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

《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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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顾到地方召会,以保守基督身体的一

读经: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节,十八章十五至二十节,使徒行传八章一节,十三章一节上,哥林多前书一章二节上,十至十三节,启示录一章十一节,使徒行传十四章二十三节,提多书一章五节。

主耶稣在四福音的两段话中提到“召会”这辞。祂在马太十六章十八节说,“我要把我的召会建造……,”在十八章十七节祂说,若是信徒中间有问题,他们该“告诉召会”。主在这两段话中揭示了召会的两方面:宇宙的一面和地方的一面。

召会宇宙的一面

十六章十八节是主首次提及召会。祂在这处经节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召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她。”“我的召会”这辞指明这里所启示的乃是宇宙召会,为着主在宇宙中独一的见证。作头的基督只有一个身体,祂独一的身体就是宇宙召会。

召会地方的一面

我们在十八章十七节看见召会地方的一面。一面来说,召会是基督在宇宙中独一的身体;另一面说,宇宙召会作为基督的身体,在许多地方彰显为众地方召会。许多基督徒可能熟悉召会宇宙的一面,但少有人看见地方的一面。看见召会地方的一面比看见宇宙的一面更为困难。为着正确的实行召会生活,我们需要地方召会。新约最后一卷书——启示录,是一卷关于地方召会的书,着重的启示召会地方的一面。

在马太十八章,地方召会是以非常实际的方式启示出来。主说,“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间指出他的过错。他若听你,你就得着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见证人的口,句句都可定准。他若不听他们,就告诉召会;他若连召会也不听,就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15~17)。十七节的“告诉召会”这辞很有意义。这节提到的召会必定是地方召会,因为那是一个我们可以前去的地方。我们无法带着问题去宇宙召会,只能来地方召会。当基督里的信徒有了问题,他们该将问题带到地方召会。

主在十八至二十节说,“凡你们在地上捆绑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捆绑的;凡你们在地上释放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释放的。我又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若有两个人在地上,在他们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谐一致,他们无论求什么,都必从我在诸天之上的父,得着成全。因为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被聚集到我的名里,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许多信徒误解这段话,以为只要有两三个人被聚集到主的名里,享受祂的同在,他们就是召会。二十节的两三个人就是十六节里的两三个人。若是有什么问题,他们必须带到召会中。如果那两三个人就是召会,就不需要他们将问题带到召会中了。这清楚证明他们不是召会,不过是召会的一部分。两三个人可以在主的名里聚集,可以有主的同在,但这意思不是说他们就是召会。

有召会感

根据十七节,如果一个犯罪的弟兄拒绝听召会,他就像外邦人(异教徒)和税吏(罪人),在召会的交通之外。信徒拒绝听召会是严重的,因为将会失去召会的交通。假设一个天然个性谦卑、亲切又有耐心的信徒,得罪了另一个骄傲、马虎又粗鲁的信徒,当这位被得罪的信徒将这问题带到召会中,得罪人的信徒却拒绝听召会。无论这位得罪人的信徒多么谦卑、亲切、有耐心,他若拒绝听召会,就会像异教徒和罪人一样。这就是说,他会被视为一个与召会交通断绝的人。这与我们天然的是非观念相反。我们若受善恶原则所支配,就会认为对的是这个天然个性柔细的信徒,不是个性粗鲁的,而且召会断绝他的交通是不对的。我们不该受善恶的观念所支配,而该由召会感所支配。当我们与同作信徒的人一同聚集,该有召会感,就是说,我们该顾到召会,并企求与召会的关系是对的。每次我们来在一起,必须是作为召会的一部分而聚集。当我们聚集时,应该执行召会的决定。

宇宙召会作为基督的身体,是透过地方召会彰显出来。地方召会作为基督这一个身体的彰显,在地方上是一。一地只能有一会。在宇宙一面,召会是独一无二的,召会是透过地方召会得彰显,因此,召会在地方上实际的彰显也必须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必须尊重神一地一会的管治原则。如果我们聚集,却不在意召会的一,我们的聚集就是分裂。我们可能带着好意聚集——为要祷告、研读主话、彼此造就、传扬福音、彼此帮助认识主。然而,除非我们顾到神所命定这一的基本原则,否则我们的聚会就会制造分裂。每个分裂都是混乱和属灵的淫乱。淫乱破坏神在婚姻上一男一女联合的管治原则,制造混乱并破坏人性。同样的,我们如果来在一起,却没有顾到一的原则,我们就是犯属灵的淫乱,制造分裂和混乱。当我们聚集的时候,该考量我们的聚会是否为召会的一部分,并且执行召会的决定。我们需要学习来在一起时有召会感。我们无论作什么,都必须有召会感。

按照行传十二章,在彼得被捉拿下监之后,“召会就为他切切的祷告神。”(5)。当彼得被主拯救出监牢时,他就往马利亚的家去,“在那里有好些人聚集祷告。” (12)。圣徒为彼得祷告的祷告聚会,是联于召会的,这乃是执行当时召会决定要作的事。我相信许多圣徒挨家挨户聚集为彼得祷告(参二42,46~47)。这许多在家中的聚集都联于一个地方召会——在耶路撒冷的召会。

使徒行传和书信中所启示的地方召会

地方召会是在使徒行传和书信中由使徒们启示出来。使徒行传提及好几处地方召会,例如,八章一节说到“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在五旬节那天,三千信徒加到召会中,后来又有五千男人得救了(二41,四4)。这些在召会中的信徒挨家挨户聚集(二46)。虽然有许多家中聚会,但并没有许多召会,只有一个召会——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只有一个长老职分来治理召会。如果在耶路撒冷有超过一个长老职分,结果就会有许多种治理,因而导致分裂。一个城市的召会只有独一的长老职分,这保守基督身体独一的一(十四23,多一5)。

行传十三章一节说,“在安提阿当地的召会中。”这很清楚是指在安提阿当地独一的召会。在林前一章二节和林后一章一节保罗提到“在哥林多神的召会”。行传十四章二十三节告诉我们,使徒“在各召会中为他们选立了长老”。在提多书一章五节保罗说,“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我所未办完的事办理妥当,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这节的“在各城”等于行传十四章二十三节的“在各召会中”。这两处经节证明,不仅地方召会治理的区域就是召会所在的城市,并且召会之所以为地方召会,是根据城市而不是街道、学校或家庭。因此,我们不能建立街道召会、学校召会或家庭召会,只能建立在一个特定城市中的地方召会。地方召会的界限乃是其所在的城市。我们需要持守这管治原则,一个城市只能有一个召会。

启示录一章十一节说,“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寄给那七个召会:给以弗所、给士每拿、给别迦摩、给推雅推喇、给撒狄、给非拉铁非、给老底嘉。”这节的写法非常重要。这里重复提到“给”这字,启示出将书信寄给七个召会,等于寄给七个城市。因此,七个召会等于七个城市。七个召会中任何一个都是独一的召会。因此,一个召会等于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等于一个召会。城市是各个地方召会的界限和立场。因为这是神所命定的原则,我们必须持守。

回到一的立场上

以色列人的历史是召会历史的预表。以色列人进入美地并在耶路撒冷建造神的殿,就是为着保守合一的独一敬拜中心;不久之后,他们就堕落了。于是他们被掳——有些人到亚述,另有些人到巴比伦,还有些人到埃及。结果他们就分散、分裂了。然而,神的百姓被掳到巴比伦七十年之后,神命令他们回到耶路撒冷,在那里建造圣殿(拉一1~5)。有一班余民回到耶路撒冷,重建神的殿(二1)。余民的归回不是神子民中间的分裂,而是一的恢复。同样的原则,在召会进入堕落和分裂的时期之后,主呼召信徒回到一的真正立场上,为要恢复基督身体的一。

保罗在林前十一章十八节说,“我听说你们在召会中聚在一起的时候,你们中间有分裂。”整体的哥林多信徒有了分裂。因此保罗说,“弟兄们,我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恳求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有分裂,只要在一样的心思和一样的意见里,彼此和谐。因为,我的弟兄们,革来氏家里的人曾对我提到你们的事,说你们中间有争竞。我是说,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一10~12)。基督徒中间的分裂,是因为把别的名加在主耶稣的名之上所产生的。哥林多人有的说,“我是属矶法的,”他们自然就高举矶法的名过于基督的名。说“我是属基督的”来排拒使徒们及其教训,或是排斥其他的信徒,就像说“我是属”某人一样是分裂的。在哥林多的信徒中间,至少有四种由特定名字所命名的分裂:保罗、亚波罗、矶法和基督。然而,这些分裂还没有形成四个召会或公会:保罗会、亚波罗会、矶法会和基督会。如果哥林多的信徒照着这些人物将自己分门别类,依此成立公会,哥林多的这些公会就违反了一地一会的原则,因此造成分裂和混乱。

严格说来,所有的公会不只是宗派、分裂,还是犯属灵淫乱的妓女。约翰在启示录十七章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3)。这个女人是“大妓女”,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地上妓女和可憎之物的母。”(1,5)。这个女人,妓女的母,是指背道的罗马天主教。妓女,也就是背道召会的女儿,必定是基督教中一切不同的宗派和团体,他们多少持守背道之罗马教的教训、作法和传统。在神眼中,罗马天主教是这古老的女人,大妓女,而现存所有不同的公会、宗派和独立团体,都是她的女儿,是犯淫乱的妓女。妓女就是没有受一夫一妻原则管治而接触男性的女人。神有一个管治原则,一个城市中只有一个召会,就像一个妻子只有一个丈夫。正如一个丈夫不可以有一个以上的妻子,一个城市也必定不可以有一个以上的召会。建立公会和独立团体,在基督徒中间制造分裂,就是违反这个管治原则,因而犯了属灵的淫乱,就是混乱。

在地方立场上聚集

若是一位弟兄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他该与他搬去那城市的地方召会聚集。既然在神看来一个城市只有一个召会,他每次搬到新的城市,都不该照着自己的偏好决定要与那一班人聚集。他该与作为基督身体之彰显的当地召会一同聚集。既然一个城市只有一个召会,我们无论去那里,都该简单的在地方立场上聚集。

我们若是搬到一个城市,当地的召会还没有建立起来,我们在主的主宰下又必须留在那里,这时我们该尊重神所命定的原则——一个城市只该有一个召会。我们不该想要加入一个似乎能给我们最大属灵帮助的公会,我们应该寻求在那个城市建立一处地方召会。首先,我们需要与众地方召会的圣徒有交通,将我们的情形告诉他们,请他们为我们祷告,并且考虑差派一些圣徒移民到那个城市。第二,我们需要接触公会里的圣徒,为要与他们有交通,并供应生命给他们。如果他们以生命的方式接受了真实的帮助,他们可能会离开他们的公会或团体,加入我们,竭力建立地方召会。第三,我们需要传福音给不信的人,将初信者浸入三一神里(太二八19)。当我们接纳从别处地方召会移民来的圣徒,并与从公会来的信徒以及初得救的信徒一同聚集时,我们就可以建立一处地方召会。

召会的界限、行政区域,必须与召会所在的城市相同。该城市就是当地召会的界限与立场。地方立场是一的真正立场。在神眼中,在城里所有的公会都是分裂。那些在公会聚会,在基督里的信徒,是我们亲爱的弟兄姊妹,但他们所在的公会乃是分裂。

弃绝规条,实行包容

我们要有正确的地方召会生活,就需要弃绝所有的规条,也就是所有生活和敬拜的形式或作法;这些造成了仇恨和分裂(参弗二14~16)。基督徒从洗脚、蒙头、说方言和受浸方式这类的事当中制定出许多规条。许多规条所根据的作法是合乎圣经的。主在约翰十三章洗门徒的脚,叫他们要“彼此洗脚”(14)。在林前十一章保罗指示姊妹要蒙头;他在十四章十八节宣告:“我感谢神,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虽然诸如洗脚、蒙头、说方言这类的实行有圣经根据,我们若将其强加在别人身上,就会造成分裂。那些主张说方言的人,可能形成说方言的会;那些提倡洗脚的人,可能形成洗脚会。这说出规条在信徒中间造成分裂。为了要保守基督身体的一,我们该在道理和实行上,包容与我们同作信徒的人(罗十四1~9)。只要一个人是真基督徒,即使他可能在道理或实行方面和我们有所不同,我们还是该接纳他。比方说,我们该让信徒有自由说方言,只要他不将这个实行强加在别人身上。

多少世纪以来,基督徒一直为三种事所分裂:道理的观念、神奇的恩赐和宗教的形式。我们要有正确的召会生活,就需要将这些摆在一边。首先,我们需要从道理观念中被救出来。有些基督徒被信徒被提的道理霸占到一个地步,无法接纳与他们在被提的事上有不同观点的信徒。还有些基督徒强烈坚持浸水施浸的教训,到一个地步排斥那些用不同方式施浸的人。第二,我们需要从着迷于神奇的恩赐中蒙拯救。许多灵恩派的基督徒对神医、说方言这种神奇恩赐上了瘾,在聚会中只在意这种超自然恩赐的显明。他们有些人支持说方言到一个地步,甚至不在意这些所谓的方言根本不是真实的。第三,我们需要蒙解救脱离宗教形式。许多基督徒偏好参加安静、有秩序的礼拜,他们习惯聚会以庄严、虔敬的方式进行。然而,他们可能不知道如何有活力,在主面前向祂欢呼(诗九五1~2)。主不在意外面的仪文或形式,祂只在意里面的实际。因此,我们不该太过在意聚会外面的方式。聚会大声还是小声没有什么意义。我们必须只在意我们灵中的基督,以及召会的一。

我们该学习有召会感,并关心基督身体的一。我们要维持身体的一,就必须愿意包容同作信徒的,无论他们在道理或实行上与我们多么不同,都接纳他们。如果我们未能实行包容,就会分裂。分裂结党是容易的,但有召会感,维持身体的一是困难的。我们要有正确的召会生活,就必须不仅持守圣言,为基督徒的信仰争辩并站在一的立场上,还必须放下所有分裂的规条。我们该从一切分裂的因素中蒙拯救,使我们可以在基督里是一,在我们所在的地方实行正确的召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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