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在基督里的得着(四)
读经:罗六16~23
本篇我们要来看罗六16~23。在1~11,我们看见我们在基督里已与祂联合,祂的死就是我们的死,祂的复活就是我们的复活。借此我们就脱离了罪,罪在我们身上再也没有地位。所以我们应当负一个责任,不要让罪在我们的身体里作王(12),并且不要将我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兵器,乃要献给神作义的兵器(13)。罪必不能作主管辖我们,因为借着主的救赎,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4)。
在律法之下的意思,就原则说,就是凭自己行义。什么时候我们靠自己作好,我们就是在律法之下。在恩典之下的原则,就是靠神活着,让神活在我们里面。今天因着基督的救赎,我们是在恩典之下活在神面前,不需要再靠自己的力量作好。到这里,使徒怕人对于“在恩典之下”有错误的领会,就在十五节说,“这却怎么样?因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么?绝对不可!”
 
作了我们所顺从者的奴仆
 
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
十六节说,“岂不晓得你们将自己献给谁作奴仆,以至于顺从,就作了你们所顺从者的奴仆么?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六章下半段的重点给我们看见,我们要负一个责任,到底要将自己献给谁?是献给罪,还是献给神?我们不要以为,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我们没有必要再去犯罪;我们不必、也不该将自己献给罪作奴仆,因为那结果就是死。
这死不仅是指我们身体的死,更是指属灵的死。属灵的死就是我们与神隔绝,叫我们属灵的情形软弱下来,在神面前失去属灵的功用。五至八章里的死,当然包括了身体的死,但更重在属灵的死。我们每次沾染了罪恶,都觉得自己和神有了隔绝,叫我们的灵软弱下来,同时也失去属灵的功能。当我们悔改,求主用祂的宝血洗净我们时,因着洗净,我们的灵就刚强起来,得以进入生命的交通中。我们每次沾染罪恶,都叫我们失去生命的交通,结果就是这里所说的死。这死也包括身体的死。一个基督徒若经常犯罪,他的寿命必定短;若学习敬虔,活在神面前,凭灵而行,不仅他属灵的生命丰满了,连他身体的寿命也会是长的。
 
或作顺从的奴仆,以至于义
十六节下半说,“或作顺从的奴仆,以至于义。”这意思是我们将自己献给神,顺从神,作顺从的奴仆,结果就叫我们在神面前有义。这里的义不是指我们得救时所得着的义,乃是指我们得救之后,在神面前有顺从的生活,叫我们在神面前有神的义。
有很多弟兄姊妹虽然得救蒙称义了,但还没有将自己献给神,还没有作顺从神的奴仆,就还没有这个义。他们的生活和神合不来,违反神的法则,和神的手续相悖,因此在他们得救后的生活里,没有神的义,也不合乎神的义。
当主耶稣从加利利出来要受约翰的浸时,祂告诉施浸者约翰说,“我们理当这样尽全般的义。”(太三15)在当时,神要祂所有的子民都到水里受浸,主耶稣是神成了肉体,也列在神的子民中,所以祂也必须到水里受浸。祂这样到水里受浸,乃是合于神的法则,神的手续;因此祂这样受浸,就是义。
我们得救之后若将自己献给神,顺从神,照着神的手续、神的法则行事为人,这种顺从的生活,结果就是义。但一个作罪之奴仆的人,他所有的生活都违反神的法则、神的手续,当然就是不义。那不义的结果就是死。
 
从心里顺从了我们被交于其中之教训的规模
十七节说,“感谢神,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从了你们被交于其中之教训的规模。”保罗的意思是,我们从前没有得救时,是作罪的奴仆顺从罪,随意放荡,现今我们蒙恩得救,要顺从神了。怎样顺从?他在此就教导我们要进到神顺从的规模里;那顺从是有规模的,不是随便的。怎样进到这规模里?乃是借着神的教训。这教训有一个规模,我们乃是受教导进入这规模,照这规模事奉神。
譬如,我们将水倒在杯子里,水随着杯形而就范。杯是圆形的,水就成了圆形的;杯是方形的,水就成了方形的。水不仅到了杯里,它也就范了。有的弟兄姊妹要顺从神,但不就范,没有规模。我们所以要读经,听真理,看属灵书报,就是要接受神的教导,因这些教导将我们教训到规模里来顺从神。
这好比一位弟兄看见自己已经在主里与主联合,与主同死、同复活了,并且他也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因此他不将自己的身体献给罪,乃将自己献给神。他有坚决的态度和坚定的意志,要将自己完全献给神,作顺从神的人。但要怎样顺从?乃是借着听神真理的教训,而这教训有个规模。他既顺从神,神就把他教导到那规模里,他就照着那规模顺从神。这位弟兄也许是方的,而神的教训是圆的;他这方的要被摆在圆的里面受对付;他在这规模里顺从神,才是真的顺从。
 
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十八节说,“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全本新约里没有“胜过罪”这句话。我们常讲得胜,胜过罪恶,但圣经里没有这说法。圣经是说,我们从罪里得了释放;不是我们把罪打倒了,不是我们消灭了罪,乃是我们从罪里得了释放。
原来我们是被罪管辖、捆绑,现今我们蒙到救恩,这救恩将我们从罪里释放了。不仅圣经这样说,我们的经历也这样告诉我们。保罗若还活着,你若问他,他里面的罪死了没有?他会告诉你说,他里面罪的成分和他以前作法利赛人时没有两样,然而有一点不同了。他作法利赛人时,罪将他辖制、捆绑;现今罪还在他里面,但他已不受罪辖制、捆绑了。他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与基督联合,在祂里面,虽然罪还在,但他已被释放了。
今日基督教里的人讲圣别,有两种错误的说法。一种是说,我们能作到一个地步,完全不犯罪,完全把罪打倒;人若没有这经历,就连重生得救都有问题。这种说法是根据约壹三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从前在上海就有一位领头的弟兄这样主张,有些弟兄附和他。有一天,他带着四个弟兄到上海外滩逛公园,五个人只买了三张票,其中两人是他出主意混进去的。其中一位弟兄觉得不妥,就问他:“这是不是犯罪?”他说,“这不是犯罪,这是软弱。”这个说法是何等的荒谬!
还有一种错误说法就是,我们对付罪,恨恶罪;我们若努力追求,到有一天,我们的罪就能从我们里面拔出去,好像拔出一颗坏牙齿一样。这是拔罪根的说法。他们以为撒但将罪栽到我们里面来,我们若追求主,爱主,有一天主就会将罪根拔出去。结果他们那种所谓圣别的生活,不是安息的生活,乃是天天咬着牙过拔罪根的生活。
神的救恩并不是这样。一直到我们被提那天,神还是把罪留在我们身上。我们得救了,爱主,属灵,常常祷告,也奉献,但我们会发觉,罪还在我们里面。如果保罗在这里,他会告诉我们说,“我的罪还在这里,不过罪在这里,我不在这里。另有一位,祂是我的拯救,我不靠自己活着,乃靠祂活着。我什么时候活着,什么时候罪就来了。我现在不活在自己里面,乃是活在祂里面,我把自己交给祂,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里面。这样,罪还在这里,但我不在这里,我从罪里得了释放。”请记得,一直到我们被提那天,罪还在我们里面,主并没有将它杀死,将它消除。但主有救恩,可以叫我们不活在自己里面,而活在祂里面。我们天天把自己交给祂,天天和祂交通,我们就从罪里得释放。
中国人说要克欲,这种说法是不合圣经的。圣经既没有叫我们凭自己对付罪恶,也没有要我们克制情欲。圣经乃是给我们看见,我们这些被情欲胜过的人,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主的灵今天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与主是联合的;我们要顺从祂,不活在自己里面,而活在祂里面。我们若有这经历,就能看见自己一直是败坏的,并能恐惧战兢的赞美说,我们这样败坏的人竟能不活在自己里面,而活在主里面,因此就将更多的赞美归给主。
 
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圣别
十九节上半说,“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着人的常情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保罗的意思是,我对你们讲属灵的道,讲得深奥一点,你们就不能领会,那么我就照着人的常情对你们说,你们没有得救以前,是将你们的肢体甘心献给罪。这罪是两面的,一面是不洁,一面是不法。不洁是污秽,不法是犯规。有的罪是叫你受玷污,有的罪是叫你犯规;受玷污不一定是犯规,犯规也不一定是受玷污。譬如,你在运动场上赛跑,可能跑出了白线,那一点没有污秽,那是犯规。有的事你作错了,是沾染了污秽,有的事你作错了,是犯规。这不洁不法,都是作罪之奴仆的结果。
十九节下半说,“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圣别。”这里先提义,后提圣别。林前六11是先提圣别,后提称义。在我们得救时,我们先圣别后称义;没有圣别,就没有称义。圣别就是我们从世俗里分别出来。称义就是我们合于手续,合于法则。我们得救时,乃是主的血和主的灵将我们从世界里救出来;这就是圣别。我们一分别出来,蒙了赦免,就合于神的手续,神的法则,我们就蒙称义了。这就如玻璃杯掉在垃圾堆里,当然要先从垃圾堆里拿出来,先分别、圣别出来。我们原是堕落到世界里,堕落到罪恶里,在我们得救那天,主将我们从世界里分别出来;这是圣别。随后,主用祂的血洗净我们;这是称义。我们刚得救时,是先圣别后称义。
在我们属灵的生活里,我们乃是先过义的生活,然后有圣别的经历。罗六19所说的圣别,不是得救的圣别,乃是生活的圣别。我们跟随主,将自己奉献给主,走生命的路时,就要看见在我们身上有许多的不义。我们不合法得来的东西,一祷告就觉得要归还;这就是对付不义。我们要顺从主,把不法得来的东西对付出去。这就是照着主的生命走前面的道路。你若昨天撒谎,今天不能祷告,就要认这罪,结果就叫你的生活以至于义。我们要对付到一个地步,没有不法在我们身上。这就叫我们的生活在神面前都是义的。
我们再往前去,主就来对付不圣的问题。头一段是对付不义,第二段是对付不圣。有的姊妹浓妆艳抹,这虽然没有不义,但她跟随主一段时间之后,觉得这和神不相称,不相称就是没有分别,和世人一样。和神不相称,这虽不是不义,却是不圣。我们若紧紧跟随主的灵而行,神不只叫我们过义的生活,还叫我们过圣的生活。义的生活是合法的,是合手续的;圣的生活是和神的性质相合的,是分别出来,与众不同的。我们越活在神面前,就越合于祂的性质。凡我们身上有什么东西,有什么情形,是与祂性质不合的,都是不圣,我们都要对付。使徒在十九节下半说到“以至于圣别”,这是指我们得救后,过着完全合于神性质的生活。请记得,在罗马书的分段里,第一段是称义(三21~五11),第二段是圣别(-五12~八13),这圣别是指我们的生活说的。在三、四章我们已得称义并得着永远的生命,但在六章我们才活出那个义来。六章的义和圣都不是在六章才得着,乃是到了六章才活出来。所以,我们若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结果就叫我们圣别,与神的性质相合。
 
罪的奴仆与神的奴仆
二十至二十一节说,“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受义的约束。那时你们有什么果子?不过是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使徒的意思是,从前我们作罪的奴仆,不受义的约束。现今我们回头看自己未得救时所作许多的事都是羞耻的,其结局就是死,叫我们的灵死,身体软弱,失去属灵的功用。二十二节说,“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圣别的果子,结局就是永远的生命。”这里的圣别,不是指得救时的圣别,乃是指得救之后的果子。我们若作神的奴仆,就有圣别的果子。我们若将自己献给主,顺从祂而行,结果我们里面就满有生命。这生命是永远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这生命使我们活泼、满足并刚强。生命的对头就是死。死叫我们软弱,死也叫我们失去属灵的功能。我们的经历告诉我们,我们若作罪的奴仆在罪恶之下,灵就下沉,属灵的功能也失去了。然而,我们若顺从神,过义的生活,以至于有圣别的果子,我们的灵就刚强,住在主里面,有属灵的功用;这些加起来就是永远的生命。
二十三节上半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犯罪有其工价,就是死。这死是指身体、魂、灵的死说的。现今的、将来的、永远的死,都包括在内。人犯罪作恶的工价,就是永远灭亡。当然基督徒不会永远灭亡,但灵里还是会有死亡的情形。二十三节下半说,“唯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远的生命。”死是我们犯罪所赚来的,所以是工价;永远的生命是我们白白得来的,所以是恩赐。一个是该得的报酬,一个是恩典的礼物。一个是工价,一个是恩赐。恩赐本是我们不配得的,但现在白白的得到了。我们若活在主的恩赐里,所得到的结果,就是享受永远的生命;不仅将来享受,现今也享受。
 
看见与奉献
六章有两个重点:一是看见,一是奉献。看见什么?看见我们在基督里了,奉献什么?将自己奉献给主,好在得胜的途径里。三节开头的“岂不知”,意思就是看见了。我们懂得了,明白了,看见我们和主同死同复活的事实,就将自己献上。这献上就是我们与主合作,结果就叫我们脱离罪,脱离死,以至于圣别,而享受神永远的生命。
到这里我们可以往前到八章了,但还有一个问题:保罗在六章没有把律法讲清楚。他在五章里讲罪,讲恩典,讲罪在我们里面作了多少,恩典在我们里面作了多少;罪是从撒但来的,恩典是从神来的。在六章里,他把罪和恩典进一步讲清楚,讲到怎样在恩典里,怎样脱离罪;这样,我们在恩典之下就脱离罪。这是六章的大意。但还没有把律法讲清楚,所以他用七章来说明。八章是接着六章的,七章是插入的话。六章里论到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4~15),到了七章再说明我们对律法该有什么态度。一个基督徒要过圣别的生活,要脱离罪的捆绑,就必须懂五至八章。
<< 第十五篇 >>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