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约翰一书一章二至三节,二章二十七节,三章九节,五章四节,十八节。
从本篇信息起,我们开始约翰书信的生命读经。我们信主要再次把圣经向我们开启,并对我们众人说新鲜的话。
本篇信息是论到约翰著作的引言。约翰的著作包括他的福音书、三封书信与启示录。这些著作在圣经神完满的启示中,佔有特殊且显著的地位。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书信和启示录中所写的,乃是奥祕的事。这些事是神圣的,所以是奥祕的。因此我们需要看见,约翰的著作完全是神圣事物的启示。我在这里要强调两个辞:启示、神圣的。
整本圣经当然是神的神圣启示。圣经不是照著人的心思或思想写的,整本圣经乃是用人的语言所写的神圣启示。然而,重要的是我们要晓得,约翰的著作特别是这样,因为他的著作论到神圣的事物。
因著约翰写到神圣的事,这些事就必须启示给我们。人天然的心思不可能猜测或推论出约翰著作向我们所揭示的;约翰著作中所启示的,远超过我们人的理解。因此,这里没有猜测或推论的馀地。我们的心思无法领会、理解约翰著作中所启示的神圣事物。约翰福音、约翰的三封书信和启示录,启示那些超过我们所能想像的事物。我们甚至无法了解这些事物,更不要说推论这些事。因著约翰的著作是论到神圣的事物,我们无法用我们天然的心思想像其中的内容。惟有藉著神圣的启示,约翰著作中神圣的事物纔能向我们开启。
我们读约翰的著作时,仅仅运用心思是不彀的。我们需要很多的祷告。我们也需要相信今天神圣的灵在我们里面,就是在我们的灵里。我们该相信这位内住的灵,要把约翰著作的内容启示我们,并赐给我们智慧,领会、理解我们因这启示在灵里所看见的事物。我们需要像使徒保罗一样,祷告求智慧和启示的灵:『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赐给你们智慧和启示的灵,使你们充分的认识祂。』(弗一17。)仅仅阅读或默想约翰的著作是不彀的,单单运用我们天然的领会也是不彀的。我们来看约翰的著作时,不该信靠我们的阅读、默想或领会。相反的,我们该祷告:『主,我倚靠你将这些著作中所包括的,启示给我。主,我不靠我天然的能力来领会你的话。』
整本启示录都是启示,所以启示录开头就说,『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祂…。』(启一1。)『启示』一辞指幔子的揭开。启示乃是揭开幔子,给我们看见隐藏在幔子后的奥祕。我们都需要这样的揭示。许多奇妙神圣的事物一直隐藏著,但我们可以经历一种揭示,使这些事物向我们启示。
随著启示,我们还需要悟性。我们也许看到一些东西,却不明白我们所看到的。譬如,假设你参观一家大工厂,看各种的机器。你看到这些机器,却可能对牠们一无所知。机器虽然已经启示给你,你仍然需要明白。神圣事物的原则也是一样,我们除了启示,还需要智慧来领悟。为这缘故,保罗祷告求智慧和启示的灵。
约翰著作的思想绝对是神圣的。这些著作并不包括道德教训或哲学观念。相反的,这些著作满了神圣的事。『神圣』一辞指关于神或属于神的事物。关于神或属于神自己的事物是神圣的,而神圣的事物乃是奥祕的。我们无法领会、理解这些奥祕的事物。神是真实且无限的。我们不过是人,怎能领会祂?这是不可能的。我们没有领悟神的能力。但我们感谢祂,祂给我们造了灵。神在祂的救恩里,将我们已死的灵重生了,又将祂神圣的生命分赐到我们的灵里。祂甚至将祂自己作为赐生命的灵赐给我们,住在我们的灵里。我们只有在我们重生的灵里,纔彀资格看见约翰著作中奥祕事物的启示。我们人的心思不彀资格看见这启示。我们天然的心思不可能看见这样的事。感谢主,我们有重生的灵,甚至有调和的灵,就是我们那调和著神圣之灵的重生之灵。因此,我们该转向这调和的灵,并且祷告:『主,我们信靠你的揭示和你的智慧。主,我们信你要给我们看见约翰著作中的东西。主,你怎样向使徒约翰揭开幔子,求你也照样向我们开启。主,我们需要幔子再次揭开。怜悯我们,再次揭示那些奥祕。给我们智慧,领会并理解你在约翰书信中所要给我们看见的。』
我们已经指出,神圣一辞指关于神并属于神的事物。事实上,这辞乃指神自己。因此,说约翰的著作启示神圣的事物,就是说这些著作启示神自己。我们来看约翰书信,目标不是仅仅要学习神的事。我们来看这些书信,乃是要看见神的事。我们要领会、接受、甚至消化神的事。这太伟大了。要切记,我们这些信息的目标不是要成立查经班。我们不是努力要学一些与宗教有关的事,或阅读一些书帮助我们改良行为,拔高我们的生活水准。在约翰书信的这些信息中,我们的目的乃是要看见神、领会神、接受神并消化神。有些人听到消化神,也许会感到困惑并问说,神怎麽可能被我们消化?我能见证,我对『消化神』这辞感到很快乐。我每天都接受神并消化神。我若没有消化神,就不能背负身上的重担。讚美主,藉著消化祂,我就能背负重担!藉著消化这位无限的神,我成了我今天这个人,你成了你今天这个人。约翰著作中神圣的事物已经启示出来,使我们可以接受神并消化神。
约翰著作中神圣事物的启示,乃是其他神圣著作之启示的补充。这指明圣经若没有约翰的著作,就会缺少一些重要的东西。譬如,约翰福音乃是对观福音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补充。没有约翰福音,我们只能晓得主耶稣是人,作奴僕服事神,如马可福音所启示的;祂死在十字架上成了我们的救主,如路加福音所启示的;祂是君王,如马太福音所启示的。由主是奴僕,是救主和救赎主,是君王,我们看见祂的人性。然而,在主成为人以前,祂乃是神。这就是说,祂的身位有两面,神圣的一面和属人的一面。我们可以说,祂有双重身位,因为祂是神人,就是成了肉体的神。祂是神,也是人。祂是真实且完整的神,祂也是实在且完全的人。
倘若我们只有前三卷福音书─对观福音书,我们只会看见主人性的一面,却不太看得见祂神性的一面。我们由此可知,马太、马可、路加福音需要有所补充。约翰福音就是这三卷福音书的补充。这卷福音书启示耶稣这人,就是作奴僕服事神,死在十字架上成了我们的救赎主,作神百姓君王的一位;这一位就是神自己。因著祂是神,所以祂没有开始,也没有族谱。祂乃是永远、无限的神。
约翰福音以这样的话开头:『太初有话,话与神同在,话就是神。』(约一1。)『太初』指已过的永远。在太初,在已过的永远里有话。约翰若没有在他的福音书里写这句话,我们绝不会想像到,我们的救主是永远的话。这启示太奇妙了!甚至这启示在我们跟前,我们还可能不明白『话』的真义。你能解释『话』是甚麽?你知道有甚麽道德或哲学的书籍有『太初有话』这样的辞句?约翰不仅说太初有话,他还说话与神同在,话就是神。然后他接著说,『生命在祂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一4。)我们从约翰一章十四节知道,这一位太初就有的话,成了肉体,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在约翰一章一节、四节和十四节,有话、神、生命、光和肉体。那是神的美妙的话,成了肉体。我们也许不以正面的眼光来看肉体一辞,但圣经宣告,话成了肉体。这是约翰著作中所传达的部分启示。
约翰一章十四节告诉我们,成了肉体的话,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我欣赏『支搭帐幕』一辞。当话成了肉体,祂就成了神的帐幕。我们从出埃及记知道,旧约的帐幕,乃是基督的豫表,就是神和人的互居之所。神住在帐幕里,而我们能进入这帐幕,成为神的『室友。』我能见证,我的室友就是住在帐幕里的神。我真正的居所不是我的房子,乃是帐幕-神的居所。这就是说,神住在那里,我也住在那里。太奇妙了,太初与神同在的话成了肉体,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
约翰一章十四节说,成了肉体并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的话,丰丰满满的有恩典,有实际,门徒也见过祂的荣耀。我们把十四节和一节、四节摆在一起,就有话、神、生命、光、肉体、帐幕、恩典、实际(真理)和荣耀。然后在约翰一章二十九节有羔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你能领会这一切奥祕的事麽?话怎麽会是神,话里的生命怎麽会是人的光?美妙的神自己怎麽会成为肉体,成为肉体的神,在肉体里的神,怎麽会是帐幕?这帐幕怎麽会丰丰满满的有恩典,有实际?不仅如此,这样成为肉体的一位,怎麽也是神的羔羊?谁曾想像过,在人类历史上会有一本著作包含这样的事?这本著作,就是约翰福音,告诉我们那是永远的话,并且就是神的那一位;又告诉我们,在这话里有生命,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祂成了肉体,祂在肉体里就是帐幕,当我们来到这帐幕,我们就接受恩典和真理,并享受祂的荣耀,并且这样美妙的一位也成了羔羊。像这样的著作不仅仅是属人的,也不是宗教、道德、伦理或哲学的著作,乃是包含完全神圣之启示的著作。
许多新约读者喜爱路加福音,因为其中有许多的比喻,也陈明得救罪人的事例。然而,也许我们喜爱路加,是因我们的眼光有限,像井底之蛙一样。井底之蛙只能看到一小圈的天空。但在约翰所写的五卷书里,整个天都向我们揭示了。当我们看到约翰著作中的启示,我们就被拔高,离开我们的『井。』 约翰的著作不仅拔高我们,使我们离开井,更带我们到诸天之上。约翰在启示录中能宣告说,他看见天上有门开了,并看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启四1~2。)至终,约翰看见新天、新地、和新耶路撒冷。(启二一1~2。)真正说来,启示录实际上不是一卷豫言的书,乃是一卷启示的书。在这卷书里,我们蒙拯救脱离我们低下的光景,并被高举到诸天之上。我盼望这些信息会帮助你们这样被高举。然后你们能见证:『我不再在井里,眼光狭窄而有限。我现今是在诸天之上,清楚的看见了神的启示。』约翰著作的目的是拔高我们,给我们看见奥祕、神圣事物的启示。
正如约翰福音补充了对观福音书,约翰书信也补充了新约其他的书信。我研读过保罗和彼得的著作,我很欣赏那些著作。我也研读过雅各和犹大的书信。我能见证,若没有约翰的书信,我们会觉得亏损很大。约翰书信乃是其他一切书信重要的补充。
不仅如此,启示录乃是整本圣经的补充。想想看,圣经没有启示录,会是怎样的一本书?若是这样,圣经就没有结语,那个缺失就太大了!
约翰的著作不仅是补充,更是整本神圣启示的完成。这就是说,约翰的著作完成了圣经。他的福音书完成了所有的福音书,他的书信完成了一切的书信,他的启示录完成了整本圣经。我们若晓得约翰著作的重要,必会为著这些著作感谢主。我们为约翰的福音书、书信和启示录讚美主!
在约翰一书里,有一些经节我特别喜欢。约壹一章二、三节说,『(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与你们;)我们将所看见并听见的,也传与你们,使你们也可以与我们有交通;而且我们的交通,又是与父并与祂儿子耶稣基督所有的。』在这些经节里,约翰说使徒们将永远的生命传与我们,使我们可以与他们有交通。你还能在甚麽著作里找到这样的话?在约翰一书里,永远的生命传与我们,目的是为著交通。这就是说,永远的生命产生交通。这生命一经传出,结果就是神圣生命的交通。因此,在一章二、三节有神圣的生命及其神圣的交通。
约壹二章二十七节说,『你们从祂所领受的膏油涂抹,住在你们里面,并不需要人教导你们,乃有祂的膏油涂抹,在凡事上教导你们;这膏油涂抹是真实的,不是虚谎的,你们要按这膏油涂抹所教导你们的,住在祂里面。』在这节里,约翰说主的膏油涂抹在凡事上教导我们,我们该按这膏油涂抹所教导我们的,住在祂里面。膏油涂抹的教导与人类伟大教师的知识(包括孔夫子的大学之道)完全不同。愿我们都完全体认这事实,就是在我们里面那神圣的膏油涂抹时时教导我们,我们只需要照这膏油涂抹住在主里面。
三章九节也很奇妙:『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为神的种子住在他里面;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从神生的。』在这节里,约翰说到那些『从神生的。』约翰的著作强调神圣的出生,就是我们的重生。人类能从神而生,从神重生,乃是伟大的奇蹟。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信徒,不仅从我们肉身的父亲而生,也从神而生。凡从人生的,自然就成为人。同样的原则,凡从狗生的,就是狗。这里的要点是说,某一种生命总会生出那一种生命来。我不是说,因著我们从神而生,我们就是神。然而按著圣经我们能说,因著我们从神而生,我们就是神的儿女,有神圣的生命和性情。神是我们的父,我们是祂的儿女,有祂的生命和性情。正如我们从我们的父母而生,有人的生命和性情,照样,我们从神而生,也有神圣的生命和性情。
按三章九节,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为神的种子住在他里面。犯罪就是习惯的活在罪中。因为我们从神而生,我们就不犯罪。譬如,猫捉老鼠是因为牠有这样的生命。然而,狗有不同的生命,所以不捉老鼠。凡犯罪的,就不是神的儿女。神的儿女不习惯活在罪中。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原因是神的种子住在他里面。这节的种子乃是神的生命,就是我们从神而生时所接受的。这重生的种子住在每个重生的信徒里面。太奇妙了,神的种子竟住在我们里面!这是何等大的启示!我无法说出这启示超过孔夫子大学的教训有多远。因为我们从神而生,祂的种子就住在我们里面。你难道不觉得有个活而生机的东西在你里面运行、生长麽?我们有时能感觉到这种子的活动,有时又能感觉到牠正在开花。
在马太十三章那撒种之人的比喻里,我们看到主耶稣就是撒种的,祂来将自己当作神圣的种子撒到人的心里。我们的心是神圣种子生长的土壤。这种子就是神自己。麦子的种子就是麦子,康乃馨的种子就是康乃馨。同样的原则,神的种子就是神自己。藉著重生,神已经成了在我们里面生长的生机生命的种子。至终,这种子要开花、结果。因为这种子是神圣的,所以牠不犯罪。
约壹五章四节说,『因为凡从神生之物,就胜过世界,』五章十八节又说,『我们晓得凡从神生的都不犯罪,那从神生的,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不摸他。』当我们把这些经节放在一起,就看见凡从神生之物,就胜过世界,那恶者也就不摸他。以后我们会看见为甚麽五章四节说到凡…之物(everything),五章十八节说到凡…的(everyone)。目前我们看见凡从神生之物,就胜过世界,那恶者也不摸他,这就彀了。
基督徒常抱怨魔鬼太强悍了。但约翰的著作中有话告诉我们说,我们已经从神而生,魔鬼就不摸我们。魔鬼知道,他若摸从神而生并保守自己的人,必会徒劳无功。
约翰一书的这些经节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在保罗或彼得的著作里找不到这样的经节。我愿鼓励你们花时间祷告这些经节。我信你们若祷告这些经节,就会看见神圣的事物。我能见证,我看见了永远的生命已经传与我,我有神圣的交通,神圣的膏油涂抹在我里面,我已经从神而生,我有神圣的种子,我成了不为撒但所摸的人。愿我们都看见这些经节里所包含的奇妙启示,并且都能放胆见证这些启示。
本篇信息是约翰著作引言的续篇。在前一篇信息中,我们看到约翰的著作乃是神圣事物的启示,这些著作是其他神圣著作之启示的补充,也是整个神圣启示的完成。我们接著会看到约翰的著作对人的悟性来说,乃是奥祕的,这些著作包罗万有的论到基督的身位。
约翰的著作乃是奥祕的。诸如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交通、(约壹一2~3、)膏油的涂抹、(约壹二27、)与神圣的出生(约壹三9)等事,确实是奥祕的。这样的事是神圣的,所以是奥祕的。
你晓得从你接受主耶稣那天起,你就是个奥祕的人麽?一个人若不奥祕,我就怀疑他是否得救了。我们不用问人得救了没有,我们可以察看他们奥祕不奥祕。
我们基督徒是奥祕的,因为我们有奥祕的神圣生命,连同奥祕的神圣性情。神圣的生命连同神圣的性情使我们成为奥祕的人。你知道甚麽是基督徒?基督徒就是奥祕的人。因著我们是奥祕的,别人应当不容易了解我们。不仅如此,因著我们是奥祕的,有时我们会遭到误解。在召会生活和我们的家庭生活中,也该有奥祕的元素。我们是有神奥祕生命的奥祕人。
第一世纪末使徒约翰写他的福音书、书信和启示录时,已经有关于基督身位的异端。有一种异端教训说,基督是神,但不是人。另一种异端说,基督是人,但不是神。还有一些异端者否认耶稣是基督。因著这样的光景,约翰就有负担要包罗万有的论到基督的身位。
在约翰的著作中,我们看到耶稣就是基督,主耶稣基督是神也是人。在约壹二章,我们会看到使徒约翰对付塞林则派的异端,他们将基督与耶稣分开,因而否认了耶稣就是基督。当我们来到第四章,我们会看到约翰对付多西特派的异端,他们否认耶稣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约翰的著作启示基督是包罗万有的,耶稣就是基督,祂是神也是人。
使徒约翰在他的著作里争辩,不是对抗律法、割礼或犹太教,乃是对抗智慧派、塞林则派和多西特派的异端。『争辩』一辞是指藉著辩论或争论,为真理而战。争辩者会为著真理有力且厉害的辩论。他会为真理争战,为真理作战。我们需要跟从约翰,为对抗异端而争辩。
我们已经指出,约翰对抗智慧派、塞林则派和多西特派的异端而争辩。这些异端的一个源头是希腊哲学。保罗在他的著作中怎样争辩,对抗律法、割礼和犹太教这类的事,约翰也争辩,对抗那导致异端的哲学观念。
约翰的著作不仅包罗万有的论到基督的身位,为对抗异端而争辩,也给信徒豫防注射,对抗一切关于神与基督的异端道理(哲学)。这样的著作不仅第一世纪需要,历代以来也都是不可少的。甚至二十世纪的今天,我们仍然需要这些著作。将来,这些著作还会大大的帮助我们持守关于基督身位的真理,并保守基督的信徒在一切神圣的实际里。我们盼望这些生命读经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
我们若没有看见约翰著作里所包含神圣事物的启示,就不能成为完全、奥祕、包罗万有或善于争辩的。不仅如此,我们也不会正确的接受豫防注射,对抗异端。但我们若看见这启示,就会成为奥祕、包罗万有且善于争辩的,也会接受豫防注射,对抗一切的异端。
我在这里要指出,约翰福音所启示神格的三一,比圣经其他地方都更完备。我们从约翰福音认识基督在永远里就是神,(约一1,)祂在时间里成了人。(约一14。)祂的神性是完整的,祂的人性也是完全的。因此祂是神也是人,(约二十28,十九5,)有神人二性。
祂是人,被神以那灵所膏,(约一32~33,太三16,)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因此,祂是那基督,是那受膏者。(约二十31。)
基督是神的儿子,(约二十31,)是神的像,(西一15,)是神荣耀的光辉,是神本质的印像,(来一3,)祂本有神的形状且与神同等。(腓二6,约五18。)祂是神的儿子,在父的名里,(约五43,)从父而来,并且同父而来。(约六46,直译。)因此,祂称为父。(赛九6。)祂与神同在,并且祂在已过的永远里就是神,(约一1~2,)祂与父不仅同时并存,并且互相内在。(约十四10上,11上,十七21。)甚至当祂在地上在肉体里的时候,父也与祂同在。(约十六32。)因此,基督与父乃是一,(约十30,)在父的名里、并与父一同行事,(约十25,十四10下,)行父的旨意,(约六38,五30,)说父的话,(约三34上,十四24,)寻求父的荣耀,(约七18,)并且彰显父。(约十四7~9。)
基督乃是永远的神,祂是万物的创造者;(约一3;)祂乃是人,带著血肉之体(来二14)在肉体里而来;(约壹四2;)祂是受造之物,就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西一15下。)因此,祂是创造者,也是受造之物。
子乃是父在祂名(子名-约十四26)里所差那灵(约十五26,十六7,三34下)的差遣者和赐与者,祂是在肉体里末后的亚当,藉著死与复活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约十四16~20。)这灵领受了属于子的一切,(约十六14~15,)为子作见证并荣耀子,(约十五26,十六14,)祂也是子的气。(约二十22。)因此,子也是那灵;(林后三17;)那灵与父和子同时并存、互相内在的住在信徒里面,(约十四17,23,)祂就是那是灵、(约四24、)在信徒灵里(罗八16,提后四22)与信徒调和为一灵(林前六17)的三一神。至终,神成了神的七灵,(启一4,四5,)七灵就是子(羔羊-启五6)的七眼。
我信这许多的点会使那些持守传统系统神学的人感到困惑。譬如,那是神灵的七灵,怎麽会是神格第二者的子的七眼?父、子、灵若被视为分开的身位,神格的第三者怎麽会是第二者的眼睛?
不仅如此,在约翰福音,主耶稣说祂在父的名里来。这是按以赛亚九章六节,祂的名称为父的原因。主耶稣来的时候,祂也同著父而来,你有没有想过主耶稣从诸天降临的时候,是同著父而来?有些基督徒也许有一种观念,以为祂来的时候,就离开了父。但主耶稣来的时候,父也来了。
不仅如此,主说祂在父的名里行事。那麽,是谁在行事?是子还是父?按约翰福音,子在父的名里来,祂同父而来,在父的名里行事,并与父一同行事。子没有照自己的意思作任何事,祂乃是照父的旨意行事。同样的,祂不说自己的话,祂乃是说父的话。祂也寻求父的荣耀,并且彰显父。
在约翰福音里的子是那灵的差遣者并赐与者。但至终,祂自己成了那灵。这灵乃是神的七灵,就是羔羊(子)的七眼。
腓力实在愚昧,竟然说,『主阿,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约十四8。)对这要求,主耶稣回答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麽?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十四9。)因著主耶稣在父的名里来,并同父而来,在父的名里并同著父行事,行父的旨意,说父的话,寻求父的荣耀,并彰显父,所以看见子就是看见父。
我们若看见约翰著作中神圣三一的启示,就必会争辩。那些争辩的人不能耍政治。然而,即使我们为真理争战,应当争辩时,我们与人说话,仍需要说得合宜。
约翰著作的中心乃是神圣生命的奥祕。他福音书的中心,乃是在耶稣身位里,神圣生命显现的奥祕。生命是看不见的。然而按约翰福音,神圣的生命有形有体的显现在耶稣的人位里。这乃是个奥祕。
约翰的书信,特别是约翰一书的中心,乃是信徒与神并彼此之间所显现之神圣生命交通的奥祕。这交通是奥祕的。我们的种族、肤色、国籍虽然不同,却同样享受显现出来之神圣生命里的那一个交通。我们中间有著奇妙的一。这乃是神圣生命交通的奥祕。
启示录的中心乃是基督为著祂的彰显,作神儿女生命的供应;基督又是三一神宇宙行政的中心。在启示录二章,我们看见我们可以在神乐园中喫基督这生命树,也可以喫基督这隐藏的吗哪。(启二7,17。)不仅如此,在启示录三章二十节,我们看见我们可以与祂一同坐席。生命树、隐藏的吗哪,并与主一同坐席,都指明基督是我们生命的供应。然而,许多基督徒不晓得基督是我们的生命树、我们隐藏的吗哪、和我们的筵席。但我们已看见这启示。我们在启示录里看见,基督是我们生命的供应,我们可以喫祂作隐藏的吗哪、作生命树,并享受祂作我们的筵席。
享受基督作我们生命的供应,目的乃是叫我们成为灯台,将祂照耀出去。我们在众召会里乃是灯台,是由作生命树、隐藏吗哪和筵席的主耶稣那生命的供应所构成的。这乃是奥祕的,也使我们成为奥祕的。
启示录的另一个奥祕,乃是基督是三一神宇宙行政的中心。世人可能认为世界是由君王、总统和首相所统治。事实上,基督乃是万王之王,整个宇宙都在祂的行政之下。祂是真正的执政管理者,一切属地的执政管理者都在祂的管治之下。世界的定命不在于人类的统治者,乃在耶稣基督,万王之王的手里。
约翰著作所包括的时间相当长,从已过的永远到将来带著新天新地与新耶路撒冷的永远。在约翰福音第一节,他写到已过的永远,在启示录末一章,他说到新天新地,这是指将来的永远。我们藉此看到约翰著作所包括的时间,是从已过的永远到将来的永远。现今我们是在那引领我们朝向永远定命的时间桥梁上。这也是神圣且奥祕的。
我盼望我们在要来的信息中,都对永远的生命这件特别的事有清楚的异象。甚至约翰福音也不像约翰一书那样,给我们透彻的看见永远的生命。
约壹一章一、二节说,『论到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话,就是我们所听见过的,我们亲眼所看见过的,我们所注视过,我们的手也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与你们。)』这里有清楚的话论到永远的生命。这封书信以下各章说明了这永远的生命是甚麽。我们会看到五章二十节说,『我们也晓得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悟性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我们细看这节经文的时候,会看见『这』是指我们在祂里面的真神和耶稣基督。这话包括了我们在这一位,就是在那位真实者里面的事实。就实际的意义说,这含示永远的生命就是在我们的经历中,我们在祂里面的那位神。这实在是经历的事,不是道理或神学的事。
在一章一、二节和五章二十节之间有神圣生命的交通,三一神膏油涂抹的教导,以及神圣出生连同那带进一切神圣美德的神圣种子。我们都需要清楚看见,永远的生命乃是三一神,就是我们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按著膏油的涂抹,凭著那带著神圣种子的神圣出生而有的美德所经历的那一位。我的负担是要大家都看见这异象。我们若没有这基本且中心的看见,我们也许会在约翰书信里看到许多别的事物,却错过了目标。因此,要紧的是我们在这些信息中,从约翰的书信看见甚麽纔真是永远的生命。
读经:约翰一书一章一至二节,二章二十五节,三章十五节,五章十一至十三节,二十节,约翰福音一章四节,三章十五至十六节,三十六节,五章二十四节,六章四十七节,六十三节,八章十二节,十章十节,二十八节,十一章二十五节,十四章六节,使徒行传十一章十八节,罗马书五章十节,十七节,二十一节,六章二十三节,以弗所书四章十八节,歌罗西书三章四节,提摩太前书六章十二节,十九节,提摩太后书一章十节,提多书一章二节,希伯来书七章十六节,彼得后书一章三节,启示录二章七节,二十二章一至二节,十四节,十七节,十九节,马太福音十九章十六节,二十九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开始看约壹一章一、二节所启示神圣的生命。然后在后面的信息,我们要接著看神圣生命的交通。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生命的交通都是非常重要的。按照约翰一书,我们首先有永远的生命,然后有永远生命的交通。
约壹一章一节说,『论到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话,就是我们所听见过的,我们亲眼所看见过的,我们所注视过,我们的手也摸过的。』这封书信开始于『论到那…。』使徒约翰用『那』开始他的书信,并揭开神圣生命里交通的奥祕。他在这里没有用人称代名词说到主,含示他所要揭开的乃是奥祕的。
保罗的职事是要完成神新约经纶的神圣启示,(西一25~27,)就是三一神在基督里成了赐生命的灵,产生基督的众肢体,以构成并建造基督的身体,使三一神在宇宙中得著完满的彰显─神的丰满。(弗一23,三19。)保罗的著作大约完成于主后六十七年。在他离世前后,他的完成职事就受到背道的损坏。过了四分之一世纪,约在主后九十年,约翰的著作出来了。他的职事不仅是要修补受了破损的保罗职事,更是要给旧约和新约、福音书和书信,全部的神圣启示作一终结。这样一个职事的中心点,乃是神圣生命的奥祕。约翰福音是福音书的终结,揭示主耶稣基督的身位和祂工作的奥祕。约翰书信,特别是约翰一书,是书信的终结,揭开神圣生命交通的奥祕,就是神的儿女与父神,并神的儿女彼此之间交通的奥祕。然后,约翰的启示录是新旧两约的总结,启示基督是神儿女生命的供应,使祂得彰显,以及祂是三一神宇宙行政的中心这个奥祕。
约翰在一章一节说到那『从起初』原有的。这里的从起初,与约翰福音的太初不同。(约一1。)太初,是追溯到创造之前已过的永远;从起初,是从创造以来。这指明约翰的书信是接续他的福音书,论到信徒对神圣生命的经历。在福音书里,他指出罪人得著永远生命的路,乃是相信神的儿子。在书信里,他指出那些已经得著神圣生命的信徒,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享受这生命的路,乃是住在神的儿子里面。在启示录里,他揭示永远生命的终结作信徒在永世里完满的享受。
『从起初』在约翰福音用了二次,在本书信用了八次,在约翰二书用了二次。在约翰八章四十四节,约壹一章一节,二章十三至十四节,三章八节,是用在绝对的意义上;在约翰十五章二十七节,约壹二章七节、二十四节(二次),三章十一节,约贰五节、六节,是用在相对的意义上。
约翰的著作主要不是为著研读和领会,乃是为著神儿女的享受。你赴筵席时,目的不是要研究一道道不同的菜色。在这样的时候研究,会打岔你,使你喫得不彀享受。同样的,我们来到约翰的著作-他的福音书、书信和启示录时,该把这些看作属灵筵席的菜餚。有人听到这话,可能会希奇我们怎能说约翰的著作是筵席。答案乃是:圣经中没有别的著作,像约翰的著作那麽强调喫的事。当然,保罗说到属灵的喫,但他不像约翰说得那麽多。约翰福音有一章,就是第六章,几乎完全讲到喫。在那里主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约六35,48。)然后祂接著说,祂是活粮,人若喫这粮,就必永远活著;(约六51;)我们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我们里面;(约六53;)喫祂肉喝祂血的人,就有永远的生命,(约六54,)且住在祂里面:(约六56。)并且那喫祂的人,也要因祂活著,(约六57,)因为『喫这粮的人,就永远活著。』(约六58。)约翰六章的确有力的强调喫。喫主这生命的粮,就是以祂为筵席。
约翰在启示录也多次说到喫。在启示录二章七节主耶稣说,『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喫。』喫生命树,就是享受基督作我们生命的供应。神原初的心意是要人喫生命树。(创二9,16。)但因著人堕落了,生命树就向人封闭。(创三22~24。)藉著基督的救赎,接触生命树(就是神自己在基督里作人生命)的路再次向人打开。(来十19~20。)
在启示录二章十七节主耶稣说,『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吗哪豫表基督是那使神子民有能力走祂道路的属天粮食。以色列人在旷野的那些年日中喫了吗哪。(出十六14~16,31。)有分于隐藏的吗哪,实在就是藉著喫基督而享受祂。
启示录三章二十节说,『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我与他,他与我要一同坐席。』这节里的坐席,原文指在晚上用一天的正餐。这里主应许要与那给祂开门的一同坐席。坐席不仅是喫一些食物,乃是享受丰盛的筵席。这样的坐席可指以色列人喫迦南美地丰富的出产。(书五10~12。)
启示录这些经文指明,主渴望恢复神子民喫正确的食物,就是神所命定,由生命树、吗哪、以及美地的出产所豫表的;这一切都是基督在不同方面作我们食物的豫表。约翰在他的著作里明确的强调,藉著以基督作筵席而丰富的享受祂。
约翰在启示录末一章也说到喫。启示录二十二章一节和二节上半说,『天使又指给我看在城内街道当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生命树是给神的子民接受并享受。在永世里,所有蒙神救赎的人都要享受基督这生命树作永远的分。按照这些经节,生命树乃是沿著生命水,就是那灵的流,作为便利取用的生命供应。那里有那灵的流,那里就可找著基督生命的供应。
在启示录二十二章十四节有论到享受生命树的应许:『那些洗淨自己袍子的有福了,可得权柄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这一节可视为与享受生命树有关的应许;生命树就是基督连同一切生命的丰富。藉著基督那满足神一切荣耀、圣别、公义之要求的救赎,通往生命树的路就向信徒开启了。所以,那些用基督救赎的血洗淨自己袍子的人,有权利享受生命树作他们的分。
这些引自约翰福音和启示录的经节,表明约翰著作中喫的重要性。这也指明他的著作是奥祕的,远超过我们天然的领会。
约翰的著作可比作中国人的筵席,包含许多道菜。要研究这种筵席的每一道菜和其成分,会耗尽我们的心思。你赴筵席不是来研究的,乃是来喫,来享受食物的。约翰著作的原则也是一样。要我们说出这些著作里有多少道『菜』是不可能的。我们需要到约翰的著作这里来得滋养,就是来喫并消化其中所包含的属灵食物。
我们用餐喫主菜以前,常有一道开胃菜。在约壹一章使徒约翰也给我们一道『开胃菜。』这道『开胃菜』乃是生命的话。毫无疑问,约翰的用意是要供应我们神圣的生命。但是为要激起我们的食慾,他就给我们摆上生命的话作属灵的开胃菜。这就是约翰一章一至四节和十四节所说到的『话,』这话在创世以前在永远里就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祂在时间里成为肉体,生命就在祂里面。这话传输永远的生命,并且就是基督神圣的人位,是神一切所是的说明、解释和彰显。生命在祂里面,并且祂就是生命。(约十一25,十四6。)『生命之话』这辞,在原文指明话就是生命。那人位就是神圣的生命,永远的生命,是我们摸得著的。这里题到『话,』指明这封书信乃是约翰福音的延续和发展。(见约一1~2,14。)
我们若能问使徒约翰关于一章一节的话,他也许会叫我们看他的福音书。约翰一章一节、四节说,太初有话,话与神同在,话就是神;生命在这话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不仅如此,按照约翰一章十四节,话成了肉体,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丰丰满满的有恩典,有实际,且有从父而来独生子的荣耀。这一切经节里有话的定义。话就是神。生命在这话里面,这生命就是我们所需要的光。然后这奇妙的一位,是话的神,成了肉体。这就是说,神成了一个人。祂这人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实际上,祂就是帐幕。不仅如此,这帐幕成了相互的住处,神和我们都可居住在其中。在帐幕这里我们享受恩典,我们领受实际,我们也看见荣耀。这是一章一节所题到的生命之话。
我们已经指出,『生命之话』这辞实际上指明话就是生命。这话,就是永远的生命,成了一个人。祂这一个人,乃是居所,作神与人相互的住处。在这居所里,我们可以享受祂作恩典,接受祂作我们的实际,并注视祂的荣耀。这荣耀,就是神的荣耀,现今成了神独生子的荣耀。我再说,这话就是生命,这生命就是神的彰显。这就是说,生命的话就是神的彰显。
约翰的著作乃是说到奥祕的书。在这书信里,生命,就是神圣的生命,永远的生命,那分赐到在基督里的信徒、并住在他们里面神的生命,是第一个奥祕。(约壹一2,二25,三15,五11,13,20。)由这个奥祕产生另一个奥祕,就是神圣生命交通的奥祕。(约壹一3~7。)然后是三一神膏油涂抹的奥祕。(约壹二20~27。)接著是住在主里面的奥祕。(约壹二27~28,三6,24。)第五是神圣出生的奥祕。(约壹二29,三9,四7,五l,4,18。)第六是神圣种子的奥祕。(约壹三9。)最后是水、血与那灵的奥祕。(约壹五6~12。)
我们不该花太多时间研究生命的话;反之,我们该喫这话,享受这话。我们需要记得,约翰用生命的话作开胃菜,好激起我们的食慾。所以,这道开胃菜是给我们喫的。然而,我们天然的心思也许要进一步探究,并求问这生命如何彰显神。我们不需要这样探究,反而需要喫这话。然后我们就知道生命的话如何能彀彰显神。
我们的脸色反映出我们喫了那一种食物。假定你有一阵子没有好好的喫,这会使你的脸色看起来非常不健康。但如果有人饮食健康,这会显在他的脸色上;你看他的脸,就会知道他一直喫滋养的食物,因为他喫的食物使他显得健康。喫神的原则也是一样。我们越喫神,就越彰显神。
有些基督徒反对喫神这件事,并问怎麽可能有这样的事。然而,喫神的观念这神圣的思想,乃是完全按照圣经的,虽然宗教人士常常把牠忽略了。他们可能宁愿仅仅客观的敬拜神,宣告祂是圣别的。但我们要跟随圣经,有分于神并享受祂作我们的食物。当你来到餐桌前,你会把摆在你面前的食物喫下去。照样,我们来到主面前,就该喫祂作我们的食物。
喫神的结果乃是彰显神。我们享受神圣的生命之后,就彰显神圣的生命。神是生命,话也是生命。这话述说神、说明神、解释神、也彰显神。神为自己说话。但祂不是仅仅客观的从天上说话。祂也因著我们喫祂,而藉著我们主观的说话。今天我们的神不仅从天上说话,也藉著我们─藉著我们这个人说话。神如何藉著我们说话?神藉著我们喫祂并享受祂而说话。
我早期尽职事时,所说的多半是道理。但今天我所说的,主要的是彰显我对主的享受。多年来我天天喫主。就如喫物质的食物使我强壮、活跃,照样,喫主使我在灵里刚强、活跃。因著享受神、消化神,自然的我在灵里就非常的活跃。
有些人可能宣称,教导神能被我们消化乃是异端。但我要说,否认神是可喫的,并我们能喫祂、消化祂,这纔是异端。圣经启示耶稣就是神。不仅如此,按照约翰六章,我们知道主耶稣是可喫的。在这一章里,祂清楚说到我们喫祂的事。我们若循著思路从约翰六章回溯到一章,就会看见耶稣是谁。在约翰六章说到喫祂的耶稣,就是在约翰一章中是话的那一位,祂与神同在,祂就是神,并且祂成了肉体。主耶稣说祂是可喫的,就指明神自己是可喫的。所以,我们能放胆宣告:我们的神是可喫的,我们能有分于祂、喫祂并消化祂。当我们喫神并消化祂时,祂就藉著我们主观的说话。
我们可以说,我们所喫并消化的食物替自己说话,不是客观的说,乃是主观的说;那就是我们的脸色,指明我们有没有喫滋养的食物。生命的话作神的彰显,原则也是一样。神圣的生命实际上就是神自己。我们喫神作生命并消化祂的时候,在我们的经历中,这生命就成了话,说明、解释并彰显我们所享受的神。
我们若享受神作我们的滋养,至终祂就成了我们这人的构成成分。营养学家告诉我们,我们乃是我们所喫的。这就是说,我们所喫的食物,成了我们这人的元素或构成成分。例如,一个人喫了许多牛肉,喝了许多牛奶,至终他的肉身就会由牛肉和牛奶所构成。同样的,我们若一天过一天喫神、喝神,就会被神所构成。然后构成我们的神就会从我们里面彰显祂自己。
我们所喫、所消化、并构成我们的神,如何从我们里面得著彰显?神乃是藉著祂的属性在我们身上得著彰显。神是爱、是光,祂又是圣别、公义的。我们喫神、喝神的时候,就要活祂这爱、光、圣、义。这些神圣的属性会成为我们的美德,作神的彰显。我们如何能知道某人一直喫神、消化神?我们能以知道,乃是藉著神从他里面得著彰显。神这彰显就是神的说话。藉著吸收神同他神圣的属性所产生的人性美德,成了神的彰显;这彰显实际上就是神的说话。
这是我们成为神的见证的路。见证乃是说话或作见证的事。成为神的见证就是说,这位是话的神,从我们这人将祂自己说出来。这是神圣生命的彰显。
约壹一章一节的话是永远的娄格斯(Logos),神的彰显。我们从约翰一章一节、十四节知道,这话,就是生命的话,成了肉体,且显现于肉体。并且,这话乃是『从起初』原有的。
我们再读一遍一章一节:『论到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话,就是我们所听见过的,我们亲眼所看见过的,我们所注视过,我们的手也摸过的。』这一节指明生命的话已经具体且摸得著的显现出来,因为这话是使徒们所听见过、看见过、注视过、也摸过的。这里的顺序是听见过、看见过、注视过(指有意的注视)、以及摸过,就是用手触摸过。这些辞句指明,生命的话不仅是奥祕的,并且因著成为肉体,也是摸得著的。这奥祕的生命之话,不仅在他复活以前,在祂的人性里被人摸过,(可三 10,五31,)也在祂复活以后,在祂属灵的身体里(林前十五44)被人摸过。(约二十17,27。)约翰写这书的时候有一种异端,否认神的儿子成为肉体,(约壹四1~3,)因此需要这样有力的辞句,指明主在祂可摸的人性里实在的本质。
第一世纪末叶,智慧派(Gnosticism)的哲学观念开始侵入召会。智慧派有一种观念,认为物质是邪恶的。持有这种观念的人,不相信基督真的是在肉体里来。对他们来说,基督是抽象的,犹如幻象。这种对基督的观点乃是异端。使徒约翰在他的福音书和书信里,有负担为抵挡这异端而争战。为这缘故,他在约翰一章十四节特意用『肉体』一辞。他在约翰一章一节说,话与神同在,话就是神。这是抽象且相当奥祕的。但约翰接著说这话成了肉体。话成了肉体,就是成了具体且摸得著的。然后在他的第一封书信里,约翰指出使徒们听见过生命的话,然后看见过、注视过、也摸过这话。使徒约翰甚至曾靠著主的胸膛。约翰所用关于听见、看见、注视并摸过这话的辞句,乃是抗毒剂,使信徒豫防关于基督身位的异端教训。
就一面说,神圣的生命是抽象且看不见的。但就另一面说,神圣的生命是具体且看得见的,因为生命的话已经成了肉体。成了肉体的话能彀被人听见、看见、注视并触摸。
约翰一书乃是约翰福音的延续和发展。在约翰福音里,我们看见如何藉著相信主耶稣而得著神圣的生命。然而,在约翰福音里我们看不见多少关于如何享受我们所得著的神圣生命。所以,在约翰一书里,使徒约翰给我们约翰福音的延续和发展,给我们看见,我们得著神圣的生命之后,可以享受神圣生命的丰富。我们在要来的信息里会看见,我们乃是藉著交通而享受神圣生命的丰富。
读经:约翰一书一章一至二节,二章二十五节,三章十五节,五章十一至十三节,二十节,约翰福音一章四节,三章十五至十六节,三十六节,五章二十四节,六章四十七节,六十三节,八章十二节,十章十节,二十八节,十一章二十五节,十四章六节,使徒行传十一章十八节,罗马书五章十节,十七节,二十一节,六章二十三节,以弗所书四章十八节,歌罗西书三章四节,提摩太前书六章十二节,十九节,提摩太后书一章十节,提多书一章二节,希伯来书七章十六节,彼得后书一章三节,启示录二章七节,二十二章一至二节,十四节,十七节,十九节,马太福音十九章十六节,二十九节。
约壹一章二节说,『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与你们。』这节的『生命』与前节『生命之话』是同义辞,二者都是指基督神圣的人位;祂在永远里与父同在,在时间里藉著成为肉体显现出来,是使徒所看见过,又作见证,并传与信徒的。
在一章二节约翰说,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这永远生命的显现,是藉著基督的成为肉体;约翰在他的福音书里有力的强调这点,(约一14,)把牠当作抗毒剂,使信徒豫防那说基督不是在肉体里来的异端。这样的显现与生命之话的摸得著(约壹一l)相符,再一次指明主人性具体的性质;主这人性乃是新约经纶里神圣生命的显现。
那已经显现出来的生命,乃是永远的生命。『永远』一辞不仅是指时间上永远长存,无穷无尽,也是指品质上绝对完美完全,毫无短缺瑕疵。这样的辞句著重神圣的生命,即永远之神的生命,那永远的性质。使徒看见过这永远的生命,现在又作见证,并且将这生命传与人。他们所经历的不是任何道理,乃是神的儿子基督这永远的生命:并且他们的见证和传讲不是出于神学或圣经知识,乃是出于这样一个实在的生命。
我们已经指出,永远的生命不仅在时间上是永远的,在品质上也是永远的。这生命在其范围上也是永远的。所以,永远一辞指三件事:时间、空间和品质。就时间的元素说,这生命要持续到永远。就空间、范围说,这生命是广大、无限的。就品质说,永远的生命是完美完全,毫无瑕疵短缺的。永远生命的范围或领域包含整个宇宙。永远的生命是如此广大,包括了整个生命的领域。凡在生命的领域里的,都包含在这永远的生命里。然而,我们人的生命却非常不同。我们的生命不仅短暂,也很有限。但永远的生命既非短暂,也非有限;反而在时间上是永远长存的,在空间上是无限的。不仅如此,我们的生命有许多瑕疵短缺;但神圣的生命,永远的生命,却没有瑕疵,也没有短缺。
永远的生命是不能毁坏的生命。(来七16。)这生命是一切都不能毁坏,都不能消除的。这是无穷尽的生命,是永远、神圣、非受造的生命,也是经过死亡和阴间之试验的复活生命。(徒二24,启一18。)撒但和他的跟从者以为,藉著将这生命钉十字架,已经把这生命了结了。宗教的首领也有类似的观念。然而,钉十字架却成了最好的机会,让这生命繁增、繁殖。因为这生命是不受限制的,所以牠绝不能被征服、折服或毁坏。
永远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弗四18,彼后一3。)我们可以说,这生命实际上就是神自己,连同神圣的爱和神圣的光为内容。并且这生命是属于神的灵,(罗八2,)特别是当牠成了我们的生命,给我们享受时。
永远的生命也是神的儿子。这生命不仅仅是一件事物;这生命乃是一个人位。神圣的生命乃是神自己在祂的儿子里彰显出来。约壹五章十二节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在我们的经历中,我们知道永远的生命就是神的儿子自己。
约壹一章二节说,永远的生命原与父同在。『与…同在,』原文含示在与父的联结并交通里生活行动。那是子的永远生命,在永远里不仅与父同在,并且在与父的联结并交通里生活行动。这辞与约翰一章一至二节者同。
父是永远生命的源头,子从父并同父显现出来,成为永远生命的彰显,给父所拣选的人有分并享受。
我们该把永远生命的这些方面,当作属灵大餐中一道道的菜来享受,而不是想要分析。永远的生命是神的生命,是神的儿子,且在永远里与父同在。这里至少有四道菜给我们享受:神、神的儿子、父、永远。
有人也许想知道,如何享受这一道道奇妙的菜。按照我的经历,享受这些菜最好的路,就是祷读主的话。例如祷读以弗所四章十八节『神的生命,』你祷读的时候可以说,『哦,神的生命!阿们!就在现在,我享受神,我享受祂作我的生命。为著神,阿利路亚!为著生命,阿利路亚!为著神的生命,阿利路亚!为著享受神的生命,并为著享受神作生命,阿利路亚!』
约翰说那原与父同在的生命已经显现与使徒们。永远生命的显现包含将生命启示并分赐给人,为要把人带进永远的生命里,带进与父生命的联结并交通里。
从前所隐藏的,已经显现与使徒们了。如今其中一位使徒约翰,将神圣的奥祕向我们开启。我们若藉著祷读来喫主的话,就会得著永远生命之显现的益处。
使徒们看见过永远的生命,就是那已经显现出来的生命,然后作见证,且将这生命传与信徒。他们所传的,不是他们所听见过、受过教导的一种神学或道理,乃是藉著他们实际的经历所看见过并作过见证的。这神圣的生命乃是一个人位,就是神的儿子这三一神的具体化身,作我们的生命。
永远的生命是神所应许的。约壹二章二十五节说,『祂所应许我们的,就是那永远的生命。』约翰福音里有永远生命的应许,如在三章十五节,四章十四节和十章十节。在提多一章二节,保罗说到永远生命的盼望,就是那不能说谎的神,在历世之前所应许的。这永远生命的应许,必定是父在永远里向子所应许的。必定是在已过的永远里,父应许子要将祂永远的生命赐给信子的人。
永远的生命不仅是所应许,且显现出来的,也是藉著基督的死释放出来的。(约三14~15。)神圣的生命在基督里是隐藏、受限制的,但藉著祂的死,这神圣的生命从祂里面释放了出来。
那藉著基督的死从祂里面释放出来的永远生命,已经藉著祂的复活,分赐到信徒里面。彼前一章三节论到这事说,『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是当受颂讚的,祂曾照自己的大怜悯,藉耶稣基督从死人中复活,重生了我们,使我们有活的盼望。』
那藉著基督的死释放出来,又藉著祂的复活分赐给人的永远生命,已经为信徒藉著信入子所得著。按照约翰三章十五至十六节、三十六节,凡信入子的就有永远的生命。
信徒得著永远的生命之后,这生命就成了他们的生命。(西三4。)这是神救恩的目的,就是使祂的生命成为我们的生命,叫我们可以成为祂的儿女,有分于祂神圣的性质,好享受祂一切的所是,并过一种彰显祂的生活。
保罗在罗马五章十节说,『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著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里得救了。』藉著基督得与神和好,这事已经成就了;但在祂的生命里,从这麽多消极的事物得救,仍然是天天的事。一天过一天,我们可以在永远的生命里得救。
保罗在罗马五章十七节接著说,『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藉著这一人作了王,那些受洋溢之恩,并洋溢之义恩赐的,就更要藉著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了。』我们里面既有神圣的生命,就可以藉这生命得救,也在这生命中作王。我们能彀在神圣的生命中作王,管治一切消极的事物。比方说,要管治我们的脾气可能很难。我们许多人会说,『我不像王那样管治我的脾气,倒是我的脾气一直在管治我。』许多圣徒无法管治他们的脾气,原因乃是他们没有享受永远的生命。不要痛下决心,立志从现在起绝不发脾气。那是行不通的。反而要忘掉你的脾气,并享受这生命作筵席。我愿鼓励你把呼求主名和祷读主话调在一起。你若这样作,就会享受主。你享受祂,祂就要成为作王管治一切消极事物的那一位。然后祂在你里面作王时,你就在祂的作王里作王。这是在生命中作王管治脾气正确的路。
你单单学习圣经的道理和教训,无法管制脾气。有人听到这话可能会说,『你忽视圣经的道理,高举呼求主名并喫主的话。照你所说,我们这样呼求,这样喫,就能成为得胜者。』我的回答乃是要问这些人,他们得了多少道理和教训的帮助,胜过自己的脾气。许多认识圣经道理的人,还是一再的发脾气。
我要请你们看看今天许多基督徒中间的光景。他们可能不缺道理或圣经知识,但他们缺少呼求主名,以及喫主的话。我们能作见证,我们藉著呼求主名得救,并藉著喫主的话得滋养。
当你受试诱要发脾气时,你要呼求主的名,对祂说,『主耶稣阿,拯救我不发脾气!』最好是在你受试诱要发脾气以前,就呼求主名并祷读主话。你若藉著祷读主话得著滋养,你里面的永远生命就会作王,管治消极的事物。许多时候,这甚至会保守你的脾气不被挑动。当你经历永远的生命在你里面作王时,你的脾气就被治死了。
我们信徒该持定永远的生命。保罗在提前六章十二节嘱咐我们,要『持定永远的生命;你已蒙召进入这永远的生命。』在提前六章十九节,他力劝我们『持定那真实的生命。』这生命就是永远的生命。持定永远的生命,意思就是在每一事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的职事和我们的工作上─我们都需要使自己联于神圣的生命,并将神圣的生命应用到每个情况中,而不信靠我们人的生命。
在马太十九章二十九节,主耶稣说到承受永远的生命。承受永远的生命,乃是在来世诸天之国的实现里,得著神圣生命的享受为赏赐。有些得著了永远生命的信徒,多多少少享受这生命,然而他们没有享受到正确的程度。结果,当主耶稣在国度的实现回来时,他们就会失去千年国的享受。在要来的国度里失去神圣生命的享受,就是在那个时代失去永远生命的享受。
在永世里,所有的信徒都要完满的享受永远的生命。按照启示录二十二章一、二节,在新耶路撒冷里,所有的信徒都要享受神圣的生命,作涌流的河与生长的树。河与树都是给我们永远享受的。我们要享受这神圣的生命,直到永远。(启二二14,17,19。)
永远的生命关係到今世、来世的国度、以及永世。在今世我们得著永远的生命并活永远的生命。我们若照主的愿望活这生命,也就会在来世的国度里享受神圣的生命。至终,所有的信徒要在永世里享受永远的生命到极点。然而,今世得著永远生命的人若没有正确的活这生命,反而忽视了这生命,他们在来世─国度的时代里,就会失去对神圣生命的享受。他们在国度时代失去对永远生命的享受,就会学功课并受训练。至终,他们会得著恢复,享受永远的生命。然后到末了,在永世里,所有的信徒都会对神圣的生命有完满的享受。
读经:约翰一书一章三至七节。
我们在前面几篇信息里已经看过,这封书信里第一件基本的事─神圣的生命。现在我们来看第二件基本的事,就是神圣生命的交通。神圣生命的交通实际上就是整本约翰一书的主题。约翰福音启示耶稣基督是神圣的生命,给我们接受。我们相信祂的时候,祂就进到我们里面,我们就得著祂在我们里面作生命。这封书信是约翰福音的延续,给我们看见我们接受神圣的生命以后,就可以有生命的交通,作为神圣生命的流出。神圣生命的交通乃是对神圣生命真实的享受。换句话说,我们若要经历神圣的生命,就需要密切注意这生命的交通。
约翰在约壹一章三节说,『我们将所看见并听见的,也传与你们,使你们也可以与我们有交通;而且我们的交通,又是与父并与他儿子耶稣基督所有的。』一节先说『听见,』再说『看见。』这里正好相反。在领受启示时,听见是基本的;但在传讲、传报时,看见应当是根基。我们所传讲的,该是我们对所听见之事的领略和经历。
使徒听见并看见永远的生命,然后将这生命传与信徒,使他们也可以听见并看见。藉著永远的生命,使徒享受了与父并与祂儿子主耶稣的交通;他们渴望信徒也能享受这交通。
交通一辞,原文意一同参与,共同分享。交通乃是永远生命的流出,并且实际上,就是所有已经接受并得著神圣生命之信徒里面永远生命的流。这是新耶路撒冷里生命水的流所描绘的。(启二二1。)因此,所有的真信徒都在这交通里。(徒二42。)这交通是凭我们重生之灵里的那灵而得继续的,因此称为圣灵的交通(林后十三14)和(我们)灵的交通。(腓二1。)我们信徒乃是在这永远生命的交通里,有分于父与子所是、并为我们所作的一切;这乃是我们藉著那灵的交通,享受父的爱和子的恩。这样的交通首先是使徒在藉著那灵享受父与子上所得的分,因此称为使徒的交通,(徒二42,)以及约壹一章三节我们(使徒)的交通,就是与父并与祂儿子耶稣基督的交通。这是个神圣的奥祕。永远生命这奥祕的交通,应当视为这封书信的主题。
交通是一同参与,共同分享。因此,交通乃是共同参与一件事。神圣生命的交通乃是神圣生命的流出与流通。因为神圣的生命是生机的、丰富的、行动的、活泼的,所以牠有特殊的流出,有某种的结果。神圣生命的流出、结果,乃是生命的交通。
神圣生命的交通在启示录二十二章一节有清楚的描绘。在这一节我们看见,在新耶路撒冷里,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神和羔羊的宝座就是救赎的神─羔羊神的宝座。创世记一章一节有神,但启示录二十二章一节有神同羔羊;创世记有创造的神,但启示录有救赎的神。从这位作源头的救赎之神,流出生命水的河。这生命水河的流通就是生命的交通。这就是说,交通乃是神圣的生命,从救赎的神里面向外涌流。
按照启示录里的图画,新耶路撒冷里那一道河呈螺旋状往下流,直流到十二个城门。藉此我们能看见,新耶路撒冷全城都得著这道活水的流的供应,也就是得著生命交通的供应。神圣生命的交通从神流出来,经过祂的子民,以达到基督身体的每一部分,这身体要完成于新耶路撒冷。
神圣生命的交通,或神圣生命的流通,就是那灵的交通。林后十三章十四节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在这里我们看见,神的爱是源头,基督的恩是流道,那灵的交通是这流道的流通。乃是这流把基督的恩和神的爱带给我们,作我们的享受。因此,神圣生命的交通称作圣灵的交通。
神圣生命的交通乃是信徒与使徒之间的交通。(约壹一3下,徒二42。)这就是说,在信徒和使徒之间有一种对三一神的共享。信徒与使徒需要彼此接触。有正确的接触,就有双向的来往,这来往就是交通,共同分享。当我们有这双向的来往时,我们就享受那在我们里面神圣的生命。这就是说,当我们有交通时,我们就有对神圣生命的享受。
这种双向的交通越多越好。我们越接触使徒,就越享受神圣的生命。然而,有些人可能会指出,如今使徒不再与我们同在了。这没有错,但我们还有使徒的著作。每当我们来看使徒的著作,我们都会感觉被带进与使徒的交通里,享受我们与他们之间双向的来往。于是在这样的来往里,我们与他们一同享受神圣的生命。
神圣生命的交通乃是信徒与父并与祂儿子耶稣基督之间的交通。约翰说,首先信徒藉著神圣的生命与使徒有交通。然后他说,使徒与父和子有交通。藉此我们看见,交通将信徒联于使徒,并联于父和子。因此,在这交通里有神圣生命完满的一。
电的流通是神圣生命的交通很好的说明。电从发电厂流到建筑物里面,电流就将发电厂联于建筑物。不仅如此,在建筑物某个房间点了灯的天花板上,个别的灯藉著电流的流通就彼此相联。没有电流的流通,天花板上的灯是分开的;但藉著电的流通,这些灯就被带进彼此的『交通』里,因为牠们都在同一个电流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使徒和信徒在神圣生命里一同享受交通的事实。
在神圣的生命里,信徒彼此有交通。(约壹一7,腓二1。)房间天花板上的电灯里面怎样有电流在流通,照样,我们众人里面也有神圣的流在流通。在这神圣的生命里,并藉著这神圣的生命,我们有交通,使我们得以享受神圣的生命。我们越有神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流通,我们就越享受神圣的生命。
在约壹一章三节只说到父与子,没有说到灵,因为那灵是隐含在交通里。事实上,永远生命的交通就是三一神─父、子、灵─分赐到信徒里面,作他们惟一的分,给他们享受,从今时直到永远。
约翰在一章四节接著说,『我们写这些事,是要叫我们的喜乐得以满足。』『我们的,』有些古卷作『你们的。』使徒的喜乐也就是信徒的喜乐,因为信徒是在使徒的交通里。
交通是永远生命的流出,喜乐(对三一神的享受)乃是这交通的结果,就是藉著那灵有分于父的爱和子的恩的结果。因著这种对神圣生命属灵的享受,我们在三一神里的喜乐就得以满足。
我们通常不认为喜乐是重要的一项。但在这封书信里,在神圣的生命与神圣生命的交通之后,所题到第三件重要的事就是喜乐。神圣的生命带来交通,交通带来喜乐。
你是个喜乐的基督徒,还是个忧愁的基督徒?忧愁也许指明你不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但你若是满了喜乐,你就在这交通里。
新约用三个辞描述我们在神圣生命里的喜乐,除了『喜乐』以外,还用了『欢乐』和『欢腾』二辞。我们不仅该喜乐,我们也该欢乐并欢腾。喜乐而缄默还有可能,但我们要欢乐并欢腾,就不能保持缄默。神的救恩叫我们喜乐,更使我们欢乐并欢腾。因此,我们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应当喜乐。在旧约里,当神的百姓来在一起过节的时候,他们满了喜乐。诗篇里甚至嘱咐他们要向耶和华大声欢呼。(诗九五I,九八4,6。)宗教不喜欢听到欢呼声,神却欣赏我们的欢呼。神喜欢看见我们满了喜乐。因此,使徒约翰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享受神圣生命的交通,我们必定会满了喜乐。不仅如此,当我们满了喜乐时,我们就会欢乐并欢腾。我们都该是这样欢乐并欢腾的基督徒。让我们喜乐的来参加召会的聚会,因为我们在神圣的交通里享受神圣的生命。
约翰在一章五节说,『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祂所听见,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除了前面经文里三件主要的事:生命、交通和喜乐以外,使徒从主所听见进一步的信息,乃是报给信徒,神就是光。首先我们有神圣的生命,然后本于这生命,我们有神圣生命的交通。交通带来喜乐。当我们在这交通的喜乐元素里,我们就在神的光中。因此,先后顺序是生命、交通、喜乐和光。
在前面的经文里,是以明言说到父与子,而那灵是隐含在永远生命的交通里。这里是这封书信首次说到神,并说到祂是三一神─父、子、灵。这位神正如在福音的光中所启示的,乃是光。
约翰和其他早期门徒所听见的信息,无疑的,就是主耶稣在约翰八章十二节和九章五节所说的话:祂就是光。然而,约翰在这里说,这信息乃是神就是光。这指明主耶稣就是神,含示神圣三一的素质。
『神就是光』一辞,就像约壹四章八节和十六节『神就是爱,』以及约翰四章二十四节『神是灵』一样,不是作为隐喻,乃是作为叙述,用以指明并描述神的性质。在祂的性质上,神是灵,是爱,也是光。灵是指神人位的性质,爱是指神素质的性质,光是指神彰显的性质。爱与光都与神是生命有关,这生命是属于灵的。(罗八2。)神、灵和生命,实际上乃是一。神就是灵,灵就是生命。在这样的生命里,有爱也有光。这神圣的爱向我们显明,就成了恩典;这神圣的光照在我们身上,就成了真理。约翰的福音书启示主耶稣将恩典和真理带给我们,(约一14,17,)使我们得著神圣的生命;(约三 14~16;)约翰的书信揭示神圣生命的交通把我们带到恩典和真理的源头,就是神圣的爱与神圣的光。他的书信乃是他福音书的延续。在他的福音书里,是神在子里到我们这里来作恩典和真理,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约一12~13;)在他的书信里,是我们这些儿女在父生命的交通里,往父那里去,有分于祂的爱与光。前者是神出到外院子,在祭坛那里满足我们的需要;(利四28~31;)后者是我们进入至圣所,在约柜那里接触神。(出二五22。)这是对神圣生命更往前、更深的经历。在约翰的福音书里,我们因著信入子,接受了神圣的生命,接著就该在他的 悗H里,藉著这生命的交通,继续享受这生命。他全部的书信都是向我们揭示这一件事,就是藉著住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享受这生命。
神是灵,这是指祂的身位。神也是爱和光,爱是指祂的素质,光是指祂的彰显。神的爱与神的光都与祂的生命有关。这生命实际上就是神自己。生命也就是那灵。
当这生命显现出来时,牠乃是带著恩典与真理而来。当我们接受主耶稣时,我们就接受了生命,现今我们享受恩典与真理。这生命将我们带回归神。首先,神来到我们这里,使我们可以接受恩典和真理。现在我们回到父那里,接触祂这位恩典和真理的源头,这源头就是爱和光。我们回到父那里,就可以享受爱作恩典的源头,并享受光作真理的源头。因此,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我们被带回到神那里,享受爱作恩典的源头,以及光作真理的源头。
这种对爱和光的领会不是出自人的推理,乃是来自主话中神圣的启示。在这启示里,有好些项目给我们享受,就好比筵席上的许多道佳餚一样。我们有神,有那灵作神身位的性质,有爱作神素质的性质,有光作神彰显的性质,有神圣的生命、恩典和真理。我们有了这一切神圣的事物,就被带回到父神那里。当我们被带回到父那里,我们就会见祂,并享受祂这爱,就是恩典的源头,享受祂这光,就是真理的源头。何等美妙,我们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享受神圣的光!
我们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联于使徒和三一神,以完成神的定旨。约翰在约壹一章三节的话,指明把个人的利益,为著某一共同的目的,放在一边,并联于别人。因此,与使徒有交通,在使徒的交通里,并在使徒的交通里与三一神有交通,乃是放下我们个人的利益,联于使徒和三一神,为著完成神的定旨。按照约翰的著作,这定旨是双重的。首先,这定旨是要信徒因著住在三一神里面,得以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约壹二12~27;)并基于神圣的出生,过神圣之义与神圣之爱的生活,(约壹二28~五3,)以胜过世界、死、罪、魔鬼和偶像。(约壹五4~21。)其次,这定旨是要众地方召会为著耶稣的见证,得以建造起来成为灯台,(启一~三,)并终结完成于新耶路撒冷,作神完满的彰显,直到永远。(启二一~二二。)我们有分于使徒对三一神的享受,就是联于使徒和三一神,以完成神、使徒和所有信徒所共有三一神的神圣定旨。
当我们在神圣的交通里享受三一神,我们就被带进一种情形里,自然而然的将自己联于使徒和三一神,为著一个共同的目的。神有一个定旨,使徒们实现神的定旨。我们在神圣的交通里享受神圣的生命,就有分于这定旨及其实现。
神渴望藉著使徒,也藉著我们成就的定旨,首先是要信徒因著住在三一神里面,得以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不仅如此,神愿意信徒基于神圣的出生,过神圣之义与神圣之爱的生活,以胜过世界、罪、死、魔鬼和偶像。其次,神的定旨是要众地方召会被建造起来,成为耶稣的见证,末了这见证要终结完成于新耶路撒冷。因此,神的定旨是要祂每一个儿女都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过义和爱的生活,以胜过一切消极的事物。这样,众地方召会就要被建造成为耶稣的见证,最终就有新耶路撒冷,作三一神永远的彰显。这就是神的定旨,也是使徒工作的负担。他们与神共有这定旨。现在我们该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联于他们,这样享受神圣生命里的交通,就会将我们引进使徒与三一神共有的权益里。我们的目的就与三一神和使徒一样,要信徒在生命里长大,过义和爱的生活,以胜过消极的事物,使众地方召会得以建造起来,结果产生新耶路撒冷,作三一神终结的彰显。
我们若看见真实的交通,就会晓得交通是一件大事。但是多年来我们所领会的交通,只是一种在神圣生命里的享受。我们没有看见交通也包括共同的权益。神供应我们享受不是没有目的的。神是有定旨的,祂将祂生命交通里的享受赐给我们,有一个定旨。神的定旨是要餧养我们,使我们可以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并且基于神圣的出生,可以过神圣之义与神圣之爱的生活,以胜过那恶者、世界、罪和一切偶像。神的定旨也是要众地方召会可以建造起来,作耶稣的见证。最终,这见证要完成于新耶路撒冷,作三一神完全、永远的彰显。这是神圣生命交通的目的。
读经:约翰一书一章五至七节。
我们在前面的信息里看过两个奥祕-神圣生命的奥祕与神圣交通的奥祕。这些事我们虽然没有交通得透,但我信这些事多多少少向我们开启了,我们至少得了一些题示,知道如何进一步探究这些事。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开始看神圣交通的条件,就是我们要享受这交通所必须履行的条件。
我们若要在神圣的交通里,就需要履行一些条件或义务。惟有如此我们纔能享受神圣的交通。神圣交通的条件这件事,启示在一章后半段和二章前半段。(约壹一5~二11。)只有两节说到神圣的生命,(约壹一1~2,)另外两节说到神圣的交通,(约壹一3~4,)但是有十七节与神圣交通的条件有关。这指明就我们而言,交通的条件是非常重要的事。
神圣的生命与神圣的交通都是在神那一面,但是能享受神圣交通的条件、义务却在我们这一面。要接受神圣的生命,并被带进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很简单,但要维持这交通,并停留在其中,却不简单。为这缘故,我们若要停留在神圣的交通里,所必须履行的条件,使徒约翰并没有越过。我们将要看见,约壹一章五节至二章十一节说到两个主要的条件:认罪、(约壹一5~二2、)以及爱神并爱弟兄。(约壹二3~11。)
神圣交通的第一个条件与单数的罪和複数的罪有关。单数的罪和複数的罪对于我们享受神圣的交通是个严重的问题,因为牠们使我们与三一神的交通受到打岔、破坏。因此,使徒约翰用了好些经节说到我们认罪的事。在我们看这些经节以前,我愿意大家注意几件事,这些事会帮助我们明白约翰论到单数与複数的罪所写的话。
按照圣经,罪住在我们里面─在我们的肉体里面。罗马七章二十节说,『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这里的『住』字指明罪是活的。凡不是活的东西,就如椅子,都不能住在甚麽地方。比方说,你不会说椅子住在你家里。一样东西要住在某个地方,那样东西必定是活的、生机的。因此,罪住在我们里面的事实,指明罪是活的实体。
罗马七章所描述的罪是人位化的。罪的活动是一个人位的活动。罪藉著诫命得著机会,叫贪心在我们里面发动。(罗七8。)不仅如此,罪也可能诱骗我们并杀死我们。(罗七11。)按照保罗在十七节的话,罪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行某些事:『其实,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此外,保罗说罪进入世界,(罗五12,)作王,(罗五21,)作主管辖人,(罗六14,)将死作成到我们身上,(罗七13)且是相当活的。(罗七9。)因此,罪不是无生命的元素或实质。相反的,罪是个活物,能住在我们里面,并且作事违背我们的意志。所以保罗能说,有些事不是他作的,乃是住在他里面的罪作的。
有些人反对我们教导说,罪住在我们肉体里,并且这住在我们里面的罪是人位化的。然而,这个关于内住之罪及其活动的教训,全数是照著圣经的。我们不能否认保罗在罗马七章所说关于罪的话。
当然,圣经说到单数的罪,也说到複数的罪。複数的罪是指罪愆、过犯、错误。比方说,说谎与偷窃是罪(複数)。这些罪(複数)与那住在我们肉体里的罪(单数)不同。複数的罪是行为、活动,但单数的罪是住在我们肉体里的邪恶元素。
新约用单数的罪和複数的罪说到罪的问题。单数的罪是指内住的罪,从撒但藉著亚当进到人类里面,(罗五12,)是罗马书第二段,五章十二节至八章十三节(七章五节例外,那里是说到複数的罪)所对付的。複数的罪是指罪的行为,即内住之罪的果子,是罗马书第一段,一章十八节至五章十一节所对付的。然而,约壹一章七节单数的罪连同形容词『一切的,』不是指内住的罪,乃是指我们重生后所犯的每一个罪。(约壹一10)这样的罪玷污我们原先被洗淨的良心,在我们与神的交通中,需要主的血将其洗淨。
我们单数的罪,就是我们性情里内住的罪,(罗七l7,)已经藉著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利四,赛五三10,罗八3,林后五21,来九26 )解决了。我们複数的罪,就是我们的过犯,也已经藉著基督作我们的赎愆祭(利五,赛五三11,林前十五3,彼前二24,来九28)解决了。我们重生以后,还需要为我们性情里的罪,接受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如约壹一章八节所指明的,也需要为我们行为上的罪,接受基督作我们的赎愆祭,如一章九节所指明的。
圣经启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时,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章二十一节论到这事说,『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因著主替我们成为罪,祂就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定罪了罪。罗马八章三节说,『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著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里我们看见,藉著基督被钉十字架,罪就被定罪。为这缘故,约翰一章二十九节说到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希伯来九章二十六节也说,基督『显明了…,好藉著献上自己为祭,把罪除掉。』这就是说,基督为著罪,把自己献上。当我们思想这四节经文,就看见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是要对付罪-那住在我们里面的罪。祂成为罪、定罪了罪、除去罪,并且祂也是为著罪所献上的祭物。基督为著罪作祭物,乃是利未记四章的赎罪祭所豫表的。
我们已经指出,我们不仅有肉体里之罪的难处,也有所犯许多的罪的难处。我们作了许多错事。比方说,我们可能不尊敬父母,反轻视他们。这是有罪的。我们都犯了许多的罪愆、过犯、过失和错误。这一切都是罪(複数)。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对付我们的罪(单数)时,祂也担当了我们的罪(複数)。彼前二章二十四节说,『祂在木头上,在祂的身体里,亲自担当了我们的罪。』这节清楚指明基督担当了我们的罪(複数)。保罗在林前十五章三节宣告说,『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此外,希伯来九章二十八节也告诉我们,基督『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藉著这些经节我们看见,当主在十字架上时,祂不仅对付了我们的罪(单数),也担当了我们的罪(複数)。所以,祂既是赎罪祭,也是赎愆祭。
我们相信主耶稣的时候,就接受祂作我们的救赎主。这含示我们接受祂作我们的赎罪祭和赎愆祭。接受主耶稣作我们的救赎主,包括接受祂作赎罪祭和赎愆祭。我们常说,耶稣的血洗淨我们。这血乃是赎罪祭和赎愆祭的血。约翰在一章七节说到那洗淨我们一切罪的耶稣的血;这乃是主耶稣作赎罪祭和赎愆祭的血。既然我们已经相信基督,我们就有祂作救赎主,就是作我们赎罪祭和赎愆祭的那一位。所以,单数的罪和複数的罪都对付了。我们已经蒙神赦免,被主的血清洗、洗淨。正如我们所指出的,耶稣的血乃是赎罪祭和赎愆祭的血。我们都相信了基督,并接受了祂作我们的赎罪祭和赎愆祭。
既然我们已经蒙了重生,我们里面仍然有罪住著麽?关于这点,圣经教师中间一直有许多争论。多年以前,有一派强有力的教训宣称:罪已经从信徒身上根除了。这是论到所谓『拔罪根』的教训。教导这事的人,用约壹三章、五章里的一些经节作他们的根据:『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约壹三9,)以及『凡从神生的都不犯罪。』(约壹五18。)那些跟随『拔罪根』这教训的人说,这些经节证明罪已经从我们这人连根拔除了。
一九三三年,一位弟兄告诉我一个有趣的故事,这位弟兄曾经属于一个教导『拔罪根』的团体。那个团体领头的人很有学问,他非常著重『拔罪根』的教训。有一天,这个领头的人带著四位年轻弟兄去公园。他没有买五张门票,只买了两张。两位弟兄用两张票进入公园,然后一位弟兄带著票出来,再与另一位弟兄进入公园。这样重複几次,直到五位弟兄都用同样的两张票进了公园。年轻的弟兄们受到困扰,一个教导拔罪根的人竟然有这样的行为。他们对他说,『这是甚麽?这不是欺骗麽?这不是罪麽?』领头的人回答说,『这不是罪,这只是软弱。』那位对我说到这事的弟兄无法接受那样的解释。他知道有不对之处。至终,他来到召会的聚会中,就清楚了拔罪根教训的错误。
圣经没有教导罪已经从我们这人根除。约翰在一章八节说,『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说我们没有罪,就是说在我们的性情里,没有内住的罪。这是智慧派的异端所教导的。使徒要信徒豫防这虚假的教训。一章七节至二章二节这段话,说到信徒重生以后的犯罪,这使他们与神的交通中断。信徒重生后,他们的性情里若没有罪,怎能在行为上犯罪?即使他们只是偶尔犯罪,不是习惯的犯罪,他们的犯罪就足以证明还有罪在他们里面作工;否则,他们与神的交通就不会中断。使徒在这里的教训定罪了今天『完全论』的教训,这种教训认为从罪得释放的光景,是今生可以达到,或已经达到的;又废除了今天错误的『拔罪根』教训,这种教训误解了三章九节和五章十八节的话,认为重生之人的罪性已经连根拔除,所以他们不能犯罪。
约翰说,凡说自己没有罪的,便是自欺,带自己入歧途。说我们已经重生,所以没有罪(单数),便是自欺,否认了我们自己经历中真正的事实,因而带自己入歧途。我们不该说我们不再有罪(单数)。罪仍在我们的肉体里,在我们有罪的性情里。
我们已经看过,我们信徒是否还有罪在我们性情里这个问题。我们已经看见,我们重生以后,的确还有罪住在我们里面。现在我们需要看第二个问题:我们重生以后还会犯罪麽?是的,信徒重生以后还是会犯罪的。约翰在二章一节说,『我的孩子们,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翰说『若有人犯罪,』这话有力的指明我们得救以后还是会犯罪。
我们用发脾气这件事为例来说明。我不信有人得救以后从来没有发过脾气。你能说在你作基督徒的年日里,从来没有发过脾气麽?就算你外面没有发过脾气,你里面又如何?单单一个发脾气的例子,就足以叫我们清楚一个事实:虽然我们是信徒,我们还是会犯罪,我们的确偶尔也犯罪。虽然我们得救、蒙了重生、也在圣灵的变化之下,我们仍有可能犯罪。既然得救以后还是会犯罪,我们就需要认我们的罪。(约壹一9。)认罪乃是神圣交通的第一个条件。
约翰在一章六节说,『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与神有交通,就是照著我们灵里那灵的涂抹,(约壹二27,)在神圣生命的流里,与祂有亲密而活的接触。这保守我们有分于并享受神圣的光与神圣的爱。
一章六节里的与神有交通,等于与父并与祂儿子耶稣基督有交通。(约壹一3。)这再一次含示神圣的三一。
看见信徒与神在生命里的关係牢不可破,这对我们非常重要。然而,他们与神的交通却可能中断。前者是无条件的,后者是有条件的。我们一旦蒙了重生,就成为神的儿女,就与父有了生命的关係。这生命的关係牢不可破。然而,我们与神的交通却可能中断。
我们不该把我们与神生命的关係,跟我们与神的交通混淆了。我们与神的关係是基于生命,是已经一定永定了。但我们与神的交通却是基于条件的履行,会像天气一样变动。所以,我们与神生命的关係是没有条件,且牢不可破的。但我们与神的交通却有一些条件,是可能中断,也会变动的。我盼望我们都清楚我们与神在生命里的关係,跟我们与祂的交通之间的分别。
读经:约翰一书一章五至七节。
在前篇信息里我们曾指出,信徒在生命里与神的关係是牢不可破的,但他们与神的交通却可能中断。前者是无条件的,已经一定永定了;但后者是有条件的,可能会变动。现今在本篇信息里,我们接著来看维持神圣交通必须履行的第一个条件:认罪。(约壹一5~二2。)
在约壹一章五节约翰说,『神就是光,在他里面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祂所听见,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这一节说到神。为要维持与神的交通,我们需要住在神里面。我们已经看见,在这封书信里有七个奥祕:神圣的生命、神圣生命的交通、三一神的膏油涂抹、住在主里面、神圣的出生、神圣的种子、以及水、血与那灵。这里我们说到住的奥祕。在约翰福音里,主耶稣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约十五4。)因为祂是葡萄树,我们是枝子,所以我们需要住在祂里面。这个关于住的启示乃是一件大事,一件要紧的事。我们都需要住在神里面。
住在神里面是甚麽意思?许多年前,我以为『住』(abide)仅仅是留或停留。三百多年前繙译钦定英文译本时, abide这个英文字的确有居住的含意。然而,这个含意几乎已经失去了,今天这字主要的意思是留或停留。实际上,原文更准确的繙译是『居住』(dwell)。所以,住在神里面就是居住在祂里面。我们不只该留在神里面─我们该居住在祂里面。我们该在神里面生活、行事、行动并为人。
这个思想符合七节的『行』字所传达的意思,那里告诉我们,要在光中行。『行,』原文的意思是行动、行事并为人。我们留在神里面时,该居住在祂里面并在祂里面生活为人。神是我们真正的居所,我们的家。因此,无论神往那里去,我们都该在祂里面,与祂同去。因为神是我们的居所,我们需要居住在祂里面。
我们不仅需要知道神是谁,也需要知道神的所是。一章五节告诉我们,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我们住在祂里面的这位神乃是光。维持我们与神的交通,第一个条件的第一方面乃是住在是光的神里面。当我们的住所满了光时,我们也就在光中,不在黑暗里。同样的,当我们住在神里面,我们就住在光中,因为神就是光。
我们若不住在神里面,我们与神的交通就会立刻中断。甚麽时候我们不住在神里面,我们就不在神圣的交通里。然而,我们与神生命的关係并没有中断。比方说,一个小孩的行为不论好坏,他与父亲仍然有生命的关係。不论小孩留在家里,或想离家出走,他与父亲生命的关係还是没有中断。不过,小孩可能没有留在与父亲的交通里,有时候,他可能不想和父亲同在一个房间,或者不想跟父亲面对面说话。这是因为交通已经中断,虽然生命的关係仍在。我们与神生命的关係不能中断,但我们若不住在祂这神圣的光里面,我们与祂的交通就会中断。
我们曾经指出,灵是神人位的性质,爱是神素质的性质,光是神彰显的性质。所以,光是神的彰显,就是照耀的神。因此,我们住在这位是照耀者的神里面时,我们就在光中。
约翰在一章五节说,在神里面毫无黑暗。光是神在祂彰显里的性质,照样黑暗是撒但在他邪恶作为里的性质。(约壹三8。)感谢神,祂已经拯救我们脱离撒但的黑暗,进入神圣的光里。(徒二六18,彼前二9。)神圣的光就是那在子里的神圣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这光照在我们里面的黑暗里,黑暗未曾胜过这光。(约一4~5。)我们跟从这光,就绝不在黑暗里行。(约八12。)照上下文看,这黑暗乃是罪的黑暗。(约壹一7~10。)
约翰在一章七节上半说,『但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这里的『光,』意思是生活、行事并为人。我们在光中行,但神是在光中,因为祂就是光。『光是神住在其中的元素(参提前六16)…这样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不是仅仅效法神…乃是我们日常的行事为人与神永远的所是,有同一的基本元素:不是效法,乃是生命气氛的一致与等同。』(Alford,阿福德。)
我们在神的光中行事、生活时,我们就共同享受三一神,也共同有分于祂神圣的定旨。神圣生命的交通带给我们神圣的光,并且神圣的光保守我们在交通里,就是保守我们对神有共同的享受,并且共同有分于神的定旨。
约翰在六节说到在黑暗里行,意即习惯的在黑暗里行,就是在撒但邪恶作为的性质里生活、行事、为人。照二章十一节看,在黑暗里行就等于实行罪。(约壹三4,8。)
在神圣的光中行不是仅仅住在这光中,乃是在神圣的光中生活、行动、行事、作事并为人;这光实际上就是神自己。当我们在神里面居住、生活并为人时,我们就在神圣的光中行;这光就是神的彰显。
当神圣的光照耀时,我们就看见各种不同的真理,这些真理乃是实际。但当我们没有神圣的光,反在黑暗里时,我们就感觉一切尽都徒然、虚空。我请你们看看自己的经历。当你在神圣的光中时,你能看见真理,实际。比方说,当你在光中时,神对你乃是实际,神圣的生命也是实际。不仅如此,神的圣别、爱和恩典,对你全是实际。当我们在光中行,我们看见一个又一个的实际。然而,当我们在黑暗中,没有一样事物对我们是实际的。相反的,一切都是虚空。当我们在黑暗中,我们没有甚麽实际,因为我们甚麽也没有看见。我们没有实际的感觉,反而有虚空的感觉。
当我们住在神里面时,我们就在交通里。当我们在这交通里,我们就在光中。这样,当我们在光中行,基督、那灵、召会、基督的身体、基督身体的肢体,对我们都是实际的。我们可以见证并说,『讚美主,我看见基督、那灵、召会、基督的身体、和召会的立场!何等奇妙!这一切对我都是实际的。』
然而,假若有一位姊妹被长老得罪了。虽然那位长老无意得罪她,但他说的一些话得罪了她,因为她很敏感。也许那位长老说,所有的姊妹,不管背景怎样,都是脆弱的。这话得罪了那位姊妹,她就对自己说,『我非常爱主,我也爱召会,也为著召会。为甚麽这位长老说姊妹都是脆弱的?』因为她被得罪了,『开关』就关了,她立刻在黑暗里。结果,她就不再享受召会生活,反而开始对召会不满意。召会对她就不再实际了,她也不再关心召会的立场。她也许会说,『到底甚麽是召会?甚麽是召会的立场?我不在意召会的立场。』她若留在黑暗里,至终就会觉得基督、那灵、以及神圣的生命,在她的经历中对她都不再是实际的。她也许会说,『基督是甚麽?祂远在诸天之上。永远的生命是甚麽?这生命对我没有多少意义。』这个例子说明一个事实:甚麽时候我们在黑暗里,所有神圣的事物对我们就成为徒然、虚空的。
假若一段时间以后,曾被得罪并在黑暗里的这位姊妹悔改了。主满有怜悯,没有甚麽明显的原因,她转向主,并说,『主阿,赦免我。』立刻,『开关』就开了,光又开始照耀。然后,这位姊妹就经历到主宝血的洁淨,神圣的事物再次成为实际的。
这岂不是你的经历麽?我能见证,我曾多次经历这个。我知道患了在黑暗里的『病,』以及被恢复到神圣生命里的交通,是怎麽回事。我从经历中知道,当我们在光中,神圣的事物对我们是实际的;但当我们在黑暗里,这些事物对我们就不实际了。
我们若要在神圣的交通里,就需要住在是光的神里面,也需要在神圣的光中行。神圣的光与撒但的黑暗相对。这里真正的点不是对或错的问题,乃是光或黑暗的问题。你不需要考虑长老说的话是对还是错,却要看你在光中,还是在黑暗里。你若在黑暗里,就指明你不在神圣的交通里。
光是神的彰显,黑暗是撒但的彰显。我们若说,『我不在意召会,并且基督远在诸天之上─祂不在我里面,』我们就是说谎话,这些谎话是撒但黑暗的彰显。为要恢复中断了的交通,我们必须定罪黑暗。我们也许认为自己是对的。但我们若在黑暗里,就需要承认,并说,『主,为甚麽我在黑暗里?我必定有甚麽地方不对。主,即使我没有看见我那一方面不对,我知道我不对,因为我在黑暗里。主,我求你赦免我并洁淨我。』我们若这样作,光就会临到我们。我是从亲身的经历说这话。有许多次,我看见自己在黑暗里,虽然我不知道我那一方面不对。因此,我到主那里,告诉祂我在黑暗里。结果,光又开始照耀。
黑暗好比街角上叫人停止的标志。黑暗是个标志,表明我们在某方面不对。即使我们不知道甚麽地方不对,因著我们里面有黑暗的标志,我们就需要向主承认我们的光景,并说,『主,请赦免我。虽然我不知道我那里不对,我仍然求你赦免我。主,我感觉在我里面的黑暗。我完全被黑暗包围,我无法忍受。主,因为我是在黑暗里,所以我求你赦免我,并用你的宝血洁淨我。』你若这样向主承认,光就会临到。然后这光会给你看见,你在甚麽事上不对。你若向主承认那件事,就会得著更多的光。这是保守我们在神里面的路。这也是恢复中断之交通的路。我们若採取这条路,就会在神圣的光中维持正确的交通。
我们来读一章六节全节:『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说谎话是出于撒但;他是说谎者的父。(约八44。)他的本性是虚谎,并且带来死亡和黑暗。有黑暗就有虚谎,虚谎与真理相对。撒但的黑暗与神圣的光相对,撒但的谎话与神圣的真理相对。神圣的真理是神圣之光的彰显,照样,撒但的谎话乃是撒但黑暗的彰显。我们若说,我们与那是光的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在撒但黑暗的彰显里说谎话,不在神圣之光的彰显里实行真理。这一节是豫防废弃道德律论者(Antinomians)的异端教训,他们教导人脱离道德律的约束,说一个人可以活在罪中,而同时与神有交通。
我们若要维持神圣的交通,就必须不仅在神圣的光中行,也要实行神圣的真理;神圣的真理与撒但的谎话相对。一章六节的『行,』直译是实行。这动词是指因著住在一些事里而习惯且持续的行那些事;因此在六节有实行的意思。这辞也用在二章十七节、二十九节,三章四节(二次)、七节、八节、九节、十节、二十二节,五章二节,罗马一章三十二节等处。
实行真理乃是习惯的活真理,不是偶尔为之。实行真理乃是经常、不断、不停的作。这好比呼吸,那是经常、不断、习惯的。我们说话时就在呼吸,不需要下决心呼吸,或设法激励自己呼吸,因为呼吸是自然的、习惯的。因此,呼吸是一种实行。同样的,当我们住在是光的神里面,又在神圣的光中行的时候,我们就自然习惯的实行真理。
假若有一位信徒在黑暗里。因著他在黑暗里,凡他所作、所实行的都是不对的。他可能想往某个方向走,但那是不对的。他若想往另一个方向走,那也是不对的。但这位信徒若在光中,他自然的就会实行真理。他的生活、为人、与人交谈,都会得体合宜。这就是实行真理。
我们若在光中,就会看见召会是实际。我们也会看见基督的身体,以及基督身体的肢体是实际。我们会看见,我们是基督身体的一个肢体。但我们若在黑暗里,就可能以为自己是基督身体的大肢体,像肩膀一样,而实际上我们可能只是小肢体,像小指头一样。这又是一个例子,说明在黑暗里就是在虚空里这事实。但我们照著在光中所看见的实际去行,就是实行真理。
我们在黑暗里的时候,常常作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比方说,一位年轻人若在黑暗里,他可能会批评一位在主里的年长弟兄。这种批评完全没有意义,因为这是在黑暗里的。这位年轻人不知道他说的是甚麽,他的批评就是徒然、虚空的。他不是在实行真理,因为他没有看见真理。
乃是当我们在光中,我们纔看见真理。我们若在光中,凡我们所作的就是实际的。我们所实行的,不仅是对的、正确的,我们所作的乃是实际的。这就是说,凡我们所作的都是实际。我们会习惯的、自动的实行真理-实际。我们若这样作,就会保守自己在神圣的交通里。
读经:约翰一书一章五至七节。
我们已经看见,信徒与神在生命里的关係是牢不可破的,但他们与神的交通却能中断。这就是说,我们与神生命的关係是无条件的,而我们与神的交通是有条件的。神圣交通的第一个条件是认罪。(约壹一5~二2。)与这第一个条件有关的,乃是住在是光的神里面、在神圣的光中行、以及实行神圣的真理这几件事。在本篇信息里,我们要接著看神儿子耶稣之血的洗淨。
使徒约翰在一章七节说,『但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淨我们一切的罪。』在这节里,我们看见我们在光中行,但神是在光中,因为祂就是光。当我们在光中行,这光就是神自己,我们就共同享受三一神,也共同有分于祂的定旨。
我们活在神圣的光中,就在这光的光照之下,这光按著神的神圣性情,并藉著在我们里面神的性情,暴露我们一切的罪、过犯、失败和缺点,这些都是与祂纯洁的光、完全的爱、绝对的圣、以及超凡的义牴触的。这时,我们就在蒙了光照的良心里,觉得需要主耶稣救赎之血的洗淨,这血便在我们的良心里洗淨我们一切的罪,使我们与神并彼此之间的交通得以维持。我们与神的关係是牢不可破的,但我们与神的交通可能会中断。前者属乎生命,后者虽然也属乎生命,却是基于我们的生活。前者是无条件的,后者是有条件的。这有条件者,就是我们与神的关係,需要靠著主的血不断的洗淨纔能维持。
约翰在七节说耶稣的血洗淨我们一切的罪。原文这动词『洗淨』的时态为现在进行式,指明神儿子耶稣的血一直继续不断的洗淨我们。这里的洗淨是指主的血在我们良心里即时的洗淨。在神面前,主救赎的血已经一次永远的洗淨了我们,(来九12,14,)这洗淨的功效在神面前持续到永远,无须重複。然而每当我们与神交通,良心蒙了神圣之光的光照,我们就必须在我们的良心里,一再的即时应用主的血常时的洗淨。这即时的洗淨是由母牛的灰调作除污秽之水的洁淨所豫表。(民十九2~10。)
约翰在七节特别说耶稣的血洗淨我们一切的罪。新约说到单数的罪,也说到複数的罪。单数的罪通常是指内住的罪,是罗马五章十二节至八章十三节所对付的。複数的罪是指罪的行为,即内住之罪的果子,是罗马一章十八节至五章十一节所对付的。然而,约壹一章七节里单数的罪,连同形容词『一切的,』不是指内住的罪,乃是指我们重生后所犯的每一个罪,这罪玷污我们原先被洗淨的良心,在我们与神的交通中,需要主的血将其洗淨。
当我们在神圣的交通里,我们就在光中;当我们在光中,我们就被光所暴露。神圣的光比x光强多了。这光把我们这人里面凡是不对的地方都暴露出来。我们在光中行,并在光中实行实际时,这光就照在我们里面,照在我们身上,并照透我们。我们被这照耀所暴露,就看见我们在许多事上都不对。我们可能看见我们在思想、情感、动机和意图上是不对的。我们也可能看见,我们与某些弟兄姊妹是不对的。因著我们这样被暴露,我们的良心就被定罪。为要对付我们良心里这样的定罪,我们需要主血的洗淨。乃是当我们在交通里并在光中,我们纔看见自己的失败、错误、过犯、不纯洁的动机、以及邪恶的意图。但就在这个时候,主耶稣的血洗淨我们每一个罪。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原文『洗淨』这动词的时态指明,我们在光中行,并与神有交通、也彼此有交通时,耶稣的血就持续、不停的洗淨我们。
使徒约翰在一章七节说到『祂儿子耶稣的血,』这是很有意义的。『耶稣』这名是指流出救赎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祂儿子』这名称是指使救赎的血永远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因此祂儿子耶稣的血指明,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适当的血,为要救赎神堕落的造物,有神圣的保证为其永远的功效,这功效在空间上是普及各处的,在时间上是永远长存的。
约翰也用『祂儿子耶稣』这名称,豫防关于主身位的异端。有一派异端坚持主的神性,否认祂的人性。『耶稣』这名称是人的名字,豫防了这一派的异端。另一派异端坚持主的人性,否认祂的神性。『祂儿子』这神格的名称,乃是对这派异端的抗毒剂。
新约中没有别的经节用『祂儿子耶稣』这说法。我们刚纔指出,耶稣这名是指主的人性,『祂儿子』这名称是指祂的神性。耶稣是真人,真正的人;耶稣的血是真人的血。我们既是人,就需要被人的血所救赎。在旧约中,赎罪的血是牲畜的血,那是基督之血的豫表。然而,牲畜的血实际上不能救赎我们,因为我们是人,不是牲畜。我们是人,就需要耶稣有效的血,真正人的血。
『祂儿子』这辞所指明主的神性,乃是保证,担保耶稣之血的功效永远长存。主的人性使祂有资格,流血以救赎我们。祂的神性确保这救赎之血的能力有功效。祂的神性永远保证耶稣洁淨之血的功效。
我们已经看过,约翰写这封书信的时候,有一些关于基督身位的异端。有一种异端教训说,耶稣是神圣的,但祂没有人性。另一种不同的异端教训宣称,耶稣是人,但祂不是神圣的。约翰用『祂儿子耶稣的血』这一短句,同时为我们豫防了两种异端。『耶稣的血』指明耶稣是真正的人;『祂儿子』指明祂是神圣的。我们藉以得洗淨的血,乃是一位奇妙人物的血,祂有人性,也有神性。
在一章一至七节,我们看见在我们属灵生活中有一个循环,由四件要紧的事物形成─永远的生命、永远生命的交通、神圣的光、以及神儿子耶稣的血。永远的生命产生永远生命的交通:永远生命的交通带进神圣的光,神圣的光增加对神儿子耶稣之血的需要,使我们更多得著永远的生命。我们越多得著永远的生命,这生命所带给我们神圣生命的交通就越多。我们越多享受神圣生命的交通,所得著神圣的光就越多。我们越多得著神圣的光,就越有分于耶稣之血的洗淨。这样的循环,在神圣生命的成长上带我们往前,直到我们生命成熟。
约翰在一章五至七节用了五个重要的辞:光、真理、黑暗、谎话、罪。光是神彰显的素质。我们可以说,光是彰显出来的神。当我们在这光中行,真理就会表明出来,因为真理是光的流出。光是真理的源头,而真理是光的流出,结果。所以,当我们住在神圣的光中,并在光中行,我们就实行真理。
谎话是撒但的素质,而黑暗是撒但素质的彰显。这黑暗与罪有关。这就是这几节里说到光、黑暗和罪的原因。我们若不在光中,就必定在黑暗里。当我们在黑暗里,我们就为谎话所欺骗,谎话乃是撒但的素质。不仅如此,谎话和黑暗既与罪有关,我们也就跟罪有所牵连。
让我们记住:光是神彰显的素质,而真理是这光的流出;谎话是撒但的素质,黑暗是这素质的彰显,这黑暗又与罪有关。当我们在光中,我们就实行真理;但当我们不在光中,我们就在黑暗里。当我们在黑暗里,我们就被欺骗,并在一种与罪有关的情形里。
当我们在光中,我们就会被暴露,并看见自己的罪。然后我们需要认自己的罪。我们认自己的罪时,神儿子耶稣的血就自然且不断的洗淨我们一切的罪。
当我们在黑暗里,我们就在罪中。不仅如此,当我们在罪中,我们与神的交通就中断了。但我们若被光暴露,并认自己的罪,我们的罪就会被洗去,我们与神中断了的交通就会得恢复。
约壹一章六节可视为对废弃道德律论者这异端教训的抗毒剂。废弃道德律论者Antinomian )一辞,原文由二字组成:anti,意对抗; nomos,意法律。废弃道德律论者就是那些反对法律,不顾法律的人。在约翰的时代,废弃道德律论者教导人脱离道德律的约束,说一个人可以活在罪中,而仍然与神有交通。
在一章六节,约翰针对废弃道德律论者的异端教训,给信徒豫防注射。约翰在这里说,『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按照这一节,我们不能与神有交通,同时又在黑暗里行。撒但的黑暗与神圣的光相对;而撒但的谎话与神圣的真理相对。神圣的真理如何是神圣之光的彰显,撒但的谎话也如何是撒但黑暗的彰显。我们若说,我们与那是光之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我们就是说谎话,就是在撒但黑暗的彰显里,不在神圣之光的彰显里实行真理了。
保罗在加拉太五章十三节说,『弟兄们,你们蒙召原是为得自由;只是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肉体的机会…。』保罗在此告诉我们不要误用我们的自由。保罗在加拉太五章一节说,『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住,不要再受奴役的轭挟制。』然后在十三节,保罗接著指出我们不该滥用我们的自由。虽然我们脱离了律法奴役的轭,但我们仍需要合乎道德。这与那说在恩典之下的人无须守道德律的异端教训相对。
废弃道德律论者宣称,即使我们活在罪中,我们仍然与神有交通。约翰写一章六节来驳斥这错误的教训。按照约翰的话,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我们就走了废弃道德律论者的路。约翰清楚指明,为要与神有交通,我们需要向神认罪,来对付我们的罪,使我们可以蒙神儿子耶稣的血洗淨。
按照约翰在一章七节的话,耶稣的血洗淨我们一切的罪。实际上,主血的洗淨有两种。第一,在神面前,救赎的血已经一次永远的洗淨了我们,(来九12,14,)这洗淨持续到永远。第二种洗淨是主的血在我们良心里即时、常时的洗淨。一面,主的血在神面前洗去我们的罪性与罪行:另一面,同样的血在我们良心里洗去我们的罪性与罪行。按照旧约中的豫表,祭牲的血被带进帐幕里,洒在至圣所里神的面前。这表徵在神面前一次永远的洗淨我们的罪性与罪行。主血即时、常时的洗淨,是由母牛的灰调作除污秽之水的洁淨所豫表的。一章七节的洗淨,不是在神前永远的洗淨,乃是在我们良心里继续不断的洗淨。我们活在光中时,就不断被耶稣的血所洗淨。
我们已经指出,在一章一至七节里有四件事─永远的生命、永远生命的交通、神圣的光、耶稣的血─形成一个循环,是我们在属灵生活里所该经历的。首先我们有永远的生命,在这生命里我们有交通。交通带进光,在光的照耀下我们经历到血的洗淨。然后血带给我们更多的生命;随著更多的生命,我们就有更多的交通。然后随著更多的交通,我们就有更多的光,更多血的洗淨。这个生命、交通、光、血的循环一再的重複,我们就在生命里长大,直到成熟。
读经:约翰一书一章五至七节。
在这约翰一书的生命读经中,我们需要在这里插进几篇论到神圣的光与神圣真理的信息。在这几篇插进来的信息之后,我们将进一步看神圣交通的条件。
神圣的光是神彰显的素质。当神得著彰显的时候,那个彰显的素质就是光。神圣的真理是甚麽?神圣的真理乃是神圣之光的流出。当神圣的光在我们里面照耀时,这光成了神圣的真理,就是神圣的实际。这就是说,当神圣的光在我们里面照耀时,我们就得著神圣的实际。我们也可以说,神圣的光带给我们神圣的实际。
约翰在一章五节说,『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祂所听见,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他在七节进一步说到光:『但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淨我们一切的罪。』我们已经指明,神圣的光是神彰显的性质,素质,也是神圣真理的源头。这神圣的光在神圣的生命里照耀。因此,我们若没有神圣的生命,就不会有神圣的光。
约翰一章四节说,『生命在祂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在基督里有神圣的生命,这生命就是神圣的光。所以,生命就是光。我们有了神圣的生命,也就有了神圣的光。
藉此我们能看见三件相关的事:光、真理、生命。我们首先需要学习经历这些事,然后学习怎样将关于这些事的真理向人陈明。
今天基督徒中间非常缺少对圣经真理的认识。有些人认识真理,但他们的领会相当肤浅。所以,主恢复的目标,乃是要恢复所有圣经的真理,所有圣经的实际。我们这些在主恢复里的人,必须领悟一个迫切的需要,就是我们众人都要对真理有完全的认识,对真理有经历,并有技巧向人陈明真理。');
假定有一位在主恢复中的年轻人遭父母反对,那位弟兄不该被他的父母触怒,也不该与他们争辩。他该带著美好的灵和令人喜悦的态度,向他的父母陈明真理。也许他去看他们的时候可以说,『爸爸,妈妈,让我告诉你们,光是神彰显的素质,而真理乃是这光的流出。你们不高兴听到这话麽?这光在神圣的生命里照耀,而神圣的生命就在耶稣基督里;甚至基督就是生命。主耶稣说,『我是生命。』当我们在这生命里,我们就有神圣之光的照耀。然后,我们在这照耀下,就有真理。』这位弟兄的父母可能会接受他的话,也可能拒绝。但不论如何,他离开的时候,可能会说,『爸爸,妈妈,现在我需要走了。但我留给你们三颗『鑽石』─生命、光、真理。』
许多基督徒熟悉圣经的名词,却可能不知道这些名词的意义。你若问他们关于光、真理和生命的意思,他们可能回答,他们不知道这些是甚麽意思。所以,我们需要能将关于这些事的宝贵真理向人陈明。今天主恢复中的需要,乃是我们都学习真理,经历真理,并发展向人陈明真理的技巧。
主的恢复乃是藉著真理而开展。我们许多人都能见证,我们不是被一位有能力、令人著迷的讲员吸引到主的恢复,我们乃是被真理吸引。我们因著圣经真理的陈明,被吸引到这条路上。例如,我认识一位弟兄,他被一个真理的陈明所吸引,就是圣经头两章,创世记一、二章,和末两章,启示录二十一、二十二章,怎样互相呼应。至终,这位弟兄因著这个真理被主的恢复所得著。我所有的特会和训练的目标,就是要陈明圣经的真理。
我很高兴看到我们中间有许多年轻人,渴望认识主话的真理。一段时间之后,这些年轻人就会在主的恢复中有用。目前十几岁的青少年,至终会在传播圣经真理的事上有用处。讚美主,祂给我们机会,在圣经的真理上受训练!
我们已经看见,神圣的光乃是神彰显的性质,是神圣真理的源头,并且在神圣的生命里照耀。现今我们必须接著来看,神圣的光乃是具体化身在耶稣这成为肉体的神里面。因为主耶稣是神圣之光的具体化身,所以祂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绝不在黑暗里行,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约八12。)祂在约翰九章五节说了类似的话:『我在世界的时候,是世界的光。』那产生真理并在生命里照耀的神圣之光,乃是具体化身在主耶稣这成为肉体之神的人位里。这件事既深且奥,我愿鼓励你们祷读这些经节,好摸著关于神圣之光这些事的实际。
约翰在一章六节说到神圣的真理:『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真理是甚麽?要给真理下定义很不容易。我们可能认为,一章六节这类经节里的真理是指健全或正确的道理。真理这辞中文的意思就是真实的道理。许多人对英文的truth(真理)一辞也有类似的领会,以为真理就是正确的道理,至少在圣经里是这样。
在我们日常的谈话中,我们对真理的领会可能稍有不同,认为真理的意思就是真实的事物,与虚假的事物相对。譬如我们说,我们在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们若要领会圣经里真理的意思,就需要超越传统并一般对真理的领会。传统的看法认为,圣经里的真理是正确的道理,这是不准确的;而一般对这辞所领会的含意也不该应用于圣经里的真理一辞。
真理的希腊文是aletheia,阿利提亚。我研读这辞的时候,查阅了许多辞典和彙编。我特别得到基特尔的新约神学字典(Kittel''s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中一篇论真理之文章的帮助。不仅如此,我也考量新约里所有使用aletheia或相关辞的经节。我研读这些经节及其上下文,又查阅辞典和彙编之后,就得到一些关于新约中真理之意义的结论,这些结论摘录在新约圣经恢复本,约翰一书一章六节论到真理的长注里。在本篇信息中,我们只看这个注解的头一部分。
真理,原文意实际(与虚空相对)、确实、真确、真实、真诚。这是约翰个人独特的用辞,也是新约里一个深奥的辞,指神圣经纶的一切实际,作神圣启示的内容,由神的话传输并揭示。
按照新约,真理首先乃是神,是光也是爱,成为肉体,作神圣事物─包括神圣生命、神圣性情、神圣能力、神圣荣耀--的实际,给我们得著,使我们享受祂作恩典,如约翰福音所启示的。(约一1,4,14~17。)
第二,新约的真理是指基督,就是成为肉体的神,神格一切的丰满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祂里面,(西二9,)好成为: (一)神与人的实际;(约一18,51,提前二5;)(二)旧约一切豫表、表号、影儿的实际;(西二16~17,约四23~24;)(三)一切神圣、属灵事物的实际,如神圣的生命与复活,(约十一25,十四6,)神圣的光,(约八12,九5,)神圣的道路,(约十四6,)智慧,公义,圣别,救赎;(林前一30;)因此,基督是实际。(约十四6,弗四21。)
第三,真理乃是那灵,就是变化形像的基督,(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是基督的实际,(约十四16~17,十五26,)也是神圣启示的实际。(约十六13~15。)因此,那灵是实际。(约壹五6。)
现在我们能看见,新约中的真理是指神。真理乃是神这神圣的光和爱,成为肉体,作一切神圣事物的实际,给我们得著,使我们享受神作恩典。这就是说,这位神就是神圣事物的真理,实际,给我们得著。所以,我们需要得著神作实际,然后享受祂作恩典。因此,神圣的实际,事实上就是神自己。祂是一切神圣事物的实际。
新约中的真理也是指基督这位成为肉体的神;神格一切的丰满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基督这位成为肉体的神,既是神格丰满的具体化身,就是神与人的实际,旧约一切豫表、表号、影儿的实际,以及一切神圣、属灵事物的实际。
真理是甚麽?实际是甚麽?实际乃是基督这位成为肉体的神。实际乃是基督,神格一切的丰满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祂里面,好成为神、人、豫表、表号、影儿、以及一切神圣、属灵事物的实际。在旧约里有许多豫表、表号和影儿,基督乃是这些事物的实际。在圣经里我们也读到许多神圣、属灵的事物,就如生命、光、智慧和公义。基督自己是这一切事物的实际。所以,我们读到新约中『真理』或『实际』这辞时,我们需要领悟,这首先是指神,也是指基督。
我们已经指明,在新约中,真理是指那灵,就是变化形像的基督,也是基督和神圣启示的实际。为这缘故,约翰在约壹五章六节说,『作见证的就是那灵,因为那灵就是真理。』
我们透彻研究新约中真理的意义,实在很值得。在本篇信息中,我们已经简要的指出:真理,实际,乃是神、基督和那灵。在下篇信息中,我们要照著神的话,继续看真理的其他方面。
读经:约翰一书一章五至七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继续看新约里真理一辞的意义。我们已经指出,真理就是神、基督和那灵。所以,真理就是神圣的三一。实际上,神圣三一的三者总括是一个实际。
我们已经看见真理就是三一神,现在可以接著指出,真理也是神的话,作神圣的启示,不仅启示,更传输神与基督的实际,以及一切神圣、属灵事物的实际:因此,神的话也是实际。约十七17。)
话是三一神的说明。这就是说,真理之所是的第四方面─话,实际上就是真理头三方面─父、子、灵─的说明。所以,实际乃是父神、子神、灵神、也是神圣的话。
按照新约,真理也是信仰(相信)的内容,就是我们所信之事的具体元素,成了完满福音的实际;(弗一13,西一5;)这信仰的内容启示在整本新约里面。(林后四2,十三8,加五7,提前二4,7上,三15,四3,六5,提后二15,18,25,三7~8,四4,多一1,14,帖后二10,12,来十26,雅五19,彼前一22,彼后一12。)
神话语的内容也是我们基督徒信仰的内容。这是客观的信仰,就是我们所相信的。话是神圣三一的启示和说明,这话有其内容。简单的说,这内容就是新约的内容,也是我们基督徒信仰的内容。所以,新约以及我们基督徒信仰的内容也是真理,实际。这就是说,在新约里,实际是指我们信仰的内容,也是指整本新约的内容。
在圣经里,真理也是关于神、宇宙、人、人与神的关係、以及人与人彼此的关係、人对神的责任等的实际,这些都是藉著受造之物和圣经所启示的。(罗一18~20,二2,8,20。)
我们若要知道关于神和宇宙真实的光景,不需要猜测或推论。我们只需要读圣经,因为在新约里有关于神、宇宙和人的真理,也有关于人对神的责任、人与神的关係、人与人彼此之关係的真理。这真理部分启示在神的造物里,并且完满的启示在圣经里。我们在神的造物里能看见关于神、人、人与神的关係之真理的某些方面。所以,在新约里,真理一辞用来指这些事。
在新约里,真理的原文也是指真实、可信、真诚、诚实、可靠、信实;这些就著神说,是神圣的美德;(罗三7,十五8;)就著人说,是人性的美德,(可十二14,林后十一10,腓一18,约壹三18,)并且是神圣实际的流出。(约四23~24,约贰l,约参1。)
约翰四章二十三、二十四节说,『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敬拜父的,要在灵和真实里敬拜祂,因为父寻找这样敬拜祂的人。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有些人持有一种观念,以为这两节的真实是指敬拜神之人的真诚。按照这观念,我们敬拜神,不仅该在我们的灵里,用我们的灵敬拜,也该在真诚里敬拜。这种领会是错的。约翰四章二十三、二十四节的真实,是指神作我们实际的结果,流出。当我们享受神作我们的实际,这享受会产生一种结果,这结果就是真实,实际。事实上,这种享受神作我们实际的结果,乃是基督从我们里面出来。当我们享受三一神─父、子、灵─作我们的实际,也就是神圣的三一成了我们的实际,给我们享受时,这享受就产生某种美德。这美德就是我们所经历的基督,这位基督乃是一切祭物的应验。
在旧约时代,以色列人在一个特别的地方─耶路撒冷─敬拜神。他们去耶路撒冷敬拜神时不能空手。他们必须带著祭物去耶路撒冷敬拜神;那些祭物全是基督的豫表。所以,以色列人在神所指定的地方,带著神所要求的祭物来敬拜神。在豫表里,神所拣选的地方豫表人的灵,就是神今日的居所,(弗二22,)而祭物豫表基督。
在约翰四章,撒玛利亚妇人对主耶稣说,『我们的祖宗在这山上敬拜,你们倒说,敬拜的地方必须在耶路撒冷。』(约四20。)主耶稣回答说,『妇人,你当信我,时候将到,那时你们敬拜父,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约四21。)主的回答指明时代正在改换。在旧约时代,神命令祂的百姓带著祭物在耶路撒冷敬拜祂。但时期改换了,现在是灵的时期。所以,主接著说,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里敬拜祂,而不是在某一个地方敬拜祂。这就是说,在豫表的应验里,人的灵顶替了耶路撒冷那个指定的地方。主还告诉撒玛利亚妇人,真正的敬拜者不仅必须在灵里,也必须在真实里敬拜父。这里的真实乃是我们所经历,作一切祭物之实际的基督。因此,作祭物的基督,乃是敬拜神所用祭牲之豫表的应验。今天我们需要在我们的灵里,以我们所经历作为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的基督来敬拜神。
我们需要用基督,就是以色列人敬拜神时所献祭物的应验,来敬拜父。这基督不是客观的基督,乃是主观的基督,就是我们所经历的基督。经历基督作祭物的应验,就产生实际。这实际就是约翰四章二十三、二十四节的真实,就是神圣的实际,给我们经历,并产生我们的美德。这美德也是实际。
假定有两个以色列人,一个是犹大支派的,另一个是但支派的,都来敬拜神。他们都必须在耶路撒冷敬拜,特别是在耶路撒冷的中心锡安山敬拜。他们也必须带著一些祭物来敬拜神;他们不可空手朝见神。他们要正确的敬拜神,就必须来到神所指定的地方,也必须将他们的祭物带来。他们若履行了这些要求,他们对神的敬拜就是正确的。
按照旧约,正确的敬拜不是人在神面前身体的姿势该如何;也就是说,这不是站立、下跪或五体投地的问题。旧约里正确的敬拜,乃是来到对的地方--耶路撒冷的锡安山,并且带著对的东西─祭物。献祭的人将祭物献给神以后,也能与神一同享受祭物,喫其中的一分。因此,正确的敬拜包括来到对的地方,将祭物献给神,并且在神面前喫祭物。这指明唱诗、讚美、祷告并不是正确敬拜神的先决条件。先决条件乃是神所指定的地方,以及神所要求的祭物。祭物在神所指定的地方献给神以后,献祭的人就在神面前与神一同享受这些祭物。按豫表,这就是正确的敬拜。
现在我们需要领会,这豫表怎样由新约中正确的敬拜得著应验。我们敬拜神正确的地方是在我们的灵里。不仅如此,当我们在灵里敬拜神,我们必须以我们一直经历的基督来敬拜神。
你知道甚麽是基督徒的生活?基督徒的生活乃是天天经历我们所接受的基督。基督徒的生活是一直经历基督的生活。这样经历基督就产生了我们用以敬拜神的祭物。
我们既是基督徒,就该天天经历基督。然后我们该在灵里,带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直经历的基督,来参加召会的聚会。在召会的聚会里,我们该在我们的灵里,带著我们所经历作祭物的基督来敬拜神。我们可以将祂献上作赎罪祭或赎愆祭,我们也可以将祂献上作燔祭、素祭、或平安祭。这些祭物都是我们主观经历的基督。
这样主观的经历基督乃是我们享受三一神的结果。当我们经历基督时,我们实际上是在享受父、子、灵。因此,经历基督就是享受三一神。这享受产生一种实际,乃是非常主观而实用的。这实际一面是我们里面的基督,另一面也是我们的实际。
假定在召会生活里,有些弟兄对基督漠不关心,也在经历基督的事上閒懒。结果,他们对基督没有甚麽经历。他们已经相信了主的名,也接受了主,就是这样而已;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基督没有甚麽经历。这些弟兄也许很有伦理道德,没有犯甚麽大罪。但因著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基督没有甚麽经历,等到他们来参加召会的聚会时,他们就空手而来。他们不会祷告,或为主说话。他们可能喜欢坐在会中看别人尽功用。这对神是一种侮辱。这种敬拜不仅被神弃绝,更是神所定罪的。
我们不该空手朝见神。每当我们朝见神时,该有一些出于我们日常生活所经历之基督的东西。你知道,我们敬拜神的时候,神要从我们得著甚麽?神要我们所经历的基督。祂渴望我们以每天所经历的基督来敬拜他。
我们已经指出,我们经历基督时,是在享受父神、子神、灵神。这享受产生一个实际,我们可以称之为我们个人的实际。这个人的实际乃是基督浸透我们里面的人。当我们有这个实际时,就有基督在我们的灵、心、心思、情感和意志里。这是我们所经历的基督成了我们的实际。现在,我们不仅该在我们的灵里敬拜神,也该以这个实际,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经历的基督,来敬拜神。这不仅是给我们享受的神圣实际,也是从我们对神圣实际的享受而来之属人的实际,就是我们个人的实际。这属人的实际乃是我们每天所享受之神圣实际的流出。这是对约翰四章二十三、二十四节的真实正确的领会。
在约翰四章二十三、二十四节中真实一辞的意义,一直是隐藏或被人误解的。我们已经指明,有些基督徒受教导说,在真实里敬拜神就是在真诚里敬拜神。多年前,我听到一些信息说,我们敬拜神需要真诚,这真诚就是主耶稣在这几节里所说的真实。比方说,有人可能对会众说,『你们来敬拜神,但是你们的心不在这里。你若是作生意的,你的心可能被你的生意所霸佔,这就是说,你敬拜神不真诚。你敬拜神的时候,必须忘记别的事,以真诚来敬拜神。你敬拜神需要真诚的心。』
将约翰四章二十三、二十四节的真实一辞解释为真诚,乃是以天然、宗教的方式解释神的话。这样的解释必定不是照著神圣的启示。这里神圣启示的真理乃是说,我们需要在真实里敬拜神,这真实就是我们享受神作实际的结果。我们若天天经历基督,就会享受三一神作我们的实际。这享受要产生美德,这美德要成为我们属人的实际,这实际乃是神圣实际的结果。然后,我们该以这实际来敬拜神。这美德一点不差就是我们所经历的基督,这基督乃是一切的祭物。我们所经历的基督是我们的赎罪祭、赎愆祭、燔祭、素祭以及平安祭。
当我们在日常生活里与主有交通,我们就要在光中。在光中我们看见自己有罪,并且晓得自己在许多事上都不对。我们也许看见,我们对待丈夫或妻子,或对待父母都不对。于是我们在光中向主承认我们的罪,我们就享受主宝血的洗淨。这就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实际的经历基督作我们的救赎主。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经历主,然后我们就该在我们的灵里来参加召会的聚会,并且祷告,或见证我们的经历。我们也许见证说,『亲爱的圣徒,最近我在与神的交通中蒙光照,看见自己在许多事上不对,也跟一些人过不去。但我一件件的向主承认,祂洗淨了我。现在我享受祂作我的救赎主,也享受祂作我的赎罪祭和赎愆祭。』这就是在聚会中献上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和赎愆祭。这是在我们的灵里,以我们所经历的基督来敬拜神的路。
当我们不断在光中与主交通时,我们会看见,我们该绝对为著神。但是我们并没有绝对为著神,而且我们凭自己无法绝对。在我们交通的过程中,我们也许进一步蒙那灵光照,看见我们无法绝对为著神,所以我们需要基督作生命。祂是绝对的一位,我们需要祂作我们的生命,使我们能过一种绝对为著神的生活。我们自然会祷告说,『主耶稣,我无法绝对为著神。但是主,我感谢你,你是我的生命。你是绝对为著神的,我信你能在我里面替我过这样一种绝对的生活。主,我接受你作我的燔祭,作我的绝对。』你这样经历主之后,就能带著你对基督的经历,来参加召会的聚会。你在聚会中,也许会献上一个祷告,在祷告中,你将基督献给神作你的燔祭。在这样的祷告中,你也许会说,『主耶稣,我该绝对为著神,但我凭著自己无法绝对。主,我感谢你,你是我的生命。当你在地上生活时,你绝对为著神。现今你在我里面是绝对为著神的那一位。主耶稣,你是我的燔祭。』这就是在灵里,以你所经历作燔祭的基督来敬拜神。
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你也可以经历基督作那以祂自己这生命的粮来餧养你的一位,这就是经历基督作你的素祭。因著你这样经历基督,你可以带著作你素祭的基督来参加召会的聚会。然后你会在祷告或见证里,说到基督作你每日的食物,作你的素祭。
我们若经历基督作赎罪祭、赎愆祭、燔祭、素祭,这样,我们也会经历祂作我们的平安祭。平安祭是基于赎罪祭、赎愆祭、燔祭和素祭,也是由这四种祭构成的。我们若经历基督作这四种祭,我们必定会享受祂作我们与神与人之间的和平。
假定一位弟兄在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里没有和平,他若经历基督作赎罪祭、赎愆祭、燔祭、素祭,他也会经历基督作他与妻子、儿女之间的和平。于是这位弟兄就能喜乐的来参加召会的聚会,讚美主是他的和平。他也能向全宇宙(包括天使和鬼魔)见证他是个和平的人,就是尽享和平的人。他能见证他与神,与家人,与基督的身体,甚至与他周遭一切的事物都有和平。
我们有时会对家庭生活或召会生活里的光景感到气忿。这样生气的原因是我们缺少对基督的经历。结果,我们没有基督作我们的和平。但我们若天天经历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赎愆祭、燔祭、素祭,就会在每一种处境里,都有基督作我们的和平。这样我们在召会的聚会中,就能献上基督作我们的平安祭。
当我们来参加召会聚会敬拜神时,我们需要在我们的灵里敬拜祂。我们也该用我们每天所经历的基督,就是那成了我们个人实际的基督,来敬拜神。在神眼中,作我们个人实际的基督,也就是我们个人的美德。我们有最高的人性美德,但这美德不是属于我们自己,乃是我们所经历之基督的甜美。这就是说,我们每天所经历的基督成了我们个人的美德,我们能以这美德,向神献上可喜悦、蒙悦纳的敬拜。当我们带著这样一位基督来敬拜神时,神就满意我们。
我们现在也许能明白,在新约里,真理不仅是三一神、神的话、信仰的内容,以及关于神、人、宇宙的实际,真理也是真实、可信、真诚、诚实、可靠、信实。这些就著神说,是神圣的美德;就著人说,是人性的美德,并且是神圣实际的流出。按照对真理这样的领会,这神圣的美德先是属于神的,然后藉著我们对基督的经历,这美德也成了我们的。神圣的美德给我们经历之后,就成了我们的美德,这美德乃是神圣实际的流出。
读经:约翰一书一章五至七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继续看新约里真理一辞的意义。
我们看过,真理是神,是基督,是那灵,是神的话,是信仰的内容,是关于神、人和宇宙的实际,也是真实、可信、真诚;就著神说,是神圣的美德,就著人说,是人性的美德。除了真理这七方面以外,我们还需要看见,在新约里真理是指实在或真实的事物、事情(事实)的真相或实情、实际、真确;与虚假、欺骗、伪装、伪善、错谬相对。(可五33,十二32,路四25,约十六7,徒四27,十34,二六25,罗一25,九1,林后六7,七14 ,十二6,西一6,提前二7。)
真理这八方面几乎都是指三一神。那是一切事物之实际的三一神,在话里启示出来,且藉著话传输给我们。在话里所启示并藉著话所传输的,乃是我们基督徒信仰的内容,也是新约的内容。这内容含示关于神、人、宇宙、人与神、以及人与人彼此的关係、人对神的责任这些事的真实光景。这种种不同的实际与那独一的实际有关,这独一的实际乃是三一神自己。然后藉著我们经历基督,这实际就成了我们人的实际,就是成了我们用以敬拜神的人性美德。最后,真理是指实在和真实的事物。
新约所启示各种不同的实际,都直接或间接与那独一的实际─三一神─有关。所以,我们基督徒对实在或真实事物的认识,必须来自我们对三一神的经历。
我们所说过关于真理的八样事物,前五样是指素质上同一的实际。神、基督、那灵─神圣的三一─在素质上乃是一。因此,这三者是神圣实际之本质的基本元素,其实三者乃是一个实际。这一个神圣的实际,就是神的话这神圣启示的本质。因此,这个实际成了神圣话语中所启示神圣的实际,使神圣的话成为实际。神圣的话传输这一个神圣的实际作信仰的内容,而信仰的内容乃是整本新约所启示福音的本质,成为新约的实际。这也就是神圣三一的神圣实际。我们有分于并享受这神圣的实际,这实际就成为我们的真实、真诚、诚实、可靠,作为我们行为上优越的美德,以彰显我们所凭以活著的神,这是实际的神;我们也成了过真理生活的人,毫无虚假或伪善,过一种与那藉著受造之物和圣经所启示之真理一致的生活。
真理这辞原文在新约里用了一百多次,每次出现的含意须由该处上下文断定。譬如在约翰三章二十一节,照上下文看,是指正直,(与邪恶相对─约三19~20,)就是人照著神的所是活在神里面,所显出的实际;正直也与神圣的光相符,这光就是那是真理源头的神,在基督里显现出来。在约翰四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照该章上下文以及约翰福音的整个启示看,乃是指神圣的实际成了人的真实和真诚,(与不道德之撒玛利亚敬拜者的伪善相对─约四16~18,)好对神有真正的敬拜。神圣的实际乃是基督,祂就是实际,(约十四6,)是旧约为著敬拜神之一切祭物的实际,(约一29,三14,)也是活水的泉源,就是赐生命的灵,(约四7~15,)给祂的信徒享受并畅饮,成为他们里面的实际,最终成了他们的真实和真诚,藉此他们以神所寻找的敬拜敬拜祂。在约翰五章三十三节和十八章三十七节,照约翰福音的整个启示看,是指那在神的儿子基督里所具体表现、启示并彰显的神圣实际。在约翰八章三十二节、四十节、四十四至四十六节,照该章上下文看,是指启示在神的话里,(约八47,)并具体表现在神儿子基督里面(约八36)之神的实际,这实际释放我们脱离罪的辖制。
在约壹一章六节这里,真理是指在神圣的光这面所启示出来神的实际。这实际是五节里神圣之光的流出和实化。神圣的光是在神里面的源头,真理是神圣之光在我们里面的流出和实化。当我们住在神圣的光中,(这光就是我们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所享受的,)我们就实行真理。(这真理就是我们在神圣的光中所实化的。)当我们住在源头中,这源头的流出就成了我们的实行。
我信一段时间以后,也许再过十年,主恢复里的真理会非常盛行。我们并不在意人数。但如果有几千位圣徒能受真理的训练,这盛行的真理要为著主的定旨成就许多事。
我们现在来看书信里使用真理这辞的一些经节。保罗在罗马一章十八节说,『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示在那些以不义抑制真理之人一切的不虔不义上。』这节的真理是甚麽?要答覆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读罗马十九、二十节:『因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里面,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了。自从创造世界以来,神那看不见永远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是人所洞见的,乃是藉著受造之物,给人晓得的,叫人无法推诿。』按照这两节,十八节的真理指神一切的所是、一切关于神和神存在的事物、以及有关这些事的知识。所以,我们以罗马一章十八至二十节为根基,就可以说,真理是指关于神、宇宙和人的实际。因为这真理已经显明出来,人就无法推诿。
保罗接著在罗马二章进一步说到真理:『我们知道行这样事的人,神必按真理审判他。』(罗二2。)这节的真理是甚麽?这里的真理是指人真实的光景和情形。毫无疑问,这也是指罗马一章十八至二十节的真理,这是关于那正在显明出来神的实际的真理。那些抑制这真理的人,有一天神要按这真理审判他们。
在罗马一章十八节,真理是指神的所是。按照罗马一章十九、二十节,这真理,这实际,可以藉著神所创造之物而得知。我们需要持守这真理。有一天,神要按这真理审判所有抑制真理的人。
保罗在罗马二章二十节接著说:『是愚昧人的管教者,是幼稚人的教师,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规模。』这里的律法是指摩西的律法。在摩西的律法里有一些神圣的真理。所有的人都该按这真理而行。否则,神要按这真理审判他们。
我用罗马书这些经节说明一个事实:新约里真理一辞表明不同的事物。我们在罗马一、二章所看过有关真理的点,与约翰福音里真理的意义大不相同。按照约翰福音,神成为肉体来作真理,基督是神圣生命的真理,而那灵是基督的真理,实际。这些当然都与神圣的三一有关。但罗马一、二章的真理与神圣的三一无关,却与藉著受造之物所启示出来神的所是有关。所有藉著受造之物所启示出来关于神的事物,都是真理,实际,我们需要持守这真理。不仅如此,罗马书这些经节的真理,指明关于神、宇宙、人、人与神的关係、人与人的关係、以及人对神的责任之实际,这些都是藉著受造之物和圣经所启示的。
保罗在罗马三章七节说到真理不同的方面:『但神的真实,若因我的虚谎,越发洋溢出祂的荣耀,为什麽我还受审判像罪人一样?』这节的真实原文与真理(实际)同字,乃指神的信实。这当然与一章十八节里真理的意义不同,那里的真理是指藉著宇宙中所见之物显明出来神性的特徵。但在罗马三章七节,我们看见另一件关于神的事─神的信实。
我们如何能证明罗马三章七节的真实(真理)是指神的信实?藉著研读上下文,就能得到证明。三、四节说,『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麽?绝对不能!神总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好叫你说话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审判的时候,可以得胜。』』请注意三节用了『信』(信实)一辞。然后四节有形容词『真实。』四节指明神在祂的说话上是真实、信实的;就是说,神在祂的话上是信实的。在五、六节保罗继续说,『我且照著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要说甚麽?神降怒,难道是祂不义麽?绝对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 』这两节也与神的信实有关。然后保罗在七节接著说到神的真实(真理)。所以,按照上下文,这里的真实(真理)是指神的信实。保罗可以不说『神的真实,』而说『神的信实,』因为这里的真实就等于信实。这是我们将罗马三章七节的真实(真理),解释为神的信实的原因。
罗马十五章八节说,『我说,基督是为神的真实,作了受割礼之人的执事,要证实对列祖的应许。』这节的真实也是指神的信实。我们若不明白这节的真实是指神的信实,我们就无法明白这节。基督是为神的真实,作了受割礼之人的执事,要证实那些应许。这就是说,基督为神的信实,作了受割礼之人的执事,要证实那些应许。这里保罗指明,凡神所应许的,祂必成就。神成就祂的应许,因为祂是信实的。我们再次看见,罗马三章七节和十五章八节的真实(真理),是指神一项特别的美德─神的信实。
马可十二章十四节说,『他们来了,就对祂说,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的,甚麽人你都不顾忌,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诚诚实实教导神的道路。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我们该纳不该纳?』法利赛人问主这个问题,想要藉此陷害祂。他们题出问题之前,先对主说祂是诚实的,并且诚诚实实教导神的道路。这里的诚实原文也是真理。因为主是真实、诚实的,所以祂是诚诚实实的、不是虚假的教导神的话。所以,这节的诚实(真理),是指人诚实的美德。
在林后十一章十节,真理这辞再次用来指人的美德。保罗在这节说,『基督的真实在我里面,这夸口在亚该亚一带,是不会在我身上被堵住的。』这里的真实(真理),指可信、信实、可靠、诚实。首先,这是指主耶稣活在地上为人时的信实、诚实;然后是指在使徒保罗的生活里所陈明的这项美德。这美德乃是基督的属性,但保罗既凭基督而活,凡基督之所是,就都成了他行为上的美德。我们要看见的重点乃是:林后十一章十节的真实(真理),指人可信、可靠、信实、诚实的美德。
约壹三章十八节告诉我们要在真诚上相爱:『孩子们,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真诚上。』这里的真诚(真理)与舌头相对,就如行为与言语相对。使徒约翰在这节告诉我们,要在真诚、诚实上相爱。我们若说我们爱弟兄,就该在行为和真诚上爱他。否则,我们只是在言语或舌头上相爱,却不是在真诚上相爱。
使徒约翰在约贰一节的真理有两种用法:『作长老的写信给蒙拣选的夫人和她的儿女,就是我真实所爱的;不单我爱,也是一切认识真理之人所爱的。』首先,约翰说到真实所爱的。这里的真实(真理),指启示出来的神圣实际─三一神在子耶稣基督里分赐到人里面─成为人的真实与真诚。所以,就这意义说,真实(真理)是指人的美德。然而,这美德不是由我们天然的人所产生的,乃是出自对神圣实际的享受。这是神圣的实际成了我们的真实和真诚。在这节里,约翰也说到认识真理。这里的真理是指福音的神圣实际,特别是关于基督的身位。
我用这些经节为例子,指出我们需要研读新约中所有说到真理的经节。然后,我们有约壹一章六节关于真理这辞之注解的帮助,就能分辨这辞在不同经节里的用法。就如约贰一节所指明的,这辞在同一节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用法。在每种情况里,这辞的含意都是由上下文断定的。所以,要明白任何一节里真理这辞的意义,我们需研读该节上下文。我们已经指出,真理这辞原文在新约里用了一百多次。藉著研读这辞的上下文,我们就会得著帮助,对新约中的真理有正确的领会。
读经:约翰一书一章八至十节。
在本篇信息里,我们要进一步看神圣交通的条件。
约翰在约壹一章八节说,『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说我们没有罪,就是说在我们的性情里,没有内住的罪。(罗七l7。)这是智慧派的异端所教导的。使徒要信徒豫防这虚假的教训。一章七节至二章二节这段话,说到信徒重生以后的犯罪,这使他们与神的交通中断。信徒重生后,他们的性情里若没有罪,怎能在行为上犯罪?即使他们只是偶尔犯罪,不是习惯的犯罪,他们的犯罪就足以证明还有罪在他们里面作工;否则,他们与神的交通就不会中断。使徒在这里的教训也定罪了今天『完全论』的教训,这种教训认为从罪得释放的光景,是今生可以达到,或已经达到的;又废除了今天『拔罪根』的错误教训,这种教训误解了三章九节和五章十八节的话,说重生之人的罪性已经连根拔除,所以他们不能犯罪。
『 自欺,』原文也可译作『带自己入歧途。』说我们已经重生,所以没有罪(单数),便是自欺,否认了我们自己经历中真正的事实,因而带自己入歧途。
八节的真理,指福音里所传输已启示出来之神的实际,真实的事实,就如:神和一切神圣事物的实际,(这一切神圣事物全是基督─约一14,17,十四6,)基督和一切属灵事物的实际,(这一切属灵事物全是那灵--约十四17,十五26,十六13,约壹五6,)以及人光景的实际。(约十六8~11。)这里特别指我们重生后,在与神的交通里,在神圣之光的光照下罪的光景。倘若我们说,我们重生以后就没有罪(单数),这样的实际,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这也就是否认了我们自己重生以后真实的光景。
约翰在九节接著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淨我们一切的不义。』这里的认罪是指承认我们重生以后的罪(複数)和失败,不是指承认重生以前的罪(複数)。
神在祂的话上是信实的,(约壹一10,)在祂儿子耶稣的血上又是公义的。(约壹一7。)祂的话,就是祂福音真理的话,(弗一13,)告诉我们,祂要因著基督赦免我们的罪; (徒十43;)并且基督的血已经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使祂能赦免我们的罪。 (太二六28。)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祂就要照著祂的话,并基于那藉著耶稣之血的救赎,赦免我们,因为祂必须在祂的话上信实,并在耶稣的血上公义;否则,祂就是不信实、不公义的。我们要得著祂的赦免,就需要认罪。这种为了恢复与神交通的赦免,乃是有条件的,就是在于我们的认罪。
约翰在九节说到赦免和洗淨。神赦免我们,就是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的亏欠;神洗淨我们,就是洗去我们不义的玷污。
不义与罪是同义辞。一切的不义都是罪。(约壹五17。)二者都是指我们错误的行为。罪指明我们错误的行为对神对人的亏欠;不义指明我们错误行为的玷污,使我们与神与人都是不对的。亏欠需要神的赦免,玷污需要神的洗淨。为著恢复我们与神中断的交通,使我们可以用没有亏欠的良心,(提前一5,徒二四16,)在不受打岔的交通中享受神,神的赦免与神的洗淨都是我们所需要的。
十节说,『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话就不在我们里面了。』八节证明我们重生以后,里面仍有罪。十节进一步证明甚至我们外面还犯罪,儘管不是习惯的犯罪。我们在外面的行为上仍旧犯罪,因为我们在里面的性情中仍旧有罪。二者都证实我们重生以后罪的光景。使徒说到这样的光景时,使用代名词『我们,』表示没有把他自己排除在外。
十节的『话,』指神启示的话,就是真理的话,(弗一13,约十七17,)这话传输神新约经纶的内容,与八节的真理是同义辞。在这话中,神暴露了我们重生前与重生后真实有罪的光景。我们若说自己重生以后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否认了祂启示的话。
我们已经指出,八节是指内住的罪,十节是指犯罪的行动。内住的罪是我们从天生所承受的罪,这罪藉著亚当进到人类里面,现今住在我们的性情里。甚至我们得救、重生以后,罪(单数)仍留在我们堕落的肉体里。这就是我们的身体需要在主回来时得赎的原因。当主耶稣回来的时候,我们的身体要因著主的大能得赎,改变形状。(腓三21。)这就是说,主的大能要将我们的身体改变成为荣耀的身体。然后内住的罪就不再是我们的一部分,因为我们改变形状的身体里不会有罪。约翰在八节说,我们若说自己重生以后不再有内住的罪,便是自欺。
约翰在十节告诉我们,我们若说自己重生以后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原因是神在祂启示的话─圣经里,清楚告诉我们,我们重生以后仍然会犯罪。但我们若说自己重生以后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这就是说,祂启示的话不在我们里面了。
这些经节清楚指明,我们重生以后仍有内住的罪,我们仍可能犯罪。我们需要承认这些事实。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即使我们蒙了重生,仍然有罪住在我们的肉体里。我们若忽略这个事实,就会受欺骗、被引入歧途,结果我们就会放纵犯罪。
已过我听到一些基督徒宣称:他们受了灵浸、说了方言以后,里面就不再有罪了。但在他们的经历中,他们陷入非常罪恶的光景里。他们在思想上受了欺骗,以为他们因著经历了灵浸,就不再有罪住在他们里面。
即使你经历了圣灵里的浸,又说了方言,罪的性情仍然在你里面。我们绝不该相信这性情已经根除。罪的性情要留在我们的肉体里,直到主耶稣回来,藉著祂神圣的大能,将我们堕落的身体改变形状。
我们都需要承认,我们有罪的性情。我作基督徒已经五十多年了,我能见证说,我深深相信,里面深深感觉,我的罪性仍然存留。信徒无论多属灵,肉体里仍然有内住的罪。我们都需要领悟这个、承认这个。这会保守我们不被误引。
已过有些基督徒教导说,信徒能达到无罪完全的光景。我不说这种教训是异端;然而,这种教训定规是错误的。一些教导『完全论』的人,使用马太五章四十八节里主的话,说到我们要完全,像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他们也可能误用希伯来六章一节和林前二章六节这类的经节。这两节的『完全』一辞(在林前二章六节译作长成),实际上是成熟或长大成人的意思。
说我们基督徒可能会有所谓的第二次祝福,而后成为无罪的完全,这种教训是不对的。我们若曾达到这样的光景,也只能暂时维持。假若一天清早你对主有一次丰富的经历,结果你可能几小时内是无罪的完全。但后来你可能又不小心,得罪了主。
在新约中,有些经节指明我们可以完全。主在马太五章四十八节说到我们要完全,像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这话指明我们可以这样完全,否则主绝不会说这话。然而,以为我们若达到完全的境地就能永远留在其中,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有些信徒不是夸大了自己对完全的经历,就是过度描述自己所经历的。我们这里的点乃是:我们不该以为我们能达到永久完全的境地。我们可能今天是完全的,明天却落下去了。在主耶稣回来将我们的身体改变形状以前,我们无法永久在无罪完全的光景里。
我们需要承认,我们重生以后仍然有罪;就是说,我们仍有内住的罪在我们的罪性里。因为我们里面仍然有罪,所以我们有可能犯罪。甚麽时候我们犯罪,我们就需要认罪。然后神在祂新约的话上是信实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在福音里,就是在新约里,神应许要因著基督的救赎赦免我们的罪。所以,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必须是信实的,以遵守祂的话。神若不肯赦免我们,就是说祂违背自己的话;这样,神就不信实了。然而,我们可以有把握,只要我们藉著基督的救赎承认自己的罪,神必须赦免我们,因为祂在祂的话上必须是信实的。
约翰在九节也告诉我们,神是公义的,要洗淨我们一切的不义。神为甚麽必须是公义的,要这样洗淨我们?神必须是公义的,洗淨我们的不义,因为祂在十字架上审判了主耶稣,作我们的代替,将我们所有的罪都归在祂身上。基督既为我们受了神的审判,祂的血就有功效来洗淨我们。所以,当我们藉著祂的血认自己的罪时,神别无选择,只有赦免我们。比方说,假定你欠某人一笔钱,你的一个朋友替你还了这笔债,对方也接受了付款。现在对方就不能理直气壮的向你讨债,因为债已经偿还了。同样的,神已经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接受了为我们的罪所作的偿付。现在每当我们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救赎的血,向神认自己的罪时,神都必须赦免我们。在这件事上神别无选择;祂必须是公义的。
神在祂的话上是信实的,在祂的行动上是公义的。在祂的话上神必须信实,在祂的行动上祂必须公义。这里我们看见信实和公义之间的分别。
赦免与洗淨有甚麽分别?我们要知道这个分别,就得知道罪(複数)与不义的分别。罪是指过犯,不义乃是因我们犯了过失,所造成我们行为上的污点,玷污。每当我们犯罪,我们就有了过犯。然后,这过犯成了我们行为上的玷污,这玷污就是不义。比方说,假若你买了两样东西,但店员只叫你付一样的价钱。你若只付一样东西的钱,那就是得罪商店的行为。就著卖东西给你的人说,那是过犯;但就著你的人格说,那是不义的污点。为这缘故,别人不会说你犯罪,却会说你不义。
同样的,当我们在神面前犯了罪,就著神说那些罪乃是过犯;但就著我们说,这些乃是不义的玷污。我们需要承认自己的罪。然后,一面神赦免我们的罪,我们的过犯;另一面神洗去我们不义的污点,玷污。这是约翰在一章九节说到赦罪和洗淨不义的原因。赦罪实际上就是洗淨、洗去我们不义的玷污。
使徒约翰这几节写得很柔和、细緻。他在六节说,『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然后在八节,他接著说,『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在十节他说,『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话就不在我们里面了。』但约翰在九节告诉我们:『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淨我们一切的不义。』神在祂的话上是信实的,要赦免我们的过犯;祂在祂的行动上是公义的,要洗淨我们不义的玷污。藉著神的赦免和洗淨,过犯得了赦免,污点也得了洗淨。结果我们与神的交通就完全得著恢复。
与神的交通因著罪与不义而中断;但当罪得了赦免,不义的玷污得了洁淨时,我们与神的交通就恢复了。我们再次藉著与父并与子的交通,享受神圣的生命。
按照豫表,以色列人必须献赎罪祭和赎愆祭。他们向神呈献这些祭物,实际上就是向神认罪。他们献赎愆祭和赎罪祭,指明他们看见自己是有罪的,并且犯了罪。
有人可能争辩说,既然主耶稣已经来作一切祭物的应验,旧约赎愆祭和赎罪祭的豫表,就与我们毫无关係。不错,主耶稣是祭物的应验,但身为在基督里的信徒,你的光景、情形如何?你里面没有罪麽?你岂不是有时候犯罪麽?这样,对于内住的罪和偶尔犯的罪,你该怎麽作?你需要承认你仍然有内住的罪,你仍然犯罪,即使你不是习惯的犯罪。这样向主认罪,就是将基督献给神,作你的赎罪祭和赎愆祭。
我们每一天,从早到晚,都需要主作我们的赎罪祭和赎愆祭。我能见证,在我的经历中,我早晨、中午、晚上都需要主作我的赎罪祭和赎愆祭。我可能有一段享受主的愉快时间,但几分钟后,我也许就被甚麽事物或甚麽人绊跌了。
因为我们里面仍然有罪,并且我们偶尔仍会犯罪,所以我们需要向主认罪。我们不能说我们没有罪,或说我们没有犯过罪。讚美主,九节有力的应许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淨我们一切的不义。所以,我们不该被内住的罪所搅扰;并且,我们一旦认了罪,接受了主的赦免和洗淨,就不该被我们所犯的罪搅扰。
一章九节的应许绝不该误用来鼓励人犯罪。这就是说,我们不该以为我们可以出去犯罪,然后认罪并接受主的洗淨。这种观念引向『废弃道德律论』(Antinomianism),认为我们既在恩典之下,就脱离一切规条,可以放纵犯罪。我们将会看见,约翰在二章一节说,『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约翰写这些话是盼望我们不犯罪。不过,我们有一章九节的应许,我们若犯罪,只要我们向神认自己的罪,就可以得著赦免并洗淨。
我信我们对于重生以后罪的问题有了平衡的看见。现在我们都该清楚,重生以后,我们的性情里仍然有罪,我们仍可能犯罪。不要信因著你重生了,你的性情里就不再有罪,或者你就不会再犯罪。这乃是欺骗。因为我们的性情里仍然有罪,所以我们总有可能犯罪。你若犯罪,就需要向神承认你的罪。祂在祂的福音里已经应许要赦免我们,祂会在祂的话上信实。不仅如此,在救赎里,神为我们审判了基督。这就是说,我们若藉著基督的救赎承认自己的罪,祂就不会因我们的罪审判我们。祂是公义的神,必要洗淨我们的不义。这样我们就可以保守我们与神的交通,并且天天享受祂。
我们已经指出,我们不该相信,在主来将我们的身体改变形状之前,我们能永远完全。这是完全论的错误观念。我们相信,靠著主的恩典,我们能得胜并完全。然而,这种得胜与完全不是一次永远的。我们总有可能再犯罪。所以,我们需要恐惧战兢并且儆醒,免得我们由于住在我们肉体里的罪受到破坏。一天过一天,我们需要仰望主、祷告、儆醒。倘若我们失败犯罪了,我们该向主认罪。祂会信实、公义的赦免我们,用祂儿子耶稣基督的血洗淨我们。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一至二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看约壹二章一、二节。
约翰在二章一节说,『我的孩子们,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翰用『我的孩子们』这辞称呼所有的信徒,不拘年龄大小。『孩子们』一辞,原文意幼小的孩子,通常用于长辈对晚辈的称呼。『这称呼含有父母之爱,适用于所有的基督徒,不拘其长大的程度如何。用在约壹二章十二节、二十八节,三章七节、十八节,四章四节,五章二十一节,约翰十三章三十三节,加拉太四章十九节。』(Darby,达祕。)年老的使徒把所有的受信者,都看作他在主里亲爱的孩子。在十三至二十七节,他把他们分为三班人:小孩子们、青年人和父老们。因此,一至十二节和二十八至二十九节是写给一般的受信者;十三至二十七节是照著那三班人在神圣生命里长大的程度,分别写给他们。
约翰在二章一节告诉孩子们,他将『这些事』写给他们。这些事指一章五至十节所说,神的儿女,就是有神圣生命,并有分于这生命交通(约壹一1~4)的重生信徒,犯罪的事。
约翰告诉这封书信的受信者说,他写信给他们,是要叫他们『不犯罪。』这话和下句『若有人犯罪,』指明重生的信徒仍可能犯罪。他们虽然有神圣的生命,但他们若不凭著神圣的生命而活,并住在这生命的交通里,仍可能犯罪。『犯罪』原文为假设语气过去式动词,指一次的行为,不是习惯的行为。
我们在『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这话里,看见约翰写到罪、认罪、接受神的赦免和洗淨的用意。约翰的用意,目的,是要叫我们不犯罪。正如他在一章所指明的,我们若犯罪,我们与父的交通就会中断。我们若要维持这交通,就需要保守自己不犯罪。这是约翰写这封书信第一章那些话的主要目的。
约翰在一章给我们看见,我们已经接受了神圣的生命,这生命已经把我们带进神圣的交通里。在神圣的交通里,我们接受了光,现在我们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约壹一5,7。)然而,我们需要了解,我们还有内住的罪这难处,我们对这罪需要儆醒。甚至我们重生以后,那藉著亚当进到人类里面的罪,还留在我们的肉体里。虽然我们的灵已经重生,神的生命已经分赐到我们的灵里,神的灵也住在我们的灵里,但罪还是住在我们的肉体里。我们需要承认这事实:我们有那藉著亚当进到人类里面的罪,住在我们的肉体里。我们也需要儆醒,以免犯罪。我们若不儆醒,就会犯罪;我们的罪会打断我们与神的交通。我们与神的交通中断,结果就会失去对神圣生命的享受。
我们可以说,一章有警告、题醒、嘱咐,说到我们需要儆醒。不错,我们接受了神圣的生命,而神圣的生命现今是我们的享受,结果使我们与三一神有交通。这太美妙了!但我们需要了解,我们还有内住的罪这难处。因为罪住在我们的肉体里,我们对神圣生命的享受总有可能因犯罪而中断。
我们若不了解罪仍住在我们的肉体里,反而在这事上受欺骗,我们就必定会犯罪。这样我们就会失去对神圣生命的享受。因此,我们若要留在神圣生命的享受里,并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就需要了解,我们的肉体里有罪,并且那罪潜伏著,等待机会破坏我们,打断我们与三一神的交通,使我们不能享受我们藉著重生所得著的神圣生命。
现在我们能看见约翰写第一章的目的。因为他不愿信徒失去对神圣生命的享受,所以他在二章一节告诉他们:『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这是约翰的用意,也是他的期望。不仅如此,这话也是对于犯罪的警告和题醒。
约翰在二章一节说,『若有人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翰没有把握,信徒能一直保守自己不犯罪。他知道即使我们对住在我们肉体里的罪儆醒,我们还可能会犯罪。因此,他告诉我们,我们若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
辩护者原文指被召到另一个人身边以帮助他的一位,因此是帮助者;也指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或为别人代求的人,因此是辩护者、律师或代求者。这辞表明抚慰与安慰,因此是抚慰者、安慰者。这辞在约翰福音译为保惠师,(约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用以指实际的灵在我们里面作安慰者,照料我们的案件或事物。在这里指主耶稣与父同在,作我们的辩护者,在我们犯罪时,基于祂所成就的平息,照料我们的案件,为我们代求(罗八34)并辩护。
约翰在一章说到,我们在光中行,基督救赎的血就不断的洗淨我们。但是约翰在这一节进一步给我们看见一个人位,就是我们那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因此,在神圣的供备里,我们有基督的血,也有基督这人位作我们的辩护者。
我们已经看过,『辩护者』原文指被召到我们身边的人。在新约圣经里,只有约翰使用这辞。约翰在他的福音书里说,『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约十四16。)这指明当主与门徒同在的时候,有一位保惠师在那里与他们同在。但是这位保惠师即将离开,因此需要另一位保惠师来到。实际上,第一位保惠师和另一位保惠师乃是一。那称作『另一位保惠师』的,现今在我们里面乃是赐生命的灵,而第一位保惠师主耶稣基督,现今乃是在诸天之上神的右边。
我们可以用电为例说明这两位保惠师。一面,电是在发电厂;另一面,电已经安装到我们家里。因此,我们可以说电有两头,一头在发电厂,另一头在我们家里。当电从蓄电的发电厂流到用电的家里,这两头就连接起来了。我们可以将发电厂的电比作诸天之上的保惠师主耶稣,并将我们家里的电比作我们灵里的另一位保惠师,就是赐生命的灵。在诸天之上,我们有主耶稣基督作我们的保惠师;在我们灵里,我们有那灵作另一位保惠师。然而,这二者乃是一。为这缘故,原文这辞用来指诸天之上的保惠师,也指我们灵里的保惠师。
在新约圣经恢复本里,这辞在约翰十四章十六节繙作保惠师,在约壹二章一节繙作辩护者。同字在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和十五章二十六节也繙作保惠师。在约翰十四章十六节,保惠师是个恰当的繙译,因为在这一节里有一种感觉,这位保惠师要来安慰因主将要离开而忧伤的门徒。主告诉门徒祂要离开,他们因这事受搅扰。因此,主在这一章向门徒指明,他们不需要忧伤,因为祂要求父差另一位保惠师给他们。因为受搅扰的门徒需要安慰,所以这辞在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繙作保惠师是正确的。这辞的确含示安慰的思想,指帮助我们、服事我们、站在我们旁边并与我们同行的一位。这样的一位实在是保惠师。
这辞在约壹二章一节繙作辩护者也是正确的。按照古时的用法,这辞可指专司律师(法律上的辩护者)之职的人。约壹二章一节的光景和约翰十四章十六节的不同,这种光景需要辩护者或律师。然而,实际繙译圣经时,『律师』一辞似乎不合式。因此,我们经过许多考虑,选择了辩护者一辞。
二章一节的辩护者实际上是属灵的律师。这位辩护者站在我们旁边,像护士一样照顾我们、服事我们。祂也是辅导者。在学校里,学生有辅导员帮助他们选择正确的课程。我们的辅导者也帮助我们作选择。达祕(J.N.Darby)繙译约壹二章一节时用了『保护者』(patron)一 辞。他在注解里说明,用保护者一辞的意思是指罗马的保护者,这保护者以各种方式维护受保护者的权益。罗马保护者有一项职责和今天的律师非常相像。当我们在一种特殊的处境里,我们会把整个事情交在律师手中,律师就照料我们的案件。这就是二章一节里我们辩护者的职责。
保惠师或辩护者在原文是个包罗万有的辞,含示帮助、滋养的思想,辅导的思想,也含示抚慰的思想。这辞含有照料我们案件之辩护者(律师)的观念。
约翰在二章一节告诉我们,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一章二节也用过『与父同在』这辞。二处的原文都含示在与父的联结并交通里生活行动。作我们辩护者的主耶稣,乃是活在与父的交通里。
约翰在此用父这个神圣的名称,指明我们的辩护者主耶稣为我们所处理的案件,乃是家庭中的事,是儿女与父亲之间的事。藉著重生,我们已生为神的儿女。重生以后,我们若犯罪,就是儿女得罪父亲的事。我们的辩护者,就是我们平息的祭物,处理我们犯罪的事,以恢复我们与父中断的交通,使我们住在神圣交通的享受里。
已往我不明白约翰为甚麽告诉我们说,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辩护者牵涉到法律的案件。我们很容易明白,面对法庭上的法官,我们为甚麽需要辩护者,律师。但是我们为甚麽需要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这问题的答案是,我们重生以后的罪『案,』牵涉到父和家庭『法庭。』每当我们犯罪,我们就得罪我们的父。所以,我们的法官是父亲法官,我们的法庭是我们属灵的家,我们的案件是家庭事件。但是我们家里有一成员,我们的长兄主耶稣,祂是我们与父同在的辩护者。我们的长兄作我们的辩护者,处理我们的案件。因此,约翰不说我们有一位与神同在的辩护者,却说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
儿女也许会有错误的想法,以为父亲爱他,他在家里就可以对家人为所欲为。情形当然不是这样。虽然我们的父爱我们,但我们所犯的任何罪都得罪祂。不错,神是我们的父,但我们若犯罪,祂就会指控我们。因此,在我们属灵的家庭里,我们有时需要一位辩护者。
这节经文里有两个重要的名称─辩护者与父。父这名称指明我们是在神圣的家庭里享受父的爱。辩护者这名称指明我们可能在某些事上错了,需要有人处理我们的案件。因此,我们在家庭生活里,需要我们的长兄作处理我们案件的辩护者。
圣经里真理的陈明总是平衡的,这节经文的真理也是平衡的。一面,父这名称是爱的表记;另一面,辩护者这名称是义的表记。比方说,作父亲的爱自己的孩子,但孩子行为不端正,父亲就会指控他,这乃是根据义。虽然这孩子还是他父亲所爱的,还是继续得著父亲的照顾,但父亲会指控孩子,并可能需要管教这孩子。同样的,每当我们犯罪,父就会指控我们。因此,我们需要属天的律师。我们需要我们的长兄耶稣基督作我们的辩护者。
我们已经强调,基督是我们那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这事实。请注意,约翰并不是说,我们有一位与神同在的辩护者,或是说,我们有与父同在的子,他乃是告诉我们,我们若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
按照约翰在二章一节的话,我们那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乃是那义者耶稣基督。我们的主耶稣是全人类中惟一的义者。祂在十字架上的义行,(罗五18,)为我们和所有的罪人满足了公义之神公义的要求。惟有祂彀资格作我们的辩护者,在我们犯罪的光景中照顾我们,并且把我们恢复到义的光景中,以平息我们与公义的父之间的关係。
我们也可以将『那义者耶稣基督』说成『耶稣基督,那对的一位。』耶稣基督实在是那对的一位,只有这对的一位能作我们那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我们有难处,父指控我们,因为我们是错的。因著我们是错的人,我们就需要那义者照料我们的案件。
约翰在二章二节接著说,『祂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所有的世人。』这里和四章十节里平息的祭物,原文是 hilasmos,希拉斯模斯。在一章七节有耶稣的血,在二章一节有基督的人位作我们的辩护者,现今在二章二节有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我们的辩护者为洗淨我们的罪而流血,祂乃是我们平息的祭物。『平息』这辞指明安抚或和解。当孩子错了,父亲指控他时,二者之间就没有和平。在这样的光景里,需要和解,并平息父亲与孩子之间的关係。这种和解,这种安抚就是平息。
为了帮助我们了解约壹二章二节平息的祭物一辞,我们需要温习保罗在罗马三章二十五节所说的平息处:『神摆出基督耶稣作平息处,是凭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为要在神以宽容越过人先时所犯的罪上,显示祂的义。』这里的平息处就是约柜上遮罪的盖所豫表的。约柜是神与人相会的地方,其中放著十条诫命的律法,藉其圣别和公义的要求,暴露并定罪前来接触神之人的罪。但藉著约柜的盖,连同赎罪日洒在其上赎罪的血,罪人的整个光景就完全得著遮盖。因此神能在这遮罪盖上,与干犯祂公义律法的百姓相会,即使在那载著神的荣耀,并遮掩柜盖之基路伯的注视下,在行政上也丝毫不牴触祂的公义。如此就平息了人与神之间的难处,使神能宽恕、怜悯人,而向人施恩。这豫表基督作神的羔羊,除去人与神出事的罪,约一29,)满足了神一切圣别、公义和荣耀的要求,平息了人与神之间的关係。因此,神能越过人先时所犯的罪。为著显示祂的义,神必须这样作。这就是本节所指的。
约柜的盖,在希伯来文是kapporeth,卡培瑞特,意即盖。七十士希腊文译本将这字译作hilasterion,希拉斯特利昂,意即平息(含宽恕、怜悯意─来八12之宽恕及路十八13注1之可怜,原文均与此字同源)的地方,钦定英文译本译为mercy seat(怜悯座),中文和合本译为施恩座,指神怜悯人向人施恩的地方。保罗在希伯来九章五节说到约柜上的盖,也用希拉斯特利昂这字称之。在罗马三章二十五节就用这字说明约柜上的座(盖),如何豫表基督乃是神摆出的平息处。
除希拉斯特利昂一字外,新约还用两个与其同源的字,说到基督为人除罪,平息人与神之间的关係,一个是hilaskomai,希拉斯哥迈,(来二17,)指平息的事,就是成就平息,满足一方的要求,而使双方和息相安;另一个是hilasmos,希拉斯模斯,(约壹二2,四10,)指平息物,就是平息的祭物。基督为我们的罪成就了平息,(来二17,)如此祂就成了我们与神之间的平息物,就是平息的祭物,(约壹二2,四10,)也就作了我们在神面前得享平息,并神向我们施恩的地方,就是约柜的盖所豫表的。(来九5。)
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将自己当作祭物献给神,(来九28,)不仅为著救赎我们,更为著满足神的要求,平息我们与神之间的关係。因此,祂是我们在神面前平息的祭物。
约翰在约壹二章二节说,基督作了平息的祭物,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所有的世人。主耶稣不仅为我们的罪,也为所有的世人,作了平息的祭物。然而,这平息是以人相信主,接受祂为条件的。不信的人经历不到这平息的功效,不是因为这平息有甚麽短缺,乃是由于他们的不信。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一至二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继续来看约壹二章一至二节。
约翰在二章一节说,『我的孩子们,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我们已经看过,约翰在这里告诉他的孩子们,就是本书信的所有受信者,他写信的用意是要叫他们不犯罪。但若有人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帮助者或律师,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约翰在二节接著说,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所有的世人。』我们曾经指出,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将自己当作祭物献上给神,不仅是为著救赎我们,更是为著满足神的要求。祂的代死满足了神的要求,平息了我们与神之间的关係。因此,祂是我们在神面前平息的祭物。主耶稣不仅为我们的罪,也为所有的世人,作了平息的祭物。然而,这平息是以人相信主,接受祂为条件的。
约翰这封书信写得很柔和细緻。多年前当我头一次读第一章时非常喜乐,但是我不明白约翰为甚麽加上二章一至二节。在我看来,罪的问题在一章已经完全解决了,我以为二章这两节是不必要的。后来我逐渐欣赏这两节的重要性。
照本书信一章所说的,我们已经接受了神圣的生命,并且我们正在生命的交通里享受这生命。在这生命的交通里,我们接受神圣的光;在这神圣的光中,我们实行真理。但我们还需要关于那住在我们肉体里之罪的警告。对于内住的罪,我们需要谨慎、儆醒。
每当我们犯了罪,我们需要向神认自己的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在祂的话上是信实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神在祂的救赎上是公义的,必要洗淨我们一切的不义。这真是美好。但是二章一至二节指明,我们还需要一个人,一个与父同在的辩护者,照料我们的案件。我们自己没有能力处理案件,我们需要一位属天的律师。
约翰在一章说到耶稣的血,在二章说到我们的辩护者。神不仅豫备了耶稣基督的血,为我们流出,使我们得蒙赦免并洗淨;神也豫备了基督作我们的辩护者。首先,主耶稣流血作我们的赎价;祂流血之后,又成了我们的辩护者,我们属天的律师,照料我们的案件。我们的辩护者付清我们的债,又照料我们的案件。这真是美好!
基督不单是与神同在,也是与父同在的辩护者,这事实指明主为我们所处理的案件,乃是家庭中的事,是我们父的儿女与父之间的案件。实际上,我们的辩护者就是我们的长兄,父的儿子。
神圣的家庭充满了爱,但这家庭也充满了义,因此有规则,也有父的管教。我们绝不该认为我们在父的家里可以不守规矩。我们的父是有次有序的,祂的家应当远比人间的法庭有次序。但是我们这些父家里的儿女常常很顽皮。我们犯错,违反家规,得罪父。为这缘故,我们需要主,我们的长兄,作我们与父同在的辩护者。
为我们流血的主耶稣,乃是那义者。祂不仅与父是对的,与我们也是对的。主是我们的帮助者。(『辩护者』一辞,原文指被召到另一个人身边以帮助他的一位。)祂到我们身边来帮助我们,服事我们,照顾我们,并供应我们所需要的一切。我们需要洗淨的血,因此,祂以自己的血供应我们,为要救赎并洗淨我们。我们也需要人照料我们的案件,因此,祂现今是我们的辩护者,我们的帮助者。
我们相信基督的人已经从神而生,成为神的儿女。现今神是我们的父,我们是神的儿女。因为我们已经从神而生,我们就有神的生命。神的生命是神圣的、永远的、不能毁坏的。这生命是我们在神的救恩里所得著属灵基业的基本因素。
我们可以用我们人的生命为例来说明。我们人类藉著出生得著了天然的生命,就是人的生命,作我们基本的基业。我们所承受的任何一项事物,都在于我们人的生命。当一个人死亡,失去了人的生命,他的一切也都了了。他不再有基业了。同样的原则,我们藉著重生所接受神圣的生命,是我们在神救恩里的基本基业。因此,生命是紧要的。我们属灵基业的基本成分乃是神圣的生命。
感谢主,我们有神圣的生命,这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工作、行动。我们里面神圣生命的运行产生了交通。因此,交通是我们所领受那奇妙的神圣生命的结果。在这交通中,我们享受神,享受使徒,享受信徒,享受召会,甚至享受众召会,这享受完全在于神圣生命的交通,这交通又是来自神圣的生命本身。
我们虽然接受了神圣的生命,也在神圣生命的交通中享受神、使徒、信徒和召会生活,但是关于罪,我们还需要儆醒。罪不是仅仅在表面上,可以洗去。相反的,罪是住在我们的肉体里。照保罗在罗马书里的话,罪会诱骗我们,征服我们,并且杀死我们。特别是内住的罪,会破坏我们的交通。
如果我们的交通因罪被破坏了,我们就失去了对神的享受、对使徒的享受、对信徒的享受、以及对召会生活的享受。换句话说,一旦我们失去了交通,我们就失去了对整个属灵基业的享受。结果,我们在实际上就变得和不信的人一样。不信的人没有神,他们在对使徒、信徒、和召会生活的享受上无分无关。
当我们享受神圣生命的交通时,我们就享受神,享受使徒,享受信徒,也享受众召会。这真是奇妙的享受!但罪一在我们里面作工,我们一犯罪,我们的交通就中断了。每当我们的交通中断了,我们就失去了对神、对使徒、对信徒、对召会生活的享受。我们要看见这事,并对这事有正确的领会,这是非常重要的。
即使我们蒙了重生,接受了神圣的生命,成为父的儿女,我们还必须承认两件事:第一,我们还有罪在肉体里;第二,我们总是有可能犯罪。每当我们在交通中,在神圣的光之下,感觉自己在某些事上,或对某些人有了过错,我们必须立刻向公义的父承认自己的罪。我们的父是豫备好要赦免我们的。正如为人父亲的,孩子的行为得罪了他,他就豫备好要赦免悔改的孩子。照样,我们神圣的父也豫备好要赦免我们。我们一承认我们的罪,我们的父对我们就是信实、公义的神。祂等著要赦免我们的罪,并洗去我们过犯的玷污。
约翰在一章七节说,『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淨我们一切的罪。』这里有血为我们豫备好,作我们的供备。根据这一节里希腊文的动词时态,血的洗淨是现今的,也是继续不断的。神儿子耶稣的血一直继续不断的洗淨我们。血的供备是随时可得的,血的洗淨是持续不断的。血总是豫备好让我们来享受牠的供备。
约翰在二章一节说,『我的孩子们,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这指明约翰的用意是要叫信徒不犯罪。我们也该有这心意。我们需要祷告:『主,保守我不犯罪。主,保守我在你的同在里,在你的交通里。主,不断拯救我脱离罪。』但是不论我们对罪多麽有警觉,我们总是可能会犯罪。每当我们犯罪,我们就需要向神承认自己的罪。血的供备豫备好要使我们得洗淨,父也愿意赦免我们的罪,洗淨我们一切过犯的玷污。
约翰在一章说了这些事以后,接著在二章给我们看见,神圣的供备不仅包括耶稣的血和神的信实,也包括基督这活的人位作我们的辩护者。这人位替我们流了祂的血,现今是照料我们案件的属天律师。祂彀资格作这事,因为祂是那义者,就是与父是对的那一位。
约翰在二章二节说,我们那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也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每当神的儿女得罪了父,他们之间的交通就中断了。不仅如此,他们之间就没有和平,混乱不安。作儿女的了解这种情况,就应当向父认罪。父是豫备好要赦免并洗淨他们的。洗淨的血已经豫备好,并且父自己是信实的,要赦免他们,父也是公义的,要洗淨他们。但是父与祂儿女之间的和平怎样纔能恢复?我们也许认为,只要有赦免和洗淨,自然就有和平。然而,还需要我们的辩护者来作父与我们之间平息的祭物,使父得以平息,和平也得以恢复。
我们再用我们人的家庭生活为例来说明。一个家庭里作母亲的常常替孩子平息父亲。假定某个家庭里孩子们得罪了父亲,失去了和平,那个家里就显得混乱不安。现在孩子们悔改,向父亲承认过错,父亲就赦免他们。但是孩子和父亲之间还不是全然愉快。这时,明智的母亲会对孩子和父亲双方说话。一方面她会对孩子说,『孩子们,现在没有事了,父亲赦免你们了。』另一方面她会转向丈夫说,『真好阿,孩子们悔改了,并且向你认了罪。』结果,藉著母亲作制造和平者,父亲和孩子之间的和平就恢复了。
我们在约壹一章看见,有血来洗我们,又有父的信实和公义,使我们得著赦免和洗淨。虽然藉著我们的认罪,藉著血的洗淨,并藉著父的赦免和洗淨,我们的问题得以解决,但是我们还需要基督作我们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并作我们平息的祭物。祂是成就和平的那一位,是为我们平息了父的那一位。祂是平息者,使有关的每一位,父和儿女,都喜乐、和平。我们就立刻享受交通。这是约翰一书这几节经文所描绘的图画。
我们需要对这一切神圣的供备有深刻的印象:洗淨的血、神的信实、神的公义、辩护者、以及平息的祭物。在神这一面,我们得的供备有祂的信实和公义;在基督这一面,我们得的供备有祂的血,以及祂自己作我们的辩护者和平息的祭物。一天过一天,我们这些有神圣的生命,并且在交通里享受这生命的人,需要对罪有警觉。如果我们犯了罪,我们应当立刻认罪,我们就会经历到这一切供备的功效。我们有主血的洗淨,有父的信实和公义使我们得著赦免和洗淨,还有基督作我们的辩护者和平息的祭物,为要平息父,并恢复我们与父之间的和平。藉著基督作我们的辩护者和平息的祭物,我们再次与父有了和平,并且享受与祂的交通。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三至六节。
在我们看约壹二章三至六节以前,我想进一步说到平息的事。约翰在二章二节说,『祂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所有的世人。』根据圣经的意思,平息引到享受,因为平息引进神与我们之间的交通。根据保罗在罗马三章二十五节的话,神摆出基督作平息处,是凭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这指明基督不仅是成就平息的那一位,也是平息的地方。基督作平息的地方,就是神和祂的赎民可交谈、有交通、并彼此享受的地方。
约翰在他的第一封书信里指明,神的供备不仅包括耶稣的血、神的公义和信实,也包括那在父面前为我们的案件辩护,并且自己作我们平息之祭物,作成就和平者的辩护者。实际上,基督自己就是神与我们之间的和平。这和平乃是我们能与神交谈、有交通、并彼此享受的立场。
在头一段关于神圣交通之条件的话里,(约壹一5~10,)说到影响我们交通的难处是罪。我们若犯罪,就需要认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耶稣的血必要洗淨我们的罪。然后父在祂的信实和公义里,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淨我们的不义。不仅如此,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还要成为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处理我们的案件。末了,这宝贵的一位要作我们平息的祭物,因此成为我们享受神,与神有交通,并神与我们有交通的根基,立场。
我们可用家庭生活为例,说明基督作我们平息的祭物,如何恢复我们与父之间欢愉的交通。假定一个家庭里的孩子们不顺从父亲,得罪了他,结果,他们与父亲的交通中断了。但是孩子们悔改,向父亲认罪,父亲也赦免了他们。不过情况还不是十分愉快。于是作母亲的也许来作制造和平者,帮助各方和平、喜乐。她也许为全家人豫备了喫的东西,叫他们在一起享受一番。这个例子说明基督作我们平息的祭物为我们所作的。我们认罪,被血洗淨,蒙父赦免之后,主在父面前处理我们的案件,然后成为使父平息的享受,这就是基督作我们平息的祭物。
我们思考这件事,就晓得这不是仅仅一个道理,乃是经历的事。我们从经历中知道,当我们认自己的罪,就感觉到血洗淨了我们,父也赦免了我们,也立刻感觉到有享受。那享受就是基督作我们平息的祭物。我们乃是藉著这享受,藉著基督作我们平息的祭物,得以与神交谈,神也得以与我们交谈,并且我们得以一同享受基督,围绕基督有交通。因此,基督是那在神面前为我们作平息祭物的享受。至终,祂成了我们与父交通的立场。这样,我们因罪中断的交通就得以恢复。讚美主!藉著五项供备─血、神的信实和公义、辩护者、平息的祭物─我们就得以恢复与神完满的交通。
约壹二章一至二节乃是一章五至十节,论到我们认罪及神赦我们罪(这罪打断我们与神的交通)那段话的结语。那是我们享受神圣生命交通的第一条件,第一要求。三至十一节说到我们与神交通的第二条件,第二要求,就是遵守主的话,并且爱弟兄。
约翰在二章三节说,『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在此就知道我们是认识祂。』原文这节开始于连接词『并且,』这是很有意义的。句首所用的这个连接词指明,约翰要说到维持我们交通的另一条件。
我们已经看过,神圣交通的第一条件是对付罪。我们若不对付罪,罪就破坏我们的交通。因此,我们要维持与父的交通,需要承认自己的罪。不仅在道理上是这样,照著属灵的经历也真是这样。我们从经历中知道,要维持在交通中对神圣生命的享受,我们必须作的头一件事就是对付罪。因此,对付罪是保守我们自己在神圣生命交通里的第一条件,第一要求。现在,约翰接著来看第二个条件,就在三节的开头用连接词『并且。』这辞指向维持神圣交通的另一条件,另一要求。
约翰在二章三节说,『在此就知道我们是认识祂。』这节的认识也可译作了解。这里的意思不是在道理上,乃是在经历上,藉著遵守主的诫命而了解。
『是认识祂』直译是『已经得以认识祂,』指我们已经开始认识祂,并且到目前还继续认识祂。这是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经历上对神的认识。这与我们和祂亲密的交通有关。
我们对主的认识已经开始,现在一直继续著。这种对主继续不断的认识是经历上的认识。我们如果这样在经历上认识主,就必定遵守祂的诫命。
约翰在二章四节接著说,『那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诫命的,便是说谎的,真理也不在这人里面了。』这节的『真理,』表明神圣的话里所传输、启示出来之神的实际。这启示当我们认识主之后,该遵守祂的诫命。我们若说我们认识主,却不遵守祂的诫命,真理(实际)就不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就成了说谎的。
我年轻的时候,对这些经文里的『诫命』一辞很感困惑。我想这辞总是指摩西律法的十条诫命,我不明白约翰为甚麽在这里题到这律法,叫我们必须遵守十诫。实际上,这节的诫命乃是新约的诫命,不是摩西律法的诫命。这些新约的诫命或是主耶稣直接颁赐的,或是藉著使徒颁赐的。在约翰福音里,主给我们明确的诫命,要我们彼此相爱:『我赐给你们一条新诫命,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正如我爱你们,为使你们也彼此相爱。』(约十三34。)这条彼此相爱的诫命是主耶稣亲自赐给的。因此,这不是旧约的诫命,乃是新约的诫命。至于新约其他的诫命,那是主耶稣藉著祂的使徒间接赐给的。
我们若说我们照著新约在经历上认识主,就当遵守新约的诫命。我们若不遵守这些诫命,就表明即使我们说我们认识主,实际上我们并不认识主。照著约翰在约壹二章四节的话,我们若说我们认识他,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的,真理也不在我们里面了。
约翰在二章五节接著说,『然而凡遵守祂话的,神的爱在这人里面实在是得了成全。在此我们就知道我们是在祂里面。』这里的『话』与三至四节的『诫命』同义,包含一切的诫命。『诫命』著重训谕;『话』含示灵与生命作我们的供应。(约六63。)
二章五节的话是一切诫命的总和,集大成。诫命不论有多少,总括起来就是主的话。因此,约翰在五节说到遵守祂的话。他的意思是要遵守主自己直接所说,或藉著使徒所说的话。
约翰在二章五节告诉我们,在那遵守主话的人里面,神的爱得了成全。这节里的爱,原文是指那比人的情爱更卓越、更高尚的爱。(见彼后一7注1与注2。)本书信只用这辞及其动词说到爱。这里神的爱是指我们对神的爱,是由祂在我们里面的爱所产生的。神的爱、主的话和神自己,都彼此相关。我们若遵守主的话,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就得了成全。这全然是神圣生命的事,这生命就是神自己。神的爱乃是祂内里的素质,主的话以这神圣的素质供应我们,凭这素质我们爱弟兄。因此,我们遵守神的话,神圣的爱就藉著我们所凭以生活的神圣生命得了成全。
『得了成全』一辞非常重要。这辞原文意完整,成就,完成。神的爱在神自己里面本身是完全且完整的。然而,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必须在彰显上得著成全、得著完成。神差祂的儿子来作我们平息的祭物和生命,在此神的爱就向我们显明了。(约壹四9~10。)然而,我们若没有用向我们显明的这爱彼此相爱,就是说,我们若没有用神爱我们的爱彼此相爱以彰显这爱,这爱就没有完全且完整的彰显出来。我们在生活中习惯的用神的爱彼此相爱以彰显这爱,这爱就在彰显上得了成全、得了完成。我们在神的爱里彼此相爱的生活,乃是这爱在我们里面在彰显上的成全与完成。这样,别人就能在我们那在神爱里的生活中,看见神在祂爱的素质里彰显出来。
约翰在二章五节的未了说,『在此我们就知道我们是在祂里面。』代名词『祂』是指主耶稣基督。『在祂里面』一辞是有力的说法,强调我们与主是一。我们既与那是神的主是一,神爱的素质就成为我们的。这是由主生命的话供应给我们的,叫我们凭爱行事,得享神圣生命的交通,并且住在光中。(约壹二10。)
我们读二章五节的时候,也许不明白这里神的爱是指神爱我们的爱,还是指我们用以爱神的爱。中文译本是说到我们对神的爱,或我们用以爱神的爱。但英文译本的用辞似乎指明,约翰所指的是神的爱。
我们若看原文,也顾到上下文,就会领会二章五节是指我们对神的爱。但这爱是由我们所享受之神的爱产生的。首先是我们享受神的爱;因此,神的爱是我们的享受。然后我们所享受之神的爱在我们里面产生了一种爱,我们就用这爱来爱神。这就是神的爱成了我们的享受,在我们里面产生对神的爱。一方面,这是我们用来爱神的爱;另一方面,这爱是由我们所享受之神的爱产生的。
实际上,我们很难说约翰在二章五节所指的是谁的爱。我们已经看见,这爱是我们所享受之神的爱,也看见这爱是在我们里面产生,使我们用以爱神的爱。爱从神来到我们这里,成了我们的经历和享受,结果这爱在我们里面产生出向著神的爱。因此,这爱从神而来,经过我们,又回到神那里。这是何等奇妙、经历的爱!
二章五节里的爱是神对我们的爱,也是我们对神的爱。这是神的爱藉著我们享受神圣的爱而成了我们的爱。当神的爱成了我们的爱,我们里面就有向著神的爱。藉著我们经历神的爱,那从神而来的爱现今又回到神那里去。
我们已经指出,约翰在二章五节说到神的爱在遵守祂话的人里面得了成全。神的爱本身是绝对完全的,在任何一面都不需要得成全,因为神的爱已经是完全且完整的。但是神的爱成为我们用以爱神的爱,这种爱实在需要得成全。我们是凭那藉著我们对神圣之爱的经历,而在我们里面产生的爱来爱神。虽然我们可能有这种爱,并用这爱来爱神,但我们的爱还是非常有限,离完全的爱还很远。因此,我们对神的爱需要得成全。当我们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时,我们对神的爱也要长大。
我们对神的爱实际上不是我们自己的爱。这还是神的爱,不过是神的爱成了我们的经历,在我们里面产生对神的爱。我们是藉著经历并享受神圣的爱来爱神。现在这爱需要得成全。
我信我们在主恢复里的人都能说我们爱神,但我们还需要问我们爱祂到甚麽程度,到甚麽地步。有些人爱主的程度也许非常高,但这爱不完全。我要强调一个事实,神的爱本身是完全的,但那藉著我们经历并享受神的爱在我们里面所产生的爱,需要长大、扩增并得成全。');
我们研读二章五节时,对这节所题到的爱可能有两个问题:第一,这爱是神的爱,还是我们的爱;第二,神的爱为甚麽需要得成全。我信现在我们对这两个问题都有了正确的答案。
这节圣经不是客观的题到神的爱;约翰乃是主观的说到神的爱。约翰在这里所指的,是神的爱成了我们的享受,为要在我们里面产生对神的爱。因此,现在我们知道这里神的爱是指我们所经历神圣的爱,成了我们对神的爱。
不仅如此,我们也看见这爱需要得成全。神的爱在客观一面不需要得成全,但在经历、主观的一面,神的爱实在需要在我们里面得成全。我们用以爱神的爱,就是我们享受神的爱所产生的爱,的确需要得成全。我们对神的爱不完整、不完全、也不绝对。不论我们多爱神,我们的爱还是未得成全。因此,我们需要让我们对神的爱得著成全,并且成全到极致。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三至六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接著来看约壹二章三至六节。
我们已经看过,约壹二章一至二节乃是一章五至十节论到我们认罪,并神赦免我们的罪,那段话的结语。认罪是我们享受神圣生命交通的第一条件。按照二章三至十一节,第二条件是我们遵守主的话,并且爱弟兄。
约翰在二章五节说,『然而凡遵守祂话的,神的爱在这人里面实在是得了成全。在此我们就知道我们是在祂里面。』末了一句话的『在此』是指遵守主的话,以及让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成全。『在祂里面』一辞指明我们是在主耶稣基督里面。这是有力的说法,强调我们与主是一的事实。
我们如果读这些经节的上下文,就会明白,有指明我们是在主里面的表记,乃是重要的事。我们如何能证明我们是在三一神里面?我们真在祂里面的证据是甚麽?我们在祂里面的第一个表记乃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经历上认识神。
当约翰说到认识神,(约壹二3,)他所说的不是在道理上,乃是在经历上,藉著遵守神的诫命认识神。我们不应当只在道理上认识神是全能的,神创造了诸天和地。我们需要在经历上认识神,需要叫这认识影响我们日常生活的方式。别人也许不明白你为甚麽不参加某些属世的娱乐,你不参加的原因应当是你认识神,是你在祂圣别的性情上认识了祂。因为神的圣别性情不容许你参加那种娱乐,因此你就制止不作。同样的,如果我们在神的性情上认识祂,这会影响我们的购物。这样的认识神也会使我们真诚待人。因为我们在主真诚的性情上认识了主,我们就不耍政治。所以,我们举止合宜,行事为人与众不同,原因不该只是遵循外在的圣经教训,更是因为我们认识神的性情和性格,并照著神的所是生活。
有时候别人想要说服你,叫你感觉生活不必那麽严谨。比方说,他们也许告诉你,花一些时间娱乐一下并没有错。你也许该回答他们说,『我不是以对错来看这件事。我的见证是:我认识我的神,我有一位活的神住在我里面,我在祂里面,并且生机的与祂是一。这就是说,祂的性情成了我的性情,祂的所是成了我的构成成分。结果,我在经历上主观的认识祂。这是我行事为人无法跟别人一样的原因。不信的人没有主,他们当然不认识祂,也没有经历祂。你知道我为甚麽这样行事为人?这是因为我有主,认识主,并且享受主。主不仅是我的生命─主对我乃是一切。我不是照著某些规条或要求来生活。这是在我里面神圣生命的事。主住在我里面,我在经历上认识祂。』
在主耶稣基督里,就是在生机上与主是一。这不是仅仅在道理上与主是一。当我们在生机上与主是一,祂就是我们的生命,甚至成了我们的性情。
每一种生命都有其特别的性情,神圣生命的性情也有某种口味。因为我们有主作我们的生命,又因为我们享受祂的性情,所以我们也有随著神圣性情而来的口味。没有神圣性情的人,就不会有神圣的口味。因为我们有神圣性情的口味,有些事情我们就是不能作。
甚麽是神圣性情的口味?我们可以想想,将有苦味的东西放在婴孩口里会有甚麽结果。我们不需要教导幼儿不要喫苦的东西。有苦味的东西一放在婴孩口中,他就会吐出来。小孩的举动不是照著他跟母亲学的规矩。作母亲的不需要教导她的婴孩不要喫苦的东西,在她孩子的生命里就有一种性情,排斥有苦味的东西。同样的,在神圣的性情里也有特别的口味,叫我们排斥与那住在我们里面者之性情相反的事物。
我们不是仅仅在道理上客观的认识神。犹太人就是这样认识神的。他们客观的认识神,对神没有任何主观经历。这就是说,他们对主观的神没有内在的经历。但我们这些从神而生,有神生命的人,不仅是客观的认识神,更是特别在经历上主观的认识神。
因为我们是这样认识神的,所以我们不能说某些话,作某些事或去某些地方。别人甚至会毁谤我们,诬告我们。但是因为我们主观的认识神,我们常常不愿意表白自己,或替自己辩护。不论别人说甚麽,我们知道我们有神圣的生命。我们有神在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性情。至终这位内住者要在我们的性格和行为上得著彰显。我们就是这样在经历上认识神,而这认识是个有力的表记,我们是在祂里面,并且与祂是一。
我们在行为和说话上,应当有一个表记,我们是在神里面。我们跟人谈话不该和不信的人一样。如果你的丈夫或妻子、孩子、邻居、同学或同事看不见你有一个表记,你是照著对神的经历行动举止,那麽你是否真在神里面就有问题了。我们感谢主,在主恢复里的人,在日常生活里实在有见证,他们是在神里面。即使我们有时候软弱,亏欠神,但我们还是带有表记,我们是在神里面。感谢主,在我们日常的行事为人里有某种证明,某种表记,我们是在神里面。这表记指明我们在经历上认识主。我们既在经历上认识主,就自自然然的遵守祂的诫命。
约翰在二章六节接著说,『那说自己住在祂里面的,就该照祂所行的去行。』在基督里乃是基督徒生活的开始,是神一次永远的作为。(林前一30。)住在祂里面乃是基督徒生活的延续,是我们在日常行事为人上的责任;这种行事为人乃是基督在地上行事为人的複本。
神既已一次永远的将我们放在基督里,我们现在就必须负责住在祂里面。住在祂里面实际上就是和祂有交通。在消极一面,这要求我们对付我们的罪;在积极一面,这要求我们遵守祂的话。
照这些经节的上下文看,这里『主的话』是指祂的诫命。祂的诫命是要我们爱神并爱弟兄。我们爱生我们的父,我们也爱祂所有的儿女,所有从祂生的。
当我们住在主里面,和祂有交通时,自然的结果就是爱神并爱弟兄。因此,交通的第二条件,第二要求就是爱神并爱弟兄。
二章五节的『爱,』原文是指那比人的情爱更卓越、更高尚的爱。本书信只用这辞及其动词来说到爱。这里神的爱是指我们对神的爱,是由祂在我们里面的爱所产生的。神的爱、主的话和神自己,都彼此相关。我们若遵守主的话,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就得了成全。这全然是神圣生命的事,这生命就是神自己。
神的爱乃是祂内里的素质,主的话是以这神圣的素质供应我们,凭这素质我们爱弟兄。话本身不是这素质或本质。话传输这素质,将这素质供应我们。因此,话将神的素质,就是神圣的爱,供应我们。结果,我们里面就有个实质的东西,给我们有分并享受。这意思就是,神之所是的素质至终成了我们的享受。然后从这享受会产生一个结果─我们对神和祂儿女的爱。
我们不该凭我们天然的爱来爱神和祂的儿女。反之,我们天然的爱需要放在十字架上。我们爱神和祂的儿女,该用神圣的爱,就是藉著主的话传输给我们,并成为我们经历和享受的爱。
今天许多基督徒用天然、宗教或道德的方法来领会圣经;特别是在爱神、爱弟兄、爱邻舍的要求上。从我年轻的时候,我就听到关于爱弟兄并爱邻舍的话。今天基督徒常谈论爱弟兄或爱邻舍。有一次我在休士顿开特会,会后一位女士来对我强烈的说,『在美国,人不懂得爱人。你该到各处,教导基督徒彼此相爱。』
不错,圣经的确告诉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应当爱邻舍如同自己。但是神的心意不是命令我们凭天然的爱来爱人。神乃是要我们用所享受神圣的爱,来爱神和祂的儿女。
这是约壹二章五节说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成全的原因。这爱一面是神的爱,另一面为我们所经历并享受,就成了我们对神并对弟兄的爱。
我们对神的爱怎能称为神的爱?因为这爱不是我们的爱,乃是神的爱。但这不是客观的神的爱,乃是我们所主观经历之神的爱。这是神的爱藉著我们经历并享受神,成为我们的爱。于是这爱就成为我们对神并对人的爱。
神要我们用祂的爱来爱祂,也要我们用祂的爱来爱祂的儿女,甚至世上所有的人。我们首先需要享受并经历神的爱到一个地步,让这爱充满我们、浸透我们、并成为我们的素质,叫我们被神的爱渗透。然后我们就用这爱来爱神,爱神的儿女,并爱所有的人。我们不是凭天然的爱来爱他们,乃是用我们所经历并享受之神的爱来爱他们。为著这奇妙的爱我们要讚美主!这是在约翰一书所启示的爱。
这种对神的爱的经历,完全是在神圣生命交通里的事。我们如果不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享受神,就不会有这样的爱。
我们如果经历了神的爱,就会深深的领悟到,我们天然的爱,与藉著经历而成为我们的爱之神的爱,大不相同。神的爱与我们天然的爱有一个分别,就是天然的爱很容易受冒犯。
我们爱别人的时候,就跟人牵扯上了。因这缘故,我们天然所爱的人,至终往往成了仇人。天然的爱既可能有这样的结果,那些为人聪明的,在爱人的事上就缓慢而谨慎。他们领悟,你若愚昧的爱人,那爱迟早会惹出麻烦来。许多离婚和分居就是愚昧、天然的爱的结果,这种爱很容易受触犯而引致仇恨。比方说,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彼此认识不久,很快就结婚了。然后过了不久,他们就分居或离婚。起初他们彼此相爱,但他们结婚以后不久却成了仇人。这是用天然的方式彼此相爱的结果。他们若不曾用天然的方式彼此相爱,还不会成为仇人。
你在街上所看见不相识的行人,不大可能会把他当作仇人。成为你仇人的,常常是那些你用天然方式去爱的人。所以有些人运用他们人的智慧,在爱人的事上非常谨慎;他们知道,用天然的方式爱人会引致难处。为要避免这些难处,他们在爱人的事上就非常缓慢。
我在这里强调的是,我们需要谨慎,不凭我们天然的爱去爱人。反之,我们天然的爱该放在十字架上。我们需要凭著所经历并享受之神的爱来爱人。我们若经历了神的爱,就会用这爱来爱神,也会用同样的爱来爱弟兄,这种爱不会惹出麻烦来。但愿我们都看见,我们需要用成为我们经历和享受之神圣的爱,来爱神并爱人。
到目前为止,我们在这些信息里说过了约翰一书的十六节经文,一章里有十节,二章里有六节。我们在这些经节里,能看见约翰的许多基本辞彙:话、生命、父、子、交通、喜乐、光、真理、神的信实、神的公义、认罪、赦免、洗淨、以及血,这些都是积极的。在消极方面有单数的罪、複数的罪、不义、黑暗、以及谎话。这些辞彙都在第一章里面。在第二章有辩护者、平息的祭物、话或诫命、爱。我鼓励你们祷读这些辞彙。我们越祷读,就越领会这些辞彙是多麽丰富。为著血、神的信实、神的公义、神的赦免、神的洗淨,讚美主!为著话、生命、交通、喜乐、光、真理,讚美祂!也为著辩护者、平息的祭物、作为诫命的话、神的爱,讚美祂!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七至十一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约壹二章七至十一节,就是约翰一书论到神圣交通的条件末了的一段。
约翰在约壹二章七节说,『亲爱的,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诫命,乃是一条你们从起初就有的旧诫命,这旧诫命就是你们所听见的话。』这里题到的『旧诫命』是主在约翰十三章三十四节所赐的诫命:『我赐给你们一条新诫命,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正如我爱你们,为使你们也彼此相爱。』这诫命是信徒所听见,从起初就有的话。
约壹二章七节里『从起初』这辞是用在相对的意义上。我们曾经指出,这辞在约翰福音用了二次,在约翰一书用了八次,在约翰二书用了二次。在约翰八章四十四节,约壹一章一节,二章十三至十四节,三章八节,是用在绝对的意义上;在约翰十五章二十七节,约壹二章七节、二十四节(二次),三章十一节,约贰五节、六节,是用在相对的意义上。约翰写给信徒的不是一条新诫命,乃是一条旧诫命,是他们从起初,就是从主耶稣在地上给他们诫命叫他们彼此相爱的时候就有的。那旧诫命就是他们所听见的话。
主的诫命就是祂的话。这意思就是,主的诫命不仅仅是训谕,更是传输生命供应的话。主耶稣在约翰六章六十三节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因此,约壹二章七节的『话』指明生命的供应。凡主所说的,都是将生命和灵供应我们的话。主所说的可能也是训谕,要求我们作某件事。但是只要那训谕是主所说的,是从祂口里所出的,就是供应我们生命的话。因此,每当我们接受并遵守主的话,我们就接受生命的供应。
约翰在二章八节接著说,『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诫命,这在主并在你们都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弟兄相爱是旧诫命,也是新诫命:是旧诫命,乃因信徒从基督徒生活的开始就有了;是新诫命,乃因在基督徒的行事为人上,这诫命一再露出新的曙光,一再以新的亮光及新鲜的能力照耀著。
二章八节的『这』原文为中性,不是指阴性的『诫命,』乃该指弟兄相爱这旧诫命在信徒的基督徒行事为人上是新的这事实。这在主是真的,因祂不仅将这诫命赐给祂的信徒,也在他们日常的行事为人上不断的更新这诫命。这在信徒也是真的,因他们不仅一次永远的领受了这诫命,也一再的蒙其光照,得其复甦。
约翰在二章八节告诉我们,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黑暗渐渐过去,就是黑暗在真光的照耀里渐渐消逝。真光乃是主诫命的光。因著这光的照耀,弟兄相爱的诫命就在黑暗中露出曙光,使这条旧诫命在整个基督徒的生活中一直是新鲜的。
许多人读了二章七、八节,因约翰所说关于旧诫命和新诫命的话受到困扰。他在七节说,他写的不是一条新诫命,乃是一条旧诫命。但他在八节说,他写的是一条新诫命。旧诫命怎能是新诫命?是新诫命有别于旧诫命呢,还是旧诫命成了新的?如果我们从上下文仔细来读这些经节,会看见旧诫命和新诫命实际上乃是一。这是因为诫命就是主的话,而主的话发出曙光,如同早晨太阳升起,新的一天露出曙光一样。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太阳的照耀就吞灭了黑暗。夜的黑暗总是随著朝阳的照耀而消逝。约翰在此指明,主的诫命,就是主活的话,如同旭日照耀,这照耀吞灭了黑暗。
人的诫命不论是那一种,颁佈以后就逐渐变旧。人的诫命不是活的。因为这些诫命不是活的,所以从来不会发出曙光,也从来不会照耀。但主所赐的诫命是祂活的话。因为主的诫命是祂活的话,这话就照耀。这活的话在黑暗里发出曙光的时候,是带著属天的光。属天之光的照耀使旧的事物成为新的,特别使旧诫命成为崭新、新鲜、且满了亮光的。
你也许熟悉这项原则:光的照耀指明新。假如你关了房间里的灯,过了一段时间再开灯,那时你自然会有新的感觉。光的照耀带给我们这种新的感觉。光每次照耀,都带进新的光景。
因为人的话是死的,不能照耀,因此不能给我们新的开始。但主的诫命,就是祂活的话,总是给我们新的开始,因为祂的话一再照耀,崭新又新鲜。
我们许多人能见证,我们这样经历过主话的照耀。比方说,主耶稣在约翰十三章三十四节吩咐我们要彼此相爱。我们能见证,在我们基督徒的生活里,这诫命多次成了崭新又新鲜的。在我们作基督徒的年日里,这旧的训谕常常对我们成为新鲜的话。每当我们接触主,而祂的旧诫命在我们的黑暗中露出曙光时,光就照耀。『新』同著这光而来。旧诫命就是这样成为新诫命的。旧诫命成为新的,因为这是活的、照耀的话。这照耀使得旧诫命崭新又新鲜。
现在我们能明白为何使徒约翰说,『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诫命,乃是一条…旧诫命…。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诫命。』约翰在这些经节里似乎说,『我相信我写给你们的,正照耀在你们身上,并且吞灭黑暗。现今在这新光的照耀里,黑暗渐渐消逝了,过去了。』
约翰在约壹二章八节说,弟兄相爱的旧诫命在信徒的基督徒行事为人上是新的,这事实在主并在我们都是真的。这在主是真的,因祂赐下了这诫命,并使这诫命更新且复甦。这在我们也是真的,因我们不仅领受了这条旧诫命,也得著这诫命崭新且新鲜的光照。在这光照之下,我们感觉到这话对我们是新的,且使我们复甦。这话甚至使我们成为新的。因此,这在我们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消逝,真光已经照耀。
这真光是甚麽?就是照耀在我们身上主话里的光。这照耀好比新的一天露出曙光。
约翰在二章九节接著说,『那说自己在光中,却恨他弟兄的,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光是神素质的彰显,也是真理的源头。神圣的爱与这神圣的光有关;相对的是属撒但的恨,与属撒但的黑暗有关。恨主里的弟兄乃是在黑暗里的表记。(约壹二11。)照样,爱弟兄乃是住在光中的表记。(约壹二10。)
约翰在这封书信的第一章,论到神圣交通的第一条件,说到光与黑暗。他在二章说到第二条件时,也题到光与黑暗。恨是我们在黑暗里的表记,爱是我们在光中的表记。
约翰在十节接著说,『那爱他弟兄的,就住在光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住在光中有赖于住在主里面,(约壹二6,)由此产生对弟兄的爱。绊跌来自眼瞎,眼瞎来自黑暗。
神圣交通的两个条件都在于神圣的光。我们若不在神圣的光中,自然就断绝了神圣生命的交通。我们若没有光,自然就在黑暗里。每当光消逝,就有了黑暗。照样,只要我们住在神圣的光中,黑暗就消逝了。
没有神圣的光,是我们不在神圣的交通里有力的表记。在一章关于神圣交通的第一条件,我们是在光中还是在黑暗里,决定于我们有否对付罪。我们若犯罪,就是在黑暗里。但我们若认罪,对付罪,经历神的赦免和洗淨,我们就要在光中。在二章关于神圣交通的第二条件,我们是在黑暗里还是在光中,决定于我们是否爱弟兄。我们若恨弟兄,就是在黑暗里。但我们若爱弟兄,就是在光中。当我们在光中,我们就是在神圣的交通里。但是当我们在黑暗里,我们就与这交通无分无关。
约翰在约壹二章十一节说,『但那恨他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那里去,因为黑暗弄瞎了他的眼睛。』在约翰十二章三十五、四十节,黑暗是眼瞎的结果;在这里,黑暗是眼瞎的缘由。黑暗带进眼瞎,眼瞎是绊跌的缘由。基督徒怎麽可能绊跌?基督徒可能因著来自黑暗的眼瞎而绊跌。黑暗是我们交通受打岔的结果。当我们在神圣生命里的交通中断时,我们立刻在黑暗里。这黑暗引致眼瞎,这时我们就容易绊跌。
在约壹一章五节至二章十一节有神圣交通的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承认我们的罪,第二个条件是爱神并爱弟兄。要承认我们的罪,就需要领悟我们还有罪住在肉体里,并且总有可能犯罪。每当我们犯罪时,就需要认我们的罪。我们认罪是基于神的供备:耶稣的血、我们信实且公义之神的信实与公义、辩护者、以及基督作我们平息的祭物。藉著这些供备,我们可以享受交通的恢复,这交通的恢复完全基于平息。实际上,平息本身就是得著恢复的交通。我们以平息为根基,就可以与神交谈,神也与我们交谈。于是我们就有双向的交通,作我们与神之间彼此的享受。这是维持神圣交通的第一个条件。
我们已经强调,第二个条件是爱神并爱弟兄。我们要履行这条件,就需要不断的在经历上认识神。偶尔认识神是不彀的,认识神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需要不断的活在神圣的生命里,好在经历上认识神。我们日常的生活该是不断认识神的生活,因为我们的生活该是活出神的生活。只要我们活出神,我们就会不断的认识祂。
我能从经历中作见证,每当我说话,我就有机会认识神。我释放信息,就是盼望在神里面并同著神说话。但是有时候,一句话就要从我口里出来,那时我觉察到需要把那句话吞回去,因为神,就是我在祂里面并同著祂说话的神,规律我所说的。我不要在我自己里面说话,乃要在神里面说话。我无法告诉你,我在说话的事上,逐渐对神有了多少的认识。每当我说话,我就认识神。说话总是一个黄金机会,让我来经历祂。
我们若要经历并享受神圣的爱,并让这爱成为我们藉以爱神并爱人的爱,就需要在经历上认识神。这是使神的爱成为我们的爱的基本要求。
我们若不断的在经历上认识神,自然就会遵守主的诫命。我们认识神,就遵守主的诫命。遵守主的诫命,意思就是接受祂的话。我们已经指出,主的话不仅是诫命或训谕,主的话对我们也是生命的供应。主的话总是在我们的灵里供应生命,这可由我们的经历得著证实。每当我们接受主的话,并且付诸实行,我们里面立刻得著生命的供应。
主的话和摩西的律法不同。摩西的律法是训谕,有命令和要求,却没有供应。然而,凡主在新约里所吩咐我们的,都是供应的话。主生命的供应托住祂的诫命。主的诫命不仅是训谕,要求我们作事;主的诫命也是话,总是供应所要求的。主的话甚至将是生命、是那灵的主自己供应我们。因此,我们可以经历祂并享受祂。我们若认识祂,就遵守祂的话。藉著遵守祂的话,我们就享受祂的供应。
当我们遵守主的话,并接受祂的供应,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就得著成全。这就是说,当我们接受主话的供应,神的爱就成了我们的享受,这享受产生对神和弟兄的爱。
我们若要履行神圣交通的第二个条件-爱神并爱弟兄的要求,就必须认识神。我们若认识祂,就必遵守祂的话。我们若遵守祂的话,就必接受祂生命的供应。然后,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就要得著成全。我们对神爱的经历与享受要产生对神和弟兄的爱,这就履行了维持神圣交通的第二个要求。
神圣交通的两个条件在消极方面与罪有关,在积极方面与爱有关。在消极方面,我们需要对付罪;在积极方面,我们需要操练自己爱神并爱弟兄。因此,罪必须受对付,爱必须得成全。我们若对付罪,并操练自己爱神并爱弟兄,我们就履行了保守自己在神圣生命交通里的条件。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三至十一节。
在论到神圣交通的条件的这些信息里,我们已经看见维持这交通有两个条件或要求。约壹一章五节至二章二节描述,第一个要求是认罪。二章三至十一节描述,第二个要求是爱神并爱弟兄。因此,我们若要维持与神的交通,就需要对付罪,也需要爱神并爱弟兄。
约翰在约壹二章九和十一节说,恨他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他在十节说,『那爱他的弟兄的,就住在光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约翰在这些经节里强调爱弟兄。我在本篇信息里的负担是要来看,约翰为何指出维持神圣交通的末了一项要求是爱弟兄。
我们要明白,为何爱弟兄是神圣交通的最后一个条件或要求,就需要明白神圣交通的目的是甚麽。神圣交通的目标是甚麽?我们在这交通里享受神圣生命的丰富,但这样享受是为著甚麽目的?在神圣的交通里享受神圣生命的丰富,乃是为著召会生活。看见神圣交通的目标是召会生活,这对我们是顶重要的。
约翰在约壹一章三节说,『我们将所看见并听见的,也传与你们,使你们也可以与我们有交通;而且我们的交通,又是与父并与祂儿子耶稣基督所有的。』这节的代名词『我们』是指使徒。使徒看见并听见了永远的生命。他们将这生命传与信徒,使信徒可以与使徒有交通。因为一章三节所描述的交通,首先是使徒在藉著那灵享受父与子上所得的分,(林后十三14,)因此称为『使徒的交通,』(徒二42,)以及这节『我们(使徒)的交通。』使徒是召会的代表,因此,每当新约说到使徒,都含示召会,因为使徒代表召会。这原则在新耶路撒冷仍然有效。启示录二十一章十四节论到新耶路撒冷说,『城牆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十二个名字。』使徒代表召会中所有的圣徒。使徒既代表召会,并且神圣生命的交通既称为使徒的交通,我们就可以说,这交通是为著召会生活。
约翰在约壹一章三节说,使徒的交通乃是与父并与祂儿子耶稣基督所有的交通。因此,这交通包括使徒,也包括父与子。这里只说到父与子,没有说到灵,因为那灵隐含在交通里。但是圣经别的地方清楚告诉我们,这交通是『圣灵的交通。』(林后十三14。)神圣的交通是使徒,召会的代表的交通,也是这些作为召会代表的使徒与父和子之间的交通。神圣的交通也是那灵的交通。这就是说,这交通是由那灵实施的。这交通不仅是『与』那灵的交通,更是『属于』那灵的,意即这是那灵的交通,是由那灵实施的。
我们刚纔指出,说神圣的交通是那灵的交通,是甚麽意思。实际上,那灵本身就是交通。这就是说,交通不仅是由那灵实施的,而且那灵就是所实施的交通。
我们可以再用电来说明。电从发电厂流到会所里面,结果,当开关开著的时候,天花板上所有的灯就在电流里有了『交通。』实施这交通的乃是电流。但更准确的说,电流本身实际上就是交通。如果没有电流,就不会有交通。电流就是电的交通,这交通包括发电厂、会所和灯。
今天神圣的交通就是使徒的交通。这就是说,这是召会的交通。这交通也是信徒与使徒的交通。不仅如此,这是使徒和信徒与父和子的交通。因为这交通是由那灵实施的,所以也称为那灵的交通。
我们都需要领悟,这神圣的交通全然是为著召会生活。这交通不单是给我们享受、经历、供应、滋养并造就,这交通至终是为著召会生活。
神圣的交通既是为著召会生活,我们就不仅需要认罪,也需要爱弟兄。为了维持交通,认罪还不彀,还需要爱弟兄。因为召会生活是团体的生活,这生活牵涉到弟兄们。我们若失去对弟兄的爱,不再彼此相爱,召会生活就消失了。那里没有弟兄相爱,那里的召会生活就了了。实际上,弟兄相爱就是召会生活。
已往我们从不同的角度看过召会生活,也从这些不同的角度陈明召会生活各种不同的定义。现在我们需要一个召会生活的定义,合乎弟兄相爱这个角度。我们都需要学习一个新辞来描述召会生活-弟兄相爱的生活。你知道召会生活是甚麽?召会生活是弟兄相爱的生活。
我能见证,我们在主恢复里的召会生活中,确实经历了弟兄相爱。我特别能见证,我们在每半年一次的训练里享受弟兄的爱。在训练的日子里,弟兄的爱特别明显并有力,从许多国家来的圣徒,一同享受这种弟兄的爱。似乎我们越是国际性的,就越经历并享受弟兄的爱。
最近我们有一次特会,那时我们都在一种国际性的气氛中。参加那次特会的圣徒说不同的语言,诗歌也是用各种语言唱的。当我听见一首诗歌用这些不同的语言来唱,我在主里真是欣喜若狂。弟兄的爱是这麽有力,就一面说似乎不需要繙译了。弟兄相爱的气氛太奇妙了。这种弟兄相爱就是召会生活。
召会生活包括不同种族、国家、语言、国籍的圣徒。在召会生活里,各种肤色的人都有:黑、白、黄、棕、红。讚美主,我们一同享受真实的弟兄相爱!
我盼望强调神圣的交通是为著召会生活这事实。这交通必须由弟兄相爱来维持。弟兄相爱一面是神圣交通的结果,另一面是神圣交通的条件。因此,弟兄相爱是这交通的条件,也是这交通的结果。
我们自己无法产生一种爱,这种爱既是神圣交通的条件,又是神圣交通的结果。我们要有这种爱,惟一的路乃是在经历上不断的认识主。这就是为何约翰在约壹二章三节说,『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在此就知道我们是认识祂。』这是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经历上对神的认识。这与我们和祂亲密的交通有关。
约翰在约壹二章四节接著说,『那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诫命的,便是说谎的,真理也不在这人里面了。』根据二章三、四节的话,认识主包括遵守祂的诫命。然后约翰在五节说到遵守祂的话。五节的『话』与三至四节的『诫命』同义。『诫命』著重训谕;『话』隐含灵与生命作我们的供应。(约六63。)
接受主的话,意思就是接受祂神圣的供应。这供应总是包含在主的话里,藉著祂的话传输给我们。因此,主的话是神圣的生命供应藉以临及我们的管道。比方说,电藉著电线从发电厂流到建筑物里面。我们可以说,电线是电的容器,又是电从发电厂传输到建筑物里面的凭藉。主的话可以比作这样的电线。电怎样从发电厂通过电线进到建筑物里面,属天的电也照样藉著主话的管道流到我们里面。
我们都必须在经历上来认识主。我们在认识祂的时候需要接受祂的话,以得著祂的供应。主的话既是带给我们神圣供应的管道,我们就需要很活的将祂的话接受到里面。这就是我鼓励你们祷读神的话的原因。
藉著话而临到我们的神圣供应有一个特别的彰显,这彰显就是神圣的光。每当我们将主的话接受到里面,神圣供应的素质,带著光作其彰显,就进来了。当供应来时,光就随之而来。我们从经历知道,每当我们接受主的话,我们就有光。光是神彰显的素质。在光中,也就是在神彰显的素质里,我们有爱作神所是的素质。这是享受神的爱的路。我们接受话,光就来了。每当光来了,自然就有了爱。
我们首先用我们在神圣的光中所享受的这爱来爱神。我们爱神不是凭自己的爱,天然的爱,乃是凭所经历并享受之神的爱。不仅如此,当我们爱神,我们也爱凡从神生的。这就是说,当我们爱父,我们也爱祂的儿女。因此,我们就这样来爱弟兄。因为我们爱弟兄,我们自然渴慕有分于召会生活。我们特别想参加召会的聚会。
我们藉著祷读接受主的话,就接受了光。然后我们在光中,就有对神并对众圣徒的爱。但我们若不接受话,因而不在光中,也没有爱,我们对圣徒并对召会生活就可能漠不关心。即使我们遇到一位在主里的弟兄,甚至也不愿跟他热切的打招呼。但是当我们接受话并在光中,我们自然经历到神的爱。我们里面强烈的感觉到我们爱主。然后当我们遇到弟兄,就会感觉到他是可爱的,我们也爱他。我们对他的反应乃是爱的反应。我们对他不会冷淡或漠不关心,反而有真正的热情。
我们要有为著召会生活的交通,就需要弟兄相爱。我们若要有这爱,就需要在经历上认识主。我们这些认识主的人,需要一再接受主的话。当我们接受话,我们就接受光。在这光中,我们自然就有了爱。这爱有力的指明,我们也有主自己,因为爱是神所是的素质。光是神彰显的素质,爱是神所是的素质。这就是说,我们有神的爱,实际上就有神自己。我们用这爱,就是我们所经历并享受之神圣的爱,爱神和神的儿女。我们对神并对神的儿女有这爱,我们就有召会生活。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这爱实际上就是召会生活。
爱是神圣交通的条件,也是经历这交通的结果。我们认识主,接受主话的时候,光来了。从这神圣的光所产生的爱,就是为著召会生活的交通。愿我们都让这爱,就是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著成全,使我们能以维持神圣的交通,来为著召会生活。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十二至二十七节。
约翰一书是由三个主要段落所组成:神圣生命的交通、(约壹一1~二11、)神圣膏油涂抹的教导、(约壹二12~27、)以及神圣出生的美德。(约壹二28~五21。)在已过的信息中,我们已经说过这封书信的第一段,就是这卷书所启示头一项基本的事─神圣生命的交通。在本篇信息中,我们来到第二段,就是第二项基本的事─神圣膏油涂抹的教导。
神圣生命的交通神圣且奥祕,然而,神圣的膏油涂抹更奥祕。要给神圣的膏油涂抹下适当的定义非常困难。膏油涂抹是包罗万有、複合、赐生命之灵的效用;这灵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这定义给我们看见膏油涂抹的各种元素或成分。膏油涂抹乃是複合之膏的效用、运行。
圣经头一次题到膏油涂抹是在出埃及三十章,那一章有複合之膏的启示,这膏是用来膏帐幕和祭司的。
原则上,约翰的著作是基于旧约的记载。比方说,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一章十四节用了『支搭帐幕』一辞,在一章二十九节用了『神的羔羊』一辞。不仅如此,约翰一章五十一节题到雅各在伯特利梦见天梯。此外,启示录有许多表号在旧约里都能找著。同样的原则,约翰的第一封书信也是基于旧约。与这原则一致,约翰在约壹二章用的『膏油涂抹』一辞,是指出埃及三十章的膏油。在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七至一百六十六篇,我们看到複合之膏的基本元素,以及这些元素的分量。出埃及三十章的膏油乃是包罗万有、複合、赐生命之灵,也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完全的豫表。膏油涂抹实际上就是这样一位灵的效用,运行。
膏油涂抹是非常奥祕,但也是真实、可以经历的。约翰不用名词『膏油,』却用动名词『膏油涂抹,』以指包罗万有之灵在我们里面的运行。我们如果仔细读约壹二章十二至二十七节,就会领悟膏油涂抹实际上就是包罗万有、複合、赐生命的灵,也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
约壹二章十二至二十七节这一段,乃是照著信徒生命的长大,论到神圣的三一。这些经节论到神圣的三一,是非常积极、非常有意义的。但如果我们对这些经节没有属灵和属天的观点,就不会看见这里是说到神圣的三一。神圣膏油涂抹的教导乃是与神圣的三一有关,而这教导是照著我们生命的长大。这就是说,我们越在生命里长大,就越与神圣的三一有关。
整本新约是以神圣的三一结构而成的。比方说,以弗所书每一章都是以神圣的三一结构而成的。林后十三章十四节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末了这一节指明,整卷哥林多后书都是关于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我们在启示录也看见神圣的三一:『愿恩典与平安,从那今是昔是以后永是的,从祂宝座前的七灵,并从那忠信的见证人、死人中的首生者、为地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归与你们。』(启一4下~5上。)这里我们看见启示录这卷奥祕的书是以神圣的三一开始的,因为这卷书基本的结构也是神圣的三一。
我愿意强调一个事实,神圣的三一是圣经中整个启示的基本结构。如果将神圣的三一从圣经挪去,圣经中就不会有神圣启示的实际了。
在约翰一书里,只有十六节经文专专说到这奥祕、包罗万有、複合的膏油涂抹。(约壹二12~27。)我们若仔细读这些经文,探入其深处,就会看见这里有神圣的三一,并且这三一是照著信徒生命的长大来论到的。
这十六节经文也是非常富于辩论性的。这些经文是这封书信中最富于辩论性的一段。我们已经说过,约翰的著作很富于辩论性,因为他在与一些异端争战,这些异端包括智慧派、塞林则派、和多西特派。这些异端和基督的身位有关,对召会生活造成破坏和混乱。所以,使徒约翰需要辩论,与这些异端争战,给圣徒豫防注射,抗拒关于基督身位之异端的毒素。
约翰在这十六节经文里说到神圣三一的深奥真理。但约翰的写法是基于信徒生命的长大。为这缘故,约翰将信徒分成三班人:小孩子、青年人、和父老们。
约翰在约壹二章十二节称这封书信的受信者为『孩子们,』这是一般的称呼,并不是特别指某一班信徒。我们已经说过,根据二章一节,年老的使徒把所有的受信者,都看作他在主里亲爱的孩子。我们会看见,以后在十三至二十七节,约翰写信给小孩子们、青年人和父老们。但这里他称所有的信徒为孩子们,不论他们属灵的年龄是多大。一面说,所有的信徒都是神的儿女;另一面说,在召会生活里,神的儿女也是约翰的儿女。
约翰看信徒是他的儿女,不是他的学生或他的跟从者。作学生是知识的事,作跟从者是参与活动的事。但『儿女』一辞指明生命。在这封书信里,约翰对信徒的说法指明生命。约翰甚至没有说『我亲爱的儿女,』他乃是用更亲密的辞:『孩子们。』
有时候年纪大的父母叫他们成熟的儿子为孩子。比方说,一个人八十岁了,他的儿子也六十岁了,但作父亲的还可能叫他的儿子为孩子。这是柔细、亲密关係的表徵。在这封书信里,约翰这位年老的父亲称所有的信徒为孩子们。他以亲密的态度写著说,『孩子们,我写信给你们…。』这种称谓也指明约翰写这些经节时,关心信徒生命的长大。
约翰在约壹二章十二节说,『孩子们,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因著祂的名得了赦免。』罪得赦免是神福音的基本元素,(路二四47,徒五31,十43,十三38,)藉此,接受基督的信徒就得重生成为神的儿女。(约一12~13。)
约翰领悟罪得赦免是我们成为神儿女的基本因素。约翰在二章十二节告诉孩子们,他们的罪因著主的名得了赦免。他们已经相信这宝贵的名,并且他们的罪已经得了赦免。罪得赦免是福音里头一个基本元素。我们若信入主的名,并且呼求祂的名,我们所得著的头一项福分就是罪得赦免。藉著罪得赦免,我们已经得称义,成为神的儿女。因此,重生乃是基于罪得赦免。这是使徒约翰称这封书信的受信者为孩子们时,认为罪得赦免是基本因素的原因。
约翰在二章十三节继续说,『父老们,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青年人,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小孩子们,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父。』现在我们看见,约翰的孩子们当中有些是父老,有些是青年人,还有些是小孩子。
父老是指在神圣生命里成熟的信徒,使徒将他们列为受信者中的头一班人。这些信徒是父老,因为他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认识』在原文是完成式,表明所产生的情形是一直持续的。这些成熟的信徒已经认识了,所以他们一直是认识的。这种活的认识乃是生命经历的果子。
约翰说父老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这里的『从起初』是用在绝对的意义上。那从起初原有的,就是那永远、在万有之先就存在的基督,祂是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话。(约壹一1,约一l。)凭生命的方式认识这样一位永远的基督,乃是成熟、老练的父老们的特徵。有些异端说基督不是永远的,他们没有,也不会被这些异端所欺骗。基督是那永远、在万有之先就存在的一位,祂从永远就存在了。这永远的一位在一切造物存在以前就存在了,祂实在是那永远、在万有之先就存在的一位。
约翰在这里不说父老们认识神的儿子或耶稣基督,而说他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他们认识基督是那永远、在万有之先就存在的一位。这种认识乃是经历的事,并不仅仅是道理的知识。我们若要认识基督是那永远、在万有之先就存在的一位,我们就需要经历祂。使徒约翰没有把这个视为青年人的资格,他把藉著经历那从起初原有者而有的认识,视为父老们的资格。
在我们中间有一些父老,就是那些藉著对主的经历而认识主的人。这种对主经历的认识,需要许多年日,这是那些能称为『父老』者的资格。断定谁是父老的标准,乃是对于主这永远者在经历上的认识,这种认识是藉著许多年日的生命过程而得到的。
约壹二章十三节还有第二班信徒-青年人,就是那些在神圣生命里长大的信徒。这些长大而刚强的青年信徒有一个特徵,就是胜了那恶者。他们能如此,因为他们藉神的话得了滋养、加强并维持;这话住在他们里面,运行在他们里面,抵挡魔鬼、世界和其上的情慾。(约壹二14下~17。)
胜了那恶者,有力的证明信徒已经长大成为青年人。我能见证,今天在召会生活中有一班青年人胜了那恶者,也胜了邪恶的事物。
约翰题到的第三班信徒是小孩子们,就是那些刚得著神圣生命的信徒。使徒将他们列为受信者中的第三班人。
约翰说,小孩子们认识父。父乃是神圣生命的源头,信徒已经由这位父所重生。(约一12~13。)认识父乃是重生最初的结果。(约十七3,6。)因此,这种神圣生命初期经历上的认识,乃是作小孩子的基本资格;他们在约翰的分类中是最年幼的。
人的孩子怎样认识他的父,照样,神圣生命里的小孩子也认识他们的父。新约告诉我们,我们已经得著儿子名分的灵,在这灵里我们呼叫『阿爸,父。』所有的小孩子都认识他们的父;他们认识那用神圣的生命生了他们的一位。
约翰在约壹二章十三节说,『小孩子们,我写信给你们。』『写』原文意『刚写,』有些古卷作『写。』根据最近古卷的发现,虽然『刚写』较为可信;但是照上下文看,钦定英文译本和达祕新译本所採用的『写』较合逻辑。本节使徒写给三班受信者,对每一班人都是用现在式。以下十四至二十七节,他又写给这三班人,却都是用过去式。(十四节是写给父老们和青年人;二十六节,参十八节,是写给小孩子们。)
约翰在二章十四节接著说,『父老们,我刚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青年人,我刚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刚强,神的话住在你们里面,你们也胜了那恶者。』『写,』原文虽是过去式,却不是指使徒以前曾给受信者写过信;他乃是重複前节所写给他们的,以加强并发展他所说过的。藉著重複某些事,约翰确证他已经写过的话。
约翰在二章十四节再次说到父老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因为父老们满有经历,就没有进一步往前说甚麽了。
约翰在二章十四节论到青年人,不仅说他们胜了那恶者,还说他们刚强,神的话住在他们里面。这句结束于『住在你们里面』的话,加强前节写给青年人的话:『你们胜了。』我们中间许多人是刚强的青年人,胜了那恶者,并且有神的话住在他们里面。藉著所住在他们里面神的话,他们得了加强、滋养、维持并鼓舞。
我们看过约翰在二章十三节对父老们、青年人和小孩子们说话;他在十四节再次对父老们和青年人说话。约翰第二次对小孩子们说的话在那里?乃在十八节:『小孩子们,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这里的『小孩子们』乃指十三节的小孩子们,是受信者中的第三班人。约翰在以下的经节继续对小孩子们说到膏油涂抹。
我们已经看见,约翰在二章十二至二十七节是照著信徒生命的长大,论到神圣的三一。他首先称所有的信徒为他的孩子们,他们的罪因著主的名得了赦免。然后约翰继续对父老们,就是那些在神圣生命里成熟的信徒说话。这些信徒藉著神圣的膏油涂抹,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就是那永远、在万有之先就存在的基督,祂是从起初原有的话。青年人是在神圣生命里长大的信徒,他们藉著神圣的膏油涂抹,胜了那恶者。不仅如此,他们刚强,神的话住在他们里面。青年人的另一项特徵是不爱世界。小孩子是刚得著神圣生命的信徒,他们藉著神圣的膏油涂抹认识了父。他们也曾听见,那敌基督的要来。但他们有从那圣者来的膏油涂抹,并且他们知道一切的事。
父老们、青年人、小孩子,在生命里长大的程度不同。约翰将信徒分类,是照著他们属灵的年龄,不是照著任何别的标准。有一些人是父老,另外一些人是青年人或小孩子。使徒约翰用这些辞,有力的指明他写这些经文特别是基于生命的长大。
约翰的著作乃是基于信徒生命的长大,这事实该使我们领悟,我们若要明白神圣的三一,特别是这段话所论到神圣的三一,就必须在生命长大的过程里。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在生命这条线上。我们若不在生命这条线上追求生命的长大,就无法明白任何关于神圣三一的事。
若把这段话所启示的三一神供应给在生命里没有长大的信徒,他们对于所听见的这些并不能明白或赏识。但是当这些话供应给有追求并在生命里长大的信徒,他们就能明白并得著帮助。他们赏识所『弹奏』关于三一神的『音乐。』当我们说到包罗万有、複合、赐生命之灵,那经过过程的三一神的时候,他们很有反应。然而,那些不在生命这条线上,在生命里没有长大的基督徒,可能不明白我们所说包罗万有、複合、赐生命、经过过程这类用辞的意义。讚美主,我们有包罗万有、複合、赐生命的灵,就是那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在我们里面活著、运行、工作!当我们听到关于这奇妙的三一神属天的旋律,我们就欢乐,我们在主里非常喜乐。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十五至十七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约壹二章十五至十七节,这些经节是论到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约翰在这三节里给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下了定义。
严格说来,约壹二章十五至十六节的话,不是写给父老,也不是写给小孩子,乃是写给青年人的。当然,凡神圣的话里所写的,都是为著神所有的儿女。但是照著约壹二章的上下文看,这些经节特别是写给青年人的,就是那些刚强,有神的话住在他们里面,并且胜了那恶者的。
在这封书信的第一段,就是论到神圣生命之交通的一段,(约壹一1~二11,)我们看见罪性与罪行破坏我们的交通。在这封书信的第二段,我们看见另外两件消极的事:世界与敌基督的。约翰在约壹二章十三、十四节也题到那恶者。但在这里,那恶者,撒但魔鬼,不是直接现身的,乃是戴著世界和敌基督者的面具。魔鬼若是直接现身,没有人会爱他。但每个人都爱世界。世界是撒但用来欺骗、诈骗我们的面具。在约翰一书这一段,问题不在魔鬼,乃在作魔鬼面具的世界。
对于那些照著慾望贪爱物质事物的人,撒但会戴著世界的面具出现。但是对于那些热中宗教,在意宗教、哲学或道理之事物的人,撒但会戴著另一个面具─敌基督者同他异端的教训-而来。
我们里面所有的膏油涂抹,使我们能对付世界与敌基督者的面具。青年人需要面对世界的面具。为这缘故,论到世界的话是写给青年人的。召会生活中最年幼的小孩子所面对的主要问题是甚麽?乃是异端的问题,敌基督者的面具。敌基督者不认为自己是敌基督者,反宣称他们是为著基督。但这宣称是伪装、谎言、欺骗。所以,约翰指出这样的人是敌基督者,他们不是为著基督。他们虽然带著基督的名号,却是伪装的。在神圣生命里的青年人应当胜过世界,小孩子们却需要提防敌基督者。这两件消极的事-世界和敌基督者-是在这封书信的第二段。
约翰在约壹二章十五节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世界』在原文里的意义不只一种:在马太二十五章三十四节,约翰十七章十五节,行传十七章二十四节,以弗所一章四节,启示录十三章八节,指物质的宇宙,乃是神所创造的一个系统。在约翰一章二十九节,三章十六节,罗马五章十二节,指堕落的人类被撒但所败坏、霸佔,成为他邪恶世界系统的组成分子。在彼前三章三节,指妆饰、妆饰品。在本节,与在约翰十五章十九节,十七章十四节,雅各四章四节一样,乃指一种秩序、一种固定的形式、一种有秩序的安排,因此是指神的对头撒但所设立一种有秩序的系统,而不是指地。神造人在地上生活,是为著完成祂的定旨。但神的仇敌撒但为了霸佔神所造的人,就藉著人堕落的性情,在情慾、宴乐、追求,甚至对食衣住行等生活所需的放纵上,用宗教、文化、教育、工业、商业、娱乐等将人系统起来,在地上形成一个反对神的世界系统。这个属撒但的系统整个是卧在那恶者里面。(约壹五19。)不爱这样的世界,乃是胜过那恶者的立场。稍微爱这样的世界,就给那恶者立场击败并霸佔我们。
约翰在约壹二章十五节说,我们若爱世界,爱父的心(直译,父的爱)就不在我们里面了。这里父的爱乃是指父在我们里面的爱,成为我们对他的爱。我们用这爱来爱祂,就是用祂爱我们,而经我们享受的爱来爱祂。
对我们来说,明白新约里『世界』一辞不同的意义是很重要的。我们已经指出,世界这辞是用来指物质的宇宙、被撒但败坏并霸佔的人类、以及撒但所设立,一种反对神的世界系统,为要霸佔神为著完成祂定旨所造的人。末了所题『世界』的定义,适用于二章十五节。这节的世界,是指撒但所形成,反对神的世界系统。每一样东西、每一个人、并每一件事,都已经被那恶者,神的对头系统化,成了他世界系统的一部分。
在这样的光景里,我们要往那里去?答案是我们需要到三一神那里去,只有三一神没有被撒但系统化。我们到三一神那里去,同时也需要到神的话那里去。每一样东西、每一个人并每一件事既都已被撒但系统化,我们就需要逃往三一神和祂的话那里。神的话是我们的避难所,我们的保护。
照上下文看,青年人胜了那恶者,就是胜了那形成这反对神的系统,将一切人事物系统化的。青年人怎能胜过那恶者?他们能胜过他,因为有神的话住在他们里面。神的话也是他们的避难所、山寨、堡垒。一天过一天,青年人需要留在神的话中。我们从经历知道,当神的话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留在作避难所的话里面,我们就受保护脱离那恶者。
约翰在约壹五章十九节说,整个世界系统都卧在那恶者里面。这恶者不仅将一切事物系统起来,更是叫整个系统卧在他里面。我们可以用手术中的病人,说明世界如何卧在那恶者里面。病人接受手术,要被麻醉,躺在手术檯上,然后医生纔能给他动手术。病人对于所发生的事毫无知觉。这是整个世界都卧在撒但手下的一幅图画。世界上的人对于自己正躺在那恶者的『手术檯』上,并且那恶者正在他们身上『开刀』这事实,没有知觉。
约翰在约壹二章十五节嘱咐我们不要爱世界或世界上的事。他告诉我们,我们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我们里面了。不爱世界乃是胜过那恶者的立场。我们若爱世界,就给那恶者立场来霸佔我们。甚麽时候我们向世界,向撒但反对神的系统敞开自己,我们在抵挡他的争战中就失败了。
约翰在约壹二章十六节说到世界上的事:『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是肉体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出于父,乃是出于世界。』肉体的情慾就是身体的慾望,眼目的情慾就是魂藉著眼目而有的慾望,今生的骄傲就是今生虚空的骄傲、夸耀、虚荣、和物质的炫耀。这些都是世界的构成要素。
肉体的情慾,就是身体的慾望,主要的与身体有关。因为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已经进到人类里面,我们的身体就堕落并败坏了。我们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喫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结果,邪恶的元素进到人类里面,现今这元素就在我们物质的身体里。我们从经历知道,有一种邪恶、属撒但的元素,住在我们人的性情里面。
禁慾主义企图对付肉体的情慾。但在对付身体的慾望这件事上,禁慾主义并没有功效。我们在某些基督教的著作里,可以看到禁慾主义的元素。例如,在著名的『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一书中,可以看到禁慾主义。有一些关于背十字架的基督教教训,实际上带进禁慾主义。主耶稣在四福音里清楚的说到十字架。但我们不该将真正的背十字架与禁慾主义混为一谈。不管人随从禁慾主义的作法错待他们的身体到甚麽程度,禁慾主义在对付身体的情慾这件事上是毫无功效的。
约翰在二章十六节也说到眼目的情慾。我们已经指出,眼目的情慾是魂藉著眼目而有的慾望。当善恶知识树的果子进到人的身体里,身体就成了肉体。因为身体包围著魂,魂就落到堕落身体的影响之下。结果,我们的魂也败坏了。所以,魂─我们心理的人,由于堕落身体的影响就成为满了情慾的。
现在堕落的魂和身体一同作工。我们的身体影响我们的魂,我们的魂也影响我们的身体。每当我们去作有罪的事,身体与魂就一同作工。因著身体和魂这种相互的运作,很难说是身体还是魂採取主动去犯罪。所以,我们一面有肉体的情慾,另一面有眼目的情慾。表面看来,眼目的情慾不过是肉体情慾的一部分。实际上,这是指我们身体里面的一样东西。我们的眼目有情慾,因为我们的魂有情慾。所以,我们眼目的情慾来自我们的魂。
约翰在二章十六节也题到今生的骄傲。我们已经看见,今生的骄傲就是今生虚空的骄傲、夸耀、虚荣、和物质的炫耀。这里的『生,』希腊文,bios,白阿司,指肉身的生命,也指今生,与一章一至二节的奏厄生命,zoe,不同,那是指神圣的生命。
新约原文用三个不同的字说到生命:zoe,奏厄,指神圣的生命,神的生命;psuche,朴宿克,指我们人的生命,魂的生命或心理的生命;bios,白阿司,指肉身的生命,也指今生。人类社会里所发生的都是今生。今生,属地的生命有骄傲,这骄傲包括虚空的骄傲、夸耀、虚荣、和物质的炫耀。
我们已经看见,约壹二章十五节的世界,是指由神所造的事物构成的,邪恶、属撒但、反对神的系统。撒但已经用这些事物形成他的系统。但这些事物不是属撒但之世界系统的内容。这系统乃是由肉体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并今生的骄傲所组成。例如,神创造了各种不同的食物,没有食物我们就无法生存。然而,撒但用食物形成一个属撒但的系统。但这不是说,食物是撒但邪恶系统之内容的一部分。
农业和工业也是人类生活所必需的。没有农业和工业,我们就不可能生存。撒但利用了农业和工业形成他邪恶的系统,但这些事本身并不是撒但所形成之世界系统的内容。那麽,甚麽是属撒但之系统的内容?这系统的内容乃是肉体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并今生的骄傲。
我们不容易把撒但用来构成他邪恶系统的人事物,和这世界系统实际的内容加以区分。你的汽车和房子可能被撒但用来构成反对神的世界,但你的汽车或房子都不是撒但邪恶系统之内容的一部分。我要再次强调,撒但系统的内容是肉体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并今生的骄傲。
我们可以用拥有一部汽车为例,说明撒但用来形成他系统的事物,与这系统实际内容之间的区别。汽车如何能被神的仇敌利用,形成他邪恶的系统?汽车本身不是问题,也不是撒但系统的内容。问题乃在于肉体的情慾、眼目的情慾,特别在于今生的骄傲。如果不是人的骄傲,汽车不会成为问题。但是许多人喜欢买昂贵的汽车,为的是要炫耀。就他们来说,他们所驾驶的汽车是为著今生的骄傲。汽车在美国是必需品,所以,问题不在于汽车本身,乃在于眼目的情慾并今生的骄傲。当你想到某一类型的汽车,你渴望得著牠。有些人日夜想著某一辆车。车子没有错,是人错了。问题不在于他们所需要的车子,乃在于肉体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并今生的骄傲。
我们也可以用我们对衣著和住屋的需要,作进一步的说明。住家是必需的,衣著也是必需的。问题也不在于房子或衣著,这些并不是世界系统的实际内容。问题在于肉体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并今生的骄傲,因为这些乃是撒但邪恶系统的内容。
照圣经看,世界抵抗父,(约壹二15,)魔鬼抵抗子,(约壹三8,)肉体抵抗那灵。(加五17。)一面有神圣的三一-父、子、灵,另一面有邪恶的三一-世界、撒但、肉体。我们若享受神圣的三一,就与邪恶的三一无分无关。
约翰在约壹二章十七节继续说,『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正在过去;惟独实行神旨意的,永远长存。』世界既抵抗父神,所以世界上的事,(约壹二15,)就是世上的情慾,也就抵抗神的旨意。在积极方面,有父和父的旨意;在消极方面,有世界和世上一切的事。世界抵抗父,世上的事抵抗父的旨意。
照约翰在二章十七节的话,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正在过去;惟独实行神旨意的,永远长存。实行神的旨意,就是经常不断的实行神的旨意,不是偶尔为之。世界、世上的情慾、以及爱世界的人正在过去,但神、神的旨意、以及实行神旨意的,要永远长存。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十八至二十三节。
使徒约翰在约壹二章十三节给小孩子们,就是那些在神圣生命里非常幼稚的信徒,写了非常简单的话:『小孩子们,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父。』在二章十八至二十七节,约翰给小孩子们写了很长的话,为要确证他所已经写给他们的。这进一步的话,在积极一面论到膏油的涂抹;在消极一面论到敌基督者。在二章十八节,约翰说,『小孩子们,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这里的『小孩子们』就是十三节的小孩子们,是受信者中的第三班人。二章十八至二十七节强调生命里的认识,(约壹二20~21,)加强十三节对这班人所说『因为你们认识父』的话。
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节对小孩子们说到膏油涂抹的事:『你们有从那圣者来的膏油涂抹,并且你们众人都知道。』膏油涂抹就是内住複合之灵的运行并工作,出埃及三十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涂抹的油、複合的膏,是这灵的完全豫表。(见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五七至一六六篇。)我们在重生时,这从那圣者来的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就进到我们里面,并且永远住在我们里面,(约壹二27,)凭著这灵,小孩子们认识了父,(约壹二13,)并且晓得真理。(约壹二21。)
约翰对小孩子们所说关于膏油涂抹的话,与他们生命的长大很有关係。约翰这里的话也指明,所有在召会生活里的圣徒,都需要接受膏油涂抹的教导。
你若仔细读约壹二章十八至二十七节,会看见膏油涂抹的教导主要是教导我们神圣三一的奥祕。我多年来一直释放关于膏油涂抹的教导的信息。我在那些信息里强调一个事实:膏油涂抹在凡事上,就是在我们基督徒日常生活里一切的事上教导我们。在本篇信息里,我想来看较狭义的膏油涂抹的教导,就是膏油涂抹教导我们一切关于神圣三一的事。换句话说,我在本篇信息里所关切的,不是较广泛的应用这原则,乃是照著这些经节的上下文,正确的解释膏油涂抹的教导。我越从上下文来看这些经节,就越有把握:说膏油涂抹的教导乃是论到神圣的三一,这是绝对准确的。
我们已经看见,膏油涂抹是包罗万有、複合、赐生命之灵(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的运行。这灵应验了出埃及三十章所启示,複合之膏的豫表。在这複合的膏里有若干不同的元素,这些元素就是膏的成分。正如油漆有若干不同的元素,涂抹的灵也有不同的元素,这些元素包括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和祂的活动。三一神已经经过成为肉体、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这些都是祂活动里的步骤。这一切步骤都成了複合、赐生命之灵的元素。所以,涂抹的灵实际上是三一神并祂活动的複合物。涂抹的灵包括神性和人性,也就是神圣的性情和属人的性情。这样一位複合的灵包括成为肉体、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这一切都是出埃及三十章複合之膏所豫表,複合之灵的元素。
膏油涂抹实际上就是膏油的运行,而这膏油乃是一种複合物。油不是複合物,因为油只包含一种元素。但複合的膏包含若干不同的元素。在複合的灵里,有父、子、那灵、神性、人性、成为肉体、为人生活、基督死的功效、祂复活的大能和祂的升天。膏油涂抹是这複合之灵连同祂一切元素的运行。只有这膏油涂抹,只有这複合之灵的运行,能将三一神教导我们。
油漆是複合之膏最好的说明。要认识一种油漆的元素,最好的方法是甚麽?就是买一罐那种油漆,把一些涂在家具上。凭著涂抹油漆,你就得知油漆的元素。这就是说,只有油漆本身能教导你油漆的所是。除了油漆,你无从得知油漆的元素。同样的,複合的灵乃是将祂自己当作『油漆』涂抹在我们身上,藉此教导我们关于三一神和祂活动的事。我们也可以说,複合之灵的元素,教导我们各样关于三一神和祂活动的事。涂抹的灵乃是三一神同祂一切活动的组成,如今这複合的灵教导我们关于神圣三一的事。
惟有藉著三一神成为涂抹的灵,我们纔会受到关于三一神和祂活动的教导。这种教导不是客观的,乃是非常主观的。三一神已经成为涂抹的灵,祂的涂抹现今就在我们里面。这主观的涂抹,就是三一神同祂一切活动之组成的运行,现在能彀教导我们关于三一神和祂活动的事。所以,乃是这样的膏油涂抹教导我们关于三一神的事。
三一神不仅已经与祂身位的元素─神性、父、子、灵─複合,也与祂活动的元素─成为肉体、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複合。这一切元素都已经複合成为複合的灵,这灵的涂抹教导我们关于神圣三一的事。
圣经里关于三一神的启示与经历很有关係。例如,主耶稣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对祂的门徒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文生(M. R. Vincent)在他的『新约字研』一书里说,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里,名相当于人位。因此,将人浸入父、子、灵的名里,意思就是将人浸入三一神的人位里。正如人的名字指明一个人,神圣的名字照样也指明神圣的人位。将人浸入三一神的名里,就是将人放在三一神的人位里。
文生又说,『浸入神圣三一的名里,含示与祂属灵且奥祕的联合。』介系词『入』含示我们与三一神之间生机的联结。被浸入三一神的人位里,意思就是被放在与祂生机的联结里。我们这些已经浸入三一神人位里的人,现今在生机上与三一神是一,三一神也在生机上与我们是一。
现今在生机上与我们是一的三一神,正教导我们关于祂自己的事。这教导是主观的,且是在经历上的。一天过一天,我们在与三一神生机的联结里,我们就享受祂,经历祂,在祂里面,同著祂并凭著祂生活。这生活乃是一种对于三一神的事持续不断的教导。我们能见证,我们的确在日常生活里享受三一神。
我们可以用喫东西为例,说明以享受和经历三一神的方式学知三一神的事。要认识某种食物,最好的方法就是喫那种食物。你若喫那种食物,藉著你所喫的,你就得著关于那种食物的教导;这不仅是关于食物的客观课程,乃是藉著经历对食物有主观的认识。你越喫一种食物,就越认识那种食物。这认识不是道理的,乃是经历的。同样的,我们藉著享受并经历三一神,就认识了祂。我们仅仅凭著道理,不可能认识三一神。但我们藉著享受并经历祂,就能认识祂。
当三一神成为我们的享受和经历时,祂的运行就是我们里面的膏油涂抹。这种领会使我们能给膏油涂抹一个正确的定义:膏油涂抹乃是三一神的运行,成了我们里面的享受和经历。
照著圣经,我们教导父、子、灵是一。以赛亚九章六节说,有一子赐给我们,但是祂名称为永在的父,或永远的父。这符合约翰福音所记载主论到祂自己和父的话。主耶稣说,祂(子)在父的名里来。(约五43。)主从来没有说到祂自己是子又是父,但主确说,祂是子,在父的名里来。主在约翰十四章也说,我们看见了祂,就是看见了父。(约十四9。)不仅如此,主在这一章说,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十四10~11。)所以祂在约翰十章三十节说,父与子原是一。我们承认子,就连父也有了。(约壹二23。)而且祂也是那灵。(林后三17。)我们有祂住在我们里面,也就有了父和那灵。你里面不是有主耶稣麽?的确有。你里面不是也有父和那灵麽?当然也有。这就是说,父、子、灵都在你里面。那麽,我们里面有多少位?我们从经历知道,我们里面只有一位。住在我们里面的这一位,乃是三一神,父、子、灵。
我们需要对这事实有深刻的印象:膏油涂抹乃是我们所享受并经历之三一神的运行。在我们里面成为我们享受并经历之三一神的运行,就是膏油涂抹。约壹二章这里的膏油涂抹,指我们对三一神的经历;就是这经历教导我们关于神圣三一的事。
约翰在这里论膏油涂抹的话是写给小孩子的,就是在神圣生命里最幼稚的人。甚至最幼稚的信徒也在他们里面经历了主,他们能从他们的经历见证,住在他们里面的那一位是父、子、灵。
我们需要对三一神有正确的经历。从我们经历中的『品尝,』我们认识关于神圣三一的事。例如,你怎麽知道糖的味道是甜的还是苦的?知道的方法是品尝一点。那个味道会教导你,糖是苦的还是甜的。同样的,我们对三一神的经历、品尝,会教导我们关于祂的事。
约翰在约壹二章十八至二十七节的用意是要警告小孩子们,关于敌基督者和他们异端的教训。约翰在这些经节里好像在说,『不要听那一切关于基督身位的假教训。你们里面有一位教师,这位教师就是膏油的涂抹。不要注意敌基督者所说的话,乃要听你们对三一神作膏油涂抹在你们里面运行的经历。』为著经历关于三一神之膏油涂抹的教导,我们讚美主!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二十至二十七节。
在本篇信息里,我们要来看约壹二章二十至二十七节。二十节说,『你们有从那圣者来的膏油涂抹,并且你们众人都知道。』这节经文不是说膏油,乃是说膏油涂抹。『膏油涂抹』这辞指明发生在我们里面,经历上的事。膏油涂抹就是内住複合之灵的运行并工作。我们在重生时,这从那圣者来的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就进到我们里面,并且永远住在我们里面。(约壹二27。)
约翰在二十一节说,『我刚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晓得真理,正是因为你们晓得,又因为没有虚谎是出于真理的。』『真理』一辞在这节里用了两次。我们若将二十、二十一节放在一起来看,就会明白膏油涂抹必定与真理有关。二十节说,我们有膏油涂抹,二十一节说,我们晓得真理。这节的真理与膏油涂抹极有关係。膏油涂抹实际上就是真理的运行并工作,这真理乃是神圣三一的实际,尤其是基督身位的实际。(约壹二22~25。)
二十一节的晓得是藉著内住、赐生命之灵的涂抹。这是在神圣的光之下神圣生命里的晓得,是一种发自複合之灵所内住重生之灵的内里认识,不是一种由外界刺激所产生的头脑知识。
约翰在二十二节接著说,『谁是说谎的?不是那否认耶稣是基督的麽?否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耶稣是基督』这声明与真理有关,真理又与膏油涂抹有关,这三者是彼此相关的。首先有膏油涂抹,然后有与膏油涂抹相关的真理,接著再有与真理相关的耶稣是基督的声明。
二十二节指出,敌基督的就是否认父与子的人。约翰说到耶稣是基督之后,就论到父与子,这指明父与子跟耶稣是基督有关。
在这三节经文里,有四件极重要的事:膏油涂抹、真理、耶稣是基督、父与子。膏油涂抹教导我们真理,真理就是耶稣是基督,耶稣是基督乃是一件包括父与子的事。根据二十二节,否认耶稣是基督,就是否认父与子,我们若否认耶稣是基督,意思就是否认父与子。这有力的指出耶稣、基督、父与子乃是一。
我在这里要指出,我们说这些事,不是为著道理争战;我们乃是为著对基督真正的经历而争战,使基督徒可以享受基督,好在生命里长大。
今天少有人正确的教导基督徒长大的事。基督徒中间所强调的,是知识的长进。但新约教导我们,我们需要在生命里长大。我们应当像纔生的婴孩一样,切慕饮于话奶,使我们可以在生命里长大。(彼前二2。)
我们从经历知道,在生命里长大,乃是藉著主所是的成分作我们的滋养而长大。我们需要将这滋养当作食物,吸收到里面,并将其消化。主耶稣明确的告诉我们,祂是我们的食物。在约翰六章三十五节祂说,『我就是生命的粮。』主是我们的粮,这就是说祂是我们的食物。在约翰六章五十七节主耶稣说,喫祂的人要因祂活著。我们凭以活著的食物,也是我们凭以生长的食物。我们若不凭所喫的食物长大,怎能凭这食物活著?孩童凭他们所喫的长大,然后凭所喫的活著。因此,当主耶稣说,喫祂的人也要凭祂活著,这含示凭祂活著并凭祂长大。
我们在主的恢复里,完全是为著经历在生命里的长大。这在生命里的长大,在于我们对主耶稣主观的享受。主若不是那灵,祂对我们就不可能是主观的,祂也不可能作我们的生命。主若不能作我们的生命,也就不能作我们的滋养。
今天,许多基督徒强调性格和行为改良这些客观的教训。这些道德的教训可以和孔子的教训相比。然而新约的教训不同。新约教导说,三一神经过成为肉体、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复活等过程之后,成了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为要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也作我们生命的供应,使我们可以凭祂活著并长大。这是新约启示的中心路线。
主耶稣宣告祂是生命。祂在约翰十四章六节说,『我就是…生命。』祂若只在诸天里的宝座上,怎能作我们的生命?这是不可能的。基督要作我们的生命,就必须是那灵住在我们里面。基督徒经历基督作他们主观的生命,是很重要的。我们不是为道理争战,乃是为基督徒经历基督作生命而争战。
我们已经指出,根据约壹二章二十一、二十二节,真理乃是耶稣是基督。然而,有些异端者否认这真理,说耶稣不是基督。否认耶稣是基督,这是塞林则(Cerinthus)的异端,他是头一世纪犹太裔的叙利亚异端创始人,曾在亚历山大城受过教育。他的异端是犹太教、智慧派和基督教的混杂。他把世界的造作者(创造者)与神分开,把这位造作者说成次等的权能者。他教导人养子论(Adoptionism),说耶稣仅仅是神的养子,祂成为神的儿子是因著被高举到一种不是祂生来就有的身分里。他这种说法完全否认了耶稣是由圣灵成孕的。在他的异端里,他把在地上为人的耶稣(人看祂是约瑟和马利亚的儿子)与属天的基督分开,并且教导说,耶稣受浸以后,基督彷彿鸽子降在祂身上,然后祂就宣扬人所不认识的父,并且行神蹟。在祂职事的末了,基督离开了耶稣。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并从死人中复活;而基督一直留为一个独立的灵,要在荣耀的弥赛亚国来临时,再与为人的耶稣联合。这异端否认了耶稣是基督。根据约翰的话,凡否认耶稣是基督的,就是敌基督的。塞林则就是敌基督的,他的跟从者也都是敌基督的。
约翰在二十二节说,敌基督的否认父与子。承认耶稣是基督,就是承认祂是神的儿子。(太十六16,约二十31。)因此,否认耶稣是基督,就是否认父与子。凡这样否认基督神圣身位的,就是敌基督的。
否认耶稣是基督就等于否认父与子,这事实含示,耶稣、基督、父与子都是一,都是包罗万有、複合、内住之灵的元素、成分。这灵现今一直在涂抹信徒。在这膏油涂抹里,耶稣、基督、父与子都涂抹到我们里面的人里。
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二节指明,否认耶稣是基督,就等于否认父与子,在这里约翰认为,耶稣、基督、父与子乃是一。耶稣和基督实在就是一,但我们若否认耶稣是基督,我们就是否认父与子。这有力的指出,父与子同耶稣与基督乃是一。既然父与子同基督是一,耶稣与基督又是一,耶稣、基督、父与子就都是一了。
我们都听过耶稣是基督,但你曾否听过,根据二章二十二节,基督是父又是子,我们需要对这里约翰所说,否认耶稣是基督就是否认父与子这事实,有深刻的印象。然而有人声称,我们只该说基督是子,不该说基督是父与子。然而,约翰在这节指出,我们若否认基督,就是否认父与子。基督若仅仅是子而不是父,否认基督的意思怎麽会是否认父与子?根据这种对基督的领会,否认基督的意思只是否认子,与否认父无关。但约翰说,若有人否认基督,他首先是否认父,然后是否认子。
约翰在二章二十三节接著说,『凡否认子的就没有父,承认子的连父也有了。』子与父既是一,(约十30,赛九6,)否认子的就没有父,承认子的连父也有了。否认子,在这里是指否认基督的神格,否认耶稣这人就是神。这是极大的异端。
约翰在二章二十三节首先说,凡否认子的就没有父。子与父若不是一,否认子的怎麽会连父也没有?约翰在这节接著说,承认子的连父也有了。凡否认子的,就没有子,也没有父。但承认子的,有子也有父。这节的正反两面都指出子与父是不可分的。因为父与子是一,所以我们不能将子与父分开,也不能将父与子分开。
我要请你们注意二章二十三节的『就』与『也』二字。约翰说,凡否认子的『就』没有父。然后说,凡承认子的连父『也』有了。这两个字指明父与子是一,不可分开。因此,否认子就是否认子与父,承认子也就是承认子与父。
约壹二章二十四节说,『至于你们,务要让那从起初所听见的住在你们里面;那从起初所听见的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也就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那从起初所听见的,』乃指生命的话,就是信徒从起初所听见永远生命的话。(约壹一1~2。)不否认,却承认耶稣这人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壹二22,)便是让永远生命的话住在里面。我们这样作,就住在子里面,也住在父里面,且不为关于基督身位的异端教训所迷惑。(约壹二26。)这指明子与父就是那使我们重生,给我们享受的永远生命。我们在这永远的生命里,与神有交通,也彼此有交通,(约壹一2~3,6~7,)并且过日常的为人生活。(约壹二6,一7。)
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四节说,我们若让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就是生命的话,住在里面,我们也就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这指明生命的话实际上就是子与父。
请注意约翰在这里说到我们住在子里面,也住在父里面。主耶稣在约翰十五章四节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这节是说到互相的居住:我们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我们里面。但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四节,是说到生命的话住在我们里面。他说,生命的话若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就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藉此我们看见,生命的话实际上就是主自己。约翰十五章四节说,当我们住在主里面,主就住在我们里面。这里说,当生命的话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就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约翰再次将父与子放在一起成了一位,因为父与子乃是一。
新约没有将父与子分开。特别在约翰福音里,我们看见子与父总是一。子在父的名里来。(约五43。)不仅如此,子不作祂自己的工,不行祂自己的旨意,不说祂自己的话,不求祂自己的荣耀,也不彰显祂自己。(约四34,五30,六38,七18。)反之,主总是作父的工,行父的旨意,说父的话,寻求父的荣耀,并且彰显父。子与父乃是一,子不能与父分开,父也不能与子分开。因此,约翰在这封书信里有力的强调我们若有子,连父也有了的事实。但我们若没有子,也就没有父。这指明父与子实在就是一。(约十30。)
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五节接著说,『祂所应许我们的,就是那永远的生命。』这个单数代名词『祂,』是指前节的子与父,指明子与父乃是一。按我们对神圣生命的经历,子、父、耶稣、基督都是一。不是仅仅子对我们是永远的生命,而父不是;乃是耶稣,就是那是子与父的基督,对我们是永远神圣的生命,作我们的分。
根据约壹二章二十二至二十五节的上下文看,永远的生命就是耶稣、基督、子与父;这些都是永远生命的组成。因此,永远的生命也是那在我们里面运行,包罗万有、複合、内住之灵的元素。
在约壹二章二十五节,那永远的生命就是生命的话,而生命的话就是耶稣、基督、父与子。这里有六项:耶稣、基督、父、子、生命的话、永远的生命。我们从圣经,特别从约翰一书,知道耶稣是基督,基督等于父与子,并且这一位也是生命的话和永远的生命。
耶稣、基督、父、子、生命的话、永远的生命,这些摆在一起乃是一个神圣的複合物。这六项都是那複合为单一之膏油的元素。在耶稣有人性,在父有神性,在基督有受膏者。在耶稣有成为肉体,在基督有复活,在子有生命。因此,在这些元素有複合膏油一切的成分:神性、人性、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和生命。
我们若将约翰一书这些经节,连同出埃及三十章複合膏油之元素的记载,摆在一起来研读,就会看见出埃及三十章一切的元素,在这几节里都有。当然,这里有橄榄油、没药、肉桂、菖蒲、桂皮,还有五和三这两个数字。(见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五七至一六六篇。)
在约壹二章,我们确有複合的膏油,那包罗万有的灵。然而,在这里不是仅仅有客观的膏油,乃是有主观的膏油涂抹,就是膏油主观的运行并工作。这主观的膏油涂抹就是我们所经历,那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不仅如此,这膏油涂抹教导我们关于那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事。比方说,若有人说基督不在我们里面,我们应当回答:『我从膏油涂抹的经历,知道耶稣基督在我里面。』此外,若有人想教导你,父、子、灵是三个分开的身位,你可以说,『我里面没有三个分开的身位。我从膏油涂抹的经历,知道我里面只有一位,这一位就是父、子、灵。』
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主耶稣嘱咐祂的门徒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然而当使徒们在使徒行传执行这项吩咐时,那里并没有告诉我们,他们将信徒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使徒行传乃是告诉我们,信徒被浸入耶稣基督的名里。(徒二38。)这指明耶稣基督的名等于父、子、圣灵的名。这指明耶稣基督是父、子、圣灵。使徒们知道耶稣基督等于父、子、灵。因此,他们执行主的吩咐,藉著将信徒浸入耶稣基督的名,而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这是父、子、灵是一这事实的例证。这是三一神,而我们在祂里面。在三一神里面,也就是在神圣的複合物,複合的膏油,就是那包罗万有的灵里。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二十至二十七节。
我们在前一篇信息里指出,根据约壹二章二十至二十七节,父与子乃是一。子与父不是分开的,父与子也不是分开的,这说法绝对正确。然而神格的三者仍有区别,父、子和圣灵仍有区别。
主是耶稣,也是基督。虽然耶稣与基督不能分开,但耶稣与基督这两个名称是有区别的。耶稣这名字的意思是耶和华我们的救主,或耶和华我们的救恩。基督这名称的意思是受膏者。耶稣这名字主要的是指主在祂的人性、成为肉体、为人生活、和钉十字架这几方面,基督这名称是指主作神的受膏者,特别是指祂在复活和升天里的所是。耶稣与基督是指同一位。虽然这一位是不可分开的,但耶稣与基督这两个名称却有区别。
虽然子与父是一,但我们不该说父与子没有区别。父与子有区别,却没有分开。当父在的时候,子也在。同样的,子在那里,父也在那里。父与子不能分开。为这缘故,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三节说,凡否认子的就没有父,承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每当我们说到神圣的三一,我们的解释和例证必须清明、谨慎。我们已经从约壹二章二十至二十七节看见,耶稣、基督、父、子、生命的话、永远的生命都是一,然而其间仍有区别。我们已经指出,耶稣与基督是指同一位,然而,耶稣这名与基督这名称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该说这两个名称是指同一件事,因为其中的意义大不相同。我们的主是丰富且包罗万有的,祂需要不同的名字和名称来描述。因此,祂是耶稣,祂也是基督。祂是耶稣,乃是耶和华我们的救主;祂是基督,乃是神的受膏者。');
我们不该疑惑,父、子、灵实在是一,是一位神。我们虽然相信神圣的三一,但绝不相信三位神。相信三位神的三神论是异端,我们必须定罪。虽然神是一位,但神格里的父、子、灵却有清楚的区别。
三一神的真理是两面的,是有两方面的讲究,一方面是一,一方面是三。关于神圣三一之真理的两面,具体包含在三一这辞里。这形容词实际上是拉丁文的一个字,由两部分组成:Tri的意思是三,une的意思是一。因此,Triune这辞的意思就是三一。我们的神一面是独一的,另一面又是三。在神是一的这面,父、子、灵不是分开的;但在神是三的这面,父、子、灵却是有区别的。主耶稣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十四10。)因为父与子相互在彼此的里面,所以不能分开。但父与子仍有区别。
关于神圣的三一,我们不该倾向任何一个极端,强调三或一的极端。有些基督徒走到强调三的极端,忽略了一。有些倾向一的极端,忽略了三。我们需要平衡,我们要平衡,就需要强调神圣三一的两面─三的一面与一的一面。在上篇信息里,我们指出父与子是一;在本篇信息里,我要说些平衡的话;虽然父与子是一,其间仍有明确的区别。就区别的这面说,父是父,子是子,灵是灵。虽然神格的三有区别,但三者仍是一。
多玛格力菲(W. H. Griffith Thomas)在神学的原理(The Principles of Theology)这本书里,说了以下的话:
『身位』一辞有时也遭到反对,这辞就像人类一切的语言一样,会被人指控为不当,甚至完全错误。这辞确实不可过于强调,否则会导致三神论。当我们用这辞指明神格里的区别时,并不含示这区别就等于分开,乃含示有关素质上互相内住或互相包括的区别。
因此,当我们不得不用『本质』和『身位』这类的辞时,并不认为这和我们对人的本质或位格的领会一样。当我们必须给神的性情下定义时,这两个辞并不是一种解释,不过是大体准确就是了。
我特别欣赏多玛格力菲所说,『身位』一辞不可过于强调,『否则会导致三神论,』就是相信三位神。同样的原则,当我们说父、子、灵都是一时,也不该过于强调这点,否则我们会陷入另一种错误。有些人用阳光作例子:太阳是父,光线是子,照耀是灵。另一个例子是冰、水和水蒸气,这三样分别代表父、子、灵。这样的例子可作暂时的帮助,但不该过于强调,否则会导致错误。
我们现在再继续来看约壹二章二十至二十七节。二十、二十一节说,『你们有从那圣者来的膏油涂抹,并且你们众人都知道。我刚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晓得真理,正是因为你们晓得,又因为没有虚谎是出于真理的。』约翰在二十节说到膏油涂抹,在二十一节说到真理。无疑的,二十一节的真理与膏油涂抹有关,膏油涂抹就指真理。
约翰在二十二节接著说,『谁是说谎话的?不是那否认耶稣是基督的麽?否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这清楚的指明,我们若否认耶稣是基督,就是否认父与子。这也指明基督是父与子。
约壹二章二十三、二十四节说,『凡否认子的就没有父,承认子的连父也有了。至于你们,务要让那从起初所听见的住在你们里面;那从起初所听见的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也就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有些人不同意我们对这些经节的领会,他们会说,『这些经节的意思是子是道路。耶稣在约翰十四章六节说,祂是道路,若不藉著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所以约翰一书这些经文的意思是,我们若没有子作道路,就不能达到父这目的地。因此,否认子就是否认道路,结果就是没有父这目的地。』然而,照二十四节看,我们若认为子是达到父的道路,至终我们会达到子也达到父。约翰在这节说到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说子基督仅仅是我们达到父这目的地的道路,这话听来也许合逻辑。因此,我们若不接受这道路,就不会达到目的地。我们若接受这道路,就会达到目的地。然而这里说,我们若接受这道路,就不仅会有目的地,乃是有目的地也有道路。约翰在这里指明,我们不仅要住在目的地里,也要住在道路里,也就是说要住在子里面,并要住在父里面。这证明子与父都是目的地。不但父是住处,子也是住处。这意思就是,子是道路和目的地,是进入居所的道路,也是居所本身。
约翰在二章二十五节接著说,『祂所应许我们的,就是那永远的生命。』约翰在这节不是说『他们所应许我们的,』而是说『祂所应许我们的。』这节的单数代名词『祂,』乃指前节的子与父,指明子与父乃是一。按我们对神圣生命的经历,子、父、耶稣、基督都是一。不是仅仅子对我们是永远的生命,而父不是;乃是耶稣,就是那是子与父的基督,对我们是永远神圣的生命,作我们的分。我们在这里所强调的点是,代名词『祂』的前述词是子与父,这指明子与父乃是一。
约壹二章二十六节说,『我刚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著那些迷惑你们的人说的。』这节指明这段话是要用神圣三一的真理,使信徒豫防关于基督身位的异端。『迷惑你们』的原文也可译为,将你们引入歧途。迷惑信徒,就是用关于基督所是之奥祕的异端教训迷惑信徒,使他们从关于基督神性与人性的真理上岔出去。
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七节说,『你们从祂所领受的膏油涂抹,住在你们里面,并不需要人教导你们,乃有祂的膏油涂抹,在凡事上教导你们;这膏油涂抹是真实的,不是虚谎的,你们要按这膏油涂抹所教导你们的,住在祂里面。』我要请你们注意这里的代名词『祂』(用了两次)和『祂的。』这两个代名词和二十五节一样,是指子与父。这单数代名词的使用,有力的证明子与父乃是一。
在这些经节里,关于父与子并没有用代名词『他们,』这是很有意义的。约翰反倒用单数代名词来指子与父。然而,『在子里面…在父里面』(约壹二24)这话指出子与父的区别。若没有区别,约翰就不需要说,『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子与父虽有区别,却不能分开,因为父与子乃是一。因此,父与子有区别,但不能分开。
约翰在二章二十七节说,『不需要人教导你们。』关于神圣三一的内住,(约十四17,23,)并不需要人教导我们;我们藉著包罗万有、複合之灵(神圣三一之组成)的涂抹,就能认识并享受父、子、灵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
照二章二十七节看,那包罗万有、複合、赐生命之灵的膏油涂抹,是在凡事上教导我们。这不是外面用言语的教导,乃是里面膏油涂抹,藉著内里属灵知觉的教导。这种膏油涂抹的教导,将神圣三一的神圣元素,就是涂抹的複合之灵的元素,加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元素。这就如将油漆重複涂在一件物品上,油漆不但指明某种颜色,更因著一层一层的涂抹,油漆的元素就加到所涂的物品上。三一神就是这样的灌输、注入、并加到我们里面的各部分里,使我们里面的人,因著神圣的元素,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
照上下文看,『凡事』是指一切与神圣三一有关之基督身位的事。在这些事上,膏油涂抹的教导保守我们,使我们能住在祂(神圣的三一)里面,就是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约壹二24。)
约翰在这节也说,这膏油涂抹是真实的。複合之灵乃是三一神的组成,这三一神是真实的,(约壹五20,)所以这灵在我们里面的涂抹乃是实际,不是虚谎。这可由我们基督徒生活中真实、实际的经历得著证明。
约翰在二章二十七节结束的话,是劝勉人住在三一神里面。住的原文意思是停留(在某种地方、情形、关係或盼望中),因此是住、留、居住。住在祂里面就是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这就是停留并居住在主里面。(约十五4~5。)这也是住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并且行在神圣的光中,(约壹一2~3,6~7,)就是住在神圣的光中。(约壹二10。)我们该照著包罗万有之膏油涂抹的教导,实行这种居住,使我们与神的交通(约壹一3,6)得以维持。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十八至二十七节。
在本篇信息里,我要进一步说到神圣膏油涂抹的教导。我们已经看见,关于神圣三一之膏油涂抹的教导,是根据信徒在生命里的长大。我们也已经看见,神圣膏油涂抹的教导,是叫我们住在三一神里面。
神圣生命的交通是在于膏油涂抹。这就是说,维持神圣生命的交通,是在于住在主里并住在光中。住在主里并住在光中,等于住在三一神里面。
三一神成为那灵临到我们。神若只是父与子,就不能进到我们里面。三一神惟有成为那灵,纔能进到我们灵里。约壹二章二十和二十七节的『膏油涂抹,』主要的不是指父或子,乃是指那灵。实际上,膏油就是那灵,而膏油涂抹就是这膏油的运行。当我们说到膏油涂抹,意思就是三一神成为那灵临到我们。当三一神进到我们灵里,祂乃是赐生命的灵。这住在我们灵里之赐生命的灵,现今正在我们里面运行并工作。这运行就是膏油涂抹。
膏油涂抹与我们住在主里面极有关係,我们享受神圣生命的交通,就叫我们住在主里面。这样的住,完全是成为那灵的主住在我们灵里的事。所以约翰在第一段论到神圣生命的交通以后,立刻在这封书信的第二段,接著说到神圣膏油涂抹的教导。离了膏油涂抹,我们就不能住在主里面。我们若不住在主里面,就不能维持交通。不仅如此,我们若不维持交通,就不能享受神圣生命的丰富。也可以说,要享受神圣生命的丰富,就需要维持交通;要维持交通,就需要住在主里面;要住在主里面,就需要注意内里膏油的涂抹,就是我们灵里内住之灵的运行。
约翰在约壹二章十八节说,『小孩子们,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敌基督的与假基督不同。(太二四5,24。)假基督是用欺骗的方法装作是基督,而敌基督的是否认基督的神格。他们否认耶稣是基督,也就是否认耶稣是神的儿子,(约壹二22~23,)不承认祂是藉著圣灵神圣的成孕,在肉体里来的,因而否认父与子。(约壹四2~3。)在使徒约翰的时候,许多异端者如智慧派(Gnostics)、塞林则派(Cerinthians)、多西特派(Docetists)等,将关于基督身位(即关于祂的神性和人性)的异端教导人。
约翰在二章十九节接著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会仍旧与我们同在;但他们出去,是要显明他们都不是属我们的。』这些敌基督的不是从神生的,也不在使徒与信徒的交通里;(约壹一3,徒二42;)因此他们不属于召会,不属于基督的身体。仍旧与使徒和信徒同在,就是留在基督身体的交通里。 约翰在二章二十二节说,『谁是说谎的?不是那否认耶稣是基督的麽?否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承认耶稣是基督,就是承认祂是神的儿子。(太十六16,约二十31。)因此,否认耶稣是基督,就是否认父与子。凡这样否认基督神圣身位的,就是敌基督的
否认耶稣是基督与否认膏油涂抹有关。然而,由于语言的问题,我们也许不能领会基督与膏油涂抹有关。基督的原文是Christos,意思是受膏者。膏油涂抹的原文是chrisma,这两个字都是源于同一字根。现在我们必须继续来看,基督这受膏者成了膏油涂抹。因为祂是受膏者,祂有丰富的膏油,可以用来膏我们。至终,受膏者成为施膏者。事实上,祂甚至成为膏油涂抹。否认耶稣是基督,就是否认耶稣是受膏者。不仅如此,否认受膏者,意思就是否认膏油涂抹。因此,否认基督(Christos)就是否认膏油涂抹(chrisma)。当人否认耶稣是Christos,他就是否认耶稣是受膏者。这等于否认膏油涂抹,因为受膏者进到我们里面之后,就成了膏油涂抹。
保罗在林后一章二十一节说,『然而那把我们同你们,坚固的联于基督,并且膏了我们的,就是神。』神既已把我们联于基督这受膏者,我们自然就与基督一同为神所膏。基督已经为神圣的膏油所膏,祂身上的膏油现今就流到我们身上。这就是诗篇一百三十三篇所描绘的;那里说,膏油从亚伦的头流到他的鬍鬚,甚至流到他祭司袍的下摆。这指明基督有丰盈的膏油。神已经将膏油浇在祂身上。藉著那膏油涂抹,基督已经接受了膏油,至终祂这位受膏者成了施膏者。祂这受膏者进到我们里面,成了我们里面的施膏者。事实上,那住在我们里面的膏油涂抹,乃是受膏者成了施膏者,也成了膏油涂抹。拒绝这受膏者,就是拒绝膏油涂抹。每当人否认耶稣是受膏者,因而否认祂是施膏者,这人也就否认膏油涂抹。我们现今需要看见,否认膏油涂抹,就是反膏油涂抹,这就是『敌基督的』这名称正确的意义。因此,敌基督的意思就是敌挡膏油涂抹。
根据约壹二章二十二节,敌基督的就是否认耶稣是基督的人。否认耶稣是基督,就是否认祂是施膏者。这也就是否认膏油涂抹,因而是反膏油涂抹。敌基督的是甚麽?敌基督的就是反膏油涂抹的人。不仅如此,根据二十二节,敌基督的,反膏油涂抹的,就是否认父与子。我们可能不会这样敌挡膏油涂抹,但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时常不顺从这内里的膏油涂抹。
神的心意是要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使我们成为祂的配偶,以彰显祂自己。神要成就这事,就必须经过成为肉体、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和复活的过程。祂进入复活,就成了複合、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这灵实际上就是Christos,受膏者,成了赐生命者。我们相信主耶稣,就将祂接受到我们里面。我们接受的是受膏者,而祂藉著死与复活已经成为施膏者。不仅如此,这施膏者就是包罗万有内住的灵。我们一相信祂,祂这灵就进到我们灵里。祂现今在我们灵里,用三一神的元素膏我们,『漆』我们。『漆』得越多,三一神的元素就越灌输到我们里面。这就是膏油涂抹,这膏油涂抹乃是整个新约的实际。
许多基督徒忽略了膏油涂抹这极其重要且中心的事。今天许多人有道理和规条的宗教,却忽略了内里包罗万有之灵膏油涂抹的教导。有些人教导十字架,然而他们只有十字架的道理,却没有赐生命之灵将基督十字架的功效分赐到他们里面。我们也许努力算自己是死的,却没有藉著施膏的灵将基督死的功效分赐到我们里面。离了那灵,算自己是死的,只是徒劳的作法。许多年前,我试过跟随这种作法,但我发现行不通。
基督徒今天也可能教导复活。他们虽然教导复活的道理,但并没有藉著赐生命的灵,将基督复活的实际作到他们里面。赐生命的灵乃是基督复活的实际。基督复活的道理不能将祂复活的实际分赐到我们里面,这惟有藉著赐生命的灵纔能成就;赐生命的灵实际上就是那住在我们里面复活的基督自己。道理不是实际。那成了赐生命之灵,复活的基督自己,纔是祂复活的实际。光有道理不彀,我们需要赐生命的灵作道理的实际。我看见了这点,就从一九五八年开始释放一篇又一篇的信息,说,仅有基督死而复活的道理是虚空的,惟有那灵纔能将基督死的功效,和祂复活的实际传输到我们里面。我们若了解这点,就会看见今天许多基督徒只有道理,没有那灵。
神一切的所是,神一切的所有,以及神一切所达到并所得著的,都包括在赐生命的灵里。这赐生命的灵乃是複合的灵作膏油来涂抹我们。在这膏油涂抹里,我们就很活的,具体的得著神连同祂一切的成就。我们不该仅仅在客观上、道理上得著神,我们该得著主观的神,就是藉著、凭著、同著那包罗万有的灵,并在那包罗万有的灵里,质实在我们灵里的神。
因著今天许多基督徒忽略甚至不理会包罗万有的灵,就一面说,某些信徒就无知的反对膏油涂抹。他们也许会客观的敬拜父并相信子,相信祂是那位远在诸天之上的主,却不主观的留意祂是施膏的灵;这灵已经进到他们里面,现今就住在他们里面。有些人不留意这样一位活的、主观的基督,反而在实际上反对这真理,就是基督今天乃是活在信徒里面那赐生命的灵。这就是说,他们反对那是内住、赐生命、施膏之灵的基督。
由于传统教导的影响,许多人以为『敌基督的』一辞单是指帖后二章那不法的人,和启示录十三章的兽。然而,这两章经文都没有用到『敌基督的』一辞。『敌基督的』这名称不该只应用于那不法的人和兽。根据约翰一书,敌基督的乃是那些反对基督这受膏者是神儿子的人。实际上,新约里那不法的人并不叫敌基督的。这名称只在约翰一书和二书里纔用到,乃指那些否认耶稣是基督的人,也就是那些否认耶稣是受膏者,是神儿子的人。根据约翰一书二章,凡这样否认基督的,就是敌基督的。约壹二章十八节『敌基督的』(没有冠词)是指类别,不是指某一个敌基督的。因此,下一句说到『好些敌基督的。』
我们里面施膏的灵是三一神的终极完成,在这灵里有神性、人性、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和复活的元素。祂是包罗万有的灵,包括神所成就、所达到并所得著的一切。这灵现今是我们里面的施膏者。
最初基督是受膏者,然后祂这受膏者成为施膏者,住在我们里面膏我们。然而,多数的基督徒不是忽略了这点,就是对此一无所知,有些人实际上还反对这真理。我们感谢主,靠著祂的怜悯,我们现今正在经历并享受我们里面这包罗万有之灵奇妙的涂抹。
在主的恢复里有许多圣徒,特别是青年人,都在享受这膏油涂抹,这事实很激励我。我盼望在要来的年日里,圣徒们会去传讲并教导今天许多信徒所不认识的那奇妙、神圣的奥祕。我们中间许多人将来能用複合的灵涂抹别人,将这神圣的『油漆』涂在他们身上。我们若要这麽作,就必须是『涂上漆』的人,就是被膏油涂抹浸透的人。我们该是油漆『未乾』的人,总是重新涂上神圣的油漆。因这涂抹一直在进行,我们身上的油漆绝不会乾,然后我们这些涂上漆的人,就该用複合、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去漆别人。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二十八节至三章十节上。
在以前各篇信息中,我们已经看过这封书信的头二段:神圣生命的交通,(约壹一1~二11,)和神圣膏油涂抹的教导。(约壹二12~27。)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第三段:神圣出生的美德。(约壹二28~五21。)这里的次序非常有意义。首先约翰给我们看见,在神圣的生命里,有交通的享受;在这交通里,我们享受膏油涂抹的教导。接著,约翰写到神圣出生的美德。按照约壹二章二十八节至三章十节上所说,神圣出生的美德是为著实行神圣的义。
约壹二章二十八节说,『现在,孩子们,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祂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祂来临的时候,也不至于蒙羞离开祂。』本节的『主』乃指父与子。这就是说,『主』实际上是指三一神。因此,住在主里面,就是住在父、子、灵里面。
按照上下文,『祂若显现』的代名词『祂,』必定是指子,这样的领会由本节『当祂来临的时候』可得证实。约翰在这里是说,子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祂来临的时候,也不至于蒙羞离开祂。
约翰在二十九节接著说,『你们若晓得祂是义的,就当知道凡行义的人也都是从祂生的。』这里的『祂』是总括的指父、子、灵,三一神,因为是指著前节的『祂,』就是要来的子,也是指本节下半的『祂,』就是生我们的父。这有力的指明子与父原是一。(约十30。)代名词『祂』是指要来的子,也是指生我们的父。是父(不是子)生了我们,是子(不是父)将要来临。
本节的代名词『祂』用作两个用途,用以指著要来的祂(子),也指著生我们的祂(父)。父与子究竟是一还是二?这问题最好的答案是:祂们是二而一。祂既是那要来者,也是那生我们者。作为生我们者,祂是父;作为要来者,祂是子。
使徒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八节说,『现在,孩子们,你们要住在主里面。』约翰写给三班受信者的话,是从二章十三节开始,结束于二章二十七节。二十八节又回到所有的受信者。因此他再一次称呼他们为孩子们,如一节、十二节。
十三至二十七节写给三班受信者的话,结束于一个嘱咐:要按这膏油涂抹所教导你们的,住在祂里面。从二章二十八节至三章二十四节,使徒继续描述住在主里面的生活。这段话的开始、(约壹二28、)继续、(约壹三6、)以及结束,(约壹三24,)都是住在主里面。
我们已经指出,这里的代名词『祂,』是确定的指著要来的子基督。所以前文『住在主里面,』(原文为『住在祂里面,』)乃重複前节的『住在祂里面。』但前节是联于神圣的三一。这指明子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与父或灵都是不可分的。
约翰在二章二十八节说,我们若住在主里面,『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祂来临的时候,也不至于蒙羞离开祂。』『当祂来临的时候,』直译是『在祂的同在(巴路西亚)中。』约翰说不至于蒙羞,这指明有些信徒,他们没有住在主里面,(就是没有照著对基督身位的纯正信仰,留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反被关于基督的异端教训迷惑,(约壹二26,)他们将来要受刑罚,蒙羞离开祂,就是离开祂荣耀的巴路西亚。
约翰在二章二十九节用了两个关于认识的辞:『你们若晓得祂是义的,就当知道凡行义的人也都是从祂生的。』第一个辞『晓得,』原文指凭著有知觉之认识的了解,是一种内里更深的看见。这是为著认识主。但第二个辞『知道,』原文指外面客观的认识。这是为著认识人。
二十九节『义的』是指一章九节公义的神,和二章一节那义者耶稣基督。从二章二十八节开始,使徒在写给所有受信者的话中,把重点从一章三节至二章十一节神圣生命的交通,以及二章十二至二十七节神圣三一的膏油涂抹,转到神的公义。神圣生命的交通与神圣三一的膏油涂抹应当有一个结果,就是公义之神的彰显。
按照约翰在二章二十九节的话,我们若晓得神是义的,『就当知道凡行义的人也都是从祂生的。』实行义不是偶尔、特意的行义,就如某种特别的行动,乃是习惯、不经意的实行义,乃是普通的日常生活。(三章七节者同。)这是由我们藉以从公义之神而生,里面的神圣生命,所产生的自然生活。因此,这是那在祂一切作为、行动上都是公义之神活的彰显。这不仅是外面的行为,乃是里面生命的显明;不仅是特意的行动,乃是生命从我们所有分于之神圣性情里的流出。这就是住在主里面的生活的第一条件。这全是因著神圣的出生,就是『从祂生的』这辞,以及下节『神的儿女』这称呼(约壹三1)所指明的。
约翰的著作说到永远神圣生命的奥祕,非常强调神圣的出生,(约壹三9,四7,五1,4,18,约一12~13,)就是我们的重生。(约三3,5。)人类竟能从神而生,罪人竟能成为神的儿女,这是全宇宙中最大的奇蹟!藉著这种惊人的神圣出生,我们得著了神圣的生命,就是永远的生命,(约壹一2,)作为神圣的种子种到我们里面。(约壹三9。)出于这种子,神圣生命一切的丰富都从我们里面长出来。藉此我们就住在三一神里面,并在我们的为人生活中活出这神圣的生命,就是活出那不实行罪,(约壹二9,)却实行义、(约壹二29、)爱弟兄、(约壹五1、)胜过世界、(约壹五4、)且不为那恶者所摸(约壹五18)的生命。
约壹二章二十八节至三章十节上指明我们能住在主里面。我们已经指出,这些经节所用的一些代名词指明,住在主里面实际上就是住在三一神里面。
我们要住在三一神里面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人怎麽能住在神里面?住在神里面和与神同行不一样。创世记五章告诉我们,以诺与神同行。但住在神里面是甚麽意思?约翰在这里不是说与神同行,乃是说住在神里面。住在神里面的意思就是居住在神里面。我们也许发觉,要领会与神同住的意义相当容易。然而按照天然的心思,人住在神里面似乎是不可能的。
住在三一神里面与神圣的出生有关。这封书信的第三段强调神圣的出生。在二章二十九节有『从祂生的』这样的话。在三章九节,四章七节,五章一、四、十八节有『从神生的』这辞。藉此我们看见,约翰重複的题到我们神圣的出生。我们要住在神里面,就需要领悟我们已经有了神圣的出生,我们已经从神而生。藉这神圣的出生,我们已经接受了神圣的生命,就是神圣的种子。神圣的种子已经种到我们这人里面,我们已经从神而生,这太奇妙了!
当一个小孩子从他的父母而生,他自然就有人的生命。我们可以说,这人的生命是从撒下人的种子来的,小孩子这个人来自人的种子。这种子对小孩子的生活意义重大,因为这种子使他和任何动物都不一样。因为新生的婴孩有人的种子,所以小孩子能住在人性里。他已经从人性而生,从那种子有了人的生命。因此,小孩子不难停留、住、居住在人性里。事实上,小孩子住在人性里是天然、自然、自动的。他能住在人性里,因为他已经有了属人的出生,从人的种子得著了人的生命。
假定有人吩咐狗住在人性里,狗也可以暂时假装像人一样直立,但至终狗会回复到四脚站立,自然的照著牠里面狗的性情生活。因为狗没有属人的出生,没有人的生命,人的种子,使牠能住在人性里。
你知道是甚麽使我们能以住在三一神里面?我们能住在祂里面是因为我们已经从祂而生。人类竟能从神而生,这是奇蹟中的奇蹟。虽然神是神圣的,我们是罪人,然而我们已经从那神圣者而生。没有甚麽能比这事更大了。
这神圣的出生不是仅仅道理,或是心理上所经历的事。相反的,这出生事实上已经生机的发生在我们灵里。主耶稣在约翰三章六节说,『从那灵生的,就是灵。』讚美主,我们已经经历这样的出生!这神圣的出生带给我们神圣的生命,而神圣的生命乃是现今在我们这人里面神圣的种子。在这神圣的生命里,我们自然的居住、住留在三一神里面。
我们已经住在三一神里面。我们既然已经在祂里面,就不需要操练自己去住在祂里面。不过,我们必须注意,不让住在三一神里面这事受到打岔。
我们已经从神而生,神的种子就住在我们里面。藉这种子我们就在神里面,也能住在神里面。我们不需要作甚麽,但我们不该让我们住在祂里面这事受到打岔。这是约翰一再嘱咐我们要住在神里面的原因。
约翰在约壹三章二十四节说,我们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乃是由于祂所赐给我们的那灵。这指明主住在我们里面,与我们住在主里面,完全是在那灵里面。
因为我们已经从神而生,并且因为祂的生命是神圣的种子住在我们里面,所以我们能住在祂里面。当我们住在祂里面,祂就浸透我们。当然,约翰没有用『浸透』这辞,但我们若经历约翰一书这一段所记载的,我们会了解,约翰所说的实际上是关係到被三一神所浸透。三一神不是理论或神学;三一神是那活的灵,是膏油涂抹。因此,当我们住在三一神里面,祂这包罗万有、複合、内住、赐生命的灵就要浸透我们,我们就要被祂所泡透。
我们越被三一神所膏抹,就越被祂所浸透。我们用涂油漆在布上来作说明。油漆越涂在布上,布就越把油漆吸收到里面,直到布被油漆浸透。至终,整块布都被油漆浸透。膏油涂抹乃是神圣的涂漆。我们已经看见,膏油涂抹是我们里面那複合、包罗万有、赐生命、内住之灵(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的运行。油漆怎样是由不同的元素组成的,这膏油涂抹(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也照样包含许多不同的元素:神性、人性、成为肉体、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和复活。这一切元素都已经複合在这包罗万有的灵里面,祂就是我们正被涂上的神圣油漆。现在这灵正在里面膏抹我们,将神性、人性、成为肉体、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和复活的元素涂到我们全人里面,直到我们被这些元素浸透。
我的负担是要给神的儿女看见,基督徒的生活不是宗教或道理的事,基督徒的生活完全是被包罗万有的灵所浸透的事。这种浸透不能藉著道理或神学来完成。这事的完成惟有藉著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就是包罗万有的灵纔有可能。
许多基督徒对于那灵没有正确的领会。有些人以为那灵不过是一种力量;有些人宣称那灵在信徒里面代表父与子。这种对那灵的领会与圣经所启示的相差很远。在这种关于那灵的教导里,包含在赐生命之灵里的元素就没有地位了。按照这种领会,那灵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力量或能力,或是父与子的代表。那些人持守这种关于那灵的观念,并不了解按照圣经来看,那灵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终极完成,许多元素已经複合在这一位灵里面。因此,当这内住的灵膏抹我们的时候,就用经过过程之三一神一切的元素浸透我们全人。我们就是这样蒙了重生、被变化并且得荣耀。
道理不能重生我们,神学不能变化我们。道理可以比作菜单。你上馆子去的时候,会看看菜单。然而,你的目的不是研究菜单-你的目的是喫滋养人的饭食。菜单无法藉著滋养你来变化你,只有你喫的食物纔办得到。
假定一个人营养不良,结果脸色苍白。要使他脸色变好的方法并不是用化粧品,这样作就像殡仪馆的人所作的。正确的方法是每天用滋养的食物餧养人。至终这食物会叫人产生内里的变化,就是生机、新陈代谢的改变,这变化要在健康的脸色上表现出来。同样的原则,我们的变化惟有凭著那灵而产生,不是凭著道理。然而今天许多基督徒注重道理,却不注重在那灵里的生命。没有多少基督徒注意在重生的灵里经历神圣的生命。我们需要对一件事实有深刻的印象:在约翰一书这段话里,对神圣生命的经历是在我们灵里神的灵的事。
我们在约壹二章二十八节至三章十节上看见,我们有神圣的出生。藉著这神圣的出生,我们已经接受了神圣的种子。现今我们能以住在神里面,我们也需要住在神里面。当我们住在三一神里面,祂就浸透我们。这不是一件改正或调整的事-这是一件浸透的事。看看布与油漆的例子。我们被三一神浸透,就像布涂上油漆,直到完全被油漆浸透。今天我们的神是膏油涂抹,是神圣的油漆。我们里面所有的不仅是膏油,也是膏油涂抹;不仅是油漆,更是油漆涂抹。当这油漆涂抹在我们里面进行时,油漆就浸透我们,直到我们被油漆泡透了。至终,我们要彻底的被油漆浸透并渗透。这当然不是宗教、道理、神学或教训的事,这乃是三一神这複合、包罗万有、赐生命、内住的灵,在我们的灵里不断的膏抹我们。藉著这膏油涂抹,我们全人的组织就要被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一切所是浸透。
我们被三一神浸透的结果,就成为祂的彰显。因为我们已经被祂浸透,所以我们彰显祂。就一面说,布被油漆浸透之后,就成了油漆,所彰显的就不是布本身,乃是将布浸透的油漆。同样的,我们彻底被三一神浸透的结果,乃是彰显三一神。特别因著神是义的,当我们彰显祂,我们就彰显祂的义。
我们已经看过,约壹二章二十九节的『行,』直译是『实行,』意思是习惯且继续不断的作一件事。约翰在二章二十九节不仅是说行义,更是说实行义,就是继续不断且习惯的行义,乃是一种生活的方式。比方说,狗是习惯、不断、不经意的用四脚站立。狗若想要用两腿直立,像人一样走路,牠虽然能彀作到,但不是一种实行,乃是一种暂时的行动。同样的,不信的人可能为著特别的目的行一些义的事,然而我们神的儿女却是自然、习惯、自动、继续、不为甚麽目的的行义。我们并非特意要去行义;我们实行义,乃因这是在我们里面之神圣生命的生活。因为我们住在义的神里面,祂正以祂的所是浸透我们,所以我们就不经意且习惯的藉著过义的生活来彰显祂的义。
但愿我们都对这件事实有深刻的印象:我们藉著神圣的出生,已经接受神圣的种子。现今我们藉著这神圣的种子,能住在我们的神里面。当我们住在祂里面,祂就要以祂的所是浸透我们。因为祂是义的,所以我们要藉著习惯、不经意的实行义,继续不断的彰显神圣的义。这就是藉著神圣出生的美德,实行神圣的义。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二十八节至三章十节上。
约翰一书有三个主要的段落:神圣生命的交通、(约壹一1~二11、)神圣膏抹的教导、(约壹二12~27、)和神圣出生的美德。(约壹二28~五21。)这些段落的次序指明,神圣生命的交通与神圣膏抹的教导,把我们带进神圣出生的美德里。
在第三段我们看见,我们从神圣出生得著多少的享受。这享受特别与神圣出生的美德有关。神圣的出生带进许多美德。我们惟有藉著神圣生命的交通和神圣膏抹的教导,纔能经历并享受藉著神圣的出生,所分赐给我们的一切美德。按照约翰一书,这些美德中的第一项是实行神圣的义。因此,本篇信息的题目是『神圣出生的美德以实行神圣的义。』
实行神圣的义有个基础,这基础就是神圣的出生。(约壹二29,三9,四7,五1,4,18。)我们藉著这出生,已经接受了神圣的生命作神圣的种子。可以说,这种子是我们基督徒生活的『资本。』我们要过基督徒生活,就需要这样的资本;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神圣的生命藉著神圣的出生,如同神圣的种子种到我们这人里面。
神圣的出生带给我们神圣的种子,藉这种子我们得有分于神圣的性情,好叫我们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一种生命总有特别的性情,而这性情是为著长大。因为我们已经从神而生,所以我们有神圣的生命,在这神圣的生命里有神圣的性情。现在我们正有分于并享受这神圣的性情,(彼后一4,)好叫我们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这是实行神圣的义、神圣的爱,(约壹三10下~五3,)并胜过一切消极事物(约壹五4~21)的基础。
我们已经看见神圣的出生是基础,现在必须接著来看神圣的生命是凭藉。首先,神圣的生命是我们住在三一神里面的凭藉。我们若没有人的生命,就无法住在人性里面。同样的,我们若没有神圣的生命,也就不能住在三一神里面。然而,因为我们有神圣的生命,我们凭这生命就能住在三一神里面。
我们以神圣的生命为凭藉,也能在为人的生活中活这生命。这意思是我们能过一种实行神圣的义、爱弟兄、并胜过一切消极事物的生活。
我们按照神圣的膏抹,(约壹二27~28,)住在神圣的交通里,藉此就能实行神圣的义。我们藉著这样的住,首先享受神作光,(约壹一5,7,二10,)然后享受祂作爱。(约壹四8,16。)光和爱比真理和恩典更深。光是真理的源头,爱是恩典的源头。我们按照神圣的膏抹,住在神圣的交通里,藉此我们不仅接受真理和恩典,也享受作为真理源头的光,和作为恩典源头的爱。
我们以神圣的出生为基础,神圣的生命为凭藉,并且按照神圣的膏抹住在神圣的交通里,藉此就能实行神圣的义。现在我们要接著来看实行神圣的义。
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八节说,『现在,孩子们,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祂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祂来临的时候,也不至于蒙羞离开祂。』这话是写给『孩子们,』就是所有的信徒。(约壹二1。)这项嘱咐的开始、(约壹二28、)继续、(约壹三6、)及结束,(约壹三24,)都是『住在主里面。』我们若住在主里面,就可以坦然无惧,当祂来临的时候,(就是在祂的巴路西亚中,)也不至于蒙羞离开祂。这意思是当祂回来的时候,不至于蒙羞离开祂的荣耀。但我们若没有住在三一神里面,不断的活神圣的生命,那麽,当主回来的时候,我们就要蒙羞,那对我们是一种管教。那时我们要离开祂的荣耀。
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九节接著说,『你们若晓得祂是义的,就当知道凡行义的人也都是从祂生的。』这节所题到的『晓得,』原文指凭著有知觉之认识的了解,内里更深的看见。我们必须这样来晓得神是义的。我们若了解这事,就知道凡行义的人都是从神生的。
实行义是一件习惯且不经意的事,就像一种普通的日常生活。因此,实行神圣的义乃是习惯、不经意的行义,就像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若是有目的、刻意的行义,那就不是我们普通日常生活的事,乃是耍手腕的行为。有些人行义的目的也许是要为自己获得地位或名声,那是耍手腕的行为。但我们基督徒是神的儿女,应当被义的神所浸透,使我们自然而然过一种习惯、不经意实行义的生活。我们不是为著某个目的作一件特殊的义行,我们行义乃是像我们普通的日常生活。这是神圣生命的交通与神圣三一的膏抹的结果;不仅如此,这是那义之神的彰显。藉著住在义的神里面,被祂注入并浸透,我们的生活就成为那位已经注入并浸透我们之义的神的彰显。这义的神就成为我们义的生活,就是我们每日的义。这样的实行义不仅是外面的行为,更是里面生命的显明。我们已经指出,这不是特意的行动,乃是生命从我们所有分于之神圣性情里的流出。
约壹三章一节说,『你们看,父赐给我们的是何等的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祂。』这节包含在约壹二章二十八节至三章三节这段话里,这段话是说到神儿女义的生活。
约翰在三章一节题到神圣的出生和生我们的父。二章二十九节所含示的三一神中,父是特别题起的。祂是神圣生命的源头,我们已经因这生命从祂而生。神差祂儿子为我们死,使我们得著祂的生命,因而成为祂的儿女;藉此神的爱就显明了。(约壹四9,约三16,一12~13。)神差祂儿子乃是为著生我们。因此神的爱乃是生我们的爱,这爱特别是在父里面。
三章一节的『儿女』与二章二十九节『从祂生的』一致。我们已经从父这生命的源头而生,成了神的儿女,神也就成了我们这些儿女的主有者。我们有分于父的生命,以彰显三一神。
约翰在三章一节说,『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祂。』『所以』或作『因这缘故,』『因这理由。』我们由于神圣的生命,藉著奥祕的出生,成了神的儿女,因这缘故世人就不认识我们。世人不晓得我们乃是由神重生;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神自己。世人不认识神,因此也不认识我们神圣的出生。
约翰在约壹三章二节接著说,『亲爱的,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晓得祂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我们必要看见祂,正如祂所是的。』我们既是神的儿女,在祂显现的时候,就必要在生命的成熟上像祂。像祂乃是将来必然的事,只是这事现在还未显明。这指明神的儿女大有前途,有更辉煌的福分:我们不仅有神圣的性情,还要有神圣的样式。有分于神圣的性情,已经是莫大的福分和享受,而像神、有神的样式,乃是更大的福分和享受。
三章二节的代名词『祂』指神,也指将要显现的基督。这不仅指明基督就是神,也含示神圣的三一。当基督显现,就是三一神显现;当我们看见祂,我们就看见三一神;当我们像祂,我们就像三一神。
约翰在三章二节说,『我们必要像祂;因为我们必要看见祂,正如祂所是的。』这意思是我们因著看见祂,就返照祂的样式,(林后三18,)因而使我们与祂所是的一样。
三章二节指明神的儿女大有前途。我听过一些圣徒说他们没有前途,这些圣徒需要明白他们大有前途,有辉煌的福分。『将来如何,还未显明,』这话指明了我们的前途。我们将来如何,这是神圣的奥祕。因为是这样的一个奥祕,所以必定是一件大事。我们无法想像我们的将来究竟如何。我们的将来还未显明,这事实指明我们的将来是很美妙的。虽然我们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晓得当子显明的时候,我们必要像三一神。
约翰在约壹三章三节接著说,『凡向祂有这盼望的,就洁淨自己,正如祂是洁淨的一样。』这里所说的盼望,乃是盼望像主,有三一神的样式。我们所期待的是我们将要像祂。
三章三节说,因为我们有这盼望,就洁淨自己。照二章二十八节至三章二十四节这段话的上下文看,洁淨自己就是实行义,(约壹三7,二29,)过义的生活,这义的生活乃是公义之神、(约壹一9、)那义者(约壹二1)的彰显。这就是成为洁淨,毫无不义的玷污,正如祂是完全洁淨的一样。这也描述了住在主里面的生活。
约翰在约壹三章四节说,『凡犯罪的,也行不法;罪就是不法。』实行罪不仅是偶然犯罪的行为,乃是活在罪中,(罗六2,)过一种不在神管治人之原则下的生活。
没有一个神的儿女习惯的实行罪。我们偶尔也许会犯罪,但我们不是习惯的实行罪。比方,如果有人不断的实行说谎,这是他可能没有从神生的记号。一个有神圣生命在他里面作种子的人,不会习惯的说谎。然而神的儿女由于软弱,也许会在特殊的情况中说谎。他是神的儿女,他不会习惯的说谎。神的儿女不实行罪,却习惯的实行义。
约翰在三章四节说,罪就是不法。不法就是没有律法。这不是指没有摩西的律法,(参罗五13,)因为在颁赐摩西的律法以前,罪已经在世界上了。这里的没有律法,是指没有或不在神管治人的原则之下。行不法就是在神管治人的原则以外,不在这原则之下过生活。所以不法就是罪。或者反过来说,罪就是不法。
约壹三章五节说,『你们晓得祂曾显现,为要除去罪;在祂里面并没有罪。』这里的除去,原文与约翰一章二十九节者同。那里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那藉著亚当入了世界(罗五12)之世人的罪(单数)。这里祂除去众人所犯的罪(複数)。约翰一章是对付罪的总和,包括罪性与罪行。本章是只对付罪的果子,就是人日常生活中所犯的罪。二者都被基督除去了。
在那位除去罪(罪性)与诸罪(罪行)者的里面,并没有罪(单数)。因此祂不知罪,(林后五21,)没有犯过罪,(彼前二22,)也没有罪。(来四15。)这使祂有资格除去内住的罪(单数),以及人日常生活中所犯的罪(複数)。
约翰在约壹三章六节接著说,『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住在祂里面就是留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并在神圣的光中行。(约壹一2~3,6~7。)
『不犯罪』意即不习惯的犯罪。这也是住在主里面生活的条件。这不是说,神的儿女全然不犯罪;他们可能偶尔犯罪。这乃是说,重生的信徒有神圣生命并凭这生命活著,他们不实行罪。他们的特质和习惯不是犯罪,乃是住在主里面。
住在主里面是信徒的生活,犯罪是罪人的生活。约翰在这节说,凡犯罪,过犯罪生活的,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未曾看见主,也未曾认识主,意即从未领受任何对主的异象,对祂毫无体认。这就如同不信者的光景一样。但我们若经历了主,我们就看见祂,也认识祂。看见并认识主就是经历主。
约翰在约壹三章七节说,『孩子们,不要让人迷惑你们,行义的人纔是义的,正如祂是义的一样。』实行义就是过义的生活,就是在神管治的原则下过对的生活。照下节看,这就是不实行罪;照四节看,就是不实行不法。
照上下文看,这里『义的』等于三节『洁淨的。』义的就是洁淨的,毫无罪、不法和不义的玷污,正如基督所是的一样。使徒约翰所强调的是,只要我们是神的儿女,有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性情,我们必定会习惯的过义的生活。
约翰在约壹三章八节接著说,『犯罪的是出于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为此,神的儿子显现出来,是要消除魔鬼的作为。』本节指明在本书中,实行罪和犯罪同义,都是指活在罪中,习惯的犯罪。这样的生活是出于魔鬼的;魔鬼的生活是罪的生活,他从起初就不断的犯罪。罪是他的性情,犯罪是他的特性。
八节的介词『从』是用在绝对的意义上,指著魔鬼开始背叛神,企图推翻神治理的时候。
约翰在约壹三章八节说,『为此,神的儿子显现出来,是要消除魔鬼的作为。』『为此』直译『向此。』即向这目的、为这缘故。魔鬼从古时就不断的犯罪,并生出罪人与他一同实行罪。为这缘故,神的儿子显现出来,要消除并毁灭魔鬼罪恶的作为,就是藉十字架上的死,在肉体中定罪那恶者所起始的罪,(罗八3,)毁灭罪的权势,就是魔鬼罪恶的性情,(来二14,)并且除去罪与诸罪。基督在十字架上定罪了罪,除去罪与诸罪,并且毁灭了魔鬼的权势。
约壹三章九节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为神的种子住在他里面;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从神生的。』不犯罪,不是说不会偶尔在行为上犯罪,乃是说不活在罪中。神的儿女偶尔也许会犯罪,但并不习惯的实行罪。
神的儿女不实行罪,原因是『神的种子住在他里面;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从神生的。』这里的种子指神的生命,就是我们从神而生时,从祂所接受的。这生命是神圣的种子,住在每个重生的信徒里面。所以这样的人就不实行罪,也不能犯罪。这节的『不能犯罪,』意即不能习惯的活在罪中。重生的信徒可能会偶尔落到罪里,但在他重生的性情里,作神圣种子的神圣生命不容许他活在罪中。这就像羊可能会跌在泥里,但牠洁淨的生命不容许牠像猪一样留在泥中打滚。
三章九节说到神儿女习惯的生活。我们身为神的儿女,有神圣的生命,不犯罪的生命。因此,当我们凭这生命生活,我们就不实行罪。但为甚麽我们有时候还会犯罪?这问题的答案是:我们偶尔犯罪是因我们的身体还在旧造里面。我们的身体不仅是神所创造的身体,也是已经成为肉体的身体,因为牠已经被魔鬼藉著罪毒害、败坏了。我们的肉体里仍然有罪。我们若凭著灵生活,就是凭著灵里神圣的生命生活,我们就不会犯罪。但我们若不活在灵里,却活在肉体里,或照著肉体行事,我们就可能犯罪。
我们里面有两种性情:肉体里堕落的性情,并灵里神圣生命的新性情。我们若儆醒,与主交通,在灵里凭著神圣的生命生活,我们就不会犯罪。但我们若不谨慎,在肉体里行动、行事,我们就有许多机会犯罪,因为罪的性情还在我们里面。
有些人会辩论说,『圣经不是告诉我们,神所生的就不犯罪?你怎麽能说神所生的还会犯罪?』你可以这样回答这问题:『不错,我已经从神而生,但我是在我的灵里从神生,不是在我的身体里,不是在我的肉体里。这就是说,我们若在肉体里生活,照著肉体生活行动,还是会犯罪。但有一天我们的身体要得著完满的儿子名分,那就是身体得赎。』
我们可以用『子化』指明完满的儿子名分,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我们已经在我们的灵里从神而生,就是重生了,但我们的身体还没有被『子化。』当主耶稣回来的时候,我们的身体要被子化。那时,按照罗马八章二十三节,我们要领受完满的儿子名分,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我们需要了解,我们还没有在身体上得赎,我们的身体尚未得重生;还没有从神生。
约翰在约壹三章十节上说,『在此,神的儿女和魔鬼的儿女就显出来了。』实行罪或不实行罪,意即活在罪中或不活在罪中。这不是行为的问题,乃在于我们是谁的儿女,是神的儿女还是魔鬼的儿女。所以这是生命与性情的问题。人是亚当堕落的子孙,生来就是那恶者魔鬼的儿女,(约八44,)有他的生命,有分于他的性情,自然、习惯的活在罪中。实行罪乃是他们的生活。但那些蒙救赎,脱离他们堕落的情形,并在灵里得重生的信徒,乃是神的儿女,有神的生命,有分于神的性情,且不活在罪中。实行义乃是他们的生活。一个人是神的儿女还是魔鬼的儿女,可由他实行义或实行罪显明出来。重生的信徒可能犯罪,未得救的人也可能行义;这二者都是他们外面的行为,不是他们外面的生活,因此并不显明他们里面生命和性情的所是。
我们若要享受神圣的生命,就必须留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我们要留在这交通里,就必须住在这位是三一神的主里面。不仅如此,我们若要住在三一神里面,就必须照著神圣膏抹的教导,住在祂里面。我们若不注重膏油涂抹,就会失去交通。
许多基督徒因为不注重膏油涂抹,所以他们没有留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有些人甚至不明白神圣生命的交通是甚麽。他们不注重他们灵里的膏油涂抹,却注重道理和神学。因为他们不注重他们灵里的膏油涂抹,就不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所以他们对神圣的生命没有享受。但在主的恢复里,我们注重膏油涂抹,藉著这膏油涂抹,我们享受神圣生命的美德。
我们已经看见,我们藉著膏油涂抹所享受神圣生命的第一项美德是实行义,或说过义的生活。我们里面有义的性情-不属于我们天然人的性情。这义的性情,就是神圣生命的性情,是属于我们的新人。我们顾到里面的膏油涂抹,就是三一神的运行,我们就会习惯的照著这义的性情生活。
膏油涂抹是我们里面三一神的运行,这意思是我们的神对我们已经成为主观的。三一神-父、子、灵-就在我们的灵里。一天过一天,这位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膏油涂抹,引导我们进入神圣生命的美德,就是我们藉著神圣的出生所领受的美德。这些美德包含过义的生活、爱弟兄、以及胜过一切消极的事物。过义的生活乃是过与神与人都是对的生活。义乃是一件与神与人都是对的事。因此,实行义乃是过与神与人都是对的生活。
读经:约翰一书三章十节下至十五节。
约翰一书有三个主要的段落:神圣生命的交通、(约壹一1~二11、)神圣膏抹的教导、(约壹二12~27、)和神圣出生的美德。(约壹二28~五21。)第三段的第一部分(约壹二28~三10上)论到实行神圣的义。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这一段的第二部分,(约壹三10下~五3,)论到实行神圣的爱。在神圣的出生里有一项美德,使我们能实行神圣的爱。
我们要实行作为神圣生命之美德的神圣的爱,就需要神圣的生命与神圣的灵。神圣的生命是我们众人在重生的灵里所有的神圣种子。除了作神圣种子种到我们这人里面的神圣生命以外,在我们灵里还有神圣的灵。神圣的生命与神圣的灵是我们里面的『资本,』使我们能实行神圣的爱。神圣的生命是源头,神圣的灵是实际实行爱人这件事的一位。神圣的爱是我们日常的生活,是由神圣的灵所实行之神圣生命的彰显。
神圣的生命与神圣的灵是实行神圣之爱的基本因素。我们有神圣的生命,且凭神圣的灵,就能有一种神圣而非仅仅属人的爱。在神的儿女日常生活中这神圣的爱,证明我们有神圣的生命与神圣的灵。
约翰在约壹三章十节下说,『凡不行义的,就不是出于神;不爱他弟兄的也是如此。』义是神行动的性质,爱是神素质的性质。神的所是就是爱,神的所作乃是义。爱是里面的,义是外面的。因此,爱比义更有力的显明我们是神的儿女。所以从本节至二十四节,使徒在神儿女的显明上,从义说到爱,作为住在主里面之生活进一步的条件。
约翰说,凡不爱弟兄的,就不是出于神,这是一件严肃的事。我们神的儿女当然是属神的,甚至是出于神的。因为我们是出于神,我们里面必定有神的生命和神的灵,我们就自然而然的过一种爱弟兄的生活。然而,如果有人没有这样的爱,这就证明他既没有神圣的生命,也没有神圣的灵。因此,有一个严肃的问题:这样的人到底是不是神的儿女,是不是从神生的?爱弟兄有力的证明我们是出于神的,有神的生命,并且享受神的灵。
约翰在约壹三章十一节接著说,『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信息。』从起初所听见的信息,指主在约翰十三章三十四节所赐的诫命,就是信徒所听见,从起初就有的话。十一节『从起初』这辞是用在相对的意义上。这里说到的爱是住在主里面之生活更高的条件。
约翰在三章十二节接著说,『不要像该隐,他是出于那恶者,又杀了他的兄弟。为甚麽杀了他?因为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义的。』他是出于那恶者,相当于他是魔鬼的儿女;他的兄弟亚伯是出于神的,是神的儿女。(约壹三10。)这里的『恶者,』原文的意思是致命、有害的邪恶,影响别人成为邪恶、恶毒的。这样的恶者就是魔鬼撒但。
约翰在十二节用该隐和亚伯这两个肉身的兄弟作例证。这两兄弟虽然是出自相同的父母,但是一个成为神的儿女,另一个却是魔鬼的儿女。我们也许很难相信这事。我们可能不明白,从相同的父母所生的两兄弟,在同样的环境中生活,怎麽会有这样的不同,一个是魔鬼的儿女,另一个成为神的儿女。然而这是事实。这里用这个事实作例证,说明怎样的人是魔鬼的儿女,怎样的人是神的儿女。我们要明白这事,就应当看该隐和亚伯的事例。
该隐是魔鬼的儿女,这件事实由他恨他的弟兄,并且杀了他的弟兄得到证明。这指明该隐既没有神的生命,也没有神的灵。该隐为甚麽恨他的弟兄?因为他里面有撒但恨人的生命。该隐为甚麽杀了亚伯?因为他里面有撒但邪恶的性情。该隐里面所有的是魔鬼的生命、魔鬼的性情和邪灵。然而亚伯完全不一样。今天,从相同的父母所生,在相同的环境里长大的人,也可能变得截然不同。一个可能成为神的儿女,另一个可能是魔鬼的儿女。
约壹三章十三节说,『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这里的『世人』指世上的人。世上的人像该隐一样,是魔鬼的儿女,(约壹三10,)是撒但宇宙系统(世界-约十二31)的组成分子。世上的人都卧在那恶者魔鬼里面,(约壹五19,)他们恨信徒(神的儿女),乃是自然的,我们用不著希奇。今天在肉身兄弟之间的情形也许和该隐与亚伯一样。如果两个兄弟有一个是撒但的儿女,另一个是神的儿女;是魔鬼儿女的这一个,自然会恨是神儿女的那一个。这事我们用不著希奇。
十三节有力的指明世上的人都是魔鬼的儿女,只有比较少数重生的信徒,是神的儿女。我们若凭著神的生命与神的灵生活,世人就会恨我们。因为我们和他们属于两种不同的种类,他们对我们不会高兴的。
约翰在约壹三章十四节说,『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不爱弟兄的,仍住在死中。』死是出于魔鬼(神的仇敌撒但)的,由带来死的善恶知识树所表徵;生命是出于神(生命的源头)的,由发出生命的生命树所表徵。(创二9,16~17。)死与生命不仅分别出于撒但和神这两个源头,也是两种素质、两种元素、两个范围。出死入生就是从死的源头、素质、元素和范围出来,进入生命的源头、素质、元素和范围。这是在我们重生时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我们晓得这件事,对这有里面的知觉,乃是因为我们爱弟兄。对弟兄的爱(神的爱)是这件事有力的证明。相信主是我们出死入生的路,爱弟兄是我们已经出死入生的证明。信是接受永远的生命,爱是凭著永远的生命而活,并将这生命彰显出来。
不爱弟兄就证明没有凭著神圣之爱的素质和元素而活,并没有留在牠的范围中;反而是活在撒但死的素质和元素里,并且住在牠的范围中。
三章十四节的话很像约翰在他的福音书里所引用,主耶稣所说的话:『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远的生命,不至于受审判,乃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约翰的话把我们带回到伊甸园里的堕落。人受造以后,被摆在两棵树跟前: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第二棵树与死有关,因为在创世记二章神告诉亚当,他若喫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就必定死。因此,善恶知识树与死有关。夏娃和亚当喫了知识树的果子,结果,他们把死接受到他们全人里面。换句话说,他们把自己喫到死里。人类因著堕落,已经被带进死里。因这缘故,凡是生到亚当里的人,都是生到死里;这就是说,凡生到亚当里的人,不是生而活,乃是生而死。小孩子是生而死,因为他是亚当的子孙,是生到死里的。
当我们为自己的罪悔改,相信主耶稣的时候,我们就得救了,同时也蒙了重生。重生的意思实际上就是接受生命树。由于亚当的堕落,人类已经与这生命树隔绝了。亚当喫知识树的果子时,将死接受到他里面,并且失去接受生命树的机会。但接受生命树的机会已经藉著基督的救赎得著恢复,在我们悔改并相信主耶稣的时候,那个机会向我们敞开了。我们藉著悔改并相信,自然就将神圣的生命接受到里面,而在那一刻出死入生了。
你若想想自己得救的经历,就知道当你得救重生的时候,就出死入生了。因为当我们相信主耶稣,接受他作我们的救主时,我们都出死入生了,因此接著就有生命的大改变。我们开始过另一种生活,就是义和爱的生活。我们渴望成为义的,并且爱神的儿女。这不是仅仅外面的改变;这乃是出死入生。因此,当我们爱主里的弟兄,这爱就证明我们已经出死入生了。
如果有人不爱弟兄,却恨弟兄,这证明这人还留在死里,这死是藉著亚当堕落进到人类里面的。因为死早已进到人类里面,所以我们是生到那个死里面。但是当我们悔改相信的时候,我们就出死进入神圣的生命。我们已经从知识树的死里出来,进入生命树的生命里,我们已经有了改变,并且现今过一种义和爱的生活。
每个得救并重生的人都能作见证,他已经出死入生了。你不需要告诉人你得救以前是怎样的人,你只要告诉他们你得救以后成了怎样的人。
因为你已经得救并且重生了,你就渴望过一种与神与人都是对的生活。你盼望与你的丈夫或妻子、父母、孩子、亲戚、邻居以及同事都是对的。你切望过一种与每个人,甚至每件事物都是对的生活。比方,过这样义的生活的人甚至不会虐待动物。我们已经接受神圣生命连同神圣性情(一种义的性情)的人,渴望在每一方面都是对的。
这种要与一切事物都是对的渴望,甚至延伸到物质方面。有些人在得救以前一生气就踢椅子或者抛东西。然而这样的人接受了神圣的生命连同神圣的性情,就不愿在任何东西上不义。
因著堕落,我们天然的生命是不义的。因这缘故,我们在天然的生命里与人,甚至与事物都是不对的。但是我们接受了主耶稣,就接受了生命树的生命-带著义的性情的生命。因为我们已经接受这生命连同神圣的性情,我们自然渴望与每个人和每件事物都是对的。
我们得救并重生的人也能作见证,我们渴望爱别人。我们这些从神生的人,想要帮助人并且爱人。我们爱别人,就感到快乐。我们若失去帮助人或向人表示爱的机会,就觉得难过。
爱是我们所接受的神圣生命的性情。因为神的素质是爱,神的生命就有爱的性情。爱是神性情的素质,当我们得著祂作我们神圣的生命,我们就有这生命的性情,那就是爱。我们基督徒,神的儿女,有一种生命,渴望过与每个人并每件事物都是对的生活,也渴望爱别人。我们有这样的渴望是因著里面有神圣的性情。我们已经指出,一个人若不是过一种与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是对的生活,若不是过一种爱人的生活,我们就要问一个严肃的问题:这个人是否接受了神圣的生命?
约翰在约壹三章十四节说,『不爱弟兄的,仍住在死中。』我们若不爱别人,就证明我们还留在死里。换句话说,这是我们还没有出死入生的标记。
约翰在约壹三章十五节上接著说,『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对于神圣的属性而言,恨与爱相对,死与生命相对,黑暗与光相对,谎言(虚假)与真理相对。这些与神圣美德相对的,都是出于那恶者魔鬼。
十五节的杀人,不是指真正的杀人,乃是指在属灵的道德上,恨人就等于杀人。凡像该隐那样真正杀人,(约壹三12,)未得救的人,没有一个有永远的生命住在他里面。你们既晓得这事,你们这已经出死入生,且有永远生命住在里面的,就不该恨你们在主里的弟兄,像未得救的杀人者所行的一样。
这段是论到住在主里面的生活。有了永远的生命,却没有住在主里面,也不让那位是永远生命的主在他里面居住、作工的信徒,可能恨弟兄,并偶尔犯其他的罪。但这不该是习惯的。
有的人不是真正杀人的,但在原则上,他也许是杀人的。这就是说,儘管他从来没有杀过人,但在原则上他因著恨人,就仍是杀人的。如果我们恨人,儘管我们没有杀人,但在原则上,我们行事为人就像杀人的。因此,我们必须明白,严格的说,我们基督徒,神的儿女,不应当恨人;相反的,我们必须爱人。圣经甚至告诉我们,要爱我们的仇敌。(太五44。)因为我们所拥有的神圣生命是爱的生命,这生命就是爱。所以我们必须爱那些不可爱的人,甚至爱那些苛待我们的人。我们里面不应当有任何恨的元素。爱是我们的生命和性情,爱应当是我们的素质和生活。因此,我们不可恨任何人。今天有些人也许反对主的恢复,但我们不应当恨他们,反而我们应当爱他们。我们若恨那些反对我们的人,在原则上,我们行事为人就像杀人的。
约翰在约壹三章十五节下接著说,『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远的生命住在他里面。』约翰说,凡杀人的,没有永远的生命在他里面,他不是说到得救的人,乃是说到像该隐那样没有得救的人。
有些人读了十五节,问说信徒若杀了人,是否还能有永远的生命住在他里面。当我年轻服事主的时候,至少有几次被问到这样的问题。有些人问,真信徒是否可能杀人,他若杀了人,是否还有永远的生命住在他里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很难给人确定的答案。说真信徒绝不可能真正的杀人,并不保险;另一面,说得救的人可能杀人,也不保险。我们最好将这事留给主,不要想去解释。
在这样的事上,我们不应当被求知慾搅扰。有人会说,『约壹三章十五节告诉我们,凡杀人的,没有永远的生命住在他里面。我想要知道,如果真信徒杀了人会有怎样的结果,他还有永远的生命麽?』这样的问题是魔鬼注射到我们心思里的。如果这样的思想临到你,你应当说,『魔鬼,这事不要问我,我不是回答这问题的人。你若要这问题的答案,去问我的神。我不明白这些事,我也不愿受这些事的搅扰。然而,魔鬼,我的确知道我已经重生,有神圣的生命在我里面。我也知道我正在享受神圣的性情,我有作为神圣之灵的神住在我里面。撒但,我不愿回答你的问题。你离开我罢!』我能作见证,主怜悯我,赐给我智慧以这种方式处理这样的问题。然而有些弟兄自信他们有知识,能回答关于有永远生命的信徒杀人的可能性这样的问题。我们不应当有这样的自信。我们看见我们神的儿女不应当恨人,这就彀了。我们行事为人不应当像是杀人的。
我们已经看见,在原则上,恨人就等于杀人。神的儿女可能偶尔会恨人,但没有一个重生的人应当习惯的恨人。你若习惯的恨人,你是否已经接受了神圣的生命就有问题了。这就和犯罪相似。信徒可能偶尔会犯罪,但他不应当习惯的犯罪。你若习惯的犯罪,这也会引出一个问题:你是否已经接受了神圣的生命。
约翰的用意是要给我们看见,藉著神圣的出生,神圣的种子已经种到我们这人里面。这种子就是神圣的生命,而神圣的生命有神圣的性情。不仅如此,我们已经领受神圣的灵来实行神圣生命和神圣性情里的一切。我们不要试图回答过于我们所能回答的问题,我们却必须知道我们已经接受了神圣的生命,我们正在享受这生命的神圣性情;而神圣的人位,就是神自己作那灵,在我们里面实行这神圣性情里的一切。因此,我们应当活这生命,住在这一位里面,照著里面的膏油涂抹,维持与祂不间断的交通。这是约翰著作的中心点。
读经:约翰一书三章十四至十九节上。
约壹三章十四节上说,『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在前一篇信息中我们看见,死是出于魔鬼(死的源头)的;而生命是出于神(生命的源头)的。死与生命不仅分别出于撒但和神这两个源头,也是两种素质、两种元素和两个范围。出死入生就是从死的源头、素质、元素和范围出来,进入生命的源头、素质、元素和范围。这是在我们重生(从神而生)的时候发生的。
我们需要进一步来看死与生命二者的源头、素质、元素和范围。生命的素质和生命的元素有甚麽不同?生命的元素和生命的范围有甚麽不同?明白其间的区别对我们是很重要的。我们可举一例来说明牠们的区别。比方有一种饮料是由三种元素组成的:牛奶、茶和糖。每一种元素各有其素质。茶有茶的素质,实质;同样的,牛奶和糖各有不同的素质或实质。我们不会说这种饮料是由三种实质构成的,我们乃是说这饮料是由三种元素组成的,在这三种元素里有三种不同的素质或实质。
当我们得救的时候,我们从神接受的元素不只是一种。我们接受了生命,我们也接受了义,生命和义二者在罗马五章都题到。我们在得救以前有甚麽元素?我们在得救以前与撒但是一,我们有罪和死的元素。但是当我们得救时,我们接受了义(与罪相对),也接受了生命(与死相对)。
我们在消极和积极方面,都有两种元素。在消极方面,我们有罪和死;在积极方面,我们有义和生命。在这四种元素里,各有某种素质。生命和义的素质属于一类;罪和死的素质是另一类。
现在我们把这些事应用到我们的经历上。当我们在死的元素里,我们就经历死的素质,实质。我们可以再用茶作说明。我们喝茶时,所喝的不是茶的元素,所喝的乃是茶的素质。当我们接受主耶稣而得救重生时,我们接受了两种元素,然而我们不应当说我们接受了两种素质。我们在重生时,接受了生命和义的元素,现今我们乃是在这些元素里生活。但是说我们接受了两种素质,现今在这些素质里生活,这就不对了。我们已经接受了生命和义的元素,现今正在享受并经历这些元素的素质。我们已经接受了义的元素,现今正在享受这元素的素质。同样的,我们已经接受了生命的元素,现今正在经历这元素的素质。我们在重生以前,是在罪和死的元素里,因著里面罪和死之素质的运行作工而受苦。这简短的话可以帮助我们明白,怎样应用义与生命的素质和元素。
我们神的儿女有两种神圣的元素-义和生命。现今我们在日常的经历中,享受神圣的义和神圣的生命。但是严格的说,我们是享受神圣的义与生命的素质,实质。
我们已指出,藉著重生,我们已经从死的源头、素质、元素和范围出来,进入生命的源头、素质、元素和范围。请注意这次序:源头、素质、元素、范围。素质在源头之后,元素在素质之后,范围又在元素之后。首先有源头,然后从源头流出素质,素质形成元素,末了这元素变成范围。因此关于生命,首先有生命的源头,从这生命的源头流出生命的素质;这素质形成生命的元素;然后这生命的元素成为生命的范围。
我们可以用泉源来说明生命的源头、生命的素质、生命的元素、以及生命的范围。水从泉源流出,成为一道河。泉源是源头。我们可以说氧化氢(H2O)是从泉源流出之物的素质;这素质取了水的形状;涌流的水成为一道河。这里有泉源作源头,氧化氢作素质,水作元素,河流作范围。因此,在河流的范围里有水作元素;这元素的素质是氧化氢;这一切的源头乃是泉源。
我们神的儿女已经从神接受了神圣的生命。神是神圣生命的源头,泉源。神圣生命的素质就是神的所是。因此,神的所是,神的素质,是我们所接受作为神圣生命之灵水的素质。这生命也是我们能凭以并在其中生活的元素。当我们在神圣生命的元素里生活,神圣的生命就成为我们生活的范围。现今我们在神圣生命的范围里生活,拥有神圣生命的元素,并且享受神圣生命的素质。不仅如此,当我们享受神圣生命的素质,我们与作这生命源头的神就有了生机的联结。这就是为甚麽我们说,神圣的生命有源头、素质、元素和范围。
在原则上,死也是一样。我们得救重生以前,是在死的源头、素质、元素和范围里。我们在死的范围里生活,有死的元素,受死的素质苦害。不仅如此,我们也与撒但(死的源头)联结。因此,我们在重生以前,经历且遭受死的源头、素质、元素和范围的苦害。
我们得救以前,经历死的四方面。现今既然得救了,就经历生命的四方面。虽然我们都有这几面的经历,但我们缺少知识来分析,也缺少辞彙来描述。
约翰在约壹三章十六节说,『主为我们捨命,在此我们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捨命。』这节的『命,』直译是『魂。』因此,这节说,基督为我们捨了祂的魂生命,祂的朴宿克(psuche)生命;而不说基督捨了祂的神圣生命,祂的奏厄(zoe)生命。基督为我们捨了祂的魂,意思就是为我们捨了祂属人的生命。现今我们应当为弟兄捨命。这意思是如果必要,我们应当为弟兄死。我们里面有这样一个爱的生命,渴望为弟兄死,也能为弟兄死。我们里面神圣的生命,奏厄(zoe),渴望爱弟兄,如果必要,甚至为弟兄死。我们能这样作,因为我们有神圣的生命。
约翰在约壹三章十七、十八节接著说,『凡有世上养生之物的,看见弟兄有需要,却向他塞住慈心,神的爱怎能住在他里面?孩子们,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真诚上。』十七节的世上养生之物是指物质的东西,生活的必需品。在十八节里,行为与言语相对,真诚与舌头相对。舌头是指玩弄虚空的谈论,真诚是指爱的实际。真诚表明诚实,与舌头相对,正如行为与言语相对。这里的真诚是指神的真实,真诚,乃是神圣的美德成了人的美德,作神圣实际的流出。因此,这节的真诚是神的实际成为我们的美德。
约翰说,我们爱弟兄,不该只在言语和舌头上,不该只告诉圣徒,我们爱他们。这不是在真诚上的爱,在实际上的爱。在真诚或实际上爱圣徒,意思是在成为我们美德的神圣实际上,在诚实、信实、真诚、真实的事情上爱他们。我们应当这样来爱弟兄。当然,这种在真诚上的爱,包含在必要的时候,以物质的东西或金钱供给有需要的人。我们不应当用虚空的谈论来爱弟兄;我们应当在真诚上,甚至用我们养生之物来爱弟兄。
我们不应当以为,在真诚上爱人,只是用一种属人的美德,只是在真挚里来爱人。不是。约翰在这里不是说到人天然美德的真挚。这里的真诚超过人的真挚;这乃是神圣的实际成为我们的美德。因此,这乃是神之所是的彰显;这就是说,我们爱圣徒的时候应当彰显神。
约翰在约壹三章十九节上接著说,『在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这节的真理是指我们在神圣出生时,从神所得著那永远生命的实际。我们得著了永远的生命,如今能凭神圣的爱来爱弟兄。我们用神圣的爱来爱弟兄,就知道我们是属这实际的。
『在此』是指十八节所题在真诚上爱弟兄。这真诚是经历三一神作我们实际的结果。我们在这种爱里就知道,就有把握,我们是属真理的。
十八、十九节所用的『真诚、』『真理』(原文同字)各有所指。十八节的真诚是指人一种真诚的美德,乃是我们享受三一神作实际的结果。但十九节的真理是指永远生命的实际,比我们的真诚更高、更深、更丰富。这真理是我们在神圣出生时,从神所得著那永远生命的实际,使我们能凭这爱来爱弟兄。
约翰在这封书信里陈明深入、神圣且奥祕的事,这一切都与神圣的生命有关。然而,基督徒说到神的生命或永远的生命,他们的领会通常很有限。他们并没有深入、丰富且深奥的领会神圣的生命。有些信徒甚至不明白永远的生命是一件生机的事;他们以为永远的生命仅仅是我们将要在永世里享受的永远福分,或永恆生命。然而即使我们正确的领会永远的生命是一件生机的事,我们的领会可能还是相当肤浅。
我们藉著神圣的出生,已经得著了永远的生命。许多基督徒谈到永恆的生命,他们不了解永远的生命是神圣出生的结果,结局,果子。我们许多人不了解,永远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乃是神圣出生的结果。我们说到永远的生命,可能没有一种观念,看见这与神圣的出生有关。因此,看见永远的生命已经藉著神圣的出生进到我们里面,这对我们是很重要的。没有神圣的出生,就不会有永远的生命。
我们已经看见,十九节的真理(或实际)是指我们在神圣出生时,所得著神圣生命的实际。因此,这实际与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出生有关。我们既然已经得著了神圣的生命,我们就能凭著神圣的爱来爱弟兄。这里有神圣的出生、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爱。藉此我们看见,爱弟兄不是一件肤浅或简单的事。相反的,我们对弟兄的爱乃是神圣出生与神圣生命的结果。
因为我们已经藉著神圣的出生得著了神圣的生命,我们就有神圣的爱,叫我们能以这爱来爱弟兄。我们可以说,我们有爱弟兄所需要的属灵资本。神圣的生命是我们爱弟兄的能力。我们足能爱弟兄,因为我们已经从神而生。藉著神圣的出生,我们已经得著了神圣的生命,这生命的素质乃是爱。因此,我们能以神圣的爱来爱弟兄。
我们若在真诚(我们享受神作实际的结果)上爱弟兄,这就证明我们是在神圣的实际里。这确证一件事实:我们是在藉神圣出生所得著之神圣生命的实际里;我们以神圣的爱来爱弟兄,藉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神圣实际的。
读经:约翰一书三章十九至二十四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约壹三章十九至二十四节。约翰在三章十九节说,『在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在祂面前可以安心。』这里的『真理,』是指我们在神圣出生时,从神所得著,那神圣生命的实际。我们得著了神圣的生命,使我们能凭神圣的爱来爱弟兄。(约壹三14~18。)我们用神圣的爱来爱弟兄,就知道我们是属这实际的。
约翰在这里的写法不是道理的,乃是经历的。离了属灵的经历,我们无法明白约翰所说的话。约翰在三章十八、十九节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享受三一神的结果,叫我们在真诚,也就是诚实上爱弟兄,我们就可以确信我们是在神圣的实际里。
按照约翰所说的话,我们若在真诚上爱人,也可以『在祂面前安心。』安心的原文意思也是说服,抚慰我们的心,使我们的心信服、确定、宁静。在神面前安心,就是有一颗没有亏欠的良心,(提前一5,19,徒二四16,)使我们的心在主面前能得抚慰、信服、确定、宁静。这也是住在主里面之生活的条件。住在主里面需要一颗宁静的心,同著无亏的良心。这对本书信头一段所论我们与神的交通,也是极其重要的。我们的良心有亏,心受搅扰,就叫我们受到阻挠不能住在主里面,并且打断我们与神的交通。
我们从经历中知道,我们若不凭著神圣的爱来爱人,我们的心就不会有平安。不仅如此,我们就是与周遭环境中的一件小事弄不对了,也不会有平安。比方一位弟兄生气,把椅子打翻了,他心里定规没有平安。他必须凭著神圣的生命生活,并凭著神圣的爱爱人,他纔能在神面前抚慰他的心,说服他的心。
我们若确信自己是在神圣的真理中,我们就能使自己的心得著信服、说服、确定,并使自己的心宁静;否则我们的里面就会不安,因为我们的心会抗议,我们没有照著神圣的爱来爱人。我们的心会说,『你是神的儿女,但你没有凭著神圣的生命生活,你为甚麽打翻椅子?』如果我们要我们的心宁静,我们在与每个人、每件事物的关係上,必须凭神圣的生命而活。比方,假定我随便把东西丢在一边,我从经历中知道,我若这样作,我心里不会有平安。为了使我的心宁静,我必须与每件事物都是对的。惟有当我们过一种彰显神圣实际的生活,我们纔能使我们的心宁静。
我们这些神的儿女时常不喜乐。尼希米八章十节说,『靠耶和华而得的喜乐是你们的力量。』箴言十七章二十二节说,『喜乐的心,乃是良药。』为甚麽我们里面时常没有喜乐?我们没有喜乐的原因是我们的心没有平安,我们的心里不安。我们的心不宁静的原因是我们没有在神圣的生命里生活。然而当我们在神圣的生命里生活,我们就在真理里,在实际里。这样,我们就能使我们的心得著说服、抚慰、信服,并且使我们的心宁静,结果我们就有喜乐。
约翰在三章十九节末了插进『在祂面前』这个辞,这告诉我们,主与我们同活,也活在我们里面。我们若不凭著神圣的实际生活,我们的心会抗议,我们在祂面前就没有宁静的心。我们必须记得,主活在我们里面,而我们活在祂面前。惟有当我们凭著神圣的生命生活,我们在祂面前纔可以安心。『在祂面前』指著一件顶重要的事-我们这些神儿女的生活和我们的心都在神面前。因此,我们必须顾到,在祂面前总有一颗宁静的心。
约翰在三章二十节接著说,『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祂都知道。』事实上,责备(定罪)我们的,乃是我们的良心;良心不仅是灵的一部分,也是心的一部分。我们心里的良心,乃是神在我们里面管治的代表。我们的良心若定罪我们,神比祂的代表大,凡事都知道,当然会定罪我们。我们良心里面这种定罪的知觉,叫我们留意提防与神交通中断的危机。我们若留意这知觉,这知觉就会成为我们与神交通的帮助,并且保守我们住在主里面。
我们读上下文会看见,三章二十节的心,事实上是指良心。良心是心的四部分之一;心是由心思、心情、心志(魂的三部分),以及良心(我们灵的一部分)所组成的。我们的心非常受我们良心的影响、指引和控制。
我们的心责备我们,这意思就是我们的良心定罪我们。我们若不凭著神圣的实际生活,我们的良心就指摘、责备并定罪我们。结果,我们的心就会抗议。
约翰在三章二十节说,神比我们的心大,也就是神比我们的良心大。神有一个行政,这行政在我们里面有个地方行政部门,神行政的这个地方行政部门,就是我们的良心。因此,我们的良心是神在我们里面的地方行政部门。可以说,我们的良心既是『法院,』又是『警察局,』我们的良心时常『逮捕』我们。我们良心的警察局,非常懂得法律,会发出『逮捕令。』然后警察局知道甚麽时候将我们交给法院。我们从经历中知道,我们多少次被逮捕,带到法院,在那里受审判、被定罪。当这事发生的时候,我们需要神儿子耶稣的宝血的洗淨。这指明三章所说良心的定罪要带我们回到一章所题的洗淨。
我们的良心若责备我们,逮捕我们,并且定罪我们,神定规也要定罪我们,因为神比我们的良心大,一切事都知道。
约翰一书不仅论到神圣的交通,也论到这交通的细节。在三章二十节这里有一个与神圣的交通有关的细节。约翰论这件事所写的话是深奥、奥祕、神圣而详尽的。在神圣的话语里,再没有一段像约壹三章这几节,有这麽多关于神圣交通的细节。这几节对我们与神的交通是非常重要的。
一章对神圣生命的交通揭示了许多,三章又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交通。一章的角度是神圣的光照耀在我们里面,这照耀的结果叫我们被暴露,领悟我们犯了罪。三章这里的角度是凭著神圣的实际生活。我们若不凭著神圣的实际生活,我们的良心会抗议,并且定罪我们,那定罪就是神定罪的标记。因此,我们必须作一些事来抚慰这光景,平静我们心里的不安,使我们的良心与神有平安。我们要我们的心有这样的平静安宁,就必须在神圣的实际里生活、行事为人并行动。
我们的心若是定罪我们没有在神圣的实际里生活,这是神也定罪我们的标记。因此,我们需要改善我们里面的光景。然而,这不是说我们应当试著改良我们的性格或外面的行为。我们乃是需要对付我们里面的光景,好叫我们愿意凭著神圣的生命,并在神圣的实际里生活。如果我们这样作,我们就确信我们是在神圣的实际里。这样,我们就能说服我们的心,使我们的心宁静,并在我们的良心里享受与神之间的平安。这与神圣的交通有关。
约翰在一章所说关于交通的话,包括在神圣之光的照耀下认罪,以及藉著基督的血洗淨我们的罪。但在三章里,有我们里面良心的抗议和责备。这不仅是神圣的光,照在我们里面,照在我们身上,并照过我们,这也是洗淨、纯淨、涤淨的良心给我们一个标记,指明我们在生活上不对,我们没有在神圣的实际里生活。我们没有凭著神圣的实际生活,我们的良心就会抗议并定罪我们。这表明神不喜悦我们,我们里面的光景需要改善。
约翰在三章二十一节说,『亲爱的,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坦然无惧』的原文意思是放胆讲论、有自信。我们有这样宁静中的胆量接触神,与祂交通,并向祂求问,是因为我们心里的良心没有定罪。这就保守我们住在主里面。
基督徒常常谈论认识神的事,然而,他们的观念不过是客观的认识神是伟大而全能的。使徒约翰在这里不是教导我们那种客观的认识神;他乃是说到非常主观的认识神。有些人会说到管理宇宙之全能的神,但约翰在这里是说到在我们心里的神。他不是谈大能的神,伟大的神,他乃是说到实际的神。神不仅是无穷、无限、超过我们所能领会的,祂也小得足以在我们心里。当神成为我们的经历时,祂不仅是那在宝座上宇宙般广大的一位,祂也是那在我们心里的一位。
有些人说,『基督怎麽可能在你里面?基督是伟大的,而你是渺小的。你怎麽能盛装这样一位伟大的基督?』这种谈论是来自堕落人类的心思。按照新约的教训,我们必须在我们个人心的范围里认识神。神不是在宇宙的宽广里,乃是在我们心的微小范围里被我们认识的。
你在那里认识神?说你在宇宙里认识神,这是宗教的说法。我当然相信神是伟大而全能的,但是我在这里有负担指出,新约所关切的是要我们认识那已经进到我们这人里面的神,认识那住在我们灵里,并渴望扩展到我们心的内里各部分的一位。因此,我们必须在我们的心里认识神。
约翰在三章二十节不是说神比宇宙大;约翰在这里是说,神比我们的心大。这种写法指明,我们对神的认识必须是经历上的。认识神不是一件宇宙的事,乃是我们心的事。你的心平安麽?你的心宁静麽?这与你认识神有关。有些人会说他们认识神,但他们也许是宗教、客观的认识神。我们必须在我们的心里,在我们的良心里认识神。这样的认识神乃是使那伟大、全能、无限的神,在我们的良心里对我们成为实际的。我们的良心若叫我们不安,这意思是神与我们也有了问题。
我能作见证,我已经从经历中学会在我的良心里认识神。在我的基督徒生活里,我常常希奇神为甚麽在意我日常生活里所有的细节。比方,我知道我若对我的妻子板著『长脸,』神就叫我不安。我若给妻子『长脸』看,神会在我的良心里搅扰我。如果我和神争辩这样的事,在我良心里的神不会同意我。这是以经历的方式认识神的例子。
就著被我们在经历上来认识,神是微小的、有限的。一位弟兄会与神争辩;他会认为神为著某件事搅扰他的良心是不对的。假定这位弟兄对神说,『为甚麽我的良心为著我妻子的事搅扰我?她错了,我没有错。问题是她惹的,我一直想要避免争吵,但是她一直逼我说一些话。为甚麽我的良心因著我这样感觉来搅扰我?这是不公平的。』然而无论这位弟兄怎样与神争辩,神的管治总不会偏袒他,反而神同意让这弟兄的良心定罪他。
我们若诚实,就会承认我们有时候对神很顽梗。我们对丈夫、妻子或圣徒也许不顽固,但我们对神很顽梗。一位弟兄也许很仁慈温和,然而,甚至这样的弟兄有时候也可能对神顽梗。他会被妻子折服,但他不容易被神折服。他会有一段时间在某一件事上不愿意被神折服。我相信我们都能作见证,我们曾经这样对神顽梗过。
我们顽梗的原因是我们在一些事上与神争辩。我们也许认为我们对,对方错,因这缘故,我们的良心不应当搅扰我们。我们也许会问,神在我们里面管治的代表-我们的良心-为甚麽一直为著那件事搅扰我们。因此,有一段时间,我们对神顽梗。
我用这为例来说明一件事实:我们认识神新约的路乃是个人的、细节的、经历的。新约的路乃是认识神是那在我们心里的一位。这种认识神经历的路是何其宝贵!
有时候我们也许不明白,神有千万的事要处理,为甚麽会关心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儘管神是无限且全能的,然而祂甚至在意我们生活中的琐事。比方,祂会在意一位弟兄里面对他妻子的态度,这件事小得似乎需要用神圣的放大镜纔看得见。然而神在意这样的事。我们知道神在意这样的事,因为我们的良心为著这些事搅扰我们。每当我们的良心不宁静,我们就知道我们需要顾到神圣管治的代表-良心-的感觉。我们这样认识神,并不是在大事上,乃是在小事上。这条认识神的路是经历的,实际的。
约翰在三章二十二节接著说,『并且我们不论求甚麽,就从祂得著;因为我们遵守祂的诫命,也行祂看为可喜悦的事。』在定罪的心里,良心的亏欠乃是我们祷告的阻碍。在宁静的心里,无亏的良心能修直并清理我们向神祈求的路。
二十二节的遵守诫命,不是凭人自己的努力和力量来遵守摩西律法的诫命,而是住在信徒里面那神圣生命的活出,是信徒生活的一部分。这是藉著神圣生命的能力内在的运行,习惯的遵守主新约的诫命。遵守主的诫命,陪著经常实行神看为可喜悦的事,成了神答应我们祷告的先决条件,也构成了住在主里面之生活的条件。(约壹三24。)
约翰在二十二节说到『祂看为可喜悦的事。』这些事无疑的乃是指过义与爱的生活。『看』原文意看穿,这不是指客观的看见,乃是指主照看我们,并看穿我们的光景。这指明我们与神之间的关係是非常个人的。
约翰在三章二十三节接著说,『神的诫命就是叫我们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并且照祂所赐给我们的诫命彼此相爱。』这是前后经文中所题诫命的摘要。这一切的诫命可摘要为二:一为信神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一为彼此相爱。头一个是与信有关,第二个是与爱有关。信是我们在与主的关係上接受神圣的生命,爱是我们在与弟兄的关係上活出神圣的生命。信摸著神圣生命的源头,爱彰显神圣生命的素质。这二者都是信徒活出住在主里面之生活所必需的。
按照约翰福音,信和爱是我们享受神的两个条件。我们要接受神并享受神,就必须相信主耶稣;我们也必须爱祂,并且彼此相爱。
约翰在三章二十四节作结论说,『遵守神诫命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在此我们就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乃是由于祂所赐给我们的那灵。』本节是这段话的结语,这段话开始于二章二十八节,论到我们照著神圣膏油涂抹的教导住在主里面,如前段所揭示的。(约壹二20~27。)本段启示住在主里面乃是神的儿女那凭著神永远生命作神圣种子的生活,这种子凭著实行生他们之神的义,(约壹二29,三7,10,)以及生他们之父的爱(约壹三10~11,14~23)得以长大。这样的住及其基础-神圣的出生以及作神圣种子的神圣生命-虽是奥祕的,但在那灵里却是实际的。
遵守神的诫命就是照著神圣的实际过生活。按照这封书信,这就是遵守主诫命的意思。这就是说,遵守神的诫命不是遵守摩西的律法,遵守主的诫命乃是照著神圣的实际生活。
我们若藉著在神圣的实际里生活,遵守主的诫命,我们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住在主里面,祂就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住在祂里面,乃是祂住在我们里面的条件。(约十五4。)我们是藉著住在祂里面,享受祂住在我们里面。
三章二十四节下半说,『在此我们就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乃是由于祂所赐给我们的那灵。』『由于』原文意『出于。』『由于祂所赐给我们的那灵』形容『我们就知道。』
这封书信在这之前从未说到那灵,儘管二章二十、二十七节的膏油涂抹隐示那灵。事实上,那灵,亦即包罗万有、複合、赐生命的灵,乃是这封书信所揭示一切奥祕之必需且紧要的因素。这些奥祕就是神圣的生命,神圣生命的交通,神圣的膏油涂抹,住在主里面,神圣的出生,以及神圣的种子。藉著这灵,我们从神而生,得著神圣的生命作里面神圣的种子,有了神圣生命的交通,为三一神所涂抹,并住在主里面。这奇妙的灵作为新约应许的福,(加三14,)已经赐给了我们;这灵乃是那在万有之上、承受万有、并要无限扩增的基督,把祂没有限量的赐给了我们。(约三31~35。)这灵和永远的生命,(约壹三15,)乃是我们藉以继续不断活出住在主里面之生活的基本元素。因此,我们是藉著与我们的灵同作见证的这灵,成为神的儿女,(罗八16,)并且知道万有的主住在我们里面。(约壹四13。)我们是藉著这灵,与主联合成为一灵。(林前六17。)并且我们是凭著这灵,享受三一神的丰富。(林后十三14。)
约壹三章结束的话论到那灵,这指明这章所说的是包罗万有、複合、赐生命、内住之灵的事。约翰在这节不是说到神的灵或圣灵,乃是说到那灵。每当新约题到那灵,总是指著那包罗万有、複合、赐生命、内住的灵。圣经末了一章有话说到那灵。(启二二17。)那灵所包含的比神的灵和圣灵更多。那灵是指在基督得著荣耀以前还没有的那灵。(约七39。)自从基督复活,那灵就在这里了。因此,我们住在主里面,主住在我们里面,是由于祂所赐给我们的那灵。
读经:约翰一书四章一至六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约壹四章一至六节。这些经节是特别的一段。表面看来,这一段与前一段或后一段都没有关联。我们已经看过,前一段是关于爱弟兄,后一段回到爱弟兄的事上。因此,四章一至六节是介于两段论到爱弟兄的话之间。那麽,我们也许不了解四章一至六节与这两段话有怎样的关係。
我信四章一至六节插进来,至少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与我们需要辨别诸灵有关。约翰在三章二十四节说到『祂所赐给我们的那灵。』因为这里题到那灵,所以约翰接著说到辨别、试证、试验诸灵。在宇宙中不只有一种灵,因此我们需要约翰的警告,要试证诸灵。
四章一至六节乃是插进的话,警告信徒要辨别诸灵,使他们能认出假申言者来。这警告与前面三章二十四节题到那灵有关;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由于那灵。二章十八至二十三节曾发出类似的警告。四章一节里『一切的灵』和『那些灵』这二辞,乃指由真理的灵所推动之申言者的灵,(林前十四32,)或由谬妄的灵所发动之假申言者的灵;因此需要藉著试证,辨别那些灵的源头是出于神的不是。这是约翰在一节说『亲爱的,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证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的原因。试证那些灵就是藉著试验辨别牠们。林前十二10。)
我信约翰将四章一至六节的话插进来,第二个原因是要警告信徒,虽然我们需要爱弟兄,但我们不该接纳假申言者和敌基督的。我们应当爱所有的人,包括我们的仇敌。但我们不能接纳假申言者或敌基督的。
在我早年服事主的时候,我发觉需要帮助圣徒豫防摩登派。在各大学里有不少的教授,以及其他的人,都受了摩登派论基督与圣经之教训的影响。摩登派教导说,基督不是神,祂是马利亚与约瑟的私生子,祂是伟大的哲学家,祂死在十字架上,不是为著救赎,乃是作殉道者。不仅如此,摩登派也不相信圣经,尤其不相信圣经上所记载的神蹟。
当我们起来反对摩登派时,有些朋友对我们说,『我们不该爱他们麽?我们不该接纳他们麽?』但我们是实行约翰在二书里的话:『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讲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对他说,愿你喜乐。』(约贰10。)爱人是一回事,但接纳假申言者或敌基督的,是完全不同的事。
约翰晓得当他说到爱弟兄时,必须说一些论到假申言者和敌基督者的话。我们必须试证诸灵,避开假申言者。虽然我们需要爱弟兄,甚至爱所有的人,但我们绝不该接纳假申言者或敌基督的。
约翰在约壹四章一节告诉我们:『有许多假申言者已经出来,进到世界里了。』在马太二十四章二十四节,假申言者与假基督不同。但在这里,假申言者就是敌基督的,(约壹四3,)就是那些将关于基督身位的异端教导人的。(约壹二18,22~23。)四章一节的『世界』不是指宇宙或这地,乃是指人,指地上的人类社会,他们是撒但世界系统的组成分子。
约翰在约壹四章二节接著说,『凡灵承认耶稣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就是出于神的;在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这里的『灵,』是指由真理的圣灵所推动之真申言者的灵;这灵承认耶稣神圣的成孕,确认祂这位神的儿子在肉体里出生。凡这样的灵必是出于神的。在此我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
耶稣是由圣灵成孕的。(太一18。)承认耶稣是在肉体里来的,就是承认祂这位神的儿子神圣的成孕,在肉体里出生。(路一31~35。)既然祂是由圣灵成孕,在肉体里出生,圣灵就绝不会否认祂是藉著神圣的成孕在肉体里来的。
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进一步来看『敌基督的』一辞的意义。主耶稣在马太二十四章五节说,『因为将来要有许多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这节说到假基督,就是装作基督,为要迷惑信徒的人。
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六节和三章七节也说到迷惑。在这封书信里,被迷惑乃是被引离基督身位的实际,引离耶稣是神的儿子基督这实际。但根据马太二十四章五节,假基督是装作基督,为要迷惑人的人。
主耶稣在马太二十四章二十三、二十四节说,『那时,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这里!或说,基督在那里!你们不要信。因为假基督和假申言者将要起来,显大神蹟和大奇事;若是可能,连选民也要迷惑了。』这些经节指明,连神的选民也可能受欺骗、被迷惑。由于主论到假基督和假申言者的话,在早期信徒中间就有人教导说,假基督和假申言者将要兴起。
在约翰一书里,有三处论到敌基督者的经节。约翰在二章十八节说,『小孩子们,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请注意在本节原文,『敌基督的』一辞前面没有用指定冠词。约翰只是说,信徒听见敌基督的要来,然后接著说,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
约翰在二章二十二节又说到敌基督的:『谁是说谎的?不是那否认耶稣是基督的麽?否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说谎的』一辞指明假申言者。否认耶稣是基督的说谎者,假申言者,乃是敌基督的,就是否认父与子的。
四章三节说,『凡灵不承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的,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这灵要来,现在已经在世界上了。』这节就像二章二十二节一样,指明在约翰一书里,敌基督的就是假申言者,假申言者就是敌基督的。
在四章三节里那不承认耶稣的灵,是指由谬妄的灵所发动之假申言者的灵,这灵不承认耶稣是在肉体里来的。这就是多西特派谬妄的灵。『多西特』字根意,似乎,看来是。多西特派异端的观点以为耶稣不是真人,只是看来如此。根据多西特派,基督不过是个幻像。多西特派的学说搀杂了智慧派的学说;智慧派教导说,一切物质在素质上都是邪恶的。因此,多西特派教导说,基督既是圣别的,祂就绝不会有人肉体的污秽。他们说基督的身体不是真的血肉,只不过是虚幻、短暂的幻像,因此祂没有受苦、受死,也没有复活。这样的异端不仅暗中破坏了主的成为肉体,也破坏了祂的救赎与复活。多西特派的学说是头一班敌基督之谬妄者显著的特徵,约翰在这里及约贰七节就是说到他们。这种谬妄者的灵必定不是源于神,不是出于神的。这是敌基督者的灵。
在约贰七节使徒约翰再次说到敌基督的:『因为有许多迷惑人的已经出来,进到世界里,他们不承认耶稣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这就是那迷惑人的和敌基督的。』这些迷惑人的就是说谎的,就是假申言者,他们不承认耶稣是神成肉体,因而否认了基督的神格。约翰清楚的说,这些迷惑人的就是敌基督的。
已往许多圣经教师将『敌基督的』这名称用得很特别。保罗在帖后二章三、四节说到那不法的人,『就是灭亡之子,…他是那敌对、且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或受人敬拜者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展示自己,说他就是神。』就如在但以理七章二十至二十一节、二十四至二十六节,八章九至十二节、二十三至二十五节,九章二十七节,十一章三十六至三十七节所豫言的,这不法的人要将真理抛弃于地,更改律法,异常的毁灭且败坏多人,亵渎神并诱骗人。保罗豫言到这不法之人的来临。
启示录十三章有两个兽:头一个兽从海中上来,第二个兽从地里上来。第二个兽是假申言者,为头一个兽作工:『牠在头一个兽面前,施行头一个兽一切的权柄,并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伤医好的头一个兽。』(启十三12。)头一个兽将是复兴的罗马帝国末了一位该撒,而第二个兽,就是假申言者,将要为他作工。
因著这些豫言,许多圣经教师就称要来的不法之人(就是那要高抬自己超过神,使自己得著敬拜,并要反对、逼迫基督徒和犹太人的)为『敌基督的。』他也是启示录十三章的头一个兽。将『敌基督的』这名称用在这人身上当然没有错。
但是圣经教师对要来的敌基督有不同的解释。比方说,司可福(Dr. Scofield)在他的串珠圣经里说,那敌基督的将是启示录十三章的第二个兽,就是那从地里上来的兽:『「好些敌基督的」在先,为那敌基督的豫备道路;这敌基督的就是启示录十三章十一至十七节「从地里上来的兽」,并启示录十六章十三节,十九章二十节,二十章十节的「假申言者。」他是最后的宗教领袖,就如启示录十三章一至八节的兽是最后的政治领袖。为了施行逼迫,他得允许执行王兽的专制权势。』有些圣经教师的领会与司可福相反,他们说启示录十三章的头一个兽乃是那敌基督的,第二个兽乃是假申言者。但司可福说,第二个兽,假申言者,乃是那敌基督的。这就是说,司可福说假申言者就是敌基督的。
新司可福串珠圣经的注解里题出一个略为不同的解释:『许多人认为「从地里上来的兽」就是那敌基督的…如果「从地里上来的兽」(启十三11~17)就是那敌基督的,他就与十六章十三节,十九章二十节,二十章十节的「假申言者」一样。但是因为「敌基督的」一辞从来没有直接用在他身上,有些人就认为「敌基督的」(意思是反对基督的)是指头一个兽,(启十三1~10,)就是那政治的统治者。』因此,对于『敌基督的』这名称该用在谁身上,圣经教师们显然有不同的解释。
我们研究这件事,是要指出敌基督的不会只有一位。我想没有一位圣经教师敢说,只有那要来的不法之人,灭亡之子,是敌基督的。我们不该那样确定的教导说,敌基督的只有一位,在这一位来临之前不会有其他敌基督的。但是由于传统的教训,许多基督徒有这样的观念,认为只有一个人是那敌基督的。
圣经教师常说到那敌基督的,给人一个印象,以为『敌基督的』是专有名词,仅指一个人。但是根据约翰在约壹二章十八节、二十二节,四章三节,和约贰七节对这辞的用法,这乃是一般的名称,指某一类的人。这不是独一专有的名称,指一个特殊的人。因此,『敌基督的』这名称与『基督』这名称不同,因为只有一位基督,凡自称是基督的,不是假基督就是敌基督的。但我们不该将『敌基督的』一辞用作专有名词。
繙译圣经的人对这一点持有不同的意见。比方说,卫斯特(Wuest)在他的译本中将『敌基督的』一辞大写,使其成为专有名词。伯克莱译本(the Berkeley Version)也是这样作。但是,达祕(J.N.Darby)在他的新译本里并没有将这辞大写。同样的,『敌基督的』一辞在钦定英文译本、英译美国标准本或英译新美国标准本里都没有大写。
说只有一位敌基督的是不合乎圣经的。但是说那不法的人,就是那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者的灭亡之子,不是敌基督的也不对。那人确定该视为敌基督的。
在马太二十四章里,假申言者是一类,假基督是另一类。主耶稣在马太二十四章二十四节清楚的说到假基督和假申言者。但是在约翰的书信里,假申言者就是敌基督的。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有些圣经教师说,启示录十三章的头一个兽将是那敌基督的。但司可福和另一些人说,第二个兽,假申言者,将是那敌基督的。照司可福的解释,那敌基督的是与假申言者同类。
我们从这一切研究该得到甚麽结论?我们是否该把假申言者和敌基督的视为不同的两类?一面说,我们可以把他们领会成不同的两类。但是假申言者和假基督最终都是敌挡基督,反对基督的,因此都是敌基督的。在下篇信息里,我们要来看敌基督者的原则。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十八节,二十二节,四章三节,约翰二书七节。
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里有四节说到敌基督的。在约壹二章十八节他说,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在约壹二章二十二节他说,敌基督的,说谎的,乃是否认父与子的;在约壹四章三节他说,那敌基督者的灵不承认耶稣;在约贰七节他说,那些已经出来,进到世界里迷惑人的,就是敌基督的。我们能看见,在这四节里有敌基督者的原则。
在原则上,甚麽是敌基督的?我们要回答这问题,就要看约壹二章十八节:『小孩子们,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这节含示一个原则。凡实行这原则的,就是在敌基督者的一类。
在使徒们的时候,有许多关于要来之敌基督者的谈论。当约翰告诉这封书信的受信者,他们『曾听见,那敌基督的要来,』就是指著这事。然后他立刻接著说,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敌基督的有许多,这事实含示一个原则-敌基督者的原则。
我们在约壹二章二十二节能更清楚的看见甚麽是敌基督者的原则:『谁是说谎的?不是那否认耶稣是基督的麽?否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我要请你们注意在这节用了两次的『否认』一辞。这节说到否认耶稣是基督,又说到否认父与子。这里有敌基督者的原则。敌基督者的原则就是否认基督的所是。一个人要成为敌基督的,必须遵循甚麽原则?他必须遵循否认基督之所是的原则。耶稣是基督,基督是神的儿子,神的儿子是父的具体化身。否认这真理的任何一面,就是否认基督的所是,因而遵循了敌基督者的原则。
敌基督者的原则就是否认基督身位的一些点。根据约壹二章二十二节,敌基督的否认耶稣是基督。我们已经看见,这是塞林则的异端;他把在地上为人的耶稣与属天的基督分开。(他认为耶稣是约瑟和马利亚的儿子。)塞林则也教导说,耶稣受浸以后,基督彷彿鸽子降在祂身上,但在祂职事的末了离开了祂,以致耶稣在十字架上受苦,并从死人中复活,而基督一直留为一个独立的灵。因此,塞林则否认耶稣是基督。二十二节指明,这也就是否认父与子。我们将二十二节的两句话放在一起,能清楚的看见,否认基督就是否认父与子。因为塞林则否认耶稣是基督,因而否认父与子,他就是敌基督的。这是个例子说明敌基督者的原则。一个人否认基督所是的某一方面,就使他至少在原则上成为敌基督的。
希腊文的字首anti,安替,有两个主要的意义,第一是反对,第二是顶替或代替。这指明敌基督者反对基督,并且以别的顶替基督。敌基督者一面是反对基督,另一面也是以一些事物代替基督,顶替基督。我们藉此看见,敌基督者的原则与否认基督的所是有关。这就是敌基督,反对基督。当然,每当人否认基督的所是,这人自然会以别的顶替基督。因此,敌基督者是反对基督的,也是顶替基督的一位。
我们可以用摩登派为例,说明否认基督和顶替基督。摩登派否认基督是救赎主。他们不信基督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却宣称基督是为著祂的教训受逼迫,因著祂的教训被治死,作殉道者死在十字架上。摩登派否认基督是救赎主,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这是很清楚的。他们首先否认基督身位的这一面,继而以殉道者顶替救赎主。这样,他们有殉道者而没有救赎主。这就是因著否认基督的所是,而以别的代替基督。
我们必须谨慎,绝不要否认基督所是的任何一点。我们绝不该否认基督身位的任何部分、任何方面或任何项目。否认基督身位的任何一面,就是实行敌基督者的原则。有些人听见这话会说,『我一定不是敌基督的,因为我不反对基督。』我们也许不是有意的反对基督或否认基督,但我们可能无意中否认基督身位的某一面,然后以别的顶替这一面。
有些人定罪我们教导说,照著圣经,基督是包罗万有的,祂是神,是子,是父,是灵。林后三章十七节清楚的说,『主就是那灵。』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下是一节证实的经文:『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不仅如此,以赛亚九章六节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又说,祂名称为永在的父,或,根据希伯来文,永远的父。这里我们看见子称为永远的父。这些经文启示基督是那灵,也是永远的父。
几年以前,一些反对的人开会讨论如何对付我们关于三一神所谓的异端教训。在那个会议里,他们作了以下的评论:『以赛亚九章六节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在那里耶稣称为父。对不对?所以祂是父。圣经是那样说的。那是以赛亚九章六节。现在我们通常不这麽说,因为这牵涉到传统。』这些批评者承认,因著他们的传统,他们通常不说基督是父。我很高兴在反对者的评论当中有诚实的话,承认照著以赛亚九章六节,耶稣是父,虽然他们通常不这样说,因为这牵涉到传统。藉此我们能看见,在这件事上他们看重传统过于神圣的启示实际所说的。但是我们遵从神纯淨的话。照著圣经,子称为永远的父,主基督就是那赐生命的灵。
我刚开始认识基督是那灵,是在一九三三年。我曾有七年多一直受教于弟兄会。他们教导说,父、子、圣灵是三个分开的身位。我从弟兄会所承受的这种教训,无疑是符合一般传统的教训。我在一九三二年进到召会生活里,一九三三年到上海与倪弟兄在一起。有一天,在上海的召会邀请一位中国籍的巡迴佈道者来聚会中讲道,他是与中国内地会同工的。他在信息里极力强调,我们不该认为主耶稣与那灵是分开的,基督与那灵乃是一。坐在会场后面的倪弟兄听了这话,大声的说『阿们。』倪弟兄的反应令我惊讶。会后倪弟兄与我谈论到那篇信息。在那次谈话中,倪弟兄对我说『常受,我们都必须认识基督是那灵,这必须是我们的信息。』于是我开始仔细研读这事。我越研读主的话,越确信今天基督与那灵乃是一。
关于基督身位的某些方面,许多信徒遵循传统而忽视圣经的启示。我们如果是公平的,就会看见以赛亚九章六节说,子称为父,并且林后三章十七节和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下半启示,基督是赐生命的灵。否认基督是永远的父,或否认祂是赐生命的灵,乃是反对祂身位的这些方面。就这意义说,这样的否认乃是遵循敌基督者的原则,就是否认基督所是的一部分。
我们在歌罗西一章看见基督身位更多的方面。按照歌罗西一章十五节,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按照十八节,祂是从死人中复活的首生者。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在神的造物中是第一的,正如祂是从死人中复活的首生者,就是说祂在复活里是第一的。然而有些圣经教师承认基督在复活里是第一位,却不说基督在神的创造里是第一位。说基督在复活里是第一位,在创造里却不是第一位,这是荒谬的。『首生者』这名称在同一章用了两次,指基督在神的创造里是首生者,在复活里也是首生者。传统的神学承认基督在复活里是第一的,却不承认基督在神的创造里是第一的。
有些教师和神学家不愿说基督是受造之物。他们宣称基督这位神,创造主,不可能是受造之物。但是基督在祂人性的这一面实在是受造之物。圣经清楚且确定的说,基督有分于血肉之体。(来二14。)基督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人岂不是受造之物麽?血与肉岂不是受造之物的成分麽?人性、肉体和血当然都是受造的东西。事实上,说基督不是受造之物几乎等于说基督不是在肉体里来的,就如约壹四章所定罪的。
有些人否认基督是受造之物,乃是出于好意。他们的用意是要维护基督的神性。按照他们的领会,说基督是受造之物就撤除祂的神性以及祂作创造主、全能神的身分。原则上,这就是多西特派所作的。多西特派异端的看法是:耶稣基督不是真人,只不过看来是在肉体里的人。他们教导人说,基督既是圣别的,祂就绝不会有人肉体的污秽。因此,他们教导说,祂的身体不是真的血肉,只不过是短暂的幻像。多西特派持守一种观念,认为物质本身就是邪恶的,所以他们否认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即使多西特派的存心是好的,但他们还是遵循了敌基督者的原则,因为他们否认基督所是的一部分。
不论一个人的用意怎样,是善良或是邪恶,只要他否认基督身位的任何一面,即使也许是无意中这样作,他还是遵循敌基督者的原则。有人也许是好意要高举基督为全能的创造主。因著有这样的用意,他可能不愿意说基督是受造之物。但是圣经启示,就著基督的人性这面说,(人性必定是受造的,)祂乃是受造之物。不仅如此,照著新约,今天基督还是人。但是有些基督徒不信基督现今坐在诸天之上的宝座上乃是人。耶稣基督是神又是人。因为祂是神又是人,所以祂是创造主又是受造之物。
那些遵循传统神学的人,常否认基督所是的三方面。他们否认基督是那灵,否认基督是父,否认基督在受造之物中是第一的。既然敌基督者的原则乃是否认基督所是的某一方面,所以只要是否认这三方面的任何一面,儘管是不知不觉,无意之中作的,也是实行这原则。
如果我们明白甚麽是敌基督者的原则,就会看见有些圣经教师不知不觉的遵循了这个原则。根据约翰一书和二书,凡否认基督身位任何一项的,就是遵循敌基督者的原则。但愿我们对这事实有深刻的印象:敌基督者的原则是首先否认基督所是的一部分,然后以别的顶替基督。
读经:约翰一书四章一至六节。
我们在主恢复里的负担,是要供应三一神作我们的生命并一切,使我们得以享受祂一切的所是。关于这一点,我们是站在那些在我们前面的伟大圣经教师的肩膀上。我们从别人的经历学习了许多。我们研读了召会历史、传记、以及从头几个世纪直到如今那些伟大教师最重要的著作,这一切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当然我们自己也研读圣经。因此,我们确实知道我们在那里,并且我们确信凡主引导我们在这职事里所说的,都是准确的。
因著多年的经历与研读,我们看见根据圣经整体的启示,神的心意是要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使祂能作我们的生命,我们能凭祂而活,作祂的彰显。这是神的心意。神要达成这心意,就必须是三一的。神若不是三一的,若不是父、子、灵,就无法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神要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首先必须将祂自己分赐给我们,将祂自己灌输到我们里面。祂若作不到这一点,就不能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三一神若只是在我们外面,给我们相信、敬拜、并为祂作工,祂就不可能作我们的生命。神要作我们的生命,就必须将祂自己灌输到我们里面;为了完成这灌输,神必须是父、子、灵。
神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目的是要将祂自己灌输到人里面,使人可以成为祂的彰显。神创造人的目的,是要人作祂的容器,享受祂作生命,好彰显祂。但是人堕落了。人堕落以后,神亲自成为人。成为人的乃是子神,不是父神或灵神。然而,子是在父的名里并同著父来的。许多基督徒只强调子来,却忽略子在父的名里并同著父而来的事实。有些神学家甚至说,当神的儿子来的时候,父留在诸天之上。但新约所启示的与这天然、属人的观念相反。新约启示当子来的时候,祂从来没有离开父。主耶稣清楚的说,祂不是独自一人,因为父与祂同在。祂在约翰八章二十九节说,『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祂没有撇下我独自一人。』主在约翰十六章三十二节说,『看哪,时候将到,且是已经到了,你们要分散,各归自己的地方去,留下我独自一人;其实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主在地上生活的期间,父与祂同在。因此,当子来成为人时,祂是在父的名里并同著父来过人的生活。
主耶稣甚至说,当祂在地上为人时,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祂在约翰十章三十八节说,『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可以知道,且一直知道: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然后在约翰十四章十、十一节,当腓力要求祂将父显给他们看,祂回答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麽?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我从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这不仅是父与子同时存在的事,也是父与子互相内在的事。这就是说,父与子存在于彼此的里面。因此,父与子是以互相内在的方式同时存在。因为子同著父并在父的名里而来,又因为祂以互相内在的方式与父同时存在,所以祂称为永远的父。(赛九6。)我们无法将这事分析或系统化。我们不要试图将三一神分析或系统化,我们只当接受圣经中所启示的事实。
你曾否听过,当子来的时候,祂是在父的名里并同著父而来?我们已经说过,有些基督徒有一个印象:当神的儿子来时,祂是独自来的,把父留在宝座上。这些基督徒没有按著圣经受过教导:当神的儿子来作人时,祂是同著父来的。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所以祂能说祂绝不是独自一人,因为甚至在祂受逼迫的时候,父也与祂同在。正如我们从约翰福音所指出的,父是以互相内在的方式与子同在。
那些受传统神学影响的人也许还是以为,当神的儿子来的时候,祂将父留在宝座上。根据这观念,当子在拿撒勒生活,在尽祂的职事时,父是在诸天之上的宝座上观看祂。但约翰福音里关于父与子的启示与这大不相同。约翰一章一节说,『太初有话,话与神同在,话就是神。』藉此我们看见,不仅话,基督,与神同在,并且基督就是神。按照约翰一章十四节,话成了肉体;这就是说,基督成了一个人,神成了肉体。主在祂的教导和传讲里确言,祂在父的名里并同著父而来。祂也告诉犹太宗教徒和祂的门徒,祂不是独自一人,因为父一直与祂同在。不仅如此,祂启示祂的门徒,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因此,说子来的时候将父留在宝座上,完全是不正确的。
当子在地上的时候,祂活在父里面,父也活在祂里面。子从来不说自己的话;祂是说父的话。子从来不作自己的工;祂是作父的工。子从来不寻求自己的荣耀;祂是寻求父的荣耀。所以,在约翰福音里所有的,乃是子同著父的启示。因此,以赛亚九章六节说,那赐给我们的子,称为永远的父。约翰三章十六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不错,神是将祂的儿子赐给我们,但祂儿子的名称为永远的父!有些人试图解释以赛亚九章六节,说子只是称为父,实际上并不是父。何等荒谬!子是同著父并在父的名里而来;祂也活在父里面,并且父活在祂里面。这里有子也有父,因为子是同著父。当然,子与父之间仍然有区别。虽然如此,约翰福音却清楚的启示,子在父里面,父在子里面。所以子能说,『我与父原是一。』(约十30。)
子死在十字架上,并且被埋葬以后,在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这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成了赐生命的灵。这就是约翰七章三十九节所说到的那灵:『耶稣这话是指看信入祂的人将要受的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著荣耀。』现今当我们传福音论到子基督,人相信祂并呼求祂的名时,他们不仅接受了子,也接受了父与灵,因为三者乃是一。子同著父来,灵不仅同著子来,且是子同著父的实际。我们需要清楚,子同著父来,而灵不仅同著子来,且是子的实际。不仅如此,父、子、灵三者都互相内在。这是圣经中所启示的三一神-父、子、灵乃是一神。
今天当三一神临到我们时,祂乃是那灵而来。这灵的运行就是我们里面的膏油涂抹。(约壹二27。)三一神乃是作包罗万有、複合、赐生命的灵住在我们里面,这灵就是在我们里面运行的膏油。我们不是仅仅有三一神的三分之一;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圣灵不是与子和父分开的。我们不该有一种观念,认为三一神的三分之一在我们里面,另外三分之二在诸天之上。整个三一神-那灵作子同著父的实际-住在我们里面作膏抹的油。不仅如此,祂在我们里面不是静止的;反之,祂是活的、运行的、行动的。这就是膏油涂抹,是三一神作包罗万有的灵,在我们里面运行,用神的素质浸透我们。这灵对我们首先是生命,然后成了我们的一切,包括我们的性情、构成、美德、属性、能力、智慧、公义、圣别、救赎、恩慈、谦卑。
我们以上所说的,乃是照著圣经六十六卷,整个神圣启示的中心观点。就这件事而论,约翰一书是约翰福音的延续。约翰福音启示基督已经来为著神的经纶成就一切,现今祂准备好让我们藉著相信来接受祂。我们接受祂以后,就应当爱祂,并且藉著祂的爱来爱弟兄。约翰一书告诉我们如何享受那对我们是神圣生命的三一神。我们享受祂,乃是藉著停留、居住、居留在神圣的交通里。只要我们留在这交通里,我们就会享受是爱与光的三一神。三一神是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享受。
当约翰写第一封书信时,有一些关于基督身位的异端教训。其中一种异端宣称耶稣不是基督。这异端否认耶稣的神格。这样的异端教训抹煞对三一神的享受。
另一种关于基督身位的异端宣称基督是神,但否认祂成为肉体。根据这种异端,基督是神,但不是人。由于智慧派的影响,那些教导这异端的人说,物质本身是邪恶的。这些异端论者接著说,基督是圣别的神,不可能成为肉体。因此,他们宣称基督的肉身仅仅是个幻像。这就是说,他们不信祂有真实的物质身体。这异端也消除对包罗万有之基督的享受。
约翰在这封书信的第二段(约壹二12~27)告诉『孩子们,』(约壹二12,)他们有从那圣者来的膏油涂抹,(约壹二20,)这膏油涂抹在凡事上教导他们。(约壹二27。)约翰似乎是说,『膏油涂抹乃是三一神在你们里面的运行和浸透。这内里的膏油涂抹教导你们一切关于三一神的事。不要听塞林则和他的跟从者,或多西特派的人,他们是假申言者。』不仅如此,这些假申言者是敌基督的,(约壹二18,22,四3,)因为他们反对基督的某方面。他们有一种灵,不是源于神,不是出于神的:『凡灵不承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的,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这灵要来,现在已经在世界上了。』(约壹四3。)
我们在前面几篇信息里已经指出,敌基督的不只一位。凡是反对基督某方面的,就是敌基督的。敌基督的就是反对基督,并以别的事物顶替基督的。
在第一世纪,撒但狡诈的利用塞林则派和多西特派,拦阻基督徒享受三一神,甚至断绝他们对三一神的享受。到了奈西亚会议的时候(主后三二五年),关于三一神似乎是正统的道理已经确立。一般认为奈西亚信经是正统道理的申述,但事实上这信经论到基督的身位并不完全。这信经没有清楚指明,子是在父的名里并同著父而来,甚至称为永远的父。这信经也没有清楚说明,子在祂的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此外,这信经没有说神的灵至终完成于七灵。此外,奈西亚信经没有清楚的陈明基督是神造物的首生者。藉此我们能看见,只有圣经是完全的,没有一种信经是完全的。
仇敌撒但狡诈的试图除去基督在祂身位里所是的一些基本项目。因此,那些遵从信经和传统教训的人,可能只强调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成为肉体。他们也许没有看见基督也是父,是灵,是神造物的首生者。这种狡计是要陈明一位并非包罗万有的基督。但圣经中所启示的基督是包罗万有的。祂是神,又是人。祂是子,是父,又是灵。祂也是创造主和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按照圣经,基督仍然是人,祂有摸得著的属灵身体。(约二十27。)今天在诸天之上宝座上的基督仍然有人性。(太二六64,徒七56。)
基督在神的旧造里是第一的,在复活里,就是在神的新造里也是第一的。(西一15,18。)这包罗万有的一位是我们的能力、智慧、公义、圣别、救赎、生命、生命的供应,也是我们一切属人的美德,包括恩慈、谦卑、忍耐、和温柔。这奇妙的一位是我们的享受、我们的节期、月朔、安息日、食物、饮料、和衣著。圣经中所启示的基督实在是包罗万有的。
因为我们传讲圣经中所启示基督的包罗万有性,有些人就诬告我们教导泛神论。他们宣称我们教导一切事物都是神。这控告完全不实,我们也加以驳正。然而我们的争战不是为著道理,乃是为著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
我们已经看见仇敌的一项狡计是否认基督的某些方面,因而限制了祂,使祂不再是包罗万有的。另一项狡计是否认三一神对我们是主观的,为著给我们经历并享受。他们把神圣的三一仅仅陈述为宗教的客观道理。许多基督徒的宗教是以信经为根据。在某些公会里,每週崇拜时都要背诵使徒信经。许多背诵信经的人对三一神没有经历。对他们来说,神圣的三一仅仅是道理上的信仰。但圣经启示三一神不仅是我们信仰的对象;祂对我们乃是主观的,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我们每天,甚至每时每刻都需要这样经历祂并享受祂。这由林后十三章十四节论到享受三一神的话得著证实。
圣经清楚的启示,三一神经过成为肉体、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复活、升天等过程以后,已经完成于包罗万有的灵,这灵已经来住在我们的灵里。阿利路亚,这奇妙、包罗万有的灵住在我们人的灵里!我们的灵是个小小的器官,然而这灵却住在里面。
人可以比作电晶体收音机。这样的收音机有个接收器,能接收无线电波。收音机只要调得正确,就会奏出音乐。我们可以说我们人就像电晶体收音机,接收器就是我们人的灵。只要我们的接收器调得正确,我们就享受属天的音乐。这个例子说明对三一神的享受,这三一神如今乃是赐生命的灵,住在我们重生之人的灵里。这就是为甚麽我们强调人的灵的重要性。我们乃是凭著我们的灵接触、享受并经历那包罗万有的灵。
照著圣经,我们刚强的见证,我们的主今天不仅是三一神的一部分-祂乃是整个三一神的具体化身,是子同著父且成为灵。今天在我们的经历中,祂就是那灵,是子同著父的实际,作我们的生命,给我们享受。我们明白祂是这样奇妙的一位,就不在意死的道理、虚空的宗教或无意义的仪式。我们所关切的是每天对三一神有经历、有享受。
读经:约翰一书四章一至六节。
约翰在约壹四章一节说,『亲爱的,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证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有许多假申言者已经出来,进到世界里了。』这节清楚的告诉我们,要试证、辨别诸灵。我们不该以为一种特别的教训只是从施教者本身来的。不,每一种教训,不论对错,都是藉著一个灵来的。有不同的教训,也就有不同的灵。因此,我们需要试验诸灵,看牠们的源头是否在于神,看牠们是否出于神。约翰在二节说,凡灵承认耶稣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但他在三节说,凡灵不承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的,因为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
二、三节的『凡灵,』以及一节的『那些灵,』是指由真理的灵所推动之申言者的灵,(林前十四32,)或由谬妄的灵所发动之假申言者的灵。每个申言者,不论是真申言者或假申言者,都有他自己的灵。当真申言者说话时,他的灵是由神的灵所推动。但假申言者说话时,他的灵是由另一个灵,谬妄的灵所发动。因此,需要藉著试证来辨别诸灵,看牠们是否出于神。
我们不该认为教训仅仅是心思与口的事。每一种说话,每一种教训,说话者的灵不是由神的灵所推动,就是由谬妄的灵所发动。这就是说,任何一种道理的讲说,总是来自某一种灵;或是来自神的灵所推动之真申言者的灵,或是来自恶灵所发动之假申言者的灵。
按照约壹四章二节,辨别诸灵的根据,乃是一个灵是否承认耶稣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因为真申言者的灵是由真理的圣灵所推动的,所以这灵承认耶稣神圣的成孕,并且确认祂是生为神的儿子。凡这样的灵必是出于神的。
四章二节的『肉体』一辞非常重要。我们人都是生于肉体而成为肉体,(约三6上,)因此每个人都是肉体。承认耶稣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就是承认祂这位神的儿子神圣的成孕,在肉体里出生。(路一31~35。)这太奇妙了!基督是神藉著圣别的成孕成为肉体来作人。他没有属人的父亲,因为祂是由圣灵成孕的。祂的成孕是圣别的,因为是藉著圣灵完成的。虽然祂是由圣灵成孕,这成孕却发生在童女的腹中。因此祂这位神,成了在肉体里的人。祂的身体不是个幻像,这与多西特派错误的教训相反。祂有真实的身体,物质的身体,在本质上是具体的。祂由圣灵成孕,成为肉体,由童女马利亚所生。因为祂是由圣灵成孕,在肉体里出生,因此圣灵绝不会否认祂是藉著神圣的成孕在肉体里来的。
凡否认耶稣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就是否认祂是由圣灵成孕的。不仅如此,凡弃绝耶稣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就是弃绝祂的人性和祂的为人生活。这样的人也就弃绝基督的救赎。如果基督没有成为真正的人,祂就不会有人的血流出来为著救赎人类。如果祂没有藉著圣灵在童女马利亚腹中成孕而成为肉体,祂绝不能成为我们的代替,被钉十字架,在神面前担当我们的审判。因此,否认耶稣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就是否认祂圣别的成孕、祂的成为肉体、祂的出生、祂的人性、祂的为人生活、以及祂的救赎。新约对这事强调得很清楚:基督的救赎是在祂属人的身体里,并藉著祂的流血而成就的。
凡否认基督的成为肉体,因而弃绝祂救赎的,也就否认基督的复活。如果基督从来没有经过死,祂就不可能进入复活。
否认耶稣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乃是大异端。这异端的教训叫人无法享受神圣的三一。根据新约里神圣三一的启示,子是同著父并在父的名里,在肉体里来的。子被钉十字架,又在复活里成为赐生命的灵。因此,我们有那灵作子同著父的实际。这包括成为肉体、为人生活、藉著流出人的血而成的救赎、在人身体里的死、埋葬、以及复活。这些都是我们对三一神之享受的组成要素,构成成分。任何人如果否认基督的成为肉体,那人就是否认基督圣别的出生、人性、为人生活、藉著钉十字架而成的救赎、以及复活。这完全消除了对真正的神圣三一的享受。约翰知道这事的严重性,因此在他的书信里有四章一至六节,警告信徒需要试证诸灵。
约翰在约壹四章四节接著说,『孩子们,你们是出于神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信徒是出于神的,因为他们是从神生的。(约壹四7,二29,三9。)
四节里孩子们所胜过的是假申言者,(约壹四1,)敌基督者,(约壹四3,)就是教导关于基督身位之异端的人。信徒按著神圣膏油涂抹的教导,(约壹二27,)住在那关于基督神性并祂藉神圣成孕而有之人性的真理中,就胜了他们。
约翰在四节告诉信徒,那在他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那在信徒里面的乃是三一神,祂就是那包罗万有、赐生命、施膏的灵,住在信徒里面,用三一神一切丰富的成分,从里面加强我们。(弗三16~19。)这样一位比那恶灵撒但大得多,也强得多。
『那在世界上的』是那堕落的天使撒但。他是恶灵,霸佔堕落的人类,并在那些组成他世界系统的恶人里面运行。这样一位比三一神小得多,也弱得多。
约翰在五节接著说,『他们是出于世界的;所以他们的讲说乃是出于世界,世人也听从他们。』这节的『他们,』是指假申言者,敌基督的。关于基督身位的异端者和异端的教训,都是出于撒但的世界系统。因此,组成这个邪恶系统的人就听从他们,跟随他们。
约翰在六节作结论说,『我们是出于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出于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使徒、信徒,以及他们所信、所教导关于基督的真理,都是源于神,出于神的。因此从神生、认识神的人(约壹四7)就听从我们,与我们同在。属世的人不是出于神的,因为他们不是从神生的。因此,他们不听从我们。
六节的『从此,』直译为『出于此。』『此』是指五、六节所说的。异端者以及他们由那为谬妄的灵所发动之灵里所说的,都是出于世界;我们以及我们由那为真理的灵所推动之灵里所说的,都是出于神;从这事实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这含示真理的圣灵与我们那说出真理的灵乃是一,谬妄的恶灵与异端者那说出谬妄的灵也是一。
约翰在六节说到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真理的灵就是圣灵,实际的灵。(约十四17,十五26,十六13。)谬妄的灵就是撒但,恶灵,虚假的灵。(弗二2。)四章六节的『真理』是指新约里所启示神圣的实际,这里特别是指关于主耶稣神圣的成为肉体,这是神的灵所见证的。约壹四2。)这实际与恶灵(那否认耶稣神圣成为肉体的敌基督者之灵-约壹四3)的谬妄相对。
我们在前面的一篇信息中曾经指出,敌基督者的原则就是否认基督身位的某方面,并以基督以外的事物来顶替。如果有人否认圣经里所启示基督的某一方面,虽然他可能是不知不觉、无意之中作的,他还是遵循了敌基督者的原则。同样的,如果有人用不是属于基督的事物顶替基督的某一方面,他也是实行敌基督者的原则。
今天基督徒中间的教训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遵循这个原则。比方说,关于神圣三一的传统教训并不完全。不仅如此,这教训使神圣的三一成为与基督徒的经历几乎没有关係的客观道理。有些人教导说,住在我们里面的那位仅仅是灵,代表在诸天之上的子与父。这些是关于神圣三一不准确、不完全之教训的例证。
就目前的情形说,我们赞同许多传统、基要的教训。我们确实相信神创造了整个宇宙,特别是照著祂的形像创造了人;人犯罪堕落了;神爱世人,甚至差祂的儿子来作我们的救主和救赎主,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神的儿子基督从死人中复活,升到诸天之上,现今祂在那里乃是主;圣灵已经被差来叫人信服,在人里面运行,帮助人悔改并相信主耶稣;圣灵使我们行事为人能荣耀神的名。这一切都没有错,但是一点没有论到对整个三一神的享受与经历。
我在弟兄会的时候,他们根据约翰一书教导我要爱人。他们告诉我,神就是爱,基督徒应该效法神来爱人。但是他们没有教导我,这位是爱的神就住在我里面,祂要将祂自己分赐到我的全人里面,并且以祂自己来浸透我,叫我可以在里面享受祂作爱。他们也没有教导我,这爱应当浸透我,直到这爱成为我用来爱人的爱。我从所受的教导,领会神是在宝座上,这位神乃是爱。祂垂顾我们,爱每一个人,现在祂吩咐我们,就是祂的儿女,要爱别人。我不晓得我的爱应当与祂的爱有关係。我只晓得,祂的爱乃是个榜样,供我效法。这两种爱彼此毫不相干。
约翰一书中关于爱的启示与这大不相同。约翰告诉我们神就是爱。这位是爱的神就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住在祂里面。按照约壹三章二十四节,『我们…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乃是由于祂所赐给我们的那灵。』这灵保守我们在那与是爱的神生机的联结里,使这位神成为我们的生命,甚至成为我们的所是。不仅如此,这灵以是爱之神的本质浸透我们。至终,我们全人的组织都要被神爱的素质所构成。这就是说,神圣的爱成为我们,于是我们就自然的来爱人。但我们不是凭著我们自己的爱来爱人;我们乃是凭著神作我们的爱来爱人。这种爱与仅仅凭人的努力,企图效法神的爱有何等大的不同!
今天许多基督徒所有的,大体上是客观的宗教,连同教训和规条。信徒常受劝告和鼓励要行善。但是这教训与神圣的生命没有关联,这生命实际上就是在我们里面的三一神。就这面说,今天基督徒中间的许多教训,虽然是无意的,却都在敌基督者的原则里,或是否认基督的某些方面,或是以别的事物来顶替基督。
我们为人生活中所有的美德,都该是基督自己作三一神的具体化身,从我们里面彰显出来。基督应当是我们的爱、谦卑、恩慈、温柔、忍耐。你能否看见,改良我们行为和性格的教训,导致那住在我们里面活的基督被顶替?保罗能说,『在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基督是保罗的爱、温柔、忍耐和谦卑。基督是保罗人性美德的每一方面。藉此我们看见,我们不该以我们自己的任何事物顶替基督。如果我们以我们自己的行为和性格顶替基督,就著让某些事物顶替基督自己这个意义说,我们乃是在实行敌基督者的原则。
我们都需要将这话应用到自己身上,并且要儆醒,以免在任何一面遵循了敌基督者的原则。如果我们否认基督身位的某一方面,我们就是反对基督,敌挡基督。如果我们在日常生活里有甚麽顶替了基督,我们也是反对基督,敌挡基督。敌基督就是反对基督,也是以别的事物顶替基督。如果我们以我们自己的好性格和行为顶替基督,我们就是在实行敌基督者的原则。实际上,我们乃是在反对膏油涂抹,敌挡三一神在我们里面的运行、工作、和浸透。我们不可敌挡膏油涂抹,我们必须照著膏油涂抹生活。否则我们就会反对基督,或以别的事物顶替基督。
你知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遵循敌基督者的原则麽?我们可能以我们文化和天然生命的东西顶替基督。中国人可能以他们的伦理顶替基督,日本人可能以他们神祕的作法顶替基督,美国人可能以他们那种坦率顶替基督,北欧人可能以他们的保守顶替基督。不论我们属那一个种族,或有那一种文化,我们都可能以我们的文化,或以照著我们的文化而有的日常生活方式顶替基督。这样顶替基督就是实行敌基督者的原则。
约翰一书是论到神圣生命的交通。这就是说,这封书信是说到对三一神的享受与经历。神圣的交通是享受神圣三一的事,因为神圣的生命实际上就是三一神自己。因此,当我们说到神圣生命的交通时,我们实际上是指对三一神的经历和享受。我们已经看过,这种交通,这种享受,是藉著我们里面的膏油涂抹完成的。(约壹二27。)膏油涂抹乃是三一神在我们里面的运行、工作,为要以祂自己浸透我们,使祂成为我们的一切。我信当使徒约翰写这卷书的时候,有这种思想在他的心里。
传统的神学一面可能否认基督所是的某些方面,一面又可能使三一神大体上成为与我们日常基督徒生活无关的道理。因此,这神学可能是照著敌基督者的原则,或是否认基督所是的一部分,或是以别的事物顶替基督。基督可能被宗教、文化、改良的性格或好行为所顶替。那些持守传统神学教训的人,甚至可能不相信基督住在信徒里面。他们可能只相信圣灵是一种能力,启发我们行善。但是这种神学,与神的素质作到我们全人里面,成为我们每日的享受和经历没有关係。藉此我们看见,今天的神学有许多是在敌基督者的原则里。
但是我们的光景如何?在道理上,我们也许没有否认基督身位的任何一面,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我们可能以许多天然、宗教、文化、伦理的事物顶替基督。我们可能以我们的思想和习惯、文化标准、宗教传统、伦理观念等与膏油涂抹无关的事物顶替基督。就这面说,我们可能就是照著敌基督者的原则。虽然我们不反对基督,但是就著以别的事物,甚至以宗教、文化、伦理的美好事物顶替基督这个意义说,我们可能是敌对基督的。
我们需要为著以别的事物顶替基督而悔改。我们需要为著日常生活在敌基督者的原则里,让文化、宗教、伦理和天然观念顶替基督而悔改。我们需要祷告:『主,拯救我们,搭救我们,释放我们脱离一切的顶替。主,带我们回到你的膏油涂抹。我们不要在任何一面敌挡基督,我们不要反对膏油涂抹。主,我们要在膏油涂抹里面,同著、藉著、并凭著膏油涂抹生活行动。我们要凭著我们里面三一神的运行、工作、和浸透生活行动。』这是圣经的启示,这也是今天我们在主恢复里的负担。
读经:约翰一书四章七至十五节。
约壹四章一至六节乃是插进的话,警告信徒要辨别诸灵。这就是说,四章七节是直接接著三章二十四节的。四章七至二十一节是二章二十八节至三章二十四节这段的延伸,进一步强调三章十至二十四节所说过的弟兄相爱,这是住在主里面的生活更高的条件。
约翰在四章七节说,『亲爱的,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出于神的;凡爱弟兄的,都是从神生的,并且认识神。』约翰在这里说,爱是出于神的。这指明当我们爱别人的时候,我们的爱必须是出于神的。我们对弟兄的爱不该出于我们自己,乃该出于神。信徒既是从神生的,并且认识神,就该用那出于神、作神彰显的爱,习惯的彼此相爱。
约翰在七节说,凡爱弟兄的,都是从神生的。使徒在这里所强调的仍是神圣的出生,藉这神圣的出生,神圣的生命已经分赐到信徒里面,供给他们生命的能力以认识神。这神圣的出生是弟兄相爱的基本因素,这爱乃是住在主里面的生活更高的条件。我们已经看过,约翰的著作强调神圣的出生,(约壹三9,四7,五1,4,18,约一12~13,)就是我们的重生。(约三3,5。)藉著神圣的出生,我们得著了神圣的生命,就是永远的生命,(约壹一2,)作神圣的种子种到我们里面。(约壹三9。)出于这种子,神圣生命一切的丰富都从我们里面长出来。藉此我们就住在三一神里面,并在我们为人的生活中活出这神圣的生命。所以,神圣的出生乃是我们基督徒生活的根基。
照约翰在四章七节的话看,凡爱弟兄的,不仅是从神生的,并且认识神。这认识乃是凭著由神圣出生所得著神圣的生命。(约十七3。)这里『认识』一辞也含示经历与享受。没有经历并享受神,我们就无法认识神。这指明对神的这种认识是经历上的,不是客观的知识。我们认识神,因为我们经历过祂,并且正在享受祂。
约翰在八节接著说,『不爱弟兄的,未曾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不认识神就是没有经历祂或享受祂。你若经历并享受了是爱的神,爱必然从你身上出来。
未曾认识神的人,没有那从神圣出生所得神圣生命的认识能力。这样不是从神而生,没有神作生命的人,既不认识是爱的神,就不凭著是爱的神来爱人。
约翰在这卷书里两次告诉我们神就是爱。(约壹四8,16。)这封书信首先说神就是光,(约壹一5,)然后说神就是爱。爱是神素质的性质,是恩典的源头;光是神彰显的性质,是真理的源头。神圣的爱向我们显明,就成为恩典;神圣的光照耀在我们身上,就成为真理。二者在约翰福音里,就是这样显明了出来。在那里,我们藉著子的显现得著恩典和真理。(约一14,16~17。)如今在约翰的书信里,我们在子里来到父面前,摸著恩典和真理的源头。这些源头,爱与光,乃是父神自己,藉著我们住在子里面,(约壹二5,27~28,三6,24,)作了我们在子里并在与父神圣生命的交通(约壹一3~7)中,更深、更细的享受。
『神就是爱』一辞,就像『神就是光』(约壹一5)和『神是灵,』(约四24,)不是隐喻,乃是叙述。在性质上,神是灵,是爱,也是光。灵是指神人位的性质,爱是指神素质的性质,光是指神彰显的性质。爱与光都与神是生命有关,这生命是属于灵的。(罗八2。)神、灵和生命,实际上乃是一。神就是灵,灵就是生命。在这样的生命里,有爱也有光。神圣的爱向我们显明,就成了恩典;神圣的光照在我们身上,就成了真理。约翰的福音书启示主耶稣将恩典和真理带给我们,使我们得著神圣的生命;(约三14~16;)约翰的书信揭示神圣生命的交通,把我们带到恩典和真理的源头,就是神圣的爱与神圣的光。在他的福音书里,是神在子里到我们这里来作恩典和真理,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约一12~13;)在他的书信里,是我们这些儿女在父生命的交通里,往父那里去,有分于祂的爱与光。这是对神圣生命更往前、更深入的经历。我们在约翰的福音书里,因著信入子,接受了神圣的生命,接著就该在他的书信里,藉著这生命的交通,继续享受这生命。
约翰在四章九节接著说,『神差祂的独生子到世上来,使我们藉著祂得生并活著,在此神的爱就向我们显明了。』我们在这节看见神差子来的心意和目标;神差子来,使我们藉著祂得生并活著。我们若没有藉祂得著生命,就无法藉祂活著。神差祂的儿子来,我们已经接受祂作生命,所以现今我们藉祂活著。
约翰在九节说,在此神的爱就向我们显明了。向我们,直译,在我们身上,意即在我们的事上,或,关于我们。神差祂的儿子到世上来,使我们藉著祂得生并活著,在此,神那更卓越、更高尚的爱就向我们显明了。
约翰在四章九节说,神差祂的独生子到世上来。这里的『世上,』原意『世界,』指堕落的人类所在的地方,与提前一章十五节者同。我们堕落的人,不仅在性情和行为上是罪恶的,(罗七17~18,一28~32,)并且在我们的灵里也是死的。(弗二1,5,西二13。)神差祂的儿子到世上来,不仅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使我们得著赦免,(约壹四10,)也作了我们的生命,使我们能藉著祂活著。在神的爱里,神的儿子不仅用祂的血救我们脱离罪,(弗一7,启一5,)更用祂的生命救我们脱离死。(约壹三14~15,约五24。)祂不仅是神的羔羊,除去我们的罪,(约一29,)也是神的儿子,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约三36。)祂为我们的罪死了,(林前十五3,)使我们在祂里面得著永远的生命,(约三14~16,)并且因祂活著。(约六57,十四19。)在此,神的爱,就是祂的素质,便显明出来了。
约翰在四章十节说,『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在此就是爱了。』『此』是指上述的事实: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在这事实里,有神更卓越、更高尚的爱。
平息的祭物,是指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将自己当作祭物献给神,(来九28,)不仅为著救赎我们,更为著满足神的要求,平息我们与神之间的关係。因此,祂是我们在神面前平息的祭物。
我们在四章九节看见,神差祂的儿子,使我们藉著祂得生并活著。我们在四章十节看见,神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我们将这两节摆在一起思想,就看见神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平息的祭物,并不是目标,而是达到目标的手续。目标乃是叫我们得著生命,并藉著祂儿子活著。神差祂儿子,为我们作平息的祭物,用意乃是要我们藉著祂儿子得著生命并活著。
约翰在四章十一节接著说,『亲爱的,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这是用神的爱爱人,如同神爱我们一样。
四章十二节说,『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祂的爱也在我们里面得了成全。』『见过神』这辞指明,我们若用神的爱彼此相爱,如同神爱我们一样,我们就在祂的素质上彰显祂,别人就能在我们身上看见祂素质的所是。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但我们若用神这爱来彼此相爱,我们就将神显明出来了。因为神在我们的彼此相爱中显明出来,别人就能在这爱中看见神。
约翰在十二节说,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彼此相爱是我们住在神里面的条件,(约壹四13,)我们住在神里面又是祂住在我们里面的条件。(约十五4。)因此,我们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祂的爱也在我们里面得以成全而显明出来。
二章五节里神的爱,乃是神的爱在我们里面成为我们向著祂的爱,我们乃是用这爱爱祂。在四章十二节祂的爱,乃是神的爱在我们里面成为我们向著彼此的爱,我们乃是用这爱彼此相爱。这指明我们该接受神的爱作我们的爱,用以爱神并彼此相爱。
约翰在四章十二节也说到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了成全。神的爱在神自己里面已经得了成全,但现在这爱需要在我们里面得著成全,这需要神的爱成为我们的经历。神的爱若留在神里面,这爱要在神自己里面得著成全。但是当这爱成为我们的经历和享受,这爱就要在我们里面得著成全。那已经在神里面得了成全的爱,需要藉著我们对这爱的享受,在我们里面得著成全。
四章十二节的『成全』一辞,原文意完整,成就,完成。神的爱在神自己里面是完全且完整的。然而,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必须在祂的彰显上得著成全、得著完成。神差祂的儿子来作我们平息的祭物和生命,在此神的爱就向我们显明了。(约壹四9~10。)然而,我们若没有用向我们显明的这爱彼此相爱,就是说,我们若没有用神爱我们的爱彼此相爱以彰显这爱,这爱就没有完全且完整的彰显出来。我们在生活中习惯的用神的爱彼此相爱以彰显这爱,这爱就要在牠的彰显上得著成全、得著完成。我们在神的爱里彼此相爱的生活,乃是这爱在我们里面在牠的彰显上的成全与完成。这样,别人就能在我们那在神爱里的生活中,看见神在祂爱的素质里彰显出来。
约翰在四章十三节说,『神已将祂的灵赐给我们,在此就知道我们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在此』二字的意思是,神已将祂的灵赐给我们,我们从这事实就知道我们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神所赐住在我们里面的那灵,(雅四5,罗八9,11,)乃是我们灵中的见证人,(罗八16,)见证我们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里面。这居住的灵,就是内住的灵,乃是我们与神互相居住、互相内住的元素和范围。他使我们确信,我们与神是一,彼此居住,且互相内住。这由我们的生活,就是习惯的彰显神爱的生活,得著证明。
约翰在十三节指明,我们可以知道我们住在神里面。住在神里面就是居住在祂里面,留在我们与祂的交通里,使我们经历并享受祂住在我们里面。这就是凭实行神的义和神的爱的生活,照著神圣的膏油涂抹,(约壹二27,)实行与神是一。这完全是藉著包罗万有、複合之灵的运行,这灵居住在我们的灵里,又是神圣膏油涂抹的基本元素。
约翰在十三节还说,『神已将祂的灵赐给我们。』『将祂的灵,』直译,将出于祂的灵的。神已将出于祂的灵的赐给我们。这很像,也是重複三章二十四节的话,那里证明这话的意思不是说,神已将祂灵里的一些东西赐给我们,就如林前十二章四节所说不同的恩赐;乃是说神将祂的灵本身,就是那包罗万有的恩赐(徒二38)赐给我们。出于祂的灵的,这说法含示神所赐给我们的灵,乃是全备供应、没有限量的。(腓一19,约三34。)藉著这全备供应、没有限量的灵,我们就有充分的确据,知道我们与神是一,并且我们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
我们思想四章十一至十三节的时候,就看见我们绝不该教导圣徒用他们自己天然的爱,用神自己以外的爱来爱人。相反的,我们都需要看见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住在祂里面。这是一件互相内在、调和、生机联结的事。神不仅在我们里面,祂更住在我们里面,居住在我们里面。藉著这种调和,这种生机的联结,祂就成为我们,我们也成为祂。所以,神既是爱,这爱就成为我们的构成。因为我们成为祂所是的,我们对人的爱实际上就是神自己,我们乃是用神这爱来爱人。因为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住在祂里面,所以我们用神自己这爱来爱人。
约翰在四章十四节接著说,『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现在又作见证的。』这里的世人,指堕落的人类,与约翰三章十六节者同。
父差子作我们的救主是外在的行动,使祂能藉著我们承认子而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住在祂里面。(约壹四15。)使徒看见这事,并且作见证;这是外在的见证。此外,神向著我们内在的行动,乃是差祂的灵居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的内在证据。(约壹四13。)
使徒约翰在四章九、十、十四节三次说到神差祂的儿子。神差祂的儿子,使我们藉著祂得生并活著;神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神也差子作世人的救主。
约翰在四章十五节说,『凡承认耶稣是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父神差遣祂的儿子作世人的救主,目的在使人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而相信祂,这样神就能住在他们里面,他们也能住在神里面。但异端的塞林则派不承认这事;因此,他们没有神住在他们里面,他们也没有住在神里面。凡承认这事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他就在神圣的生命与性情里与神成为一。
我们也许以为约翰会说,凡承认耶稣是神儿子的,罪就得著赦免,或有永远的生命。然而,约翰在这里说,凡承认耶稣是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我们传福音的时候,该用这一节。我们该告诉人,他们若相信主,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他们的罪就要得著赦免,并且他们要得救。我们也该告诉人,他们若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神就要来到他们里面,并住在他们里面,他们也能住在神里面。这是最高的福音传讲。你曾这样传过福音麽?我们传福音的时候,要告诉人,他们若相信主耶稣,承认祂是神的儿子,神要来到他们里面,住在他们里面,他们也要住在神里面。
读经:约翰一书四章十六节至五章三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约壹四章十六节至五章三节,这是论到神圣出生的美德以实行神圣的爱,末了的一篇信息。
约翰在四章十六节说,『神在我们身上的爱,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约翰在这里说,神在我们身上的爱,我们也知道也信。这爱就是神差子作我们救主的爱。(约壹四14。)
约翰在四章十六节把『知道』放在『信』之前,这是很有意义的。我们在前一篇信息曾指出,这种知道包含经历和享受。照四章十六节看,我们是知道了然后相信,这事实指明我们是先经历并享受,然后相信。然而,我们的观念可能是:我们先相信然后经历。然而,我们对神的爱若没有多少经历和享受,我们就无法深信这爱。但我们在享受并经历这爱以后,就必定相信神在我们身上的爱。
『在我们身上,』意即在我们的事上,或,关于我们。所以,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关于我们所有的爱。
约翰在四章十六节又说,『神就是爱。』神就是爱,这已经在神差祂儿子作我们救主和生命的事上显明了出来。(约壹四9~10,14。)
约翰在四章十六节说,住在爱里面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住在爱里面,就是过著习惯的用这爱爱别人的生活,使神能在我们身上得著彰显。住在神里面,就是过著以神自己作我们里面内容和外面彰显的生活,使我们能绝对的与祂是一。神住在我们里面,就是在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并在外面作我们的生活:这样,祂就能实际的与我们是一。
在约壹四章十六节,我们看见我们与神之间有生机的联结。这生机的联结由『在…里面』这辞所指明。很有趣的是,约翰不说神就是爱,住在神里面的,就住在爱里面。他乃是说住在爱里面的,就住在神里面。在我们看,前者好像较合逻辑。但后者更实际并真实。说我们住在爱里面,就住在神里面,意思就是我们所住在其中的爱就是神自己。这指明我们对别人的爱该是神自己。我们若住在那就是神自己的爱里面,我们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里面。
约翰在四章十七节继续说,『在此,爱在我们便得了成全,使我们在审判的日子,可以坦然无惧;因为祂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我们住在那是神的爱(约壹四16)里面,神的爱就在我们里面得了成全,也就是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的显明,使我们在审判的日子,可以坦然无惧。(约壹四18。)
约翰在四章十七节说到神的爱在我们得了成全。成全一辞,原文意完整,成就,完成。神的爱在神自己里面本身是完全且完整的,但这爱仍需要在我们里面得以成全。要叫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成全,我们需要经历这爱。神的爱是在我们的经历中得以成全的。
约翰说神的爱若在我们里面得了成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坦然无惧一辞,原文意放胆讲论,有自信。三章二十一节的坦然无惧是叫我们在与神的交通中接触神;四章十七节的坦然无惧是叫我们在基督回来时,有胆量面对祂审判台前(林后五10)的审判。(林前三13,四5,提后四8。)基督审判台前的审判不是叫我们永远沉沦或永远得救,乃是叫我们得赏赐或受刑罚。我们若用神这爱爱弟兄,当基督在祂审判台前审判祂的信徒那天,我们就会坦然无惧。
约翰在四章十七节指明,『因为祂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祂』与三章三节、七节者同,乃是指基督。祂曾在这世上活出神就是爱的生活,如今祂是我们的生命,使我们能在这世上活出同样爱的生活,与祂所是的一样。
『世上,』如在四章一节的世界,不是指宇宙或这地,乃指地上人类的社会,就是组成属撒但之世界系统的人。
约翰在十八节接著说,『爱里没有惧怕,完全的爱把惧怕驱除,因为惧怕含有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成全。』这节的头一句直译是:『惧怕并不在爱里。』『惧怕』不是指惧怕得罪神,并受神审判,(彼前一17,来十二28,)乃是指惧怕我们已经得罪神,要受神的审判。『爱』是指前节所说得了成全的爱,就是我们用以爱别人之神的爱。完全的爱就是我们用神的爱爱人,而在我们里面得了成全的爱。这样的爱把惧怕驱除,使我们不怕主再来时会受祂的刑罚。(路十二46~47。)
约翰在四章十八节告诉我们,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成全。这意思就是惧怕的人没有活在神的爱里,使神的爱在他里面得以完全的显明。
约翰先在四章十二、十七节说,神的爱需要在我们里面得以成全。然后他在四章十八节说到在爱里得成全。这指明我们与神圣的爱有了调和。爱在我们里面得成全的时候,我们就在爱里面得了成全,因为我们成了爱,爱也成了我们。
四章十九节说,『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神先爱我们,将祂的爱注入我们里面,并且在我们里面产生出爱来,使我们能用这爱爱神,并爱众弟兄。(约壹四20~21。)四章二十节说,『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凡习惯恨弟兄的,就证明他不是住在神圣的爱里,也不是住在神圣的光中。(约壹二9~11。)我们住在主里面,就住在神圣的爱里,也住在神圣的光中,我们就不恨弟兄,反倒习惯爱他们,在神圣的光与神圣的爱里活出神圣的生命。
约翰在四章二十一节说,『爱神的,也当爱他的弟兄,这是我们从祂所受的诫命。』这里的诫命乃是弟兄相爱的诫命。(约壹二7~11,约十三34。)约翰在这里所写的可以简单概括如下:神就是爱,我们若住在神里面,就会用祂作我们的爱来爱弟兄。这是约翰在这些经节里的基本思想。
约翰在五章一节接著说,『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生的;凡爱那生他的,也爱从祂生的。』智慧派和塞林则派不相信耶稣和基督乃是同一位。因此他们不是神的儿女,不是从神生的。然而凡信那人耶稣是基督,是神成肉体的,(约一1,14,二十31,)都是从神生的,已经成为神的儿女。(约一12~13。)这样的人爱生他的父神,也爱从同一位父所生的弟兄。这说明、证实、且加强了前面经文中的话。(约壹四20~21。)
五章一节指明弟兄相爱实际上是三角关係的爱,就是包括三方的爱。我们神的儿女从祂而生,必定爱我们的父,就是那位生了我们的。然后,照著五章一节,我们若爱那生我们的父,也会爱那些从祂生的。这里有三角关係的爱,这爱包括神、我们自己并神所生的。这个三角关係的爱,乃是在与那是爱的神生机的联结里。
约翰强调神圣的出生。(约壹二29,三9,四7,五l,4,18。)我们怎麽可能爱神又爱人?只因为我们有神圣的出生,这事纔有可能。我们已经从神生,由祂而生,因著这个出生,我们就能爱别人。我们已经指出,这是三角关係的爱。所以,这三角关係的爱与神圣的出生有关。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生的。现在我们不仅爱生我们的那位,就是生我们的父,也爱从祂生的。这就是五章一节所启示,与神圣的出生有关的三角关係的爱。
约翰在五章二节接著说,『我们若爱神,并行祂的诫命,在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爱神并实行祂的诫命,乃是我们爱神儿女的先决条件。这是基于神圣的出生与神圣的生命。
约翰在五章二节说到行主的诫命。『行』字原文指因著住在一些事里而习惯且持续的行那些事;因此,这字用在这封书信里是实行的意思。这字用在约壹一章六节,二章十七节、二十九节,三章四节(二次)、七节、八节、九节、十节、二十二节,以及这里的五章二节。
五章三节是这一段的结语:『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担的。』这里的爱字,原文是指那比人的情爱更卓越、更高尚的爱。这封书信只用这字及其动词说到爱。这里神的爱是指我们对神的爱,是由祂在我们里面的爱所产生的。
约翰在五章三节说,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担的。遵守神的诫命,构成我们对祂的爱,并且是我们爱祂的证据。『难担』一辞原文直译是沉重的。对于神圣的生命连同祂的能力,神的诫命不是沉重的。
在这些经节里,约翰实际上是说到神圣生命之交通的结果。当我们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就是说,在对三一神的享受里,这享受就有一种流出或结果。享受三一神的结果就是神圣的爱。当我们享受三一神时,这享受就产生神圣的爱。这样的结果必定会从这享受出来,我们自然就用这神圣的爱爱人,特别是爱所有在生机上联于生我们之父的。我们已经从这位父所生,也有许多人从祂而生。我们若享受祂,结果我们就会爱祂所有的儿女。所以,爱弟兄乃是享受三一神的结果。
这封书信所启示的三一神不仅是生命、光和爱,祂也是包罗万有的灵。这灵住在我们里面,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可以享受三一神。我们享受三一神,祂的素质就成了我们的所是。结果,我们就有生命、光和爱,并且我们凭这生命、在这光和爱中活著。我们自然的过一种爱神儿女的生活。这是约翰在这封书信里的思想。
然而,我们读约翰一书的时候,对爱弟兄可能没有这种领会。我们也许只看见约翰一书告诉我们神就是爱,并且嘱咐我们要彼此相爱。于是我们可能想用天然、宗教、道德的方法来爱人,模倣神的爱。在我们人的性情里,有这样去爱的倾向。但这种爱可能是道德的,天然的,甚至是文化的。
许多人都受过教导要爱人,对人要仁慈。许多基督徒当然也受到这种教训的影响。但这些基督徒可能没有看见这封书信里膏油涂抹的事。他们可能没有看见在他们里面有神圣的运行、工作并浸透。他们可能强调教训,而没有强调内里的膏油涂抹。『膏油涂抹』是这封书信的钥辞,这辞含示今天三一神乃是在我们里面运行的複合之膏。这膏包括三一神所已经经过的过程:成为肉体、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这过程的所有步骤都是这複合之膏的成分。
膏油涂抹就是这膏的效用。这意思就是,这膏的效用是用三一神来膏抹我们。所以,膏油涂抹是用父、子、那灵、成为肉体、人性、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来膏抹我们。因此,我们被我们里面包罗万有之灵的运行膏抹,就是抹上这一切的元素。这意思就是,複合之膏的不同元素被膏抹到我们全人里面了。油漆的元素怎样涂抹到所漆的物件上,神圣的油漆,就是包罗万有之灵的元素,也照样分赐给我们全人。
正如膏油涂抹这辞所指明的,使徒约翰在这卷书中的教训非常主观,和我们与三一神生机的联结有关。今天许多基督徒强调客观的道理,神的经纶却强调膏油涂抹。我们里面的膏油涂抹正在用三一神所是、所作、以及所得著并所达到的一切,来浸透我们。
约翰一书所陈明的是主观的启示,但那些被道理、信条、客观信仰霸佔的人,却忽略主观的启示,甚至定罪我们教导这个。我们关于膏油涂抹的教导,也许与传统的教导不同,但这确实是合乎圣经的。这教导即使与传统的教导不同,却与圣经所启示的没有两样。');
我们看过了这封书信一章一节至五章三节,就能看见这卷书所启示的全然与膏油涂抹有关。我们需要记住膏油涂抹是甚麽。膏油涂抹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在我们里面的运行、工作、浸透,作我们的生命、生命供应、享受并一切。这完全实化在神圣生命之交通里的膏油涂抹,乃是这封书信的主题。
读经:约翰一书五章四至十三节。
在约壹二章二十八节至五章二十一节,我们看见神圣出生的美德。首先,二章二十八节至三章十节上说到实行神圣的义。然后三章十节下至五章三节说到实行神圣的爱。我们要实行神圣的义,就需要一个基础,这基础就是神圣的出生。我们也需要一个凭藉,这凭藉就是神圣的生命。我们照著神圣的膏油涂抹,住在神圣的交通里,藉此实行神圣的义。我们要实行神圣的爱,就需要神圣的生命作神圣的种子,也需要神圣的灵。(约壹三10下~24。)然后我们需要试证诸灵,(约壹四1~6,)也需要那是至高之爱的神,以及全备的灵。(约壹四7~五3。)
神的经纶是要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为此,我们需要从祂而生,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神圣的出生。这神圣的出生将神圣的生命连同神圣的性情带到我们里面。我们这些从神生的人,现今有三一神作膏油涂抹,在我们里面运行并工作。一天过一天,我们需要照著这膏油涂抹居住、住留在三一神的享受里。我盼望我们对这事实都有深刻的印象,就是三一神正在将祂自己作到我们这人里面。我们有祂那神圣的生命连同神圣的性情,作神圣的膏油涂抹,在我们里面运行并工作。现在我们只需要照著这神圣的膏油涂抹住在祂里面。
我们在本篇信息里要来看神圣出生的美德以胜过世界、死、罪、魔鬼和偶像。(约壹五4~21。)我们胜过这些消极的事物,不是凭著我们自己、我们的所是、或我们所能作的,乃是凭著在子里的永远生命。胜过世界、死、罪、魔鬼和偶像,当然是神圣出生的一项美德。我们在本篇信息里要来看约壹五章四至十三节,这段话启示,我们能实际经历到胜过这五类消极的事物,乃是凭著在子里的永远生命。
约翰在五章四节说,『因为凡从神生之物,就胜过世界,胜过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凡从神生之物,』指每个从神生的人。但这样的说法,该是特指重生之人的灵,就是由神的生命所重生的部分。(约三6。)重生信徒的重生之灵不犯罪,(约壹三9,)并且胜过世界。他神圣的出生带著神圣的生命,乃是这种得胜生活的基本因素。
约翰的福音和书信都强调神圣的出生;(约一13,三3,5,约壹二29,三9,四7,五1,4,18;)藉这出生,神的生命得以分赐到在基督里的信徒里面。(约三15~16,36,约壹五11~12。)这带来神圣生命的神圣出生,乃是一切关于神圣生命之奥祕-就如神圣生命的交通,(约壹一3~7,)神圣三一的膏油涂抹,(约壹二20~27,)住在主里面,(约壹二28~三24,)以及实行神圣的真理、(约壹一6、)神圣的旨意、(约壹二17、)神圣的义、(约壹二29,三7、)并神圣的爱,(约壹三11,22~23,五1~3,)以彰显神圣人位(约壹四12)的神圣生活-的基本因素。神圣的出生带著神圣的生命,也是约壹五章四至二十一节这段话的基本因素。这神圣的出生向神所生的信徒保证,使他们对神圣生命的能力与美德有把握。
重生的信徒既有神圣生命的能力胜过世界,胜过属撒但有能力的世界系统,神的诫命对他们就不是沉重、难担的。(约壹五3。)
重生乃是确实且专特的发生在我们的灵里。约翰三章六节说,从那灵生的,就是灵。这指明重生发生在我们的灵里。我们的灵既已蒙了重生,就不能犯罪。相反的,我们的灵能胜过一切消极的事物。
我们的灵已经由神圣的生命所重生,这就是说,神圣的生命已经分赐或注入到我们的灵里。但我们的身体还没有得著重生,我们的魂还留在神的生命之外。为这缘故,我们一旦在我们的灵里蒙了重生,就应当住在神圣的生命里,好叫这生命有自由的通道,扩展到我们的魂里。神圣的生命从我们重生的灵扩展到我们的魂里,在我们这人里面产生新陈代谢的改变,这种改变在新约里称为变化。藉此我们看见,我们在灵里重生以后,需要神圣的生命浸透我们的魂,使我们里面的人变化,就是使我们的魂有新陈代谢的改变。至终时候将到,我们的身体要被神圣生命的大能改变形状,成为荣耀的身体。
我们人类有三部分:灵、魂、体。在神的救恩里有三个步骤:重生、变化、改变形状。我们相信主耶稣的时候,重生就在我们的灵里发生。现今我们若住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这就给神圣的生命开了路,得以扩展到我们的魂里,变化我们里面之人的各部分。当主耶稣回来的时候,祂要将我们的身体改变形状,我们就要完全在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荣耀里。
今天我们的魂和身体都带给我们麻烦。我们若不住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我们的身体和魂就要为难我们。讚美主!我们有个盼望,我们麻烦的身体要改变形状。我们也感谢主,在我们的魂里有变化。所有的信徒已经经历了神救恩的初阶,就是重生。藉著重生,神圣的出生,我们得著了神圣的生命,就是在子里面永远的生命,这永远的生命实际上就是子自己。
根据约壹五章四节所说,凡从神生之物,就胜过世界。我们已经看见,『凡从神生之物』是指人的灵。所以,胜过世界的乃是重生之人的灵。在胜过世界这件事上,我们不该信靠我们自己的能力或努力。我能从经历中见证,我们需要信靠我们的灵。我们的灵足能胜过撒但与世界那邪恶的系统,但我们在自己里面无法胜过世界。我们运用我们的灵,停留在我们的灵里,且凭著我们的灵生活行动,我们的灵就有生命的能力胜过一切消极的事物。这就是为甚麽我们需要运用我们的灵与主有交通,并且为著享受主有祷告。我们也需要运用我们的灵,呼求主名并祷读主话。这种操练激发我们灵里的能力以胜过世界。
有能力胜过邪恶、属撒但之世界的,乃是我们灵里神圣的生命。我们被试诱包围著,甚麽能胜过试诱?我们灵里神圣的生命能胜过试诱。我们都需要看见,我们的灵与神圣的生命调和,这灵是能胜过世界的器官。
约翰在五章四节下半说,『胜过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这是指信耶稣是神的儿子,(约壹五5,)使我们从神而生,得著神圣生命的信,藉著这信我们就能胜过撒但所组织并霸佔的世界。
实际上,我们所信靠的,不该是我们的信本身。信的本身并不胜过世界。我们的信带我们进入一种生机的联结,胜过世界的乃是这种生机的联结。信并不直接胜过世界。我们可以用打开电流的开关作例子来说明。打开开关的行动不是电力本身,乃是凭藉,藉此电器就被带进与电的联结里。同样的,我们可以说,信是凭藉,让我们『打开开关』与三一神相通。藉著相信主耶稣,我们被带进与三一神生机的联结里;我们『打开开关』与祂相通,然后由信所产生的这种联结就胜过世界。
约翰在五章五节接著说,『胜过世界的是谁?不就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麽?』这样的信徒乃是从神而生,并得著神圣生命的人。(约一12~13,三16。)这神圣的生命加给他力量,使他胜过由撒但加力推动的邪恶世界。智慧派和塞林则派并非这种信徒,他们仍是撒但邪恶系统下可怜的受害者。但我们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这带我们进入与子(三一神的具体化身)生机的联结里。乃是这在子里与三一神生机的联结,胜过了世界。
约翰在五章六节接著说,『这藉著水与血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凭著水,乃是凭著水,又凭著血;并且作见证的就是那灵,因为那灵就是真理。』这耶稣基督来作神的儿子,使我们从神而生,并得著神圣的生命。(约十10,二十31。)神乃是在祂儿子里面,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约壹五11~13。)拿撒勒人耶稣被证实为神的儿子,乃是凭著祂受浸时所经过的水,(太三16~17,约一31,)凭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约十九31~35,太二七50~54,)也是凭著祂所赐那没有限量的灵。(约一32~34,三34。)凭这三样,神已经见证耶稣就是所赐给我们神的儿子;(约壹五7~10;)我们因信入祂的名,就在祂里面得著永远的生命。(约壹五11~13,约三16,36,二十31。)受浸的水藉著埋葬旧造的人,了结了他们;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救赎了神从旧造中所拣选的人;并且那灵,就是真理,也就是生命里的实际,(罗八2,)使那些神用祂的生命所重生,从旧造中赎出来的人有新生的起头。这样,他们从神而生,成为神的儿女,(约三5,15,一12~13,)活出实行真理、(约壹一6、)神的旨意、(约壹二17、)神的义、(约壹二29、)并神的爱,(约壹三10~11,)使神得著彰显的生活。
约翰在五章六节说,那灵作见证,因为那灵就是真理。那灵,就是那真理、实际的灵,(约十四16~17,十五26,)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在祂里面有永远的生命。藉著这样的见证,祂便将神的儿子分赐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西三4。)六节的真理是指神的儿子基督一切所是的实际。(约十六12~15。)
五章七、八节说,『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归于一,亦即归于在他们见证中的那件事、那个点或那个目的。
五章六至八节说,神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神用三个步骤见证这事:凭著水、凭著血、凭著那灵。水是指主耶稣的受浸。根据四福音的记载,主从水里上来,天立刻开了,有声音宣告祂是神的爱子。那是神见证耶稣基督是祂的儿子,这乃是凭著水、凭著受浸所作的见证。三年半之后,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流出祂的血。主死了以后,有人站在十字架旁边见证祂是神的儿子。那是神凭著血见证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在这之后有那灵的见证。基督在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
我们若仔细读约壹五章六节,就会看见主耶稣藉著水与血而来,但这一节没有告诉我们祂藉著那灵而来。然后七、八节清楚告诉我们,作见证的有三,就是那灵、水与血。基督乃是藉著水、藉著血、并成为那灵而来。祂当然不是成为水或血而来,祂乃是至终在复活里成为那灵而来。不仅如此,照六节看,基督是凭著水,又凭著血而来。但这一节没有说祂是凭著那灵而来。这一节论到那灵有『就是』的思想,因为这一节告诉我们:『作见证的就是那灵。』所以,我们需要清楚看见,基督乃是藉著水、藉著血、并成为那灵而来。
『藉著水与血,』是指祂职事开始的受浸,以及祂职事末了的钉十字架。在这之后,基督在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因此祂成为那灵而来。神的儿子藉著水与血而来,就是藉著祂的受浸与钉十字架而来。我们也可以说,祂是凭著水,又凭著血而来。然后,祂不是藉著那灵或凭著那灵而来,乃是成为那灵而来。
受浸的水了结旧造,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救赎凡神从旧造中所拣选的。然后那灵来了,使神所拣选并救赎的人有新生的起头。所以,这里有了结、救赎、并使人有新生的起头。我们是旧造,已经被了结;但我们是神所拣选的人,首先蒙了救赎,然后有新生的起头,成为新造。这新造是神儿女的组成。
耶稣基督凭著了结、救赎、使人有新生的起头这三个步骤,不仅已经被证实为神的儿子,也已经进到我们里面。藉著祂受浸的水、藉著祂十字架的血、并成为那灵,基督已经被证实为神的儿子。祂也凭著这三个步骤进到我们的灵里。这就是说,凭著了结、救赎、并使人有新生的起头,现今基督就在我们里面。阿利路亚,我们是被了结、蒙救赎、且有了新生起头的人!我们不再是旧造,乃是新造,带著新的出生和新的生命。因为我们是神的儿女,我们就有生命的能力以胜过世界和一切消极的事物。
约翰在五章九节接著说,『我们若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大,因为这是神为祂儿子所作的见证。』这里神的见证,乃是那凭著水、血与那灵,说出耶稣是神儿子的见证。这见证比人的见证更大。
十节说,『信入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里面。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他不信入神为祂儿子所作的见证。』神为祂儿子作见证,使我们可以信入祂的儿子,并得著神圣的生命。我们若信入祂的儿子,我们就领受祂的见证,且有祂的见证在我们里面;否则,我们就是不信入祂所作的见证,将祂当作说谎的。
约翰在五章十一、十二节接著说,『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这生命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神的见证不仅说出耶稣是神的儿子,也说出祂将那在子里的永远生命赐给我们。祂的儿子乃是祂赐给我们永远生命的凭藉,这永远的生命就是祂对我们的目标。因为生命是在子里面,(约一4,)并且子就是生命,(约十一25,十四6,西三4,)所以子与生命乃是一,是分不开的。
我们若有神的儿子,就有永远的生命,因为永远的生命是在子里面。我们可以说,子是永远生命的容器。我们藉著相信子而接受子,就有永远的生命。
我们可以说,永远的生命,神圣的生命,是我们基督徒生活的『资本。』这永远的生命实际上就是子,子乃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藉此我们看见,永远的生命是三一神。现今三一神乃是膏油涂抹,在我们里面运行并工作。这膏油涂抹也是永远生命的运行。永远的生命不是一样东西,乃是一个人位,就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现今这人位在我们里面运行,用祂自己,就是用永远的生命连同这生命的素质(三一神自己)膏抹我们。三一神是永远生命的内容,素质。所以,永远的生命膏抹我们,乃是用三一神来膏抹我们。这给我们基础与凭藉,叫我们的生活实行神圣的义,实行神圣的爱,胜过世界、死、罪、魔鬼和偶像。
孔子教导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但神新约的经纶教导人,永远的生命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这生命用三一神的素质膏抹我们。至终,藉著不断的膏抹,我们要在生命和性情上与三一神一样,祂的素质要成为我们的素质,使我们和祂一样。然后我们所过的生活,就要满了义和爱,并且自然胜过世界、死、罪、魔鬼和偶像。我们不需要努力去过这种生活,只要我们照著膏油涂抹住在永远生命的交通里,我们就自然的实行义和爱,同时胜过一切消极的事物。
约翰在五章十三节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入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晓得自己有永远的生命。』经上所写的话,乃是那些信入神儿子之名的信徒,有永远生命的确据。我们凭信而接受永远的生命乃是事实,圣经上的话就是这事实的确据;这些话是我们永远救恩的契据。藉此我们有了确据和凭质,知道只要我们信入神儿子的名,就有永远的生命。
圣经的话乃是永远生命的凭质。圣经也是我们救恩的契据,这就是圣经称为约或遗命的原因。我们不仅有永远生命的事实,我们还有凭质、保证、契据,证明我们有永远的生命。讚美主!我们有救恩和永远的生命,并且有契据来证明。
读经:约翰一书五章十四至十七节。
我们在本篇信息中,要来看约壹五章十四至十七节。
约壹五章十四节说,『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麽,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著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原文这节的开头有个连接词,这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这个字,我们可能会认为五章十四至十七节这段话与前面一段话是分开的,彼此没有关联。我们也可能会认为作者在十四节所说到的,来得很突然。然而照著属灵的事实,约翰在十四节所说的话实际上不是突发的,乃是从前面几节自然的流出。
五章四至十三节给我们看见,我们已经接受了一章一至二节所说永远的生命,接著十四至十七节告诉我们,如何在一章三至七节所说永远生命的交通里祷告。一章前七节经文指明我们已经接受永远的生命,出于这永远的生命,我们就与使徒有交通,也与父和子有交通。五章四至十七节的原则也是一样。在五章四至十三节,我们接受了永远的生命;在五章十四至十七节,我们在这生命的交通里。当然,这里没有『交通』一辞,这些经节是说到祷告。当我们凭著神圣的生命祷告的时候,我们就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所以,这些经节事实上是指神圣的交通。
原文五章十四节开头的连接词,把五章四至十三节的生命与五章十四至十七节的交通连接起来。在前一段话里说到我们接受了永远的生命,并且我们有写出来的话作这事的确据。现在约翰用他在五章四至十三节所写的话作基础,给我们看见这永远的生命能胜过死。我们已经接受永远的生命,这生命已经在我们里面得著证实、证明并保证。现在约翰要指出永远的生命胜过死。
你也许认为五章十四至十七节是论到我们的祷告,以及神答应我们的祷告。实际上,约翰在这几节的用意是要给我们看见,在我们里面的永远生命能胜过我们自己身上,并召会别的肢体身上的死。永远的生命吞灭我们里面的死,也吞灭别的肢体里面的死。
我们在召会生活里并不是单独的生活。因为召会是基督的身体,所以我们乃是和身体上同作肢体的一同生活。既然我们在身体里,我们就是肢体,和其他同作肢体的在一起。永远的生命不仅顾到我们自己的需要,也顾到我们周围同作肢体者的需要。永远的生命胜过我们里面的死,也胜过我们弟兄里面的死,特别胜过那些软弱或有难处之人里面的死。
软弱与死有关,难处也是由死而来。只要召会生活里有难处,就指明在召会中那些人中间有死。所以,我们需要永远的生命来胜过、吞灭这死。如果你比较刚强,另一位同作肢体的比较软弱,那麽你就可以从里面将生命供应给软弱的,好吞灭他里面的死。
现在我们能明白为何原文五章十四节以连接词来开始。我们将十三、十四节下再读一次:『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入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晓得自己有永远的生命。…这是我们向著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表面看来,十四节下半不合式或不合逻辑,但我们若摸著作者灵里的负担,就会看见他的用意是要给我们看见,我们不仅有永远的生命,并且在我们里面这永远的生命是胜过死,并将死吞灭。
约翰在五章十四节说,『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麽,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著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这里『坦然无惧的心,』指我们在与神的交通中,为著祷告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我们因著相信神的儿子,藉著神圣的出生,便得著了永远的生命;基于这个事实,我们就能藉此接触神,在永远生命的交通里,因著良心无亏,(徒二四16,)坦然无惧,照著祂的旨意祷告,确信祂必听我们。
这节圣经说到照神的旨意求,不照我们的渴望、偏好或方式求。我们怎能知道所求的是照祂的旨意?照神旨意求的人是蒙了重生、有神圣的生命、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的人。我们在约壹三章看见,这样一个人有无亏的良心。就是说,他的心不责备他,因为当他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他有无亏的良心。只要我们住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我们的良心必然没有亏欠。然后我们就能照著神的旨意祷告、祈求。藉此我们看见,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祷告的人,真正与主是一。我们乃是这样认识神的旨意:藉著与祂是一,藉著住在祂里面,藉著留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
照神旨意的祷告,指明祷告的人住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也住在主自己里面。这样一位信徒就与主是一。这使他能向著神存坦然无惧的心。当我们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我们的良心没有亏欠,我们就与神有平安,我们也存坦然无惧的心祷告,不是照我们的感觉,乃是照祂的旨意。因为我们照祂的旨意祷告,所以祂就听我们。
约翰在五章十五节接著说,『我们若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著。』这个知道乃是基于我们得著神圣的生命以后,我们住在主里面,以及在祂名里向神祷告中与祂是一的事实。(约十五7,16,十六23~24。)基于我们已藉著神圣的出生得著神圣的生命这事实,我们可以住在主里面,并在祷告中与祂是一。因为我们在祷告中与主是一,所以我们是在祂的名里祷告。藉此我们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我们不是在自己里面,照著自己的心思求,乃是在主里面,照著神的旨意求。所以,我们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著。
约翰在五章十六节来到这一段话的要点:『人若看见他的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将生命赐给他,就是给那些犯了不至于死之罪的。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那罪祈求。』这节的『至于死,』直译是『向著死。』约翰在这里是说,人若看见他的弟兄,就是在主里和他亲近的人,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那人祈求。这里的『祈求,』必是指我们住在与神交通里而有的祷告。
『当…祈求』的主词,无疑的是指那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之罪的人。但『将生命赐给他,』这里的主词是指谁?有些英文译本在这里用了大写的代名词,因而把这句的主词说成是主。实际上,二句的主词都是指同一个人,就是那看见弟兄犯罪并为弟兄祈求的人。
『将生命赐给他』这句话的主词还是上文的『人,』这人也是『祈求』的主词。这指明祈求的人将生命赐给他所代求的人。这不是说,祈求的人本身有生命,能凭自己将生命赐给别人。这乃是说,这样一个住在主里面,与主是一,并在与主是一的灵里(林前六17)祈求的祈求者,成了神赐生命之灵能将生命赐给他所代求之人的凭藉。这是一件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分赐生命的事。我们要成为能将生命分赐给别人的人,就必须住在神圣的生命里,并在神圣的生命里行事、生活、为人。雅各五章十四至十六节的祷告是为著医治,这里的祷告是为著分赐生命。
这里要紧的点乃是,我若要照著约壹五章十六节所描述的为弟兄祷告,就需要与主是一。我们必须住在主里面,与祂在一灵里来祈求。因为我们这样与主是一,我们就能成为神赐生命之灵能将生命分赐给我们所代求之人的凭藉、管道。这生命的分赐乃是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进行的。
五章十六节的『生命,』无疑的是指藉著祈求之人的祷告,分赐到所代求之人里面的属灵生命。然而,照上下文看,这属灵的生命,也会拯救所代求之人的肉身,脱离他因犯罪而死的危险。(见雅五15。)
关于至于死的罪,圣经教师有不同的解释。有些人说这是指敌基督者否认耶稣是基督的罪,(约壹二22,)这罪使他们永远留在死里。但是照本节的上下文看,至于死的罪与犯罪的弟兄有关,而与敌基督者或别的不信者无关。既然五章十四至十七节这段,与一章三节至二章十一节所说永远生命交通里的祷告有关,所论到的事必定与神圣生命的交通有关。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神照著祂每个儿女的属灵光景,施行祂行政的对付。在神行政的对付里,有些神的儿女由于某种的罪,被命定肉身要在今世死亡;有些由于别的罪,也被命定肉身要死亡。这种光景就像亚拿尼亚和他妻子撒非喇,因著欺骗圣灵,便受到肉身死亡的对付;(徒五1~11;)又像哥林多的信徒,因著不分辨那身体,就受到同样的审判。(林前十一29~30。)这由神在旷野中对付以色列人所豫表;(林前十5~11;)他们中间除了迦勒和约书亚以外,全都由于某种罪受神审判,以致肉身死亡。神行政的对付是严厉的。米利暗、亚伦、甚至摩西,也都由于某种的失败,未能免去这种对付。(民十二1~15,二十1,12,22~29,申一37,三26~27,三二48~52。)神对祂儿女行政对付的刑罚,与永远的沉沦完全无关。这刑罚乃是根据神行政之时代的对付,与我们和神的交通以及彼此的交通有关。是不是至于死的罪,乃在于神照著各人在神家中的地位和光景而有的审判。无论如何,对于神的儿女,犯罪是件严肃的事,也许会遭受神的审判,肉身在今世死亡!关于这样的罪,使徒没有说我们当为此祈求。
约翰在约壹五章十七节接著说,『一切的不义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凡不正直、不公义的错误行为都是罪。
我们已经指出,在神行政的对付里,对一些圣徒来说,某种罪可能是至于死的。但同样的罪对于别的圣徒可能不至于死。约翰在五章十六节说,『有至于死的罪,』又在十七节说,『也有不至于死的罪。』不仅如此,约翰在十六节似乎含示祷告的人会知道弟兄是否犯至于死的罪,因为我们只要为不至于死的罪祈求。这引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怎能知道某种罪是否至于死。这是很深的事,我们要在下篇信息里详细的来看。
读经:约翰一书五章十四至十七节。
在约壹五章十六、十七节约翰说,『人若看见他的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将生命赐给他,就是给那些犯了不至于死之罪的。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那罪祈求。一切的不义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这些经节指明,我们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将生命赐给他。但我们怎能知道某种罪是否至于死?假设一位弟兄犯了罪,也生病了,我们若不知道这罪是否至于死,我们怎能为这种光景祈求?
我们已经看见,五章十四至十七节与在永远生命交通里的祷告有关。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神照著祂每个儿女的属灵光景,施行祂行政的对付。在神行政的对付里,有些神的儿女由于某种罪,被命定肉身要在今世死亡,有些由于别的罪,也被命定肉身要死亡。是不是至于死的罪,乃在于神照著各人在神家中的地位和光景而有的审判。
虽然我们可能在原则上清楚这事,但我们要怎样分辨弟兄是不是犯了至于死的罪?我们要有这种辨别力,就需要是个绝对与主是一的人。事实上只有主自己知道某种罪是不是至于死。因此,我们若不与主是一,就无法知道弟兄是不是犯了至于死的罪。然而,我们若深深的与主是一,住在主里面,并与主是一灵,就自然会知道某种罪是不是至于死。我们就不需要努力去知道这事。
我们不该认为某种罪很严重,是至于死的,而另一种罪不严重,不至于死。我们可以看民数记二十章摩西的事例。摩西被激怒,作了一件不照著神旨意的事;他第二次击打磐石。击打磐石两次,是违背神的基本原则。磐石表徵基督,神没有意思要基督被击打两次。摩西头一次击打磐石是照著神的话,(出十七1~6,)但他第二次击打磐石不是照著神的话。神叫摩西吩咐磐石,但摩西因著被激怒,第二次击打磐石。摩西虽然与神这麽亲密,但由于那个错误,就不得进入美地:『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因为你们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为圣,所以你们必不得领这会众进我所赐给他们的地去。』(民二十12。)根据申命记三十二章四十八至五十二节的记载,耶和华吩咐摩西上山去,死在那里,因为他和亚伦得罪了耶和华,『在寻的旷野,加低斯的米利巴水,在以色列人中没有尊我为圣。』(申三二51。)我们也许认为摩西只犯了小错,但是照著神行政的对付,这是至于死的罪。摩西的例子说明一个事实,我们凭自己不彀资格(或不能)分辨怎样的罪是至于死的。惟独我们绝对与主是一的时候,纔会有这种辨识力。
约壹五章十四至十七节论到分赐生命的祈求所描述的,只有那些在主里很深的人纔会经历到。约翰在十四节说到照神旨意的祷告。我们要有这样的祷告,就必须与主是一。我们若深深的与主是一,就会认识祂的旨意,也会知道那犯罪者的光景。因为他是我们的弟兄,是在主里与我们非常亲近的人,所以我们会知道他在主面前真实的情形。这件事是很深的。
你若与主是一,知道犯罪弟兄在主面前的光景和情形,你就会明白主的旨意,能照祂的旨意祷告。因为你明白主的旨意,你也就知道这位弟兄是否会因著他的罪而死。
这些经节指明,我们有永远生命的人,能将这生命传给人。这就是说,我们能成为永远的生命所藉以供应给人的管道。我们能成为管道,让永远的生命从我们里面流出,并流到别人里面。五章十六节说到这点。在这节,祈求的人也就是将生命赐给犯罪弟兄的人。这指明祈求的人会将生命赐给他所代求的人。这位住在主里面,与主是一,并与主在一灵里祈求的人,成了神赐生命之灵能将生命赐给他所代求之人的凭藉。这是一件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分赐生命的事。
请注意约翰在五章十六节说到人看见『他的弟兄』犯了罪。『他的弟兄』一辞是指一位与他亲近的弟兄,亲近到一个地步,成为他的一部分。你若有一位与你这样亲近的弟兄,而你不知道这弟兄是否会因他的罪而死,那你在主里就不深,你若在主里真是深的,并且与主是一,当你思量那弟兄的情形时,就会进到主的心里,明白祂的旨意。你会知道这位与你那样亲密的弟兄,是否会因他的罪而死。于是你会知道怎样为他祷告。你会知道是否要为他祷告,叫他得赦免并得医治。这位弟兄的罪若至于死,你会晓得不该祈求将生命分赐到他里面,反倒会有负担从另一个角度为他祷告。
在本篇信息里,我的负担是要给你们看见,我们里面永远的生命是真实而实际的。一面我们能享受我们里面这永远的生命。另一面我们能将这永远的生命传给人。我们能成为管道,让永远的生命从我们或藉我们流到别人里面。然而,成为管道让永远的生命流出给人的经历是很深的,不能肤浅的去作。我们若要成为永远的生命流出给人的管道,就必须在主里是深的,也必须因著在主的心里而认识主的心。我们若进到主里面到这样的程度,自然就会明白主对这位与我们亲近、犯了罪的弟兄的旨意如何。因为我们知道主对这位弟兄的光景旨意如何,我们就知道怎样为他祷告。
我并不是宣称自己在主里很深,但我能见证,历年来我知道一些弟兄犯了至于死之罪的事例。有一位与我很亲近的弟兄陷在某种罪里,我在与主交通的过程中,深觉主要把这位弟兄取去。我晓得这位弟兄会因他的罪而死,至终他真的为这缘故死了。我曾为这位弟兄祷告。起初我有意为他得医治祷告,但在我里面的那灵禁止我那样祷告。我怎麽知道那灵禁止我为这位弟兄得医治祷告?因为我为他祷告的时候,里面有膏油涂抹。但是当我要为他得医治祷告时,膏油涂抹就停止了。我乃是这样领悟不该为那位弟兄得医治祷告。同时我开始领会主可能不医治他,他可能要因他的罪而死。然后带著从主而来厚厚的膏油涂抹,我从另一个角度为这位弟兄祷告。我求主安慰他和他的妻子,并且照顾他的家。
在另一些事例中,我想要为这样的弟兄得医治祷告,就受主的责备。主对我说,『你是照著你自己的意愿祷告。这位弟兄与你亲近,你爱他,要他活得久些。你的祷告不是照著神的旨意,乃是照著你自己的愿望。』我知道不能再那样祷告,我开始领悟主可能要把那位弟兄取去。这是我已过对一些事例的经历。
约翰在五章十四至十七节给我们看见,永远的生命是实际的,能给我们深深的经历。我们在这些经节中看见,我们需要活在神圣的生命里到一个地步,绝对与主是一。这样当我们祷告的时候,就会知道我们的祷告里有没有膏油涂抹。若是有膏油涂抹,我们就该继续照著膏油涂抹为弟兄祷告。但若是没有膏油涂抹,我们就可能是在自己里面祷告。我们有这些经历,就知道永远的生命是真实且实际的。
约翰一书论到神圣生命的交通。一章、三章和五章有力的指明罪是我们的难处。一章论到罪性与罪行。根据这一章所说,罪破坏我们在神圣生命里的交通。
约翰在三章说,犯罪的是出于魔鬼,(约壹三8,)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约壹三9。)然后约翰在二十节说,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祂都知道。他在二十一节接著说,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我们的心责备我们,意思是我们在某方面错了。这指明罪使我们的良心不安。因此,我们需要使我们的良心没有亏欠。
在五章我们看见关于罪更严重的事。罪不仅打断我们的交通,使我们的良心没有平安;罪甚至使我们的肉身死亡。照著人的观念,来赴主的筵席而不分辨主的身体,(林前十一29,)好像不大要紧。事实上,人带著分裂的灵来赴主的筵席,因而不分辨那身体,这是极其严重的。因著哥林多许多信徒没有分辨那身体,有些人就软弱了。那是一种警告。有些不注意这警告的人就生了病,至终,不注意那警告的人甚至死亡。以我们的看法,他们可能没有犯甚麽大罪,然而从神行政的观点来看,某些哥林多人犯了至于死的罪。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罪、失败、错误、过犯。从人的观点来看,有些错误似乎不严重。但是从神的观点,特别是从神行政的观点来看,某些在我们眼中并不严重的事,实在是非常严重的。比方说,根据神的行政,摩西犯了大错。在以色列人眼中,他所作的并不严重。然而,摩西在神的行政上犯了严重的错误。我们藉此看见,从甚麽角度来看人的罪或失败,会造成相当的差别。
我实在没有意思要吓唬人,我只是要指出关于罪的严重性这个真理。
你若研究那些背叛召会之人的情形,就会看见反对召会,想要破坏召会,或背叛召会的权柄,是非常严重的事,这样的背叛至少造成个人属灵生命重大的损失。我在五十多年召会生活的经历中,从来没有看见一个跟召会出问题的人,还继续享受他该享受的属灵祝福。若有人不想跟召会走,他最好不要跟召会有牵涉。但人一消极的摸著召会,他就要受亏损。我这样说不是咒诅任何人。相反的,我只是忠信的说实话。历史证明,凡想破坏或背叛召会的,总没有益处。
我要劝众圣徒,特别是青年弟兄姊妹,绝不要疏忽或轻忽罪,绝不要认为罪是微不足道的事。我们都该避开有罪的事物。罪使我们的交通中断,使我们的良心没有平安,甚至使我们失去肉身的生命。罪若不是导致人肉身的死亡,必然会造成属灵的死亡。因此,我们要学习在罪的事上敬畏神。
愿我们也学习与主有深的交通。我们若与主有深的交通,我们就是在主心里的人,并且认识祂对我们以及身体上同作肢体者的旨意。这样,我们就能帮助我们周围的人,甚至从主那里,藉著圣灵,将生命分赐给他们。这就是说,我们能成为管道,让神圣的生命从我们里面流出,并流入同作肢体者的里面。
最近有人问我,是不是所有的疾病都是由于罪。我们想想人的经历和属灵的经历,我们必须说,不是一切的疾病都由于罪。我在这里要强调一个事实,靠著主的怜悯和恩典,我们是祂的儿女,有祂的生命,并且享受祂的性情。现今对于和我们日常生活有关的每件事:饮食、接触人、用钱,我们都必须谨慎。我们若凡事谨慎,就会尽我们的一分,使我们蒙保守不生病或不软弱。我们需要在属灵、精神、肉身、物质各方面,对神对人都是合宜的。我们尤其不该甘愿或故意作违背主的事。故意违背主是极其严重的。
读经:约翰一书五章十八至二十一节。
在我们看约壹五章十八至二十一节以前,我要再说到五章十四至十七节赐人生命的祈求。五章十四至十七节指明,我们不只拥有并享受永远的生命,我们还能将这生命供应给人,这就是说,我们能将永远的生命赐给人。关于这事,约翰的思想很深。虽然这里的思想很深,这事在我们基督徒的生活里却非常实际。我们若享受并经历永远的生命,必能让这生命输送给别人。我们能将永远的生命供应基督身体其他的肢体。
在五章十六节约翰说,有至于死的罪,并且我们不当为那罪祈求。我们已经指出,在神行政的对付下,某种罪会至于死。但至于死的罪这事,不该打岔我们离开这些经节里,将永远的生命供应给人这基本的思想。这段话含示,我们能将永远的生命从我们里面输送到别人里面。你不该想要知道某人是否会得医治,或某种罪是否至于死。你只该认识,你周围的圣徒,就是在身体上同作肢体的,都需要永远的生命从你里面输送到他们里面。
我们需要将生命供应给人。我们与圣徒一同祷告,或与他们有交通,就能将生命供应给他们。有时候我们仅仅去看望弟兄,也没有多说甚麽,就可以将生命供应给他。我们与弟兄接触,就将生命供应给他。只要我们与这位弟兄在一起,生命就从我们里面出来,并流到他里面。我们需要从五章十四至十七节看见,我们有永远的生命,我们可以经历并享受这生命,然后将这生命供应给人。
五章十八至二十一节是约翰一书有力的结语。在这结语里,约翰再次强调神圣的出生。(约壹五18。)正如我们所指出的,这卷书是由神圣的出生、神圣的生命、神圣的交通、神圣的膏油涂抹、以及出自神圣出生的一切美德所构成的。我盼望我们对神圣的出生,就是对我们从神而生的事实,都有深刻的印象。我们也需要对以下各项有深刻的印象:神圣的生命,这生命已经作神圣的种子种到我们里面;神圣的交通,为叫我们享受神圣生命的丰富;神圣的膏油涂抹,使我们藉以住在主里面,并与主有交通;以及从神圣出生所生发的一切美德。关于这些事,我们不该只有知识,我们需要深深摸著这封书信所说这些事的实际。
约翰在五章十八节说,『我们晓得凡从神生的都不犯罪,那从神生的,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不摸他。』犯罪不仅使神圣生命的交通中断,(约壹一6~10,)甚至会带来肉身的死亡;(约壹五16~17;)使徒为了避免犯罪的事,就藉神圣生命之能力的确据,再次强调我们神圣的出生,这出生乃是得胜生活的基础。这基本的事实不许可我们重生的人实行罪,(约壹三9,)就是在罪中活著。(罗六2。)
约翰在五章十八节,告诉我们一件与我们基督徒生活有密切关係的事。他说,凡从神生的都不犯罪。然后说,那从神生的,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不摸他。这里有一个前面没有介绍过的思想-重生的人能保守自己不犯罪。
有些教师根据约翰十七章十五节说,这里『那从神生的,』是指那从神生并保守重生之人的基督。但本节第二个『从神生的,』既是重複前句『从神生的,』按逻辑就可断定那从神生的,仍是指重生的信徒。重生的信徒(特别是他从神的灵所生的重生之灵-约三6)保守自己不活在罪中,那恶者也就不摸他(特别是他重生的灵)。他神圣的出生同他灵里神圣的生命,乃是这个保护的基本因素。
对五章十八节『那从神生的』这种领会,由约翰在五章四节的话得到证实:『因为凡从神生之物,就胜过世界。』严格的说,这节是指我们重生的灵。保守我们不犯罪的,乃是这重生的灵。
我们曾经指出,有些译者说,五章十八节,『那从神生的,』是指主耶稣。按照这种领会,基督从神所生,祂保守我们。但是因著多方的研读,又根据我们的经历,我们逐渐了解,『那从神生的』是指从神生的人。这由『从神生的』在本节用了两次这事实指明。这节首先告诉我们,凡从神生的都不犯罪,然后说那从神生的,保守自己。若说第一个『从神生的』是指重生的信徒,第二个是指基督,这是不合逻辑的。五章十八节『那从神生的』是指重生的人,就是从神而生,因而保守自己不犯罪的人。『保守』的意思是藉著儆醒留意而护卫。
约翰在五章十八节说,那恶者不摸那从神生的,那保守自己的。这里的『摸』就是抓住、取得,为要伤害并达到邪恶的目的。『恶者』原文不是指本质上无益的、邪恶的特性;也不是指无益、败坏,从原有美德上的堕落;乃是指致命、有害的邪恶,影响别人成为邪恶、恶毒的。这样的恶者,就是整个世界都卧在他里面的魔鬼撒但。(约壹五19。)
至少有一个译本说,『那恶者也就不能摸他,』而不说『那恶者也就不摸他。』说『那恶者不能摸你,』不同于『那恶者不摸你。』正确的繙译是:『那恶者也就不摸他。』这里的思想不是那恶者不能摸我们,乃是那恶者不摸我们。约翰在这里是说,只要我们住在我们重生的灵里,这灵会保守我们不犯罪,那恶者也不摸我们。那恶者知道,当我们住在我们重生的灵里,他如果想摸我们,只会浪费时间。因此,这里的思想不是那恶者不能摸我们,乃是当我们在灵里,他就不摸我们。
我们从经历中知道,当我们在肉体中,忘记我们重生的灵时,我们就成为那恶者的掳物,甚至成了给他喫的『美味。』在这样的时候,那恶者会说,『哦,这里有好喫的东西。』那恶者不仅会摸我们-他会吞喫我们。但是当我们在我们重生的灵里,他就不在我们身上浪费时间。
五章十八节的思想乃是:我们已经从神生,且有神圣的生命。这神圣的出生在我们重生的灵里发生,现今这神圣的生命在我们重生的灵里。因此,我们只该停留在我们重生的灵里。重生连同神圣的出生以及神圣的生命,保守我们脱离罪、失败和玷污。当我们停留在我们重生的灵里,撒但知道他没有办法摸我们,他就不会想要摸我们。
我们若看整封书信,就会领悟使徒约翰尽力使我们对自己已经从神生的事实有深刻的印象。我们已经有神圣的出生,我们有神圣的生命。我们全人特别的一部分-我们的灵-已经由神圣的生命重生。现今我们有保障:我们重生的灵连同神圣的生命。只要我们停留在我们重生的灵里,我们就是在避难所,在保护和保障的地方,那恶者也就不摸我们。
约翰在五章十九节接著说,『我们晓得我们是属神的,而整个世界都卧在那恶者里面。』『属…的,』直译,出于。我们既是从神生的,就是出于祂,有祂的生命,并有分于祂性情的人。藉此我们便从卧在那恶者里面的撒但世界分别出来,归属于神。
约翰在五章十九节说,整个世界都卧在那恶者里面。整个世界是由撒但的世界系统,(约壹二15,)和世界上的人,就是堕落的人类组成的。整个世界都卧在那恶者里面,意即被动的留在那恶者的势力范围,在他的霸佔并操纵之下。信徒主动的凭著神的生命生活、行动;整个世界(特别是世界上的人),却被动的卧在那恶者撒但的霸佔并操纵之下。我们是出于神、属于神的,并且与神是一,而世界卧在那恶者里面,是属于魔鬼的。世界上的人没有自己的自由,他们乃是在魔鬼的控制和操纵之下。
我们可以用外科手术为例,说明整个世界怎样卧在那恶者里面。外科手术进行的时候,病人被动的躺在手术檯上,由外科医生施行手术。病人完全在外科医生的控制之下。今天整个世界与撒但的关係就像这样。撒但是邪恶的『外科医生,』世界的人是躺在他『手术檯』上的『病人。』讚美主!我们是属神的,与神有生命的关係。
约翰在五章二十节接著说,『我们也晓得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悟性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这里的『来』指明神的儿子藉著成为肉体而来,把神带给我们作恩典与实际,(约一14,)使我们得著神圣的生命,如约翰福音所启示的,好有分于是爱是光的神,如本书信所揭示的。
约翰在五章二十节说,神的儿子将悟性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认识那位真实的,或认识那真实者。这悟性是指我们心思的机能,藉实际的灵得著光照与加力,(约十六12~15,)好在我们重生的灵里领略神圣的实际。这节的『认识』是神圣生命的能力,在我们重生的灵里,(弗一17,)藉著我们蒙实际的灵所光照之更新的心思,认识真神。(约十七3。)
二十节所说到的悟性,与我们的心思、我们的灵、以及实际的灵有关。照著我们天然的人,我们的灵是死沉的,我们的心思是黑暗的。因此,在我们天然的人里,我们没有能力认识神。灵死沉、心思黑暗的人,怎能认识那不能看见的神?这是不可能的。
神的儿子主耶稣已经来到,且将悟性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认识那真正、真实的神。祂已经藉著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和复活的步骤来到我们这里。祂为我们完成了救赎,当我们悔改相信祂的时候,我们就接受了祂。我们既已相信并接受祂,我们的罪就得了赦免,我们黑暗的心思就蒙了光照,我们死沉的灵也就活了过来。不仅如此,实际的灵,就是启示的灵,已经进到我们里面。这就是说,实际的灵已经加到我们被点活的灵里,已经照耀到我们的心思里,光照了我们的心思。我们现今有蒙光照的心思与被点活的灵,连同实际的灵,将属灵的实际启示给我们。结果,我们必定有悟性,能认识那真实者。我们得救以前没有这种悟性,但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这悟性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认识神。
我们在约翰十七章二至三节看见,永远的生命有能力认识神:『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一切属肉体的人,叫祂将永远的生命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远的生命。』永远的生命就是神圣的生命,具有待殊的功能-认识神。我们要认识神这神圣的人位,就需要神圣的生命。
因著我们信徒已经从神圣的生命而生,我们能认识神。你要认识某样活物,就需要有那活物的生命。比方说,狗无法认识人类,因为狗没有人的生命。认识人类需要人的生命。认识神的原则也是一样。主已将永远的生命,神圣的生命,神的生命,赐给我们。神的生命当然能认识神。因此,所赐给我们神的生命,有能力认识神和神的事。
约翰在五章二十节说到认识那位真实的。这里的『认识』一辞真正的意思是经历、享受、拥有。因此,认识那真实者乃是经历、享受并拥有那真实者。在这宇宙中,只有神自己是那真实者。我们需要神的生命,以经历、享受并拥有神。
这封书信清楚的启示,我们已经接受神圣的生命,因为我们已经从神而生。孩子怎样因著有父亲的生命而能认识父亲,照样,我们因著有神的生命也能认识神。我们有神圣的生命,所以有能力认识神。我们有神的生命,所以能经历神,享受神,并拥有神。
神的儿子已经藉著成为肉体,并藉著死与复活来到,且将悟性,就是认识真神的能力,赐给了我们。这悟性包括我们蒙光照的心思、我们被点活的灵、以及启示的圣灵。我们的心思已经蒙光照,我们的灵已经被点活,并且实际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所以我们有能力认识神,就是有能力经历、享受并拥有那真实者。0
读经:约翰一书五章十八至二十一节。
约翰在约壹五章二十节说,『我们也晓得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悟性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神的儿子已经在成为肉体里,藉著死与复活而来,赐给我们悟性、能力以认识真神。这悟性,这认识的能力,包括我们蒙光照的心思、我们被点活的灵、以及实际的灵。我们现念有能力认识神。我们已经指出,认识神就是经历神、享受神并拥有神。
在五章二十节,约翰两次说到『那位真实的。』仅仅说神是神,这相当客观。然而,『那位真实的』一辞是主观的,指出神对我们成了主观的。在这节里,客观的神在我们的生活和经历中成了那位真实的。
『那位真实的』一辞是甚麽意思?尤其『真实的』一辞是甚麽意思?『真实的』原文意真正的、实际的,(和约一14,十四6,17之『实际』同源的形容词,)与虚假的、假冒的相对。事实上,那位真实的就是实际。神的儿子已经将悟性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认识-就是经历、享受并拥有-这神圣的实际。因此,认识那位真实的,意即藉著经历、享受并拥有这实际,而认识这实际。
五章二十节指明,神在我们的经历中已成为我们的实际。神的儿子已经藉著成为肉体、藉著死与复活来到,且将悟性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经历、享受并拥有这实际,就是神自己。现今那曾经对我们是客观的神,已经成为我们主观的实际。
在五章二十节约翰说,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我们不仅认识真神,我们也在祂里面。我们不仅认识祂,更与祂有生机的联结。我们乃是在生机上与祂是一。
当约翰说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这是非常要紧的一点。我们不仅认识那位真实的,也不仅经历、享受并拥有祂作实际,我们更是在这实际里。我们是在那位真实的里面。
在五章二十节约翰说,『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在真神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作神儿子的耶稣基督既是神的具体化身,(西二9,)在祂里面就是在这位真神里面。这指明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就是真神。
我们要更详细的看约翰的话:『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一辞,究竟是『在那位真实的里面』的同位语,还是作副词用,这是个问题。有些译者说,这辞句是同位语,有的人说,这辞句的功用像副词。这辞句若和『在那位真实的里面』是同位语,意即在那位真实的里面,等于在神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若是副词,这辞句就指明,我们藉著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而在那位真实的里面。
从文法上说,较为可取的说法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不是前句的同位语,而是修饰语,描述我们怎样在那位真实的里面。若是这样,意思就是我们因为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所以在那位真实的里面。换句话说,我们藉著在耶稣基督里面,而在那位真实的里面。我们需要来看这件事,原因是这对我们属灵的经历非常重要。
经过许多研究之后,我得到的结论是,不论我们如何领会『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辞句,结果都是一样的。不论这辞句是前句的同位语或是修饰语,结果都是一样的。后者若是前者的同位语,意即在那位真实的里面,等于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也指明那位真实的与耶稣基督是一,祂们在彼此里面同时存在。因此在子里面,自然就是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若是修饰语,意即我们藉著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而在那位真实的里面。我们怎能在那位真实的里面?乃是藉著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
我们若仔细思考这事,就会看见我们对这两个辞句的两种领会,实际上意义都是一样的。我们说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或说我们藉著在耶稣基督里面而在那位真实的里面,结果都是一样的。
现在我们接著来看五章二十节末了一部分:『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这』是指那已成肉体而来,并赐我们能力,以认识祂是真神,并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与祂在生机上成为一的神。这一切对我们就是真实、实际的神和永远的生命。这位真正、实际的神,对我们乃是永远的生命,使我们能有分于祂作我们重生之人的一切。
我们需要特别注意『这』字。约翰在五章二十节不是说『祂是,』乃是说『这是。』这是原文正确的繙译。不仅如此,约翰用『这』指真神与永远的生命。藉此我们看见,真神与永远的生命乃是一。
我们已经看见,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也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在道理上,那位真实的与祂儿子耶稣基督可以当作两位。但是当我们在经历上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并在耶稣基督里面,祂们乃是一。为这缘故,约翰用『这』指那位真实的与祂儿子耶稣基督。
对于不在那位真实的与耶稣基督里面的人来说,祂们乃是两位。但是当我们在经历上在祂们里面时,祂们乃是一。我们已经看见,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就是说,我们经历在祂们里面时,祂们乃是一。
不仅如此,当我们在那位真实的与耶稣基督里面,祂们是我们的真神,也是我们永远的生命。约翰首先说到那位真实的与祂儿子耶稣基督,然后说到真神。在这里那位真实的与真神之间可能有一些区别。当我们在那位真实的与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那位真实的就称为真神,祂儿子耶稣基督就称为永远的生命。这就是说,祂们起初是那位真实的与祂儿子耶稣基督,但是当我们在祂们里面,祂们就成为真神与永远的生命。
我们需要清楚的领会五章二十节的『这』是指甚麽说的。『这』就是指藉著我们在神里面而成为我们可以经历的这位神。我们不再是在这位神之外,我们乃是在这位神里面,我们在这位真实的里面,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因为我们在祂们里面,所以神与耶稣基督对我们不再是客观的,在我们的经历中祂们不再是两位。当我们在祂们里面,祂们对我们就成为一。因此约翰说,『这』是真神,『这』也是永远的生命。『这』是谁?『这』就是我们所在其中的神与耶稣基督。我们也可以说,『这』包括我们在神与耶稣基督里面的光景。因此,真神与永远的生命,包括了我们在那位真实的与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也在耶稣基督里面。现今在我们的经历中,这位真实的成为真神,耶稣基督成为永远的生命。现今我们在那里?我们在真神与永远的生命之外麽?不,我们在真神与永远的生命里面。『这』字包括我们在真神与永远的生命里面这事实。阿利路亚,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而我们在这位神里面,也在这生命里面!我们知道我们在真神里面,也在永远的生命里面,因为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也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
五章二十节说,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悟性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也就是说,我们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当我们在那位真实的与耶稣基督里面,『这』(包括我们在祂们里面的事实)是真神。
我们若不在神里面,我们就无法从经历中说,祂对我们是真实的。当然,祂在祂自己里面还是真实的。但我们不能见证,祂在我们里面是真实的。但我们既在那位真实的里面,祂对我们就是真神。不仅如此,基督对我们乃是永远的生命。我们若不在祂里面,基督在祂自己里面还是永远的生命,但祂对我们却不是永远的生命。因为我们现今在祂里面,所以耶稣基督对我们乃是永远的生命。
二十节有力的指明,我们现今在经历真神,而我们经历祂是藉著在祂里面。我们藉著在祂里面而经历、享受并拥有祂。这对我们就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
五章二十节是整封约翰一书重要的结语。这封书信启示,我们现今的确与三一神是一,祂对我们成为真实的、实际的。因著我们在祂里面,祂对我们就成为实际和生命。
约翰接著在五章二十一节的结束说,『孩子们,你们要保守自己,还避偶像。』『保守』即防备外来的攻击,如异端的袭击。『偶像』是指智慧派和塞林则派所带来异端的代替品,顶替了本书信和约翰福音所启示,也正是前节所题的真神。这里的偶像也指一切顶替真神的东西。我们这些真神的真儿女,应当儆醒、保守自己,远避这些异端的代替品,以及一切顶替我们那真实、实际之神的虚空之物;我们与这位神在生机上是一,并且祂对我们是永远的生命。这是年老的使徒对他所有孩子们警告的话,作他书信的结语。
按著约翰的领会,偶像乃是一切顶替、代替主观之神的事物;这位神是我们曾经历过并仍在经历的。藉著这种光照,我们能凭著经历领会五章十八至二十一节。
我们得救以前,是在神之外。神在祂自己里面是真实的,但那时我们不能在经历中说,祂对我们是真实的。然而在相信主耶稣之后,我们就进到神里面。因此,五章二十节不只说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也说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我们已经看见,在那位真实的里面,意思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因为我们在神里面,祂现今在经历上对我们就成为真实的。同样的,因为我们在耶稣基督里面,祂在经历上对我们就成为真实的。由于我们藉著在神与基督里面,而经历神与基督,我们就能说,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
五章二十节的『这』字,含示神、耶稣基督、永远的生命是一。在道理上,神、基督、永远的生命之间也许有区别,但在我们的经历中三者乃是一。当我们在神里面,在耶稣基督里面,并且当我们经历永远的生命时,我们发觉这一切乃是一。因此,约翰在二十节末了说,『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这句话不仅仅是二十节的结语,事实上乃是整卷书的结语。这封书信所启示的,乃是真神与永远的生命。
约翰末了的话(约壹五21)嘱咐人要保守自己,远避偶像。一切代替或顶替真神与永远生命的事物都是偶像。我们需要在这位神里面、在这生命里面生活、行动、为人。我们若不在真神与永远的生命里生活,我们就会有真神的代替品,这代替品就是偶像。
本书信启示的中心,乃是神圣生命的神圣交通,就是神的儿女与他们父神的交通;这位父神不仅是神圣生命的源头,也是光与爱作这神圣生命享受的源头。(约壹一l~ 7,四8,16。)我们要享受神圣的生命,就需要基于神圣的出生,(约壹二29~三10,)带著那为这神圣出生之发展的神圣种子,按著神圣的膏油涂抹,住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约壹二12~28,三24。)这神圣的出生,是由三个凭藉完成的:了结的水、救赎的血、以及使人有新生起头的灵。(约壹五1~13。)藉著这些,我们从神而生,成为神的儿女,有祂的神圣生命,并有分于祂的神圣性情。(约壹29~三l。)现今神藉著祂的灵住在我们里面,(约壹三24,四4,13,)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使我们因祂神圣的成分长大,以致在祂显现时能以像祂。(约壹三1~2。)
住在神圣生命的神圣交通里,就是住在主里面,(约壹二6,三6,)乃是享受祂一切神圣的丰富。藉著这样的住,我们就在神圣的光中行,(约壹一5~7,)并凭著由神圣的出生(约壹二29,四7)所得著的神圣生命,实行真理、义、爱、神的旨意并神的诫命。(约壹一6,二29,5,三10~11,二17,五2。)
要保守自己这样住在神圣的交通里,需要对付三样消极的东西:首先是罪,就是不法和不义;(约壹一7~二6,三4~10,五16~18;)其次是由肉体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并今生的骄傲所构成的世界;(约壹二15~17,四3~5,五4~5,19;)最后是偶像,也就是顶替真实之神的异端代替品,以及顶替实际之神的虚空之物。(约壹五21。)这三类极其邪恶的东西,乃是那恶者魔鬼所用的兵器,要阻挠、伤害,若是可能,甚至消杀我们在神圣交通里的住留。抵挡魔鬼邪恶作为的保障,乃是我们神圣的出生带著神圣的生命;(约壹五18;)并且基于神的儿子在十字架上受死,消除了魔鬼的作为(约壹三8)这一事实,我们就能凭著住在我们里面神的话胜过他。(约壹二14。)因著我们神圣的出生,我们也凭著相信神的儿子,胜过他邪恶的世界。(约壹五4~5。)再者,我们神圣的出生,带著那种在我们里面之人里的神圣种子,能使我们不至习惯的活在罪中,(约壹三9,五18,)因为基督已藉著祂在肉体里的死,除去了罪。(约壹三5。)倘若我们偶尔犯罪,我们有我们的辩护者作平息的祭物,在父神面前顾到我们的案件,(约壹二1~2,)祂那永远有功效的血也洗淨我们。(约壹一7。)这样的启示,乃是使徒修补职事基本且实质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