愿意的,随便拣选一个地方,在那里献祭敬拜神。他们必须到神所指定的地方献祭(十二5~6,11,13~14,17~18)。在这几章圣经里,我们看见,以色列人进了迦南地,神允许他们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随意享受迦南地所出产的五谷与牛羊(15,20)。然而,他们若要把五谷和牛羊当作祭物,献给神并敬拜神,就不能随自己的意思拣选一个地方;他们必须把祭物带到神所指定的地方。这是一个清楚的预表,五谷和祭物乃是预表基督,迦南地的出产都是预表基督,预表我们今天对基督的享受。
我们对基督的享受有两面,一面是个人的享受,这是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可以的;一面是众人的享受,若是要和众圣徒一同敬拜神,要把基督带来献给神,在神面前享受基督,就不能随自己的意,而是必须照着神所规定的作。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美地时,神说,“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地方献上燔祭;惟独耶和华从你的一个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要在那里献上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13~14)。这个神所指定的地方,就是日后的耶路撒冷(代下六5~6,约四20)。耶路撒冷乃是神所选择惟一的敬拜中心,这在历世历代维持并保守了以色列人中间的合一。
若是没有这个定规,以色列人进了迦南地之后,就有可能造成许多的分裂。北部的但支派可能觉得耶路撒冷离他们太远,就在自己的地方设立一个敬拜中心。有的支派若不喜欢犹大支派,也可能会说,“我们在自己的地方,另设一个敬拜中心罢。”这样,不到五十年,以色列民族就不知要分成多少个。然而,神有祂的智慧,在以色列人进迦南地之前,就在申命记多次叮咛,嘱咐他们进了迦南地之后,不能随便选择一个地方献祭,乃要到神所指定的地方。
以上所说的难处,不仅会发生在支派与支派中间,即使是同一支派里,也都会发生类似的难处。例如,神定规以色列人每年有三个节期,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要到神所指定的地方敬拜神(出三四18~24,申十六16~17)。若是同支派中有人彼此不和,到了逾越节,众人都需要去神所指定的地方敬拜神。你不能因为和别人闹意见就不去,若是这样,两个人都违反了神的诫命,都要从民中被剪除(民九13)。所以,这样的命定,就逼着两方必须彼此认罪,然后,这两位弟兄和其他的弟兄们,才能一同唱着上行诗,到锡安朝见神。诗篇一百三十三篇,就是说到弟兄和睦同居,一同唱着上行诗的美善。以色列人乃是因着这一个独一的敬拜中心,维持了各支派的合一。
以后,以色列人分为南方犹大国,和北方以色列国;国虽然分了,但敬拜中心还是没有分,北国的人仍然是到耶路撒冷敬拜神。然而,北国的王耶罗波安,因怕北方人归服南方的犹大国,就在北国设立了另外的敬拜中心;这就招来神的咒诅。因为另立敬拜中心,就使神的百姓分裂了(王上十二26~十三5)。神乃是用这独一的敬拜中心,维持了神百姓的合一。
历史告诉我们,两千年来在全地上只有一个圣殿,从来没有过同时有两个圣殿存在。因为建殿的基地,就是建殿的立场,只有一个。以色列人不敢再另外建立一个圣殿,因为建殿的立场只有一个。乃是这个惟一的立场,惟一的基地,维系了神百姓的合一。
以色列人被掳后,仍有人回到原初立场建造圣殿
然而有一天,以色列人被掳到埃及,又有人被掳到亚述,还有大部分人都被掳到巴比伦。神的百姓被分散到列国,失去了合一的立场,这要怎么办呢?这乃是一个预表,就像以色列人出埃及,经过旷野吃吗哪,进到迦南建圣殿,都是个预表。即使被掳荒凉,也是个预表,预表召会荒凉了。当初召会在五旬节,被圣灵浇灌形成时,如同所罗门王建造圣殿完成时,那时神的子民是合一的。然而,以后召会分裂、被掳了;有的分散到罗马天主教,有的分散到长老会,有的分散到浸信会。在这个分散的光景中该如何呢?从旧约的预表来看就很清楚,以色列人到了被掳的时期满足时,有些被掳的人就回到耶路撒冷,在这原初的立场上,重新建造圣殿。
当然,那时并不是所有被掳的人都回去。从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我们可以看见回去的人仅仅是少数,大多数的人并没有回去。这指明在紊乱分裂的时候,神并没有把所有分裂的人,都带回到一个地方。然而,在分裂的时候,神确实愿意有一班人体贴神的心意,回到原来的地位上。这在今天就是所谓的脱开宗派。一旦你看到神的心意,你就不在天主教里,不在浸信会里,不在这个会里,也不在那个会里;你乃是回到原初召会所站的立场上,就是不分宗派的,在一地一会的立场上敬拜神。
回到召会原初合一的立场,以一地一会敬拜神
已过四十年,主来到东方,在我们中间兴起了这恢复的工作。弟兄们看见这个亮光,就从公会里出来,回到原初召会所站的立场上聚会。这个立场是不分宗派的;无论你是受浸,还是受洗;无论你是蒙头,或是不蒙头;这些作法上的不同,都不能造成我们中间的分立。我们知道受浸是对的,但不能因此就成立一个浸信会。有的弟兄确实得救了,虽然他们受的是点水礼,或者有的是用旗子在上面摇一摇;只要他们是真相信了主,他们就得救了,我们就要照着神接纳他们。我们要回到当初召会所站合一的、一地一会的立场上聚会,并接纳他们。至于在其中该如何作,我们都要好好寻求主。
对异议者错误论调的澄清
我们中间有异议的弟兄们,否定了一地一会的立场。他们说这一地一会的立场,在使徒时代行得通,但在今天已经行不通了,因为我们没有办法在一个地方,叫所有的人都聚集成一个召会。然而,我们要从圣经的预表来看这事。在旧约和新约中,我们看见在分裂的时代,神确实没有把祂所有的儿女都聚在一起。然而,按预表看,在分裂的时候,神确实愿意有一部分人,体贴祂的心意,回到原初的立场上。或许有人会说,这些人虽然回到原初的立场,但他们和不回去的人不就分开了吗?这些回到原初立场上的人,表面看,虽然是和别人分了;但事实上,这个分是合法的。你若是留在巴比伦,在巴比伦与神的百姓合一,这个合一虽然好,却是在错误的立场上。
今天谁也不能否认,天主教里有相当多真得救的人;但你不能因此到天主教里与他们合一,因为天主教的立场是错的。比方,台大校方命令学生要在大礼堂集合,有几个学生不高兴到大礼堂,就跑到体育场,还有的跑到另外一间教室。这到底要怎么办呢?学生们到底该到哪里集合呢?照着学校的命令,当然要到礼堂集合;若是有人不来,那是他们自己要负责。若是他们说,你们怎么不到体育场和我们集合,你们为什么和我们分开呢?我们就要告诉他们说,他们所在的立场是错的,那不是学校指定的;我们应该要到大礼堂才是正确的。所以,神的子民要合一,乃要根据对的立场。
今天召会分裂成许多的会,这当然是错的。我们虽然没有办法把所有的基督徒都集合在一起,但我们至少还得照着神的定规,回到原初的立场上。即使回去的人数很少,如同以色列人回到耶路撒冷的很少,大部分的人还是留在巴比伦;人虽少,但他们的立场却是对的。以后,主耶稣乃是由这班归回的犹太人所生出来,祂并不是生在留在巴比伦的人中间,也不是生在别的被掳之地。
我们得救了,要过召会生活,当然要在法定、正确的立场上过召会生活。我们从圣经中看见,神所命定那合一、正确的立场,乃是一地一会的独一立场。所以,今天若有人要留在宗派里,我们不能替他们负责;他们是神的儿女,是神的百姓,却没有回去,而要留在被掳之地,那是他们要向神负责。我们只有尊重神的旨意,回到原初召会所站那一地一会的立场上敬拜神。
持异议的弟兄们有一个论调,说他们是站在得胜者的立场上,而今日乃是由得胜者来代表召会。这个说法真是渺茫。谁是得胜者呢?以什么标准断定呢?是否召会中所有得救的人,都能成为得胜者?马太十八章说到有弟兄犯罪得罪人,要告诉召会(15~18)。那里提到一个地方的召会里,就有不得胜的人。哥林多前书也记载哥林多的召会,有信徒彼此控告对方的,也有彼此妒忌、分门结党的,甚至有犯了奸淫的。召会就像一个家庭,你不能把得胜者分出来,而成立一个得胜者的召会。家庭不是学校;学校需要大家的程度都相当,但是在一个家庭里,有强壮的维持家计,也有老弱妇孺需要扶持、照顾。所以,在召会中成立一个得胜者聚会是不合理,也是不可能的。
有两位从我们中间出去的弟兄,曾亲自对我说,“我们对召会这一条路,这个立场,这个工作,并对你的带领和权柄,都没有问题。”我原是相当尊重其中一位弟兄的人格,然而那天的话,让我对他觉得实在寒心。他们七年来所作的,全数都是在反召会立场,反这条道路;他们却还能说这话来骗我。我就说,“弟兄们,你们说这些话,和八十几位同工们所说的话完全不同。同工们举证历历,你们解释也没有用,你们必须用事实证明,把你们自己荐与各位同工们的良心。”他们说好,只要我怎么说,他们就怎么接受。我就要求他们几位,在工作上暂时站在一边,给主一点时间来表白,他们只要安静的作弟兄,好好爱召会。
然而,说过这话之后,仅仅一年之内,他们不仅在召会中作反对的事,甚至出书反对这条道路。这就证明那天他们对我所说的话,实在是谎言;他们诡诈的留在召会里作反对的工作。这实在是羞耻的事。他们所说得胜者的召会,乃是一种行不通的高调。召会是一个家,即使家的光景不正常,只要地位对了,仍旧是召会。虽然其中有老有幼、有残疾的、有软弱的,但只要仰望主的怜悯,主会逐渐改进召会的光景。跟随以斯拉和尼希米归回的那班以色列人,他们的情形也是混乱的,有娶外邦女子的,有光景不正常的。然而,他们的情形虽不正常,他们所回去的立场却是对的。今天,我们的光景虽也有不足之处,有亏欠的地方;但我们仍要仰望主的怜悯,靠祂的恩典和怜恤,除去那些不正常的光景。只要立场是对的,路仍旧是对的。
我们前面的同工在这条路上争战,至今已经四十几年;时至今日,我的良心对这条路一直是毫无问题。三十几年前我出来走这条路时,我在神面前考量过,考量到末了,我得到一个结论:“作人要作基督徒,作基督徒就要走这条路。”不能说我们属灵了、得胜了,就可以来一个属灵的会,一个得胜的会;这种属灵标准是有问题的。你看为属灵的,别人并不看为属灵;你以为自己是得胜的,在别人眼中,你可能是失败、堕落的。得胜者是凭什么断定呢?你又怎能从属灵的家里出去,另立一个得胜者的家?这是讲不通的。盼望年轻的这一代,对主召会的路都能有清楚的认识,不只要里面认识基督,认识生命,也要认识召会正确的立场,在实行上要广传福音。在福音的事上,我们应该注意三件事,灵要活、生命要丰盛、基督要多;这些都是生命的事。
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
所以,我们的立场要确定,道路要准确,同时要在福音上热心,广传福音,大量的拯救灵魂。我们不仅要活在灵中,站住立场,更要广传福音。我们要单纯的回到原初合一的立场上,跟随主。一九四九年,我们已经说得很清楚,主所给我们的托付,不是要我们定罪公会,乃是要我们往积极方面传福音,带人得救,帮助人在生命上长进,并带这些人过召会的生活。我们实在感谢主,从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五年,仅仅六年的时间,全台众圣徒如同一人,以致扩增得非常快。本来只有三、四百人聚会的光景,竟增加到三、四万人。
主若怜悯我们,我们还得回到原初的带领,像台湾刚开工时那样。我们不定罪别人,不说别人不对;若有人看见他们所走的路不合圣经,自然会来到我们中间。他们若不走这条路,是他们自己在主面前负责。我们只要朝积极的方面,多认识基督,多追求生命长进,并站住召会立场,热心传福音。有许许多多的灵魂尚未得救,急需我们积极往外去。总结的说,我们要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愿主使我们都清楚看见这条路。
一九六六年十月二十八日讲于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