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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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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律法上关乎人际关系的第一条典章
二一1~6

注:点击蓝色节数进入原文解析

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1典章是这样:

1

在消极一面,律法及其典章指明人是堕落的,活在堕落中,并与撒但牵连与鬼魔有关、且服在内住之罪的奴役之下。在积极一面,律法的典章启示神是恩慈的、满有恩典的、也是慈爱的,祂顾念人类,包括仆婢、寡妇、孤儿和寄居的。不仅如此,典章中也指明、含示并表明基督、十字架、救赎和神的经纶。

 律法的典章要求人保全人命,孝敬父母,保守婚姻纯洁,要正直、公平、诚实、忠信、可靠并仁慈,要顾到穷人,不贪图卑鄙的利益,倒要甘心施舍,并且作圣别归神的人,服从神和神的权柄,借着供物事奉祂,使人得以定时的在神面前,与神一同过节。

2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要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2 你若买a希伯来人作1奴仆,他要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2b自由,白白地出去。

1

人际关系的第一条典章是论到主人和奴仆。这指明我们要履行律法的典章,就必须愿意牺牲自己,服事别人。遵守律法需要有奴仆的灵、爱和顺从(太二十26~27,二二36~40,约十四31,罗十三8~10,加五13~14)。这几节里的奴仆乃是预表基督,祂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状,降卑自己,牺牲自己来服事神和神的子民(腓二5~8,太二十28,弗五2,25)。

2

奴仆在安息年得释放,表征受罪辖制的堕落之人(罗七14),得以被那作神安息的基督所释放(约八36,见来四9注1)。

a 申十五12;耶三四14

申15:12 你的弟兄,无论是希伯来男人或是希伯来女人,若被卖给你,他要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就要让他自由离去。
耶34:14 你的一个希伯来弟兄,若卖给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们各人就要打发他去;你要打发他自由离开你;只是你们列祖不听从我,也不侧耳而听。

b 参林前七21

林前7:21 你是一个奴仆蒙召吗?不要在意;但即使你能自由,也宁可仍用奴仆的身分。

3 他若单身进来,就可以单身出去;他若有妻子,他的妻子就可以同他出去。
4 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就要归与主人,他要独自出去。
5 倘若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

5 倘若奴仆明说,我1a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b不愿意自由出去;

1

爱是奴仆继续服事的动机和必要条件。主耶稣爱父(祂的主人—约十四31),爱召会(祂的妻子—弗五25),并爱众信徒(祂的儿女—加二20下,弗五2。)因着这爱的推动,祂甘愿作奴仆。所有相信基督、属于祂并有祂服事生命的人,应当以祂为榜样(太二十26~28,罗一1,腓二5~8,加五13,弗五2)。

a 5~6:申十五16~17

申15:16 他若对你说,我不愿意离开你,是因他爱你和你的家,他在你那里很好;
申15:17 你就要拿锥子将他的耳朵在门上刺透,他便永远作你的奴仆;你待婢女也要这样。

b 参林前七21

林前7:21 你是一个奴仆蒙召吗?不要在意;但即使你能自由,也宁可仍用奴仆的身分。

6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又要带他到门或门框那里,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6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1a审判官那里,又要带他到门或门框那里,用锥子穿他的2b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1

直译,神;希伯来文, elohim, 伊罗欣。

2

奴仆该站在一个地位上,不凭自己行事,只按照他主人的话行事,也该有开通的耳朵,听主人的声音(约五30,诗四十6,赛五十4~5)。

a 出二二8~9

出22:8 若找不到贼,那家主要就近审判官,查明他下手拿了原主的财物没有。
出22:9 两个人的案件,无论是为什么过犯,或是为牛,为驴,为羊,为衣裳,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两造的案件就要呈到审判官面前,审判官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还他的邻舍。

b 启二7

启2:7 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

六 律法的各项典章
二一7~二三19

7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

7 1人若a卖女儿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

1

7~11、16、33~36,二二21~25,和二三4~5、9~11的典章,是有关人际关系之律法的补充;二二28~30和二三14~19的典章,是有关人与神关系之律法的补充。

a 尼五5

尼5:5 其实我们的肉身与我们弟兄的肉身一样,我们的儿女与他们的儿女一般;看哪,我们将要使儿女作人的仆婢。我们的女儿已有为婢的;我们无力拯救,因为我们的田地、葡萄园,已经归了别人。

8 主人若选定她归自己,后来不喜欢她,就要让她赎身;主人既然待她不忠实,就没有权把她卖给外族人。
9 主人若选定她给自己的儿子,就当照着待女儿的规矩待她。
10 主人若另娶一个女子,原先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仍不可减少。
11 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用钱赎,白白地出去。
12 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被处死。

12 1打人以致a打死的,必要被处死。

1

12~14、18~32节的典章,包含与第六条诫命—不可杀人(二十13)—有关的细节。

a 利二四17;民三五30~31;参创九6;太二六52

利24:17 打死人的,必要被处死;
民35:30 无论谁杀了人,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才可把那故意杀人的杀了,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人的见证叫人死。
民35:31 故意杀人、犯了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要被处死。
创9: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按自己的形像造的。
太26:52 于是耶稣对他说,把你的刀收回原处;因为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13 他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神许可那人落在他手中,我就给你设下一个地方,使他可以逃往那里。

13 他若不是a埋伏着杀人,乃是神许可那人落在他手中,我就给你设下一个1b地方,使他可以逃往那里。

1

按照民三五6、9~15,这些是庇护城,就是误杀人者可以逃去的地方。见民三五6注1。

a 民三五22~25

民35:22 人若没有仇恨忽然将人推倒,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民35:23 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以致那人死了,本来与他无仇,也无意害他;
民35:24 会众就要照这些典章,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
民35:25 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之人的手,也要使他归回先前逃到的庇护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圣膏油膏抹的大祭司死了。

b 民三五10~15;申四41~43;十九2~3;书二十2~9

民35:10 你要对以色列人说,你们过约但河,进了迦南地,
民35:11 就要选定几座城,作你们的庇护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
民35:12 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仇之人的庇护处,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直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受审判。
民35:13 你们所拨出的城,有六座要作你们的庇护城。
民35:14 在约但河东要拨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拨出三座城,都作庇护城。
民35:15 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并寄居的,作为庇护城,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
申4:41 那时,摩西在约但河东,向日出之地,分出三座城,
申4:42 使那素无仇恨、误杀了人的,可以逃到这三城之中的一座城,就得存活:
申4:43 在旷野高原之地的比悉属流便人,基列的拉末属迦得人,巴珊的哥兰属玛拿西人。
申19:2 那时你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为自己分出三座城。
申19:3 你要测量距离,将耶和华你神赐你承受为业的地,分为三区,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
书20:2 你对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借摩西对你们所说的,为自己设立庇护城,
书20:3 使那无意中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之人的庇护处。
书20:4 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要把他收进城中他们那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
书20:5 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们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之人的手中;因为他与别人素无仇恨,是无意中杀了人的。
书20:6 他要住在那城里,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受审判,直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然后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
书20:7 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出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莲山地分出示剑,在犹大山地分出基列亚巴(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
书20:8 他们又在约但河外耶利哥东面,从流便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比悉;从迦得支派中设立基列的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设立巴珊的哥兰。
书20:9 这些都是为以色列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指定的城,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不死在报血仇之人的手中,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受审判。

14 人若任意待邻舍,用诡计把他杀了,事后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把他捉去处死。

14 人若任意待邻舍,用诡计把他1杀了,事后就是逃到我的a坛那里,也当把他捉去处死。

1

人里面的凶杀和谎言,表明魔鬼,就是凶杀之源和谎言之父,在堕落的人里面作工(14,二三1~2,约八44,约壹三12)。

a 参王上二28~34

王上2:28 约押虽然没有归从押沙龙,却归从了亚多尼雅。这风声传到约押那里,他就逃到耶和华的帐幕,抓住祭坛的角。
王上2:29 有人告诉所罗门王说,约押逃到耶和华的帐幕,现今在祭坛的旁边;所罗门就差遣耶何耶大的儿子比拿雅,说,你去将他杀死。
王上2:30 比拿雅来到耶和华的帐幕,对约押说,王这样说,你出来吧。他说,我不出去,我要死在这里。比拿雅就回话给王说,约押如此说,如此回答我。
王上2:31 王说,你照着他所说的而行,杀死他,将他葬埋,好将约押无故流人血的罪,从我和我的父家除去。
王上2:32 耶和华必将约押流人血的罪,报应在他自己的头上;因为他击杀两个比他又义又好的人,就是以色列的元帅,尼珥的儿子押尼珥,和犹大的元帅,益帖的儿子亚玛撒,用刀杀了他们,我父亲大卫却不知道。
王上2:33 故此,流这二人血的罪必报应在约押和他后裔的头上,直到永远;唯有大卫和他的后裔,并他的家与国位,必从耶和华那里得平安,直到永远。
王上2:34 于是耶何耶大的儿子比拿雅上去,击杀约押,将他杀死,葬在旷野约押自己的宅第。

15 打父母的,必要被处死。

15 a1父母的,必要被处死。

1

15、17节的典章,提供了第五条诫命—当孝敬父母(二十12)—有关的细节。

a 参提前一9

提前1:9 知道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敬虔和犯罪的、不圣和世俗的、殴打父母的、杀人的、

16 拐带人口的,无论是把人卖了,或是留在他自己手下,必要被处死。

16 a拐带人口的,无论是把人卖了,或是留在他自己手下,必要被处死。

a 参申二四7;参提前一10

申24:7 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人中的一个弟兄,当奴仆待他,或是卖了他;那拐带人的必要治死。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完全除掉。
提前1:10 淫乱的、同性恋的、拐人的、说谎的、起假誓的,以及其他敌对健康教训之事设立的,

17 咒骂父母的,必要被处死。

17 a咒骂父母的,必要被处死。

a 利二十9;箴二十20;太十五4;可七10

利20:9 凡咒骂父母的,必要被处死;他咒骂了父母,流他血的罪要归到他身上。
箴20:20 咒骂父母的,他的灯必熄灭在幽暗中。
太15:4 原来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要被处死。”
可7:10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要被处死。”

18 人若彼此争闹,这个用石头或拳头打那个,被打的并没有死,不过躺卧在床,

18 人若彼此争闹,这个用石头或拳头打那个,被打的并没有死,不过1躺卧在床,

1

直译,倒下。

19 以后若能起来扶杖出外走动,那打他的可算无罪;但要赔偿他损失的时间,并要将他全然医好。
20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以致仆婢死在他手下,他必要受刑罚。

20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以致1仆婢死在他手下,他必要受刑罚。

1

仆婢,直译,他。下节者同。

21 仆婢若过一两天才死,他就可以不受刑罚,因为是他的财产。

21 仆婢若过一两天才死,他就可以不受刑罚,因为是他的1财产。

1

直译,钱。

22 人若彼此争斗,伤害了有孕的妇人,以致坠胎,却无别害,那伤害她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付罚款。
23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

23 若有别害,就要1a以命偿命,

1

直译,以魂偿魂。

a 申十九21

申19:21 你的眼不可怜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24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24 a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a 利二四20;申十九21;太五38

利24:20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使人有残疾,也要照样使他有残疾。
申19:21 你的眼不可怜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太5: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1打还1打。

1

直译,鞭伤。

26 人若打坏了他奴仆或婢女的一只眼,就要因他的眼让他自由离去。
27 若打掉了他奴仆或婢女的一只牙,就要因他的牙让他自由离去。
28 牛若触死男人或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

28 牛若a触死男人或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

a 参创九5

创9:5 你们生命的血,我必追讨。向兽,我必追讨;向人,向各人的弟兄,我也必追讨人的命。

29 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牛主受过警告,却不把牛拴住,以致牛把男人或女人触死,那牛就要用石头打死,牛主也要处死。
30 若罚牛主赎命的价银,他必照所罚的赎自己的命。
31 牛无论触了人的儿子或女儿,必照这例办理。
32 牛若触了奴仆或婢女,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
33 人若敞着井口,或挖井不遮盖,有牛或驴掉在里头,

33 人若敞着1井口,或挖井不遮盖,有牛或驴掉在里头,

1

直译,坑。后文同。

34 井主要拿钱赔还牲畜的主人,死牲畜要归自己。
35 人的牛若伤了别人的牛,以致于死,他们要卖了活牛,平分价银,也要平分死牛。
36 人若知道这牛素来是触人的,牛主竟不把牛拴住,他就必要赔偿,以牛还牛,死牛要归自己。

参读:生命读经

参考:读经示范