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罗六5~11 。
罗马五章是讲在亚当里的承受,六章是讲在基督里的得着。“在…里”的意思就是联合。人若不在基督里,就没有与基督联合;但我们在基督里,就与基督联合为一。同样的,我们在亚当里,就与亚当联合为一。我们在基督里,就与基督不能分开;正如我们在亚当里,也就与亚当分不开。罗马六章所讲的每件事,都是在基督里。初读圣经的人,或许读出六章是讲同死同复活;等到进一步蒙圣灵光照,才看见其实是讲与基督的联合。没有联合,同死同复活是不可能的。能与基督同死同复活,乃是因着与基督联合。有了这联合,祂的死就是我们的死,祂的复活就是我们的复活。我们在祂里面与祂成为一,祂的经历就是我们的经历。我们必须看见这个联合,才懂得什么是与基督同死同复活。
在亚当里承受的是罪和死,在基督里得着的是义和生
我们在亚当里承受的是罪和死(五12),在基督里得着的是义和生(-五18)。义是对付罪,生是吞灭死。五章既给我们看见在亚当里,也清楚地说到罪和死,所以六章给我们看见在基督里,按理就应当详细的讲到义和生;但六章里明显的是讲基督的死与复活,而不是讲义和生。三节说,“岂不知我们这浸入基督耶稣的人,是浸入祂的死么?”这是指联于基督的死。五节说,“我们若在祂死的样式里与祂联合生长,也必要在祂复活的样式里与祂联合生长。”这是指联于基督的死与复活。因此,与基督联合,必定是指联于基督的死与复活。换句话说,联于基督的死与复活的,就是与基督联合的人。
与基督联合,可说是道理上的说法;联于基督的死与复活,乃是经历上的说法。在我们的经历中,我们主要是经历基督的死与复活。所以我们若经历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就是经历与基督的联合。我们天天活在基督的死与复活里,也就是活在基督里。就道理说,我们乃是与基督联合;就经历说,我们乃是活在基督的死与复活里。
基督的死与复活,解决了在亚当里的罪和死
基督的死与复活,解决了在亚当里的罪和死。罪借着一人入了世界,并在人身上产生死(五12)。死的意思是,功用停止而与环境隔绝了。人没有罪的时候,是活在与神同在的环境里;但罪玷污了人,就叫人从与神同在的环境隔绝,这个隔绝就是死。不仅如此,罪临到人身上,直接的结果乃是叫人成为污秽的。亚当没有犯罪之先,是清洁的;他犯罪堕落后,撒但带着罪进到他里面,他就受了玷污,因着这玷污,结果就带进死。
刚强是属乎生命的,软弱是属乎死亡的
在亚当里的人都受了玷污,都有罪;因此,都被神弃绝、厌恶,不蒙神悦纳。罪在我们身上所产生的结果就是污秽,因着污秽就带进死,而死则表显于软弱。软弱是死的先锋;软弱到极点时,就死了。所以每当人感觉软弱时,就证明死在掌权、作工。一个弟兄没有能力传福音或胜过罪,就表明他是软弱的;死在他身上作工。一个弟兄能胜过试炼和罪恶,乃是生命的大能在他里面起了作用。刚强是属乎生命的,软弱是属乎死亡的。罪叫人受玷污,玷污到一个地步叫人软弱,叫人死,叫人失去属灵的功能。
我们在擘饼或祷告聚会中,若是无法赞美或祷告,那是因软弱和死亡在里面作工。相反的,我们越到神面前,越活在神面前,就越刚强;无论在擘饼或祷告聚会中,必定是刚强、满了生命的,能尽肢体的功用。
基督的替死,解决了我们的罪案;基督的同死,解决了我们的罪性
在亚当里所承受的是罪和死,这在属灵一面是真确的,在肉身一面也是这样。罪在谁的肉身上作工,谁的肉身就软弱,软弱到一个地步就是死;但神给我们预备的救恩,应付了这难处。我们在神面前有罪案,基督的死替我们消除了;在我们里面有罪的能力,基督的同死替我们杀死了。基督的死,一面是替死,一面是同死。替死是祂代替我们死,那是在神面前的。我们在神面前有罪案,按着神公义的律法,我们是该死的,基督替我们死了,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消除了我们在神面前的罪案。因着这替死,我们就能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
另一面,我们有犯罪的生命和性情,这需要基督的同死来解决;同死乃是基督带着我们一同死了。祂替我们死,解决了我们的罪案;祂带着我们同死,解决了我们犯罪的生命和性情。所以无论从那一面说,我们的罪得以解决,都是因着基督的死。在亚当里的死是可怕的,在基督里的死却是美妙的。基督用祂的死拯救了我们,使我们在神面前脱离定罪,在自己里面脱离罪性。
基督的复活,吞灭了软弱和死亡
在亚当里我们还有软弱和死亡的问题,这要借着基督的复活才得以解决。祂的死怎样解决我们的罪,祂的复活也怎样解决我们的软弱和死亡。死在我们身上作工,我们就软弱;复活的大能在我们里面运行,我们就刚强。死是极有权能的,能在我们身上产生软弱的结果,也能在我们里面作王。我们所有的软弱,都是死作出来的。然而,基督的复活大能,吞灭并胜过我们里面的死亡,使我们刚强。
基督的死解决了我们的罪,叫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成为义人。同样的原则,基督的复活把我们身上的死挪开,把生命带给我们。一面是罪和死,一面是基督的义和生(就是基督的复活)。我们在亚当里承受罪和死,在基督里得着义和复活。
基督的死在消极方面把罪消除,在积极方面把义带给我们;同时,基督的复活也把生命带给我们。我们越经历基督的死,就越蒙神悦纳;我们越经历基督的复活,就越摸着基督的生命。结果,罪和死在我们身上完全消除,义和生在我们身上完全显明。
两个联合
在亚当里的联合
现在我们来看两个联合:一个是在亚当里的,一个是在基督里的。在亚当里的联合,是我们生来就有的分,叫我们承受罪和死。这使我们不仅在神面前污秽,也在事奉神的事上软弱、无功用。譬如,有人听道听不明白,而听闲话却非常清楚,这就是死的表显─他在听神的话这事上是死的、软弱的、没有功能的。有的人讲生意、讲钱财,脑子转得非常快,但一和他谈圣经,他就糊涂了;这就证明,他没有读圣经的本能。就像主耶稣所说的,他们看是看见,却看不透,听是听见,却不领悟(可四12 )。许多人在世事上很有本能,一谈到属灵的事,就什么都不能,像死人一样,一窍不通;这是因为他们里面看和听的能力死了,失去了作用。他们有眼却是瞎的,有耳却是聋的;外面虽活着,里面却死了。
在基督里的联合
但如今我们是在基督里,是与基督联合的。我们所以能与基督联合,乃是借着信入。我们一信入,就在基督里与祂联合了;祂的死就是我们的死,祂的复活就是我们的复活。一面,祂的死临到我们,消除了我们的罪,洗净了我们的污秽,免去了我们的定罪;另一面,祂复活的生命也活在我们里面。祂的复活对我们不仅是客观的,更是主观的让我们经历里面的死被吞灭,使我们的软弱变为刚强。我们原来听不懂的,现在一听就明白;我们里面向着神的功能恢复了。如今我们乃是活的,里面新鲜、明亮了;死亡已被消除了。
所以,我们越经历主的死,在神面前就越有义,越满了义,并且蒙神悦纳;我们越活在主里面,主的生命就越充满在我们里面,我们就越是一个能经历死与复活的人。越经历死,就越脱离罪;越经历复活,就越脱离死。与基督同死同复活,不是道理,乃是经历。
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
罗六6 上半说,“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我们所以能在基督的死和复活的样式里与祂联合生长,是因为我们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们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了。我们受浸,是浸入基督的死;而与主同钉十字架,是当主耶稣被钉时,我们就已经与祂同钉了。从属灵的事实说,我们和祂一同死了;祂死的时候,我们也死了。我们这个旧人,就是我们里面的旧生命,因着基督的钉死,也与基督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了。
使罪的身体失效
结果就“使罪的身体失效”(6中)。我们的身体原是罪的工具,犯罪作恶就是它的职业。如今我们的旧人既已与主同钉十字架,我们那犯罪的身体就失效,等于已经失业了。
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六节下半说,“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罪的身体既已失效,我们就脱离了罪的辖制。罪在我们里面,原是作王、作主辖制我们的。现在我们的旧人因着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而死了,我们的罪身既已失效,就使我们脱离罪的辖制,不再作罪的奴仆。
已死的人,是已经从罪开释了
七节说,“因为已死的人,是已经从罪开释了。”这里的“开释”是法庭用辞。我们原是落到罪的手下,没有合法的途径能逃脱出来;但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救恩,一面解决了我们的罪案,一面也解决了我们的罪性。因此,在神看来,我们已经合法的从罪开释了,罪再也不能霸占我们,我们能完全脱离罪。
与基督同死,同复活
八节说,“我们若与基督同死,就信也必与祂同活。”保罗在此先说同死,后说同活,就是同复活;七节讲从罪开释,8讲复活。我们若与基督同死,就必与祂同复活。罗马六章一直在讲死和复活,意思就是,没有一个与基督同死的人是不被带进复活的。
基督既从死人中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主管辖祂了
九节说,“知道基督既从死人中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主管辖祂了。”我们与基督同死,必定与祂同复活,因为基督已从死里复活,并且祂死而复活之后,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主管辖祂了。
祂死,是一次永远地向罪死了;祂活,是向神活着
十节说,“因为祂死,是一次永远地向罪死了;祂活,是向神活着。”祂死,是一次永远地向罪死了,这就如同中国人所说的一劳永逸。祂的死是一劳永逸的向罪死了,意思是,祂不必再死了。同样的,祂活,也是永远的向神活着。
向罪当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当算自己是活的
十一节上半说,“这样,你们在基督耶稣里。”这是说到与基督生机的联合。我们都是在基督耶稣里的,若在基督耶稣之外,一切属灵的福分就都落空;必须是在基督耶稣里,我们才能“向罪也当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却当算自己是活的。”(11下)到十节,保罗已把基督的死与复活讲透了。那个死与复活乃是一劳永逸的;祂死是向罪死了,祂活是向神活着。祂的死与复活,不仅是祂自己的,也是我们的,因我们已与祂有了生机的联合,我们现今是在祂里面;祂的历史就是我们的历史。
到十一节,使徒就指示我们一条路:向罪当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却当算自己是活的。这个算自己死,算自己活,不是在自己里面算,乃是在基督里面算。你和基督联合,祂的死就是你的死,祂的活就是你的活。这个“算”字,按原文或可译为“认为”。算,不是一种技术,乃是看见一至十节所启示的属灵事实,自然而有的信,自然而有的认为。
这个算不是等到你软弱或跌倒时,你才用力去算;乃是圣灵开你的眼睛,给你看见你已经在基督里了,祂死就是你死,祂复活就是你复活。六章这里的算,多少还是在客观一面承认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事实;我们必须配合八章所启示的,在那灵里主观的经历这些事实。六章所说的一切,只有在八章所说的那灵里,才能成为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