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撒拉与夏甲
 
纲目
 
撒拉象征神应许的约
 
神所应许的,由神的恩典为承受应许的人成全
 
不由人肉体的能力成全
 
由神的应许所生的,就是按着灵生的,才能承受神所应许的美地─基督
 
夏甲象征律法的约
 
照西乃山的律法生子为奴
 
乃凭人的肉体,不凭神的恩典生
 
在神所应许的美地上无分
 
割礼的约坚定神应许的约
 
受割礼预表受十字架的割除,脱去了肉体
 
在生下来第八日受割礼,预表在复活里接受十字架的对付
 
课文
接着麦基洗德预表基督作神的大祭司,再一个预表乃是撒拉与夏甲,预表神与祂的选民所立关于他们承受美地的两约。这是由亚伯拉罕之妻与妾所象征的。
 
 
撒拉象征神应许的约
创世记二十一章所记载的两个妇人,亚伯拉罕之妻撒拉与夏甲,乃是象征两约(加四24):一个是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之约,这与新约,恩典之约相关联;另一个是给摩西的律法之约,这与新约完全无关。撒拉是自主的妇人,象征应许之约;夏甲是使女,象征律法之约。
 
 
神所应许的,由神的恩典为承受应许的人成全
创十七15~19给我们看见,神确定的应许亚伯拉罕要得一个儿子以撒,并且这儿子要从他的妻子撒拉而生。神应许亚伯拉罕赐给他后裔,完全是由神的恩典作成的。创十八14,神对亚伯拉罕说,“到了日期,明年这时候,我必回到你这里,撒拉必生一个儿子。”这里的意思是,以撒的出生是神照祂的应许,在约定的时候,就是生命的时候出生,不是凭亚伯拉罕和撒拉天然的力量,乃是神恩典眷临的结果。神所应许的,乃是由神的恩典为承受应许的人成全。这恩典就是带来神恩典的基督自己(约一14),祂用祂所是的一切供应神的选民,好为他们成全神的应许。
 
 
不由人肉体的能力成全
神所应许的,不由人肉体的能力成全。神应许以撒要从撒拉而生,是在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也已经断绝的时候。(创十八11~14。),在他们成为无有并无能以后,神才借着祂的恩典来成全对他们的应许。这给我们看见,应许的是神,成全的也必须是神,人的肉体是毫无用处的。亚伯拉罕和撒拉靠着人肉体的努力所生出的后裔以实玛利,为神所弃绝(创十七18二一10),无法成全神的目的。凡我们凭着天然的人、力量和干才所作的也是如此,无论这些是好是坏,都不能用来成全神对我们的应许。神要我们不凭自己的肉体作什么,乃单单接受祂的恩典,与祂合作。
 
 
由神的应许所生的,就是按着灵生的,才能承受神所应许的美地─基督
创二一12,神对亚伯拉罕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以撒是出于自主的妇人撒拉,是借着应许,意即在神的应许所含示之恩典里,借着神的能力生的(加四23),也就是按着神生命之灵生的(加四29)。唯独他这应许的儿女,才算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罗九8),也才能承受神所应许亚伯拉罕的美地,以完成神的目的。这美地乃包罗万有之基督的预表,是神赐给祂应许之儿女的产业,使他们能生活其中,并且赖以为生,借此击败神的仇敌,为神得着国度,建造神的居所,彰显神的荣耀。
 
 
夏甲象征律法的约
 
 
照西乃山的律法生子为奴
亚伯拉罕的妾夏甲,象征律法的约;因此,律法的地位像妾的地位,在神的经纶中没有合法的地位。恩典像撒拉,生子得儿子的名分;而律法像夏甲,生子为奴。加四24说,“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西乃山即降律法之地;(出十九20二四12,)夏甲所象征的律法之约,将神的选民带到律法的辖制之下,作了律法之下的奴仆,与神的恩典隔绝了。
 
 
乃凭人的肉体,不凭神的恩典生
加四23说,“那出于使女的,是按着肉体生的。”亚伯拉罕靠着他肉体的努力,不凭神的恩典,从使女夏甲生了以实玛利。所以,以实玛利乃人凭律法,靠肉体努力的结果,是神所弃绝的。当人忽略了神恩典的工作,想凭自己作,以讨神的喜悦,就带进了律法,并且与律法联合,其结果自不能留在神的经纶中;这在达成神目的的事上是毫无用处的。
按照神的心意,应许的约在先(创十二27十三15~17十五4~21)。神并没有意思要带进律法,要人努力遵守来达成祂的目的。但因着人肉体的努力,律法的约(夏甲所象征者)被带进来,而拦阻了神恩典的工作。
 
 
在神所应许的美地上无分
创二一10,撒拉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使女夏甲所象征的律法之约,其地位如同妾(加四2224~25),所以凡从她而出的,就不被接纳为承受产业的后嗣,在神所应许的美地上无分。
由此看来,亚伯拉罕之妻撒拉与妾夏甲所象征的这两约,神应许的约与律法的约,所生的两种儿女,性质是不同的。由律法之约生的,是按着肉体生的;由应许之约生的,是按着灵生的。按着肉体生的儿女,没有权利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按着灵生的儿女,却有完全的权利承受神所应许的福。现今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信徒,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加四31);不是在律法奴役下律法的儿女,乃是在恩典自由下恩典的儿女,得以享受神所应许包罗万有的基督,连同祂一切的丰富。
 
 
割礼的约坚定神应许的约
神呼召亚伯拉罕以后,就给他应许,主要的是关于后裔和土地(创十二1~27十三15~17),并且又借着与他立约,坚立这应许(创十五4~518~21)。但亚伯拉罕领受了这约之后,却接受了他妻子的提议,凭着他自己的肉体从使女夏甲生出了以实玛利。这件事严重的造反了神为着祂永远目的的经纶,也打断了从神而来的交通。有十三年之久,这蒙神呼召的亚伯拉罕失去了神的同在,等到他九十九岁时,神才再向他显现。
这时,神向亚伯拉罕启示祂的名是以利沙代,就是全丰全足的全能者,要作恩典丰富供应的源头,以信守祂的约,完成祂的旨意,并再次与他立约(创十七1~24)。在这次的约中,神用割礼来作立约的证据,以坚定祂给亚伯拉罕应许的约。这给我们看见,神赐给祂选民美地的应许,虽然已经立为祂赐给祂选民的约,但还需要割礼的约来坚定神应许的约。割礼是神的选民承受神的应许所必须经过的手续,预表神新约中的选民必须经过十字架的对付,才能承受并得享神所应许在基督里的一切丰富。
 
 
受割礼预表受十字架的割除,脱去了肉体
神用割礼的约坚定应许的约。这对信实的神来说,无须如此;但对亚伯拉罕来说,这约必须再被坚定,因为他曾用他天然的力量,凭着肉体生以实玛利。既然这是难处的原因,神就要亚伯拉罕受割礼,割除肉体,借以坚定祂的约。神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创十七9~10
在圣经里,割礼的属灵意义就是割除人的肉体。西二11说,“你们在祂里面也受了非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在基督的割礼里,脱去了肉体的身体。”这种脱去肉体之身体的割礼,不是人手所行的,乃是借着基督的十字架所成就的。基督的十字架除去了我们的旧人和己(罗六6加二20),当我们信而浸入祂时,我们便经历了基督十字架的割除,而脱去了肉体(西二11),使我们能有分于在祂里面的丰满(西二9~10),以成全神的目的。
 
 
在生下来第八日受割礼,预表在复活里接受十字架的对付
在神与亚伯拉罕所立割礼的约中,神要祂的子民在生下来第八日受割礼(创十七12)。第八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是基督复活的日子(太二八16);第八日受割礼,预表在复活里接受基督十字架的对付。我们在受浸中,已经与基督一同埋葬,了结我们的肉体;并且与祂一同复活,使我们的灵有新生的起头(西二12)。现在,我们需要在基督复活的灵里,过钉十字架的生活,治死我们的肉体,割除我们的肉体,好让这位有全丰全足之供应的神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一切,以完成祂的经纶。
 
摘要
亚伯拉罕之妻撒拉与妾夏甲,预表神与祂的选民所立关于他们承受美地的二约:撒拉象征神应许的约,夏甲象征律法的约。神所应许的,乃是由神的恩典为承受应许的人成全,不由人肉体的能力成全;应许的是神,成全的也必须是神,人的肉体是毫无用处的,不能用来成全神对人的应许。并且唯有应许的儿女才算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也才能承受神所应许的美地─基督,得生活其中并赖以为生,以完成神的目的。
律法的约既由夏甲所象征,律法的地位也就像妾,在神的经纶中没有合法的地位。并且由律法之约生的,是按着肉体生的,不得被接纳为承受产业的后嗣,在神所应许的福上无分无关。
神为着坚定祂给亚伯拉罕应许的约,就用割礼来作立约的证据。割礼是神的选民承受神的应许所必须经过的手续,预表新约的信徒必须经过十字架的割除,脱去了肉体,才能承受并得享神所应许在基督里的一切丰富;割礼是在生下来第八日实施的,预表我们必须在复活里接受十字架的对付,割除我们的肉体,好让全丰全足之全备供应的神进到我们里面作一切,以完成祂的经纶。
 
问答
 
简述撒拉与夏甲的身分及其预表。
 
试以亚伯拉罕为例,简述神如何不由人肉体的能力,乃由神的恩典,来成就神的应许。
 
神对亚伯拉罕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试简述其意义。
 
简述夏甲所象征之律法的地位及其带进的结果。
 
简述神用割礼之约坚定神应许之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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