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弟兄间不看外貌
二1~13
(问:在圣徒中间,为什么我们不该按着外貌待人?)
* 雅2:1【我的弟兄们,你们既相信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 雅2:5及注2【请听,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贫穷的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祂所应许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吗?】【信主是叫我们得救;爱神是叫我们得胜,使我们能得着神所应许的国为赏赐。】
* 雅2:8【你们若照着经上"要爱邻舍如同自己"的话,成全这君尊的律法,你们就作得好了;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给律法定为犯法的。】
* 雅2:13【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
五、在信徒关系上本于行为的称义
二14~26
(问:在与信徒的关系上,15~16节的事例对我们有什么提醒?)
* 雅2:16注2【在召会生活中没有顾到贫穷圣徒的需用,乃是羞耻。】
(问:为什么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为什么人得称义是本于行为,不是单本于信?)
* 雅2:17注1 【信心是属生命的,是活的,并且借着爱运行(加五6);不然,就是死的信心,不是真实的信心(20,26)。】
* 雅2:24注1 【本于信得称义是为着接受神的生命(罗五18),本于行为得称义是借着活出神的生命。生活既是生命的结果,本于行为得称义就是本于信得称义的结果。亚伯拉罕献以撒,以及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出去,都是出自他们活的信心而有的行为。活的树必然结果子。本于行为得称义与本于信得称义并不矛盾。后者是因,产生前者;前者是果,是后者的结果和证明。】
* 雅2:26注1【灵将生命给身体(创二7);行为将在信心里的生命指明并彰显出来。】
【本章思路】
本章开始于不按外貌待人(1~13),结束于实际顾到贫穷圣徒的需用,这是本于信心叫人得称义的行为(14~26)。按照雅各的观点,这些美德都可视为基督徒实行之完全的特征。
首先,从一至十三节说到在弟兄间不该看外貌。因为我们都信入同一位荣耀的主耶稣基督(1)。就这一个点来说,表面上看我们都是主的门徒;然而,从生命来看,我们都同有一个生命,是主的众弟兄。因此,我们彼此之间,不仅不能只看外貌,反而要爱弟兄如同自己,更要在爱神的事上,彼此勉励(5,8),以承受神应许的国。否则,我们就成了在神眼中,照着祂所赐之自由(生命)的律法,显为是犯罪的人(9)。甚至,我们不可审判或定罪在主里同为弟兄的圣徒;反而,我们该对他们有怜悯,就是不轻看他们,而要爱他们。这样我们就不会受无怜悯的审判,因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13)。
接着来到十四至二十六节,说到在信徒关系上本于行为的称义。也就是得救脱离基督审判台前的审判。这一段接续十三节,告诉我们必须有怜悯的行为以及对信徒的爱,才能得救脱离这种无怜悯的审判。例如,在召会生活中只说我们有信,却没有实际顾到贫穷圣徒的需用,乃是羞耻。因为信心是属生命的,是活的,并且借着爱运行;不然,就是死的信心,不是真实的信心(20,26)。本于信得称义是为着接受神的生命(罗五18),本于行为得称义是借着活出神的生命。生活既是生命的结果,本于行为得称义就是本于信得称义的结果。如亚伯拉罕和喇合的事例所陈明的。这样不凭外貌待人,以及本于信心使我们得称义的行为,乃是雅各书所强调关于基督徒实行之完全的特征。
【生命读经选读】
按自由的律法受审判
按着圣经明确的启示,将来有三大审判。首先是基督审判台前的审判(林后五10)。这个审判要在空中,施行在一切被提和复活的信徒身上,与得救或灭亡无关。因为这个审判与信徒有关,得救的问题已经永远解决了。这个审判要断定信徒得赏赐或受亏损。神的心意首先是要赐给我们救恩。然后我们若凭神的救恩活着,就要得着神的赏赐。我们在今世,就是召会时代得着救恩;在来世,就是在千年国时代得着赏赐。对信徒的审判乃是将来第一个主要的审判。
第二个主要的审判记载在马太二十五章。主与得胜的圣徒一同回来,并在哈米吉顿毁灭敌基督及其军队以后,要进行这个审判。那时主耶稣要在耶路撒冷设立祂荣耀的宝座。所有活着的外邦人都要聚集在主面前受审判。主审判他们的时候,要把他们分为绵羊和山羊。山羊要到火湖里去,绵羊则要迁到千年国里作百姓。提后四章一节说,神设立主耶稣审判活人死人。按马太二十五章来看,祂要在一千年开始的时候,在荣耀的宝座上审判活人。
一千年末了,有第三个主要的审判。这是要审判所有已死的不信者,在白色大宝座前进行。借着这三个审判,主要清理人类中间的局面。
主耶稣在审判台前审判信徒的时候,不会按摩西的律法或祂的福音审判他们,而要按自由的律法,就是按完备的律法审判他们。雅各在雅各书二章十二节所说的,是指在基督审判台前按着自由的律法审判信徒。(第六篇,61~62页)
怜悯与爱的行为
我们要得救脱离无怜悯的审判,就需要有怜悯与爱的行为。这些行为证实,我们有信心的结果,不仅使我们得救免于沉沦,也使我们得救脱离基督审判台前无怜悯的审判。那些没有怜悯与爱之行为的人,就要受无怜悯的审判。这意思是说,他们要受惩治,作为基督审判台前审判的结果。(第七篇,69~70页)
我们再来看十四节:‘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难道这信心能救他么?’现在我们晓得,这一节是指得救脱离基督审判台前无怜悯的审判。我们也许会说自己有信心,却不怜悯贫穷的弟兄。这意思是说,我们宣称有信心,却不爱这位弟兄。这样的信心能救我们脱离将来基督审判台前的审判么?当然,这样的信心不能救我们脱离那审判。
十五至十六节支持这种见解:‘若有弟兄或姊妹经常是赤身露体的,又缺了日用的食物,而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罢,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有什么益处?’这段经文进一步指明,十三节的审判与我们怎样对待弟兄有关。这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明:这里的审判不是永远得救或永远沉沦的问题。十五至十六节说到我们对弟兄的态度,和我们对待他们的方式。我们对圣徒的态度,对于我们在基督审判台前得不得赏赐,乃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第七篇,72~73页)
选用诗歌:补充本752首。
祷读经节:5,13,22,26节。
选读注解:10节注1、12节注1、24节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