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德的妇人,是丈夫的冠冕(箴十二4 上)。
房屋钱财,是祖宗所遗留的;唯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箴十九14 )。
我的妻子余德钦(又名逸华),是我大舅的三女儿。她的祖父是福清卫理公会早期的牧师。她自幼生长在基督徒家庭。一九三七年正月,江守道弟兄到福清县城传福音,她才清楚得救并且受浸归主。我与她虽然是表兄妹,却是在江守道弟兄的传福音聚会中由我的外婆介绍才认识的。那时,她与我妹妹林郁芳同在我的大姨余合璧的诊所里学医。不久,由我的妹妹介绍,由父亲主婚,我与她订了婚。
一九三八年一月十八日(阴历丁丑年十二月十七日),我与余德钦姊妹结了婚。婚后我们俩的感情尚好,头七年我们却是离多聚少。一九三八年下半年,我到闽西连城县工作,她也到过那里看望我。可是很快我又离开连城去沙县、宁德等地工作。直到一九四四年,师专毕业后我回到福清教书,生活逐渐安定,才有更多的时间与她生活在一起。她为我生养了二男二女,家庭里的操持全倚靠她。一九五五年下半年,主呼召我放下职业全时间服事主。我一家六口靠信心生活,这在四十多年前是一件不简单的事,她却能与我同心同德从无怨言。一九六〇年正月,我全家由县城迁回渔溪,她和我一同参加生产队的劳动,每天出工干重活,还经常和我上山砍柴、开荒、种菜、卖菜,过着十分艰苦的生活。尤其是我多次为主被囚,被判了多年的刑,家庭的重担全落在她一个人身上,她也能任劳任怨顺服神旨。一九六三年七月,我第二次被囚,入狱整整十年,那时我的四个儿女都还幼小,文革大动乱期间环境又非常艰难,但她含辛茹苦,撑过了一年又一年。一九七三年十月当我刑满回到家的时候,见她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真令我心痛不已!回顾与她六十多年的婚姻生活,我承认她的确是一位又勤俭、又能干的家庭主妇。
在属灵方面,她也很爱主。几十年来她与我同乐同忧,同在教会中积极事奉主。一九八三年我被捕后,渔溪教会的信徒是由她照顾的。当时环境艰难,不能在家中擘饼,她就和几位信徒晚上打着手电筒在溪边擘饼记念主;那时教会的饼杯都由她负责。她虽然不会讲道,但用实际的生命供应人,因此很受弟兄姊妹的尊敬。几十年间她虽然经历了诸多艰难困苦,但她从不发怨言,甘心背起她的十字架来跟从主。一九九九年五月我最近一次入狱的那个晚上,她坐在我身边,对我说,“主与你同在。”当我出狱后,她已经病得非常重,她却再次对我说,“主与你同在。”更奇妙的是,她在重病几乎完全丧失记忆的情形下,她却能跟着我哼她所爱唱的诗歌,并能背诵诗篇二十三篇、一〇三篇、一三一篇等经节。我真是觉得,如果夫妇同心,就会成为事奉上的助力;夫妇不同心,则会成为事奉上的拦阻。我很感激我的妻子,她是一位勤劳温顺的妻子,给我的帮助很大。箴十九14 说,“房屋钱财,是祖宗所遗留的;唯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确实如此,神为我预备了一个好妻子,我诚心感激祂!
余德钦姊妹于一九九九年六月二日跌了一跤,脑中风,卧床三年零十个月,默默忍受痛苦。二〇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主召她归回天家,息了尘世劳苦,安息主怀,等待那日复活。她在世寄居八十六年。安息聚会中,一位弟兄见证说,“老姊妹与林老弟兄结婚六十五年来,一直是同甘苦、同事奉、爱主、爱教会、爱弟兄姊妹,供应生命,见证基督,勤俭持家,养育儿女,任劳任怨,历尽艰辛,故能于教会、于家庭、于邻里均为主发出馨香之气,荣耀主的圣名。”安息聚会中,大家同唱如下一首诗:
一
人的一生何等短暂,有如鲜花易凋残,原是天上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消散。一生中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
二
人的一生何等虚空,犹如捉影如捕风,世上荣华飘渺如梦,死一临到便成空。诚心悔改信耶稣,灵魂得救享永福。
三
信徒离世主里安睡,再无悲伤无流泪,息了劳苦息了重负,脱去忙碌脱烦务;等主来时同被提,身体得赎更欢喜。
四
信徒离世与主同在,好得无比免惊骇,再无挂碍再无苦害,甜美安息在主怀。等到复活同主来,进入荣耀享主爱。
五
我们只是暂时离别,不是从此就永诀,那日主前彼此相会,再无辛酸同得慰。主来万有齐开怀,献上赞美与敬拜。
(调用诗歌一二三首“神的基督荣耀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