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

《以活而配搭的方式结果子,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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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将人结为葡萄树上的果子

读经:约翰福音十五章一至五节,帖撒罗尼迦前书一章三节,二章七节,十一节,罗马书十二章十一节,加拉太书四章十九节,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

加拉太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所提的果子,乃是在我们里面作生命之那灵的表显。然而,约翰十五章一至五节所提的果子,乃是指藉着我们而生入基督里的人。基督是葡萄树,枝子是信徒。因此,枝子所结的果子乃是初信者。

将人结为果子的七步

将我们所认识之人的名字记下来

我们要将人结为果子,首先该将我们所认识之人的名字记在本子上——从我们的亲戚、朋友、邻居、同学和同事开始。若不这样作,我们也许以为我们只认识几个人,但我们若将人的名字写下来,就会发现我们认识许多人。我们这样开始作是很重要的。虽然我们蒙了重生,有了新生命,但我们仍不习惯活在这生命里。反之,我们大多活在堕落的生命里,这生命是懒惰的生命,有懒散的性格。因此,我们该彼此劝勉,以对的方式开始。为此,我们不只需要顾惜的母亲,也需要劝勉的父亲(帖前二7,11),嘱咐我们负起责任,采取这第一步,顾到我们所认识的人。

考量这些名字并在与主的交通中为他们祷告

第二,我们该考量所有这些名字,并在与主的交通中为他们祷告,求主使我们对其中两三位特别有印象。

以这几个人为我们的负担,经常为他们祷告

第三,我们必须以这几个人为我们的负担,经常为他们祷告。我们若活在灵里,圣灵会引导我们如何作这事。罗马十二章十一节说,“殷勤不可懒惰,要灵里火热,常常服事主。”我们为别人祷告不该变成规条,但我们也不该找藉口,不该懒惰。守规条是错的,但懒惰更是错的。我们若灵里对主火热,就会知道是否该继续为某人祷告,或者该用我们的时间为其他人祷告。

找到路接触我们对其有负担的人

第四,我们也必须找到路接触我们对其有负担的人。有许多路可以接触人。我们可以拜访他们,也可以邀请他们来我们这里,或者寄单张、小册子、或信函给他们。简单的说,原则就是我们尽可能以正确的路接触他们。在主的工作上,没有“侥幸”。反之,我们需要信心的工作、爱心的劳苦、和盼望的忍耐(帖前一3)。我们不该期望很快有结果。我们若能成就快速的工作,就不需要劳苦和恒忍。每年将一两个人带来归主,并带到召会生活中,就是成功的工作。甚至每年将一个人带来归主,也不是小事。我们若都带一个人归主,明年我们的人数就会加倍。这需要我们工作、劳苦并忍耐。

请求弟兄姊妹帮助我们照顾这些人

我们也许可以自行开始接触一个人,但至终,我们应当请求弟兄姊妹帮助我们照顾他。这是将人结为果子的第五步。我们靠自己不足以应付需要。我们除了将所照顾的人邀请到我们的家中,还应该邀请两三位弟兄或姊妹和我们一起。这对我们接触这些人会大有帮助。

将我们对其有负担的人带来聚会

第六步,我们该将这些人带来聚会。有时我们有召会传福音的聚会,但我们也需要许多家打开,不拘形式的传福音。这些聚会不该是形式的;家就该是家,不是聚会所。在这些聚集里,我们可以活而平常的作见证并自然的唱诗。这是得人最有效的路。慕勒乔治(George Muller)是在一个信徒家中得救的,那时有一些信徒在那里彼此交通。将人直接带到召会的聚会也许很困难,但我们若将人带到家中与少数人自由的聚集,我们就建立起桥梁,至终可以将他们带到召会聚会中。将人带来聚会需要前面的各步作为预备。我们不该期望作快速或容易的工作;反之,我们的工作必须受生产之苦(加四19)。

人得救后立刻为他们施浸

将人结为果子的第七步,乃是当他们承认主而得救时,就该立刻为他们施浸。我们若迟疑,给新得救者太多时间考虑,那狡猾者仇敌就会进来告诉他们等一等再受浸。我们需要把仇敌的门关了。即使一位信徒在得救的确信上软弱,我们仍必须放胆,带着能力、圣灵并充分的确信,为他施浸,使他的受浸对他成为真实的。我们不该顾到形式;受浸对人必须是真实的。我们可以将聚会中的受浸比为在餐厅吃饭。没有一家餐厅会要求人等候一段时间才能吃饭。反之,人只要饿了,就可以来吃。照样,人只要相信了,就该受浸。

初信者若不藉着受浸“上钩”,甚至短时间内就可能改变心意。每一个推销员都知道,要作成交易,就不该说得太多。他若说得太多,就不会成交。他该在对的时候,简单的请顾客签约;这样顾客就会“上钩”。我们都必须学习这样作。一个人一旦相信主,也公开承认了,他就该受浸。我们若将一个人带来归向主,不须等到下一个主日才为他施浸。反之,那些传福音给他的人,有地位和权利立刻为他施浸。有人也许害怕这样作太随便,会产生混乱;但我们如何作这事全在于我们的态度、灵和动机,并且这样作必须在那灵的引导之下。我们该像腓利一样,当太监相信了主,立刻就为他施浸(徒八35~38)。

因着我们许多人生在传统的基督教里,并且仍在其影响之下,我们也许以为只有召会有权利给人施浸,个别的弟兄姊妹没有权利这样作。然而,这观念没有圣经根据。在圣经里,那些传福音的人就是施浸的人。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我们若有权利传福音,也就有权利施浸。我们的受浸池该一周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预备好。我们不只在聚会时能为人施浸,并且随时有需昆都可为人施浸。

我们都必须学习得人的正确技巧。我们若操练上述七步,人就会被主“钩住”,无法离开。那些在传福音上背负责任的,应当察看弟兄姊妹是否实行这七步。我们若实行这事,到明年我们的人数就会加倍。我们都必须透彻明了,要将人结为果子,就需要实行这七步。否则,我们也许劳苦很多,却没有果效。

避免任何争论或争辩,并且警醒,适时带人祷告

我们接触人时,该避免任何争论或争辩。我们只该积极的说到基督、生命、和我们在基督里所经历的满足。许多时候人成为信徒,不是由于清楚道理。我们不是仅仅给人知识。我们里面有活的一位,祂在我们所接触的人里面运行。我们的接触乃是铺路并开门,让圣灵摸着人,并在他们里面作工。我们若争论,或试图说服人,就可能因着激起人运用心思,而阻挠圣灵的工作。我们该避免激起人的心思,而只要使他们有印象,他们是饥饿的,需要这位基督来满足他们。

我们甚至在作见证时,也不该有太多教训;我们滔滔不绝的说话并不能拯救人。我们对人说话时,该信靠那灵,为那灵铺路,好让祂在人里面运行。我们说话时,信靠祂作祂自己的工。我们不信靠自己的说话和教训。只有圣灵能赐人生命,并使人重生。已过我们看过许多人得救,并不是藉着心思的理解,乃是藉着与主正确的接触。我们应当避免争论,而学习以正确的方式接触人;这是很基本的事。仇敌是狡诈的。我们与人谈话时,能在灵里感觉有争战。那恶者魔鬼试图激起人的心思。有时魔鬼也许甚至使用我们说得太多,而杀死圣灵的工作。我们必须警醒,要避免这事并跟从那灵。

当我们与人谈话时,也必须警醒,在适当时间祷告。许多时候,我们与人的谈话进行到某个时刻,我们就知道,时机成熟了,该请他祷告。那时,我们不该再多说什么。反之,我们应当与他一同祷告。他若说他不知道如何祷告,我们可以先祷告,让他跟着祷告。然而,若时机还未成熟,我们不能强迫他祷告;这会破坏他。我们祷告时,不该守宗教。我们若坚持人祷告时要跪下,等他找到垫子跪下时,祷告的时间已经过去了。祷告时间一到,我们不该作别的,只该立刻祷告。甚至说,“让我们到另外一个房间私下祷告,”也可能杀死祷告。那灵的工作是很细嫩的。慕迪有一次与人谈到得救的事,正当时机成熟该祷告时,有一位姊妹进来,用雨伞弄出响声。声音打岔了那人,于是很难再把他带回来祷告。我们与人谈到救恩时,必须一直在灵里警醒,分辨“成交”的正确时机。我们需要操练前面说过的七个点,加上这两个实行的点:避免辩论,并且适时带人祷告。

我们与人接触,要灵里警醒,活而机警,一直维持与主亲密的交通,并信靠祂

我们必须记住不要讲太多,不要争论,不要试图单凭教训说服人。我们只该以充分的确信接触人。我们若在灵里,就会一直警醒,而领会圣灵的意思。祂知道真实的情况。有些人在归向主的事上进展太缓慢,我们若将所有的时间花在他身上,就是愚昧的。最好的路是跟随圣灵。一面,我们期望我们对其有负担的人得救;但另一面,我们可能也需要在别人身上劳苦。“海里的鱼”很多;不需要花太多时间想要“钩住”那一两条。作生意也一样。我们若发现不能与某人作成交易,就该往前找别人作生意。至终,藉着我们的接触,某些人会被带进来。我们也许发现很难将某人带到主面前,但他的朋友比较容易被带进来。我们都必须学习在灵里警醒,并且不找任何藉口。我们若将这事付诸实行,就会看见我们在此所交通的作法都是正确的。

我们在为主所作的一切工作上,必须一直维持与主亲密的交通。只有祂知道我们在恰当的时候该对某人说什么话。如何接触人并对人说话,是没有规条的。反之,我们该作什么,乃根据情况和圣灵。因此,我们必须在灵里警醒、活而机警。我们甚至不能重复我们已往所作的。我们必须信靠主引导我们,在某个时候,以活的方式说一些话。我们若试图用争论或单凭教训说服人,就会拦阻那灵的工作,并激动人的心思。我们必须避免这事,一直维持自己与主有亲密的交通。这样,我们就会时时知道要说什么。这是作工有效的路。

我们必须灵里火热,殷勤不懒惰,实行前面七个点,不仅一时,乃是一生都经年累月如此实行。仅仅立志作这事,并不管用。反之,我们若灵里火热、活而机警、警醒,并且一直与那灵是一,这样,年复一年,许多人就会藉着我们被带来归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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