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周 按照我们属灵的经历,经历并享受新约的内容,以完成神的经纶
纲目
六 当我们保持与主的接触,留在与主的接触中,生命的律,生命之灵的律就自动自发,毫不费力地作工─腓二12~13,罗八2、4、6、13~16、23,帖前五16~18:
1 我们必须停止我们自己的挣扎努力─加二20上,参罗七15~20:
a 我们若没有看见罪是一个律,并看见我们的意志绝不能胜过这律,就会落在罗马七章的圈套里,绝不能达到罗马八章。
b 保罗一次又一次地立志,但结果只是一再地失败;人所能作的,顶多是下定决心─七18。
c 罪在我们里面潜伏时,仅仅是罪,被我们为善的意愿唤起时,就变成“那恶”─21节。
d 我们不该立志,而该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并照着灵而行─八6、4,腓二13。
2 我们必须借着祷告并有倚靠的灵,呼求主并祷读祂的话,以维持我们与主的交通,而与内住、安置好、自动并在内里运行的神合作─罗十12~13,帖前五17,弗六17~18:
a 经历基督作生命之律的秘诀乃是要在祂里面,祂就是那加我们能力者,使我们凡事都能作;在祂里面的秘诀乃是要在我们的灵里─腓四13、23。
b 我们要活在我们的灵里,就必须花时间观看主,祷告与主来往交通,沐浴在祂面光中,让祂荣美浸透,并返照祂面容─林后三16、18,参太十四23。
七 生命之律的功能需要生命的长大,因为生命之律只在生命长大时才发挥功能─可四3、14、26~29:
1 基督在宝座上的代求,推动祂在复活时所种在我们里面的生命种子─来七25,罗八34。
2 长子正在为我们代求,为要叫祂所种在我们灵里的生命被推动,得以生长、发展并浸润我们里面的各部分,直到我们完全被祂那得着荣耀和拔高的所是浸透。
3 当神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时,生命的律就发挥功能,使我们成形,将我们模成神长子基督的形像,使我们成为祂团体的彰显;生命的律不是规律我们不作错事,乃是规律出生命的形状─2、29节:
a 这内住的原型,就是神的长子,作为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自动地作工,将我们模成祂的形像,就是“子化”我们;主正在竭力作工,要使我们每一个人与长子一模一样。
b 神大量复制这原型的作法,乃是将祂这活的原型,就是祂的长子,作到我们全人里面;我们若与这奇妙的原型合作,向祂敞开,祂就要从我们的灵向外扩展到我们的魂里。
c 长子是原型,是标准的模型,为着大量复制出神许多的儿子,就是长子许多的弟兄,构成祂的身体,作为新人,作神长子这标准模型的团体复制和彰显─29节。
4 生命的律发挥功能,主要的不是在消极方面告诉我们不该作什么;反之,当生命长大时,生命的律就在积极方面发挥功能,使我们成形,也就是把我们模成基督的形像;借着生命之律的功能,我们都要成为神成熟的儿子,神也就要得着祂宇宙团体的彰显。
晨兴喂养
罗八4 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
29 因为神所预知的人,祂也预定他们模成神儿子的形像,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生命之律的功能,为我们新陈代谢地完成生命的变化,所以生命之律的结果,就是使我们得着变化,而模成基督的形像(林后三18,罗八29),并且使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在生命中的变化,以及模成基督的形像,都在于生命之律的功能,也是生命之律工作的结果。……神圣生命之律的规律,把基督的丰富带到我们的生命里,也使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希伯来书生命读经,五○八至五○九页)。
信息选读
在罗马八章三至四节,神已经经过种种过程,所以就有了一个结果—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与这个律合作就是照着灵而行;照着灵而行乃是与这个运行的律合作的路。这个律已经安装进来了,但是律的功用与律的运行需要你的合作(李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册,四九三页)。
基督是借着占有我们的心思、意志、情感和良心,而在我们心里安家。保罗祷告,求父使我们得以加强到里面的人,就是我们的灵里,使基督有机会安家在我们心里。我们需要刚强,给主许可并与祂配合,使祂借着用祂自己充满我们里面的每一部分,而在我们心里定居。我们信主时,祂就进到我们灵里,但我们需要许可祂扩展到我们的意志、我们的情感、特别是我们的心思里。我们需要让祂有自由,接管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不然,祂就会被我们限制在我们的灵里,无法在我们全人里面定居,在我们心中安家(李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一册,四○三页)。
神永远的定旨,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使我们与祂的长子一式一样。神的长子乃是神经纶的标准模型,这个标准模型具有神人二性。祂原初是神的独生子。就着神的独生子而言,祂是神的具体化身,因为神格的一切,都有形有体地在祂里面(西二9)。祂也是神的彰显(来一3)。祂这神的具体化身和彰显,成了肉体,将神性带到人性里,也将人性联于神性。但在祂成为肉体以前,神性从未联于人性。自从祂成为肉体,宇宙间就有了一位奇妙的人位,是神又是人(希伯来书生命读经,五一五页)。
我们整个在神面前的属灵生活,并不是我们自己努力所能作到的,也不是我们尽力修行所能成功的,乃是由我们里面所已经得到的神的生命来负责的。神的生命带着这生命的律住在我们灵里,我们若照这灵里生命的律而活而行,这生命的律就能自然地把神生命里的一切内容,都从我们里面一一地“律”出来,正好符合神在外面那律法的要求,有超过无不及。这就是罗马八章四节所说,“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生命的认识,一三六页)
参读:神救恩生机的一面,第五篇;神圣奥秘的范围,第二章。
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