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罗四1~25 。
在罗马三章我们已经看过,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借着信耶稣基督显明出来(21~31 )。神以宽容越过人先时所犯的罪,而将祂的义向旧约的圣徒显示出来;又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并借着我们信耶稣,白白的称义我们,而将祂的义向新约的圣徒显示出来。因此,神本于信称义受割礼的犹太人,也借着信称义未受割礼的外邦人。
亚伯拉罕得称义不是本于行为
保罗接着在四1~25给我们看见称义之活的表样─亚伯拉罕。亚伯拉罕这名的意思是“多人的父”。照着圣经,亚伯拉罕是犹太人和相信之外邦人的祖宗(罗四11~12 ,16~17 ,加三7~9 ,29 )。在亚伯拉罕的世代,人已经堕落并离弃神,神就从受造并堕落的族类中,呼召出亚伯拉罕作新族类,就是蒙召族类的父和元首。神呼召亚伯拉罕离开本地、亲族和父家,却没有告诉他要往那里去,这迫使亚伯拉罕信靠神。他不凭自己作什么,只完全信靠神。
亚伯拉罕是蒙召的人,也是信的人。他所信的乃是称无为有,并叫死人复活的神,他也因信被神算为义。他是我们众人的父,凡以信为本的,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
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为有福的
罗四6~7 说,“正如大卫也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为有福的:‘不法得赦免,罪得遮盖的人,是有福的。’”这是指基督受死的工作说的。相信基督受死的工作,就使我们的罪恶过犯得着赦免遮盖。在旧约,人的罪是得遮盖;在新约,人的罪是得赦免。
八节说,“‘主绝不算为有罪的人,是有福的。’”这是指基督复活的工作说的,神在复活的基督里看我们这些接受主复活工作的人,就如同从未犯过罪的人一样,连罪的玷污痕迹都找不到,正如复活的基督一样。
因信称义乃是神最初的思想,信是方法和道路,为要使人得着基督,因此信的子孙也就是基督的子孙。神要叫一切应许都归给信的子孙,而神应许的中心也就是基督自己;信乃是我们接受基督唯一的方法。
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因信才得称义
在一至八节里说到亚伯拉罕和大卫,使徒用这二人来说明因信称义。他所引证的这二人都不是卑微的人,乃是特殊、伟大的人,一个是以色列人头一代的先祖,另一个是他们头一个君王。保罗用他们来证明给犹太人看,像这样伟大的人都不能靠行为称义,何况是卑微的犹太人;这二人若需要因信称义,其他人就更不必说了。
到此为止,保罗已引证很多了,但他还有话要说。所以从九节起,他再进一步根据割礼的事实来说明:“如此,这称为有福的福是单加给受割礼的人,还是也加给未受割礼的人?因我们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这是承接第八节,意思是说,既照前八节所说,那因信称义的福,乃是在人行为以外临到人,这样,岂是单加给受割礼的人么?保罗先把犹太人征服到无话可驳,然后再把外邦人带进来。
受割礼的犹太人虽有律法,却不能靠行为称义
犹太人虽有律法,却不能靠行为称义,必须是因信称义;对此,犹太人无话可说。然后保罗又把外邦人带进因信称义的福里。他说,“这称为有福的福是单加给受割礼的人,还是也加给未受割礼的人?”(9上。)未受割礼的人是指外邦人;这样,就把这福加给外邦人。
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可因信得以称义
保罗根据亚伯拉罕受割礼的时间,证明未受割礼的外邦人也可因信称义,借此把外邦人带进因信称义的福里。他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是怎么算的?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还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9下~10上。)这因信称义的福既是在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算给他的,就无关割礼的问题。因此,并非到了割礼把犹太人与外邦人分开时,神才把因信称义赐给亚伯拉罕,乃是在犹太人与外邦人还无分别时,神就把因信称义的福赐给亚伯拉罕,所以因信称义与割礼并无关系,并且因信称义不仅赐给受割礼的人,也赐给未受割礼的人。
十节下半说,“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因此,犹太人所看重的割礼,在称义的事上毫无地位。犹太人夸他们的先祖、律法和割礼,但保罗在一至八节已把他们所夸的这一切,说得不如他们所看的那样特别。不错,他们的先祖和律法是特别的,但先祖称义不是靠行为,乃是靠信。先祖和律法并无可夸之处,因人在神面前得福,乃是因信称义;因信称义是在律法之外,与律法无关,也与割礼毫无关系。不管受割礼不受割礼,都可因信称义,也都该因信称义。
十一节上半说,“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时那信之义的印记。”保罗在十节把外邦人带进来,但他并未把犹太人丢弃;他一面带进外邦人,一面仍把犹太人抓住。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因信称义,足证外邦人也能因信称义,如十节所说;但十一节又说,亚伯拉罕因信称义虽是在未受割礼时,但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时那信之义的印记,所以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又受割礼,这就与犹太人有关系。如此,这一段话就把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包括在内。十一节下半说,“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这意思是,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是在他未受割礼时就称义,这叫他能代表一切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因信称义,使他在称义的事上,作相信之外邦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亚伯拉罕不只是犹太人的父,也是外邦人的父
亚伯拉罕既因信称义,所有因信称义的人就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三6~7 )。神称亚伯拉罕的信为义,神算亚伯拉罕的信为义,神也就要算一切和亚伯拉罕有同样信心的人为义(8~9 )。起初他未受割礼,但他因信称义,且在因信称义之后,又受割礼,所以罗四12 说,“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照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之信的脚踪而行的人。”犹太人以为亚伯拉罕是他们的祖宗,外邦人与亚伯拉罕毫无关系,但保罗在这里说,亚伯拉罕不只是犹太人的祖宗,也是外邦人的祖宗,不只是犹太人的父,也是外邦人的父。在圣经里,父表征元首和起头,正如亚当是人类的父、始祖、起头和代表。
父也是源头,一切都从他而来,从他而出。一个人能为父,意思是说他能为头、为元首、为代表。亚伯拉罕不仅是犹太人的父,也是外邦人的父,在因信称义的事上,在有分于神恩典的事上,他是元首、是头、也是代表。但犹太人认为亚伯拉罕只是他们的祖宗,却未想到在神的命定里,亚伯罕也是外邦人的祖宗。保罗这样说的根据是,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是在未受割礼时,故能作未受割礼之外邦人的父;同时他因信称义之后受了割礼,就作他未受割礼时因信称义的印记。这样,受割礼的犹太人不只在身上有割礼的记号,也就应当与亚伯拉罕同有信心的结果。因此,一切问题乃在乎信。外邦人无割礼,只因有信就得称义,犹太人有割礼也因有信,才得称义;若只有割礼而无信,就不得称义。
一切问题均在于有无信心。外邦人无割礼能信,如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犹太人有割礼而不信,就不能称义,在神看来并不是亚伯拉罕真实地子孙,乃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而非亚伯拉罕信心的后裔。真正能受神祝福的,不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乃是亚伯罕信心的后裔。犹太人虽从亚伯拉罕而生,但因无信就与神无关。人得以在神面前蒙恩得福,与他是不是犹太人并无关系,只在乎有无信心;外邦人有信心,就得亚伯拉罕的福,犹太人有割礼而不照亚伯拉罕信的脚踪去行,就得不着亚伯拉罕的福。
因信称义的所得
神应许亚伯拉罕,或他的后裔,必得承受世界
罗四13 说,“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或他的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借着律法,乃是借着信的义。”这节又是另一起头;九至十二节是根据割礼的事实,说明犹太人和外邦人唯有因信才能得称义,13又再进一步给我们看见,因信称义的所得是什么。你若不认识神,就不知这福有多大;并不只像一般人所说,上天堂不下地狱这么肤浅。神应许亚伯拉罕,或他的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你或许得救多年,圣经也读过多遍,请问你知道得救的人要承受世界么?许多基督徒只知道神赦免我们的罪,使我们得永生、不至灭亡,却从来不曾想到,也未曾看到,因信称义的人要承受世界。
在神的命定里,我们将要承受世界。神当初创造世界,本是把世界赐给人;神把世界赐给祂所造的人,使祂所造的人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创一26 )。神要祂所造的人在伊甸园耕种看守,表明神把造好的世界交给人,要人承受(二15 )。然而,人堕落犯罪,被神从伊甸园赶出,就失去世界(三24 )。然而,那世界在主回来时要再交给人管理。
太五5 说,“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承受地土与进诸天的国有关,因为三节说,“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诸天的国是他们的。”我们把这两节连起来看,就知道承受地土与进诸天的国有关。有一天我们要进诸天的国,也必承受地土;那时神要把地土交给亚伯拉罕和他信心的后裔,把世界交给他们管理。
不是借着律法,乃是借着信的义
因信称义叫我们有资格将来承受世界
我们都是得救的人,但很少人知道:因信称义的结果,乃是叫我们有资格将来承受世界。你知不知道将来全世界都要交给属神的人?你若信约三16 所说,我们这些信入祂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就也该同样信罗四13 所说,我们这些因信称义的人,不只得救不至灭亡,有一天神更要叫我们承受世界。
堕落的基督教所传的福音已经走了样;盼望今后我们传福音时,要把这福音告诉人,叫他们不仅不要贪爱世界,更叫他们看见,这世界如今是卧在那恶者里面(约壹五19 ),满了罪恶。有一天主要来洁净、清理世界,把世界从那恶者手里夺回,交给亚伯拉罕和他信心的后裔。那时人将看见这班新人类,就是亚伯拉罕和他信心的子孙,要承受世界,管理这地;这才是福音的目的,也是因信称义的结果。
人得为后嗣是本于信,不是本于律法
罗四14 说,“若是本于律法的,才得为后嗣,信就成了虚空,应许也就失效了。”为什么呢?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的后裔要承受世界,不是在亚伯拉罕受割礼之后,乃是在他受割礼之前,所以“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3 )。亚伯拉罕信神,所以神应许他的后裔要承受世界,这与律法和割礼无关。信乃是在律法之外,若属律法才为后裔,那应许就失效,信也就落为虚空了。
十五节再对律法加以解释:“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律法不能叫人作后嗣,不能叫人承受世界、承受基业,律法只显明过犯叫你忿怒,律法是产生忿怒的。人也许以为律法是为防止过犯,但这里说律法是为暴露过犯。犹太人看律法为宝贵,但保罗说律法不能使人称义得福,只能产生忿怒。人有罪恶过犯,非借律法不得显明;那里有律法,那里罪恶过犯就显明出来,神公义的忿怒也就临到。
十六节说,“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于信,为要照着恩,使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本于律法的,也归给那本于亚伯拉罕之信的。”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只要有信就得着应许,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后嗣。
亚伯拉罕信那叫死人复活,又称无为有的神
十七节说,“亚伯拉罕在他所信那叫死人复活,又称无为有的神面前,是我们众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亚伯拉罕在两件事上信神:第一,以撒的出生,关系到神是“称无为有”的神。第二,献上又得回以撒,关系到神是“叫死人复活”的神。亚伯拉罕乃是信这样一位神,并将祂应用在自己的处境中。这里的复活是指人死了再得生命,而这生命不是指受造的生命,乃是指神永远的、非受造的生命。一面,神叫死人复活,得着祂的生命;另一面,神称无为有,原本没有的东西,祂说有就有(诗三三9 )。
神有两大创造:第一是称无为有,第二是叫死人复活。神在宇宙中作了这两大工作:一是在旧造─称无为有;一是在新造─叫死人复活。神在你身上也有这两个创造;原来宇宙中没有你,现在从无生出你来。但你犯罪作恶,落在死里,神又来作工,叫你这死了的人活过来。亚伯拉罕信神称无为有,又叫死人复活,这信就叫他成为众人的父,就如十七节下半所说,神已经立他作多国的父。
“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这是根据创十七5 的话。神立亚伯拉罕作多国的父,不仅包括犹太人,也包括外邦人,凡信的人都包括在内。我们原来是亚当的后裔,亚当的族类,现在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亚伯拉罕的族类。不只是罪得赦免,乃是整个族类都改换了,从前是肉体的后裔,现今是信心的子孙。世世代代,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凡与亚伯拉罕有同样信心,信神是称无为有,叫死人复活的神,就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亚伯拉罕在无可指望的时候,仍靠指望而信,就作了多国的父
罗四18 说,“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仍靠指望而信,就得以照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的话,作多国的父。”在亚伯拉罕看,他是已死的人,他和他的妻子照生育看,也是死了,是不会生出后裔的,但他信神能把后裔赐给他;这意思是,他天然的生命作不到,但他信神能作。神应许亚伯拉罕时,亚伯拉罕并无子孙,但神说他的后裔要承受世界。那时他并无后裔,但神说他要有后裔。
亚伯拉罕是所有蒙神呼召之人的父,是神所拣选新族类的头一位。我们原是生在堕落的亚当族类中,如今蒙了重生,进入蒙召的亚伯拉罕族类中。凡像亚伯拉罕以信为本的人,都是这新族类中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三7 )。
罗四19 说,“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也已断绝,他的信还是不软弱。”换句话说,他血气的力量、天然的力量已经没有了。亚伯拉罕没有力量生儿子,撒拉也没有力量生儿子,神就在这时候使他们生以撒。这就是说,神要亚伯拉罕断定自己是必死的人,是已死的人,好使他能信那叫死人复活、称无为有的神。神的目的是要亚伯拉罕看见他自己不是父。神要等到亚伯拉罕所有天然的力量都衰败的时候,才使他生以撒。
亚伯拉罕满心确信,神所应许的,祂也必能作成
二十至二十二节说,“总没有因不信而疑惑神的应许,反倒因信得着加力,将荣耀归与神,且满心确信,神所应许的,祂也必能作成;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这里的确信含示:我们必须了结自己,承认我们一无所是、一无所有、也一无所能。每一步路,我们都必须信靠主。我们不知道如何行事,只知道如何信靠主。我们信靠祂,确信祂必成就祂所应许的一切。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我们的称义
二十三至二十五节说,“算为他的义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就是为我们这些信靠那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人写的。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我们的称义。”主的死是消极的工作,除去我们的罪所当受的刑罚,叫我们不再被定罪;祂的复活是积极的工作,叫我们在神面前有了新的地位,叫神称我们为义,承认我们乃是义人。
基督的死已完全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因此,我们借着祂的死,就得神称义(三24)。祂的复活有力地证明神已悦纳祂为我们的死;祂的死已经满足神的要求,并且完成神要祂为我们作的一切。因此,基督的复活是我们得神称义的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