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我们要来看利未记二十三章节期条例的要义,以及二十四至二十七章补充条例的要义。
读圣经不能只读表面字句,乃要读出内在的含意和思路。表面看利未记一至十七章是记载一些献祭和事奉的条例,但其内在含意和思路乃是指明一条亲近神的路,告诉人如何能与神接触,进到帐幕与帐幕里的神相交。十八至二十二章接着说明,进到神面前与神接触的人,应该有怎样不同于世人的圣别生活。这其中的思路是一贯的,首先说到人如何能进到帐幕,然后说到人从帐幕出来后,在外面要如何生活。一至十七章好比早晨我们来到神面前,与神有甜美的交通和接触;十八至二十二章则好比我们从祷告的内室出来后,遇见父母、配偶、儿女、亲友时的行事为人,乃是圣别洁净、与众不同、和世人有别的。简而言之,一至十七章引我们到神面前接触、亲近神,十八至二十二章告诉我们该如何过日常的生活。
神是喜乐并可享受的
二十三章开始说到节期的条例。从经文我们看见,神是喜乐的神,也是可享受的神;不认识神的人以为神是可怕的。在马太二十五章,有一个又恶又懒的奴仆说主是“忍心的人”(24~26 )。他认为主是严厉可怕的(参路十九21 )。然而,我们若真认识神,就知道祂不是忍心的神,而是喜乐的神,并且是可享受的神。其实,人里面那享受美好食物或事物的爱好,原是受造而来,因为神是可享受的;但人因着堕落,有了败坏的天性,就过度滥用人享受的爱好,而陷入罪中。
在马太十一章,主叹责当时的世代说,“我们向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哀歌,你们不捶胸。约翰来了,不吃不喝,人就说,他有鬼附着。人子来了,也吃也喝,人又说,看哪,一个贪食好酒的人,一个税吏和罪人的朋友。”(17~19 )那时施浸者约翰来了,不吃不喝,犹太教徒就说他是被鬼附了。人子耶稣来了,又吃又喝,人又说祂是贪食好酒的人。到底那一个对呢?两面都对,因为不吃不喝是出于神,又吃又喝也是出于神;但因着人观念不正确,就认为两面都错。当施浸者约翰来时,他是要领人悔改,叫人为罪忧伤,没有胃口吃喝,但人却不因罪忧伤而捶胸哀哭。主耶稣来了,祂乃是把救恩带给人,向人吹笛,叫人喜乐:祂乐于与人同吃同喝,但犹太教徒并不喜乐,既不响应,也不跳舞。这段话说出神的思想和人的宗教观念完全不同。
耶和华的节期就是筵席,神要与祂的百姓一同享受
在人的宗教观念里,有所谓的斋戒;佛教、罗马天主教里都有这种思想。这是因着人不够认识神,在自己的宗教观念里,认为要刻苦己身才能蒙神喜悦;这些人都没有看见利未记二十三章。在十八至二十二章,神虽然对事奉的人有许多圣别的要求,但到了二十三章就不再有要求,而是只有节期。“节期”也可说是筵席;逾越节也可说是逾越筵,无酵节是无酵筵。二节说,“这些是我耶和华所定的节期。”说到神的节期,或神的筵席,包含两面的意思。一面,在这些节期里,各种祭物献到神面前,让神来坐席有所享受,使神自己得饱足;另一面,这些节期是神为祂百姓以色列人所摆设的筵席,要让祂的百姓有所享受。这就如今天我们受邀赴筵席,那筵席不仅是为着主人,也是为着所有受邀的人一同享受。
在十八至二十二章对于圣别的严格要求之后,二十三章单单说到节期。这说出神不愿意人的生活是单调的,祂要人的生活是有调节的。这些节期当然有许多属灵的意义,但原则上我们要知道,神没有意思叫人在地上过刻苦的生活。神虽然在人身上有呼召,有要求,要人为祂出代价;但出代价与刻苦己身,完全是两件事。宗教观念认为要刻苦己身,才能蒙神喜悦;但神的意思不是要人刻苦,乃是要人过正确的生活。当神有要求时,的确需要人出代价跟随祂。就如摩西长在埃及的王宫里,当神呼召他,他就离开皇宫,走了旷野的道路,这是神喜悦的。然而,神并没有要摩西在王宫过刻苦的生活(徒七20~36 )。这种以为刻苦就蒙神喜悦的思想,是一种宗教观念。利未记二十三章给我们看见,神并没有这个意思;神乃是要祂的百姓在地上过快乐并有所享受的生活。
安息日─表明神要祂的子民过一种安息的生活
在节期的条例里,首先说到安息日。三节说,“六日要作工,第七日是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当有圣会。你们什么工都不可作;这是在你们一切的住处向耶和华守的安息日。”神不要人天天作工,祂命定人六天作工之后,要歇息一天。每七天有一个安息日,表明神要祂的子民过一种安息的生活;神的子民乃是一班有安息的人。安息是作为神子民的一个表征和见证。
从前在中国,劳力的工人一年只休息三天。在大户人家工作的仆人,从岁首作到年终,从早作到晚,没有一天休息。神的百姓却不是这样,神要祂的百姓所过的生活,是有安息的。为神活着的人,不是劳苦的,乃是安息的。神要给人享受节期与筵席,这享受的第一面就是安息。当你被人请去赴筵席,因为要坐下吃喝,自然就把手上的工作停下来。人在生活中对神的享受,头一面就是安息。你我今天事奉神,头一个感觉应当是安息。即使我们忙于服事,也要有安息;我们若没有安息,就不能事奉神。我们若真认识神,连事奉都是与神一同享受耶和华的筵席。从岁首到年终,每七天安息一天;神要我们作享受安息的人。
七个节期─表征完满的快乐,完整的享受
节期的第一面是安息,第二面是享乐。除了每年经常性的七天有一个安息日,另外一年中有七个节期;在这七个节期里,神的百姓都与神一同享受快乐。安息日是重在安息,而七个节期虽然也有安息,但意义上不仅是安息,更是安息加上快乐。在这些节期中有神的筵席,神邀请祂的百姓和祂一同吃喝快乐。
路加十五章有一幅描绘过节的具体图画。有一个小儿子离家远去,耗尽家产后醒悟过来,回到父家。父亲吩咐奴仆说,“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让我们吃喝快乐。”(23 )在这个筵席里,不仅悔改的小儿子吃了,父亲也吃了。这就如同逾越节,有一个罪人悔改归向神,神立刻为他设立救恩的筵席。在这救恩的筵席里,不光是悔改的罪人享受,神也享受,正如那父亲所说的:“让我们吃喝快乐。”
神所定的这七个节期可分作两组,前四个是一组,后三个是一组。“七”在时期上是个完全的数字;七天是一周,七年又是年的一个周期,在一年之内有七个节期。所以,“七”不光是一个完全的数字,在时间上也指明一段完全的时期。圣经里每逢说到“七”,都是指一段完整的时期;七个节期就是完整的筵席,表征完满的快乐,完整的享受。
前四个节期
圣经里的“七”有两种分法:六加一,或四加三。比方,创世记说到神六天创造,第七天安息(二2 );启示录里的七号、七碗,都是六加一(八1~九1,十一,十六)。六加一是神在创造里和人的关系。“六”是一个创造的数字,六天创造,第七日安息。启示录的七号、七碗,是神来刑罚、审判祂所创造的宇宙,是造物主来审判受造者。至于四加三,并不是神在创造里和人发生关系的数字,乃是三一神在救赎里与受造者发生的关系。启示录里的七封书信,说到七个召会是四加三(二1~三1)。因为召会不是创造里的故事,乃是救赎里的故事。
利未记二十三章的七个节期,不是属于创造里的故事,乃是属于救赎里的故事;所以是四加三,指受造的人加上三而一的神。这些节期分为两组,前四个是一组,在上半年;后三个是一组,在下半年。前四个节期的头一个是在正月(5 ),后三个节期的头一个是在七月初一(24 ),是下半年的头一天。
头一组的四个节期:逾越节(5 )、无酵节(6 )、初熟节(10 )、五旬节(15~16 ),就其预表来说,逾越节预表经历基督的救赎而得救;无酵节表征得救后过无罪、圣别的生活;初熟节指经历复活的基督作初熟的果子;五旬节献上的两个饼(17 )是指犹太和外邦两面的召会,乃是生命成熟的产物(林前十17 ,徒十34~35 )。就预表说是饼,就实际说是召会。这几个节期的次序,正符合我们信徒的经历:首先是得救,接着开始过圣别的生活,然后有生命的成熟和召会的产生。按着当日以色列人的情形说,他们先享受神逾越的恩典,就开始过除酵的生活。之后,他们在神面前也要成熟,并且成为饼,可以献上给神。简单的说,开头是他们从神有所得着,末了是他们向神有所奉献。
后三个节期
下半年从七月初一日开始,有吹角节、遮罪节、住棚节。吹角节在七月一日,遮罪节在七月十日,住棚节是七月十五日(利二三24 ,27 ,34 ),都在七月。吹角的意思是呼召;角声一响,人就要醒过来,并且蒙召。遮罪节就是遮罪日。住棚节是指庄稼都收成了,有丰满的收获。神的子民带着所有的收成来到神面前,住在棚里和神一同欢喜快乐。
这些都是预表的图画。这些节期的前一段,从逾越节到五旬节,是预表召会的故事;后一段从吹角节到住棚节,是预表以色列人的故事。前半的四个节期所预表的,已经应验在召会中;召会经过了逾越节、无酵节、初熟节,成了五旬节时献上的两个饼。后半要一直等到这时代的末了,神要吹角,把地上四方的以色列人召集起来。那时以色列人听见角声,都要回转归向神,在神面前认罪,过遮罪节,而蒙救赎。然后,千年国度要来到,就是住棚节。这三个节期在下半年,是将来要在以色列人身上应验的。
神要祂百姓所过的生活,是节期的生活。在这些节期里,神的子民享受基督所成功的一切。这些节期一面是神的筵席,一面成了我们的筵席。我们今天不仅要过圣别的生活,更要经常的享受安息,在节期中享受基督,并且和神一同享受。我们有享乐,但这享乐是在基督里,并且是与神一同享受。
补充的条例
照利未记所写的思路,应该到二十三章就可以结束;因为其中已经陈明我们亲近神的路,过圣别的生活,以及节期、筵席和快乐。可以说,人的三个需要:亲近神、过正确的生活、和快乐都具备了。然而,还有一些未尽的话;所以,二十四至二十七章还有一些补充的条例。
点灯的条例
二十四章说到在圣所里点灯的条例,这补充非常有意义,说出神子民在神面前的生活,需要蒙神光照。圣所里的灯,象征神的亮光。神子民中间不能没有神的灯台;若是没有神的灯台,神的子民都要落在黑暗里。所以,在这段补充的话里,神对摩西说,“你要吩咐以色列人,…使灯常常点着。…亚伦从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华面前常常整理这灯。”(2~3)神要祭司一直照顾这些灯;晚上要点着,早晨要整理,灯光要一直照亮,绝不可让灯光黯淡,更不能让灯光熄灭。圣所的灯要一直放明,照亮在神子民中间。
陈设饼的条例
补充条例的第二项是关于整理陈设饼。这表明在神子民和神之间,一直要有粮食。桌上陈设的无酵饼,一面是作神的食物,另一面是作祭司的食物(5~9)。这些陈设饼不光作神子民的粮食,也作神的粮食。在神和祂子民中间,不能没有光,也不能没有食物。神子民中间要有神的灯台,一直明亮;也要有神的饼,让神和人一直得饱足。如此,神的子民就能一直是刚强的。前面讲祭司圣别的生活时没有提到这两点,所以需要补充。神子民的生活要过得好,必须有神的灯台,也必须有陈设饼;一面有亮光,一面有粮食。若不加上这两点,就有很大的缺欠。
安息年和禧年的条例
补充条例的第三项是关于安息年和禧年。二五3~4说,“六年你要耕种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园,收藏地的出产。但在第七年,地要有完全安息的安息,就是向着耶和华的安息;你不可耕种田地。”每个第七年是安息年,地要完全安息,人也要安息不耕种。所以,神的子民真是有福,满了安息;每隔七天有一天安息,每隔七年再有一个安息年;第七年不耕种,也不必担心没有粮食。神告诉他们:“我必在第六年命令我的福临到你们,地便生三年的出产。…直等到第九年出产收进来的时候,你们还吃陈粮。”(-二五21~22)这真是神迹,第六年地要生出三倍的收成,以色列人可以吃陈粮到第九年,这需要大自然为神作见证。难怪以色列人无论落到怎样堕落败坏的境地,仍然无法不承认有神,因为神在他们中间显出的见证太确切了。头一年到第五年的收成都是一倍,第六年忽然生出三倍,这就是神的见证,确切证明有神。到了第七年,不仅人和地都得安息,连仆人、婢女,甚至牲畜、走兽也都能快乐的饱享食物。因为“地在安息年出产的,要给…仆人、婢女、雇工、并寄居的外人当食物,也要给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兽当食物”(6~7)。
除了每隔七年有一个安息年,在七个七年之后,第五十年还有一个禧年。(8~11。)七个安息日后,第五十天是五旬节。七个七年后的第五十年是禧年,是一个大安息年。当禧年来到时,一切都释放了,卖身为奴的可以重得自由,卖出的地也要归回原主(10,28)。这是神奇妙的安排。今天,人一直在研究土地产权的问题,寻求如何平均产权。在神的律法里,解决的方法非常自然且容易。神说,“地不可永远卖断,因为地是我的。”(23)人会因一时穷困而卖地,但地是不可永卖的,因为地乃是神的;等到第五十年,禧年的号角一吹,所有卖出去的地又要归回原主(28)。在以色列人中,地价的估算是与别人不同的。譬如,第一年买一块地值五万元,到第四十九年只能卖一千。每到第五十年,所有的地都不值钱,都要无条件、无代价的归还原主。因此,神的子民中没有永远贫穷的;当禧年来到,又富足了。在神的子民中,每五十年就有一次重新平衡产权,这实在是好办法。每到五十年号角一吹,穷的不再穷了,富的也不再富了,就没有贫富不均的问题。
不仅地到五十年要归还,就是卖身作奴仆的,到了禧年也要重得自由(10,39~41)。禧年一到,号角一吹,就不再有穷人与奴仆。我们这些亚当的子孙,在罪中卖光了一切,甚至连自己的自由也卖掉了。然而,感谢赞美主,禧年的号角一吹,我们不仅人自由了,产业也恢复了。这是何等的安息、自由与释放!
赎回产业的条例
第四项补充条例是关于产业的赎回。二十六至二十七节说,“他自己渐渐富足,能够赎回,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把余剩年数的价值付还那买主,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若是有人在卖地之后富足了,他就可以赎回。譬如,当初他卖地若卖了五万,过了二十五年,还没有到禧年,他想要赎回时,只要两万五千元。这是神的律法,相当有智慧,又非常简单实用。
取利的条例
第五项补充条例是关于取利问题。神说,“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像对外人和寄居的一样,使他可以在你那里生活。不可向他取利息或要他多还;只要敬畏你的神。”(35~36)这是一个福音。当弟兄变为贫穷,要顾到他,帮补他,不该向他取利息。这是神对穷苦人的眷顾。
奴仆的条例
第六项补充条例是关于卖身为奴的弟兄。神说,“你的弟兄若在你那里渐渐穷乏,将自己卖给你,不可叫他作奴仆服事你。他在你那里要像雇工和寄居的一样,服事你直到禧年。那时他和他儿女要离开你,一同出去归回本家。”(39~41)这也是福音,由此可见,神是如何宽大的眷顾祂贫困的子民。
许愿奉献的条例
第七项补充条例是关于许愿奉献。人在神面前,都应该许愿并奉献。二七2说,“人许特别的愿,所许的人要按你所估的价值归给耶和华。”这说出人在神面前有心愿,还得根据这个心愿在神面前奉献。从二十七章许愿奉献的条例可以看见,连人爱神、向神有所奉献,都得守规律,照着神的规律,不能照着人自己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