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作成救恩,活出基督
读经:腓立比书二章十二至十三节。
 
作成自己的救恩
腓立比二章十二至十三节说,“你们既是常顺从的,不但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就是我如今不在的时候,更是顺从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自己的救恩,因为乃是神为着祂的美意,在你们里面运行,使你们立志并行事。”这里说要“作成…自己的救恩”,乃是指人得救之后,要把救恩从自己里面作出来或活出来。十二节说到需要恐惧战兢,作成自己的救恩,这是因为得救的人有神在他里面运行,为要成就神的美意。所以他需要顺从神在他里面的运行,作成自己的救恩。如此就会如十六节所说的:“将生命的话表明出来。”这“生命的话”不仅仅是指传福音的话,也是指基督自己。祂住在我们里面是活的,一直不断在我们里面运行,需要我们与祂合作,以完成这救恩,使基督这生命的话从我们里面活出来。
 
顺从主,让主活出
在前一篇信息,我们说到得救的人需要将自己奉献给主,将自己交在主手中,主才能从他里面活出来。为什么得救的人需要奉献呢?这有很大的讲究。以电灯作比方,当电一进到灯泡里面,灯就亮了。这样的通电,一点难处也没有,因为电灯没有魂,没有自己的意志、情感、思想或主张,所以灯泡不会拒绝电的进入。然而,人有魂,有自由的意志,不是那么容易让神进来。就好像水装到空杯子里是很容易,但要把水装在人里面就难了。必须先得到人的同意,他愿意喝水,水才能进到他里面。否则,就算勉强他喝,也吞不下去。所以得救的人若是不奉献,不将自己交给主,顺从主在他里面的运行,救恩就无法从他里面作出来,基督也无法从他里面活出来。

 电一进到灯泡里面,灯泡就能彰显光。然而,人是不透明的,人有自己的想法、主张和喜好,所以人虽然相信主,让主进来,但他若不奉献,主就无法从他里面彰显出来。灯泡若是涂上某种颜色,光就显出那种颜色。同样的,人因着有自己的思想、选择和爱好,就像灯泡涂上了颜色。虽然人得救有基督在他里面,但他若不奉献,就无法返照他里面的基督,而只是显出他自己的“颜色”。奉献就是要人将自己让给基督,这乃是根本的问题。人的眼光、主张和爱好,需要成为基督的眼光、主张和爱好。然而,人的自己常常是种种遮蔽,将基督遮蔽在里面,使基督无法照耀出来。

 我在中国大陆作工时,许多人都知道我是北方人,爱吃馒头,不爱吃白米饭,而南方人又偏偏不太会作馒头。一九三四年秋天,我应邀到浙江温州的平阳县作工,每天要面对七、八百人讲道两三次。圣徒们因为爱我,就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请人餐餐作馒头给我吃。我吃馒头已有三十年的经验,一看到馒头表面白溜光亮,就知道里面没有熟,也没有发好,果真吃起来还会黏牙;但我不敢讲,也不好讲。当时我患了严重的胃溃疡,吃了这些没熟的馒头,更让我消化不良。我想出去买食物,又担心弟兄姊妹看见会误会。有一次我吃得很慢,有弟兄陪在旁边问说,“为何吃得这么慢?”我便趁机告诉他:“这馒头似乎没蒸好,没有熟。”弟兄却告诉我说,“不会的,这馒头是这地最好的,我们特地请来一位最会作馒头的师傅作的。”所以,我只能心中暗暗叫苦,继续吃他们摆上来的馒头。这事让我学到一个功课,就是我们切切不要带着自己的主张来爱人或爱主。就像前面所说的,圣徒们因为爱我,特地为我预备了馒头,却是我吃不下,也消化不了的。所以,我们若是爱主,就要放下自己的想法,顾到主的想法,并以主的想法为我们的想法。

 人一爱主,很容易把自己的主张也带来。假设我请弟兄帮我收拾房间,如果他是照着他的主张,没有顾到我的想法来整理,结果当然不能合我的意。要知道,主要我们服事祂,乃是要我们的心来爱祂、服事祂,但祂并不要我们带着自己的主张和意见。例如:某位姊妹因着爱主,前来会所服事整洁,但她不满意受别人支配,要照着自己的主张和意思来作,结果必然造成难处。召会中的许多难处,不在不爱主的人身上,反而是在爱主的人身上。服事主必须放下自己的见地和看法,我们都必须好好学这个功课。
 
让主管理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
人的内里是很复杂的,外面是有形的身体,里面才是人的真人位。在人最里面的乃是人的灵,在灵和体中间,还有一层就是人的魂。人的魂有三部分:心思、情感和意志。这三者都联于人的心,心不是人的另外一部分,乃是人的魂加上人灵里的一部分─良心所组成的。主是灵(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祂进到我们里面,乃是先进到我们的灵里,这是第一步。然后,祂常常以爱来激励我们,打动我们的情感,让我们的心喜欢祂,倾向祂并爱祂。当人一爱主,他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都会随着倾向主。

 从前我在上海、南京两地遇到一位弟兄,他原先很冷淡,后来被主摸着,很爱主,很热心,计划要开办孤儿院。他爱主的心是对的,但他带着自己的见地、主张、和眼光来爱主,后来就出了问题。这就是我们的难处,我们的心对主常常是冷淡退后的,一旦被主摸着,又会带着我们自己的见地、主张、和眼光来爱主。

 我们爱主是对的,但要如何有对的心来爱主呢?我们需要将我们的心交给主,将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都奉献给主,服在主之下,对主说,“主,我将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都交给你,让你来管理。”这样,圣灵就会在我们里面给我们感觉,叫我们知道什么是主所喜欢的,什么是祂所要的。唯有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都让主来管理,我们才能明白、接受、并顺从主所给我们的感觉。

 读圣经也是这样。基督徒为何要读经呢?乃是要借着读经摸着主,知道主的心思,接受主的意志。圣经的话乃是要将神的思想传输到我们里面,改变我们的心思。比方,论到青年圣徒的婚姻问题,圣经说,“你们跟不信的,不要不配地同负一轭。”(林后六14)这里说到信和不信的不相配,不能同负一轭。但青年圣徒若是坚持自己属世的眼光,就不能接受主的引导和改正。圣经都是神的呼出(提后三16),里面满了主的心思,我们读的时候必须顺从。

 曾有人对我说,“看电影并没有错。”我不愿和他辩论,只是问他:“你是否曾从你清洁的良心中,问过主这件事?”他回答说,“我未曾问过主,因为我知道这是我的看法。”我告诉他:“你可以去问问主,基督徒可不可以看电影?”他说,“不必问,我心里已经清楚了。我一去问主,祂必定会说不应该去看。”可见我们的难处往往是坚持己见,不愿顺从主的引导。

 另外,曾有一位姊妹生气的来找我说,“请你来评评理。我准备好饭菜之后,我丈夫居然生气的说不合他的口味。你说姊妹要顺从丈夫,因为神命定弟兄要作头。但他作的是什么头,是榔头还是斧头?”我没有回应,先让她把气话说完,因为我知道气话一说完,气也消了,我就不必说什么劝解的话了。然后,我问她:“你还有没有话要说?”她就笑了。我再问她:“你如此争论,你里面的感觉如何?你曾否问过主?”她又生气的说,“难道我的丈夫就没有错?”我回答说,“你是否为此争论问过主,主要你这样争吗?”她说,“我不必问主,主一定不赞成我这样。我若是问主,我就不能争了。”我接着说,“你是要顺从主,还是要主顺从你?”她说,“那有主顺从我的道理?”这时,她就觉得无法再争论下去了。

 以上两个例子,让我们看见基督徒的内里是复杂的,也是双层的。我们若是愿意将自己的心交给主,将心思、情感、和意志都奉献给主,顺从主,我们就能作成自己的救恩,让主从我们里面活出来。我们要将一切都折服在主前,让主有主权、有地位,来管治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让祂的思想成为我们的思想,让祂的爱好成为我们的爱好,让祂的意志成为我们的意志,使祂能从我们里面活出来。

 讲于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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