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人论精选
 
目录
壹、引言
贰、古教父时期
 一、游斯丁(Justin Martyr, 100~165)“On the Resurrection”(论复活)
 二、爱任纽(Irenaeus, 130~202)“Against Heresies”(反异端)
 三、他提安(Tatian, 110~185)“Address to the Greeks”(与希腊人对话)
叁、改教时期
 四、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The Magnificat”(尊主颂)
 五、康门纽(John Amos Comenius, 1592~1670)Natural Philosophie Reformed by Divine Light(由神圣之光修正之天然哲学)
肆、十九世纪
 六、 德理慈(Franz Delitzsch, 1813~1890)A System of Biblical Psychology(圣经心理学)
 七、贝克(Johann Tobias Beck, 1804~1878)Outlines of Biblical Psychology(圣经心理学纲要)
 八、奥斯特兹(Johannes Jacobus Van Oosterzee, 1817~1882)Christian Dogmatics(基督教教义)
 九、葛岱(Frederic Louis Godet, 1812~1900)Commentary on First Corinthians(哥林多前书批注)
 十、艾利考特(Charles J. Ellicott, 1819~1905)The Destiny of the Creature(造物的命运)
 十一、赫德(John Bickford Heard, 1828~?)The Tripartite Nature of Man(人的三分本质)
 十二、阿福德(Henry Alford, 1810~1871)The Greek Testament(希腊文新约批注)
 十三、孚实德等(Jamieson, Fausset & Brown)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新旧约批注)
 十四、泰尔(Joseph Henry Thayer, 1828~1901)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希腊文辞典)
 十五、达秘(John Nelson Darby, 1800~1882)Letters of J. N. D.(达秘的书信)
 十六、彭伯(George Hawkins Pember, 1837~1910)Earths Earliest Ages(地的最早年代)
 十七、霍普金斯(Evan Henry Hopkins, 1837~1918)The Law of Liberty in the Spiritual Life(属灵生命得释放之律)
 十八、皮尔森(Arthur Tappan Pierson, 1837~1911)The Bible and Spiritual Life(圣经与属灵生命)
伍、二十世纪
 十九、 宣信(Albert Benjamin Simpson, 1843~1919)Wholly Sanctified(全然成圣)
 二十、 章伯斯(Oswald Chambers, 1874~1917)Bible Psychology(圣经心理学)
 二十一、艾朗赛(Harry Allen Ironside, 1876~1951)Death and Afterwards(死亡与死后)
 二十二、梅尔(Frederick Brotherton Meyer, 1847~1929)The Five “Musts” of the Christian Life(基督徒生命的五个“必须”)
 二十三、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 1828~1917)The Spirit of Christ(基督的灵)
 二十四、宾路易师母(Jesse Penn-Lewis, 1861~1927)Soul and Spirit-A Glimpse into Bible Psychology(灵与魂──圣经心理学浅释)
 二十五、史百克(Theodore Austin Sparks, 1888-1971)What is Man?(人算什么?)
 二十六、贾玉铭(Yu-ming Chia, 1880~1964)(神道学)
 二十七、倪柝声(Watchman Nee, 1903~1972)(属灵人)
 二十八、李常受(Witness Lee, 1905~1997)(神的经营)
 二十九、司可福(Cyrus Ingerson Scofield, 1843~1921)Scofield Reference Bible(司可福圣经批注)
 三十、 泰善(Henry Clarence Thiessen, 1885~?)“The Unity and Permanent Constitution of Man”(人的整体性与固有组成)
 三十一、费滋华德(Perry Braxton Fitzwater, 1871~1957)Christian Theology-A Systematic Presentation(基督教神学)
 三十二、崔福(Lewis Sperry Chafer, 1871~1952)Major Bible Themes(主要圣经真理)& Systematic Theology(系统神学)
 三十三、胡特华(John Woodward)Man as Spirit, Soul, and Body(灵、魂、体的人)
陆、结论
 
引言
圣经将人分为灵、魂、体三部分,这三部分各有其不同的功用。帖前五23说:“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在过去两千年教会历史中,一直有人持守这真理。在众多神的仆人中,也有不少人著书立论阐明此真理。从第一世纪古教父开始,即有文献论及此题目。其中有些论文不是直接讨论这题目,而是间接提到。无论是直接或间接,这样的见证是汗牛充栋的。
鉴于华人信徒对这方面的文章涉猎较少,特别缺少有学术参考价值之文章,故本书特将这方面的文字作一整理,收集了历代一些比较知名的教会领袖和神学家,对这题目的贡献,辑成合辑,以期让读者能从头手数据中对这问题得到印证。
三元论[1]的论题,在神学中属于人论范畴,也属圣经心理学范畴。这方面的著作,在近代并现代西方著作中,不乏出版。本书所提到的三十多位作者,主要皆为华人信徒或领袖比较熟悉的名字。虽然他们对人的灵、魂、体如何是三元的解释,不完全一致,对这三元如何应用在神学并信徒经历上也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承认人的灵与魂是有别的,不是同义的。目前华人神学界并坊间的基督教刊物中,对这方面提出不少挑战与争议。盼望这合辑,能在这方面产生有益的对话与切磋。
因为所选之文章有些风格与用词古老,或典故不详,故译者在该文并批注中略加解释,以期让读者比较容易进入该文意义。
 
古教父时期
系统神学家伯克富(Louis Berkhof)曾云:“在早期基督教希腊语教父并亚力山大派教父中,人之三元论甚被接受。虽然在各教父间,其认知各有不同,但在亚力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俄利根(Origen)、女撒的贵格利(Gregory of Nyssa)的文章中,皆有言及此三元论。”[2]以上所提到的三位教父,都是比较知名的。十九世纪神学家赫德(J. B. Heard)在其一本书《人的三分本质》(The Tripartite Nature of Man)中又云:“爱任纽(Irenaeus)、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亚历山大的革利免、俄利根、亚历山大的荻地模(Didymus of Alexandria)、女撒的贵格利、该撒利亚的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都一致认为魂与灵是不同的,并指出灵是最真切具有神的形像的。”[3]除了前面所提三位教父外,赫德又加上四位教父,并指出他们七位都一致认为魂与灵是有分别的。
为何那么多教父都同意人是三部分的,但到教父后期这又被否定呢?原因是历史上的亚波里拿留(Apollinarius),将三元论解释错误了。他将基督的道成肉身说成“道”只取了人的魂与体,而以道之神性代替了人的灵[4]。这就使基督的人性打了折扣。在公元三八一年第二次大公会议中被定为异端,之后奥古斯丁更加强调二元人观,以致自此以后,三元论有一千多年就再不复被提起了。
本段节录了三位教父的文章,游斯丁、爱任纽与他提安(Tatian),皆有论及三元论,只是程度不同,并且都不是专题讨论,而是带手提到。但是他们的写法,还是相当生动。古教父们常会以一些很新鲜的方式来比喻一些真理。Lockyer指出:“古人有他们恰切的方式来描写人的三部分,他们以马车喻人的身体,驱使马车之马匹喻以人的魂,而手执马鞭驾驶马车之马主喻以人的灵。”[5]这些比喻手法,有些今天还是十分适用的。
 
改教时期
中古时代,天主教继承教父奥古斯丁的传统,有一千多年之久,都认为人是二元的[6]。改教初期,更正教基本上在这方面并没有多大突破,主体上仍照着天主教的传统,接受二元论。只是其中也有例外,本段介绍改教期间两位比较知名的领袖,就是马丁路德与康门纽(Comenius)。这两位都是主张三元论的。除了他们两位之外,另外亦有不少提倡三元论的人士。伯克富称这些少数人士为次等光(lesser lights[7]),但没有指明这些人是谁。改教的原动力之一,是当时的一股回到研究希腊原文的风气,而这运动的首要人物,是荷兰人伊拉斯姆(Erasmus),伊氏本人就是一个三元论者,在他与路德的一篇对辩文中,他清楚主张人是分灵、魂、体三部分的。除了伊氏以外,路德的启蒙老师John Tauler 也是三元论者。这些路德之前并与路德同期的人物,都接受三元论的思想,很可能他们的思想对路德有一点影响。除此之外,在本段节录的另一位改教期的领袖,十七世纪的康门纽,他是近代教育科学观的祖先,特别对儿童教育,有先驱性的贡献。他的三元论,可见于所选的一文。
 
十九世纪
路德改教,带领人回到圣经,从原来天主教真理的准则──传统与圣经,转为“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许多原来受传统封闭的真理渐被恢复,只是在圣经人论方面,主体上仍未有多少进展。大体改教教师在圣经人观上,沿用中古时代遗留下来的半柏拉图、半亚里士多德之二元人观概念。直至十九世纪,德国才有深入研究原文的工作。这工作起始于本格尔(Bengel),从他开始,各类学者如雨后春笋,不同的著作层出不绝。故十九世纪可视为圣经研究的黄金时期。在这时期中,德国的神学家著作最为显著,而英国方面所作的贡献也不少。本段引用十九世纪十三位不同作者在三元论上的贡献,其中两位是德国人,一位是瑞士人,一位是荷兰人,八位是英国人,一位是美国人。这十三位作者中,有神学家、圣经学者、牧师传道人等,一致见证三元人论。
 
二十世纪
进入二十世纪,三元论的教训特别在几类基督徒中最被接受,福音派的信徒沿袭了十九世纪成圣运动的传统,借司可福圣经并圣经学校运动等,多有接受三元论思想者。二十世纪属灵运动几位主要人物,如宣道会创办人宣信博士,慕安得烈,宾路易师母,梅尔博士,章伯斯(Oswald Chambers)等,皆主张三元论。在东方则主要有倪柝声先生,他在其著作《属灵人》上、中、下三册中,将此真理大加发挥。除此之外,司可福与美国达拉斯神学院前辈崔福(Chafer),并解经家艾朗赛(Ironside)等都清楚赞成三元论。近二十年来,在基督教辅导学中,更越来越多人接受三元论的人观,并以此应用于实用神学中,三元论的教训,不但没有式微,反而越来越被接受。
 
注释:
 
本书沿用“三元论”,并非指编者认为人可分为三种可分开各自单独运作的元素,更不是指希腊哲学之三元宇宙观,这三元并非指宇宙是由三种元素所创造而成。只不过“三元论”这词是基督教人论中已公认之名词,泛指人有灵、魂、体三部分。严格来说,编者并书中各作者所呈现的,乃是“三分论”,即人有三部分,在英文三分论可视为tripartite man,与trichotomy of man 相对,严格说,人不是trichotomous,而是tri-partite。至于灵、魂、体本质的讨论,可见于本书第六篇德理慈一文。
 
Louis Berkhof,
 
J. B. Heard, The Tripartite Nature of Man(Edinburgh: T&T Clark, 1868), 5.
 
见Williston Walker, A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3rd ed.(NY: Charles Scribners'sons, 1920), 132.
 
Herbert Lockyer, All the Doctrines of the Bible(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64), 144-145. Delitzsch 指出此比喻为腓罗(Philo)所用(见本书Delitzsch 之A System of Biblical Psychology,第4章的批注)。
 
奥古斯丁为何接受二元论而否定三元论,前一段已讨论过。他的立场,是对亚波里拿留(Apollinarius)异端的一种反应。后者认为人是三元的,但在耶稣身上,其“灵”为“神之道”所替代了。为着反对这种错误的基督论,奥古斯丁并其他教父一股脑儿将三元论否定,而代之以二元论。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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