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已过的缺失以及救治的方针
台湾众召会整体的情形,多年来在人数这面,看不见多少增长。为此,我一直研究原因何在。据我所知,各地长老都很忠心,同工们也殷勤努力作工。近年来,台湾这里也没有风波,众召会都是风平浪静。一般来说,情形相当不错,没有混乱和败坏。我们盖造的会所也比从前增多,这是众所共见的。在台湾初期开工时,全省许多会所几乎都是克难式的,如今都变得十分讲究。我们在物质方面有长足的进步,在人数上却非如此。虽然每年受浸人数众多,召会中的人数却不见加增,即使增加也很缓慢。
为此,我深深感到纳闷。当弟兄们到美国与我交通时,我多次提到这个问题,盼望他们深究其中的原因。我告诉弟兄们,工作不能这样作,要改变方针。此外,这个工作几乎没有产生全时间者,更是相当大的亏缺,表明我们在原则上犯了极大的错误。
 
受浸的多,留下的不多
众召会人数不加增的原因,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透的。然而借由统计就可以知道,多年来台湾工作的成效到底如何。以台中召会为例,早在一九四九年,当我从南到北遍访各地后,在台中的弟兄们就受鼓励,开始正式聚会。一九五三年,台中就有了日式房子的会所,会场可容纳二百人。当时主日到会人数,至少一百多人。若是以一百人作基数,每年有百分之十的增加率,经过三十二年以后,至今应当繁增到二千一百多位。若是每年有百分之二十的增加率,三十二年之后就是三万四千人。然而,目前台中召会主日聚会的人数,约只有七、八百人。若没有统计数字,我们对于现有的人数,总觉得还不错;但从统计上看,就完全暴露出我们的光景,的确有很大的缺失。
这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传福音。我们在福音上虽不是特别热心,总归年年都在传扬,并且带领多人得救。在台中,每年最少有五十至一百人受浸。然而,留下来的却不多。若再继续追查,我们挽回人的力量也很薄弱。这表示我们生了不少孩子,但存活率却不高。追究其中的责任,自然是追到长老们身上。那么,是不是长老们在实行上不忠信?我们都得承认,各处的长老们都很忠信。然而,为什么在托住人的事上,没有显出多少功用?我细心在主面前考量这事,就发现其中的原因。
 
在实行上要避免集权
 
新约的启示和我们所得着的亮光
首先,长老们在忠信一面没有问题,但却因着忠信而犯了集权的错误。如果我们查考圣经就能看见,在神新约的经纶里,绝无集权的作法。关于这点,我们从倪柝声弟兄身上看得很清楚。自倪弟兄以来,我们中间从来没有集权的实行。我与倪弟兄同工十八年当中,他相当定罪长老集中权柄的事。因此,他的讲台和谈话都表明没有集权这事。
在神新约的经纶里,使徒们的权柄并不集中。使徒行传开始时,彼得似乎是带头的,神却没有把权柄集中在他身上。到了十五章,雅各说话似乎比彼得更强。后来又有保罗兴起。若是按人的逻辑,保罗应该成为彼得、雅各的下属,但圣经却没有这么说;最多只说彼得、雅各、约翰向保罗伸出右手彼此相交(加二9)。彼得、雅各、约翰是受神托付,往犹太人中间作使徒,保罗则是往外邦人那里去(加二7~9),并没有谁管谁这回事。这证明新约里并没有集权。
因着看见这个清楚地亮光,所以在小排的安排上,我们也不要有召集人,目的是要每个参加小排的人都尽功用。徒一章给我们看见,那一百二十人并不是因着某人的召聚,也没有强调谁在带领。后来,即使设立掌管饭食的人,也没有立一位召集人(徒六1~6)。保罗在他的书信里虽然说到设立长老,却没有说谁是长老长。这些都与社会的作法背道而驰。在任何社会团体里,都有董事会、委员会,选立董事长、召集人等,有上级和下属,但圣经里绝没有这回事。甚至召会成立初期,最大的耶路撒冷召会,也仅仅是一个地方召会,并不集权管辖其他召会。这不像现今的罗马教那样集权,有阶级组织,以教皇为首。
我们在这点上的亮光虽然清楚,但在实行上,因着各处长老的忠信,无形中还是有了集权的情形,因而扼杀了圣徒们的功用。譬如,台北召会经常到会的人数约有四、五千。从前只有十位长老,如何照顾这四、五千人呢?所以,我们将原本在各会所里作执事的弟兄们统统设立为长老,加进了四十六人,却仍照顾不了这四、五千人。若是不能照顾周全,就会荒废,必定产生许多漏洞。有些人平常就缺乏照顾,等到他们不来聚会时,更没有人关心,因为关心不到。平时长老和同工们所顾及的,光是维持聚会的事,包括信息聚会、擘饼聚会等,就已忙得不可开交;若还要照顾圣徒,根本使不上力。所以,集权的作法会扼杀圣徒的功用。
 
长老要将责任交托出去
若要解决我们由统计上所看见召会人数的问题,长老们非松开手不可。集权唯一的原因,就是长老们不放心交给弟兄们作,担心他们作不好,结果事情都留在长老们手上。这就如同老父亲有几个儿子,他们若未满十二、三岁,父亲不放心是应该的;等到他们逐渐长成,就应该陆续把事情交托给他们。我们中间的光景往往不是这样。当我在美国时,台北的弟兄们和我交通,谈到增设长老的需要,但弟兄们常是看这位不行,那位也不行,最后只好维持五、六位长老。由此可见,这件事已经积重难返,耽搁多年。
我们在使徒行传里清楚看见,保罗在他的行程中,到路司得和特庇传福音(十四6~7)。在那次旅行的回程中,他再经过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就在一地一地设立长老(21下,23)。那些人得救还不到一年,就被设立为长老。保罗的生命丰富,职事也强,所带得救的人生命长进自然快速,这是不能否认的事。他传福音建立召会,不久就能设立长老。然而另一面,弟兄们在台湾服事,经过三十年,还不能增设长老,实在说不过去;差别总不会如此大。
当我看见漏洞后,就大胆建议台北二十一个会所都要有长老,并且每个会所至少两位。弟兄们接受我的带领,便照着安排,有了新的四十六位长老。经过将近两三个月,我觉得这些长老大体上的情形都够资格。虽然各处召会的情形不一定等同台北召会,原则却是大同小异。
作长老的弟兄们应该有信心,有胆量,把责任放出去。已过我们所犯的错误,就是长老集权的成分太多,太信靠自己,都看其他人不行。我们现在把责任推出去,把事情交给弟兄们作,虽然不会百分之百成功,最少百分之八十会成功;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我们要以小排为单位,八、九个人彼此看望、照顾,如此分派责任,就能把进到我们中间的人,个个都留下。这样,当小排里有人没来聚会,就很容易发现,便可以前去看望。若是有人遭逢事故,需要帮助,小排的成员也不必等召会安排,大家自然爱心相顾,就能彼此托住。如此一来,全体都是相爱的,像身体一样,肢体都各尽功用。
 
召会中没有特殊阶级
我们一定要看清楚,在新约的教训中,绝没有要长老高人一等。在马太二十章,主明明告诉我们:“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也有大臣操权管辖他们。但你们中间不是这样;反倒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役;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奴仆。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5~28)早在十九世纪,弟兄会的弟兄们就看见这个亮光,并且照样实行。他们中间没有等级,人便称他们为“弟兄会”。我们中间也是这样实行,可惜无形中却又形成了阶级,这是个大错误。
 
长老要作群羊的榜样
彼得在彼前五章说,长老不是要作主辖管所委托他们的产业,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五3)。这表明彼得自己也学习。作长老的是作信徒的榜样,不是作主辖管信徒。“作主辖管”在原文是“主”这个字的动词。因此彼得的意思是,长老们不是作弟兄们的主,乃是作他们的仆人。这个真理在我们中间虽已相当清楚,但实际上,长老无形中似乎成了特别的阶级。
有人甚至告诉我,他们看见长老就害怕;要去见长老,敲长老室的门,还得鼓起最大的勇气。我们绝对不要给弟兄姊妹一种感觉,认为长老是特殊阶级,否则会扼杀圣徒的功能。外面的人把长老当作带领的人,我们无可责怪,但在召会中却不该如此。比方,长老不一定不能作整洁,只有年轻人才作整洁。从前我在烟台,就曾经带头洗厕所,那就是带头作整洁。洗厕所不一定要长老作,年轻人应该作;但不是说长老就不能作,有时长老带头作,是为了作群羊的榜样。召会生活中的一切事,该是长老们带头作,连整洁也是如此。
 
集权与人人尽功用相背
长老集权的作法与圣徒人人尽功用的实行相背。在使徒行传一开始,我们就看见圣徒们乃是挨家挨户聚会,坚定持续在使徒的教训和交通里,持续擘饼和祷告(徒二4642)。这样的实行不限于使徒,乃是人人都可作的事,人人都可以在家里擘饼和祷告。三千人得救后,就挨家挨户擘饼聚会,并不需要批准。他们没有集权的作法。我们的作法却不是这样,都是长老们管治,其他的人旁观。
目前我们推动小排的实行,没有集权的安排,也没有指定谁是召集人、带头人。借此,我亲眼看见许多人显出功用。长老们应该撒手,让弟兄们作小排;长老们要把责任分给众圣徒。召会建造的基层是小排,就是在一家一家里。长老们在这方面一定要松手。以世界的话说,就是“还政于民”,不要全权操在长老手中。我们中间得救的人所以留不下来,是因为长老们在照顾上有限。如果将一切责任分到小排里,排排自己看顾,人人都会得着照顾。
 
尽力产生全时间服事者
 
圣灵作工加上人的配合
我们所犯的第二个错误,是疏忽了产生全时间者。以台北召会为例,聚会人数约有九千,若是每二十个圣徒产生一位全时间者,应该有四百多位全时间者,然而目前还不到一百位。我们在产生全时间者的事上,观念都太超脱、太属灵、太超然。我们认为只要弟兄姊妹蒙恩,圣灵自然会有引导。因此,在他们尚未采取行动之前,旁人不要去鼓励。这种态度太过超然,并不合宜。在属灵的事上,我们都得像传福音一样勉强人。我们出去传福音时,若是宝贵的福音因着人瞎眼看不见,我们绝不会听而由之,觉得已将福音介绍给人,尽完了责任就吧。我们若持这种态度,没有多少人会得救。我们在传福音的事上,总会尽量勉强人,所以年年才有许多人得救。我们带人属灵也该如此。譬如你带领人读圣经,不能只告诉人圣经很宝贵,读不读则听凭他们,这样的态度不能成全人。我们带领人全时间服事,要像带人得救一样,也要像带人追求圣经一样。然而这些年来,我们疏忽了这件事,没有带领多少人全时间服事主。
譬如,这次台北应届的大专毕业生有一百二十几位。弟兄们召聚他们,并推动他们全时间,结果有数十位响应。这些反应是圣灵的工作,还是人的鼓舞?你若说是圣灵的工作,为什么从前没有这样的事发生?我们需要看见,一面需要圣灵作工,另一面需要人的配合。就如我们不传福音,圣灵无论怎么作工,也无法使罪人得救。必须有人传福音,加上圣灵作工,才有罪人得救。
我们传福音并且祷告,乃是由衷的要人接受祝福。若是我们不这样作,圣灵不能作工感动人得救。一面,圣灵作工感动人;另一面,我们要求人接受祝福。所以,我们向人的要求,不能说都是人工的。人会不会得救,在于圣灵作工;当圣灵作工,加上人的配合,罪人才能蒙恩得救。因此,圣灵作工,加上人的配合,乃是妥当的作法。
 
为着普及福音
在旧约里,利未支派是全时间事奉主的,是由其余十一个支派供养他们。在新约里,徒一章那一百二十个一同聚集的人当中,就有十二位全时间的使徒(徒一13~26)。那个比例是九个圣徒供给一个全时间者。根据召会历史,欧美的团体送西教士到东方,特别在近二百年间最兴盛,他们把福音传遍各大洲。其中有一个团体,是二十个人当中就差派一位出去。如果依照这个比例,二十个人中产生一位全时间者,台中召会目前有七、八百人聚会,至少应该产生出三十五位全时间者。若是我们能有三十五位全时间者,必定能作出事来。目前我们全时间的人数并不够,我们还欠主“人债”。
 
将财物用于正确的途径
我们所犯的第三个错误,是在财物使用上不恰当。以台湾全岛来说,这些年我们在经济上大蒙神祝福,各面都十分繁荣。同样的,我们奉献的收入也比以前增加,可是大家却将这些钱财用在盖造会所、改建会所的事上。实在说,我们用在会所的钱应该减少,用在全时间供给的事上应该增加。
目前台湾比从前富有,甚至在一些会所里使用的家具都非常高尚。实在说,我真希望你们把这些金子“剥下来”,供给全时间者下乡传福音。会所的装修总要有原则,总要朴素、实用并整洁,千万不能太世界化。我们要教导弟兄姊妹,将钱财用在正确的途径,奉献给全时间者出去传福音。如果我们的钱财不用在这方面,人也不出去,福音是不能普及的。
按照统计数字,台中召会每年只增加约十个人,这是我们的失败。此外,我们全时间的人数也不足。我担心这里对于全时间的供给,恐怕也是不够。弟兄姊妹都爱主,也把钱财奉献出来,却用来建造会所,这太可惜。长老们身负重任,要将弟兄姊妹带回正途。长老们该教导弟兄姊妹,在日常一般的花费上,不要照着世界的眼光。例如购买车子,只要以实用、安全性高为考量,如此就能节省一些钱,为着奉献给主,供给全时间者的生活。
长老们还要教导弟兄姊妹接受负担,奉献自己出来全时间事奉主,这样主才有出路。一面,召会应该兴起全时间者;另一面,全时间者要照着负担为主作工。当初我出来全时间服事,没有人应允供给我。我自己定意即使是喝山水、吃树根,也要一生事奉主。感谢主,直到今天全数是祂的怜悯。全时间者应当有这样的精神:召会供给我,我感谢主;召会不供应我,我也不埋怨;我受饿是应该的,就是舍命也是应该的。这是我们应当有的态度。一面,召会的众圣徒都该努力供给;另一面,全时间者努力出去传扬,这样福音一定兴旺。
 
结语
总而言之,我的负担在于这三个点:长老的责任都交托出去,产生全时间者,拼上财物并且用于正途。如此,人数定规增加,众召会必然兴盛发达,更可以往前开展全台岛的乡镇。台湾目前还有许多地方没有召会,有些地方仅仅几个人聚会,缺乏全时间者去照顾。弟兄们若是尽全力守住这些原则,相信我们在福音的传扬上还要更广阔、更普及。
如果长老们不集权,将责任放给圣徒们,小排的实行普及,自然能托住人。此外,产生更多全时间者,加上将圣徒们的奉献用在正途,一定可以使福音更普及。否则,依照我们现今的情形,虽然弟兄姊妹爱主、追求主,也吃喝享受主,但召会的总人数,以及事奉的人数不增加,至终会使我们无法发展、生存,最多只能维持现状。
我好像医生剖析病情一样;我们若要治病,就要从这三方面着手。我希望诸位都能接受这些交通。你们若能接受,我们就有出路。我是带着负担,并且看见异象,下定决心非要在台湾好好作不可。我求你们都看见这个异象,这不是人的劝勉所能达成的。我不是因着人的劝勉,乃是看见了异象。台湾这里治安良好,交通方便,教育普及,经济繁荣,百分之百有利于福音的广传。有这么好的环境,我们实在没有理由不把福音传出去。这里只是一个小岛,到处布满交通网,人群都在我们眼前;好像我们网也不用撒,鱼就跳到脚上。但愿我们都看见异象,从主领受负担,广传福音,好叫我们见主面的时候,可以向祂交账。
 
问答
问:在鼓励圣徒们奉献的事上,是要弟兄姊妹直接奉献给个人,还是注明为着全时间者?
答:我们要清楚,在新约圣经里,从来没有这种指导和规条。首先,弟兄姊妹都得与主有交通,受引导而有所奉献;最低限度要像旧约一样,拿出十分之一。虽然我是个全时间者,但是蒙主怜悯,我自己也实行分出确定的比率给神。此外,当有主随时的引导时,再加奉献。弟兄姊妹的奉献,大部分是归到召会的经常费。若是有主引导,可以注明款项是为着给全时间者,那就不能列入召会经常费的奉献。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有许多的经历,所以不愿意集权作事,也不要集权管理。我们愿意由一个地方出来的全时间者,就由那地召会供给他们生活费。这并不是说,由那处召会发薪水。譬如,你若知道某位全时间弟兄即将结婚,或者到新的地方开展,就可以在祷告的负担里,为他摆上财物。至于弟兄姊妹平常所奉献的,大部分是为着召会的经常用途,就让召会支配。此外,也会有特殊事件的需要。例如台北现在要盖大会所,需要相当的花费。盼望大家都在主的引导下有特殊的奉献。
似乎神一直向我们“征税”,但这的确是祂的需要。然而,玛拉基书告诉我们:“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三10)我们虽奉献出去了,所有的却仍然丰富,这全在乎神,在乎祂的主宰;因祂是祝福的源头。
当召会的光景正确,责任都分出去,全时间者也产生出来,圣徒们的财物能跟上,神的祝福就会来到。祂一定祝福,并且祝福各面各方,也祝福得久久长长。
问:我们所在的召会,名单上有二百多位圣徒,但实际到会的人数约只有三、四十位,我们该如何推动?
答:你们应该尽力推动小排,甚至有爱筵交通,首要的是恢复久不聚会者。你们在名单上已有二百多位圣徒,若去积极推动,很容易恢复一半的人数。其次,需要产生全时间者。第三,圣徒所摆上的钱财更要跟得上。同样是这些原则,一定可以使各地的人数加增,福音普及。
小排一定要成为召会的基层,而不是把长老当作召会的基层。各地的长老们应该尽量把责任推到小排里,使弟兄姊妹都负责。小排里可以恢复久不聚会者,也可以带领新人,更可以传福音。在小排里要有福音的话语,这样的传讲不需要长篇大论,大家三言两语配搭着讲,很容易带人得救。小排若要托住人,就得包括牧养、教导、探望和照顾。等到人数增多,自然可以分作二排。每一个排照顾自己的成员,结果全召会人人得着照顾,圣徒们个个有责任并且尽功用。
一九八五年五月四日讲于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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