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三册

《面对风波的正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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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持守基督,不争辩遒理

真理是基督,基督是实际

我在美国作工时,遇到各式各样的人,学了许多功课。比方,在洛杉矶召会,许多人初来时很喜欢说方言,其中还包括一些牧师。他们有时摇椅子,有时一面说方言,一面翻,我们也听他们说。后来他们得了帮助,生命渐渐长进,就不再说方言了。这样的转变,是因着他们生命的长大,而不是道理上的教导或统一。

在香港有人批评我,说我在真理的教导上有错误,是在讲异端。所以,我要就这点有所说明。我们先来看什么是真理?照一般人的领会,“真理”这字含有道理的意思。然而,这字在希腊文中并没有道理之意,而是真,就是实际的意思。约翰十四章六节:“耶稣说,我就是……实际。”这里的“实际”,也就是真理。有人把这节的“实际”(真理)领会为道理;然而,这不是主的意思,主不是教训或道理,而是真,是实际。

一切都是影儿、象征和预表,惟有主才是真,是一切影儿的实体。我们所要持守的不是道理,而是主耶稣自己,惟有祂是真的,是实际的。以弗所四章十五节说,“惟在爱里持守着真实,我们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长到祂,就是元首基督里面。”这节是告诉我们,不要持守道理,而是要持守基督,作我们的真实与实际。

为信仰争辩,对道理宽大

全本圣经没有一处要我们为道理争辩,为道理打仗。犹大书三节说,“要为那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竭力争辩。”国语和合本将这里的“信仰”译为“真道”,容易使人误以为是指着道理说的。我们不需要为着道理争辩,却要为着信仰争辩。今天若是有人要说方言,我们不必为此有争执,因为那不是信仰的问题。然而,若是有人说,耶稣基督不是神的儿子,我们就要为此竭力争辩,因为这涉及信仰的问题。凡涉及信仰的,我们都要竭力争辩,并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

在道理上,我们的态度应该宽大,像保罗一样。他在罗马十四章说,“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视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审判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接纳他了。……有人断定这日比那日强,有人断定日日都一样,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坚信不移。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吃的人是向主吃的,因为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向主不吃的,他也感谢神。”(2~3,5~6)。有人要吃素或吃荤,守日或不守日,说方言或不说方言,都无关紧要。我们在道理上,要宽大看待,让大家有自由。有人要高声祷告,让他高声祷告。有人要安静祷告,就安静祷告。我们不要受道理影响。主若引导我们高声呼喊,我们就高声呼喊;主若引导我们安静祈求,我们也可以安静。在这些事上不必争辩,因为一争辩立刻会有难处,就产生派别了。

虽然我们是站在召会合一的立场,作召会的见证,但在道理上,我们必须采取宽大的态度。不然,我们也可能变成某一种会。我们可以接受说方言的和不说方言的;可以接受点水洗礼,也可以接受浸水礼;不要为这些道理争辩。在道理一面,我们是宽大的;只有在信仰上,我们必须一致,必须绝对。

关于异议者之批评的辩明

关于父、子、灵

有人批评我讲异端;他们认为我所说的,子就是父,主就是灵,父、子、灵三者乃是一,这是异端。因着这涉及主耶稣的身位,是个信仰的问题,所以我们要从圣经来看这个问题。

以赛亚九章六节:“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的名称为……全能的神、永远的父。”这里清楚说到有一个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个子赐给我们,祂的名称为全能的神、永远的父。这个婴孩就是指生在马槽里的耶稣,祂是全能的神。这位子就是神的儿子,祂是永远的父。林后三章十七节说:“主就是那灵。”这位“主”当然就是主耶稣,并且主耶稣就是那灵。所以,子就是父,主就是灵。这乃是圣经的明言,怎能说这是异端呢?关于子就是父,主就是灵的说法,倪柝声弟兄早已经先说了。他所作的诗歌就曾说到:“曾有一次你就是父,现今的你就是圣灵。”(诗歌三六八首)。因此,我不过是跟随倪弟兄作了同样的陈明。

那位有异议的弟兄在一九六五年曾到洛杉矶找我,请求我饶恕他说我讲异端的事。我说,“饶恕的问题并不成立。我想先请问你,如何看父、子、灵的真理。”他告诉我:“父是一位神,子是一位神,灵又是一位神,三位神成了一个团体的神。”我马上劝他,切不可讲这样的道。因为这样讲,全基督教都会定罪他讲异端。他还引诗篇八十二篇一节的“诸神”,证明他所说的。我说,那里的“诸神”,乃是指着众天使,并不是指着有三位神。这位弟兄对我的定罪,是因为他在基本信仰上的错误。

关于基督是受造者

不仅如此,他还定罪我关于基督是受造者的说法。他认为基督既是创造者,怎能成为受造者;基督若成为受造者,岂不是失去了祂创造者的身分。这样的看法,也是因为他对圣经的认识不够。圣经明说,基督一面是造物主,一面也成了受造者。主耶稣本来就是神,祂成为人,并没有失去神的身分。祂是神,也是人。当祂在地上行走的时候,祂的确是个人,祂会哭,会饿,会渴(约十一35,路四2,约十九28)。然而到了一个时候,祂却能吩咐风和海都止住了(可四39~虹)。祂虽然成为一个人,但祂还是神。祂并没有因着成为人,就不是神了。一面,祂实在是个人;一面,祂所行所为实实在在就是神。同样的原则,祂虽然成为一个受造者,祂仍旧是造物者。并没有因为祂成了受造者,就失去祂造物者的身分。这位弟兄自己对圣经的认识不够,就以他狭窄的眼光,断定别人对圣经的认识。

在马太二十二章,主耶稣曾问法利赛人:“论到基督,你们怎么看?祂是谁的子孙?”他们说,“是大卫的。”(42)。耶稣对他们说,“这样,大卫在灵里怎么还称祂为主,……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43,45)。基督既是大卫的子孙,大卫怎么又称祂为主呢?怎么可能有一个祖宗称他的子孙作主呢?法利赛人不了解,因为他们拘泥在对基督某一面的见地里。他们没有看见,按照主耶稣是人的一面来说,祂是大卫的子孙;但按祂是神的一面来说,祂是大卫的主。主是多面的,祂是创造者,也成了受造者。歌罗西一章十五节说,“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这说到主耶稣是神,也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圣经的明文清清楚楚,是无法否认的。

关于新耶路撒冷不是天堂

一九五八年,我在台北的一次特会,释放了关于建造的信息。那些信息已刊印成书,名为“神建造的论据”。在那些信息中,我说到基督教有一个错误的说法,以为新耶路撒冷是天堂,信徒将来都要上天堂。我郑重指出,新耶路撒冷不是一个地方,乃是一个人位,是一座活的城,是由活的人所组成的。因为那城的门上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那城的根基上有十二使徒的名字(启二一U,14),这些都证明那座城是一班人所组成的。并且启示录也说到,新耶路撒冷是羔羊的新妇(2),如同今天的召会,是基督的妻子(杂五25)。召会不是一栋建筑物,而是一班活的人所组成的。那位持异议的弟兄无法接受这个观点,曾数次和我争辩。他说,“新耶路撒冷若不是天堂,那么信徒死后,家人就不能得着安慰了。”我听见这话,实在觉得没什么好辩论的。后来,他也不再辩论这点。我也深觉争论这些,并没有多大意义,况且若因此在神的儿女中间挑起纷争,那更是不应该。

关于基督的描述

这位弟兄还批评我讲“野蛮”的基督,其实这也是他断章取义的说法。我在洛杉矶时,曾在一次特会中,讲到启示录中所描绘的基督,与福音书中的相当不同。使徒约翰在启示录中说,基督“眼目如同火焰,脚好像在炉中锻炼过明亮的铜,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面貌如同烈日中天发光。我一看见,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一14~U)。这样一位基督,和约翰在福音书所描写的基督,是完全不同的。在福音书中的基督是温柔的,像鸽子一样(参约一32),约翰甚至能挨近祂的怀里(十三23)。但在启示录,约翰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一17)。

因此,我用两个相对的英文字形容基督的不同。我说在福音书中的基督是mild,温柔的;而启示录里的基督则是wild,激昂的。Wild不仅有野蛮的意思,也有激昂的意思。当我考虑要把那些信息出版成书时,曾和美国弟兄们仔细考虑这个用字,担心有人因知识不够,误解Wild这字为野蛮,所以就改作fierce,也是取其激烈、激昂之意。

人有时因着自己所学有限,对圣经的认识不够全面,就以个人的浅见定罪别人是异端,这是不应该的事。圣经是太奥秘了,不要以为自己已明白透彻,知道一切,其实还有很多是超越人的领会与认知的。而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见地,别人所用的字眼,不一定就是你所领会的意思。我们每个人都要谦卑,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对于圣经的用字、字辞的意义都需要受教育,才能明白其中正确的意思。绝不能照着自己对圣经的一知半解,就以狭窄的见地断定别人的是非。

回到灵里,明辨真相

我说这些话,实在是迫不得已。我没有意思要为自己辩白,而是为着这地的召会蒙保守,圣徒们蒙拯救。我们需要认识真理,但不要在道理上争论。圣经的真理是深奥的,主是丰富的,也是广阔无边的。若是别人对主的认识有更多的发现,不是我们所知道的,我们应当谨慎小心,不能立刻信口雌黄,加人罪名,这是不妥当的。

另外,我们也不要轻易的相信别人所说的,乃要回到灵里,到主面前,用慎思明辨的灵来考察。主就会带我们更清楚的看见,发生这些言论和事情其背后的动机和目的。

为什么今天会有这些事发生?是真的为着真理、信仰打仗,还是别有用意和居心?盼望弟兄姊妹都能受警惕,在一切的事上慎思明辨。不仅自己能清楚,也能帮助并挽回受迷惑的人。

一九七〇年十月二十二日讲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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