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
利未记的预表(十一)麻风的不洁(一)
本篇信息我们要来看利未记十三至十四章的预表,就是从人里面发出的不洁,也就是麻风,与我们有何切身的关系。我们都是在属灵上患麻风的人,所以需要知道为何会有麻风,并如何得着洁净。
 
麻风的表征
麻风表征从人里面发出来的罪行;这不是指一般轻易就会犯、不知不觉就有的软弱、错误等类的罪说的。麻风乃指人任意妄为的罪,就是明知是罪,会得罪神,还执意去犯的罪。麻风所表征的罪,比发脾气,责怪弟兄,或者与姊妹合不来深多了。
麻风指人明知故犯、任意妄为、定意顶撞神的罪(诗十九13)。这一种任意妄为的罪,在旧约圣经里有三个事例:一是米利暗(民十二1~10),一是以利沙的仆人基哈西(王下五20~27),一是乌西雅王(代下二六16~21)。米利暗因为顶撞摩西,背叛神的权柄,而患了麻风;基哈西因为贪了不该得的钱财,破坏神恩典的原则,而患了麻风;乌西亚王因着不守自己的地位,明知自己不是祭司,不能到殿里烧香,却明知故犯,而患了麻风。这三个事例给我们看见,麻风不是指那轻易、不知不觉而有的过失和错误,而是指人明目张胆,明知会得罪神,还定意去行的。所以,利未记十三至十四章,才把麻风看得这样严重。按这两章圣经看,癣、疮、火斑这一类的病症是较轻的;麻风是严重的,表征人特意、故意在神面前任意犯的罪。
 
人在肉皮上的肿块、癣或火斑
人在肉皮上的肿块、癣或火斑,原则上都是指人外面的错误、弱点和过失。肿块指皮肤上起了一种多余的包,表征人与人之间有了疙瘩,有不和的光景。比方,你心里不太喜欢某位与你同住工人之家的弟兄,这就是肿块。癣比肿块轻一点,癣只会痒,不像肿块那样明显的起包会痛。虽然不会痛只会痒,也是叫人不舒服。换句话说,你与人之间相处的那一点难处,有的像肿块,是重一点的、明显的,会觉得痛;有的像癣一样,比较不明显,没有起包,也不觉得痛,只不过会发痒,叫你不舒服。
“火斑”原文的意思是发亮的点,指骄傲说的,意即人在某一点上有骄傲,想显扬自己身上可夸的点。许多时候你与人相处不来,就是因为你要夸口,要显扬自己。你若没有在某一点上骄傲,要显扬自己,要夸口,你身上就没有与人相处的难处。难处就在于你要显扬自己,要夸口,所以这骄傲的思想在你身上成了火斑。这是我们肉身上常有的毛病,是在亚当里的天性,是我们的弱点,在所难免,不是严重的罪。好比作妻子的一直要显扬自己,作丈夫的一直要自居高明,这就是火斑。然而,这个情形很难断定是麻风。
 
要带到祭司面前察看
人在肉皮上的肿块、癣或火斑要断定是否为麻风,就需要带到祭司面前察看(十三2)。祭司是事奉神的,也是代表神的。人奉献之物的重量,要以圣所的秤为准(二七3,25);人身上长的是不是麻风,也要以祭司的断定为准。二者原则是一样的,都要让神断定。神的断定是有凭借的,如果是重量,就借着秤断定,如果是身体上的毛病,就借着祭司断定。祭司首先是指主耶稣,其次是指事奉神的人。在神子民中间必须有像祭司这样的人,能断定神子民身上的弱点、过错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就今天实际的应用说,乃是由地方召会中的长老,断定一个人该不该与神的百姓隔离,断绝交通。林前五章说,要将恶人从召会中挪开(9~13);这个断定是长老们作的,长老们作这事时,是站在利未记十三章祭司的地位上。
若长老们知道有信徒软弱了,就要审断是否到了需要隔离的程度。换句话说,要看有没有患麻风,以致必须与神子民断绝交通,离开神百姓的营,也就是从召会中被挪开。一位弟兄所犯的罪,是否达到与神子民断绝交通的程度,需由长老们断定。长老们断定,就是祭司的断定。从利未记的记载我们看见,祭司审断时一面很谨慎,很严格,一面抱着宽容的态度;若不是有确定的证明,而仅仅是怀疑,祭司就不下断案。祭司会将患者隔离七天,之后再察看(十三4~8)。这乃是神莫大的恩典,盼望人不至于软弱、严重到患麻风的地步,以至于从神子民中间被隔离。在神子民中间必须有一班人,能在软弱的人身上尽祭司职分,鉴定他们身上的罪和毛病是不是麻风,是否需要被隔离。
 
麻风的断定
人若有了肿块、癣、火斑等症状,要断定他是否患了麻风,必须有以下几个凭据:
 
毛变白
灾病处的毛已经变白(3)。毛表征行为的力量;毛变白意即行为的力量衰退了。当人老了,头上的毛发就衰退变白,也就是能力改了样。比方,你看见一位弟兄忽然不常来聚会,既不作见证,也不传福音,更不和信徒来往,甚至不读经、不祷告了,这就是他的毛变白,过正常生活的力量衰退改样了。从前他正常聚会,不仅祷告、读经、传福音、作见证,并且和弟兄姊妹来往。现在,他改了样,变了颜色,失去那些能力了。又比方,一位弟兄和另一位弟兄处不来,你一时难以断定这是不是麻风。然而,你发现其中一位不聚会,不祷告,不读经,不传福音,不作见证了,并且遇见弟兄们也不开口,不和弟兄们接触,这就是毛变白了。你就知道这位弟兄不是平常的软弱,不只是肿块、癣、火斑,不只是骄傲、显扬自己而已,他里头可能大有毛病。他属灵的力量衰退了,就是毛变白,凭此就能断定人患了麻风。
 
深于皮
灾病的现象深于肉上的皮(3),意即人的弱点、错处,不光是表面上一点点的过错、错失,而是深于他的居心。恨弟兄,与弟兄合不来,若是存心、定意如此,就是深于皮,比表面上与弟兄合不来严重多了。深于皮有两面的意思:一面是隐藏的、隐密的,不是明显表现出来的;另一面是指比表面上的软弱、短处深多了,是深到人的存心、意志里;指明是人存心、定意与弟兄闹别扭,与弟兄不合。这就是麻风。
若符合两个条件,就是灾病处的毛已经变白,以及灾病的现象深于肉上的皮,便是麻风的灾病。比方,这位弟兄与另一位弟兄一直合不来,闹别扭之余,他开始不读圣经,不祷告,不聚会,不传福音,也不作见证;这就是毛变白了。另一面,他与弟兄不合,不再只是一时不高兴,一点外面的软弱,而是他里头存心、定意与弟兄不合,这人里头就是患了麻风。
 
火斑在肉皮上变白
火斑在肉皮上变白(4),这是生病过后的好现象。变白不是表征即将生病或刚生病,而是生过病后显出来的痕迹。按属灵的意思说,虽然人有过错误,但这个错误已经过去,而且他肯承认,不遮掩。比方,这位弟兄与人合不来的情形过去了,并且他坦白承认自己有这个弱点,求主赦免他,这个就是火斑变白了。又比方,丈夫一直在妻子跟前显扬自己,妻子又不服丈夫,结果两人彼此不合,都生了火斑。然而,当丈夫自我显扬过去了,并且羞愧、谦卑的承认这个弱点时,这就是他的火斑变白了。虽然还留下病症的痕迹,但这个痕迹说出他的罪、他的弱点已经过去了,因此就不再有麻风的成分。
 
隔离七天
若是祭司察看患者的现象,不像是完全好了,也不像是正在发病,很难断定是不是麻风,就要将他隔离七天(5)。这个隔离七天的作法是神莫大的恩典,说出:第一,神尽力盼望人能好转;第二,神是宽大的,人若没有明显罪的证明,神不轻易定罪人;第三,人身体上虽然有肿块、癣、火斑,但身体里有一种生命的能力能克服这些毛病。换句话说,一面,神一直盼望我们有好转;另一面,神不轻易定我们的罪;再一面,我们里面有生命的能力,能医治、吞灭我们这些毛病。只要我们能给里头的生命一个机会,就会改变我们的病状。所以,神给人七天的工夫。在这七天里,人若肯接受生命的供应,生命在他里头就有一个杀死的能力,叫他身上的毛病完全得到恢复。过了这七天,当祭司再来察看时,看见他身体的样子恢复了,就可以断定他是得洁净了。隔离七天虽然说出神的宽容、神的忍耐、神的盼望、神的医治能力,但另一面也说出神是严格的,是不放松的。从严格的这面说,虽然这个患灾病的人是可疑的,还不能断定有没有麻风,但也得把他隔离起来,叫他暂时失去自由,不能随便与神的百姓来往,好使他的光景得以显明。这意思是,我们帮助有问题的圣徒时,应该根据这原则,一面是宽容、忍耐的,盼望生命在他里面医治,改变病状;另一面还得当心并留意,不能随便给他像从前那么多的自由。在他没有出事之前,我们看他是个完全没有问题的弟兄,他一切都是自由的;然而,在看见他和另一位圣徒大吵一架之后,我们心里就有数,有的事情不能给他太多机会,让他与别人有过多的接触。
我们要领会,这都是我们学习在神子民中尽祭司职任的人该学的功课。一面我们不能太狭窄、太厉害,我们应该宽大、忍耐;另一面,我们还得谨慎、严格。看见一位弟兄或姊妹闹过事之后,我们不能像从前给他们那么多的自由。一面,不能轻易断定他有麻风,而把他从召会中挪开;另一面,也不能因为现在不能断定他有麻风,就照旧给他从前那样多的自由。这两面我们都要仅慎,要作得恰当。
 
灾病发暗,没有发散
隔离至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灾病发暗,且没有在皮上发散,就要定他为洁净(6)。七天表征一段完全的时间。比方,在一段完整的时间之后,你再去看那位与人有难处的弟兄,那个难处消下去了,那件事暗了,没有那样鲜明了,同时不发散,你就知道他里面有了生命的恩典,他得医治了。再举例,有位弟兄也许经常去看电影,过了一段时间,这位弟兄在看电影的事上,好像暗下来,淡下来了,同时不往外发散,这时就知道他里面得了恩典的医治,得了生命的医治。我们要看见,神不是用药来医治,乃是给人时间,让身体的生命吞灭身上的病症。这表征这样的难处不能用人的方法医治,乃要给人时间,让神用祂的生命和恩典,在人里面作恢复的工作。到了这时候,那个新鲜的病症变暗沉,淡下去,同时也消下去,不发散了,这就证明他不过是外面有一点软弱,不算是麻风。
 
灾病发散
灾病若在皮上发散,就要定他为不洁净,那是麻风(8)。若是过了一段时间,这位患灾病的弟兄闹得更厉害,不只和一位弟兄有难处,甚至和其他几位弟兄也有难处,这指明灾病发散了。毫无疑问,这就是麻风。
 
旧病发白处长出红肉,就是旧麻风发作
人皮上若长了白肿块,使毛变白,在肿块之处有了新长的红肉,这就是旧麻风发作(10~11)。换句话说,旧麻风发作,乃是在发白的地方又显出红肉。红肉,原文意新鲜的肉,新的肉。肉变白乃指病发作过了,红肉是指毛病正在发作。
人若生过麻风,有痕迹在那里,但痕迹上显出红肉,那就是麻风的灾病在里头又发作了。人旧有的弱点从前好像已经消沉,停下了,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在那个弱点上又有一种新的情形显出来,又活跃起来了。例如,他又与弟兄起争闹了,这就说出他的旧麻风又发作了。
 
全身变白
祭司察看患灾病的人,全身若长满了麻风,都变为白,就要定他是洁净了(13)。全身变白,意即人犯过罪,在神、在人面前都承认了,就可定他是洁净了。像诗篇五十一篇里的大卫,是个满身麻风而全身都变白的人。大卫的的确确犯过罪,并且这罪不是偶然犯的,是特意、定意犯的;大卫谋杀乌利亚,夺了他的妻子拔示巴(撒下十1)。大卫特意的犯罪,实实在在是患过麻风,然而在诗篇五十一篇,我们看见他悔改求神赦免,这就是患过麻风,又变白了;他在神面前把罪都承认,他就洁净了。
 
红肉变白
利十三13说,全身若长满了麻风,都变为白,就是洁净了。接着十四至十七节说,“但红肉几时显在他身上,…祭司看到那红肉,就要定他为不洁净。…那是麻风。红肉若又变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这个红肉变白,表征这个毛病过去了,留下一个生过病的痕迹。所以,红肉指病正在发作,变白指病发作过。
 
长疮处起了白肿块或白中带红的火斑
十八至十九节说,“人若在肉皮上长疮,却治好了,在长疮之处又起了白肿块,或是白中带红的火斑,就要给祭司察看。”“疮”表征人在外面显出一种弱点或罪过。例如,有的人好争、好赌、爱跳舞、爱占人的便宜等,这是人外面的生活出现一种有病的光景,好像生了疮。人在得救后,这些毛病便蒙了医治。比方,从前好赌,爱贪人小便宜,得救后不赌,不贪了;但是过一段时间,因着软弱,从前的弱点又发出新的现象。这就是“在长疮之处又起了白肿块,或是白中带红的火斑”。“起了白肿块”,是说这毛病才刚发生;显出白肿块的光景,意思是他这毛病之前只是暂时蒙了医治,实际上还没有完全过去。“白中带红的火斑”,是指这毛病不仅没有完全过去,还发作得很盛、很火热。火斑含有显扬自己、骄傲、自恃、自夸、自信等意思。
人一有这些情形,就需要让祭司察看。这意思是,当信徒中间出现一些弱点与罪过时,有祭司职分的人需要留心察看他们的情形,是否构成叫他们和神子民不能交通的罪。二十节说,“祭司要察看,若现象洼于皮,其上的毛也变白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那是麻风的灾病在疮中发作了。”这是说他的毛病深入于皮,情形严重,需要隔离,不能与神子民交通。然而,“若其上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隔离七天。”(21)这是指他的情形无法断定,需要隔离七天,观察他的状况是否消下去,有没有发散,才能断定他是否洁净(23)。若还不清楚,就要再观察。
 
火伤处的红肉成了火斑
二十四至二十五节说,“人的肉皮上若有了火伤,火伤处的红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带红,或是全白,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变白了,现象又深于皮,是麻风在火伤处发作,就要定他为不洁净,那是麻风的灾病。”“火伤”是指人的火气,上火、冒火、生气了。人冒火发了大脾气,就是显扬自己,一直有自己的主张和坚持,不肯谦卑下来,不肯原谅别人,一直定罪别人,称义自己;这就是火斑。这种火斑是由于火伤,由于人发脾气,不能约束自己,反而显扬自己,定罪别人而生出来的。或者你从前有过这毛病,如今又发作了,这就是“白中带红”。“或是全白”是指火斑之处完全变白了,意思是你可能完全发作过,现在都承认了。在这种情形下,就要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按着原则断定。
二十六至二十八节说,“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隔离七天。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发散开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那是麻风的灾病。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在皮上发散,乃是发暗,是火伤的肿块,祭司要定他为洁净,因为不过是火伤的疤痕。”若是火斑中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没有发作的情形,就需要隔离观察七天。火斑若在皮上发散开了,就是不洁;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在皮上发散,就是洁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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