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称义的界说
读经:罗三21~31
 
恩典和公义的矛盾局面
罗马书头三章所描写之人类可怕的光景,若按神圣别、公义的性情,人应该立时就被击杀,一刻也不能容让,但神本性的爱和恩典又使祂不能这样作。神是圣别、公义的神,又是慈爱、恩典的神;祂若赦免人,就抹煞了祂的公义和圣别,然而祂若灭绝人,又亏缺了祂的爱和恩典。因此,人堕落四千年来,神对人就一直处在这样矛盾的局面中:祂既不能随意恩待人,又不能审判人,真是左右为难。
在这似乎矛盾的局面中,神如何称义人?保罗在接下来的一段经文中,陈明称义的界说(三21~31)。
 
神摆出基督耶稣作平息处
三25上半说,“神摆出基督耶稣作平息处,是凭着祂的血,借着人的信。”这里的平息处,是出二五17约柜上的遮罪盖所预表的。在旧约,约柜上的盖所预表的平息处是隐藏的,藏在至圣所里;在新约,基督这实际的平息处是公开的,向一切的人摆出。
平息处也可译为施恩座,指神怜悯人、向人施恩的地方。神一面摆出基督作平息处,一面也设立祂作施恩座,那里有平息,那里就能施恩。主耶稣既已解决了神与人中间一切的难处,现在神无限的恩典就通过祂,向信的人满溢出来。
罗三25下半说,“为要在神以宽容越过人先时所犯的罪上,显示祂的义。”这里所说的“先时”就是在十字架来到之前,为时四千年的期间。在那段时间里,神一直在宽容人、忍耐人;为此恶人就讥笑说,没有神,因为这不像神公义的作法。正如诗篇中所说的:“恶人兴旺,”(七三3)“他们没有别人所受的苦,也不像别人遭灾难。”(5)“他们说,神怎能晓得?至高者岂有知识么?”(11。)为此神的公义蒙了不白之冤,岂知神所以这样宽容、忍耐,乃是在于那要来的十字架。
在旧约时代,人的罪并没有除去,仅为预表基督之祭牲的血所遮盖。神越过人这些被遮盖的罪,直等到基督来了,作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约一29)。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赎罪之血,除去了人先时一切被遮盖、被越过的罪。在越过他们的罪上,神已经向旧约的圣徒显示了祂的义。
罗三26说,“为着在今时显示祂的义,使祂能是义的,也能称那以信耶稣为本的人为义。”“今时”就是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自有人类以来,人所犯一切的罪,都借这十字架归在祂身上;当神看见罪在祂爱子身上时,祂立刻伸手击杀,没有丝毫顾惜。哦!请看十字架上神圣别、公义的审判:天地昏暗,磐石崩裂,那正是神伸张祂公义的时候,神的公义如同烈火,神在先时所积蓄的一切忿怒,都在十字架上向祂发泄净尽了。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弃绝我?”(太二七46下。)哦,这是何等的爱,这是何等的义,这是何等的救法。神啊,我们赞美你,你是何等的神!
“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在今时显示祂的义。”(罗三21上,26上)“如今”、“今时”都是指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人赎罪的时候,在那时刻,神使一切受造之物都看见,祂是何等公义的神,神的义因此得着完全的彰显;并且因着钉在十字架上的是那样的一位义者,所以祂那无瑕疵、无玷污的宝血,就使神的公义得着无限的满足,为此神向着人类再也没有要求了。
主耶稣基督既赎尽了人类的罪,除去了神与人中间一切的难处,现在神就能经过主耶稣把祂的义加给一切信的人;如今,信的人在耶稣基督里成了神公义的见证。
二十六节说,“为着在今时显示祂的义,使祂能是义的,也能称那以信耶稣为本的人为义。”神称我们信徒为义,乃是向新约时代以信耶稣为本的人,显示祂的义。称义是什么?称义是神照着祂义的标准称许人的行动。我们这被定罪的人,如何能使神照着祂义的标准来称许我们?乃是基于基督的救赎。基督的救赎应用到我们身上,我们就得称义。因此,救赎是神称义我们的基础,而称义是神的义显示出来。虽然神的义存在了许多世代,却没有向我们显示出来;直到我们相信主,呼求祂的名,神的义才向我们显示出来。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示出来,表明神的义与律法无关。我们绝不能凭律法得着神的义,律法是旧的经纶。如今在律法之外,神的义借着信耶稣基督,已经显示出来。
“信耶稣”,直译,耶稣的信,或,在耶稣里的信。我们绝不能凭着自己的信相信祂。基督是我们的信,我们凭这信相信祂,神的义就向一切这样信祂的人显示出来。在神新约的经纶里,神要人信那成为肉体的耶稣。人若不这样信祂,就是在神面前犯了唯一的罪(约十六9);人若这样信祂,就是在神面前得以称义。
 
借着信的律得称义
罗三27说,“既是这样,哪里有可夸的?完全没有了!借着什么律?借着行的律么?不是,乃是借着信的律。”我们无一人有可夸的。我们得称义,不是借着行的律,乃是借着信的律。这信不是起源于我们,乃是出于活的基督。
 
无人能靠行为称义
十节说,“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四1也说,“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照着肉体得了什么?”事实上没有人能靠行为称义,这条路是根本行不通的;所以三20说,“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神将律法赐给人,目的并不是要人遵守,反而是要人因着失败而学知,人不能遵守神的律法。
我们需要分辨律法本身与律法的义。“不可贪心”是律法,“不贪心”是律法的义。律法说,“不可贪心,”但人无法不贪心,所以无人能遵守律法。孝敬父母、不贪心、不拜偶像等,这些都是律法的义。神不是要人遵守律法,乃是要人得着律法的义。
称义既是神照着祂自己的义,宣告人为义,人就不能因自己的行为得神称义。神的义是绝对完全的、至高的。但人在神律法跟前的行为,无一是完全的。因为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三20,加二16)。不要说人的不义在神的义跟前不能站立;就是人的义,在神的义跟前,也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不能符合神义的要求,不能得神的称义。因此,我们在神面前绝对无法靠行为称义。
罗三30说,“神既是一位,祂就要本于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借着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不要说人不能靠行为称义,就是人有行为,若这些行为不是出于信心,在神面前仍然全无功效。
不错,亚伯拉罕受割礼是一个行为,但他所以受割礼不过是作他信心的凭证;他虽受割礼,却不是靠割礼被称为义,乃是因信称义。故此,一切没有信心的行为都是死的行为,在神面前是站立不住的。
靠行为称义乃是立功的思想,这就叫人在神面前有了可夸的。然而,27说,“既是这样,哪里有可夸的?完全没有了!”若是有一天人真能因行为称义,那是一件不得了的事,这就叫人在神面前有了可夸的。天上将再也没有赞美的声音,地上也断绝了感恩的心情,人也不再需要基督的救恩,这是神绝不容让的事。因为像这样的立功思想,是神永远旨意莫大的拦阻和难处,会使人离开基督而向神独立。然而,这个思想今日竟深入堕落人类的心思里。我们若真有认识,就知道这个思想在爱主、追求主的人里面,仍然常经过化妆后出现。感谢神,祂迟早要打碎你我所有“立功”和“作工”的思想。
 
只有信心才能被称为义
靠行为称义是靠自己称义,信心乃是宣告人靠自己不能称义。信心的对象乃是基督,是靠着祂的救赎才得称义;这是神所命定的路,也是唯一合法有效的道路。
三十一节说,“这样,我们借着信使律法失效么?绝对不是!反而坚固了律法。”行为的中心是在自己,因此在律法面前永远显出亏欠而被律法定罪。信心的中心乃是基督;只有信心才能坚固律法,满足律法,超过律法,而被律法称义。
<< 第六篇 >>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