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读经示范

<< 第十八章 >>


叁 人救主在祂带着神圣属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职事 四14~十九27

32、教导恒切祷告 十八1~8

(问:人救主告诉门徒要常常祷告,为什么以寡妇向不义的审判官求伸冤来作比喻?)

路18:3注1【就某种意义说,在基督里的信徒在今世是寡妇,因他们的丈夫基督不在他们这里了。】

路18:3注2【在基督里的信徒也有一个对头,就是魔鬼撒但,对这对头我们需要神的伸冤。我们应当为此恒切祷告(参启六9~10),不可灰心。】

(问:不义的审判官是指着谁说的?什么时候神会为我们伸冤?)

路18:8注1【神报复我们的仇敌,乃是在救主回来的时候(帖后二6~9)。】

33、教导进神的国 十八9~30

a 降卑自己 9~14

b 像小孩子 15~17

c 撇下一切跟从人救主 18~30

(问:进神的国有什么条件和要求?)

路18:9注1【……(一)在神面前降卑,知道自己是个罪人,晓得需要神的平息;(二)要像小孩子,没有任何先入为主的观念;(三)胜过钱财和其他一切物质事物的霸占,以跟从救主。……】

(问:耶稣为什么说,凡不像小孩子一样接受神国的,绝不能进去。)

路18:17注1【小孩子没有被老旧的观念充满并占有,很容易接受新思想。因此人必须像小孩子一样,以不受霸占的心,将神的国当作新事物来接受。】

(问:我们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远的生命?)

路18:18注1【18~30节,见太十九16~29注。】

【本章思路】:

救主从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去的时候,训练祂的跟从者认识神关于禧年的经纶。禧年实际上就是基督作神具体的化身给我们享受。禧年,就是神的国。为着禧年的缘故,三一神已经经过了过程,现今是包罗万有的灵给我们享受。这就是禧年。

路加在十七章论到许多事,特别是与神的国有关的事,接着在十八章再论到几个点:教导恒切祷告;教导进神的国,这包括降卑自己,像小孩子,以及撇下一切跟从人救主。

十八章一至三节说,耶稣对他们讲一个恒切祷告的比喻。在这个比喻中指明,信徒有一个对头,就是魔鬼撒但,它逼迫我们,要打岔我们对基督的享受。所以,对这对头我们需要神的伸冤。

然后,在路加十八章九至三十节,主论到进神国的教训。主在这里说到三个步骤:首先,在神面前要降卑,知道自己是个罪人,需要神的平息。因为,在十四节主说,‘凡高抬自己的,必降为卑;降卑自己的,必升为高。’为此,主说了一个法利赛人的祷告与税吏的祷告作比喻。主常用税吏和法利赛人作例子。法利赛人的祷告像控告别人。税吏的祷告,含示他需要救赎主,也需要平息。因此,神怜悯并恩待税吏。他就‘回家去,得称为义。’(路十八14。)

我们降卑自己之后,需要像小孩子一样。因为,神的国正是这等人的。我们都已生入人的国。要从人的国进入神的国,就需要接受一些新思想。谁能接受这些新思想?只有那些婴孩,那些未曾受霸占的人,才能接受新思想。然而,许多得救的人不愿像婴孩。他们反而喜欢自以为聪明而有知识,认为自己什么都懂。就着进神国而论,持这种态度的人就了了。他们虽然得救了,却很难进入禧年的享受。进神国的要求,就是我们要像小孩子一样。第三,撇下一切跟从人救主。进神的国有最高的要求。主在十四章三十三节说,‘这样,你们每个人,若不舍弃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在这里我们看见,跟从主要求我们爱主胜于一切。这是进神国最高的要求。

【生命读经选读】

我们已经看见,主在路加十六章告诉门徒不义管家的比喻。现在神在十八章一至八节告诉他们另一个不义审判官的比喻。十六章里不义的管家表征我们是主的管家。十八章里不义的审判官是指公义的神。所以主用了两个比喻,一个指我们,另一个指神。不义的管家表征我们事奉主,不义的审判官表征神给我们伸冤。(路加福音生命读经,三九八页)

我们需要在长篇记载主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旅程(路九51~十九27)的全文里,来看十八章一至八节的比喻。主在这段旅程上施教的过程中,论到许多方面的事,与禧年、神的国、以及神自己作我们的享受有关。祂说到祂的死、神的复活、神的救恩、要来的赏赐、国度时代、邪恶的世代、以及法利赛人的光景。这些事都直接或间接与神的国并对基督的享受有关。(三九九至四○○页)

三一神是给人享受的,但是堕落的人类对这事完全没有观念,完全没有知觉。世界的人忙着嫁娶、买卖、栽种、盖造(路十七27~18)。他们没有想到神是他们的享受,因为他们都被麻醉了。所以,主在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漫长旅程上,几次论到这件事。比方,祂在十四章告诉门徒,他们必须恨恶这世代的事物,甚至需要恨恶自己的魂生命,因为凡打岔他们享受基督的事物,他们都该恨恶。在十七章主又说到,被麻醉的世代阻止神的百姓享受神圣的产业。主在十八章再次论到这件事以前,向我们揭示与我们享受禧年有关的另一件事,就是从我们对头来的逼迫。受我们对头的逼迫我们需要领悟,我们这些神的百姓,在这被麻醉且麻醉人的世代中,就像寡妇一样。就某种意义说,主,我们的丈夫,已经不在了。不仅如此,我们有一个一直在逼迫我们的对头。(四○○至四○一页)

当反对我们的人逼迫我们的时候,我们的神似乎是不义的,因为祂允许祂的儿女遭受不义的逼迫。比方,施浸者约翰被斩,彼得殉道,保罗下监,约翰被放逐。历世历代以来,千千万万诚实、忠信跟从人救主的人都遭受过不义的逼迫,甚至今天我们仍遭受不义的错待。我们的神似乎不公平,因为神不来审判并表白。我们时常祷告神为我们表白,但是许多同工,许多忠信的人却下在监里,甚至被处死。活神、公义的神在那里?祂为什么容忍这种光景?祂为什么不审判那些逼迫我们的人?因着这种光景,人救主在十八章一至八节用一个不义的审判官,表征那似乎不为祂受逼迫的百姓作些什么的神。当我们在受逼迫的光景里,而我们的神似乎不是活的、同在的、或公义的,我们怎么办?从这比喻我们要学习作个烦扰的寡妇,一个恒切向神祷告的人。(四○一至四○二页)

我们要明白路加十八章一至八节所记载的这类比喻,需要谨慎,不该想用天然的方法。一方面,这比喻指明那审判官主宰一切,就是说,祂审判不审判全在于祂。表面上好像没有理由,神听不听寡妇都可以。这比喻启示祂是主宰的主,神拣选什么时候,就在什么时候审判。另一方面,这比喻指明,我们需要恒切祷告来烦扰主。我们需要对祂说,‘主,祷告在于我,不在于你,你从来没有告诉我不该祷告。相反的,你嘱咐我祷告。因此,主,我现在祷告,求你表白。’(四○四页)

在十八章十八至三十节,我们看见若要进神的国,就需要撇下一切跟从人救主。我们特别需要撇下物质的产业。(四一○页)

在十八章二十六节我们看见那些听见主话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听见的人和今天多数的基督徒一样,把得救与进神的国混为一谈。主对那官所说的话,是关于进神的国,门徒却以为是说到得救。他们对得救的观念相当天然、凡俗,并没有领会主对进神国的启示。在十八章二十七节,主继续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我们凭着人的生命不能进神的国,但凭着神的生命却能。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分赐到我们的里面,使我们过国度的生活。我们凭着基督,就能履行国度的要求;神加给我们能力,使我们凡事都能作(腓四13)。(四一二页)

在十八章三十节,主说到在来世得永远的生命。这是在来世得胜的信徒要享受的生命。在来世进入这享受,就是进入要来的国度,并有分于其中永远生命的享受。(四一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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